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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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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临湘市主要用地指标控制表
单位:公顷
耕地保有量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牧草地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表二&2005年土地利用结构
单位:公顷,%
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比重
土地总面积
其他农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自然保留地
表三&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期间面积增减
土地总面积
其他农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建制镇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自然保留地
表四&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单位: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农地区
林业用地区
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独立建设用地区
风景旅游用地区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长安办事处
表五&耕地保有量平衡表
单位:公顷
基期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补充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土地整理复垦
上级下达指标
表六&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表
单位:公顷
2005年耕地保有量
2020年耕地保有量
长安办事处
表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规划表
单位:公顷
表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其中占耕地
风力发电厂
2、交通水利
白云、坦渡、羊楼司、五里
杭瑞高速公路
横铺、长塘、桃林、忠防、詹桥
白云、长安
儒溪、江南、黄盖
横铺、桃林、詹桥、忠防
白云、长安、聂市、儒溪、江南
长安、城南、乘风、聂市、桃林、源潭、五里、江南、黄盖
临甘公路(桃甘路)
白羊田、长塘、桃林
长安、城南、桃林
定湖、儒溪、坦渡、羊楼司、源潭
桃林、忠防
聂市至羊楼司
聂市、羊楼司
桃林规划改扩建公路
龙源水库灌区
羊楼司、五里、长安
忠防水库灌区
忠防、城南、五里
团湾水库渠道
横铺、城南、桃林、忠防
续表八&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其中占耕地
2、交通水利
鸭栏长江码头(鸭栏港区)
江南、黄盖
分三期建设
桃林镇、白云镇
临湘工业园
长安、城南
儒溪工业园
儒溪、江南
太子奶项目
长安、白云
海螺水泥厂
虎形山钨铁矿
黄盖工业园
污水处理厂
垃圾处理厂
男儿国景区
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栗峦农家乐
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棋子山景区
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龙窖山风景名胜区
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五尖山风景名胜区
景区配套设施建设
表九&&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单位:公顷
其中占耕地
1、农业水利
团湾灌区建设工程项目
詹桥、忠防
小水电代燃料羊楼司项目区
小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
小水电代燃料项目
江南垸蓄洪区建设
洞庭湖区大中型灌区改造项目
临湘市瘦肉型猪产业化建设项目
临湘市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2、商贸旅游
&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
全市各乡镇
一个配送中心和100个农家店
临湘市黄盖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临湘市自来水公司城区水厂改扩建工程
湖南临湘宏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氨系统节能改造
长安办事处
临湘市环城路工程
长安办事处
临湘市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乡镇城镇供水工程
乡镇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乡镇城镇垃圾处理工程
桃林铅锌矿环境污染治理及土壤改良工程
忠防、桃林
临湘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
临湘市大众体育健身中心
临湘市体育馆建设
临湘市湘北劳动市场
临湘市救助儿童保护中心
临湘市广电数字大楼
临湘市老年托管中心
临湘市殡仪馆建设
15个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
分布15个乡镇
临湘市湘北职业技术学校
临湘市聋哑学校
临湘市房地产建设
长安新村廉租房二期
临湘市综合档案馆
桃林铅锌矿重金属废渣治理工程
桃林、忠防
临湘市刘家坪矿业公司采选厂废水污染治理工程
桃林、忠防
表十&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单位:公顷,%
基期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调入基本农田
调出基本农田
长安办事处
表十一&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2005年基本农田数量
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量的比重(%)
2020年基本农田数量
占全市基本农田总量的比重(%)
长安办事处
表十二&各乡(镇)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表
单位:公顷
乡(镇)名称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耕地保有量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牧草地面积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
长安办事处
第二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第一章 上轮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 第一节 上轮规划的编制概况
&&& 上轮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范围涵盖本市行政辖区的全部土地。上轮规划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详查成果为依据,以1996年为基期年,2000年为近期规划目标年,2010年为远期规划目标年。上轮规划遵循&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采取从上至下的指标控制和用途分区相结合的方法,编制了市、乡(镇)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节 上轮规划编制背景
&&& 上轮规划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更好地发挥土地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而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岳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临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等,结合本市实际,在认真调查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综合分析各业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第三节 上轮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
&&& 上轮规划编制的主要目标有:
(1)2000年土地利用率达94.6%,2010年土地利用率达95.1%。
(2)2010年确保耕地总量稳定在35289.72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400.00公顷。
(3)在严格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的同时,保障必需的建设用地,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至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2237.98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500.00公顷。
(4)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补充耕地1133.34公顷,其中开发补充耕地300公顷,复垦补充耕地100公顷,土地整理和结构调整补充耕地733.34公顷。具体为:年开发补充耕地133.33公顷,复垦补充耕地23.33公顷,农地和村庄整理及产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52公顷;年开发补充耕地166.67公顷,复垦补充耕地76.67公顷,农地和村庄整理及结构调整增加耕地581.34公顷。
(5)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目标:规划期间,通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治理河流湖泊等改造环境,力争将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土地总面积的10%以内。退耕还林面积为66.67公顷,退田还湖面积为200公顷,其中年退耕150公顷,年退耕116.67公顷。
第四节 上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措施
&&&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建立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耕地。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耕地的,必须按《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报批;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三、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制度
依据规划,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管理的原则,搞好整理复垦和开发的组织实施,重点抓好零星农村居民点的整理。
四、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五、加强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
把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纳入土地执法检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不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用地的违法用地行为,同时应继续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土地基本国策、国情宣传教育,使按规划、计划用地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
六、明确责任
人民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在土地利用管理中的&龙头&作用,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运用规划手段,对土地利用实行宏观控制和调节。
第五节 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建设用地现实需求与规划方案的矛盾较突出
(1)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矛盾较为突出。由于上轮规划编制科学性、前瞻性不够,规划空间布局不尽合理。
(2)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增长较快,远期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不足。
二、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高,社会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没有得到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以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难以实现。
第二章 规划编制过程与主要成果
&&& 第一节 工作过程
&&& 一、准备阶段
拟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成立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规划修编中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确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本轮规划修编技术承担单位;召开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议,明确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和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基础资料的工作任务。?
二、调查分析阶段
按工作方案与技术方案的要求,收集规划修编基础资料和部门资料,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形成专题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上报岳阳市国土资源厅;调查规划期内各乡(镇)和各部门用地需求,开展用地预测等相关工作;分析各种资料,核查规划修编基础数据,并对某些实际变化较大而统计台帐未能反映真实状况的用地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核实。
在综合分析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实施评价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节约与集约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农村居民点规模和布局专题研究报告》和《临湘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8个专题研究报告。各部门也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用地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目标论证与规划大纲编制阶段
在专题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市规划修编办和技术承担单位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要求,在反复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目标,编制形成《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大纲》征求意见稿。
四、规划大纲审查阶段
规划大纲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市规划修编办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及专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相关意见,技术单位根据征求的意见对规划大纲进行反复修改,形成了规划大纲讨论稿。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规划大纲讨论稿进行审查。市规划修编办和技术单位根据论证和审查意见,进一步对规划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大纲送审稿,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呈报岳阳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审查修改后再呈报省土地规划修编领导办审查批准。
五、规划编制与审查阶段
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市规划修编办公室和技术单位随即开始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形成规划文本、说明及相关图件初稿,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岳阳市规划修编办公室下达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用地控制指标后,根据该指标要求,对规划初稿进行调整,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09年国土资厅发〔2009〕10号文件、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文件和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下达后,又根据文件精神,进行规划基数的转换,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2009年10月),补充完善部分内容,形成规划送审稿,提交临湘市人民政府和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审查。.
第二节 主要成果
(1)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文本(送审稿)
(2)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说明(送审稿)
(3)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包括《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实施评价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节约与集约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矿产资源开发与土地利用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土地利用生态建设专题研究报告》、《临湘市农村居民点规模和布局专题研究报告》和《临湘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包括临湘市土地利用现状图、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临湘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临湘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临湘市土地整治规划图、临湘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临湘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临湘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三章 规划基础资料的说明
&&& 第一节 规划编制的基础数据
&&&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要求,为方便规划实施与管理,本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是以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上报数据为基础,以&四查清、四对照&工作过程中形成并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数据进行校正,并以经国家确定的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政策为依据进行校核后,根据规划基数分类体系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对应关系进行转换后形成的。
一、规划基数的来源
以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上报数据为基础,运用遥感影像资料和计算机技术,结合实地调查,进行各类用地的核查确认,并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进行衔接,形成本轮规划修编基数的来源。
二、规划基数的转换
(一)规划基数分类
根据《国土资厅发〔2009〕51号》文件精神,本轮规划基数分类体系采用三级分类。其中,一级类3个,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二级类11个,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水域、滩涂沼泽、自然保留地;三级类33个(图1)。
(二)规划基数与土地现状分类(过渡期)转换关系
按照《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分类到三级类型(图2)。
三、规划基数的确定
按照上述规划基数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将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核查数据按基数分类转换后形成临湘市本轮规划修编基数(附表二)。
第二节 人口发展分析
一、人口现状
本市2005年末总人口48.19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67 万人,农村人口28.52 万人。
二、总人口预测
为比较准确地预测规划目标年的全市总人口,采用综合平衡法和统计外推法分别预测2010年和2020年的市域总人口,然后进行分析比较,最终确定2010年和2020年的市域总人口。
(一)综合平衡法
根据《临湘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所确定的指标,年人口增长率控制在19&,年控制在12.6&。运用综合平衡法计算公式为:
&& 总人口预测数(万人);
& 总人口现状数(万人);
& 规划期内人口的增长率(&);&&&&
&& 规划年限(年);
据此预测近、远期市域总人口分别为:
2010年市域总人口52.96 万人;
2020年市域总人口58.13 万人。
(二)统计外推法
统计外推法即趋势预测法,是根据统计历史数据所形成的人口趋势建立统计数学模型,再根据模型进行外推以预测目标年人口。
根据全市年的人口资料,建立预测模型,设历年人口为因变量Y,年份为自变量X(其中1996年为1),建立模型:
Y=2498.8 X+456900
根据此模型,预测全市总人口2010年将达到49.44万人,2020年将达到51.94万人。
(三)预测结果
综合平衡法和统计外推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人口进行了预测。综合平衡法从总体上考虑了各种因素对人口增长的影响,统计外推法则以人口增长的环境一致和增长机制的延续为条件。前者预测结果高于后者,考虑到未来发展机遇的增多以及综合平衡法的全面性,市域总人口预测结果最终确定为 万, 万。
第四章 各类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指标、对策确定的依据
&&& 为了保障规划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必须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到2020年,全市土地利用结构为:农用地占83.41%,(其中:耕地占23.48%,园地占8.10%,林地占58.98%,牧草地占0.15%,其他农用地占9.29%。);建设用地占7.60%,(其中:城市用地占11.74%,建制镇用地占5.47%,农村居民点用地占32.84%,采矿用地占1.77%,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5.98%,交通用水利设施用地占41.62%,其他建设用地占0.58%。);未利用地占8.99%。
一、优先安排农用地
规划期间,加强农用地保护、整治和开发,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
(1)切实保护耕地,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实行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由用地单位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足额交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耕地。强化重点区域耕地保护,加大农田改造整理和建设的力度。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保护基本农田。基本农田面积不得低于本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城镇和村镇周边、铁路和公路两侧的耕地及其他区域质量好、产量高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具体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明确保护责任,并向社会公布,加强检查监督。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基本农田保护图件备案工作,应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后三个月内完成。
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集中连片治理。通过将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表层的耕作层剥离后填入中低产田来提高耕地质量。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应充分开发利用非耕地资源,未经批准,不得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规划期间应控制园地发展规模,着重调整品种结构,提高产品质量。近年来在优质农田上发展的果园应退园还耕,逐步调整到丘陵、台地、荒坡地和一般农地,按适宜性原则适当集中发展。规划期间要加强中低产园地的改造和管理,提高园地单产和效益。
(2)按照国土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增加林地面积,加强林业基地建设。
要实行封山育林,保护和经营好现有林地,禁止过度采伐和毁林开荒。要有计划地停止对天然林的采伐,变伐木为营林,切实保护大江大河上游的森林植被。加快荒山造林和疏林、灌木林的改造,加速迹地更新。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点发展生态林。
(3)稳定水面面积,提高江湖行蓄洪能力。
保护现有水面,禁止新的围湖造田和在行洪区垦荒。为治理水患,对江河沿岸和湖区严重影响行洪、泄洪的堤垸,必须平垸行洪,退田还湖。同时改造蓄洪垸,逐步搬迁居民,做到大洪水时有计划地蓄洪,无洪水时继续耕种。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努力解决干旱缺水问题。
二、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规划期间,要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其他各类建设用地应当以内涵挖潜为主,尽可能利用非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根据占补平衡原则,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相挂钩的政策。
(1)控制城乡居民点用地,建立合理的城乡居民点体系。
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要根据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指标、人口控制指标、城镇化水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确定建制镇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划定城市建设用地区,限制城镇的盲目扩张。
加强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外延扩大,特别要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占用耕地和林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建设用地区,制定好村镇建设规划,推进旧村镇改造,治理空心村;凡有条件的地方,要促进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规划工业用地区集中。农民建房要坚持拆旧建新的原则,严格实施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制度,提倡相对集中建楼房。要通过合理引导和控制,逐步形成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合理、用地集约的城乡居民点体系。
严格控制和引导各类开发区建设。要做到全面规划,分期建设。坚持&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收效一片,滚动发展&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的基础设施,加快工业园区的改造。
(2)统筹安排工矿、交通、水利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重点安排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近期要保证桃林机场,新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和杭瑞高速公路、临鸭公路,及改扩建G107、临甘公路和和北路等用地需要。
切实提高建设用地效率。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建设项目在选址和建设施工过程中,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林地,避免占用好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在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的同时,必须保障重点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
严格落实规划下达的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指标。由于儒溪工业园、临湘工业园、海螺水泥项目和虎形山采矿区等占用较多耕地,要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确保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四、加强土地生态保护与整治
(一)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
以耕地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结合土地整理和修筑梯田、改良土壤、营造农田防护林等综合措施,培肥地力,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扩大农田灌溉面积。采取措施防止工业、企业对土地的污染,控制高残留化学膜和农药的使用。
(二)加快林业生态体系工程建设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保障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
(三)积极开展土地退化的防治
规划期间,要进一步加大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禁止开垦陡坡地。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区和湿地的保护
按照全面规划、积极保护、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扩大自然保护区规模。
加强湿地和水源生态系统的保护。禁止盲目开发建设。
第五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模预测
&&& 第一节 耕地保有量预测
&&&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
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整理区的居民点整体布局分散,内部结构较为松散,道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缺乏统一规划,部分村庄出现空心化现象,人均占地大。全市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面积为1632.00 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增加耕地978.95 公顷。
农村居民点整理区土地整理的方向是:通过空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村内道路和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挖掘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美化居住环境。农村居民点整理,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结合;必须符合村镇规划和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标准;必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交通教育文化娱乐等公益设施用地。
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326.21 公顷。年,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652.74 公顷。
(二)土地复垦补充耕地
全市的复垦潜力不大,可复垦的区域有限,主要为砖厂废弃用地和灾毁地的复垦。主要集中在江南镇、白羊田镇、黄盖镇、定湖镇、坦渡乡、桃林镇、羊楼司镇、忠防镇、横铺乡、詹桥镇等乡(镇)。全市复垦潜力为414.56 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248.67 公顷。结合《临湘市土地、矿产资源&十一五&规划》,年,通过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82.86 公顷,年通过土地复垦可增加耕地165.81 公顷。
(三)土地开发补充耕地
全市土地开发潜力较大,可开发利用的面积达328.35 公顷,可开发增加耕地潜力面积50.86 公顷。土地开发潜力区分布在全市的18个乡(镇)中。北部地区的开发对象主要为滩涂和荒草地,土质好,地势平缓,坡度基本小于6度。其他地区主要开发对象为荒草地和废弃茶园,该地区的地势坡度较大,基本为4&12度,开发的难度较大,在开发中要考虑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
在土地开发中,对滩涂和荒草地的开发要进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修筑堤坝,防洪防涝,运用工程措施和生物技术,改良荒草地的土质,增加可利用面积。通过土地开发,年新增耕地面积17.09 公顷,年新增耕地面积33.77 公顷。&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预测结果
通过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的分析,年和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分别为426.16 公顷和852.32 公顷。
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FS:Page]
根据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预测结果及上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总指标,结合上轮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分解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指标。年新增建设用地1661.49 公顷,占用耕地790.29 公顷。其中新增城市用地占用耕地461.70 公顷,新增建制镇用地占用耕地52.98 公顷,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耕地52.21 公顷,新增采矿用地占用耕地9.16 公顷,新增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27.37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占用耕地85.70 公顷, 新增其他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17 公顷。
三、耕地保护规模预测结果
根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非农建设占用减少耕地的预测:2010年耕地保护规模为36729.33 公顷;2020年耕地保护规模为34150.64 公顷。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规模预测
&&&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意见》。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重点安排、平衡好建设用地的同时,依法确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护重点和保护范围。2005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1533.33 公顷;由于儒溪工业园、虎形山钨铁矿、临湘工业园、海螺水泥厂等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预计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0533.33 公顷。
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 一、城市用地规模预测
全市城市用地规模预测主要采用定额指标预测法。
U=P&A/10000
U&&规划目标年用地面积(公顷)
P&&规划目标年城镇人口(人)
A&&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平方米/人)。
2005年全市城市人口11.90 万人,城市用地(其中含长安、五里、城南和白云四个乡(镇))规模982.02公顷,人均城市用地82.52 平方米。由于临湘市工业园紧邻城区,根据有关文件将其划作城市用地,而人口城市化率的显著提高,使得规划期末人均城市用地面积比基期年要有所减少。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城市用地要求,确定2010年人均城市用地指标为81.31 平方米,2020年人均城市用地指标为80.90 平方米,根据全市城镇人口预测结果,2010年城市人口14.43 万人,2020年城市人口19.23 万人,预测至2010年城市用地规模将达到1173.24公顷,2020年城市用地规模将达到1555.68公顷。预计年城市发展需新增建设用地191.22公顷,年需新增建设用地382.44公顷。
二、建制镇用地规模预测
我市要在坚持&小城镇,大战略&的发展方针下,优先发展沿江、沿路、沿边城镇,做强羊楼司镇的国家重点小城镇品牌,重点建设桃林省级示范镇,规划发展詹桥、江南、源潭、聂市、黄盖湖等示范中心镇,不断完善小城镇道路、供水、排水、绿化、环境等基础设施,带动村镇建设全面发展。
2005年建制镇用地规模697.71公顷,人口7.77 万人,人均建制镇用地面积89.80 平方米。由于建制镇中人均用地较低,未超过国家限定的120平方米的最高指标,考虑到未来建制镇的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可适当增加人均用地指标,根据建制镇人均规划用地指标分析,确定2010年人均建制镇用地指标为89.93 平方米,2020年人均建制镇用地指标为90.31 平方米。根据全市城镇人口预测结果,2010年建制镇人口7.86 万人,2020年建制镇人口8.03 万人,则2010年建制镇用地规模为706.86公顷,2020年建制镇用地规模为725.15公顷。年新增建制镇用地9.15公顷,年新增建制镇用地18.29公顷。
三、农村居民点规模预测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4714.62公顷,农村人口28.52 万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65.32 平方米,接近国家规定的高限(150平方米)。目前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及相关服务设施,将需要占用一定数量土地。另外通过中心村改造、迁村并点、宅基地调整等措施整理农村居民点,使得农村居民点面积将减少。预测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120.64公顷,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241.27公顷。综上,确定2010年和2020年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水平分别控制在149.80 平方米和141.00 平方米。由此预测至2010年、2020年的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为4593.98公顷、4352.71公顷。
四、独立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结合临湘市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和趋势,考虑到临湘工业园、儒溪工业园、海螺水泥厂和虎形山钨铁矿开采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建设。预测:年和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分别增加用地面积248.74公顷和497.49公顷。
五、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预测
根据临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和&十二五&规划以及各部门的用地需求,规划期内交通建设主要是改造现有交通运输能力和水利设施。交通主要包括桃林机场、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杭瑞高速、临鸭公路的新建和G107、S201、S301等的改扩建;水利主要包括忠防水库灌区、龙源水库灌区和团湾水库渠道的改建与新建等。预测:年和年全市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分别增加282.47公顷和564.96公顷。
第七章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安排的依据
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应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加强土地复垦,适度开发宜农自然保留地资源。
一、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的重点是农村居民点和耕地整理。要通过村镇缩并、搬迁和调整改造,增加耕地面积;通过平整土地、归并地块及综合建设农田道路、沟渠等,增加耕地面积;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产出。把土地整理作为补充增加耕地面积的主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及不同形式、不同规模的土地整理。土地整理要与村镇改造、乡(镇)村企业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相结合。要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二、土地复垦
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加强各类工矿废弃地的复垦管理。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必须统一规划、同步进行。要及时复垦工矿建设新增的废弃地,努力做到新增废弃地全部得到复垦。要制定鼓励政策,使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尽可能分期得到复垦。复垦土地优先作为耕地,同时遵循适宜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牧则牧。
三、土地开发
土地开发必须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为前提,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宜耕地的开发要把重点放在条件较好、投资效益较高的地区,与农田基本建设和水利建设同步进行。大面积开发荒地和围垦滩涂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搞好规划设计。鼓励宜农土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与宜农土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地区合作开发荒地和其他农用地,但异地开发必须纳入资源所在地的土地开发规划。
第八章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的依据
&&& 在上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虽然考虑了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并把生态环境改善作为土地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采取水土流失治理、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建设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但是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仍然是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最主要目标,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要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目标之一。
全市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土壤侵蚀、土壤污染、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锐减、水旱灾害加剧、水利工程效率低下、地表水及地下水资源利用率低、废气废水污染等方面。其中土壤侵蚀以及由土壤侵蚀所造成的一系列生态问题最为严峻,另外严重的水土流失对社会经济发展也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规划期内全市要大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建立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第九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析
&&& 第一节 评估工作任务
&&& (1)查明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现状、分布特征以及对建设工程的危险性;
(2)评估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3)综合分析评估建设场地的适宜性;
(4)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建议。
第二节 评估工作程序
&&& 技术承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接受委托评估后,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湖南地方性技术规范要求,采用现场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收集资料等综合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确定的评估范围内开展工作。具体评估工作程序如下:
一、收集资料
评估工作首先收集了已有的气象水文、区域地貌、区域地质、区域稳定性、区域地震和评估区1:1万的地形图、以往的环境评估报告等资料。
二、现场调查
调查区内地质环境条件;调查区内地质灾害的位置、发育程度及危害程度;调查和访问区域开发历史和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范围及程度;调查及访问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与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效果。
三、室内综合分析与研究
在研究以往资料、现场调查等资料的基础上,分析论证区内地质条件、构造条件和岩土体物理力学特征,对已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行评估,预测评估区内及用边工程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类型、危险性和危害程度。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和分区评价,对地质灾害提出防治措施建议。
第三节 规划区地质环境条件
&&& 评估区范围内不良地质现象不发育;评估区内地形地貌简单,以侵蚀、剥蚀丘陵为主;褶皱及断层等地质构造形迹不发育;评估区内地层主要由寒武系下统牛蹄塘和石牌组的炭质页岩夹灰岩、奥陶系下统桐梓组灰岩夹页岩、白垩系上统罗镜滩组砾岩夹砂岩组成,岩土体工程地质性状较好;页岩中裂隙发育,其他基岩岩体结构完整,裂隙不发育,局部裸露岩体遭遇风化;区内地下水以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裂隙水和岩溶水为主,岩层富水性较弱,水文地质条件较简单;区内地震不强烈,属低烈度地震地区,地震基本烈度VI度。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总体属中等类型。
第四节 规划区危险性现状评估
&&& 一、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区主要位于丘陵地形,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市区的扩建主要集中在丘陵区与平坦地形的结合部,在局部高差大,地形坡度较陡处的页岩人工边坡,在节理裂隙的切割下,易在暴雨、机械振动的条件下,产生崩塌;据本次调查,在工业园区和市区的周边有小规模的崩塌发生,因而评估区自然条件下产生崩塌的可能性中等。
二、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
在评估区的页岩分布区,由于建房、道路开挖形成部分高度较高、坡度较陡的人工边坡,在页岩节理裂隙的作用下,易形成不连续的结构面,造成滑动;还有由于斜坡的开挖扰动,在暴雨情况下易出现碎石土滑坡。据本次调查,在工业园区和市区的周边发现多个小规模的滑坡,方量较小,因而评估区自然条件下产生滑坡的可能性中等。
三、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区内山体主要为丘陵地形,地表植被较发育,冲沟切割深度小且大部分沟谷坡降较小,而且据调查区内未产生过泥石流,这说明区内产生泥石流危害的可能性较小。
四、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区有灰岩出露,但是灰岩为弱岩溶化,且残坡积的覆盖层较厚,故在评估区未见岩溶塌陷;在区内也没有地下采矿活动,故也未采空塌陷。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野外调查情况,评估区出现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较小。
五、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
根据野外调查,评估区没有地下采矿活动,区内未发现地裂缝。
六、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危险性
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野外调查,第四系的主要为粉质粘土、亚粘土和碎石土,地基承载力较高,加之上部建设一般为2&5层的居民楼,建筑物上覆荷载小,产生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小。
第五节 规划区危险性预测评估
&&& 一、工程建设遭受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
评估区内开挖建设主要为房屋的建设和工业厂房的建设,将会产生一些切、填边坡,特别在工业园区和丘陵较陡与市中心城区的交汇区,局部的边坡高度相对较大,在局部页岩岩体受节理、层面的切割,造成局部岩体破碎,特别沿边坡陡倾角构造裂隙的存在,会导致边坡局部产生崩塌现象。工程建设都是离崩塌点较近,崩塌灾害影响工程建设的可能性为中等,危害对象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故工程建设可能遭受的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中等。
二、工程建设遭受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
在评估区内分布有较陡人工边坡,特别是表层的碎石土边坡,这边边坡碎石含量较高,坡度较大,局部区域高差大,在暴雨的作用下易造成局部滑动。由于边坡都是依低山开挖,滑坡灾害影响工程建设的可能性为中等,危害对象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故工程建设可能局部遭受的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中等。
三、工程建设遭受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区主要为第四季全新统亚粘土、含砾粉质砂质粘土、碎石土,地基基础较好,未有软土层出露,自重及地面荷载荷载小,地基不易出现地面沉降和地裂缝现象。因而预测在评估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小。
四、工程建设遭受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区未见采空塌陷,也未见灰岩溶洞,故预测地面塌陷可能小。因而预测在评估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面塌陷缝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小。
五、工程建设遭受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评估地区的沟谷短小,没有足够的物源,汇水面积小,未为泥石流的发育提供有利的条件,调查中未见泥石流灾害,故预测泥石流可能小。因而预测在评估工程建设可能遭受泥石流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为小。
第六节 规划区适宜性评估
&&& 一、规划用地基本适宜区
评估区工业园区和市中心城区周边与丘陵较陡的交汇处的崩塌区,占评估区总面积的3.73%,其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评估区工业园区和市中心城区周边与丘陵较陡的交汇处的滑坡区,占评估区总面积的0.12%,其建设场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二、规划用地适宜区
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占了评估区的绝大部分,占评估区总面积的96.15%,其建设场地适宜性为适宜。
第七节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对工程和地质环境的破坏,确保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顺利地进行和建成后正常使用,施工过程中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地质灾害防治主要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对于人工边坡可能引起滑坡的地段,在平整土地中或在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要采用工程措施或生物措施,防止不稳定边坡的引发地质灾害,常用的工程措施有坡率法、格构、生物植草、挡墙和排水沟等。
(2)对于崩塌,应根据边坡的稳定程度、危险性大小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比如减缓边坡角、修排水沟、浆砌片石、建拦石墙、拦石桩、打锚杆等措施。
(3)在工程建设中,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做好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防止工程建设诱发不良工程地质问题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十章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与环境影响评价
&&& 第一节 规划供选方案的拟定
一、规划方案拟定的要求
(1)在编制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方案过程中,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和变化趋势,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措施、投入水平或保证条件的不同拟定规划供选方案。
(2)每个供选方案均需保证规划主要目标的实现。
(3)对每个供选方案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综合评价后,提出推荐方案,供领导小组审定。
二、规划方案的选择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发展思想和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情况,提出两套规划待选方案。
两个方案的不同主要在于规划期间耕地控制面积。方案一是根据优先布置生态网络屏障用地,切实保护现有耕地的要求制定的。该方案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扩大,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方案二是根据土地需求而确定的,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在公路沿线大力发展水果生产。各方案的具体内容、可行性和效益情况详见表1。
经过综合评价,方案一原则性较强,综合考虑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预期综合效益好,因此作为送选方案。
表1&&临湘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
优先布置生态环境保护用地,开源节流并举,切实保护现有耕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考虑各类用地需求,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适当控制城镇建设,大力发展工业园、水果生产为主,耕地有所减少。
三、 方案的可行性论证
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指导下,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历史和现状特征进行研究,参考各部门用地,多方协调后产生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紧密结合各业经济发展,基本能满足各业对土地的需求
(1)耕地能满足粮、菜等基本农产品的生产。
(2)园、林、牧用地指标易于实现。今后只要控制好现有林地,适当将宜园林地开发部分园地,园、林、牧用地指标就可实现。
(3)非农业建设用地留有余地。非农业建设用地就总量而言,满足了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了&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方针,规划指标具有一定的弹性。
基本农田的保护指标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约束性指标。本规划对土地利用类型、区位、数量作了严格规定,保证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的完成和落实,这样既保护了耕地,又控制了非农业建设规模的发展。
(二)《规划》实施的效益
(1)耕地得到切实保护,规划期间,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有效保护了现有耕地,同时整理、开发可补充一定数量的耕地。
(2)合理安排了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在编制规划时,始终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用地方针,保证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等建设的用地需求,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证。
(3)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各类用地结构都向合理的方向发展,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全面提高。
(4)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
综上所述,该规划方案是合理、可行的。
第二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
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期内临湘市用地结构和布局进行了调整。根据调整方案,规划期末,临湘市域土地利用结构将会有明显的变化,土地利用布局将更趋合理。
规划期内通过加大力度实施生态公益林保护、大云山绿化、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生态化、楠竹基地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及水源地保护和河道工程治理等,市域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显著改善。到2020年,全市林地比重达到49.20 %,较2005年提高1.32个百分点;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5%以上,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达到85%以上。2020年生态环境建设区和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市域土地面积的比重达到9.14 %。通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临湘市林地比重明显提高,水土流失面积逐步减少,土地生态系统更趋稳定。
可以预见,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将对市域土地利用产生深远影响,对于构建&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新临湘具有重要意义。
第十一章 规划协调情况
第一节 与&十一五&规划的协调
根据《临湘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10年全市总人口52.96 万人,城镇化率42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采用2010年总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2.96万和42%,均与&十一五&规划吻合,土地利用战略及土地利用规划空间布局与之紧密衔接。
第二节 与城市规划的协调
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上与城市规划出现的矛盾,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规划编制技术单位通过多种途径与城市规划部门会商协调。首先将城市规划确定的城镇范围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叠置,找出其差异;对差异之处进行实地考察,明确差异产生的原因;认真分析,充分协商,最终确定城镇发展范围与布局方案。
第三节 与其他规划的协调
交通、水利等用地需求预测均以各部门专项用地规划为基础,并在综合协调各部门用地需求的基础上进行平衡,这样既能使各部门未来各类建设项目在土地上得以落实,也能统筹各类用地均衡发展,还能使土地利用配置得到优化。
第十二章 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
上轮规划在土地利用过程中采取的措施有建立领导责任制、建立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建立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制度、建立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执法监督,这些制度的建立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土地利用管理力度,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和调整土地利用方向,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但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如:土地执法和监督力度不够,耕地减少速度过快,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规划落后于经济建设,建设用地现实需求与规划方案的矛盾较突出;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高,存在违规用地现象。说明上轮规划实施措施未能有效地结合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提出真正解决土地问题的强有力的措施,因此还有待改善与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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