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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昆组干任公示
14:04:45云南省民族学会11458
根据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的意见》的规定,现将张立涛等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张立涛,男,汉族,1969年2月生,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五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五华区大观街道党工委书记等职。现任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以来,注重强化效能监察,抓好督查督办、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办工作。围绕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及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开展对环湖东路、环湖截污、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全程督查督办及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组织编写工作汇编,参与多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组建了市级及9个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监管机构。
饶利萍,女,汉族,1963年9月生,硕士,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云南省云岭工业进出口公司副经理、党委副书记,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党组副书记。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工作实绩:熟悉经济工作和投融资运作,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能力。任昆明市土地开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参与实施了主城区CBD、西北三环、五华区西北片区开发、2011年市级统建公租房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任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主持工作)以来,创新工作思路,简化提取手续,大力推进委托扣划业务,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牵头制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归集住房公积金数、提取住房公积金数、发放住房公积金个贷数同比稳步增长,在确保资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缴存职工提供了快捷、高效的服务。
路晓琨,男,汉族,1968年3月生,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安宁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嵩明县人民法院院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嵩明县人民法院院长以来,从抓工作纪律入手,整顿干警队伍作风,努力探索廉政勤政工作新路子。建立案件绩效考核和“以案定补”保障制度,倡导“严格管理”与“奖惩激励”相结合,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构建公开、阳光、有序的法治活动场所。建立健全“首问首办责任”制度,实现立案信访一站式服务。强化窗口服务,积极组织开展涉诉特困救助和信访救助。带领全体干警受理、审结、执结各类案件,审理上级交办、移送审判的一大批有重大影响的疑难案件。
毕正雄,男,彝族,1959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石林县人民法院石林镇法庭庭长,石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呈贡县人民法院院长等职。现任盘龙区人民法院院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盘龙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带领全院干警认真履职,完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判管理,强化法官绩效考评,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建立“法院服务街道办事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降低矛盾纠纷以诉讼方式解决的比例。注重法院信息化建设,率先应用“数字化法庭”进行网络庭审直播,落实阳光司法。
夏静良,男,土家族,1964年1月生,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西山区法院副院长,禄劝县人民法院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等职。现任五华区人民法院院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
协调能力。任五华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推行行政首长出庭作为行政审判工作的突破口,挑选典型案例,在全省基层法院中率先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赢得行政机关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行政首长出庭率高达100%。以制度创新助推清理执行积案,首推“市民体验执行,代表委员视察监督执行,利用公安信息平台联动执行”,以及公告惩“赖”、悬赏举报、财产查控、快速执行、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执行创新举措,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并向全省法院系统推广。
朱彬彬,女,汉族,1964年4月生,大学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二处处长、起诉一处处长、公诉二处处长,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现任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该同志拟任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官渡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重视队伍管理和检察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构建规范化管理目标体系,全面落实检察院保障标准和科技强检战略,大力推进检察院建设,院内多项业务工作和多项改革措施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获得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省十佳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杨瑞云,男,汉族,1960年9月生,大学学历,1979年6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批捕科科长、副检察长等职。现任寻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正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任寻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办案效果。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和宽严相济相结合,充分发挥批捕、公诉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制度,加强执法保障基础建设,积极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了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方宁,男,汉族,1966年10月生,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昆明铁路第一中学教务主任、校长,昆明铁路局教育管理中心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工作实绩:熟悉教育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任昆明市教育局计划财务处处长以来,注重全市教育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牵头编制《昆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起草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大学新生等5个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改完善了市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市级教育重点项目等银行融资任务。积极与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等部门对接教育项目,争取中央和省教育专项资金。在广州招商分局工作期间,为完成招商引资年度任务做了大量工作。
明晓,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学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市政府法制局行政复议处副处长、处长,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党总支书记(任职期间享受副县级待遇)。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及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担任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处长和综合处处长期间,认真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组织清理和精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压缩行政审批时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好机关的日常政务工作。担任机关党总支书记以来,以制度创新助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加大内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文明机关创建等活动,机关党组织队伍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耿琏,女,汉族,1962年9月生,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身体健康。历任市发改委社会处副处长、处长,投资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处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实绩:熟悉发展和改革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近年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对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参与形成了《关于构建昆明玉溪文化旅游带的报告》、《关于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促
进就业的调研报告》、《昆明市十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建议》等成果,参与了《滇中经济区昆明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专项规划》、《昆明市“十二五”旅游专项规划》、《昆明市“十二五”卫生资源布局布点专项规划》等“十二五”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参与完成了教育、卫生、文化、民政等725个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项目的争取和实施,有序推进全市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医改工作。
高淑霞,女,汉族,1964年2月生,大专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身体健康。历任市计委综合处副处长,市发改委中长期规划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处处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经济发展规划、项目投资、区域经济等业务,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注重国家和省宏观政策与市区域发展政策相结合,在落实桥头堡建设战略决策和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进程中,先后牵头完成了《昆明市加快桥头堡建设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实施意见》、《加快倘甸、轿子山旅游风景名胜区发展的意见》、《加快阳宗海风景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加快呈贡新区开发建设的意见》等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在推进滇池治理工作中,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与指导,使滇池项目资金进规划、列项目,近三年,从发改渠道争取补助资金近20亿元。
李洪平,男,汉族,1972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市安监局信息与技术装备处副处长、局办公室副主任、监督处副处长、监督管理一处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全市非煤露天矿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全市非露天矿山伤亡事故下降三分之二,受到省局表扬并在全省推广应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全市危险工艺企业自动化改造。推进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标准化建设,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严查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晋宁县白马龙铁矿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参加现场组织全市多起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在市级率先开创了预防性处罚,市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
但文德,男,汉族,1966年8月生,大学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昆明市滇池地方海事处处长。现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处长(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渔业行政执法和海事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中加大水上巡逻执法力度,着力清剿水下违禁渔具。推进实施滇池“禁船”,引进绿色环保船舶,实现了滇池航运与滇池保护的互利双赢。在全国首次尝试鱼类捕捞权拍卖,并配套出台《滇池一年生银鱼和虾捕捞权拍卖办法》,有效避免因银鱼和虾属一年水产动物自然死亡对水体造成的二次污染,最大限度地发挥鱼类对滇池水体的净化功能。开展滇池鱼苗(种)投放科研工作,对鱼苗(种)实施公开招标采购。主持工作期间,渔业行政执法处于2011年被农业部授予“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荣誉称号。
冯月波,女,汉族,1979年5月生,大学学历,2002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身体健康。历任昆明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助理,昆明市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局局长助理等职。现任昆明市政协研究室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政协研究室副主任。
工作实绩: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担任市政协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以来,参与了《昆明市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对策研究》、《昆明市政协履职方式创新研究》等重要课题研究,牵头起草了《关于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建议》、《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繁荣文化事业的主席会议建议案》等重要材料。参加了政协昆明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滇中四州市合作机制第一次会议、全市政协系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会议等大型会议的协调筹备工作。
张海峰,男,蒙古族,1974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市政府研究室经济发展研究处副处长,社会发展研究处副处长、处长等职。现任昆明市政协办公厅综合处处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工作实绩:熟悉经济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从事经济研究工作期间,参与了昆明市工业发展、非公经济、滇中城市群建设、“十一五”规划等有关研究工作。任市政协办公厅综合处处长以来,曾多次参与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题调研工作的意见》等一批重要文件、重点调研视察报告的起草工作,牵头完成了《昆明市政协履职方式创新对策研究》课题。三年来,起草重要文稿100多篇, 60多万字。参与了三环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环湖截污工程、抗旱救灾、制度创新性文件督查等多次重大调研视察和督查活动。
李进,男,汉族,1970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90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北门街派出所所长、翠湖派出所所长,五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
该同志拟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工作实绩: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
协调能力。担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副局长以来,深化社区警务改革,科学划分警区,建立社区数字导航图,率先在全市实现辖区所有旅店业安装二代证“读卡器”,推进社区警务基础工作上新台阶。不间断开展治安滚动整治,有力促进了辖区治安秩序和重大警卫保卫工作。在经侦“破案会战”中,成功组织侦破了数起公安部督办案件。分局“清网行动”逃犯捕获率和命案破案率均达到90%以上,先后受到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
涂力军,男,汉族,1972年5月生,大学学历,1989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特种警察大队副大队长等职。现任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副局长。
该同志拟任嵩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工作实绩:熟悉公安业务,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担任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副局长以来,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努力发挥分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注重搜集信息,掌控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发挥巡特警处突备勤、堵卡盘查、武装巡逻等作用,认真落实“警灯闪烁”防控机制,开展定点打压、抓捕罪犯活动,及时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保障辖区经济社会秩序良好运行。到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挂职期间,参与多起大要案件的侦破,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王方勉,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华山派出所所长、办公室主任,五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莲华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武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
该同志拟任昆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司法行政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五华区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组织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设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探索建立以法制宣传教育为文化内涵的主题公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建立多元化调解体系,建立五华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联动机制。创新制定《关于印发五华区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试行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积极探索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完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全区法律服务工作做了大量工作。
曹军,男,汉族,1973年5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副庭长。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该同志拟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业务,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任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牵头审理疑难新型知识产权和涉外、涉港澳台商案件200余起。积极进行诉讼调解,调解撤诉率保持较高比例。积极参与法院机构改革和审判制度创新工作,参与市中院《证据规则》、《审判庭、合议庭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的起草工作,探索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机制构建及完善。撰写发表了大量学术论文,多篇论文在全国法院学术论坛上连续获奖。
付永江,男,汉族,1974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现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嵩明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法院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以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调处理了大量征地拆迁补偿涉诉纠纷。完成了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将立案大厅升级改造成“三位一体”一站式诉讼服务平台。在2012年下派呈贡法院挂职期间,积极推进完成了呈贡法院诉讼大厅的建设工作。引导巡回法庭在云南民族大学开庭,创新尝试法院与高校建立法律试验基地的试点工作。推进呈贡法院“省级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工作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毕建华,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院长助理等职。现任西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该同志拟任东川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提名为院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法律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西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带领分管干警,认真抓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区法院审案办案提供后勤保障服务。面对新形势,严格按要求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行政案件简易化审理机制。加强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政策和刑事量刑规范化政策研究,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巡回审判、小额速裁等司法创新工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工作。
绪伟,男,汉族,1972年7月生,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侦查二处副处长、三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协调办公室副主任等职。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协调办公室主任。
该同志拟任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提名为检察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反贪工作经验。担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协调办公室主任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对反贪工作的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围绕对下案件指导、对外侦查协作积极履职。研究、解决基层院反贪局查办案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努力建立以上级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反贪工作机制。深入基层院反贪局指导、协助办理案件,指挥、协调基层院反贪局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多次被省纪委、省监察厅、市委、市政法委表彰、嘉奖。
贾永强,男,汉族,1976年2月生,大学学历,1999年11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提名为检察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担任昆明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以来,率先在全省检察
机关推动基层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建设和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在全省检察院学习推广。牵头拟定的《关于服务美好幸福新昆明建设的意见》等数十份重大文件和重要文稿,其中多份获得昆明市制度创新优秀成果奖。承担的多个课题荣获高检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表彰奖励,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称号。
景碧昆,男,佤族,1975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现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正科级)。
该同志拟任富民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提名为检察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任市检察院主诉检察官期间,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500余件。任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以来,审批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抗诉案件400余件。注重制度化建设,起草完善了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一体化工作机制及全市检察机关息诉工作规范。注重外部联系机制创新,起草了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及与市国土资源局联合预防土地出让金流失的制度文件,并获市制度创新优秀成果奖。
孙跃文,男,汉族,1968年8月生,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华山东路派出所所长,五华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等职。现任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该同志拟任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提名为检察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五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以围绕建设“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目标,注重发挥检察技术职能作用,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发案、立案、破案情况通报制度》、《在办理案件中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合作办法》等工作机制,使得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稳步提升,有力推动了五华区检察院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建设。
李勇,男,汉族,1968年7月生,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曾任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现任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该同志拟任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提名为检察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熟悉检察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担任宜良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认真研究分析社会矛盾,狠抓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重大受贿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在全省首推清理农村基层组织不良债权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大胆探索公益诉讼,推行“大控申”工作模式,取得较好成效。
马文洁,女,汉族,1972年5月生,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盘龙区董家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拓东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盘龙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盘龙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中国银行云南
省分行授信执行部总经理助理(挂职)等职。现任盘龙区经济贸易和投资促进局局长、招商局局长、商务局局长。
该同志拟任昆明北部山水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招商引资和经济贸易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和部门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针对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特点,认真分析区情,理清工作思路,做好各类招商主体在项目投资方向、支持政策和操作办法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利用招商网、商务之窗、投资指南等多方位的媒体宣传,做好招商引资推介工作;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加强沟通交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参与协调香港汇丰银行、泛亚黄金交易所等大项目落户盘龙区,促进了盘龙区招商引资工作完成,较好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王建坤,男,汉族,1969年3月生,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嵩明县白邑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嵩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嵩明县小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嵩明县林业局党总支副书记等职。现任嵩明县农林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该同志拟任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农业农村工作,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经过多岗位锻炼,任嵩明县农林局局长以来,编制了嵩明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林业产业规划,农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好的成效,加大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森林嵩明”工作。紧抓省委、省政府建设昆曲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带的重要机遇,积极包装项目,争取资金,统筹推进嵩明示范点11个重点项目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出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较好地推动了嵩明县农业工作发展。
严惠萍,女,汉族,1963年5月生,大学学历,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历任嵩明县财政局副局长,嵩明县粮食局党总支书记,嵩明县财政局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嵩明县财政局党支部副书记、局长,兼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该同志拟任云南省花卉示范园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县级)。
工作实绩:熟悉财政金融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任嵩明县财政局局长以来,加大税源培植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积极组织收入,确保了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优化支出、科学安排,各项支出保障有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融资力度,全力支持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较好地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财政绩效管理机制。有力地提高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从日起至日止为公示期(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反映。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东路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编:650500,联系电话:。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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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俊春录入:王俊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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