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令人不安的纪录片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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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四等人”划分是对民族融合成果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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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itle]元朝“四等人”划分是对民族成果的承认[/title]核心提示:总之,“四等人”的划分既有维持大一统的需要,也是对民族成果的一种承认,而以人为国之根本、色目和互相牵制的政策又导致了民族分布格局的巨大变化,进而为更大范围内的民族创造了条件”。&& ()&& ()&& ()&& ()&& ()&& ()&& ()&& ()&& ()&& ()&& ()&& ()&& () &  文章摘自《史学集刊》2010年第2期&作者:李大龙&原题为《浅议元朝的“四等人”政策》&-  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三次实现“大一统”,对于我国疆域的形成、中华民族的形成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维护对辽阔疆域的统治,元朝实施了“四等人”政策关于元朝的“四等人”政策,以往学界已有很多论著涉及,其中《中国历代民族政策研究》中“论元朝的民族政策”部分对此有较详细的论述因为该书是改革开放后较早出版的以我国历代民族政策为研究对象的专论,所以有着非同一般的影响不知道是否是受到了该书的影响,其后出版的有关蒙元民族史的著作多有论及元朝的“四等人”政策,并基本上沿用了《中国历代民族政策研究》的观点,将元朝的“四等人”政策定义为“具有浓厚的民族歧视与民族压迫的色彩”这一观点本身没有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历史上所有王朝或政权的民族政策都有这一相同的特点,即使是被今人广泛赞誉的唐朝皇帝李世民,曾宣称“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但实际上其民族政策也有很多民族压迫和歧视的色彩《册府元龟·帝王部·来远》载:“(贞观)二十年十二月戊寅,铁勒、回纥俟利发等诸姓并诣阙朝见,帝谓之日:‘汝来归我,领得安存,犹如鼠之得窟,鱼之得水不知夫我窟及水能容汝否!纵令不能容受,我必为汝大作窟,深作水,以容受汝等’又云:‘苍蝇之飞不过一二尺,及附骥尾日行千里,何以致然?为所托处远我今为天下主,无问中国及四夷,皆养活之不安者,我必令安;不乐者,我必令乐还如骥之受蝇,随其远近,不劳蝇身自然远去’”唐太宗这些言论所体现的观念也难说没有对边疆民族歧视的意思在内,和“爱之如一”的观念形成了一定反差因此,学界对元朝“四等人”政策的认识尽管没有问题,但似乎也不是对元朝“四等人”政策科学客观的评价,更多体现的是以现代人的观念对元朝民族政策做出的评判,而不是将这一政策放置于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进行的论述,因而得出元朝的“四等人”政策是消极的、具有民族压迫色彩的结论也是正常的&  笔者对蒙元历史没有做过深入研究,但在长期进行中国边疆民族历史,尤其是中国疆域形成历史、中华民族形成史的研究中,对元朝的“四等人”政策有一些不同的看法,下面提出来,求教于方家&  关于元朝“四等人”的划分,笔者没有查到明确的记载,但《南村辍耕录·氏族》对“四等人”中的、色目、有较详细的记载其中为72种:“阿刺刺、札刺儿歹、忽神忙兀歹、瓮吉刺歹、晃忽摊、永吉列思、兀鲁兀、郭儿刺思、别刺歹、怯烈歹、秃别歹、八鲁刺忽、曲吕律、也里吉斤、扎刺只刺、脱里别歹、塔塔儿、哈答吉、散儿歹、乞要歹、列术歹、颜不花歹、歹列里养赛、散术兀歹、灭里吉歹、阿大里吉歹、兀罗歹、别帖里歹、蛮歹、也可抹合剌、那颜吉歹、阿塔里吉歹、亦乞列歹、合忒乞歹、木里乞、外兀歹、外抹歹、阿儿剌歹、伯要歹、捏古歹、外刺歹、末里乞歹、许大歹、晃兀摊、别速歹、颜不草歹、木温塔歹、忙兀歹、塔塔歹、那颜乞台、阿塔力吉歹、忽神、塔一儿、兀鲁歹、撒术歹、灭里吉、阿火里力歹、扎马儿歹、兀罗罗歹、答答儿歹、别帖乞乃蛮歹、也可林合刺、瓮吉歹、术里歹、忙古歹、外抹歹乃、朵里别歹、八怜、察里吉歹、八鲁忽歹、哈答歹、外刺”色目31种:“哈刺鲁、钦察、唐兀、阿速、秃八、康里、苦里鲁、刺乞歹、赤乞歹、畏吾兀、回回、乃蛮歹、阿儿浑、合鲁歹、火里刺、撒里哥、秃伯歹、雍古歹、蜜赤思、夯力、苦鲁丁、贵赤、匣剌鲁、秃鲁花、哈刺吉答歹、拙见察歹、秃鲁八歹、火里刺、甘木鲁、彻儿哥、乞失迷儿”有8种:“契丹、高丽、女直、竹因歹、术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后注“女直同”&  元朝何以将辖境内的众多民族划分为四等进行统治?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而且这种探讨有助于我们更客观地评价元朝的政策实际上,如果换一个角度,依据元朝的民族分布和的情况,从维护统一、中华民族形成的角度去看待元朝“四等人”的划分及“四等人”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会得出和以往不同的结论&  首先,从维护“大一统”的角度看,“四等人”划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元朝对全国的统治,这是元朝统治者必须采取的政策,一如清朝实现全国统一之后采取的“八旗满洲为国家之根本”元朝是以族为主体建立的王朝,对人制定了各种优厚政策人们一般容易理解,实际上将其他民族划分为色目、、南人也是出于统治需要的考虑一方面,活动在西部地区乃至中亚地区的色目人对的臣服要早于其他地区1209年高昌回鹘归顺,不久哈刺鲁也归顺了成吉思汗;1218年,灭亡西辽;1219年进攻花刺子模,由此开始了对中亚地区乃至欧洲的征服在征服了上述地区之后,1226年,成吉思汗开始了灭亡西夏的战争,翌年西夏灭亡;1232年,灭亡金朝;1278年南宋最终也被统一在逐步实现对全国的统一过程中,如何保持对辽阔地区的统治是摆在元朝统治者面前的大问题忽必烈曾经试图利用、南人来巩固统治,1287年由于任用南人程钜夫为御史中丞遭到了大臣的反对,忽必烈即说过:“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参用南人”但是、南人的反抗不断冲击着忽必烈的用人政策有学者将发生在中统三年(1262)“李璃之变”与至元二年(1265)忽必烈出台“以人充各路达鲁花赤,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的政策相联系,即是认识到了这种情况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的不断反抗和叛服不定催生了“四等人”政策的出台,而从实施效果看,以为根本,以色目牵制,对于维护大一统局面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另一方面说,虽然有了“四等人”政策,但也并非是、南人完全得不到重用,契丹人耶律楚材、刘秉忠等等即是例证,也就是说虽然元朝有不得为相的规定,但也并非没有特例将元末以汉族为主体对元朝统治的反抗原因完全归于“四等人”政策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也应该充分考虑到为了号召汉族起来反对元朝统治,以朱元璋为首的起义军首领对元朝的所谓“暴政”也做过夸大的宣传,因而经过明代遗留至今的史书记载的可靠性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总之,“四等人”政策是元朝必然采取的政策,考虑到还有大量的、南人被重用,其原则主要还是体现在是否对元朝忠诚方面,将其与民族歧视、民族压迫完全划等号似有以今非古之嫌&  其次,“四等人”的划分在客观上是对前代民族成果的一种认同,其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五代至辽金时期是我国民族分布格局再次发生巨大变化和出现第二次民族的时期伴随着以契丹为主体建立的辽朝、以女真为主体建立的金朝对中国北部的有效统治,我国北方民族之间的不断持续着一方面将契丹、高丽、女真、渤海等划为,不仅是对这些民族结果的一种承认,另一方面也为这些民族的进一步提供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不仅如此,元王朝的出现,打破了五代宋辽金时期长期分裂的局面,民族的大迁徙、大杂居在蒙元时期有了进一步发展,为各民族间的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明人修《元史》对元朝的版图有如下记述:“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盖汉东西九千三百二里,南北一万三千三百六十八里,唐东西九千五百一十一里,南北一万六千九百一十八里,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蒙元时期各民族的迁徙自始至终都存在着,无论是迁徙的范围还是规模都是前代无法比拟的民族大迁徙是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其中俘掠、戍守、出仕、流放、有计划迁徙、经商成为六种最主要的途径诸如成吉思汗在南下进攻金朝的过程中,一次性就将河北10余万户汉等民族迁徙到土拉河流域这些被迁徙到草原地区的民族成为工匠或牧奴全真道士丘处机在游历漠北的时候曾经见到“有汉匠千百人居之”,这些记载反映着俘掠给民族迁徙、杂居状况所带来的重大影响《元史·兵志二》记载:“元初以武功定天下,四方镇戍之兵亦重矣然自其始而观之,则太祖、太宗相继以有西域、中原,而攻取之际,屯兵盖无定向,其制殆不可考也世祖之时,海宇混一,然后命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而河洛、山东据天下腹心,则以、探马赤军列大府以屯之淮、江以南,地尽南海,则名藩列郡,又各以汉军及新附等军戍焉”也就是说,北方地区主要是由军、探马赤军镇戍为主,淮河以南地区则主要是汉军和新附军戍守,但也有少量的军、探马赤军,目的是监视为保证戍守军队的粮食供应,元朝采取了屯田政策,《元史·兵志三》对此有概要的记载:“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立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屯田,以资军饷或因古之制,或以地之宜,其为虑盖甚详密矣大抵勺陂、洪泽、甘、肃、瓜、沙,因昔人之制,其地利盖不减于旧;和林、陕西、四川等地,则因地之宜而肇为之,亦未尝遗其利焉至于云南八番,海南、海北,虽非屯田之所,而以为蛮夷腹心之地,则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矣”也就是说,伴随着戍守和屯田,更多的人、色目人、被迁徙到了全国各地,无论是规模还是涉及的范围都是远超前代的如元朝在云南戍守就导致了大量人进入云南,有学者估计人数在10万以上民族大杂居状况的加剧,以及元王朝将全国的民族分为四等,这些都为民族大提供了极为有利的社会环境&  元王朝将天下之民分为四等,固然是其民族政策具有民族歧视成分的表现形式之一,但仔细分析“四等人”划分的依据,实际上就是五代宋辽金时期民族大的结果诸如、南人等级的划分,《元史·选举志》所载“取合格者七十五人:大都一十人,上都四人,真定等十一人,东平等九人,山东七人,河东七人,河南九人,四川五人,云南二人,甘肃二人,岭北一人,陕西五人,辽阳二人,征东一人南人取合格者七十五人:湖广一十八人,江浙二十八人,江西二十二人,河南七人”可见,基本上分布在南宋统治区域除四川之外的都属于南人的范围,其他地区包括四川的都纳入到等级中但所谓的等级,也包括了已经汉化的渤海人、契丹人、女真人等也就是说,“四等人”的划分尽管有民族歧视的成分,但对民族也有着积极的作用,一方面不同等级内的民族已经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况;另一方面这一划分又迫使同一等级内的民族由于政治待遇等相同而日益凝聚在一起,加速了它们之间的步伐&  蒙元“大一统”的形成,不仅促成了民族的发展壮大,也推进了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进程,曾经建立实现中国北部统一王朝的契丹、女真民族,除居住在故地的女真人外,基本和汉等其他民族了,实现局部统一的党项人在经过元朝之后也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伴随着这些民族的消失,一些民族,诸如汉族得到了壮大,同时在民族中也诞生了一些新的民族,畏吾儿、回回即是在宋辽金元时期的民族大中形成的&  “回回”一词,据学者的考证最早出现于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中该书卷五载有诗一首:“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尽管关于此处的“回回”是指“回鹘”还是指回回民族,学者们还存在较大分歧,但是回回民族开始形成于宋元时期是较普遍的认识元代的“回回”是指成吉思汗及其后代西征之后,葱岭以西地区居民迁居中国的侨民,包括波斯人、阿拉伯人以及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民族成员由于这些被称为“回回人”、“西域人”、“西北人”、“色目人”的回回民族的先民是较早接受统治的,成为蒙元实施统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因而在成吉思汗时期就开始大量东迁,其身份或为军士、官吏,或为商人、学者、工匠、医生等等,但以军士和经商者居多这些回回人东迁之后,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尤其是商品经济发达的城市,诸如泉州、大都等,有些则进入到了边疆地区,诸如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任职云南行省时有不少回回人随从前往这些分布于各地的回回人,由于多是只身东来,很少携带家眷,因此很多人与留居之地的民族互通婚姻,加之伊斯兰教信仰的存在,在元代他们已经成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同时由于他们政治待遇相同、宗教信仰相同,最终在吸收其他民族成分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多种民族成分的新的人们共同体,入明后开始以“回回”为名活动于政治舞台,成为中华民族的一个新成员所以有学者认为“元朝末年,回回已经具备了一个民族的雏形”&  最后,“四等人”的划分进一步巩固了草原地区民族的化,汗国的出现对草原众多民族的化所起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而元朝的持续统治和“四等人”的划分对草原民族的化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更有助于各部的明代之后,草原地区众多民族的化过程基本完成,历史上活动在草原地区的众多民族或部族基本上都成为民族的组成部分辽阔草原地区民族分布和的变化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似乎没有必要再做进一步的阐述&  总之,“四等人”的划分既有维持大一统的需要,也是对民族成果的一种承认,而以人为国之根本、色目和互相牵制的政策又导致了民族分布格局的巨大变化,进而为更大范围内的民族创造了条件,所以仅仅以民族歧视和压迫来评价元朝“四等人”政策的历史作用似乎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向好友推荐本贴:&&&& 标题:《元朝“四等人”划分是对民族融合成果的承认》&&&& 地址: .cn/Article/201104/showp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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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88&7
作者:(丹麦)克尔凯郭尔
出版:贵州人民出版社
版本:1994年4月第一版&
定价:5.80元
页数:102页
&他说一种神灵的语言,他用舌头说。&亚伯拉罕的言说是讽刺性的,他什么也没有说,却说了他不得不说的东西,当我说什么的时候,却什么也不说。也就是说,如果亚伯拉罕的回答是:我什么也不知道,那恰恰就是一种谎言,而他用上帝献祭的羔羊回答了以撒的疑问,却将自己带向另一个境地,这个境地在克尔尔凯郭尔看来,就是一种&双重的运动&,一方面是在弃绝中将以撒让渡出去,另一方面则做着一种依靠荒诞的信仰运动,不讲假话,将一切都呈现在上帝面前,&凭借荒诞,上帝确有可能做出完全不同的事来。&所以在不打哑谜不说谎的双重选择中,他既不是悲剧英雄,也不是信仰骑士的效颦者,而在悖论中成为一个&绝无仅有的奇迹&&&&确实如此,要么存在着一个悖论,作为个体的个人处于与绝对的绝对关系之中;要么就是亚伯拉罕输掉。&用神灵的语言言说,用神灵的考验行动,在一种弃绝了个体意义的运动中,亚伯拉罕实际上解决了一个伦理和宗教的矛盾问题,或者说他以悖论的方式解决了一个关于恐惧与颤栗的悖论,&悖论&,克尔凯郭尔以&沉默的约翰尼斯&名义说出的关键词则是&辩证&,而这种行动则是&抒情诗&,是在一种审美意义上的超越,是一种精神世界的意义。这个被记载在《圣经&旧约》上的故事如果被一种通俗的方式书写,则完全是一个悲剧故事,亚伯拉罕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但是妻子长期不育,虽然纳使女为妾生下了以实玛利,但是对于亚伯拉罕来说,则依然是一种人生的痛苦,而后来上帝赐福,让年老的亚伯拉罕老年得子,但是上帝为了考验亚伯拉罕的忠诚,要将儿子以撒带到摩利亚山上献为燔祭,而亚伯拉罕也遵照上帝的吩咐,做好了一切准备,当举刀要杀死以撒的时候,被上帝的使者制止,改杀一头公羊,献为燔祭。
克尔凯郭尔:以&沉默者&的名义言说
亚伯拉罕拿出刀子,他面对的是自己满心欢喜得到的儿子?还是仅仅只是上帝的意志?&傻孩子,你认为我是你父亲吗?我是一个上帝的崇拜者。你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吗?不,这是我自己的愿望。&上帝和自己,合二为一,还是一种复杂的取代?或者说在亚伯拉罕的言语里,使自己在说话,还是&用神的语言言说&?而在&沉默的约翰尼斯&那里,亚伯拉罕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人,他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思想的震颤,可是,&亚伯拉罕的伟大无人堪与比拟。那么,有谁可以理解他呢?&&伟大&是亚伯拉罕身上的标签,但是如何理解伟大其实是一个难题,在&沉默的约翰尼斯&看来,亚伯拉罕的意义不是忠诚而伟大,而是不安而伟大。每个人对自己热爱的东西都可能是伟大,有人因自己而伟大,有人因爱他人而伟大,有人因现身而伟大,而&那爱上帝者则是这一切之中最伟大的。&同样,对于亚伯拉罕来说,&一个人曾因期望可能而变得伟大,另一个人曾因期望永恒而变得伟大,而那期望不可能者则是这一切之中最伟大的。&亚伯拉罕身上的&不可能者&是软弱无力的力量,是愚蠢的思想,是疯狂的希望,是仇恨自身的爱心,而上帝甚至也在嘲笑亚伯拉罕,&他曾巧妙地使悖理的事情变为真实,现在,他又要看到它的湮灭。&但是亚伯拉罕在这场献祭中,没有怀疑,没有痛苦,没有祷告,&他深知正是上帝这全智全能者在考验他。他深知这是能向他要求的最艰难的献身,但他也深知当上帝提出要求之时就不会有什么献身是过分艰难的&&于是他拔出了刀子。&拔出刀子其实是一种不安,一种伦理上被认为的&不安&,因为一个父亲对于儿子有着最高、最神圣的职责,特别对于亚伯拉罕这个有着柔弱心灵的老人来说,但是人们谈论亚伯拉罕,却交换了两个术语:以撒和最好的东西,也就是说,在成为伟人的指令性权利中,在他成为伟大的人的时候,他实际上制造了一种罪,一种十恶不赦的罪,因为他把以撒献祭给上帝,从而在上帝面前获得&最好的东西&,而这实际上是一种伦理上的解读,当亚伯拉罕被贴上伦理的标签,到变成了一种容易仿效的行为,而这种仿效则完全变成了谋杀,变成了没有信仰的残酷事实,但是&人们只能依靠信仰才能获取与亚伯拉罕的相似,而不是依靠谋杀&&&&亚伯拉罕之所为的伦理表述是,他意图谋杀以撒;而宗教表述则是,他有意献出以撤。&这是矛盾,这也是不安,而正是有这种不安,亚伯拉罕才成为亚伯拉罕,才是一个伟大者。所以这是一个关于信仰的问题,信仰是什么,信仰是&在造成了无限性的运动之后,它就去制造有限性的运动&,也就是在&无限的弃绝&中达到和平和安宁,在不自我轻视贬低中成为信仰骑士,在永恒的意识中凭着信仰得到一切。而这种安宁,这种永恒,这种神圣,却一定是弃绝和得到的矛盾,是有限和无限的悖论,是伦理和宗教的冲突,所以,在&沉默的约翰尼斯&的阐述中,就是要通过对悖论的解读让不安者得到安宁,让期望不可能者变成&这一切之中最伟大&的人:&因此,为了领会那个关于信仰的悖论,那个使凶杀变成神圣的、令上帝满意的行为的悖论,那个亚伯拉罕重新赢回以撤的悖论,亦即那个由于信仰开始于思想止步之处因而思想无法把握的悖论,我将以悬疑的方式来勾画出隐含在亚伯拉罕故事中的辩证因素。&&沉默的约翰尼斯&勾勒的悬疑方式其实是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可以对合乎伦理的东西进行神学的怀疑吗?&这其实涉及到伦理意义的亚伯拉罕和宗教意义的亚伯拉罕,或者是关于个人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亚伯拉罕和以撒是父子关系,这一定是绕不开的伦理关系,而作为父亲的亚伯拉罕将儿子带到摩利亚山上,拿出刀子要将他献祭给上帝,这是一种罪恶的行为,也是一种怪诞的行为,但是亚伯拉罕这样做了,它的意义就是对伦理学进行了神学怀疑。&在感觉上和精神上都属于直按性(Umiddelber)的个人(Enkelte),是抱有普遍性目的的个人,在普遍性中表达自身,或放弃自己的个别性以成为普遍的东西,是他的伦理任务。&消灭个体而成为普遍性,是伦理任务,而这种伦理任务在亚伯拉罕身上却变成了一种悖论,亚伯拉罕是一个个体,普遍性比个体更高,但是亚伯拉罕要去这样行动的话,他就必须承受精神上的磨练,如果按照伦理的意义,他决不会献出以撒,即使他献出了作为儿子的以撒,他也一定会在愧疚中返回普遍性,成为普遍性而失去了个体性,是伦理的要求,但是对于亚伯拉罕来说,却并非是一种伟大,即使如阿伽门农、耶弗他和布鲁托斯,在关键时刻英勇地克服了痛苦,英勇地失去了他们的所爱并在表面上完成了他们的任务的时候,他们其实也只是一种成就民族大业、国家存亡的悲剧英雄,而亚伯拉罕却并非是伦理意义的,他的行动其实和普遍性无关,而纯粹是一种&私人事务&,上帝为什么选中他,为什么给了他老年得子的幸福,为什么又要他上摩利亚山献祭,这一切都是他和上帝之间的私人对话,&因此,悲剧英雄因他的道德德行而伟大,亚伯拉罕则纯然因他个人的德行而伟大。&所以亚伯拉罕的行动凸显了信仰的悖论:&单独的、个体性的东西比普遍性的东西更高;它在普遍性的东西之前得到辩护,但不是作为低于后者而是作为高于后者的东西得到辩护,不过,请记住,其表现方式为:个人在作为个体而从属于普遍性的东西之后,又借助普遍性而成为比普遍性的东西更高的个体,此外,作为个体的个人与绝对处于一种绝对的关系中。&个体高于普遍性,而与绝对处在一种绝对的关系中,这便是亚伯拉罕的意义,他为自己也为上帝,为上帝才能证明自己,对上帝的忠诚是伦理,而其实更是信仰,是体现上帝的意志,所以&无法言说&的亚伯拉罕其实是阐述了关于人的个体意义:&无人道地谈论伟大,使伟大变成遥远的模糊的目标,或者让伟大成为与人无关的东西(而与人无关就不成其为伟大)。&而这种无人道的伟大却成为18世纪的一种可鄙的欺骗:不要出错是小事一桩吗?在人群中漫游的此人就是上帝,这还不可怕吗?坐下来与他共进午餐难道不恐怖吗?成为一位使徒不是很容易吗?等等。第一个悬疑解决了个人如何从自欺欺人的伦理普遍性中达到个体信仰的伟大,而&沉默的约翰尼斯&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则是:&存在着一种对上帝的绝对的义务吗?&这其实是信仰的第二个悖论:个体比普遍性的东西更高。合乎伦理的东西是普遍性的,也是&神密&的,或者说对上帝的某种义务就是普遍性的义务,但是这种义务其实根本没有义务,因为,&在义务自身之中我却无法进入与上帝的关系。&如果亚伯拉罕的献祭仅仅是一种考验,那么信仰就会动摇,他就可能在其中做出让步,而这种让步,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自我遗弃,所以亚伯拉罕必须寻找一个中介物,让自己的信仰让任何人理解,这也就是将信仰调节进普遍性的东西里,只有这样,它既是最高的自我主义表现,又是绝对的献身的表达,《路加福音》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已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其实都是其中的中介物,都是带进普遍性的信仰表达,所以才能在中介之上爱上帝,才能成为门徒,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如果只是要求个体做绝对的牺牲,他们只能是一个悲剧英雄,&悲剧英雄将他自己让渡出去,以表现普遍性,信仰骑士将普遍性让渡出去,以成为个体性的存在。&信仰的意义就在于在普遍性中找到个体性的存在,找到&与外在性不可通约的内在性&,找到个体比全体更高、&对绝对存在的绝对关系之中&的义务。&这绝对的关系也是亚伯拉罕和上帝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信仰是不是必须是隐秘的?&沉默的约翰尼斯&提出的第三个问题是:&亚伯拉罕对撒拉、以利以谢和以撒隐瞒他的计划,这在伦理学上是可以得到辩护的吗?&撒拉、以利以谢和以撒都是亚伯拉罕的家人,或者都和他有着伦理关系,但是他带领以撒前往摩利亚山献祭,没有告诉他们,也就是在不言说的情况下进行着信仰的实践,&他没有对撒拉说,没有对以利以谢说,也没有对以撒说。他越过了这三个伦理权威,因为对他而言,伦理并无高于家庭生活的表现。&而这种越过在约翰尼斯看来,却在接近一种隐秘的戏剧生活,接近一种审美的范畴,&美学要求隐秘,褒扬隐秘;伦理学要求开敞,公开隐秘。&这种隐秘的审美有时候变得可笑,&不可想象的是,我们这一代竟没有孕育出英雄,也没有孕育出魔鬼,它残忍地推出一出可怕的戏剧,这出戏剧使整整一代人发笑,但却不知道所笑者正是自己。&没有伦理的争论,没有经验的介入,它其实是一种疯狂,而亚伯拉罕的沉默并非是隐秘的美学,也并非是一种去除经验伦理的行动,在他而言,却是一种对普遍性的牺牲。他不告诉他们,不会对他们说:&你为什么想那样做?毕竟你是可以放弃那样做的呀!&否则的话,那样他就会拥抱他所有的亲人,&可怕的后果可能会是撤拉、以利以谢和以撒都会冒犯他,并相信他是一个伪君子。&所以,亚伯拉罕不是美学意义上的隐秘,他不牺牲他人,也不牺牲自己,&事实上,他为自己和上帝而祭献以撒是对美学的冒犯,因为牺牲自己是可以理解的,而为自己牺牲他人则是不可理解的。&所以,在用神说话的言语中,他解除了悖论, &他获得了什么呢?他仍然忠实于他的爱。爱上帝者不需要眼泪,不需要敬佩;他完全忘记了爱的痛苦。&&只有他记着一种爱,这种爱消除了伦理学的道德意义,消除了信仰中的个体义务,也消除了美学上牺牲他人的隐秘性,而亚伯拉罕的故事的伟大之处就在于将个体纳入到一种绝对的绝对关系中,&确实如此,要么存在着一个悖论,作为个体的个人处于与绝对的绝对关系之中;要么就是亚伯拉罕输掉。&而这种悖论带来的是一种永恒的意识:&我的永恒意识是我对上帝的爱,对我而它是一切事物中最高的东西。&对上帝的爱是精神意义的行为,是选择自己的行动,而这正是克尔凯郭尔以&沉默的约翰尼斯&名义构筑的一种伟大的人性,&人的本性是激情,在激情中,人理解他人,也理解自己。&而人的最高激情就是信仰,就是&选择你自己&,就如亚伯拉罕所说:&傻孩子,你认为我是你父亲吗?我是一个上帝的崇拜者。你认为这是上帝的旨意吗?不,这是我自己的愿望。&自己的意愿就是普遍性中的个体信仰,&在这里,真正的情形是唯劳作者才得食,唯不安(An-gest)者才得安宁,唯沉沦于下层世界者才能拯救可爱的人们,唯拔出刀子者才得到以撤。&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克尔凯郭尔看来,安宁而伟大的世界里没有赫拉克利特,而只有那个走得更远的弟子,他说的那句话是:&人甚至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是的,像亚伯拉罕一样,&他说一种神灵的语言,他用舌头说。&而其实是唯一的一次言说,只说一遍的言说。PS:题图为米开朗基罗&梅里西&德&卡拉瓦乔的作品
&&( 14:6:1)&&( 23:27:58)&&( 23:2:55)&&( 23:35:35)&&( 21:52:18)&&( 16:41:25)&&( 21:5:50)&&( 22:7:18)&&( 22:52:39)&&( 13:5:38)
现在,我是一个可能的人,寻找方向和动力,寻找思考的头颅,寻找脚踮的位置,寻找一个喷嚏的响度,寻找无法无天的虚构,没有标记,只有呼吸,生命延续就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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