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格拉西亚家族遗物套装的遗物狂战士换什么好

《时间的玫瑰》(连载二) -
《时间的玫瑰》(连载二)
洛尔加:橄榄树林的一阵悲风(上)北岛一日晚上,在西班牙南部哥林那达市文化中心,19岁的大学生费特列戈·加西亚·洛尔加,在朋友们面前朗诵了他即将出版的散文集《印象与风景》。这是他头一次在公众场合朗诵。他中等身材,黑发蓬乱,浓眉在脸上显得突兀。他对自己的处女作毫无把握,在序言中称其为“外省文学的可怜花园里又一枝花。”观众以热烈掌声打消他的疑惑。第二天两家本地报纸给予好评。1992年底,我和多多的漂泊之路交叉,同住荷兰莱顿。被那儿阴冷潮湿的冬天吓坏了,我们象候鸟往南飞,去看望住在西班牙地中海边的杰曼。他是比利时人,在台湾做汽车生意发了财,八十年代末金盆洗手,在西班牙买房置地,专心写诗搞出版。他的庄园居高临下,俯视阳光灿烂的地中海。他家一窖好酒,令人动容。我和杰曼白天翻译赫尔南德兹(Miguel Hernandez)的诗,晚上开怀畅饮。杰曼满脑袋关于诗的狂热念头,加上法国红酒助威,“新感觉主义”诗歌运动诞生了。“感觉主义”(sensationalism)来自葡萄牙诗人佩索阿,这正好与同时代的赫尔南德兹相呼应,后者写道:“我憎恨那些只用大脑的诗歌游戏。我要的是血的表达,而不是以思想之冰的姿态摧毁一切的理由。”翌日晨,我们开始了文学朝圣之旅,以便确认运动的大方向。由杰曼开车,我们先去赫尔南德兹的故居。他和洛尔加(马查多被公认为自西门涅斯以后西班牙三大现代主义诗人。马查多是“九八一代”的代表,洛尔加是“二七一代”的核心,赫尔南德兹是衔接“二七一代”和“二七一代”后诗歌最重要的一环。环环相扣,西班牙诗歌的精神命脉得以延伸。赫尔南德兹一生贫困,只上过两年小学。内战开始后他加入共和军,后入狱,三年后因肺结核死在佛朗哥狱中,年仅32岁。从赫尔南德兹的家乡出发,一路向南,直奔洛尔加的格林那达。“绿啊绿,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最初读到戴望舒译的《洛尔迦译诗抄》是七十年代初。那伟大的禁书运动,加深了我们的精神饥渴。当时在北京地下文化圈有个流行词“跑书”,即为了找本好书你得满世界跑。为保持地下渠道的畅通,你还得拥有几本好书作交换资本。一本书的流通速度与价值高低或稀有程度有关。遇到紧急情况,大家非得泡病假开夜车,精确瓜分阅读时间。当《洛尔迦译诗抄》气喘嘘嘘经过我们手中,引起一阵激动。洛尔加的阴影曾一度笼罩北京地下诗坛。方含(孙康)的诗中响彻洛尔加的回声;芒克失传的长诗“绿色中的绿”,题目显然得自《梦游人谣》;80年代初,我把洛尔加介绍给顾城,于是他的诗染上洛尔加的颜色。戴望舒的好友施蜇存在《洛尔迦诗抄》编后记中写道:“已故诗人戴望舒曾于一九三三年从巴黎到西班牙去作过一次旅行,这次旅行的重要收获之一便是对西班牙人民诗人费·迦·洛尔迦的认识。后来望舒回国和我谈起洛尔迦的抒情谣曲怎样在西班牙全国为广大的人民所传唱,曾经说:‘广场上,小酒店里,村市上,到处都听得到美妙的歌曲,问问它们的作者,回答常常是:费特列戈,或者是:不知道。这不知道作者是谁的谣曲也往往是洛尔迦的作品。’他当时就在这样的感动之下,开始深深地爱上洛尔迦的作品并选择了一小部分抒情谣曲,附了一个简短的介绍,寄回祖国来发表在一个诗的刊物上,这是国内读者第一次读到中文的洛尔迦诗歌。一九三六年,洛尔迦被佛朗哥匪帮谋杀之后,在全世界劳动人民和文化工作者的哀悼与愤怒中,洛尔迦的声名传遍到每一个文化角落里,从那时候开始,戴望舒就决定要把洛尔迦的诗歌更广地更系统地介绍给我国的读者。”这些戴望舒三十年代旅欧时的译作,于1956年才结集出版,到七十年代初的黑暗中够到我们,冥冥中似有命运的安排。时至今日,戴的译文依然光彩新鲜,使中文的洛尔加得以昂首阔步。后看到其他译本,都无法相比。戴还先后译过不少法国西班牙现代诗歌,都未达到这一高度。也许正是洛尔加的诗激发了他,照亮了他。由于时代隔绝等原因,戴本人的诗对我们这代人影响甚小,倒是他通过翻译,使传统以曲折的方式得以衔接。洛尔加出生在格林那达十英里外的小村庄牛郎喷泉(FuenteVaqueros)。他父亲拥有一百公顷地,合一千五百亩,按中国阶级划分必是大地主。在第一个妻子病故后第三年,他娶了个小学女教师。婚后九个月零九天,即日,洛尔加来到这个世上。就在洛尔加出生后两个月,西班牙在和美国的战争中惨败,不得不在和平协议书上签字。战败导致由知识分子和作家推波助澜的一场文化复兴运动--“九八一代”的诞生。他们试图在寻找西班牙精神的真髓。马查多是“九八一代”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后成为“二七一代”的精神导师。两代相隔近三十年,那正是洛尔加从出生到成长的时间。洛尔加成年后,把童年美化成田园牧歌式的理想生活,要说不无道理:家庭富足和睦,父母重视教育,兄妹感情甚深。不过和弟弟相比,他从来不是好学生,尤其进大学后考试常不及格。很多年,这成了父母的心病。对洛尔加早年影响最大的是三位老师。头一位是钢琴老师梅萨(AntonioSegura Mesa),他是个谨小慎微的老先生,除了去洛尔加家上课,极少出门。他终身侍奉音乐,作过曲写过歌剧,都不成功,歌剧首演时就被哄下了台。他常对洛尔加说:“我没够到云彩,但并不意味云彩不存在。”他们坐在钢琴前,由梅萨分析大师和自己的作品。是他让洛尔加领悟到,艺术并非爱好,而是死亡的召唤。有一天,当洛尔加在艺术中心弹贝多芬奏鸣曲时,一位年轻的法学教授路过,为其才华吸引,他上前自我介绍。洛尔加很快成了他家的座上客。这是第二位老师雷沃斯(Fernando de los Rios),后来成了西班牙第二共和国的司法部长和教育部长。他喜爱吉普赛音乐和斗牛,精通好几门外语。他创建左翼政党,支持工运,与地方腐败的政治势力对着干。是他唤醒了洛尔加的社会公正意识。17岁那年上艺术史课时,洛尔加被后来成了他第三位老师的伯若达(Martin Dominguez Berrueta)迷住了。他是个倔犟的小个子,谁若挑战他的想法,他会发脾气。他主张全面参与学生生活,甚至包括爱情私事。他意识到哥林那达的局限,决定每年两次带六个出色的学生去西班牙各地远游,让他们“了解和热爱西班牙”。在两年内,洛尔加先后参加了四次文化之旅,不仅大长见识,还通过老师结识了一些重要人物,包括马查多。基于旅行见闻,他完成了随笔集《印象与风景》。他把此书献给钢琴老师梅萨。他把新书送到伯若达家,老师打开书扫了一眼,勃然大怒,令他马上离开,两周后把书退还给他。洛尔加不服气。在他看来,伯若达是艺术评论家,而非艺术家,而他要追随的是钢琴老师那样真正的创造者。两年后伯若达病故。洛尔加很难过,他公开表示歉疚之意,并私下对老师的儿子说:“我永远不会原谅我自己。”第一次旅行中,他们有幸结识了马查多。他为伯若达一行朗诵了自己和别人的诗作,洛尔加弹了一段钢琴曲。那次见面让洛尔加激动不已。马查多对他说,诗歌是一种忧郁的媒体,而诗人的使命是孤独的。洛尔加从朋友那儿借来马查多的诗集,他用紫色铅笔在扉页上写了首诗,大意是,诗歌是不可能造就的可能,和音乐一样,它是看不见欲望的可见的记录,是灵魂的神秘造就的肉体,是一个艺术家所爱过的一切的悲哀遗物。我们到格林那达已近黄昏,在阿拉汉伯拉宫(Alhambra)附近下榻。晚饭后沿围墙漫步,塔楼林立。格林那达是安达卢西亚首府。先由罗马人占领,八世纪摩尔人入侵,命名格林那达(意思是“伟大城堡”),直到1492年落入伊萨贝尔女王手中,阿拉伯人统治达八百年之久。阿拉汉伯拉宫建于14世纪,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宫殿花园之一。当年洛尔加逃学常来这儿闲荡。第二天,我们前往“牛郎喷泉”,一个普通的村落。孩子们在小广场喷泉边嬉戏,老人坐在咖啡馆外抽烟。洛尔加故居陈列着家书(明信片和几幅他的勾线画,还有老式留声机和旧唱片。墙上是与亲友的合影及当年的戏剧演出海报。日,洛尔加20岁。生日后第三天,得知童年伙伴的死讯,他一夏天都被死亡的念头困扰。紧接着,西班牙流感夺去了全世界两千万人的性命。1919年初全国陷于混乱,到处在罢工游行。在格林那达,工人与雇主发生冲突,洛尔加和朋友们加入维护工人权利的运动。雷沃斯老师收到匿名恐吓信。2月11日,离洛尔加家不远,宪警向大学生游行队伍开火,打死一个医学院学生和两个平民,当局宣布军管。虽有心支持工人运动,洛尔加却被血腥的暴力吓坏了,他蜷缩在父母家,甚至不敢从阳台往街上看一眼。一个好朋友每天来到他家窗下,高声通报局势的进展。1919年春,在马查多的劝告和朋友的怂恿下,他离开家乡,搬到首都马德里。在雷沃斯的推荐下,他被号称“西班牙牛津剑桥”的寄宿学院(Residencia)接纳。这里设备齐全,有人打扫卫生,提供膳食。洛尔加很快成了这里沙龙的中心人物,他朗诵诗作,即兴弹奏钢琴曲。一个崇拜者回忆:他手指带电,似乎音乐从他体内流出来,那是其权力的源泉,魔术的秘密。在寄宿学院有个叫伯奈尔(Luis Bunuel)小伙子,喜欢体育(恶作剧(女人和爵士乐。他特别服洛尔加,总跟他泡在一起,听他朗诵诗。“他让我知道另一个世界,”他回忆道。他们一起狂饮,在马德里寻欢作乐。伯奈尔后来成了西班牙最著名的电影导演。洛尔加的戏在一家小剧场彩排。这是关于一只蟑螂为寻找爱情而死去的故事。他写信给父母说,若蟑螂成功,他能赚一大笔钱。首场演出,他订了不少座位,请朋友们来助威。开幕没几分钟,一个男人从包厢大叫大嚷:“这戏是给雅典娜神庙的!知识分子滚回去!”人们跺脚起哄,朋友们则用掌声反击。报纸反应平平。几周后,父亲勒令洛尔加立即回家完成大学学业,否则就来马德里把他带回去。洛尔加写了四页长信:“你不能改变我。我天生是诗人,就象那些天生的瘸子瞎子或美男子一样。”最后老父亲屈服了,答应让他待到夏天。趁夜色,杰曼带多多和我混进格林那达一个社区俱乐部。舞台上载歌载舞,全体观众跟着用手掌的不同部位击出复杂多变的节奏。这就是弗拉明哥(Flomenco)。是夜余兴未尽,我们来到郊外的一家小剧场,陈设简单但票价昂贵。当响板骤起,一男一女如旋风登场,动作粗野强劲又控制到位。第二天下午,我们拜访了作曲家法亚(Falla)的故居,它座落在阿拉汉伯拉宫西北边的山坡上。那是一栋白色小房子,庭院青翠。从这里可以看见格林那达及远方田野。法拉曾骄傲地说:“我这儿有世界上最美的全景。”1921年夏,洛尔加厌倦了呆板的学校生活,常和朋友们到阿拉汉伯拉宫围墙内的一家小酒馆聚会。老板的儿子是吉他手,为大家演奏深歌(deep song),一种古老的安德露西亚吉普赛民歌,十九世纪被弗拉明哥取代。在重重古塔的包围中,他们倾听深歌的哭泣。参加聚会的有个秃顶小个子,他就是法亚,著名的西班牙作曲家。洛尔加一伙嚷嚷着要搞个音乐咖啡馆,而法亚提议举办深歌艺术节。两年前他俩曾见过面,直到深歌之夜才成为朋友。表面上,两个人相去甚远。中年的法亚胆小古怪:他连刷牙都害怕;睡在储藏室般小屋的窄床上,头上悬着十字架;每天早上工作前他都要做弥撒。他是个工作狂,认为自己的天才是上帝的礼物。在法亚看来,深歌才是正宗的。为寻找源头,他带洛尔加去吉普赛人的洞穴。1921年除夕夜,洛尔加雇来一个街头乐队,掂着脚尖来到法亚的窗户下,在洛尔加的指挥下,突然演奏小夜曲。法亚笑得几乎开不了门。深夜,法拉请小乐队分四次演奏他们的乐曲,由他钢琴伴奏。他和法拉忙于筹备深歌艺术节,为寻找比赛歌手而走遍大街小巷。与此同时他开始写作。1921年11月初,他在10天内写了23首,月底前又成8首。这组诗命名为《深歌集》。二吉他吉他的呜咽开始了。黎明的酒杯碎了。吉他的呜咽开始了。要止住它没有用,要止住它不可能。它单调地哭泣,象水在哭泣,象风在雪上哭泣。要止住它不可能。它哭泣,是为了远方的东西。南方的热沙渴望白色山茶花。哭泣,没有鹄的箭,没有早晨的夜晚,于是第一只鸟死在枝上。啊,吉他!心里插进五柄利剑。“吉他”来自洛尔加《深歌集》(1921)。我在戴望舒的译稿上做了小小改动,主要是某些词显得过时,比如“吉他琴” ?“晨晓”。仅一句改动较大,戴译稿是“要求看白茶花的/和暖的南方的沙。”我参照英译本,并请教懂西班牙语的美国诗人,改动了语序,以求更接近原意:“南方的热沙/渴望白色山茶花”。一首诗中最难译的部分是音乐,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译者在别的语言中再造另一种音乐。洛尔加诗歌富于音乐性,大多数谣曲都用韵,戴望舒好就好他不硬译,而是避开西班牙文的韵律系统,尽量在中文保持原作自然的节奏,那正是洛尔加诗歌音乐性的精髓所在。洛尔加被吉普赛人的深歌赤裸的热情所感动,他认为,那被置于短小形式中的所有生命的热情,“来自第一声哭泣和第一个吻”。他认为,深歌是他写作的源泉:爱,痛苦与死亡。他推崇其形式中异教的音调,直率的语言,泛神论,和多种文化的融合。他说自己《深歌集》中的诗,“请教了风?土地?大海?月亮,以及诸如紫罗兰?迷迭香和鸟那样简单的事物。”洛尔加试图通过短句和单纯的词,以及主题的变奏重复,找到与深歌相对应的诗歌形式。吉他的呜咽/开始了。/黎明的酒杯/碎了。用黎明的酒杯与吉他的呜咽并置,构成了互涉关系,使色泽与音调?情与景交融。碎了与开始了对应,呈不祥之兆。要止住它,先是没有用,继而进一步强调不可能。紧接着是五次哭泣。先是单调地哭泣,象水在哭泣,象风在雪上/哭泣,再次插入要止住它/不可能。再次否定后出现音调上的转换:它哭泣,是为了/远方的东西。第二段音调的转换也带来意义的延展。远方的东西是什么?南方的热沙/渴望白色山茶花。然后又回到哭泣:没有鹄的箭,/没有早晨的夜晚。哭泣并非来自现实,很可能是青春的骚动,或本质上对生命的绝望。于是第一只鸟/死在枝上。死亡出场,以第一只黎明之鸟的名义。结尾与开始呼应,主角再次显现:啊,吉他!/心里插进/五柄利剑。结尾突兀,象琴声戛然而止。此诗的妙处是既简单又丰富,多变而统一,意象透明但又闪烁不定,特别是回旋迭荡的效果,象音乐本身。记得纽约派的代表人物约翰(阿什伯里在一次采访中说过,对他来说,音乐是诗歌最理想的形式。这里基本采用的是英美新批评派的细读方法。它的好处是通过形式上的阅读,通过词与词的关系,通过句式段落转折音调变换等,来把握一首诗难以捉摸的含义。说来几乎每一首现代诗都有语言密码,只有破译密码才可能进入。但由于标准混乱,也存在着大量的伪诗歌,乍看起来差不多,其实完全是乱码。在细读的检验下,一首伪诗根本经不起推敲,处处打架,捉襟见肘。故只有通过细读,才能去伪存真。但由于新批评派过份拘泥于形式分析,切断文本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最后趋于僵化而衰落,被结构主义取代。新批评派虽已过去,但留下细读这份宝贵遗产。作为一种把握文本的基本方法,细读至今是必要的。三日,即24岁生日两天后,洛尔加在格林那达一家旅馆朗诵了《深歌集》。一周后,深歌艺术节在阿拉汉伯拉宫拉开序幕,吸引了近四千穿传统服装的观众。参加比赛的歌手一一登场,响板迭起,吉他悸动,从吉普赛人中传出阵阵哭声,他们跟着沉吟起舞,如醉如痴。次日晚大雨,人们把椅子顶在头上,比赛照常进行。洛尔加对一个本地记者说:“告诉你,亲爱的朋友,这深歌比赛是独一无二的。它是和月亮和雨比赛,正象太阳与阴影之于斗牛一样。”1923年春,洛尔加勉强通过大学毕业考试,一周后和弟弟去马德里。在寄宿学院,一个叫萨尔瓦多(达里(Salvador Dali)的青年画家进入他视野。他们随继形影不离:散步(逛博物馆(泡酒吧(听爵士乐。有一回,达里把一张二流作品卖给一对南非夫妇。兴奋之余,他们叫了两辆出租车回学院,自己坐头一辆,让另一辆空车跟着。此举被马德里富家子弟效法,流行一时。由于野心的互相投射,以及被对方才能的强烈吸引,他们的关系很快从友谊发展成爱情。1925年复活节假期,洛尔加应邀到达里家作客,他们住在地中海边一个风景秀丽的小镇里。达里的妹妹阿娜(Ana Maria),按洛尔加的说法,是“那些美丽得让你发疯的姑娘之一”。他们仨沿海滨散步。达里察看光线(云和大海,洛尔加背诵自己的新作。一天下午,他们围坐在餐桌旁,洛尔加读了他新写的剧本,阿娜感动得哭了。达里的父亲声称,他是本世纪最伟大的诗人。洛尔加回到格林那达,他近乎绝望地怀念那段美好时光。达里在巴塞罗那附近服兵役。他们书信频繁,字里行间情谊绵绵。洛尔加写了首诗《萨尔瓦多(达里颂歌》,达里在信中称他为“我们时代唯一的天才”。洛尔加深知同性恋的危险,特别是在一个天主教国度。他得学会伪装,避免来自社会习俗的惩罚。1927年5月,洛尔加来到巴塞罗那,参加他的新戏彩排。服兵役的达里一有空就溜回来,和他在一起。他们在街头漫步,迷失在关于艺术(美学的热烈讨论中。达里为他的新戏做舞台设计。6月17日,达里和他妹妹来参加首演。演出获得巨大成功。在西班牙文学史上,1927年无疑是重要的一年。为纪念西班牙诗人贡古拉(Luis de Gongora)逝世三百周年,洛尔加和朋友们举办一系列活动,马查多(法拉(毕加索和达里等人都热烈响应。在马德里,年轻人焚烧了贡古拉当年的敌人的书;由于西班牙文学院对贡古拉的冷落,他们半夜在文学院围墙上撒尿。高潮是在西维亚(Seville)举办三天的纪念活动,洛尔加和其他几个年青诗人在邀请之列。他们一行六人登上火车,一路喧闹,深夜到西维亚。迎接他们的是退休的斗牛士梅亚斯(Ignacio Sanchez Mejias),他是个文学鉴赏的行家,几乎能背诵贡古拉所有诗篇。他是那种极有魅力的男人,身材矫健,脸上是斗牛留下的伤疤。他把客人带到自己在郊外的农场,给他们披上阿拉伯长袍,打开香槟酒。梅亚斯和一个吉普赛朋友唱深歌,洛尔加和朋友们朗诵诗。三天正式的纪念活动,包括演讲朗诵和本地报纸的采访留影。此外是流水宴席,在西维亚朋友的陪伴下,他们每天都喝到天明。贡古拉三百年祭,促成西班牙诗歌二七一代的诞生。西维亚之行后,洛尔加画了一张诗歌天体图。据说,他把自己画成被卫星环绕的最大行星。从1928年春到夏初,洛尔加忙于整理他的《吉普赛谣曲集》。7月此书问世,获意想不到的成功,人们甚至能背诵吟咏。后获诺贝尔奖的阿列桑德雷(VicenteAleixandre)在贺信中写道:“我相信你那纯粹的无法模仿的诗歌。我相信你是卓越的。”其中《梦游人谣》,是洛尔加的代表作之一。四梦游人谣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影子缠在腰间,她在阳台上做梦。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在吉普赛人的月亮下,一切都望着她,而她却看不见它们。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霜花的繁星和那打开黎明之路的黑暗的鱼一起到来。无花果用砂纸似的树枝磨擦着风,山,未驯服的猫耸起激怒的龙舌兰。可是谁将到来?从哪儿?她徘徊在阳台上,绿的肌肤,绿的头发,梦见苦涩的大海。―朋友,我想用我的马换你的房子,用我的马鞍换你的镜子,把我的短刀换你的毛毯。朋友,我从卡伯拉关口流血回来。―要是我办得到,年轻人,这交易一准成功。可是我已不再是我。我的房子也不再是我的。―朋友,我要善终在我自己的铁床上,如果可能,还得有细亚麻被单。你没有看见我从胸口到喉咙的伤口?―你的白衬衫上染了三百朵褐色玫瑰,你的血还在腥臭地沿着你腰带渗出。但我已不再是我,我的房子也不再是我的。―至少让我爬上这高高的阳台;让我上来,让我爬上那绿色阳台。月亮的阳台,那儿水在回响。于是这两个伙伴走向那高高的阳台。留下一缕血迹。留下一缕泪痕。许多铁皮小灯笼在屋顶上闪烁。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两个伙伴一起上去。长风在品尝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奇特味道。朋友,告诉我,她在哪儿?你那苦涩姑娘在哪儿?她多少次等候你!她多少次等候你,冰冷的脸,黑色的头发,在这绿色阳台上!那吉普赛姑娘在水池上摇曳。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月光的冰柱在水上扶住她。夜亲密得象一个小广场。醉熏熏的宪警,正在敲门。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在戴译稿上我做了某些改动。除了个别错误外,主要是替换生僻的词,调整带有翻译体痕迹的语序与句式。总的来说,戴的译文非常好。想想这是大半个世纪前的翻译,至今仍新鲜生动。特别是某些诗句,如“船在海上,马在山中”,真是神来之笔:忠实原文,自然顺畅,又带盈盈古意。全诗共五段。首尾呼应,环环相扣,关于绿的主旋不断出现,贯穿始终,成为推进整首诗的动力。一首好诗就象行驶的船,是需要动力来源的,要么是靠风力,要么是靠马达。而推动一首诗的动力来源是不同的,有时是一组意象,有时是音调或节奏。开篇的名句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是从吉普赛人的歌谣转换而来的,令人警醒。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如同切换中的电影镜头,把读者带入梦幻的境地。对吉普赛姑娘的勾勒中注重的是颜色: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第二段再次以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引路,紧接着是一组奇特的意象:霜花的繁星/和那打开黎明之路的/黑暗的鱼一起到来。/无花果用砂纸似的树枝/磨擦着风,/山,未驯服的猫/耸起激怒的龙舌兰。这些意象把梦幻效果推到极致,与本诗的题目《梦游人谣》紧扣。第三段是个转折。与其他四段的抒情风格不同,这是两个吉普赛男人的对话,带有明显的叙事性,在吉普赛人的传奇故事中插入戏剧式对白。这段远离整体上抒情风格,造成某种间离效果。第四段达到全诗的高潮。两个吉普赛男人爬向想象的阳台时,先是视觉上:许多铁皮小灯笼/在屋顶上闪烁。/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在主旋律/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重现后,又转向嗅觉:长风在品尝/苦胆薄荷和玉香草的/奇特味道。这一句有如叹息,但又是多么奇妙的叹息!在一次演讲中,洛尔加认为,隐喻必须让位给“诗歌事件”(poeticevent),即不可理解的非逻辑现象。接着他引用了《梦游人谣》的诗句为例。他说:“如果你问我为什么我写‘千百个水晶的手鼓,/在伤害黎明’我会告诉你我看见它们,在天使的手中和树上,但我不会说得更多,用不着解释其含义。它就是那样。”最后一段采用的是虚实对比的手法:那吉普赛姑娘/在水池上摇曳。/绿的肌肤,绿的头发,/还有银子般清凉的眼睛。/月光的冰柱/在水上扶住她。接着,梦幻被突然打碎:夜亲密得/象一个小广场。/醉熏熏的宪警,/正在敲门。宪警在西班牙,特别在安德露西亚是腐败政治势力的代表。洛尔加专门写过一首诗《西班牙宪警谣》:“他们随心所欲地走过,/头脑里藏着/一管无形手枪的/不测风云。”这两句有“僧敲夜下门”的效果,但更触目惊心,把冷酷现实带入梦中。最后,一切又归于宁静,与全诗的开端呼应:绿啊,我多么爱你这绿色。/绿的风,绿的树枝。/船在海上,/马在山中。《梦游人谣》如醉如痴,扑朔迷离,复杂多变又完整统一,意象奇特,音调转换自如,抒情与叙事兼容,传统要素与现代风格并存。值得一提的还是音乐性。现代抒情诗与音乐结合得如此完美,特别是叠句的使用出神入化,洛尔加堪称一绝。五1928年春,洛尔加有了新的男朋友,叫阿拉俊(Emilio Aladren),是马德里美术学校雕塑专业的学生。洛尔加带他出入公开场合,下饭馆泡酒吧,为他付帐。阿拉俊口无遮拦,把他和洛尔加的隐私泄露出去,闹得满城风言风语。达里显然听说了传闻,和洛尔加的关系明显疏远了。1928年9月初,他写了一封七页长的信给洛尔加,严厉批评他刚出版的《吉普赛谣曲集》:“你自以为某些意象挺诱人,或者觉得其中非理性的剂量增多了,但我可以告诉你,你比那类安分守法者的图解式陈词滥调强不了多少。”达里认为洛尔加应该从现实中逃跑。信中的主要观点,出现在不久发表的文章《现实与超现实》中。在这篇文章中,他进一步强调:“超现实主义是逃避的另一层意思。”当年的伙伴伯奈尔这时和达里结成新同盟。他专程去看望达里,他们开始合作一部超现实主义电影。在达里面前,伯奈尔大骂洛尔加。他们用一周的时间完成电影脚本初稿。他们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任何意象都不应得到理性的解释。伯奈尔给朋友写信说:“达里和我从来没这么近过。”阿拉俊原来是个双性恋,他突然有了女朋友,和洛尔加分道扬镳。在寂寞中,洛尔加开始寻找新朋友。他结识了智利外交官林奇(Carlos Morla Lynch)夫妇,很快成了他们家座上客。“他常来常往,留下吃午饭晚饭?或都在内?打盹,坐在钢琴前,打开琴盖,唱歌,合上,为我们读诗,去了又来,”自幼写日记的林奇写道。洛尔加精神濒临崩溃,几乎到了自杀的地步。他需要生活上的改变。那年年初,有人为他安排去美国和古巴做演讲,这计划到4月初终于订下来。他将和他的老师雷沃斯同行。31岁生日那天,他收到护照。他们乘火车到巴黎,转道英国,再从那儿乘船去美国。“向前进!”他写道。“我也许微不足道,我相信我注定为人所爱。”日,风和日丽。“S.S.奥林匹克”客轮绕过曼哈顿顶端,逆流而上,穿过华尔街灰色楼群,停泊在码头上。洛尔加吃惊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写信告诉父母,巴黎和伦敦给人印象深刻,而纽约“一下把我打倒了”。他还写道:“整个格林那达,也就能塞满这里两三座高楼。”抵达两天后,他半夜来到时代广场,为灯火辉煌的奇景而惊叹:纽约的一切是人造的,达里的机械时代的美学成为现实。他对美国人的总体印象是:友好开放,象孩子。“他们难以置信的幼稚,非常乐于助人。”而美国政治系统让他失望。他告诉父母说:民主意味着“只有非常富的人才能雇女佣。”他生来头一回自己缝扣子。在雷沃斯催促下,他很快就在哥伦比亚大学注册,并在学生宿舍住下来。他给父母的信中假装喜欢上学,实际上他在美国几乎一点儿英文都没学会,除了能怪声怪调地说“冰激凌”和“时代广场”,再就是去饭馆点火腿鸡蛋。他后来告诉别人,在纽约期间他吃的几乎全都是火腿鸡蛋。他在英语课上瞎混,模仿老师的手势和口音。他最喜欢说的英文是“我什么都不懂”。他担心,英文作为新的语言,会抢占自己母语的地盘。某些西班牙名流的来访给他当家作主的自信。他接待了梅亚斯,那个在西维亚认识的斗牛士。他把梅亚斯介绍给他在纽约的听众。二十年代的哈莱姆是美国黑人的巴黎。洛尔加迷上了哈莱姆与爵士乐,经常泡在那儿的爵士酒吧里。他时不时抬起头嘟囔:“这节奏!这节奏!真棒!”他认为,爵士乐和深歌十分相近,都植根于非洲。只有通过音乐才能真正了解黑人文化;象吉普赛人一样,黑人用音乐舞蹈来承受苦难,“美国除黑人艺术外一无所有,只有机械化和自动化,”他说。到美国六周后,他开始写头一首诗《哈莱姆之王》。他后来写道:纽约之行“丰富并改变了诗人的作品,自从他独自面对一个新世界。”夜深人静,他常常漫步到布鲁克林大桥上,眺望曼哈顿夜景,然后在黎明前的黑暗中,返回哥伦比亚的住所,记下自己的印象。他跟同宿舍的美国邻居格格不入。他告诉父母说:“这是地道的野蛮人,也许因为没有阶级的缘故。”他把自己关起来,要么写作,要么无所事事,整天躺在床上,拒绝访客,也不起来接电话。日是历史上著名的“黑色星期二”,即纽约股市大崩盘。在此期间,洛尔加和雷沃斯一起去华尔街股票市场,目睹了那场灾难。洛尔加在那儿转悠了7个小时。事后他写信告诉父母:“我简直不能离开。往哪儿看去,都是男人动物般尖叫争吵,还有女人的抽泣。一群犹太人在楼梯和角落里哭喊。”回家路上,他目睹了一个在曼哈顿中城旅馆的跳楼自杀者的尸体。他写道:“这景象给了我美国文明的一个新版本,我发现这一切十分合乎逻辑。我不是说我喜欢它。而是我冷血看待这一切,我很高兴我是目击者。”他对自己在纽约写的诗充满信心,他认为是他最出色的作品。他常为朋友们朗诵新作。“他的声音高至叫喊,然后降为低语,象大海用潮汐带走你,”一个朋友如是说。这些诗作后结集为《诗人在纽约》,直到1940年才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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