求助利兹国际商务回国就业服回国服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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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有关公派出国及回国服务年限的问题
我今年博一,报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系美国的高校进行联合博士生培养。据说如果被基金委录取,需要签一份留学协议书,里面规定了必须归国服务的年限。现在我有两个问题不明白,故问一下有经验的战友:1.“回国服务”究竟是几年?2年,3年,or 5年,甚至更长?因为我想念完博士就继续进行博后工作,想去国外做博后,顺便也在国外攒一点积蓄,回国来才买得起房子(至少能应付按揭的首付款)。而国外有不少大学规定,要申请其博后的position必须是拿到博士学位后三年之类,否则就只能以visiting researcher的身份去(工资不如post-doc)。所以从现实考虑,我很想知道享受了国家公派的究竟必须回国服务多久?2.有一种说法,“必须归国服务”是通过签证这一关来强制执行的,也就是说我在回国几年内办不了去美国的签证。但是我可否办去英国的签证呢?同问“办不了去美国的签证。但是我可否办去英国的签证呢? ”回答1:回国服务好像是2年,你可以看csc的相关政策,对于在校生来说无所谓,毕竟你还没有工作,其实这个政策有点落伍了,只是强调回国服务,怎么服务国家管不了。2:必须归国服务的意思是两年内不可以出国了,我觉得那个国家也不可以,有一种情况特殊,需要特殊申请,也可以在csc政策里找到相关的答案。抛开CSC,只谈签证的话,J-1从米国回来后,可否马上签UK?能否继续做薄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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