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份一级响应博州的一级响应什么时候结束

博州2016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公告-博尔塔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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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2016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公告
日 12:18&&博尔塔拉报
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2016年成人高考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为确保博州广大考生顺利、有效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博州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1、网上填报信息时间:8月25日—9月10日
2、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8日—9月11日
二、博州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程序
1、网上填报信息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5日—9月8日)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网址:http:// 124.117.250.18 ),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仔细阅读“信息公告”,了解成人高考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指南,登录进入报名网页后,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报名。
注意: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所报考的考试语种、层次、科类; “现场确认报名点”选择“博州招生办报名点”。网上填报信息完成后,要牢记本人的 “报名序号”、“用户名”和“密码”。网上填报信息阶段,考生可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和修改报名信息(若已进行现场确认,则修改信息无效)。9月8日起网上报名关闭。
2、现场信息确认
博州成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只设置1个,博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考生网上信息填报完毕后,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9月6日—9月9日)到博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包括:①提交网上“报名序号”,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②交纳报名考试费;③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④进行电子摄像;⑤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未经确认的报名无效。
符合录取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符合面试、加分条件的原始证件、复印件及《2016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网上下载)。
现场信息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临床类、护理学专业的考生,须提供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等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其慎重报考。(详见网上公告《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考招生规定》)
三、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交纳报名费每人每科8元,考试费每人每科15元。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10月17日—10月21日,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校对表下半联到博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如需代领,必须持被代领考生报名校对表的下半联)。
五、考试日期
10月29日-31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esb111E世博娱乐官网文化南路州直单位综合楼1号楼北门1楼
联系电话: 、2319285
其他有关事宜请留意网上公告通知。
博州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2016年8月份博州市场价格监测情况-博尔塔拉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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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份博州市场价格监测情况
日 17:39&乌云其米格&
根据价格监测显示,8月份博州主要副食品及重要商品价格总水平相对保持稳定。其中:肉类价格同比略有下降;禽蛋和水产品价格略有下降;部分蔬菜价格回落明显;部分农资略有下降;建材价格与上年同期价格相比有所上涨;成品油价格保持调整后的价位,由于幅度不大,市场未出现异常波动。
一、主要副食品价格粮油类价格:8月份博州部分粮油价格相对稳定。特一粉3.60元/公斤、玉米粉4元/公斤,粳米6.00元/公斤,葵花籽油14元/公斤,同比环比均持平。
肉禽蛋价格:猪肉30元/公斤,同比上涨7.14%,环比持平;牛肉50元/公斤,同比下降9.09%,环比持平;羊肉40元/公斤,同比下降11.11%,环比下降4.76%;鸡肉20元/公斤,同比上涨5.26,环比持平;鸡蛋8.50元/公斤,同比上涨1.19%,环比上涨6.25%。
水产品类价格:水产品类价格有所下降。鲤鱼12元/公斤,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7.69%;鲢鱼9元/公斤,同比下降10%,环比下降10%;草鱼16元/公斤,同比持平,环比下降5.88%。
蔬菜类价格:大白菜2.50元/公斤,同比下降16.67%,环比下降16.67%;土豆3.00元/公斤,同比环比均持平;胡萝卜3.00元/公斤,同比持平,环比持平;茄子2元/公斤,同比下降60%,环比下降20%;圆辣椒2.50元/公斤,同比下降37.5%,环比均持平;螺丝椒3元/公斤,同比下降25%,环比下降12.50%;西红柿3.00元/公斤,同比上涨50%,环比下降12.50%;黄瓜3.50元/公斤,同比下降41.67%,环比上涨16.67;芹菜4元/公斤,同比下降12.5%,环比上涨14.28%;韭菜5元/公斤,同比持平,环比下降16.67%;菠菜5元/公斤,同比下降16.67%,环比下降16.67%;莲花白1.50元/公斤,同比下降25%,环比上涨50%;洋葱2.50元/公斤,同比下降16.67%,环比下降16.67%;大蒜18元/公斤,同比上涨80%,环比上涨5.88%;生姜9元/公斤,同比下降35.71%,环比持平;牛奶散装价格相对稳定,一直保持在5元/公斤,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8月份,博州气候相对稳定,温室和大棚里的蔬菜充盈市场,部分蔬菜价格明显回落,但姜、蒜价格仍处于高价位运行。预计9月份大部分蔬菜价格会平稳运行,不会有大的波动。
二、农业生产资料及经济作物类价格8月份,博州农资市场价格环比均持平,同比均有所下降,但幅度不大。其中:地膜9.50元/公斤,同比下降12.04%,环比持平;尿素价格1.25元/吨,同比下降44.44%,环比持平;磷酸二铵(国产)价格2.80元/吨,同比下降24.32%,环比持平。8月份,博州农资市场价格环比均持平,同比均有所下降,但幅度不大。其中:地膜9.50元/公斤,同比下降12.04%,环比持平;尿素价格1.25元/吨,同比下降44.44%,环比持平;磷酸二铵(国产)价格2.80元/吨,同比下降24.32%,环比持平。
三、工业生产资料及建材类价格8月份,大部分建材价格与上年同期价格相比有所上涨,其中:线材2480元/吨,同比下降6.90%,环比上涨8.77%;圆钢2640元/吨,同比上涨11.39%,环比下降7.04%;螺纹钢2480元/吨,同比上涨5.53%,环比下降26.19%;热轧中厚板(14 #)2950元/吨,同比上涨5.36%,环比持平;热轧中厚板(12 #)2950元/吨,同比上涨5.36%,环比持平;冷轧薄板3200元/吨,同比下降5.88%,环比持平;镀锌板0.6,120Gg4000元/吨,同比上涨8.11%,环比持平;镀锌管15,Q235#4200元/吨,同比持平、环比持平。普通硅酸盐水泥32.5#300元/吨,同比上涨25%;环比持平;42.5#400元/吨,同比上涨17.65%,环比持平;普通平板玻璃(5mm)25元/平方米,同比环比均持平;浮法平板玻璃(5mm)27元/平方米,同比下降3.57%,环比持平;成品油价格:93#清洁汽油7134元/吨,同比下降9.18%,环比下降3.16%;97#清洁汽油7538元/吨,同比下降9.17%,环比下降3.16%;O#柴油5890元/吨,同比下降10.08%,环比下降3.52%。居民生活用块煤价格一直保持在350元/吨,同比环比价格均持平。预计9月份除蔬菜类价格略有变化,但幅度不大,其他类价格不会有大的波动,一直会保持现在的价位运行。2016年9月计算一级考试成绩什么时候_百度知道2016年,自治区党委决定开展第七个民生建设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第七个民生建设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自治州党委、政府坚持“群众第一、民生优先、基层重要”理念,结合博州实际,确定了住房、就业、社保、水利、道路等22类108项重点民生工程。这些工程都是受益面广、群众迫切需要、注重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质量、顺应各族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
一、住房保障工程
1.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计划投资32700万元,建设公共租赁房3027套(博乐市651套、阿拉山口市949套、精河县907套、温泉县400套、五台工业园区120套)及配套设施,其中中央补助10007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500万元,其余通过州县(市)财政自筹、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计划投资73800万元,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3559户(博乐市2500户、阿拉山口市200户、精河县500户、温泉县269户、五台工业园区90户),其中中央补助12700万元,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80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1800万元,其余通过州县(市)财政安排、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投资140万元,发放租赁补贴600户。(博州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实施)
2.实施国有农牧场危旧房改造工程。计划投资4140万元,实施国有农场危旧房改造460户(八家户农场260户、阿合其农场200户),其中中央补助414万元,自治区补助276万元,其余通过州县(市)财政安排、银行贷款、农户自筹等方式解决。计划投资4084万元,实施国有牧场危旧房改造1167户(博乐市577户、温泉县590户),其中中央补助105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700万元,其余通过州县(市)财政安排、银行贷款、牧民自筹等方式解决。(博州农业局、畜牧兽医局、住建局、发改委组织实施)
3.实施村级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完成6400户(博乐市2500户、精河县2100户、温泉县1800户),重点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安排48110万元资金,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890万元(含建筑节能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安排5120万元、湖北援博援助3700万元,农民自筹资金、州县配套资金3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安排640万元用于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其中300万元用于3个乡镇45个村庄的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博州住建局组织实施)
4.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计划投资5193万元,实施352户游牧民定居工程(博乐市112户、精河县90户、温泉县150户),其中贫困户66户(博乐市21户、精河县17户、温泉县28户),主要建设牧民定居住房、牲畜暖圈。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188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352万元,地方配套、援疆资金及牧民自筹资金3653万元。(博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二、就业再就业工程
5.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实施纺织服装业项目14项,其中精河县9项、博乐市3项、阿拉山口市2项,总投资16亿元,实现纺织服装企业新增就业5000人。(博州经信委组织实施)
6.全面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18万人,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次。(博州人社局组织实施)
7.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培训1.62万人次(博乐市6700人次、阿拉山口市1000人次、精河县5700人次、温泉县2800人次)。实施针对重点群体和重点产业的专项培训,完成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培训600人(博乐市300人、阿拉山口市30人、精河县170人、温泉县100人);根据博州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规划和纺织服装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完成培训3600人次(博乐市1200人次、阿拉山口市400人次、精河县2000人次)。(博州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8.实施农村低保提升工程。争取自治区资金680万元落实好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提升工程,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2%,年增加412元,达到2800元。(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9.实施医疗兜底工程。争取自治区医疗救助资金2488万元,对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困难群体医疗进行兜底。(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10.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扩大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6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82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博州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水利惠民工程
11.加快实施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计划完成投资15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4000万元、中央专项建设基金11000万元。建设完成进出口闸井房、出口高边坡喷护、泄槽段混凝土浇筑、消力池等扫尾工程和上游围堰填筑、部分坝基固结及帷幕灌浆等工程。(博州水利局组织实施)
12.建设完成博乐市城乡供水升级改造提质增效一期工程(部分管网工程)。计划完成投资720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建设基金安排4800万元,建成16.7公里供水管道。(博州水利局、博乐市组织实施)
13.实施精河县城乡一体化项目水厂及取水工程。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投资8118万元建设完成净水厂(日供水量6.5万立方米、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和取水工程。(精河县组织实施)
14.加大农牧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⑴高效节水工程。加大高效节水滴灌的扶持力度,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自治区财政农业高效节水补贴、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11450万元,新增及升级改造高效节水面积12万亩(博乐市3.5万亩、精河县3.5万亩、温泉县5万亩)。⑵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900万元(博乐市250万元,精河县250万元,温泉县400万元),完成对县(市)高效节水、输水渠道等工程的维修养护。⑶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330万元(博乐市110万元、精河县110万元、温泉县110万元),完成县(市)堤防、水库及引水、泄洪、节制闸等工程的维修养护。(博州水利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组织实施)
15.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计划投资411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87万元,地方配套124万元,实施温泉县哈日布呼镇查干阿勒热村、哈日乌苏村和安格里格镇切坎厄布得格片区饮水安全工程,解决2280人、12299头牲畜的安全饮水问题。(博州水利局组织实施)
五、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工程
16.实施博州支线铁路建设工程。工程总投资14.48亿元,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70%,博州承担30%,线路全长50.32公里。2016年计划投资3亿元,完成征地拆迁,8月份工程开工建设。(支线铁路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7.实施群众出行优化工程。5月增开一列乌鲁木齐至博乐的往返列车,方便群众出行。落实武汉至博乐航班一周两班。(博州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实施)
18.实施客运站建设项目。投资2578万元,按照国家二级标准新建温泉县客运站,占地面积3.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10平方米,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博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19.实施阿拉山口综保区多式联运国际物流园区项目。2016年计划投资4亿元,建设占地680亩,集普通仓储区、多式联运仓储区、分拨配送区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阿拉山口市组织实施)
20.实施环博州自驾游营地建设工程。在赛里木湖、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等地建设环博5个自驾游营地。2016年实施4个营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5000万元。(博州旅游局组织实施)
21.天然气入户工程。投入3000万元完成9000户天然气入户及安装(博乐市7000户,阿拉山口市、精河县、温泉县及第五师双河市各500户)。(博州住建局组织实施)
22.新建便民肉菜直销店项目。新增便民肉菜直销店8家,总投资12万元。其中博乐市新增5家,精河县新增1家,温泉县新增2家。(博州商务局组织实施)
23.促进特色餐饮业发展。着力打造阿拉山口市天山街特色餐饮区,促进特色餐饮业发展。积极争取自治区特色餐饮业发展项目1-2个,打造特色餐饮品牌。(博州商务局、阿拉山口市组织实施)
六、生态环境改善工程
24.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积极争取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主要是废旧金属、废塑料、废纸、废玻璃、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博州商务局组织实施)
25.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投资1536.7万元,实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5个(博乐市2个、阿拉山口市1个、精河县1个、赛里木湖1个),对采砂坑进行回填、削坡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预计恢复农业用地240亩,恢复建设用地1267亩。(博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26.实施赛里木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计划投资2.7亿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主要实施生态修复、污染源治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赛管委组织实施)
27.艾比湖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落实中央专项资金12000万元,实施博尔塔拉河河道治理、温泉县湿地保护和精河县城区河道水环境整治,新建小营盘镇、大河沿子镇、安格里格镇污水处理厂等。(博州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博河流域管理处组织实施)
七、农村建设与生活品质提升工程
28.加快农村公路“畅通富民”工程建设。实施通村油路建设项目,投资9674万元(自治区补助4641万元、县市自筹5033万元),建设通村油路123.1公里,其中博乐市31.3公里、阿拉山口市40公里、精河县19公里、温泉县32.8公里。(博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29.实施交通安保、危桥工程建设项目。投资4173.6万元(自治区补助2825.8万元、县市自筹1347.8万元),建设安保工程100公里、危桥改造327延米。(博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30.实施“电力利民”工程。投资9293.75万元,实施7个农网升级改造项目,覆盖全州3个县(市),着力解决农村供电质量问题。(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组织实施)
31.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1367万元,其中落实中央“粮安工程”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1215万元,完成大修改造仓容5.96万吨,配置进出仓作业设备51台套,提升机械通风和粮情测温功能仓容7.07万吨。(博州发改委〈粮食局〉组织实施)
32.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发展。计划投资1500万元,完成100个行政村光网改造(博乐市50个、精河县35个、温泉县15个),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宽带建设发展,提升农村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计划投资400万元,完成24个乡镇团场城域网优化(其中,博乐市11个、精河县6个、温泉县5个)。计划投资2000万元,在城市、重点乡镇、行政村区域建设110处LTE基站(博乐市40处、精河县45处、温泉县25处)。(中国电信博州分公司组织实施)
33.加快推进电商进农村。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投资1850万元,加快推进精河县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新建乡镇电商服务站6个,村级服务网点40个。加强电商培训,计划培训5000人次(博乐市2000人次、阿拉山口市300人次、精河县1500人次、温泉县1200人次)。(博州商务局组织实施)
八、惠农补贴富民增收工程
34.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中央补助资金2600万元(博乐市1200万元、精河县1200万元、温泉县200万元),其中深松补贴640万元(博乐市310万元、精河县310万元、温泉县20万元),对全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开展深松作业给予补贴,引导和带动农民购置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博州农机局组织实施)
35.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严格按照自治区补贴资金方案,认真做好农作物面积统计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博州农业局组织实施)
36.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投资385.95万元,完成精河县25.73万亩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投资394万元,启动温泉县26.33万亩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博州农业局组织实施)
37.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实中央补助资金7358万元,实施草原禁牧765.486万亩(博乐市246.736万亩、精河县311.15万亩、温泉县207.6万亩)、草畜平衡万亩(博乐市375.834万亩、精河县525.02万亩、温泉县320.15万亩)。继续抓好赛里木湖水源涵养区和米尔其克草原禁牧工作,巩固草原生态保护成
38.落实退牧还草项目。投资1460万元,建设博乐市人工饲草料地3.5万亩,不断扩大人工饲草料地面积。(博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39.落实退耕还林工程补助政策。落实退耕还林完善政策专项补助资金1149.8万元,完成退耕还林补助面积12.78万亩。落实补助资金600万元,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项目,完成精河县退耕还林建设面积2万亩。投资422万元,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任务,发展特色林果业2000亩,建设特色养殖棚圈2000平方米、围栏设施4000亩,改造低质低效林5000亩,补植补造1.24万亩。(博州林业局组织实施)
40.实施金融扶持养殖业发展。继续实施博州扶持肉牛肉羊产业和金融保险财政联动支持养殖业发展措施,年内养殖业保险再贷款规模达到1亿元(博乐市3000万元、精河县3000万元、温泉县4000万元)。积极争取自治区贴息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养殖业。(博州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41.实施规模化养殖业项目。落实中央现代农业、中央预算内项目、自治区健康养殖等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20个(博乐市6个、精河县6个、温泉县8个)。通过完善配套设施,达到“良种、良舍、良料、良法和规范化防疫”目标。(博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42.实施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投资808.9万元,实施温泉县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县建设项目,扶持4个合作社或家庭牧场转型升级,为定居点158户牧民建设草料棚158座、饲草料地2000亩、青贮池80座。(博州畜牧兽医局组织实施)
43.推进种植业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作物参保范围,在原有棉花、小麦、玉米、油葵、甜菜作物的基础上,将水稻、谷子作物纳入保险。增加保险金额,棉花、小麦、玉米、油葵每亩保险金额分别由700元、600元、500元、500元提高到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甜菜为600元、水稻为700元、谷子为800元。(博州农业局组织实施)
九、扶贫开发工程
44.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按照自治州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计划,博州财政安排1200万元,各县(市)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88万元(博乐市2046万元、精河县1144万元、温泉县1798万元),主要实施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博州扶贫办组织实施)
45.积极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计划投资34675万元(博乐市8379万元、精河县9927万元、温泉县16369万元),实施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5个乡镇场、51个村队的人居环境整治。(博州扶贫办、住建局组织实施)
十、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46.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益水平。积极筹措资金,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均提高到420元,确保有序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建立健全大病保障机制,继续落实22类重大疾病住院报销有关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险的受益水平。(博州卫生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47.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配合自治区卫生主管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升博州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博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48.儿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积极争取自治区政策资金支持,配合自治区卫生主管部门,做好全州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的组织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和操作能力,逐步提升博州各级医疗机构儿科疾病的诊疗水平。(博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49.免费实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安排资金3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6.4万元,自治区财政4.62万元,县(市)财政1.98万元,为1371对(博乐市660对、精河县531对、温泉县180对)农村户籍人口、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促进优生优育。(博州人口计生委组织实施)
50.加快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470万元,建设4200平方米博州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加快建设州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学科能力建设;投入1920万元,建设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病房楼。投入2000万元,建设精河县中医院业务综合楼,其中援建资金1200万元。(博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十一、困难患者救助工程
51.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争取自治区资金190万元,博州自筹10万元,对1500名残疾人开展助视、助听、助行、助学、助医服务。争取自治区20万元,博州自筹10万元,实施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光明工程”,对15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博州残联组织实施)
52.红十字博爱送温暖项目。慰问救助各族困难群众600人;发放人道救助资金6万元救助各类重大疾病患者,开展救护培训5000人次。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支持,对唇腭裂、宫颈鳞癌患者、0-14岁先心病、白血病贫困家族患儿给予资助,减轻患者家庭的医疗负担。(博州红十字会组织实施)
53.实施结核病防控和艾滋病扩大检测项目。强化结核病病人发现、随访、治疗、督导等管理措施,提升结核病的救治水平。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做好全州范围内住院病人、健康体检人员、孕妇、婚检人群艾滋病的筛查工作,落实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免费检测项目,阻断艾滋病、梅毒母婴传播。(博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十二、特殊群体关爱工程
54.实施优抚对象保障提升工程。继续争取自治区资金87万元发放抚恤金。(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55.困难群众冬季温暖工程。争取安排资金54万元,落实全州7626户农村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补助。(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56.救济救难工程。争取自治区补助资金465万元,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57.残疾人康复项目。博州每年提取80万元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补助。(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58.实施农牧区患病儿童关爱项目。对0—14岁患有先心病和白血病的农牧区儿童住院实施医疗救助,按照总费用的70%报销医疗费用。(博州卫生局组织实施)
59.实施贫困智障、脑瘫儿童康复“七彩梦行动”“阳光家园计划”和“扶残助学”工程。投入93万元,为600名贫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或机构托养资助服务;开展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及家长康复训练和培训;对在各类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在校生,以及2016年新考入的残疾新生进行学费资助。(州残联组织实施)
60.开展送温暖活动。落实中央、自治区资金30万元,州本级安排20万元,开展“心系职工情、温暖进万家”送温暖活动,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1370户。博州安排40万元,开展“工友创业行动”,为下岗失业职工、困难农民工创业每户发放3至5万元小额无息借款,开展困难职工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就业。(博州总工会组织实施)
十三、养老爱老服务工程
61.实施老年人日间照料工程。建设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东方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和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安格里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安排320万元,地方自筹80万元。(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62.实施“金秋工程”。推动以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落实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博州民政局组织实施)
十四、教育保障工程
63.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政策。落实资金450万元(中央、自治区及地方自筹),对全州2453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补助;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优秀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资助4000元,对全州精准扶贫户家庭在校大学生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4.实施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实施26个中小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州直3个、博乐市16个、阿拉山口市1个、精河县3个、温泉县3个),年投资9000万元。(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5.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资金3348万元(中央、自治区及地方自筹),为31485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公用经费和取暖费,为5600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为4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免除9000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6.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自治区专项资金385万元,对纳入自治区首批试点的温泉县4822名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7.落实安排好免费师范生。落实安排好今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29人,其中国家级免费师范生9人,自治区级免费师范生9人,定向中职免费师范生11人。(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8.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落实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36万元,对63名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和生活费给予补助。(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69.落实湖北和内蒙古高校定向博州招生工作。落实湖北高校定向博州招生160名、内蒙古高校定向博州招生50名。(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70.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博州总工会安排10万元,基层各级工会及社会筹集10万元,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50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博州总工会组织实施)
十五、学前教育工程
71.扶持学前教育发展。落实资金1998万元(中央、自治区及地方自筹),将全州农村6900名学前两年双语教育幼儿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州13所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奖补。(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72.实施城乡双语幼儿园工程。落实中央专项资金2640万元,新建 12个城乡双语幼儿园(博乐市、温泉县各6个),重点解决学前幼儿入园难问题。(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六、职业教育帮扶工程
73.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中职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20%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博州教育局组织实施)
74.落实中职免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资助政策。对中职1448名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2000元、对1201名学生每生每年补助住宿费和教材费900元(住宿费600元、教材费300元)。(博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十七、科技富民工程
75.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行动。积极筹措资金,选聘180名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创新创业服务,深入农村开展科学普及宣讲活动。(博州科技局组织实施)
76.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和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安排湖北援博资金300万元,结合博州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支持自主创业和科技创新,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博州科技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77.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和科普创建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等各类资金32万元,引导和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科普惠农惠民服务站、农村科普带头人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创建科普示范项目11个(科普示范基地2个、科普特色学校2所、科普示范村队3个、科普示范乡镇1个、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个)。(博州科协组织实施)
78.开展“科技之冬”和科普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科技之冬”和“百会万人下基层”
以上所有重点民生项目的开展与落实,博州党委欢迎全州群众予以监督。在涉及此类民生项目中,如有群众发现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可进行举报。
来源:博州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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