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国家专项计划2016年度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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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16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经委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根据《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沪科合〔2015〕8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将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科技小巨人工程面向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属于本市结构调整范畴的企业)。
  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至6000万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主要条件:
  (1)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
  (2)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3)制造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6000万元至10亿元之间;且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和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并有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3、科技小巨人工程的实施采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支持方式
  申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自身需要提出申请,获得立项后,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与创新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工作。
  市级财政资金对立项企业,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贴方式,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评估后,按照不超过实施周期内相关研发支出20%的比例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家。区(县)财政资金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项目实施周期内,立项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技术转移转化、全球化发展、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的科技服务。
  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日至日。
  三、申报者权利
  申报企业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申请书等书面材料的同时,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申报企业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四、申报方式
  1、本通知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科技企业活动情况调查表》和申报书填写,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不予受理)。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日9:00,截止时间为日16:30。
  3、企业将书面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注册地区(县)科委,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所有书面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区(县)科委会同区(县)经委对所辖区内的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2016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区(县)科委初审及推荐意见汇总表》。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日至5月23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5、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网址:;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评审方式
  科技小巨人工程评审采取会议答辩与网络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届时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企业负责人应以PPT方式介绍企业情况,并现场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评审工作将于2016年5月下旬启动,请申报单位做好相关工作的准备。
  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根据评审结果,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公告。
  六、其它说明
  本指南经评审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时一并提交《科技报告》和《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七、咨询与投诉
  申报咨询与投诉电话:(座机) 、(手机)。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闻热线:021-
福建设立“科技小巨人”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
&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福建设立“科技小巨人”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nbsp&nbsp&nbsp&nbsp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多少,政府再奖多少。记者近日从福建省科技厅获悉,该省出台《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在国内率先设立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给予同量资金奖励,激发企业创新活力。&nbsp&nbsp&nbsp&nbsp福建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整合强化现有的各类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小巨人”集聚,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nbsp&nbsp&nbsp&nbsp《行动计划》扶持措施主要有:培育对象的发展项目优先列入省、设区市重点建设计划;培育对象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对培育对象组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按照省政府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培育对象在福建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采取后补助和常规项目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等。&nbsp&nbsp&nbsp&nbsp《行动计划》提出,建立由科技、经信、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辖区内培育工作,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每年年底要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谢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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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设立“科技小巨人”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
日 10:06 来源:科技日报
&nbsp&nbsp&nbsp&nbsp原标题:福建设立“科技小巨人”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nbsp&nbsp&nbsp&nbsp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多少,政府再奖多少。记者近日从福建省科技厅获悉,该省出台《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在国内率先设立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实际减免的所得税额,给予同量资金奖励,激发企业创新活力。&nbsp&nbsp&nbsp&nbsp福建省科技厅厅长陈秋立介绍,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培育一批专精特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使其成为引领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整合强化现有的各类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创新资源向“科技小巨人”集聚,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00家以上。&nbsp&nbsp&nbsp&nbsp《行动计划》扶持措施主要有:培育对象的发展项目优先列入省、设区市重点建设计划;培育对象对外委托的科技创新服务予以补助,每年最高20万元;对培育对象组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或省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按照省政府有关政策予以奖励;对培育对象在福建转移转化的重大成果项目,采取后补助和常规项目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给予资金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总额可达2000万元等。&nbsp&nbsp&nbsp&nbsp《行动计划》提出,建立由科技、经信、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组织实施辖区内培育工作,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范围,每年年底要对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谢开飞)当前时间: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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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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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企业:
按照省市科技部门的要求,现组织申报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书籍式装订,其中正本一份按省厅通知要求提供原件。《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申请书》须通过“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打印。
(二)申报书和相应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金水区科技局邮箱。
三、联系方式
金水区科技局联系人:陈卫平
联系电话:
材料受理地点:金水区科技局(东风路信息学院路东北角金水区政府)综合楼313。
附件1: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申请书
附件3:河南省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汇总表
附件4:企业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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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告示
关于开展2015年度金山区科技小巨人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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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金府(2011)18号《金山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及金科(2012)17号《金山区关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要求, 2015年度金山区科技小巨人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于总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已获得市、区级科技小巨人工程企业除外),均可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1.企业注册并纳税在金山;
2.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企业前两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
3.2014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前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年增长率达到20%以上,且净利润不能为负。
4.拥有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自主知识产权。
5.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6.已建立科技研发部门,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开展了产学研活动的企业优先。
金山区科技小巨人项目的实施采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法定代表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企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申报流程
1.报名(即日起-7月31日):企业通过金山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2.初赛(8月):参赛企业采取现场路演,由评委现场打分,给予综合评价,评出晋级企业,并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和区科委网站对评出的晋级企业予以公示、公告。
3.大众评选(8月):初赛晋级的参赛者都可进入&大众来点赞&的环节。根据专业投资机构选票、大众点赞调查情况,确定是否获得入围决赛的资格。(参赛者需上传微视频和PPT)
4.决赛(9月):对入围决赛企业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评委现场打分。
5.获奖企业名单公示(9月):将根据决赛答辩和路演情况,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通过大赛官方网站和区科委网站予以公示、公告。
三、材料提交
1.企业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2.通过区科委形式审查后,企业将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提交至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龙山路555号B109窗口),联系人:沈芸 ;
3.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4.项目执行年限为一年半,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1日-日;
四、支持政策
(一)创新创业专项投资基金支持
由政府引导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设立1亿元&创新创业专项投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晋级企业可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投资。
(二)专项资金支持
初赛中获得晋级的企业,给予金山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称号,并给予3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同一个项目已获得上海市相关部门立项及财政资助或扶持的,将不予重复资助);在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优胜企业,再分别给予10万、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三)创业导师辅导培训服务
所有参赛企业可免费享受&创业学堂&的辅导培训,初赛晋级企业可免费享受&创业训练营&的辅导培训,决赛入围企业可享受&专家面对面&的辅导培训,决赛获奖企业还可配备辅导员和创业导师,提供个性指导服务。
(四)银行信贷支持
所有参赛企业均可享受合作银行的开户优惠,对于入围决赛企业可增加最多不超过300万元的信用额度。
(五)其他支持
对于在大赛中的晋级企业,优先推荐至相关政府部门,享受各类创新创业政策扶持。
金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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