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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1岁1个月LV.2
《乱世太子妃》
作者:月斜影清
正文 第一章 蓝熙之(1)
正月初三。城南锦绣街张太守府邸。张太守外放地方官多年,一个月前才告老还乡。
今天,是他的60大寿,也是他的第18房小妾为他生的儿子满一周岁的大庆日子。
张府外面是一条绿树成荫的大道,大道尽头便是繁华的大街,今日天气晴好,春暖花开,街上行人川流不息,熙熙攘攘。正午。
张太守抱着老来子四处和宾客打招呼,就在众人举杯欢庆,畅饮恭贺之时,忽然听得“轰隆”一声巨响。这如雷的响声不仅吓得众宾客四散奔逃,就连大街上的行人也闻讯络绎不绝地拥挤过来看热闹。
片刻之后,张府门外已经围得人山人海,可是,如此拥挤的场面却没有人发出声音,大家目瞪口呆地看着那片褐色的倒塌的墙壁——无数的铜钱纷纷从墙壁里滚出来,顷刻间就堆成了一座黄橙橙的钱山,有的还在四处乱滚,树下、草上、人们的脚边都是钱……敢情,这张府的夹墙里竟然全是藏的铜钱。
“唉,这墙壁太不堪重荷了,我只那么轻轻拍了一下,真的,就只拍了一下,谁想它就坍塌了耶!”
一个小姑娘坐在另外一半尚摇摇欲坠的墙壁上,手臂乱晃,似乎立刻就要掉下来,可偏偏又不掉下来,唧唧刮刮的声音又脆又快:“张太守,你的藏钱地点太不安全了,可不能怪我哦。”
张太守气得花白胡子乱颤,手指着墙壁上的人,一口气上不来,“快,快……拿下这妖女……”
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丁抄了家伙正要围过去,人群里不知谁爆发出一声呐喊,无数双手立刻伸向了那座钱山……“我的钱哪!快,快,先保护钱要紧……”
一众家丁立刻转了方向,奔向捡钱的人群。“哈哈哈,狗官,下次把藏钱的夹层做牢固点哦……再见……”“妖女,我要杀了你……”
正月初九晚。金谷园别墅。
别墅的暖厅里灯火通明,歌舞升平。正中的玉台上,几个男人踞案举箸,吃喝正欢,可是,其中一位男子却袖手而坐,悠然不饮,脸上挂着阴阴的不以为然的笑。在他的左手边是一张纯金打造的案几,案几上摆着五个精美的琉璃彩盘,每个彩盘上都盛着一颗秀丽的头颅。
这些头颅原本是血淋淋的,但是刽子手的手艺十分出众,刀锋过处,斫断关节,那一缕的秀发覆下来,恰恰的遮住了血迹,只剩下五张精致如生的面容,或惊恐或麻木或微笑或扭曲,似乎伸出手去,还能触摸到她们脸上微微的余温。客人饮不尽兴,则杀劝酒姬妾助兴——这是金谷园别墅主人石大人的规矩。
歌继续在唱、舞继续在跳,艳糜的乐音里,一排美姬手捧金盏侍立一旁,皆玉容惨淡。
最前面的女子手里端着酒杯走到袖手而坐的男人面前,纤纤十指颤抖得厉害,一开口,几乎泣不成声:“顾……顾大人……请喝酒……”
顾大人脸上依旧是阴阴的笑,目光一闪,忽然看向主位。主位上是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他迎着顾大人的目光,正要开口,只见怀里的宠姬纤腰一扭,似要滴得出水来的目光正和顾大人暧昧欲热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宠姬的目光瞟过那名战战兢兢的捧酒侍姬,柔柔一笑:“顾大人,干了这一杯权当怜香惜玉呀。”
“石大人自杀家奴,与我何干?不过,要是秀珠姑娘斟酒,下官自然痛饮几杯……”
秀珠一笑,柔、妖、艳、媚到极点。顾大人只觉得骨头都酥了一下,口涎不由自主滴到了桌子上。
“老顾,敢情你是瞧上我的心肝宝贝了,好,我就送给你又何妨?!”石大人挥挥手,立刻有两名仆人将秀珠带下:“赶紧重新为秀珠重新梳洗打扮,给顾大人送上来,让顾大人好生品尝品尝!”
正文 第二章 蓝熙之(2)
半个时辰之后。顾大人伸长脖子不知已经张望了多少次,等待打扮好的秀珠的到来。
四名侍女抬了个巨大的银盘摆上桌子。银盘里,坐着一个全身赤裸的女人,女人头发梳得又高又美,珠饰璀璨,身上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绿纱。
“石大人,你真是有新意,哈哈,老顾我自愧不如啊。”顾大人揭开绿色的薄纱,秀珠盘腿而坐,精致的面容依旧,脸上的胭脂、眉间的青黛都画得恰到好处,只是眼睛闭着。
顾大人伸手摸在那赤裸的丝绸般光滑的胴体上,忽然察觉一阵十分怪异的热腾腾的肉味。他的手微微加了点劲,秀珠美丽的胴体忽然倒在了盘子里。
只见石大人面色自如的笑着伸手往自己面前那只光滑的大腿上一撕,撕下一块肉,放在嘴巴里大嚼起来:“美女大腿部分的肉最嫩了,顾大人,快尝尝,这是刚刚在大铁锅里蒸好的秀珠,蒸得又耙又烂,保证鲜美无比……”
顾大人面无人色,捂着嘴巴跑了出去,身后,传来石大人的哈哈大笑:“老顾,你太没有口福了,竟错过这无上的美味……”
正月十一,清晨。
石夫人刚刚起床,想到外面的花园走走,正要出门,忽然眼前一花,梳妆台上多了个大大的银盘子。
盘子里盛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人头怒目圆睁又带着几分酒气,似乎在忿忿自己为什么也会被盛在一个小小的盘子里。石夫人后退一步,跌在地上。
门口,立着一个小小的身影:“呵呵,用银盘盛禽兽的头,会不会太浪费呢?可是,我在这别墅里找不到更差的家什,只好将就啦!”
家丁已经蜂拥前来,小小的人影已经风一般远去,石夫人发出一声毛骨悚然的尖叫:“快,快,快去抓住那个妖女……一定要杀了她……”
二月十五。通往寒山寺的小径川流不息,几乎要将那条杂草丛生的小径踩成跟山下一般宽宽的大道。
寒山寺一个月前才落成,落成当日,僧众摆下盛会,遍邀名士官僚参加。这些官僚名士欣赏半日后,指出美中不足就是那座维摩诘菩萨做得实在不敢恭维。
维摩诘是一位在家佛,与其他苦修者很有点区别,他本人是个大富翁而且妻娇妾美。他在世上以居士身份辅助佛祖教化众生。
那些时代豪奢的名士,尚佛就尚维摩诘,但见这尊像没什么看头,无论释诫大师的佛经多么高妙玄奥,可是,一到化缘布施的时刻,这些士族官僚们便一个个如泄了气的皮球一般,纷纷意思意思捐了少少一点香火钱就走了。
按照释诫大师的意图,是想筹集一笔钱,重做一尊维摩诘,然而一天下来,他仔细清点那点可怜的布施,却远远不够。化缘盛会没有达到目的,僧众均觉得有些扫兴。
第二天,释诫大师忽然发出消息,一个月后寺中有新的维摩诘像展出,无论士庶、贵贱均可前来参观。今天,就是维摩诘像的落成之日。一轮鲜红的朝阳已经升起在寒山寺最大的那棵千年古松的顶端了。
霞光令松树的翠绿变得五颜六色,从枝桠间透过时又有些支离破碎。寒山寺的大门依旧紧闭着,门口越来越多的善男信女开始议论纷纷:“寒山寺今天的大庆到底庆什么?”“听说是维摩诘的画像公开展览……”
“谁画的?”
“能画维摩诘,肯定是京城最著名的士族世家的公子,他们之中有好几个画艺超群的……”
“究竟是朱、石、王、何哪一家的公子?”
“会不会是石家的公子?”
朱、石、王、何四大士族是京城最著名的四大世家,也是整个士族的领袖世家。本朝的士族分为文化世家和武力豪宗。如果说石家是传统的文化士族的话,那么朱家则为当之无愧的武力豪宗。
四大家族历代均是三公九卿,虽然经历了几次王朝的更替,却因为树大根深,丝毫无损家族的地位。自本朝渡江立国之后,更是因为拥戴有功,其各自家族的势力几乎达到了巅峰状态,朝中重要职位十之八九把持在四大家族手中。
“闲杂人等,快快闪开……”
一声巨大的吆喝,议论纷纷的人群立刻转头望去,只见山下大道边,正往寒山寺而来的行人纷纷走避,旋即,一辆极其豪华的马车停在了路中央。
待马车完全停稳,一众佣仆迅速拿出一卷长长的红丝毯铺在马车下面,铺好后,立刻分立两侧,然后,两个干净利落的小童打开了车门,人们先看到了一只搭在车窗上的手。
这是一只青年男子的干净的手,手指修长、有力,又如羊脂白玉,叫人一看就忍不住想轻轻摸一摸。
然后,手的主人,从容不迫的缓缓走下马车,踏在了红丝毯上。他约莫二十来岁,正是一个美男子最好的年华,身材颀长,足蹬粉底官靴,身穿紫缨白绢的宽大夹袍,腰上系一条紫色精绣的带子,头上戴一顶月色纱笼帽,帽下的头发上束着一条镶嵌了一颗明珠的金色冠带。
他从马车上下来,站在路中央,看看清晨路边尚滚动着水珠的青草,才转过头,看看对面通往寒山寺的小径,稍微皱了皱眉头。他唇红齿白,面若粉敷,眉头微皱的时候,薄薄的嘴唇抿得如刀削,这令他整个人看起来几乎如同某种刚刚剥开的水果的果肉一般新鲜透明,让人恨不得扑上去咬上一口。
闪到一边的人们早已看见了马车上绣着的那只跃跃欲飞的仙鹤标志,这个标志正是士族四大家之一石家的独门标志,而这位坐了石家马车、鲜衣怒马赶到寒山寺的自然就是石家的独生子石良玉石大公子了。
众人远远的让开道路,石良玉十分自然地走在了前面※以,要等他走出一段距离后,那些普通人才能跟在后面。这是士族和庶族的严格行为准则。
自石良玉出生以来,他就已经习惯了社会、世人所一致遵循的准则,它是如此的天经地义,就如同人要吃饭呼吸一般习惯成自然。…………………………………………………………
正文 第三章 蓝熙之(3)
寒山寺,大雄宝殿。
大雄宝殿旁边那面雪白的照壁依旧用厚厚的帷幕遮盖着。照壁四周静悄悄的,空无一人。
而照壁边上搭建了一个月的席棚已经拆除,地上那些零星的散料都已经被完全清除干净了。照壁前面有一段青石板铺成的绿道,很少有人知道禁止通行的绿道的围墙后面有一道小小的石门。走出这道石门,是一栋掩映在绿茵里的木楼,名曰“招隐阁”。
晨曦里,这道石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人背负双手慢慢地走到了照壁旁边,抬起头,看看上面覆盖着的厚厚帷幕。
一阵风起,一个瘦小的人影从照壁旁边那棵千年古松上飞身下来,揉了揉眼睛:“唉,我又睡着了。”
这一个月以来,她不分昼夜地在这照壁上作画,累了就跃上千年古松粗大的枝干随便歇歇。
“辛苦你了!”
来人说话的速度很慢,似乎每一个字都经过了深思熟虑才串成一条四平八稳的线。可是,他盯着帷幕的目光却不如语速的平静,情不自禁流露出一丝紧张的期待和揣测。
这瘦小之人看看他略微紧张的脸色,道:“你告诉释诫大师,可以开门参展了。凡愿意今日观看的,每人必须布施十万钱。明日看的减半,后日看的随意出价,大后日就任其参观不用收钱了……”
她的语速快快的、脆生生的,如有人在清晨摇动一串均匀的珠子。话音未落,她忽然飞身掠起,身子像壁虎一般伏在照壁上,一伸手,那厚厚的帷幕立刻落在地上。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了,红的朝日、蓝的天空下,照壁上活脱脱的维摩诘,他不是站着也不是坐着,身子半隐在淡淡云雾里,稍微前倾,脸上的清羸病弱之容也清晰可见,几乎要咳嗽着走下来一般。来人期待的目光立刻转成了虔诚的惊讶,不由自主跪拜下去,双手合十:“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好一会儿,来人站起身,看着面前倦眼惺忪的女子,慢慢道:“招隐阁有房间,你可以去休息一下。”
“不用了,我随便歇歇就好。还有,我要看看是哪一个附庸风雅的家伙最先出十万钱哦。”
她唧唧刮刮的笑着,语气如孩子一般任性。他再看她时,她的身影已经藏匿于古松繁茂的枝丫间了。
他摇摇头,又以同样缓慢的速度慢慢往那道禁止通行的石门走去。
庙门已经按时打开,早已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立刻蜂拥而入。大雄宝殿外有一道大门,要经过这道大门方能进入参观维摩诘画像。
收钱的小和尚施施然地坐在椅子上,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诺大的钱筐:“维摩诘画像落成,凡愿今天参观者,需布施十万钱……”
“什么画像这么贵?”
“谁先进去看看?”
“十万钱哪!”
“石公子来了。”
人群中忽然让出一条道来,贵气、俊美的石良玉不紧不慢地走来,他的纱笼帽纹丝不动,举手投足之间完全是士族阶级最崇尚的标准风雅。他看看那个施施然的小和尚,点点头,随身的一名仆从立刻递上十万钱。
小和尚喜滋滋地记下布施,“公子,您请进,请进……”石良玉慢慢地以同样的步姿跨过了这道门。
过了一个转角,石良玉的目光一落在那面照壁上,原本只剩短短的距离,他忽然飞奔起来,完全忘记了自己维持了几近二十年的名士风度。
那是一种心灵的巨大震撼,那是活脱脱的维摩诘立在照壁上,隐几忘言,病容倦倦,悲悯着人间的万物众生。
他摒住呼吸,小心翼翼地仰视画像,然后又蹲下,最后干脆就地坐下,张大嘴巴,入神地看着,也不知看了多久才稍微回过一点气来,喃喃自语道:“天啦,这世间竟然有如此仙才之笔!”
一只鸦雀从林间飞起,这鸦雀之声是如此刺耳,他猛地抬起头,只见照壁旁边的大树边,一个人揉着惺忪的睡眼,仿如才从树上跳下来一般。
这是一个十分瘦小的姑娘。她很随意地穿着一件粗布衣服,这原本窄窄的衣服穿在她瘦小的身子上也显得有些空荡荡的;她眉清目秀,但面上略有菜色;她头发凌乱,衣服上还溅了不少红的黄的颜料;明明是个小小的女子,却偏偏给人一种落魄书生的感觉。
石良玉生平从未接触过庶族女子,但见她衣着寒酸,举止散漫,显然是庶族无疑。他看了看这片神圣之极的艺术殿堂,又看看这个毫不起眼的小姑娘。两相对照,有些刺眼。他心里不悦,却依旧温和地道:“这里不是你该呆的地方,快快出去。”
她直视着他的目光,好奇地打量着他俊美的面容:“这里是寒山寺又不是你家,我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关你什么事?”
正文 第四章 蓝熙之(4)
石良玉见她肆无忌惮的盯着自己,且出口不逊,暗道,这庶族女子好生无礼。
他正要说什么,女子的目光已经移向一只刚刚飞起的翠绿的鸟儿,似乎这只鸟儿是什么绝美的东西,她的笑声里带了点温煦的倦意:“你是来附庸风雅的第一个傻瓜!”
她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已经飞入高高的天空的鸟儿,石良玉看看画像又看看她,正对上她收回的视线。
那是怎样一双眼睛啊!这双眼睛布满了血丝,却清澈明亮,眼珠那么黑那么大,骨碌骨碌转动时,发出令人目眩的光彩。
士庶不共处。
他本想继续驱赶她,见了这样的目光,驱赶的话不知怎么说不出口来。
女子见他的眼神几变,又唧唧刮刮的笑起来,转身走了。
石良玉松了口气,收回视线,很快又沉浸在了那副让人目眩神迷的艺术杰作里。
已近黄昏,观摩的人群开始潮水般退去。早上还施施然的小和尚现在数钱已经数到手软,自石良玉第一个进去后,其他赶来的士族官僚岂甘落后?纷纷效仿,每一个人看后都大呼那十万钱真是太值得了。
如此大半日下来,已经筹得好几百万布施。释诫大师笑眯眯地巡视一番,决定明日再加派两名收钱的弟子。明日虽然布施减半,但是经过今日的轰动后,来观摩的人不知会增加多少倍。
照壁前已经完全清静下来,只有一个人依旧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那副画,心里一遍一遍地反复临摹。一天下来,他几乎已经揣摩了维摩诘每一个最细微的表情,甚至包括最角落里那个十分不起眼的朱色的印章。
这个印章嵌在云层的一朵红色莲花里面,不十二分仔细,根本看不出来,即使看出来,也未必认得出来——那是三个异常复杂的古篆字:蓝熙之!显然正是作画者的签章。
“石公子,我们要关门了!”守门僧连续叫了好几遍,他依旧如痴如狂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守门僧无法,也不敢去打搅他,正为难间,只见释诫大师走了过来。守门僧立刻迎了上去:“大师,石公子还没走……”
释诫大师点点头,走到照壁边上,石良玉依旧呆呆地坐在地上看着壁画。释诫大师重重地咳嗽几声,石大名终于抬起头,忽然站起来大声道:“大师,蓝熙之是谁?他在哪里?快告诉我,我一定要见见他……”
“这个嘛,咳……咳……”释诫大师这回是真正地咳嗽了起来。
一个月前,“招隐阁”的主人告诉他,有人看中了这面雪白的照壁,要在上面为维摩诘画像,并且保证,此画落成后,至少会为寒山寺挣得百万布施。释诫大师正愁布施不足以重新塑像,反正照壁空着也是空着,而且是“招隐阁”的主人出面请托,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应神秘的作画之人要求,照壁前的简单棚架搭好后,大雄宝殿关闭了整整一个月,任何人不得进出,只有一个负责送饭送水的小和尚每天将饭菜放在指定地点。作画者饿食斋饭,倦栖古松,如此一个月下来,从来没有任何人见过其真正面目。“蓝熙之到底是何方神圣?他在哪里?”
情急之下,他猛地抓住释诫大师的领口:“快告诉我,快……”释诫大师被他摇晃得喘不过气来,不由得脱口而出:“估计早已离开了……”
石良玉松开释诫大师的手,狂奔而出。寺庙外,他的一众佣仆早已铺好了红丝毯,准备了下山的小桥等着他。见到公子出来,两名小童正要迎上去,他已经越过众人踏上了下山的小径,声音远远传来:“你们快回去,不用等我。我要去找一个人……”
正文 第五章 夜宴(1)
三月初三,踏青社日。
一个老婆婆坐在路边叫卖着纸伞。
她已经很老了,背脊都完全佝偻起来,眼睛也有些模糊不大看得清楚了,但是,她还是挣扎着提了一篮纸扇来这热闹的社日之地,希望能赚得几文,为家里买一点点米。
可是,从早上到晌午,无论她怎么殷勤的吆喝,她的纸扇依旧一把也没能卖出去。她看看陆续散去的游人,失望地叹口气,心想这是春天,人们还不需要用扇子吧,可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里,那些风流才子,明明就是人手一把纸扇。
一个人蹲在地上拿起一把扇子,仔细看了看,老婆婆心里一喜:“小姑娘,你要买扇子么?我今天还没开张,你要的话给你算便宜一点,每扇五文……”
小姑娘摇摇头,在她身边坐下,摸出‘一块硬炭模样的笔就在扇上飞快地画起来。
老婆婆气愤地看着她,大声道:“你干什么?我的扇子……”
“莫急莫急,老婆婆,我帮你卖扇子……”小姑娘笑着回答,手里的硬笔却片刻不停,很快,雪白的扇面上就有了荷花、虫鱼、松树、飞鸟……
一个时辰之后,十来把扇子都画完了,小姑娘拿出一个朱红的印章一一盖在扇面上:“老婆婆,你就说这是蓝熙之的亲笔,每扇卖一千钱……”
这个印章上的字就并非大篆,而是清晰可辨的小楷了。老婆婆半信半疑地看着她,哪里敢开出口来漫天要价?
小姑娘见她根本不信,自己忽然大喝一声:“买扇子哦,蓝熙之亲笔画,每扇只要一千钱……”
她的声音并不是很大,可是过往的人群都清楚地听见了。她喊完这一嗓子,冲老婆婆一笑,身影立刻就消失在了人群里。
老婆婆尚未回过神来,身边已经围上来一大群人:“这扇子真是蓝熙之画的?”
“就是画维摩诘像的那个蓝熙之?”
“看,有蓝熙之的印章,是真迹……”
“快,我要一把……”
很快,老婆婆篮子里的十来把扇子已经被抢购一空,到最后一把扇子时,三只手同时伸了过去,有两只手的主人同时大嚷起来:“我先来的……”
“是我先……”
“我出一万钱!”
另外一只修长的手已将扇子拿在了手里,正在争执的二人立刻停下转向彼此共同的“敌人”,待看清楚“敌人”是一位锦衣士族公子,不敢再吭声,毕恭毕敬退开去。
石良玉仔细看了看扇面上疏疏的一支青荷和旁边淡红的“蓝熙之”三个字,微笑道:“老婆婆,这作画的人去了哪里?”
“她……”老婆婆看着面前的一堆钱,几乎如做梦一般。她活了这么大岁数,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一堆钱,更别说和这样一个贵公子说话了。她四处看看,背影穿梭里,哪里还有那个小姑娘半丝影踪?
石良玉失望的正要离开,忽然听得老婆婆喃喃自语道:“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她的画为什么这么值钱?”
石良玉急忙回过身:“给你画画的是个小姑娘?”
“嗯哪,看样子,她明明是个庶族女子,庶族的女子作画也会值钱么?”石良玉并不回答,立刻追了出去。
可是,这大街上的姑娘成百上千,哪个才是蓝熙之呢?
此朱府正是“朱、石、王、何”四大世家之首的正宗士族领袖朱家。当今司马皇帝原本是先帝的庶出旁支,没有继位的资格,很长时间内在自己的封地韬光养晦,闭门不出,安稳地做着一个毫不起眼的司马王。
后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遇,司马王结识了当时的青州刺史朱涛。两人一见如故,实权在握的朱涛很快对之倾心推奉,令得孑立无援的司马王感激不已,视为友挚。
先帝驾崩,朝内各王混战逐位,司马王在朱涛的精心策划下,率领北方各大豪门士族抓住机会渡江南下,在偏安一隅建立了朝廷。初来时,江南大族并不朝拜,又是在朱涛的精心策划下,逐渐树立了帝王的权威,收复了各江南大族,又经过十几年的开疆拓土,才有了今天惨淡经营的局面。
司马王坐上了龙椅,一手扶持他起家的朱涛自然顺理成章执掌了本朝的最高官衔——太尉。在司马帝登基的当天发生了一件亘古未有的奇事:皇帝邀请朱太尉共坐御塌,一同接受百官的朝贺。帝王名器,岂容他人僭越?而御塌更是王权的象征,更没有君臣同享之理,朱涛向来对司马帝忠心耿耿,自然不会和他共坐御塌。
此事之后,皇帝更是对朱太尉深怀感激,雅相器重。随后,朱涛的兄弟、子侄分别出任了本朝最主要的官职:他本人为太尉兼中书令,他的一兄两弟分别为荆州刺史、青州刺史和雍州刺史。而他的其他子侄则分别做到了司徒、尚书令……朝中重要官职,大部分都已经被朱氏家族把握。
可以说,自立国之初,司马帝无论是政治上和军事上都要完全依赖朱氏家族,是朱家和他司马家共天下,而绝非司马与朱家共天下。所以,“朱与马共天下”就成了民间的口头禅,世人皆知。
正文 第六章 夜宴(2)
朱府旁边挨着的那座崭新的府邸刚落成不久,上面仍然高悬“朱府”二字,它的主人是朱太尉的独生子朱弦。
这座府邸就是专为朱弦二十岁生日准备的。
今天,正是朱弦的生日。
男子二十行冠礼,对于朱弦这样的士族子弟来讲更是一件大事。
朱弦跟其他谈玄论诗、留恋花丛的士族子弟很有些格格不入,他自幼胸怀大志,修文习武,到他十八岁时已经勇冠京城,就是皇家御林军的大统领也在他手下走不了二十招。
如今,又是两年过去了,他的身手已经精进到什么程度,就无人能知了。
朱弦不止能武,十六岁时就曾经外放到“会稽”上任。上任伊始,遇上罕见灾荒,他立刻开仓赈灾,下令本郡断酒以救民命。结果本郡酿酒业停了半年,节约粮食五十万斛,得以顺利度过灾荒。
他在任两年,政绩斐然,回京后,皇帝多次在公开场合赞扬:“朱氏子弟虽众,但无有能及朱弦者。”
而朱太尉更是以儿子为豪,举凡朱家内外大事,必定征询朱弦的意见,培养他成为家族的核心人物。
早在半年前,朱太尉就在为儿子的冠礼苦心准备礼物了,可是,看了诸多礼物,朱弦都不满意,最后,他对父亲说,生日那天,要由自己完全作主庆贺,就当父亲送自己的礼物。朱太尉欣然答允,早早的吩咐了家人,这一天绝对不能打扰爱子,无论他想做什么,无论他要请什么人,都由他自行决定。就连他欢宴的地点,都定在了他的私人府邸——朱太尉为他的成人礼准备的独栋大宅。
刚刚用上等花椒粉刷过的墙壁发散出辛甘的芳香气味。身着宫装彩衣的侍女、歌妓已经训练完毕,正赶去大堂开始夜宴前的演奏。
她们身上的那种淡淡的高级脂粉味、她们那飘飘的衣袂,香风过处,就如一朵朵彩色的云在群芳里穿梭。
紫丝布为面,碧绫为里的锦步幛已经从大门外五十里处连绵铺开,迎接众多士族青年才俊来参加这场无与伦比的盛宴。
正文 第七章 夜宴(3)
夕阳刚刚西斜,外面大花园的广场上,就按照士族世家的等级官阶停满了油壁香车。因为有女眷参加,所以马车的样式和精致的程度较之往常更是别出新意。
在门口迎接宾客的,是朱弦的堂兄朱顺。从食物准备到宾客安排,都由他一手操办。此刻,他正站在门口四处张望,因为,直到现在,今天的“寿星公”朱弦,因事外出仍未归来。
一声马嘶,远远的,一个青年男子骑着一匹上好的枣红马飞奔而来,马蹄踏在红丝绒的地毯上,发出“得得”的如某种裂帛的声音。
男子佩着罕见的玄铁短剑,并非寻常士子的宽袍大袖,而是穿着裁剪合身的紧身装束,在漫不经意中又透出低调华丽的精细与贵气。
他的皮肤是十分健康的颜色,孔武有力的手揽住缰绳,整个人看起来英气勃勃。可是,他的眼珠又特别大,睫毛特别纤长,看人一眼后,睫毛就阖住眼珠子,有些蒙蒙的,偶尔露出笑容时,看起来竟然有种妖艳而蛊惑的美丽动人。
在他身后,跟着八名一色青衣的少年仆从,皆高头大马,耀武扬威。
“大公子,您可回来了!”
楼主蓝瘦香菇~
宝宝1岁1个月LV.2
来人正是今晚的主角,朱府的独子朱弦。
朱顺虽然是他的堂兄,但是也叫他“大公子”。
“嗯。客人到齐了没有?”
“还差两三位。”
问答间,两人已经走进朱府。
客厅里已经满坐客人,左边位置上,一个胖胖的男子一见朱弦,立刻毕恭毕敬地站了起来,行礼道:“朱公子,我来给您拜寿,不请自来,多多海涵。”
朱顺低声提醒朱弦道:“这位是陆贵妃的弟弟陆超。”
朱弦点点头,忽然道:“以前在我们家赶马的车夫陆大勇是你什么人?”
陆超的脸涨得通红,嗫嚅道:“正是家父。”
“来人,撤座。”
朱弦挥挥手,两名仆人立刻走上前去,撤掉了陆超的座位。
“立刻将座榻烧去,庶族污染之物,决不能留在府中。”
陆超满脸充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羞愧难当的拔脚奔了出去,背后传来一阵七嘴八舌的讥笑:“庶族就是庶族,别以为麻雀真能变凤凰……”
“低下之人,竟敢上朱府大门,真是自取其辱……”
“士庶从不共处,堂堂朱府,怎允许庶族进入?”………………………………………………………………
正文 第八章 夜宴(4)
天空的晚霞淡下去了,夜宴马上就要开始。
朱顺最后一次来到大门外,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朱公子的重要客人。他刚刚跨出门口,立刻看到一辆香车慢慢驶来。
驾车的四匹白马皆高大健壮,无一丝杂毛。香车绝非寻常豪富家的描金饰漆,而是装饰了一圈淡淡的银色,搭配浅绿的缎子,门帘则采用了同等大小的珍珠,用流苏串了,在最后的晚霞里发出悦目的光彩。
两个粉妆玉琢的小丫鬟掀开珠帘,娇笑道:“小姐,请。”玉人无声,先是一只绿色的绣花鞋着地,接着,另一只脚也轻轻踏在地上。她穿一身鹅黄精绣的百褶裙,身姿婀娜,苗条秀美,齿如编贝,吐气如兰。
她的一只纤纤玉手搭在丫鬟的肩上,如弱柳扶风,却又如临水照花。然后,她抬起头,妙目一转,但见得面如凝脂,眉如远山,清而不寒,艳而不妖。
门口迎宾的侍从、管家都看得呆了,朱顺虽然也有些发呆,却不敢失礼,立刻迎了上去:“何小姐,请。”
何小姐一笑,这一笑正符合她的身份,不多不少,不露不显,却动人之极,高雅之极。
朱顺更加丝毫不敢失礼,因为,何小姐是今晚最重要的客人之一,也是朱太尉私下吩咐了要好生接待的三个女宾之一。早有专门迎接女眷的女管家闻讯赶来,何小姐玉足轻抬,正要随女管家进门,朱顺也正在做最后的观望,夜宴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按照朱大公子的脾气,无论是什么尊贵的客人,都是过时不候的。
他正要收回视线,忽见对面走来一个女子。女子既不是坐车来的,也不是骑马来的,她是走路来的。
女子十分瘦小,穿一身洁净的月白窄身布衫裙,头上身上皆没有任何钗饰。那样普通廉价的衣着,她那样和男人一般走路的姿势,一看就是庶族出身的,从未娇养优容的女子。
两名家丁立刻吆喝着跑上前去驱赶她,朱顺也以为是走错路的女子,不以为意地转身正要随何小姐走进去,忽然听得“扑通”两声,他赶紧回过头,只见两名家丁已经摔在地上,手脚乱蹬,一时之间哪里爬得起来?
而那个女子依旧旁若无人地大摇大摆往大门方向走来。朱顺大怒,却不明白那两名家丁因何倒在地上,手一挥,又是四名家丁扑了上去:“哪里来的贱丫头?快滚……”
“我偏不滚,你奈我何?”
几名家丁纵身扑了上去,似乎一把就要抓住这个瘦小的女子撕成碎片,却见她一个转身,一抬手,那几名家丁失去重心,胡乱冲撞,拳头立刻招呼到了同伴身上,互相一阵猛攻,直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
而那个女子已经侧身闪在了一边,笑盈盈的看着他们互相殴打,竟似看得有趣,拍手欢笑道:“好啊,妙啊。”
朱顺这时已经看出这个瘦小的女子很有点古怪,又惊又怒,手一挥,十几名家丁正要一拥而上,忽然又响起一阵马车声,一辆马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
马车上的标志是司徒将军家的。一个文弱公子探出头来,正要下车,可是一眼看到当中站着的那名女子,便犹豫起来,目光冷冰冰的充满了厌恶,像是看到了某种可怕的虫豸。他四处看看,似乎以为自己走错了地方。
正文 第九章 夜宴(5)
那个女子看样子既非小姐也非丫鬟。说是小姐吧,任何一个有身份的小姐,都不会如此寒酸;说是丫鬟吧,哪个丫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大摇大摆居中站在朱府的大门口指手画脚?
司徒公子不屑地看看那个女子,犹豫着要不要下车:“这是怎么回事?这里怎么会有庶族女子?”
这话犹如火上浇油,朱顺看看那个女子,更是怒从心起,刚要开口,忽然听得一声低低的惨呼,赶紧看去,原来是正走到门口的何小姐,听到打斗回过头来,看见那些家丁头破血流的样子,吓得身子一软,几乎晕了过去。
“快扶何小姐进去!”朱顺更是慌乱,立即吩咐家丁:“赶快把这个贱丫头赶走,快,快……乱棍打死她……”
十几名家丁立刻围了上去,远处,司徒公子吓得赶紧将头缩进了马车里,将车门紧紧关上,生怕遭到池鱼之殃。
女子看他有趣的模样,哈哈大笑起来,正笑得高兴,又是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之声迫来,她闪开,十几名家丁东倒西歪,刀枪棍棒互相乱攻。
等他们醒悟过来时,那个女子已经快走到门口了,众人正要追上去,忽见朱弦怒容满面地走了出来。“大公子……”朱顺有些惶恐,一众家丁立刻退下。
朱弦瞟了一眼那个好暇以整的女子,挥挥手,朝朱顺道:“不要生事,无关人等,毋需理会,宴会可以开始了。”吩咐完毕,转身又跨进了大门。“今天朱府喜事,不和你计较,快滚!”
“嘿嘿,你少在哪里装模作样的狗仗人势了,今天我偏要进去,看你能奈我何?”
朱弦一只脚已经跨进了大门,另一只脚却又生生停下,那个笑声又清又脆,快似连珠炮,却又隐隐带了点沙沙的质感,出口的话那般尖刻,听着却似什么甜言蜜语。
他干脆将已经迈进去的那只脚也拔了出来,转身正对着那个瘦小的女子:“本府决不允许庶族进入,你是谁?为何来这里捣乱?”
女子略微有些菜色的脸孔浮现一丝淡淡的愤怒的红晕,声音却是脆生生的:“你又是谁?再敢无礼阻拦,休怪我不客气!”
朱弦哑然失笑:“我是谁你管不着,不过,我倒要看看你究竟何德何能居然敢在这里放肆……”
“肆”字尚未落口,朱弦忽然眼前一花,饶是他反应极快,也觉腰间一松,他心里一凛,只见对面的女子手里已经多了一样东西,正是自己腰上的一块荷包。
女子本来是要取他腰上那把玄铁短剑,但见他反应极快,躲了过去,不禁哈哈大笑起来,胡乱飞舞着那个精致的荷包,然后随手抛了出去:“废话少说,我是来赎人的,赎一个叫做锦湘的女子,你快快交出来,本姑娘马上走人……”
第一次被人徒手夺走身上的饰物,朱弦勃然变色,手下意识地按着玄铁短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
“锦湘?”一边的朱顺,脑里飞快的闪过这个名字,那是朱府刚买回来不久的一个丫鬟,这个女子大动干戈找上门就是为了赎那个丫鬟?
正文 第十章 夜宴(6)
这时,大群武装的侍卫和家丁已经闻讯赶来,其中还有不少客人也追了出来。
朱弦一挥手,将众人拦在了门里,目光看向朱顺:“锦湘是谁?”“府里刚买回来的一个贱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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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顺怒向女子,横笑一声:“那个贱婢已经签下终身卖身契,嘿嘿,岂容你想赎就赎?……”
“不赎也行,你们直接将锦湘给我,免得我自己进去搜。”
“好你个不知进退的贱婢……”
朱顺一句话尚未说完,只听得“啪”的一声,脸上已经重重的挨了一耳光。
“对你这种蛮不讲理的东西,就得用蛮不讲理的办法……”居然敢对蓝熙之出言不逊,打得好啊,打得好……“
一阵噼里啪啦的掌声响起,一个俊秀的公子闪过人群站到了瘦小的女子的身边,他粉嫩如某种刚剥开的新鲜水果一般的脸上有细细的汗珠,又有些气喘吁吁的,显然是拼命赶路的缘故。
正文 第十一章 萧卷,你会不会死(1)
众皆变色,很快,围观的宾客里响起一阵窃窃私语:“她就是蓝熙之?”
“就是画维摩诘像的那个蓝熙之?”
“蓝熙之竟然是个女的?”
“不会吧?蓝熙之怎么会是一个庶族女子?”
“一个庶族女子如何能画得出维摩诘?”
这些日子,京城里传得最沸沸扬扬的就是寒山寺照壁上的维摩诘像,而作画的“蓝熙之”更是在口耳相传里成为了天纵奇才。
可是,此人太过神秘,除了一个名字,谁也不知此人究竟是何方大才子。有好事者,甚至赌下东道,要在某个时段之内,找出蓝熙之,并邀请他(众人以为必定是士族的某位公子)为诸人作画。
朱涛喜好书画,半月前曾带领朱氏子弟到寒山寺观摩了一整天壁画,回来时,唏嘘不已,当即吩咐随同的朱氏子弟留意此人行踪,若能结识如此仙才,定要将“他”举荐重用。
朱弦并不十分喜好书画,当时听了也不以为意,可是如今,见到“蓝熙之”本人忽然出现在自家门口,且指手画脚,放肆之极,一时之间,倒不知该如何开口。
挨了一耳光的朱顺,知道朱大公子性格倔强,不善言辞,见他愣在原地,立刻走到他身边,正要开口,宾客中忽然发出一声惊呼:“她就是拍塌张太守藏钱夹墙的那个妖女……”
“对,就是她……”
“杀金谷园别墅石大人的也是她……”
张太守家的夹墙不堪重负滚出万千铜钱、石大人蒸人为乐自己的头也终被装在盘子里、维摩诘画像冠绝天下——这三件大事,无不是近日街头巷尾,茶前饭后的热点话题。如今,做下这三件大事的主人竟然就站在面前,就是这个毫不起眼的瘦小女子?
猜测议论声越来越响,围观的宾客越来越多。
朱弦挥挥手,低声吩咐了几句,朱顺立刻转身进门招呼众宾客先行赴宴。看热闹的宾客哪里肯轻易离开?
朱顺率领一众家丁、侍从连劝带拉,好不容易将宾客全部带到了宴会大堂。
大门外,只剩下了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以及远处不知是该离去还是进门的司徒公子的马车。
“蓝熙之,我可找到你了……”俊秀的公子已经喘过气来,脸色白里透红,笑得有点呆呆的,态度旁若无人。
此时,天色快黑了,女子看看他水果般鲜艳的面孔,似乎很想伸手去掐一下,却生生忍住,咯咯的笑起来:“你是第一个布施十万钱的傻瓜,你叫什么名字?”
“石良玉。”
“嗯,幸好是良玉!不是顽石,好!”
石良玉拼命点头:“好眼力,在下可不是顽石。这里不是谈话之地,我们换一个地方谈谈书画如何?”
“这里的确不是个好地方……”蓝熙之笑嘻嘻的看着石良玉,话却是对朱弦说的:“快将锦湘交出来,不然……”
正文 第十二章 萧卷,你会不会死(2)
朱弦沉声道:“好,那个丫鬟就交给你!”
蓝熙之见他如此爽快的答应,倒有点意外:“赎金多少?”“不要赎金。”
“哦?为什么?”
朱弦一时语塞,冷冷道:“本府不想和庶族有任何关系,你走吧。”
蓝熙之瞄一眼那豪华的府邸:“这府邸,不知多少民脂民膏堆积,能不进去还是不进去的好,免得脏了本姑娘的鞋子……”
朱弦怒容满面,这时,朱顺已经带着一个十分秀丽的女子走了出来,正是那个叫做锦湘的丫鬟。
锦湘一见蓝熙之,立刻奔了过来,紧紧拉住了她的手:“蓝姐……”
蓝熙之拍拍她的手,轻轻拥抱她一下:“锦湘!你很快就可以回家了。”
锦湘身材高挑,蓝熙之则很瘦小,就如一个孩儿抱了个大人,显得少年老成,特别滑稽。
石良玉正在一边发笑,朱弦纤长的睫毛盖住眼睛,冷冷地道,“石良玉,你也不是来做客的吧?请便!”
“石某只为美人和才子折腰,抱歉,你朱弦两样都不是,喔?……”
他回头,蓝熙之和锦湘已经走出几丈远了。眼看,她们就要走过司徒家那辆马车了。
“蓝熙之……”
“我今天没空和你谈书画。”
司徒公子见场面已经平息,开了车门探出头来,忽然看见蓝熙之经过,吓得砰的将头缩了回去。
直到她完全走过,才松了口气,慢慢跨出马车。
司徒公子的右脚刚要接触到地面,忽然一个人影晃过,竟是蓝熙之又折了回来,大笑着跃身而起,一掌拍在马背上,那马受惊扬蹄乱奔,马车一阵狂颠,不足半尺的高度,司徒公子却不知收脚,猛地滚在地上,滚出了红毯,一直滚到了左边的青草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原本气恼不堪的朱弦,见司徒公子满头满脸的青草汁水,浑身如筛糠一般,恰巧又被草地上的一截树枝刮破了薄丝的裤子,露出一点儿白生生的屁股来。
朱弦闭了闭眼睛,纤长的睫毛扇啊扇啊,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
那边,石良玉已经狂笑起来,边笑边喊:“蓝熙之……”“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蓝熙之的声音唧哩呱拉地传来:“石良玉,今天我有事,改天再找你玩耍……”………………………………………………………………
正文 第十三章 萧卷,你会不会死(3)
夜,已经很深了。
走在路上,夜风呜呜的直往脖子里钻。
蓝熙之加快脚步跑了起来,越是快跑,身后的呼呼风声就越响,就像跟了个附体的妖魔,怎么甩也甩不脱。
远远的,亭台的影影幢幢已经进入视野,她忽然松了口气,脚步慢了下来,然后,又紧走几步,不一会儿,已经来到了紧闭的大门边。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门忽然“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手里提了盏灯:“快进来,你这么晚赶路,不害怕了?”
“害怕!”她老实的点点头,“我很害怕黑夜,尤其害怕在夜里赶路,刚刚,我老是觉得身后有什么鬼怪跟着,腿都是软的……”
那是呼呼的风声,并不是鬼怪,掌灯的人笑起来,“既然害怕黑夜,就不要在夜里奔跑。”
“今天是要送锦湘回去,没有办法。”
“锦湘送回去就好了。你也累了,快去歇着吧。”
蓝熙之走在前面,掌灯的人关了门,走在后面。她赶了长长的路,她害怕黑,所以很自然的走在他点燃的灯光里,她喜欢这样的光明,喜欢这样毫无负累的安宁。
灯笼将两人的影子拖得长长的铺在地上,蓝熙之退后一步,和那个长长的影子并排而立,伸出手在那个影子上比划比划,然后,笑嘻嘻的跳到那个影子上晃荡,想竭力遮住那个影子,却怎么也遮不住,只好徒劳无功的叹口气:“唉,你的影子为什么老是比我的长啊?”
“因为我比你高啊。”
橡木的桌子上,灯花新剪,照亮了屋子。左右两边各摆了一把一模一样的椅子,是用山里那种特别的毛榉树木料制成的,又宽大又舒适。
蓝熙之整个人蜷曲着靠坐在椅子上,她身材瘦小,如此盘腿坐着,也一点不显得拥挤,眼睛微闭,十分舒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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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石良玉,真奇怪,他居然知道了我的名字。”
“他到‘招隐阁’来过,我告诉他,你到了朱府要人。”
“难怪哦。”
“看见朱弦没有?”
“看见了。这人傲慢无礼,纵容家奴,不过尔尔。”
“是么?”他笑了起来,“朱弦是世家子弟里少有的清醒杰出之才,而且外放地方官时大有清誉,不会像你说的那么糟糕吧?”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下士时!”她撇撇嘴巴,“那个朱涛,说什么朝野倾心,号为仲父,自比萧何,我看未必。而朱弦更是可恶,我没有报你的名号就驱赶我,真是沽名钓誉之徒……萧卷,你觉得呢?”
萧卷笑起来,摇摇头:“朱家确实立下了汗马功劳,有今天也是应该的。再说,你没有报我的名号,朱弦都肯将人交给你,对他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为什么在士族的眼里,我们就是贱民?连和他们站在同一片土地上也不被允许?他们凭什么那么嚣张?他们多凭祖荫,不过是一群寄生虫而已,又有什么了不起?他们做过什么贡献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蓝熙之连珠炮样的说,睁大眼睛的问,萧卷还没有回答,慢慢咳嗽起来。
烛光下,他的脸色可真苍白啊。这是一张常年带了丝病容的棱角分明的脸,眉眼坚毅又有几分宽和与善意。他每咳嗽一声,脸色就更苍白一分,目光也更乌黑起来。咳着咳着,嘴角就有了一丝浅浅的血迹。
蓝熙之从椅子上跳下来,走到桌边端一杯水给他,看他慢慢的喝了一口,水沾上嘴角边的血迹,就逐渐淡了,慢慢的看不出来了。
“萧卷,你会不会死?”
“也许,就看是哪一天吧。”
“你若死了,谁给我点灯呢?”
“那,就让天不要黑好了。”
正文 第十四章 萧卷,你会不会死(4)
天会不黑么?怎样才能让天不黑呢?
蓝熙之紧紧的皱着眉头,整张脸皱得几乎像一块小小的核桃。
萧卷微笑起来:“这是我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你去休息吧。”
“萧卷,我要给你画一张像……”
“今天累了,你应该休息了。”
“可是……”
“你的武艺要是有你的画艺那般超绝就好了。有空,就多练练武功吧。”
说到这个,蓝熙之大为沮丧:“唉,我今天居然没有能够夺下朱弦的佩剑,并且还是趁他不备的时候……”
萧卷看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又看看她瘦小的身子,以她这样的体质,武功能练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要想更进一步,只怕十分艰难。
现在,她还可以站在朱府门前徒手搏斗并全身而退,改天要是遇上了高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可惜自己丝毫不会武功,也不能帮她什么。而以她这样的个性,希望她安安分分,事事袖手旁观,只怕是痴人说梦。
“你这一闹,他们都知道你就是蓝熙之了吧。”
“对啊。”
“张太守和石家人都在追杀你。”
“想杀我的人多了去,也不差他们两家。”
萧卷摇摇头,又咳嗽起来,闭着眼睛靠坐在椅子上,过得好一会儿,似乎睡着了,只听得微微的呼吸之声。
蓝熙之站在他身边,借助越来越昏暗的烛光细细的看着他。他的头发几乎是乌黑的,眉毛那样英挺,鼻子高而且直,薄薄的嘴唇因为咳嗽浮现的那丝苍白的淡红暂时还没有褪去。他的长长的腿随意的搁在地上,双手撑在椅子的靠手上,修长的十指带着一种疲倦的枯瘦。
她想,如果没有这一脸的苍白和羸弱,萧卷真的是个少见的美男子。有一丝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萧卷的一只眼睛。她伸出手去,轻轻为他拂开,又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脸颊,心想:我一定要为萧卷画一幅像。
“熙之,藏书楼的第三层第二间密室里面有大量的武学典籍,你明天去找些来看看有没有用。”
他突然开口说话,她吓了一跳,赶紧缩回手去,将手背在后面,抬起头,看着蒙蒙胧胧的屋顶。
只得这一声,四周又安静了下来。她低了头偷偷看过去,萧卷依旧闭着眼睛,就像刚刚的话,并非出自他之口。
“萧卷,我给你画一幅像好不好?”
“夜深了,快去休息!”
蓝熙之摇摇头,又回到他对面的椅子上,盘腿坐下,慢慢闭上了眼睛。烛火已经燃烬,屋子里突然一团漆黑。那扇唯一的窗子虽然开着,可是外面高大繁茂的树木完全遮住了天空,呜呜的风吹着树叶摇晃的声音,依旧透不进半分光亮。
“熙之,害怕不?”
“不害怕,有你在,灯就一直亮着。”
正文 第十五章 逃婚(1)
晨曦微明,一个人影蹑手蹑脚的往侧门走去。
他的手刚要触摸到门柄,忽然听到一声大喝:“站住!你要去哪里?”
石良玉回过头,嬉皮笑脸的看着面前的美妇人:“娘,我只是出去走走……”
“走走?家里这么大的花园,小径空旷,不够你走么?为什么要出去?”
石夫人一脸狐疑的看着儿子:“我看,你想跑路是真的。”“这个嘛,唉……”
石良玉见被母亲识破,干脆拉下脸皮,气呼呼的道:“娘,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做什么驸马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石家那么多子弟,不见得礼官就会选上你,你担心啥?”
石母揪住了儿子的衣袖,一个劲的往里面拽:“小子,即使应付你也要给我应付过去。这是圣旨,族中所有未婚配的子弟都要参加选举,你不去也不行了……”
“做驸马有什么好的?你看那些娶了公主的,无论如何英雄的男人也不得不摄威敛气,而且公主们往往颐指气使,娘,难道你希望娶回来一个恶妇,骑在你头上作威作福?”
本朝山阳公主尚孙家,孙家以为攀了高枝,不想,山阳公主不肯安分,公然置了好几个面首,孙公子的绿帽子戴得高高的,却一声也不敢吭。
旬阳公主尚周家,嫌弃周家公子矮小,不肯圆房,每次周公子一进她的闺房,就看到房间里贴满自己祖父、父亲的名讳——士族即便著书立说遇到长辈名号,也要避讳找其他别字代替,现在,遭到这番公然羞辱,周公子不得不一次次嚎啕大哭,羞愧退出,以至于结婚几年还从来没有挨到过公主的身子。
就连勇武如桓大将军,娶了公主,在家也是低眉顺眼,朋友约请喝酒,都不敢痛饮狂欢,生怕错过公主规定的时间,要跪搓衣板…………
石母姓王,出自四大士族的王家。她自己的一位族兄也尚公主。偏偏那公主是个虐待狂,经常将丈夫捆绑在院子里凌辱。去年寒冬的一天,因为夫妻之间的一次小口角,这个族兄又被公主拔光了衣服绑在一棵大树上,若不是他的大哥及时得报,打上驸马府,几乎要跟公主玩命,只怕这位族兄已经被冻成僵尸了。
所以,只要没有昏头,哪个小伙子都不愿轻易接下公主这个烫手山芋,唯恐攀龙附凤不成,先玩掉了自己的小命。
王夫人听着儿子滔滔不绝的举例,这些事情,她自己也是件件耳闻目睹,身子不禁抖了抖,拉着儿子衣袖的手不由得一松。
石良玉心里一喜,可是,转瞬,衣袖又被牢牢抓住:“儿啊,可是皇命难违啊。你爹就是怕你溜走,早就吩咐我看着你。你随便准备准备,对付一下吧。”
石良玉白玉般的脸变成了苦瓜脸,无奈母亲抓得太紧,又不敢强行挣扎,只得垂头丧气的跟着母亲一步一趋往回走……
正文 第十六章 逃婚(2)
石府的大花厅里,十几个年青未婚的男子拥挤一堂,窃窃私语,一个个心情紧张不已。
看见石良玉垂头丧气的进来,他们的目光立刻全部落在了这个家族里名声最响亮的美男子脸上。
“你们看着我干啥?”石良玉又急又怒,这一急,白玉般的脸几乎成了红色的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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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笑了起来:“良玉,你-不-保-了……”
石良玉冷笑一声:“你们先别幸灾乐祸,走着瞧好了……”
众人并不理会他的冷笑,都大大松了口气,有石良玉在,就有替死鬼了,还怕啥?
门口侍立的一名小厮悄声道:“来了,来了……”
原本窃窃私语的一众男子立刻正襟危“站”,很整齐的列成两排,大气也不敢出。
很快,石家的大家长石茗就陪着礼官说笑着走了进来。
礼官挑剔的目光扫过一众子弟,被他的目光扫中的人,心里无不砰砰直跳。礼官边看边点头,来回走了两圈,忽然道:“哪个是石良玉?”
石良玉的帅名早已传遍士林,来为公主选婿的礼官自然作足了功课。兜了一圈就直接问石良玉。
一众子弟暗暗吁了口气,只见石良玉漫不经意的从人群里走了出来,微微佝偻着腰,走路还有点一瘸一拐的。
礼官迎着他的视线,不禁皱了皱眉,面前的小伙子虽面目白净,但是双穴鼓起,眼角下吊,目光无神,正是命相上很典型的“克妻相”。而他整个人看起来更是没精打采,形容萎缩。
礼官暗道传闻往往言过其实,摇摇头,目光又转向了其他男子。原本以为可以就此逃过一劫的一众子弟,心口又全部提到了嗓子眼,无不狠狠瞪着石良玉,几乎要用目光杀死他。
就连石良玉的父亲石茗也暗暗吃惊,心想这小子眨眼之间怎么就变成了这副模样?
正文 第十七章 逃婚(3)
青草上的露珠苍翠欲滴,微风吹来,露珠纷纷滑落叶子坠入地上,有一颗露珠微微偏了方向,不直接坠地,却落到了一根细细的青草上,立刻压弯了青草的腰。
萧卷站在一棵巨大的松树下面,阳光透过叶子洒得他满头满脸一片金黄。
他的乌黑可鉴的头发从束好的冠帽上掉下一缕,和苍白的脸色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的同样乌黑的眼珠,几乎算得上是炯炯有神,和着英挺的眉毛一起,似乎和整个的病容严格独立开来,自成一派,显得异常的生气勃勃。
春日的鸟鸣、花香、萧卷,一切都刚刚好。
蓝熙之看看面前这一大片绿茵茵的草地,自己初来时,是个寒冷的冬天,只看到一地的枯黄,随手晃了下火褶子就燃烧了一大片的枯草。如今,奇妙的季节忽然施展魔手,漫山遍野蓦地换上了新装。
“萧卷,我第一次来时,这草地是枯黄的。”
“草木不善于记忆,只知道一岁一枯荣。它们现在绿了还是要枯黄的,凋残是它们唯一的宿命!”
“草木固然是一岁一枯荣,可是,人善于记忆,为什么还是要死呢?
草木枯了还能荣,可是,人死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啊!“
“也许,在那枯萎的草根上长出来的已经不是原来的那棵草了。就比如人死了,留下的是他的子孙,有他的血脉。可是,无论如何,他是他,子孙是子孙,再流着相同的血,他们也绝非是同一个人了。”
“荣的草是枯的草的子孙,而并非一岁一枯!那棵枯的草,早已死了,再荣的又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株草了。只不过,因为我们没有认真观察,就以为是那棵枯草复生了!其实,不是这样!归根结底,万事万物都会死亡的!萧卷,你是这个意思么?”
萧卷微笑起来:“熙之,草木没有什么子孙。”
“人有子孙,草木就有子孙!可是,子孙又怎能代替那个逝去的人?”
蓝熙之蹲在地上,仔细的看了好一会儿脚下的青草,又扬起头看看萧卷。
萧卷不咳嗽的时候,他总是站得那样挺拔、坚毅,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似的。她长久的盯着他:心想,萧卷真是好看!可是,为什么自己盯着他时,他的相貌是如此清晰,而一闭上眼睛或者一个转身——只要他不在面前,自己就无论如何也想不起他的样子呢?
蓝熙之呆了好一会儿,忽然看见一个人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对面的山路上猛冲过来。
他的脚步一瘸一拐,可是偏偏速度又那样快捷,看起来十分诡异。她吓了一跳,赶紧拉了萧卷退到一边,来人收势不住,差点撞在那棵大松树上。
“石良玉?”石良玉靠在松树上,口里呼哧呼哧如拉风箱一般,连连道:“好险,好险……”
蓝熙之见他原本如某种新鲜水果般的脸上忽然变得青一块紫一块,好像被谁揍了一顿。再细细一看,他的脸上又没有丝毫伤痕、血迹,似乎是某种颜料所致。
再看他的脚,那可真是货真价实的一瘸一拐——水果男受伤了!
蓝熙之有些意外:“水果男,你干啥?”
“你说谁是水果男?”
石良玉拼命瞪着她,脸上的汗水密密的浸湿几缕头发,斑驳得一张原本粉妆玉琢的脸庞更是五颜六色。
“你啊,你现在就像一个被砸烂的苹果。”
正文 第十八章 逃婚(4)
萧卷看着他一脸的五颜六色,倒真像一个破相的苹果,他强忍了忍,嘴角牵了几下,还是笑了出来。
石良玉的脸红了一下,不过他的脸已经够花了,红得也不是很明显。蓝熙之看他哭笑不得的样子,奇道:“有老虎在追你?”
石良玉恶狠狠的道:“好厉害,你怎么猜到的?”
“真有老虎追你?这山上哪里来的老虎?”
他一本正经的道:“是母老虎,比老虎还厉害。”
一边的萧卷见蓝熙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样子,微笑起来:“石良玉,礼官去你家选驸马了?”
“还是您了解情况!”
石良玉向他行了一礼,口里依旧吭嗤吭嗤如拉风箱一般,过了好一会儿才喘过气来:“好可怕,差点就被看上了,要不是我英明,早做准备,自行毁容,真要落入魔掌……哈哈哈,我那些族兄弟还指望我做替罪羊,现在,不知道他们哪一个会成为倒霉蛋,哈哈哈……”
他越笑越开心,萧卷摇摇头,苦笑了一下。
蓝熙之狐疑地看着他:“你脸上大概是某种特别的油彩,这个不稀奇。可是,你的脚是你自己‘毁容’的?”
“对啊,我自己用蜡烛炙伤的,好疼!”石良玉伸手擦擦眼睛,“为了装成‘克妻相’,我整整练习了三天鼓突方法,又临时在眼里加了点东西,可是,现在要弄出来就难了……”
他一甩衣袖,里面掉出来一大堆零零碎碎的东西:“好险,幸亏准备充分,哈哈,我真是有点佩服我自己了!”
他伸手,想擦去脸上的污迹,可是越擦脸越花,眼眶也揉得通红,就像要泪流满面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滑稽。
蓝熙之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你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羞不羞啊,你!”
她不笑还好,这一笑,石良玉的“眼泪”怎么忍也忍不住,一下掉了出来。
明明是眼眶里的颜料所致,可是,自己确实是已经“泪流满面”,石良玉分辨不得,气恨交加:“蓝熙之,枉我那么崇拜你,你居然看我笑话!”
“公主是什么夜叉猛兽?叫你怕成这样?”
石良玉还没有回答,萧卷忽然道:“我先回去休息一下。”
蓝熙之原本满心好奇,但见萧卷已经转身走了,只得道:“嗯,萧卷,你该好好歇着……我们回去吧……”
她转身要走,石良玉飞快地拦住了她:“蓝熙之,我是专门来找你的……你先别走……”
萧卷微笑起来,慢慢的独自往不远处的阁楼走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得一点也看不见了,石良玉才收回视线,狐疑的看着蓝熙之:“你直呼他的名字?”
蓝熙之反问:“不叫他的名字叫什么?他不是叫萧卷么?”
石良玉有些吃惊的看着她:“你来读书台多久了?”
“我不是读书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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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隐阁”里的“读书台”是个专门接纳士林中贫寒读书人的地方,很多才能杰出,却因为各种原因暂时落魄的人士,纷纷闻风投靠在这里。“读书台”为他们提供食宿、让他们安心著书立说。只是,没想到,这里竟然还接收女子。
石良玉想,能画出那幅维摩诘像的人,自然不能当一般女子看待,现在,听她不是“读书台”的人,更是意外。
他还想追问,蓝熙之先开口:“你找我什么事情?”
他正要回答,却龇牙咧嘴的坐在草地上,一把拉掉自己左脚上的靴子,除掉袜子,口里“哎哟、哎哟”的呻吟起来:“痛死我了……痛死我了……”
正文 第十九章 玉足
一只雪白的脚映入眼帘,脚趾修长、趾甲红润整洁、不肥不瘦,长短适中,白中又透出一些淡青色的细细的血管,似乎能看到里面淡淡的粉红的血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脚踝上被炙伤一块黑红的血迹,铜钱般大小,不过,更给这雪白映衬了一份妖媚。
石良玉呻吟好一会儿,忽然抬起头,只见一双眼睛正牢牢的盯住自己的脚,不由得吓了一跳:“蓝熙之,你看啥?”
“你的脚怎么这么漂亮?是天生的还是有什么保养秘诀?”
“你,你,你……居然这样盯着一个男人的脚看?有什么好看的?”
石良玉没好气的道:“你还是不是女人?”
“说不准,也许是也许不是。”
“天啦!”石良玉紧紧捂住自己的脚,似乎吓得不轻,“什么叫也许是也许不是?蓝熙之,未必你是阴阳人?”
“有这种可能哦。”
她干脆上前一步,石良玉飞快的窜身站起来,几乎是眨眼之间就套好了自己的靴子,后退一步,低头看着这个身高方过自己肩头的瘦小女子,不胜惶恐:“你想干什么?”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们看到漂亮女子的时候不也会多看几眼?我看一下漂亮男子就不行?”
“可是,若有漂亮女子时,我一般是偷偷看的,并不像你这般肆无忌惮!”
正文 第二十章 鉴赏
“长乐”酒家的一个雅间里。石良玉蹑手蹑脚的关了门,回到桌子边坐下,又探头探脑的看看开着的窗子,然后又去把窗子也关了。
虽然是大白天,虽然是艳阳高照,虽然关了窗户雅间里也明晃晃的,不过,蓝熙之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狐疑地看着他:“你到底有什么古怪?”
石良玉终于坐定,小心翼翼的去雅间的暗柜里取出一幅寄存的长长的画卷,展开,铺在桌子上。
蓝熙之一看,画上是一个美女。美女鬓发堆云,穿孔雀白的彩衫,左右两根一带垂下,飘飘欲仙,加上脸上那抹淡淡的忧郁,真有楚楚可怜之态,倾城倾国之姿。蓝熙之心想,一副美女画,有这么神秘?
她再细看一遍,又摸摸那个保存得很好的卷轴和纸张,忽然跳了起来:“这是陈思王的手迹!”
石良玉有些紧张:“真是陈思王的手迹?”
“千真万确!好家伙,你从哪里得来的?”
石良玉眉飞色舞的笑起来:“我从街边一个画摊搜罗来的,但是自己也不敢肯定,所以找你来给我鉴定一下!”
“既然是陈思王的手迹,莫非这个美女就是大名鼎鼎的洛神?”
“错不了,就是她!能叫陈思王念念不忘的佳人,果真名不虚传。本公子今后要娶妻,就一定要按照洛神这个标准找,哈哈哈……”
蓝熙之伸出手去:“拿来!”
“什么?”
“鉴定的工钱,五两黄金。”
石良玉瞪圆了眼睛:“你-要-抢-人!”
“没法,就是这个价格。如果付不出来,就拿这幅画抵押!”
石良玉一把将画抄在手里,恨恨地伸手从怀里摸出一块金子递过去:“没见过这种人,帮朋友看看画居然要收钱。俗气到这个地步,真不知你是怎么画出维摩诘的,你……”
“谁是你的朋友了?”
蓝熙之接过黄金,笑嘻嘻的打断了他的话,从上到下,细细的打量他一番:“‘这里不是你该呆的地方,快快出去’……”
她的声音模仿得惟妙惟肖,正是那天早上在寒山寺,石良玉驱赶她时说的话。
“石良玉,你是士族公子,我是寒门庶人,士庶不共处,再见。”
“见”字一落口,她已经推门走了出去。
“蓝熙之……”
石良玉追出去,忽然愣住。
“永乐”酒家的门口黑压压的站了一群拿着砍刀的劲装大汉,酒家里的客人见势不妙,乱成一团,有些奔到门口,但见那群黑压压的大汉,却又不敢走,只得又退回去。
为首的,是一个白白胖胖的矮公子,手里提着一把明晃晃的宝剑,一见蓝熙之,立刻怒喝一声:“就是这个妖女,快杀死她……”
石良玉跨前一步:“石虎,你干什么?”
石虎看着这位堂兄居然和蓝熙之一起从一个雅间里出来,早已怒不可遏,现在听他问起,立刻道:“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今天终于寻到这个妖女,我一定要杀了她!”
“今天,她是我请来的客人,谁也不能动她!你们快走!”
“她是你的客人?”
石虎像看到什么不可思议的怪物一般,冷笑起来:“这样一个低贱的女子,居然是你的客人?石良玉,你真是丢石家的脸……”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洛神图
“石虎,你老子作恶多端,死有余辜,有其父必有其子,想来,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今天,本姑娘有事,暂且留下你的狗头……”飞快的说完这几句话,她的身影已经越过众人头顶,清脆的笑声远远传来,“石良玉,再见。哦,最好别见了……”
“快,那个妖女跑了,快追……”
“快追,今天一定要将她千刀万剐……”
………………………………………………
“跪下!”
石茗一声怒喝,王夫人紧张的扭着手里的锦帕,看看丈夫满脸的怒容,又看看同样满脸怒容却倔强立在一边的儿子,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畜生,你敢不跪?”
“啪”的一声,石良玉雪白的脸上多了五个手指印,半边脸顿时高高肿了起来。他依旧倔强的站在一边,一声不吭。
王夫人早已泪眼滂沱,苦苦哀求道:“良玉,快给你爹认个错吧……”
“我有什么错?”
“畜生,你还说自己没错?”石茗又是一耳光挥了过去,“前些日子,蓝熙之在朱府撒泼打人,你跑去喝彩叫好。朱弦生日,宴请的都是一等望族,堂堂石家公子,居然和一个卑贱的庶族女子一起上门挑衅!在名门望族中传为笑谈,不仅败坏自己的名声还累及整个石家的名声,连我上朝都抬不起头来……”
“今天选驸马,你装疯卖傻,逃之夭夭,竟然又跑去和那个妖女鬼混,你是不是疯了?还有,石虎拿人,你为什么要阻止他?他们虽然是石家的远枝,可是,石家人被杀,总不是什么光彩事。如果元凶不除,岂不是人人以为石家好欺?……”
石良玉冷冷地看着父亲:“他蒸人吃人,凶残恶毒。民间朝中,告发弹劾他的人不知有多少,蓝熙之不杀他,迟早会有人杀他的,你又袒护得了他几时?”
石茗牙关紧咬,又是一耳光挥了过来,打得石良玉一个趔趗:“孽子,你这是什么话,你马上给我滚出去……”
“老爷……”
王夫人扶起儿子,又心疼又害怕:“良玉,你快给你爹认个错,从今以后,再也不要和那个妖女鬼混了……”
“我没有和蓝熙之鬼混,蓝熙之也不是低贱之人!”
“畜生,你马上给我滚出去……”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天为什么要黑
“妖女,你乖乖的束手就擒吧,你跑不了了,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石虎站在圈外,看着被围在中间的蓝熙之,笑得下巴上的肥肉一颤一颤的,就像一个巨大的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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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柄铁斧挥来,蓝熙之心里一凛,来追杀自己的众人中竟然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使铁斧的家伙,武艺十分高强,远非石家那班家丁可比。
她觑个缺漏,刚刚冲出重围,身后一阵呼呼风声,又一柄利斧砍来,她跃起避开,可是左边的一掌却再也避不过,一下劈中了她的左肋,几乎可以听到一声清脆的肋骨“咔嚓”折断之声……
她的脚步一阵踉跄,也来不及看路,夺命冲了出去,耳边,只听得飞速后退的呼呼的风声。
天色已经快黑了,也不知已经奔出了多远,蓝熙之勉强站住,这是一条偏僻的小径,四周是稀疏的树木,好在身后很安静,那些人一时半刻还没能够追上来。
早已痛得麻木的伤口,方一停下,立刻开始活跃起来,她的整个左边肩下到腰间已经血污不堪。她咬咬牙关,撕了幅衣袖,想要包扎一下伤口,忽然听得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她心里一慌,正要夺路而逃,腿一软,却跌坐在了地上。
来人勒马,远远的看着她,连看几眼:“蓝熙之,又是你!”
来人竟然是朱弦,他的身后来跟着七八名侍卫。
蓝熙之暗暗叫苦,勉强挣扎着站起来,笑道:“真是冤家路窄,今天敌人一起出现了!也好,就一次了断,免得多费手脚。”
朱弦纤长的睫毛扇了扇,转动的眼珠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水汪汪的,他催马再走几步,几乎快走到蓝熙之面前,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只有等死的份了,还敢如此大言不惭!”
蓝熙之正待反唇相讥,无奈站起身时又牵动伤口,扯得胸口生生的疼。她不经意的用手捂住了伤口,身子晃了晃,说不出话来。
越来越深的暮色下,朱弦的眼睛又大又漂亮,脸孔如刚刚开放的桃花,眉目原本如女子,可是,偏偏整个人看起来又毫无阴柔之气,勇武到了极点。
朱弦笑起来,他笑的声音也特别好听:“唉,本公子赴宴途中,无意间发现一班恶奴行凶,没想到原来是追杀你的。蓝熙之,你要不是那么嚣张,四处结怨,本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惜啊,可惜……”
他看看她满身的血迹和尘土,因为奔跑而蓬乱的头发,有些嫌恶的移开目光,掉转马头,才道:“你也不是什么娇贵人娇贵命,快爬去找个郎中,或者找个地方躲着养养伤,死不了也说不定!”
说完,挥挥手,一扬马鞭,带着一众侍卫远去了。蓝熙之松了口气,身子又晃了几下,她咬紧牙关还是跌坐在了地上。她松开捂着伤口的手,一手的鲜血粘乎乎的,被夜风一吹,很快变得冰凉,已经看不清到底是什么颜色了。
这时,蓝熙之才发现,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身前、身后一团漆黑,黯淡的小径分不清楚究竟通向何方。
蓝熙之又挣扎着站起身,勉强走到最近的一棵小树边,靠在小树上,喃喃自语道:“萧卷,为什么天总是要黑呢!”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步步生莲(1)
蜡烛烧饭、糖浆洗锅,金壁辉煌的堂下雕凿着纯金莲花,侍立的歌妓无不正当妙龄容颜绝色。
一道道山珍海味端上,一个个空盘撤下。不一会儿,一个大玉盘端了上来,上面是一整只蒸乳猪。
伺候的仆人分好了肉,一一递给众人。
朱弦一尝,只觉得清香扑鼻,味美异常,生平也不曾吃过如此美味的蒸肉。
“朱、石、王、何”之何家的大公子何曾殷勤地再举玉壶,亲自给朱弦蒸了满满的一杯酒,得意洋洋的笑道:“朱兄,这蒸肉味道如何?”
朱弦点点头:“这蒸肉味道如此之好,贵府的厨师烹饪有何秘诀?”
“说来也没什么好希奇的,这小猪刚一落地就用纯人乳喂养,喂养到一个月后立刻宰杀,既不能早一天也不能迟一天,然后洗净料理好,再用人乳蒸熟……”
何曾眉飞色舞的讲解,朱弦笑起来:“久闻‘皇家没有何家富,皇家没有何家乐’,何伯父向来主张素食,而何兄每顿饭花费万钱还苦于没有下筷子的地方。哈哈,果然是名不虚传的销金乐窟。”
何曾挤了挤眼睛:“满朝皆知朱太尉不仅衷心耿耿,而且带头节俭。老一辈的人天天讲究什么本朝立国不久要倡导节约,与民休息。朱兄大概也是深受影响。其实,年青人又何必听老一辈的古板腔调?人生短暂,尧舜汤武和桀纣幽王都是相同的一抷黄土,天下、后世与我辈何干?不如口甘天下美味,色阅天下佳丽,生前能享乐就尽量享乐,哪怕死后也没有什么遗憾了,朱兄,你说是不是?”
朱弦笑而不答,他笑的方式也很奇怪,眼皮笑,眼珠不笑,咋一看是皮笑肉不笑,可是细细一看,又根本连皮笑肉不笑都算不上。
何曾拍拍手,一队歌舞乐妓飘然出场,丝竹缓奏,翩然起舞。
他看得津津有味,过了好一会儿,转过头来,看朱弦无甚兴致,立刻道:“这群庸脂俗粉不入朱兄法眼?”
朱弦摇摇头:“我从小习武,不好此道。”“这样的人生,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
“也许吧。”
朱弦早已觉得话不投机十分无趣,也不管酒宴尚未结束,就要告辞。他正欲起身,鼻端忽然飘来一阵淡淡的香味,清雅绝伦,浸人心脾。
然后,一个浅紫色的少女身影映入眼帘。少女穿一套紧身粉色罗衫,外批一条浅紫色的轻纱,曲线生动,身材苗条,一头秀发梳成变化多端的飞云髻,髻上斜插珍珠凤钗步摇。她每行一步都恰恰踩在堂屋的黄金花纹上,真是足足踏金、步步生莲,望之仙气缥缈,光彩照人。
此人正是他生日时上门宴饮过的何家大小姐何采蓉,何曾的妹妹。
朱弦的生日盛宴被蓝熙之搅扰,整个晚上,大家都在议论那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庶族妖女,朱弦十分没兴,也没招呼客人,随便喝了几杯就自顾练功去了。而何小姐由于在门口见到血腥被吓晕,在朱府休息也没有参加宴饮,第二天就回家了,两人几乎面都没见到。
何采蓉先向哥哥点了点头,再面向朱弦,盈盈一礼,朱唇微启,声音如娇莺出谷:“朱公子光临舍下,采蓉有礼了。”
朱弦回了一礼,笑道:“当日何姑娘上门做客,在下招待不周,真是失礼。”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步步生莲(2)
何曾笑道:“朱兄何必客气?小妹略懂琴音,今晚献丑,为朱公子弹奏一曲。”
“久闻何小姐才貌双绝,愿听雅音。”
何采蓉嫣然一笑,落落大方地道:“我哥这是在吹我呢,不过,既然朱公子开口,采蓉就斗胆献丑了。”
“何姑娘,请!”
瑶琴轻抚,歌喉婉转,一曲终了,何采蓉尚沉浸在琴声的世界里,手依旧轻抚琴弦。
朱弦站了起来,拍了拍手,纤长的睫毛笑得阖住了水汪汪的大眼睛:“何姑娘仙音绝妙。无奈朱弦不懂丝竹之道,也听不出是个什么曲子,惭愧惭愧。”
何采蓉抬起头,眼波流转,微微一笑,手抚在琴弦上没有做声。…………………………………………………………………
一阵脚步声响起,那是送客的何曾回来了。刚踏进屋子,只听得一阵乒乒乓乓的碎裂之声,只见那具上好的瑶琴被摔在地上,琴弦尽裂,何采蓉满脸的怒气。
“小妹,何故大发雷霆?”
“哼,我真是对牛弹琴。那个朱弦,竟然连琴都不会听,空有一副好皮囊,其实蠢俗不堪,真难以相信士族四大家之首竟然出了如此赳赳武夫……”
何曾赶紧陪了笑脸:“小妹,朱弦不懂琴音就算了,那三大家族中还有不少风雅的子弟……”
何采蓉和何曾都是何府大家长何延的原配正室所出。何采蓉自小聪明伶俐,她三岁时,一个看相的曾对她的父亲何延说:此女将来贵不可言。何氏夫妇因此视为掌上明珠。何采蓉日渐成长,才貌双绝,艳名远播,无奈何家门第太高,除却与之齐名的三大家族,是不会婚配外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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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采蓉虽然见血即晕,其实并非木头美人,相反,她很有主张,知道自己只能在另外的三大家族中择偶,便坚持要自己过目未来的夫婿。何氏夫妇溺爱女儿,因此,每有世家大族子弟上门,便允许何采蓉亲自“考核”。无奈,三大家族适婚的几十名子弟都先后上过何家宴饮,却没有一个能入何采蓉法眼,最后,只剩下两个大名鼎鼎的美男子朱弦和石良玉,何大小姐没有见过了。
何氏家族对石良玉和朱弦都抱着极大的期望,因此,何曾大力邀请和自己素无深交的朱弦上门,原本是为了讨好小妹。没想到朱弦不懂风雅,反倒惹怒小妹,他虽为兄长,但是对这个妹妹却忌让三分,便小心翼翼的道:“朱家是武力豪宗,朱弦不懂琴音也就算了。还有一个石良玉呢,石家是文化士族,石良玉精通琴棋书画,改天,我再邀他上门……”
何采蓉满面怒容地打断了哥哥的话:“石良玉?算了吧。他和那个叫做蓝熙之的庶族贱女鬼混,名声不知多糟,提也别提他了……”
“好好好,不提不提!”
何曾忙不迭的点头,何采蓉怒气未消,两名贴身丫鬟赶紧服侍着她离开了。
正文 第二十五章 一棵开花的树(1)
没有月亮,满天的星光照得开路的灯笼一明一灭。
前面是几棵稀疏的树,朱弦忽然想起傍晚路过时见到的那个垂死的嚣张女子,勒马止步,只见一棵最小的树下,有一团阴影。
前面的两名开路侍从已经提着灯笼跑了过去:“公子,她死了……”
朱弦翻身下马,信步走了过去,昏暗的灯笼下,地上的女子血透重衣,面色如土。他蹲下身子,伸手在她鼻端探了探:“没死,是晕过去了。”
他的手转到她受伤的肋骨处,微一用劲,女子惨呼一声,睁开眼睛。
“醒了?”他兴致勃勃的看着她痛苦不堪的模样,就如看着一只丧家犬,“果然是庶族贱命,蓝熙之,野狗也不会比你的生命力更强了。”
“滚开……”
“见死不救本来不是本公子的风格,但是,你这种妖孽留在世上也是祸害,也罢,就让你自生自灭……”
朱弦一松手,蓝熙之又是一声惨呼,腰间伤口再度裂开,涌出一股鲜血。
朱弦似看得有趣,纤长的睫毛又笑得一颤一颤的:“你竟然还是不死,真是个妖女!”
黑夜,无边的黑夜。
为什么只要睁开眼睛就是黑夜?
身子摇晃得厉害,隐隐的疼痛令人眼冒金星,迷糊之中,眼前竟然是明亮的。
那是谁人点燃的灯笼!
残花隔院香,亭台无数草,鼻端有淡淡的熟悉的薰香的味道。胸口贴着他突出的肩胛骨,铬得生疼,却让人情难自禁的喜悦。
她的手下意识的抱住他的脖子,他察觉到脖子上传来的清醒,脚步慢慢停了下来:“熙之……”
她咯咯的笑出声来:“萧卷,天要亮了呢!”
“嗯,天快亮了。我们就要到了。”
他又移动脚步,身形略微踉跄。
一名侍从上前一步,低声道:“主人,让小的来背吧……”
他摇摇头,手仍然轻轻托着她的双腿,“熙之,很疼吧?”
蓝熙之软软的抱着了他的脖子,在他的颈上轻吹一口气,将头埋在他的肩上:“呵呵,萧卷,你走不动啦!”
那热乎乎的轻微的气息吹在脖子里,痒痒的酥酥的,萧卷咳嗽一声,笑了起来:“没关系,就要到了。”
东方的天空已经浮现一丝鱼肚白,一步一步后退的深深浅浅的草上,露珠滑落,浸湿了萧卷的靴子。
一群早起的鸟儿飞过,一根低低的树枝簌簌抖动露水,湿漉漉的滴得脖子里一阵冰凉。蓝熙之又笑起来,笑声有些微弱:“呵呵[奇+書网-QISuu.cOm],萧卷,我好疼……”
萧卷很急促的咳嗽了几声,却并不停下脚步:“熙之,忍一下,马上就到了。”
“哦,要到了啊?”她的声音倦倦的,又有些失望,“还从来没有人背过我呢!”
“这样背着会更疼的!”
“有你背我,疼也没关系。”
“以后不背了,你要好好站着,自己走路!”
“我自己走路,疼了你就不知道了。”
脖子上忽然一阵湿热,萧卷的身子晃了晃,放慢了脚步:“熙之!熙之?”
身后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声音。
“熙之,以后我常常背你,好不好?”
脖子上热的水珠很快变凉,身后仍然是静悄悄的。萧卷又笑了起来:“熙之,等你好了,给我画幅像吧。”
“不画。”
背上的声音闷闷的,完全是从鼻子里发出来的,压抑了一些抽泣。
“我给了你机会,是你自己放弃的哦,熙之,以后可别后悔。”
正文 第二十六章 一棵开花的树(2)
罗帐轻掀,床板洁白,蓝熙之靠在舒适的孩儿枕上,窗外,千竹垂荫,万松滴翠,琉璃瓦上朱霞残照奇#書*網收集整理,良苑桃叶一抹红绡。
蓝熙之骨碌翻身下床,蹑手蹑脚推开门走了出去。
榴花似火,一树的盛开。
花树下是一张书桌,两张木椅。
萧卷握着书卷,聚精会神的坐在木椅上。
“咳咳……”
听见这故意的咳声,他从书卷里抬起头来:“熙之,你不好好躺着,跑出来干啥?”
花树、人影。
萧卷的脸因为笑而浮现一丝血色,苍白里带了艳红,整个人如临风的玉树,开出别样的花来。
蓝熙之忽然有点明白,自己和萧卷是注定的相逢,一经相逢就已亲密无间,像几百年修来的一次偶遇,像一株盛大的花树开在自己必经的山路。
她这样看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
萧卷似是早已习惯了她这样呆呆的目光,微笑着拉她一下,她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拿起另外一卷书,看了看,嘟囔道:“又是法华经,我都背得了。”
“可是我还背不得啊。”
萧卷合上书卷:“熙之,一个人呆着很闷么?回去躺着,我陪你。”
蓝熙之狡黠的摇摇头:“我已经好了。”
生怕萧卷不信,她还挥挥瘦瘦的胳臂,站起来,又轻轻跳了一下。
萧卷凝视着她苍白中褪去了菜色的面孔,虽然受伤,不过这半个月的调养,倒让她整个的身体状况好了许多,又生气勃勃起来。
“好得这么快,得感谢朱弦。他率人赶走了追杀你的石府家奴,又用重手法接上了你的断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啊!”
“感谢他?”蓝熙之下巴上扬,想起他接骨的可怕的手法和他那张妖艳的面孔、甚至他那长得有些诡异的睫毛,心里极不舒服,“朱弦太讨厌了!”
“朱弦的识见、行事,远超一众装模作样、走鸡斗狗的世家子弟,并且还有几分正直……”
“正直?你确定你说的是朱弦?”蓝熙之狐疑地看着他,伸出手摸摸他的额头:“朱弦简直是个魔鬼!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每次都要说他不错呢?萧卷,你好昏庸!”
萧卷拿掉她的手,有些心有余悸:“若不是朱弦,你差点就丢了小命!”
蓝熙之翻翻白眼,看着天空:“萧卷,我想吃桃子。”
“桃子还没有成熟呢!”萧卷叹息一声:“熙之,你以后就呆在这里,读书品茶赏花听松,这样不好吗?”
“我又不是什么隐士,干吗过这种生活?不过,如果你一直在的话,我就会喜欢。萧卷,你会一直在吗?”
萧卷又翻起了手里的法华经。
她又开始唧唧刮刮的说话,只要在萧卷身边,她就喜欢不停的说话。萧卷早已习惯了,总是静静的听。
“哎,萧卷,你说我的功夫怎么变得这么差?我还从来没有这样大败过呢。是石府的家奴变厉害了,还是我自己不行了?”
蓝熙之想起其中两个拿斧头的家伙,两人穿着言行,根本不像家奴,来历十分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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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一棵开花的树(3)
萧卷看她垂头丧气的样子,又放下书卷:“朱弦已经派人查过了,追杀你的人中,有两个是石家高价请来的杀手,身份十分神秘……”
朱弦,又是朱弦。蓝熙之想起他魔鬼面孔上的那种讪笑,想起自己垂垂挣扎最狼狈时被他狠狠的折磨,越想眉头就皱得越紧。
萧卷笑了起来,他每次看她这样皱眉都忍不住发笑:“熙之,又怎么啦?”
蓝熙之聚精会神的看着地上,似乎要将那片地看出一个洞来:“萧卷,你说要如何才能练成绝世武功?”
“为什么非要练成绝世武功?”
“以前,我总是说要保护你,我还以为自己功夫很不错。可是,如今非但不能保护你,还要……”
“熙之,很多事情并非只要武功盖世就可以解决的。一个人再强也强不过千军万马!再说,你的体质已经决定了,你再强行修炼只怕身体会受到很大损害。”
“可是,据说那些内功高强者,一运功,就可以治疗很多疑难杂症哦。如果我练就绝世武功,说不定可以治好你的病呢!还有,上次我听说出现了一个很诡异的妖道,医术很高明,我去找他给你瞧瞧,说不定能治好你的病呢。”
“你都说是很诡异的妖道了,那些骗人的把戏你也相信?”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怎么办才行?”
萧卷看看不远处的几棵桃树,青桃已经有小孩儿拳头般大小了:“好好休息,等桃子成熟,这样就行了。”
“萧卷,我给你画幅像吧。”
“不行,你自己已经拒绝了的。”
蓝熙之狠狠的瞪住他:“那天你明明答应了的。”
“可是,你也明明拒绝了嘛。”
“萧卷,为什么你从来不要我给你画像?”
“因为我不想画。”
“每次都是这样,可恶。”
萧卷又不说话了。
“萧卷,我好闷,最近有没有什么希奇事情?”
“哪里会有什么希奇事情啊。不过,明天‘新亭’讲学,你去不去?”
“要去,要去。躺了大半月,我早就闷坏了。”
今天的讲学其实就是一场清谈聚会。
本朝崇尚清谈,名士学者围坐一起,讨论宇宙的起源以及哲学、文学、逻辑等课题。而且一谈起来就没完没了,整日整夜的胡侃乱吹,并且边喝边吹,醉了就睡,醒了再吹。逐渐的,清谈已经发展成为品评人奇--書∧網物和事件的标准,谁清谈得好,谁的名气就最大,就被认为最有才。所以,世家子弟、士族知识分子,无不崇尚清谈,清谈已经成为了他们一种固定的生活习惯。
“新亭”是一座长亭。
长的条桌长的木椅,木椅有着宽宽的靠背和舒适的座垫,木桌上摆放着一坛一坛的陈年佳酿。这些,正是为了长时间的玄谈而准备的。此刻,与谈的人员几乎已经到齐,一个个宽袍高屐,风度翩翩,举止悠闲。
今天的主讲是太学院院长何延,也是四大家族之何家的大家长。何延精通佛法,自称断忌生食,唯好鳝脯和糖蟹而已。何延名气极大,因此,来参加玄谈的人特别多。
石良玉坐在新亭最边上的一个座位,不时引颈张望。他从小善于玄谈,是玄谈的常客,可是,今天,他对玄谈却没有多大兴趣。他张望了一会儿,忽见一人骑马上山,紧身佩剑,顾盼自雄。
参加玄谈,居然紧身窄衣,众皆不以为然。那人却已经翻身下马,正是朱弦。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一棵开花的树(4)
何延本也有些不满,待见得是很少参加玄谈的朱弦,心想,这尚武的世家子终于慢慢回到正途上了,就向他点点头,示意他坐下,清清嗓子,讲了开去。
朱弦找个位置坐下,看到石良玉意外的目光,正要和石良玉打声招呼,石良玉先开口,像看着什么洪水猛兽:“朱弦,你竟然也会来?我还以为你从来不知道‘新亭’的方向呢!”
“好,我今天就来听听你这个知道‘新亭’方向的人谈得如何。”
何延一带头,不一会儿,与会众人或娓娓而谈,或从容道来,或咄咄逼人,简直不亦乐乎,热闹之极。再一会儿,又喝起酒来,更是来劲,一个个谈吐高雅的士人,慢慢的激动不已,指手画脚、口沫横飞。
善谈的石良玉今天却很少开口,不时心不在焉的看看山路的方向。
一会儿,山路上走来一个小小的身影,手拢在长长的袖子里,笑容也是倦倦的,如落第的秀才。
石良玉站了起来,大喜道:“蓝熙之,你来了……”
众人听他一声大喊,激烈的争辩不由得停了下来。
何延忽然见到一个女子来参加玄谈,吓了一跳,正要开口,侍立一旁的新亭门人赶紧上前一步,低声对他说了几句。
何延面露惊讶之色,不再阻止,也不管蓝熙之,只对众人道:“大家继续,大家继续……”
众人见何延默许,虽然十分意外,也不好说什么,又兴致勃勃的继续谈了起来,加上三分酒意,很快就陷入了天南地北的胡侃之中,忽略了这个突然出现的女子。
石良玉白玉般的手用力的挥着,忙不迭的挪开一个空位,蓝熙之悄然走了过去在他身边坐下。
那天回家后,他一直担心着被石府家奴追杀的蓝熙之,无奈被家人严加看管,又打听不到丝毫消息,这次,好不容易借新亭讲学跑出来,见到她自然高兴万分。
“蓝熙之,你没事吧?”
蓝熙之摇摇头,低声道:“我好好的呢。”
石良玉松了口气,手放在心口:“没事就好。那天是我约你来鉴定画卷,若是出了什么事情,就太对不起你了。”
“嘻嘻,怕对不起我么?那就把那幅洛神图送给我好了。”
“做梦吧,那是我挑选妻子的标准。你可不能觊觎!”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呆子(1)
蓝熙之看他俊秀的脸庞瘦削了不少,狐疑道:“莫非你果真为这幅美人图相思入骨,衣带渐宽?”
石良玉哪里好说自己是因为和她来往被父亲责打、关在房间终日郁闷的缘故?只笑嘻嘻的改变了话题:“哎,我还收藏了一幅陈思王的书法真迹,改天送给你好了。”
“小气。”
“嘿嘿,不是小气。我是男人,对洛神美人一看入迷,秀色充饥。你拿美人图有什么用?”
蓝熙之正要讥讽他几句,忽然看见对面的朱弦。朱弦头束一顶发冠,冠带上缀着9颗同样大小的珍珠,衬得面若桃花,长睫毛眨啊眨的,一副天真无辜的样子,又妖冶得有点不像话。看见她的目光,朱弦居然笑了一下,兴致勃勃的似乎在研究:“你怎么还没有死?命真比野狗还贱……”
蓝熙之瞪他一眼,再一次觉得此人面目之可憎,忽然听得何延讲到佛法的素食篇,正大谈自己的素食心得,说自己断忌肉食荤腥。
何延正讲得得意,座中一个年轻人忽然开口:“何大人,您断忌生食,为何还要食鳝脯和糖蟹?”
“因为这些东西都已看不出原来曾是活物,所以不属肉食。”
年轻人明知他是诡辩,可是听他振振有词,一时也反驳不得,只好作罢。
何延又道:“现在我已不喜鳝脯和糖蟹,唯喜牡蛎而已,各位有什么意见?”
众人听了他对鳝脯和糖蟹的狡辩,倒不好回答,众皆环顾,交头接耳,想不出什么来接下去。
何延见众人无法接口,得意洋洋的道:“既然如此,我们就……”
“我建议何大人吩咐家人,常常在厨房里准备牡蛎,畅享口实!”
最角落上,一个人站起来接过了他的话。
“哦?”何延兴致勃勃的看着那个毫不起眼却名噪京城的女子,“蓝姑娘也支持我的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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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熙之笑了起来,高声道:“在做鳝脯时,鳝鱼在油锅里一屈一伸,一定十分难受;把螃蟹放在热糖里炸,螃蟹横行翻滚痛苦更大。只要有一丝善心的人,都会为它们的遭遇悲伤。而那些牡蛎把肉缩在壳里,无论怎么对待它们也没有反应。不悴不荣,曾草木之不若;无声无嗅,与瓦砾其何算!所以,牡蛎可以不算肉食,何大人佛法高深,菩萨心肠,可以多多准备,长充厨房,放心大嚼!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何延的脸色青一阵又白一阵,众人看他胡子一翘一翘,尴尬无比的模样,心里很想笑,却一个个强憋着,好一会儿,忽然听得“咕咚”一声,一个人倒在地上,放声大笑起来,正是石良玉。
正文 第三十章 呆子(2)
他边笑边指着蓝熙之:“哈哈,蓝熙之,真有你的……”
他这一笑,众人哪里还忍得住,一时之间,前仰后合,清谈圣地“新亭”只闻笑声一片。
何延在笑声里站起身来,狠狠瞪了一眼蓝熙之,拂袖而去。正在嘻笑的众人见主讲太学院院长大人悻然离去,也觉无趣,不一会儿,纷纷借故离开,很快,诺大的新亭就只剩下三个人。
朱弦已经走到亭边,又回过头来看着蓝熙之,眼睑闪动,忍俊不禁:“哈哈,这姓何的两面三刀,又要主张素食又要满足口欲,诡辩半天,居然栽在你的手里!蓝熙之,你真是个打不死的妖孽……”
“彼此彼此,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你尖牙利齿、刻薄讥讽,总有一天会死于非命。”
“你心狠手辣、作威作福,结局也不会好到哪里。”
………………………………………………………………
朱弦骑马离去,诺大的新亭只剩下二人大眼瞪小眼。
“石良玉,你还不走?”
“好不容易逮住机会出来玩一次,我怎么会轻易回去?”
石良玉低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那个远房的堂叔被你杀死后,朝野轰动,揭露了他多项罪名,其中光是残杀奴婢就有一百三十多人。他家里已经被抄了。同样结局的还有那个钱多得压垮墙的张太守……”
“哦,有没有连累到你家里?”
“他虽然姓石,但是是石家很远房的分支,跟我们没多大关系,基本上没有什么来往。加上我父亲准备得早,石家倒没有受到什么牵连……老实说,我都觉得他是死有余辜。”
蓝熙之笑嘻嘻的看他一眼:“水果男,看不出,你还有点良心。”
“废话!”
石良玉忽然上前一步拉住她的宽宽的袖子,神神秘秘的道:“蓝熙之,走,和我去见一个人,给我品评一下……”
蓝熙之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拂开他的手:“你一会儿要品画,一会儿要品人,人怎么个品法?”
“你去看了不就知道了?”
“我能不能不去?”
“不能。你眼光好,一定要帮我瞧瞧。”
“我要鉴赏费。老规矩,五两金子。”
“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石良玉气呼呼的看着她,见她掉头就要走,赶紧又紧紧拉住她的袖子,口气软了下去,“五两就五两……”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呆子(3)
山路很狭窄,石良玉却拖着她的袖子走得飞快,一路上,他的白玉温润的苹果脸放出异样的光彩,手脚并用,眉飞色舞:“她叫妙儿,人妙,名字也妙,她的琵琶弹奏得尤其精妙,舞也跳得美轮美奂。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出色的美女……”
他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张光洁的花笺,上面题着两行字:
山在斜阳里,人立翠微中。
蓝熙之见花笺上的字迹十分漂亮,估计正是出自妙儿之手,又见石良玉那般兴高采烈,狐疑道:“妙儿如此出色,她会看上你么?是不是你一厢情愿哦?”
“你这是什么话?虽然相处时间不多,可是,我和妙儿姑娘一见如故,她脱俗高雅,温柔体贴,一定正苦苦等着我呢……”
“就是你心目中的洛神?”
“当然不是啦。她比洛神还稍微差一点点,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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