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原始部落女人分为几个部落

近日,一位帅气男老师因在画“人体骨骼图”红遍网络。
一辆轿车撞断护栏,一根直插驾驶室,司机半边脸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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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吕村寨坐落在美丽神秘的纳板河旁,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是原始部落克木人的聚居区,距离景洪市23公里。从嘎栋万达主题公园进去还有18公里。
  全村共23户,居民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农业生产。 自2008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实施布朗族克木人重点综合扶贫项目以来,曼吕村小组脱贫产业得到有效培植,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善,群众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改变。
  曼吕寨美景:青山环绕的寨子里,清一色都是砖混结构的吊脚楼,村组小道绿树成荫,房前屋后蔬果飘香……
  曼吕寨建设:
  在提出实施“直过民族”发展项目、培植新产业的要求以后,曼吕村小组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曼吕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群众自我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通水泥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卫生室、有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有安居房。农民人均年收入逐年增加。
  庭院经济
  拉通网络电视
  饲养孔雀致富
  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修建沼气池
  种植石斛
  学习电脑
  曼吕寨美食:
  品尝大自然最纯真的生态美食,这一季,克木人家最不缺的就是纯天然野生蜂蜜!!
  曼吕人说:“好东西,当然要和大家分享~”
  曼吕寨游玩:
  依托“澜沧江边的沿江风景区”,地处自然保护区边缘的曼吕村小组和西双版纳州游学户外俱乐部合作,开发了以“赏农村美景、品民俗风情、吃乡村土菜、住农家小院”为主要内容的休闲观光旅游,以其民族文化和自然风光相融合的鲜明特色,吸引了许多本地和外地游客,成为景洪市新兴休闲度假游品牌。
  雨林深度科学探险考察
  雨林野餐的制作体验
  雨林小溪环保捕鱼体验
  雨林沙雕制作民俗体验
  雨林露营与篝火户外体验
  曼吕寨节日:
  克木人有自己的节日,好比傣族人民一年一度的&泼水节&一一&玛格乐&节。 每年12月,克木人就会欢聚在嘎洒镇曼典村委会曼吕村小组,身着节日盛装,载歌载舞,欢庆自己的传统节日――“玛格乐”节。
  热情好客曼吕人:
  曼吕人热情好客,淳朴善良,如果有机会,您一定要听一听他们的“祝酒歌”~
  无微不至领导关怀:4月19日,云南省各州、市、县级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及有关企业单位负责人一行90余人赶赴嘎洒镇曼典村委会曼吕村民小组,实地调研曼吕村扶贫工作推进情况,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陪同调研。
  曼吕寨周边:
  雨林小道
  顺着寨子里的雨林小道还可以串到美丽的澜沧江边!
  如果再往前行几公里就到了曼点沧源小畔!
  在捕鱼期,放松自己去垂钓吧!
  从高空看是这样的美
  累了或者想用餐,桥头有客店,相信您会知道能吃到什么菜了!
  顺江而下,才到了真正的沧源!
  这里景色更美
  还可以去采摘自己想吃的&源&生态菜!
  好多美食~
  联系人:玉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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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代小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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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主要少数民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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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56个民族 其中除了汉族其他55个都是少数民族按民族名称拼音顺序排列 分别是:1 阿昌族 聚居于云南2 白族 主要聚居在云南大理3 保安族 居住在甘肃省内大河家地区4 布朗族 分布在云南西部和西南部5 布依族 居住在我国西南地区的盘江、红水河流域6 中国的朝鲜族 是明末清初从朝鲜半岛移居东北形成的7 达干尔族 主要聚居在嫩江两岸8 傣族 多居住在我为云南的亚热带地区9 德昂族 散居于云南省西南部10 东乡族 居住于甘肃省临夏东北部11 侗族 居住在湘、黔、桂三省毗临地区12 独龙族 世代聚居于云南的独龙河两岸13 我国的俄罗斯族 是俄罗斯的移民和苏联归国华侨的后裔14 鄂伦春人 世世代代游猎于大小兴安岭的茫茫林海之中15 鄂温克族 世居于额尔古纳河以南的广阔地区16 高山族 生活在中国的台湾、福建、湖北等地...
傣族编辑本段   傣族有人口162万多人,其中云南有101.4万,主要聚居在西双版纳州和德宏州。临兴的耿马、孟定,思茅的孟连,玉溪的新平等30多个县也都有分布。傣族先民为古代百越中的一支,汉代称&滇越&、&掸&。魏晋以后,有&金齿&、&白衣&、&摆夷&等多种他称,但自称是&傣&,意为酷爱自由与和平的人。傣族有水傣、旱傣和花腰傣之分。  傣族无论男女,出门总喜欢在肩上挎上一个用织锦做成的挎包(筒帕)。挎包色调鲜艳,风格淳朴,具有浓厚的生活色彩和民族特色。图案有珍禽异兽,树木花卉或几何图形,形象逼真,栩栩如生。每一种图案都含有具体的内容,如:红、绿色是为了纪念祖先;孔雀图案表示吉祥如意;大象图案象征着五谷丰登,生活美好,充分表现了傣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傣族的节日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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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沧源翁丁原始部落创建4A级旅游景区(图)
&&来源:云南网
翁丁原始部落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赵淑芳 爱星·西涅 南中春)今年以来,云南沧源佤族自治县以建设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适度开放、永续利用”的发展理念,部门联动,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着力创建翁丁原始部落4A级旅游景区,全面优化和提升翁丁原始部落景区景点服务质量。
工作中,沧源县及时成立翁丁原始部落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创建工作步骤和职责,加强资源保护,完善旅游设施,优化旅游环境,强化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环境优美、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安全文明”的最佳旅游度假目的地,从而进一步提升沧源国际旅游度假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和细则要求,沧源在不断完善旅游交通外部环境,加快推进得龙机场建设和二级路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游客服务中心的售票处、导游服务中心、咨询台、休息厅、游客购物中心、公厕等综合服务设施及电子触摸式景区介绍系统、大幅全景导览图等配套设施;完善景区内外道路路标和景区(点)标识牌,景区主干道绿化、路灯和景区内垃圾桶、休闲座椅等配套设施,规范旅游纪念品摊点市场,实施景区景点绿化、美化、亮化和净化工程;实施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和用电线路的穿埋工作,完善和配齐消防设施设备。
同时,该县加大对景区和景区道路沿线脏乱差现象的治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景区饭店、农家接待处等涉旅经营单位(户),促进规范化服务,形成安全、卫生、有序的旅游环境。继续加大翁丁原始部落的宣传推介力度,制作翁丁原始部落旅游宣传片、旅游指南、画册,规范导游词,加强导游(讲解员)的培训,组建基层文艺演艺团体,丰富游客旅游体验内容,并加强景区物价、卫生、环境、治安等监管,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基础上,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翁丁原始部落由3A级景区向4A级迈进。
责任编辑: 韩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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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话实说 [我要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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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    云南十九怪——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造假案。话说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因为云南省上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案,明目张胆的制造冤假错案,肆无忌惮的枉法裁判,而云南省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仅不去查处,反而包庇、纵容这些犯罪分子,为虎作伥、助纣为虐、执法违法,失职渎职。法院造假,检察院支持,法院和检察院已经不是在执法为民、为民司法,而是在“为人民币司法”,老百姓(冤民)还有什么希望呢?弱势群体还能到哪里去讨公道呢?这样糟糕的司法环境,冤假错案岂能不多???    常言道:“越穷越见鬼,越冷越刮风。”“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些话说的一点也不假,想当初,受害人王女士到侵权人覃忠瑜家开的理发店消费受到意外伤害而造成左耳耳膜穿孔;在治疗过程中又遭到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专家的故意伤害(后群这个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医学专家丧失医德丧尽天良灭绝人性偷梁换柱擅自用鸡蛋膜代替耳后筋膜为王女士做耳膜修补手术,造成王女士的耳朵化脓感染,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和并发症,不得不把王女士转到省城大医院重新做手术,让王女士受了多少冤枉罪);治疗终结后,受害人王女士与侵权人覃忠瑜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而向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的赵丽萍(本案一审的主审法官)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胡乱判案,判决极不公正,像打发叫花子似的只判了一千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给受害人,受害人的好多合理诉求得不到支持,受害人王女士(原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想不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王丽仙(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审判长)比一审法院的赵丽萍更黑更坏,不仅不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判决,还指责上诉人王女士“你作为上诉方一点也不主动,人家其他那些上诉人上诉后马上就来‘蹦’来‘整’,哪个像你这样oooooo”。王丽仙随心所欲、我行我素、不依法纠错,还叫王女士撤诉,王女士不同意撤诉,王丽仙就装模作样的走走过场,假模假样的开开庭、演演戏,然后稀里糊涂的来个“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就企图想把受害人打发掉。王女士不服判决又去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申诉,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后,法院那边为了堵住检察院的抗诉和彻底堵塞住受害人的申诉渠道,竟然联合起来炮制出司法史上罕见而又卑劣的枉法裁判案【详细情况敬请各位网友关注受害人王女士发表在各大论坛上的文章:《一场由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医生导演出来的离奇官司》、《两问云南省高院:没有申请再审却再审?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法官胡裁乱判为何无人管???》、《云南省高院违法办案枉法裁判为何无人管???》、《请看云南省上下级法院联合起来伪造的天下第一假案》、《鸡蛋修补耳膜引发的离奇官司——潜规则又露狰狞面孔》、《请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如何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形同虚设》、《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枉法裁判案问题的举报》、《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是史上最牛的法官——立案在后却裁定在前》、《史上最牛的医学专家——后群》、《云南的司法腐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新拍案惊奇》、《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是史上最牛的医学专家》、《杀鸡取卵饮鸠止渴——世界上最愚蠢的做法》等,这些帖子发表后到目前为止浏览量已经过亿,真正的是得道多助,大路不平众人铲。】    云南省红河州人民检察院受理立案审查后曾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抗”,但令人气愤的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不认真履行其法律监督职责,&不仅不依法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反而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伪造出来的假案作为“法律依据”而终止了受害人申请抗诉的审查,我们不禁要问:法官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伪造出来的假案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那为什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会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伪造出来的假案将计就计的以一句“因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审查之中oooooo”就轻而易举、轻描淡写、&不负责任、顺水推舟、“心领神会”地终止了审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曾经信誓旦旦地宣称要向“民事行政枉法裁判开炮”,可为什么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让民众大失所望,不寒而栗,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站出来给全国民众一个解释和说法。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护,这是法律的本质,如果公平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就根本谈不上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曾经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探索和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而今天的严酷现实告诉我们,仅仅是完善法律体系还远远不够,有法不代表“法行天下”,而真正的法制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体系之上的,当社会道德正在“堕落”,再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没有人去执行oooooo    “公平和正义永远是司法追求的宗旨。”如果连执法部门都不按法律法规办事,那法律法规制定了还有什么意义?法律的执行必须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从而才能让人信服!    法律的意义在于实现公平和正义。回归生活视觉,公平正义地处理纠纷,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保护,对于侵权人而言何尝不是种解脱?受害人获得应得赔偿,侵权人承担应当责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从而从矛盾中解脱出来,回复到正常的生活秩序,这正是法律的现实意义所在。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一个小小的民事官司,一件很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后不可思议地发展成为个人和公权力的抗争;正义和邪恶的较量。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后群、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荣燕私自违规调查案件)、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全部卷入!为了维护那个侵权人覃忠瑜老板娘家的利益,帮她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检、法人员可谓是煞费苦心、绞尽脑汁、竭尽全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廉耻丧尽、败德丧行、惜指失掌、剑走偏锋、胡作非为、胆大妄为、肆无忌惮、胆大包天、无法无天、欺上瞒下、瞒天过海、利欲熏心、口蜜腹剑、前腐后继、甘之如饴、趋之若鹜,犹如虫蝇之逐臭,饿狗之噬屎,纷纷出谋划策,倾力相助,甚至不惜“肝脑涂地”、践踏法律、蔑视法律、戏弄法律、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左右联合、上下窜通、同流合污、狼狈为奸、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恃强凌弱、助恶压善、欺压百姓、胡弄小民,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视法律如儿戏,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滥用职权,胡乱判案,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荒谬荒唐、龌龊不堪、滑稽可笑、离奇离谱的“司法大戏”,让我们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大饱眼福、大开眼界oooooo权力和法律的博弈,其贴身肉搏的惨烈程度可以用惊天动地来形容。当然正如好莱坞大片一样,法律在经过生死搏斗后最终会战胜邪恶,以完美的英雄形象出现。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是法院和检察院的名誉重要还是覃忠瑜家的利益重要?是检察官和法官的前程重要还是覃忠瑜家的面子重要?为什么这些法官和检察官为了给侵权人覃忠瑜家减少一点赔偿费用就不惜“自毁长城”?难道覃忠瑜家的利益就重如泰山,而法院和检察院的威望和声誉就轻如鸿毛?“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些人到底得了覃忠瑜家的多少好处?为什么会如此不顾一切?简直是到了利令智昏丧心病狂的地步!    司法腐败是造成社会不稳定的主要原因。之所以刹不下去,是因为制度不严,查处不力,威慑不够。加上地方政府官官相护,欺上瞒下,相互遮丑,生怕暴漏问题,影响自己升迁,监督查处不到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使贪官们有空可钻。呼吁全社会为此呐喊,共同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汹涌潮流,洗涤、冲掉祖国和党的肌体上的污垢和顽疾,还社会公平正义,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社会稳定,减少恶性案件的发生。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款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枉法裁判罪一是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有徇私和枉法的直接故意,明知裁判结果违背事实和法律而故意为之;二是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为了达到不公正或偏袒一方的裁判结果而作出违法的行为;三是客观方面存在枉法裁判的结果;四是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可是,王女士的这个冤案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得到纠正和解决,造假案的马俊杰和孙勇斌等法官不仅没有受到追究和处理,反而升官发财了——马俊杰由副庭长升为庭长,孙勇斌被提拔为立案庭的副庭长、信访办主任。马俊杰和孙勇斌等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炮制出如此惊天动地、空前绝后、登峰造极、骇人听闻、惊世骇俗、匪夷所思、卑劣无耻、龌龊不堪、令人发指的枉法裁判案,当事人王女士及时向中央和地方的各有关部门进行了层层举报(实名举报)和控告,可这些犯罪分子就好像穿了铜墙铁壁衣一样毫发无伤,稳坐法椅,不仅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处理,而且还平步青云、步步高升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做是不是在鼓励其他法官要向这些会制造冤假错案、会枉法裁判的胆大包天的犯罪分子学习???这让冤民们情何以堪?这种做法天地不容、天怒人怨、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国法不容!!!    要赢得群众信任,必须严于律己,必须从严治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含糊其辞,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不讲条件,对干部队伍中违反原则的利益诉求不迁就照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不漠然视之。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是不是应该站出来对这些问题给予回应一下???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甬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的地位大概相当于现在政府大门影壁上的“为人民服务”。&不过我觉得,古人的这句话比“为人民服务”更有分量,因为古人讲理。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    这么多人联合起来欺负一个在身体、身心乃至精神上都受到严重伤害的弱女子,于心何忍?于心何安?请问这些人:你们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你们为何如此歹毒啊???“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些检、法人员终有一天会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他们应该付出的代价!把他们自己搞得身败名裂,永远的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遗臭万年!!!        积善如登高,久之必高;积恶如穿穴,久之必陷;古人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我们为善加福于人,我们自然还得其福;我们为恶加害于人,我们自然还得其祸。”玩火者必自焚,多行不义必自毙,久走小路必遇鬼,“某些人”那种见利忘义、不计后果的做法就如同临渊醉酒,临高策马,险象环生oooooo总有一天,“这些人”终会作茧自缚,自食其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法律是尊严而神圣的,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和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也是铁面无私的,法律的圣洁性和尊严性决不容许任何人的玷污和亵渎!    一个人可以超越世俗,但决不能蔑视天道。你可以欺骗任何人,但你却不能欺骗自己,更不能欺骗自己的良心,因为良心是会被“发现”的,一个人,当他(她)天良发现时,他(她)是会受到良心的惩罚和责备的。如果蔑视道德,放弃操守,无论位高名重还是权倾天下,都将被大众嗤之以鼻!    “佛争一柱香,人争一口气。”不讨到一个公道和说法,誓不罢休!!!        冤案当事人    日        【注:受害人王女士于日写了《关于云南省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主任(专家)后群医德败坏、欺骗患者、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行为的情况投诉》实名寄给了云南省政府和云南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对于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法院的赵丽萍(本案一审的主审法官)及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王丽仙(本案二审的主审法官、审判长)执法不公、有法不依、滥用职权、不负责任、胡乱判案等问题以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违法造假案等问题,受害人多次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政法委、云南省人大、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等部门实名举报;日写了《关于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枉法裁判案问题的举报》实名寄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同一天(日),受害人王女士还写了《关于对云南省个旧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科长荣燕违规调查案件情况问题的举报》实名寄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按照相关规定,公、检、法和国家机关对公民的实名举报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复,可时至今日,受害人王女士未收到以上机关的任何回复。】          
  善恶到头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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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行不义必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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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的司法腐败的确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老百姓打官司难啊!!!问问天,问问地,何时能依法治国???请云南的公仆们好好的听一听这些冤民滴血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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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开花落花谢了  司法腐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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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在我们这个法治社会里,执法官员徇私枉法的这么多,就因为他们的后面有后盾,自己违了法不但得不到惩治,甚至还会受到某些人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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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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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和信任是蜥蜴的尾巴,即使被切断,但它们还会再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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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倒贪官污吏、打倒腐败分子,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是人民的公敌!!!狂顶,把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顶进监狱!!!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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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丑是遮不住的,羞也是掩不了的,纸更是包不住火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也是最有发言权的。任何丑陋、丑恶、羞耻的东西,都不是靠高明的托词、正确的废话所能遮掩得了的。撕开“遮羞布”,将会让玩假者、遮羞者的脸面尽丢、威信尽失,甚至从政治舞台上灰溜溜地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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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谈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管好案子管好队伍管好自己(现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本报记者&徐隽      查摆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触及实质问题,防止似是而非、不着边际,对于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对症下药,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进行查处。      时间:8月21日下午      场合:最高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      “肯定成绩的多,指出问题的少;反映工作层面问题的多,反映‘四风’问题的少;反映领导班子问题的多,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少;反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多,反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少。”8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在相关负责人介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有关情况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坦言,教育实践活动中,特别是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环节存在着“四多四少”现象。对此,要高度重视,自始至终有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确保开展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达到中央要求。      院领导分别发言,针对自查和听取意见的情况,查摆出人民法院反对“四风”要着重解决的五方面问题: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和态度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审判工作中的不公不廉问题,工作落实上的形式主义、工作指导上的官僚主义问题,少数干警身上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        “诉讼难、执行难问题的存在,有干警司法作风方面的原因,比如,对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办案拖沓、推诿扯皮甚至故意拖延等,也有法院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不健全的原因。无论是哪种情况,只要影响群众维护合法权益,都要认真加以解决。”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最期盼的就是公正司法,最不满的就是裁判不公正、法官不廉洁。对于利用司法职权谋取私利,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行为;同当事人、代理人进行不正当交往,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行为;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司法公信的其他不公不廉、违纪违法行为,都要坚决整治、坚决杜绝。”      “文件会议过多,文风会风不实,真抓实干不够;制度规定贴在墙上、挂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绩效考评脱离审判实践,片面追求结案率、调解率等指标,不注重实际效果;出台司法解释、制定指导文件不注重调查研究,导致工作措施不符合国情民意和基层实际等。”      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周强说,要注重把边查边改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在听取意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马上研究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要竖起“高压线”,执行“铁纪律”,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防患于未然,真正做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切实管好案子、管好队伍、管好自己,坚决防止发生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查摆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触及实质问题,防止似是而非、不着边际,对于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对症下药,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要及时进行查处。      ——民主生活会要做到“高质量”,不能一般化。会前要广泛开展交流谈心,深刻剖析自己,诚恳征求意见。会上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PN038]&标签:群众路线&实践&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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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当下最大麻烦是充满了电视上为穷人说话,行动上为富人办事的官员。富人最大的麻烦是报纸上充满了市场的英雄,现实中都是权力的奴才,名人最大的麻烦是口头上都是正义的宣言,实际上往往是利益的奴隶,百姓最大麻烦是他们都称为自己谋幸福,最终发现所有的幸福都在新闻联播里。——石述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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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司法公正的基本要义,也是时代发展中的中国,对每一个公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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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必须公平正义当道,唯有公平正义才能“演一音则普应群机,施一法则众魔皆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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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苍茫大地,谁主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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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切实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认真倾听人民呼声,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是检察机关改进执法办案、加强队伍建设的主要途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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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办案”,是法官天职!&“有法不依”,是法官失职!&“故意枉判”,是法官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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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云南的冤民俞耀华说他和二十多位冤民又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说法······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善恶到头终有报,那些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的犯罪分子的末日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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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腐败、创建和谐社会要靠道德的力量和法制的力量。  让网络真正起到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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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久很久以前,天是蓝的,水是绿的,庄稼是种在田里的,肉还是放心吃的,老鼠还是怕猫的,法庭还是讲理的,银行还是敢存钱的,发廊还是只管剪头发的,照相还是穿着衣服的、人民大会堂还是坐着人民的,看帖还是要回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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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最期待、最盼望的、最高院领导三令五申的、法官最难做到的,就是这四个字:“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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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帖,顶出事实真相,顶出公平正义,顶出民主法制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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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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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局长和执行局办公室主任等两个人已经被抓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假如是真的,那就印证了一句话“善恶到头终有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造冤假错案枉法裁判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被绳之以法???我们老百姓拭目以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明目张胆的枉法裁判、肆无忌惮的造假案,这样严重的犯罪行为迟早是要被追究责任的,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社会舆论的谴责!!!&不管他们背后的保护伞有多么黑、有多么厚,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最终都逃脱不了覆灭的命运!将他们自己搞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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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这个案子将成为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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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正是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比较憨厚耿直的固然凸现。心正不是伺机的铤而走险,而是真诚的虚怀若谷;心正不是狡猾的利诱相逼,而是坦荡的助人为乐;心正不是阴险的同流合污,而是透明的开诚布公;心正不是故意的弄虚作假,而是有意的查漏补缺;心正不是冲动的偷梁换柱,而是坚定的持重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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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社会    中央机关出上联:  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马到成功        地方政府出下联:  下层蒙上层一层蒙一层层层掺水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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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帖不沉,债就在,顶一次帖就是逼一次债。    善恶到头终有报,这些人如此恶毒,早晚有一天,他们(她们)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他们(她们)应该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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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的冤假错案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们不妨从这些案件中去寻找到答案!      法,是一部分人制约另一部分的工具,但这种工具一般不会用到使用者身上             百姓维权,无所不能!聆听百姓声音,维护民众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贪官污吏和腐败分子是人民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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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廉洁执法是对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要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洁,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不断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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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掉骗人的包装,让大家看到里面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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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言“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但是,如果能以积极的心态去努力、去改善,从每天清晨起床,就快乐地迎接新的一天,让每一天都过得有意义,我们就会获得愉快的人生。犹如我们面向阳光前进,顷刻间,所有的黑暗和阴影都将抛向脑后,渐渐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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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援正义维权的网友们,你们是民族的脊梁,社会的良知,未来的希望,世界因为你们而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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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不解决,天天网上喊!!!!!!!!!!  下定决心,不畏艰辛,去争取网络维权的最后胜利!!!!!!!!!!  枉法裁判、践踏法律、执法犯法的“害群之马”决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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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和谐需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哪里?公平正义就在有良知、有正义感、爱国人士的心里,只要不屈不挠的努力,百折不挠的奋斗,与一切邪恶势力斗争到底,公平正义必然会成为社会的主流……    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力军,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能使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国家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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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网络,在贪官眼里,老百姓是一群羊,一只狗就可以管住;有了网络,在贪官眼里,正义网民是一群狼,一只老虎都无法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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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沦落为有钱有势一方的走狗后,标志着这个社会已经彻底败坏殆尽,无药可救了!好帖子坚决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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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了那句俏皮话,往公共茅坑扔手榴弹,激起民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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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隐蔽,都逃不过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因为,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告诉人们,              中国人是最善良的,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上,不是被逼上梁山,是不会去反抗的。              反之,政府、官员侵占了老百姓的利益,主要原因是依法治国、依法限权仍不完善。              信访--遇冷--截访,并不意味着信访本身有问题,而是权力渎职与傲慢的恶性循环。              在许多案例中,并不是老百姓不懂法,--------信访也不是谁的“爱好”,              而是法律维权与申诉渠道梗阻,甚至侵权者与接受申诉者本身就是一体的。              面对“老子就是法”、“你们算个屁”之类狂言,草民到哪里说理?!?              总是依赖人治,法治构建将踌躇不前!!!              如果法治仍有不少缺陷,又不能通过其他渠道解决问题,              社会运转的神经可能在法治完善之前就因种种矛盾与冲突被绷断!!!              必须承认理想与现实存在差距,面对执法犯法、权力干涉司法,我们需要迫切的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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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腐败固然有种种外在原因,但是也离不开法官自身的因素。无论法院还是法官个人都是以正义为业,因此在行使公权时不得有任何虚假的现象。这是其他任何公共权力不具备的一种特性,法官在消除纷争时几乎是居高临下地面对社会成员,因此法院和法官个人所担当的社会责任远远重于一般的公共权力部门。法官职业对于从业者的职业技能和伦理要求是最高的,只有人格非常杰出的法律人才配当法官。    法院也好,法官也罢,从普遍的角度看,无论是从司法公权力正当行使意义上,还是法官个人操守意义上,他们都没有给予社会足够的信心。虽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司法不公正,但司法失去公信力的恶果已经呈现——大量的司法腐败案例给社会造成极大的怀疑:司法队伍为谁而存在?为谁而行使公权?    法官的威严必须奠基于社会的基本信任,专家学者的呼吁并不能替代民众的广泛接受,也无法消除民众的疑虑,学理的正确必须获得社会的承认,而承认的基础就是法官必须把能做到的做好,一丝不苟,保持头脑清醒,随时拒私利于自身千里远。在社会都缺乏基本法理共识的时期,大量纠纷涌向法院,这道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因为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滞后,不得不成为人们最常用的纠纷解决方式。因此,司法尊严和法官威严的重建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具有稳定社会的功效,也是重建社会各种新伦理的典范,健康的司法伦理应该成为社会新伦理重建的第一道曙光。这就决定了司法实践不能无视来自社会最底层的抗争或弱势群体维权的声音。    司法腐败遭到的憎恨可能远远超过其他公权力对民众的侵害,因为它杜绝了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封死了正义的出口。于是出现了针对法院和法官以及当事人双方的恶性案件。报复行为的启动关键,在于报复者心理失衡的来源和强度。而不公正的法官往往是制造当事人心理失衡的始作俑者,因为社会正义的源头被握着公权的人给污染了。    在法制健全的进程中,政府、人大、司法界都应该随时高度警惕百姓维权经过的痛苦,关注民生的程度取决于关注社会底层疾苦的程度。也只有这这才真正配得上叫法制政府、阳光政府和诚信政府,政府的诚信和威望不能毁于一些乱作为和不作为的法官手里。凡一切有悖于“三政府”的建设和影响法制社会建设的现象,都应当坚决严惩,特别是对于那些弄虚作假、瞒天过海、狼狈为奸、同流合污、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践踏法律、亵渎法律、藐视法律、戏弄法律、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道德沦丧、素质低劣、败德丧行、人品低下、趋炎附势、利欲熏心、见利忘义、滥用职权、不负责任、执法不公、视法律如儿戏、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胆大妄为地制造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的法官,更要严惩不贷,要坚决将其清除出法官队伍!!!还人民一片纯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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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谐社会        中央机关出上联:    上级压下级一级压一级级级加码马到成功                地方政府出下联:    下层蒙上层一层蒙一层层层掺水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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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制造者及操纵者,你们作为国家执法者及国家法律的守护者,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制造“枉法裁判”是严重的犯罪!&然而你们仍然明目张胆的故意制造枉法裁判是执法犯法,性质及影响尤为恶劣,人民为此深恶痛绝.难道你们忘了自己许下的誓言了吗?“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宪法,永远终于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主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奋斗!”是什么原因让你们置国法和自己许下的誓言于不顾,故意制造枉法裁判?金钱?关系?人情?还是后台?      也许你们认为自己的手段是高明的,后面有人给你们撑腰,你们就不怕了,错了就错了.....但是切莫忘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当今国家高度重视防腐的大背景下,人民群众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越来越坚强、坚决,新闻媒体及网络等反腐方式越来越健全的情况下,你们仍然胆敢利用自己的权利,为满足自己的私利弄虚作假、未审先判、枉法裁判.实在是低估了国家严惩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低估了百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意志.请你们记住,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和践踏的时侯,无论是任何人,都会不惜一切代价、竭尽全力地和敌人斗争到底的!      你们应该清楚,现在对打击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全国上下高度重视.司法系统中的黄松有、张弢和乌小青等纷纷落马,失声痛哭.....,难道你们就没有从中“领悟”到什么吗?奉劝本案的枉法裁判同盟,你们的伎俩是瞒不过大家的眼睛的,是不会得逞的。你们凭借自己手中的权,故意制造枉法裁判,你们将会为此付出你们应该付出的代价!                  附:李东生被调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19时40分发布消息,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媒体出身“转行”政法      据公开资料显示,李东生,1955年12月出生,现年58岁,山东诸城人,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毕业,大学学历。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安部党委副书记(正部级)、副部长,副总警监警衔。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十八大以来,共有两位中央委员接受调查,之前一位为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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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案不纠是对受害人最大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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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媒体应该高度关注此案,让监督无处不在,让老百姓找到希望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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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官通常内心虚弱。恶有恶报,干了恶事内心总有发虚的时候,这是亘古不变的定律。贪官之所以在平素能飞扬跋扈,作恶多端,无非就是因为他们头顶的那顶官帽子及其保护伞罩着他们,可一旦被摘除了官帽子,清除了保护伞,面临法律的严惩时,他们内心因造恶而累积的虚弱很快就会被释放出来,在法律的强大攻势下,通常会彻底崩溃。    奉劝:为官者要想免除被党清除被人民埋没的厄运,那就要听党和人民的话,老老实实、端端正正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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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院之荒唐,天下共睹;云南高院之无耻,海内咸闻。            此等高院,绝非法律之行者,实乃魔鬼之同党!此等高院,绝非公平之使者,实乃无耻之高朋!此等高院,绝非正义之卫士,实乃邪恶之至友!            云南高院之法官,执法犯法,执法违法,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前腐后继,灭绝人性,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欺善怕恶,恃强凌弱,助恶压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为非作歹,道德沦丧,阳奉阴违,廉耻丧尽,人面兽心,狼心狗肺,残忍恶毒,丧德败行,利欲熏心,重利轻义,仗势欺人,伤天害理,落井下石,上下其手,左右串通,欺上瞒下,瞒天过海,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狼狈为奸,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藐视法律,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冒天下之大不韪,滑天下之大稽,荒谬绝伦,龌龊不堪,卑鄙无耻,利令智昏,欺压百姓,欺负弱势群体;云南法院之法官,伤天地、灭良心,逆天而行,无视党纪和国法,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明目张胆造假案,肆无忌惮制冤案,枉法裁判心不慌,罪行累累说不尽,实乃司法之败类、害群之马,社会之渣子,全体人民之公敌,其恶行达到了登峰造极,空前绝后,史无前例,惊世骇俗,骇人听闻,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天怒人怨,人神共愤,天理不容!!!当天下共讨之!!!            凡一切良民百姓,无论工农兵学商,只要心存良知,敬畏正义,对此等荒唐无耻之高院,当竭尽诅咒之能,畅行痛骂之快。早起早骂,晚起晚骂,不起也要骂。对此等荒唐无耻之高院,谨须奉行“两不”原则,即一不能对他们说人话,二不能为他们办人事。对此等荒唐无耻之高院,务望天下百姓保持高昂的坚久不衰之怒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恶有恶报,此等邪恶高院,若人力不能诛之,天地定亦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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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良知和正义再一次被吞噬的时候,它们的罪恶也再一次加深。也许,正义迟迟难到,但我相信,那些枉法者终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和世人的唾骂!      加油,楼主!      我只能用这种方式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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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正判案的法官得不到好处,歪判法官荷包装满了&汗网(求索公正)        法官捞钱,把法律和证据放在一边,是故意判错案子!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服,那你再去上诉吧、申请再审吧,你们再去展开新一轮权利和金钱的拼搏吧,再去相互撕杀吧!反正自己“替人办事,收人钱财”是“心安理得”的!上诉也好,再审也罢,都是另外部门的事了,自己已经洗的一干二净了,继续当法官,继续“吃人”!    ========================================    在这样的环境里,老百姓欲通过法律途径去讨回公道简直是白日做梦、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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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_专机来访▁∠════▔▔▔            &╙O&╙O          &.......顶          &........再顶          &........用力顶          &........加大力顶          &.......爬上楼梯顶          &......站到屋顶上顶          &.....蹬到高山上再顶          &....坐上飞机帮你再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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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检、法三家办案人不是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依法办案,而是相互通融,内部平衡,导致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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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您顶起帖子来就是帮国家反腐败!    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腐败官员是和谐社会的最大公害!主要社会问题无不是由于官员的处置不合理、不合法,甚至颠倒黑白无视群众合法利益引起的!    ----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但是,黑心法官正在“稀释机器的润滑油”!    ----在法治社会,司法被认为是救治社会冲突最终的方式,与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益密切相关,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老百姓相信法院是因为相信法律,但黑心法官肆意践踏法律,造成的司法腐败蔓延,已经让老百姓“望法院兴叹”了!    ----让我们共同奋斗,携起手来共同反腐败!一个公平公正、民主自由的新中国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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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开房法院庭长被免职】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9日免去湖北省高级人民院刑三庭庭长张军职务。去年底,张军因被网络曝光与一名外单位女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构成违纪,引发社会关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请免去张军的相关职务。(记者李鹏翔、谭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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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媒:习近平督促执法者清除害群之马    日&07:18    来源:新华网    2189人参与&37评论&.【香港《明报》1月9日报道】中央政法工作会议8日在北京闭幕,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再三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同时矢言要坚决清除政法领域中的“害群之马”。专家表示,强调公平正义彰显了中央在政法领域的反腐决心,很可能会有更大的反腐风暴。      原标题:习近平誓言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      【新加坡《联合早报》1月9日报道】题:习近平: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      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到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强调,政法工作“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根本目标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他指出,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战线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他还要求,“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      外界分析,习近平上述讲话与2012年12月初他在纪念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一脉相承,也是对去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进一步落实,重点都在于强调法治与法律的权威。      【香港《明报》1月9日报道】中央政法工作会议8日在北京闭幕,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在会上再三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核心价值追求”,同时矢言要坚决清除政法领域中的“害群之马”。专家表示,强调公平正义彰显了中央在政法领域的反腐决心,很可能会有更大的反腐风暴。      新华社在2500多字关于习近平在会上讲话的报道中,罕有地出现了8次“公平正义”字眼。他表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内地社会最大的问题是不公平、不公正,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争议最多,习近平强调公平正义是有感而发,针对性很强。      【香港《南华早报》1月9日报道】题:习近平督促执法者清除“害群之马”      习近平要求内地政法系统官员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敦促官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透明保廉洁,主动接受监督,以扫除司法腐败。      据官方媒体报道,习近平表示,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他还誓言要“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上个月,前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并接受组织调查。李东生是在中共反腐行动中落马的政法系统最高级别官员。      【德国《法兰克福汇报》网站1月8日报道】题:“苍蝇”、“老虎”一起打      2013年1月至12月已经有10.8万名中共干部因为腐败被处分。10多名省部级高官被调查。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的领导层批准了一项反腐五年工作规划。规划指出,党认识到权钱交易、司法腐败、买官卖官和贪污贿赂带来的严重危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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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义不容辞。反腐,责不旁贷。向坚守正义的网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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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月7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人民网)          习总书记的话语总是令人心生暖意,公平正义是我们每个人所追求的方向,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着“严惩司法腐败加速清除“害群之马”的强劲信号。何谓“害群之马”?记得史料传说黄帝要到具茨山去拜见一位叫大隗的神讨教治理天下的良方。他遇到一个牧马儿童,就问:你知道具茨山往哪走吗?牧童答到:知道。黄帝感到这小孩不简单,就问他如何治理天下。牧童答到:治理天下跟牧马一样,只要去其害马者(除掉害群之马)就行了。黄帝一听,赶忙叩头致谢,称牧童为天师。          然而,近年来,有个别司法人员在各种利益的诱惑面前逐渐迷失了自我,从而失去了法律原则,失去了道德底线,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个别司法人员甚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甚至有个别司法人员还给社会的黑恶势力充当起了“保护伞”,严重损害和玷污了司法队伍的形象,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反映强烈。          司法腐败,用坊间的话讲就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可以说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要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只有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接受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机制。坚决查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特别是法官腐败比其他人员腐败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更恶劣。其他人腐败好比污染水流,而法官腐败则好比污染了水源。          如何以对司法腐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反腐,清除“害群之马”?一方面要构筑司法“防火墙”,即各种约束“高压”制度,使司法人员能够在法律法规约束下杜绝违纪违法行为,能够自觉地抵制来自于权力、人情关系、金钱,甚至还有美色等方面的诱惑;另一方面还要启动司法“杀毒软件”,是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的一道安全防线,而对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起着类似于“杀毒软件”的刮骨疗毒功能,是惩治司法腐败的重要利器。          习总书记的讲话明确表示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再次让那些混在司法队伍的贪赃枉法分子心惊胆颤、寝食不安、如坐针毡。习总书记的这番话,实则是在剑指司法队伍中那些心存侥幸、色胆包天,试图践踏法律的人,赶紧悬崖勒马、迷途知返,重新回到正义的轨道上来。扫除司法腐败,清除“害群之马”,而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从根基上扎牢司法监督的制度“篱笆”,就犹如“放牧马群”,要将“害马”即劣马、坏马、病马除去,只有这样,司法腐败才能得以根治,人民群众才能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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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网络举报三天后即被查实免职    本报讯(记者李春璞、通讯员胡荣华)11日,永州市国税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黄小青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职务。至此,才短短三天时间,在网上引发关注的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开房门事件”就有了明确的处理结果。    1月8日,有网友发帖称“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黄小青与情妇在宾馆开房遭捉奸”。1月9日获悉这一情况后,永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当即召开局党组会议对该帖反映的情况进行研究,决定给予黄小青停职处理,接受组织调查,并成立由该局监察室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就有关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欢迎举报人及相关知情人提供线索,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承诺待调查结束以后,将对调查结果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11日,经过永州市国税局调查组与宁远县纪委对情况核实属实后,永州市国税局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鉴于黄小青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决定免去黄小青宁远县国税局纪检组长职务,并将依纪依规作进一步处理。    ——————————————————————————  网络曝光后三天就有了处理结果,而云南省的这些违法违纪事件曝光这么长时间了,云南省的公仆们置若罔闻,装聋作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不予处理,请问云南省的官员们,你们要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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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在我们这个法治社会里,执法官员徇私枉法的这么多,就因为他们的后面有后盾,自己违了法不但得不到惩治,甚至还会受到某些人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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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强调,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贯彻落实,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的党组织也要贯彻落实,党组织要发挥作用。各方面党组织应该对党委负责、报告工作,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尽心尽力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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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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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结起来,齐心协力;用网络揭露腐败分子,直到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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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腐官员集体合唱同一首歌《司法造假升官发财万能》。谁的耻辱谁的悲哀!法官司法造假,&强&奸了中国人民的民心民意,依法治国国策。谁的耻辱谁的悲哀!好帖子坚决给力顶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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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了那句俏皮话,往公共茅坑扔手榴弹,激起民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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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维护正义,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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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几天,我去一农村游玩,见一老农在院子不停的从一筐里扔苹果,于是好奇走近一看,问怎么会这样,老农答到,天天扔,还是有这么多烂的,而且总是不停,真是不幸呀,我仔细一看,原来这个筐都霉了,于是说,老伯啊!这筐都霉成这样了,再好的果子装在里面都要烂的,老农顿有所悟,卒扔筐于墙外,哀叹到说,想当初这筐也是我亲手编的,还为此流了血,用了这不才几年!没想到烂成这样,可惜这筐,更可惜了这些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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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希望民生、公平正义、人权、法治落到实处,不再是忽悠老百姓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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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正义维权,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要靠全民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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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常常告诫各级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要为人民用好权,不能把权力用做谋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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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揪出背后保护伞,打掉腐败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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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司法办案中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不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严重损害,是谁的耻辱谁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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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拥有司法霸道绝对权威的衙门最高法也有狼狈尴尬的时候。因为他们根本无能力阻挡天下老百姓天经地义喊冤告状,这是不争的事实。祝各位网友冤案早日得以昭雪,身体健康。      成千上万的冤民喊冤叫屈,不仅是法院黑,也是中国公检法司法界奇耻大辱!!!老百姓有讲理的地方,根本也不可能出现网上喊冤叫屈!      支持楼主维权要顶上!躲在阴暗潮湿阴沟里祸国殃民的贪官、狗官、只有他们最惧怕看见反腐打贪永不消失的闪光亮点。老百姓高呼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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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反腐就有望胜利!&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贪官就非常慌张!&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腐败就无处可藏!&如果你还在顶帖子,民主法治有希望!&如果我们都喜欢顶帖子,社会将回归和谐安详。清除司法腐败分子,才能够走向法治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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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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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稳,就要依法判决;    维稳,就要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维稳,就要坚决处理违法犯罪分子;    维稳,就要彻底打击司法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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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在正义不断战胜邪恶,真理不断战胜谬论中前进;正义和真理需要坚持才能胜利,每一个支持正义和真理的人,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动力!一切行贿受贿之人都是人类社会发展前进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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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泰是北周开国的奠基者。当他模仿曹操,作北魏的丞相而“挟天子令诸侯”之时,遇到了可与诸葛亮和王猛齐名的苏绰。宇文泰向苏绰讨教治国之道,二人密谈&三日三夜。    宇文泰问:“国何以立?”    苏绰答:“具官。”    宇文泰问:“如何具官?”    苏绰答:“用贪官,反贪官。    宇文泰不解的问:“为什么要用贪官?    苏绰答:“你要想叫别人为你卖命,就必须给人家好处。而你又没有那么多钱给他们,那就给他权,叫他用手中的权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处了吗?”    宇文泰问:“贪官用我给的权得到了好处,又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    苏绰答:“因为他能得到好处是因为你给的权,所以,他为了保住自己的好处就必须维护你的权。那么,你的统治不就牢固了吗。你要知道皇帝人人想坐,如果没有贪官维护你的政权,那么你还怎么巩固统治?”    宇文泰恍然大悟,接着不解的问道:“既然用了贪官,为什么还要反呢?”    苏绰答:“这就是权术的精髓所在。要用贪官,就必须反贪官。只有这样才能欺骗民众,才能巩固政权。”    宇文泰闻听此语大惑,兴奋不已的说:“爱卿快说说其中的奥秘。”    苏绰答:“这有两个好处:其一、天下哪有不贪的官?官不怕贪,怕的是不听你的话。以反贪官为名,消除不听你话的贪官,保留听你话的贪官。这样既可以消除异己,巩固你的权力,又可以得到人民对你的拥戴。其二、官吏只要贪墨,他的把柄就在你的手中。他敢背叛你,你就以贪墨为借口灭了他。贪官怕你灭了他,就只有乖乖听你的话。所以,‘反贪官&’是你用来驾御贪官的法宝。如果你不用贪官,你就失去了‘反贪官’这个法宝,那么你还怎么驾御官吏?如果人人皆是清官,深得人民拥戴,他不听话,你没有借口除掉他;即使硬去除掉,也会引来民情骚动。所以必须用贪官,你才可以清理官僚队伍,使其成为清一色的拥护你的人。”&      他又对宇文泰说:“还有呢?”&      宇文泰瞪圆了眼问:&“还有什么?”&      苏绰答:“如果你用贪官而招惹民怨怎么办?”    宇文泰一惊,这却没有想到,便问:“&有何妙计可除此患?”&      苏绰答:“祭起反贪大旗,加大宣传力度,证明你心系黎民。让民众误认为你是好的,而不好的是那些官吏,把责任都推到这些他们的身上,千万不要让民众认为你是任用贪官的元凶。你必须叫民众认为,你是好的。社会出现这么多问题,不是你不想搞好,而是下面的官吏不好好执行你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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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久拖不处理的涉法上访案件背后,普遍存在一个司法监管包庇纵容助纣为虐,集体不作为失职通病,否则不可能出现涉法上访喊冤的案件久拖无人管之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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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甬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的地位大概相当于现在政府大门影壁上的“为人民服务”。  不过我觉得,古人的这句话比“为人民服务”更有分量,因为古人讲理。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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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两朝所有州县衙门的头门内,甬道之上,都立着一块碑,上边刻着十六个字,曰:“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这叫戒石铭。这句话的地位大概相当于现在政府大门影壁上的“为人民服务”。  不过我觉得,古人的这句话比“为人民服务”更有分量,因为古人讲理。说你的俸禄就是民脂民膏,这已经规定了你与人民的基本关系。说欺负小民天理不容,这又宣布了恶行将要导致的结果。这是一个无法确证的结果,所谓抬头三尺,即有神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些话在那时人们心目中的分量,绝对不同于现在的说笑。这种神秘的威胁是永远无法证实,也永远无法打消的,它永远是一把悬在贪官污吏头上的剑:欺压百姓不得好死。就算得了好死,地狱里也有油锅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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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索中国法院网站,点击任何一家中级人民法院查看裁判法律文书,几乎全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看来一审法院法官断案判案准确率达百分之百,中国司法公道如此亮丽逊色,二审、再审法院法官没存在价值,浪费社会资源通通可以下岗了。否则司法为民的谎言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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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枉法裁判无一不是违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审判的案件,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只是枉法裁判其中的一部分,本质就是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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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泰问曰:国何以立?    苏绰曰;用官。    问:何以用?    曰:用贪官,弃贪官。    问:贪官何以用?    曰:为君者,以臣工之忠为大。臣忠则君安,君安则国安。然无利则臣不忠,官多财寡,奈何?    曰:奈何?    曰:予其权,以权谋利,官必喜。    问:善。虽然,官得其利,寡人何所得?    曰:官之利,乃君权所授,权之所在,利之所在也,是以官必忠。天下汹汹,觊觎皇位者不知凡几,臣工佐命而治,江山万世可期。    叹曰:善!然则,贪官既用,又罢弃之,何故?    曰:贪官必用,又必弃之,此乃权术之密奥也。    宇文泰移席,谦恭就教曰:先生教我!    苏绰大笑,曰:天下无不贪之官,贪墨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凡不忠者,异己者,以肃贪之名弃之,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此其一。其二,官有贪&渎,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恐则愈忠,是以弃罢贪墨,乃驭官之术也。不用贪官,何以弃贪官?是以必用又必弃之也。倘或国中之官皆清廉,民必喜,然则&君危矣。    问:何故?    曰:清官或以清廉为恃,犯上非忠,直言强项,君以何名弃罢之?弃罢清官,则民不喜,不喜则生怨,生怨则国危,是以清官不可用也。    宇文泰大喜,啧啧有声。    苏绰厉声曰:君尚有问乎?    宇文泰大惊,曰:尚……尚有乎?    苏绰复厉色问曰:所用者皆贪渎之官,民怨沸腾,何如?    宇文泰汗下,再移席,匍匐问计。    苏绰笑曰:下旨斥之可也。一而再,再而三,斥其贪墨,恨其无状,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官吏之过也,如此则民怨可消也。    又问:果有大贪,且民怨愤极者,何如?    曰:杀之可也。抄其家,没其财,如是则民怨息,颂声起,收贿财,又何乐而不为?要而言之:用贪官以结其忠,弃贪官以肃异己,杀大贪以平民愤,没其财以充宫用,此乃千古帝王之术也。    宇文泰击掌再三,连呼曰:妙!妙!妙!        ————————————————————————————————    贪官一旦当上官,就很难下去了(只能上不能下),君不见有个人在云南呆不下去了,就调一个地方继续当官,管你老百姓的冤假错案有多少!人家只顾自己头上的乌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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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联:百姓无奈&诉说无门&信神&信佛&寄来生;    下联:贪官有助&扶持有法&用钱&用色&找后台。    横批:民伤国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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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上高喊反腐败,      台下坚决护腐败.      台上大讲落实信访条例,      台下不执行信访条例.      两面都能做到&炉火纯青&,      今天的权力者不愧是&特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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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手同心,共同反腐,与那些泯灭良知的执法枉法者斗争到底!!!      如果你还在顶帖子,反腐就有望胜利!&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贪官就非常慌张!&如果你还在顶帖子,腐败就无处可藏!&如果你还在顶帖子,民主法治有希望!&如果我们都喜欢顶帖子,社会将回归和谐安详。清除司法腐败分子,才能够走向法治正途。         柳传志先生慨叹:“诚信已经不仅是商业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中国继续发展、长远发展的问题。构建诚信的社会、商业体系,首要在于政府,尤其是执法要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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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怒!为了保护自身合法的权益,弱势群体请昂起高贵的头颅,契而不舍地与那些不齿于人类的腐败阶层抗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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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千上万冤民不停的申诉喊冤,没有唤醒沉睡麻木的腐败衙门,司法为民的意志抛哪去了?维权需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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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道不缺王法,缺的是天理,法院支持诉讼造假,知假护假,知假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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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法院只知道收诉讼费,枉法裁判。不知道讲究司法诚信,连个依法办案程序都敢不履行,让天下老百姓怎么相信那些狗戴帽子装人的法官,怎么相信其爹、其爷爷其七姑八姨的司法监管能力?支持楼主维权好帖子要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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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枉法者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我们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到底,网上曝光,把他们的丑行暴露于天下,让他们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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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称,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云南省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杨光成1955年10月出生于云南宾川,曾历任宾川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2013年1月起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杨光成2011年曾称“公务员下乡坐25万元以内的车不现实,公车改革不能一刀切”,网友给其起了“忧官哥”的绰号。      据媒体报道,杨光成落马或与其妻参与的公路建设工程有关—其妻2013年即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同时被调查的还有与杨妻合伙做公路建设的商人,该商人的人生轨迹与杨光成的履历有颇多契合。去年底,中央第五巡视组对云南省进行巡视,反馈情况时曾提及云南在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土地使用等领域腐败案件多发。知情人士称,中央巡视组当时应该已掌握杨光成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      问题官员在落马前大谈反腐,几乎已成为某种共性。在任职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后,杨光成也曾多次在公共场合强调廉洁的重要性。杨光成曾在述职报告中表示,“交通领域的反腐倡廉,领导干部最为关键。我恪守承诺,审慎用权,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的表率”;2012年,杨光成在云南省交通运输系统廉政工作会上表示,“反腐倡廉是交通运输战线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一个重大课题”。      看点:值得注意的是,在杨光成主政期间,云南省交通厅系统内还曾被查出两位副厅长贪腐—2005年,原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晋福祥被判2年6个月,理由是利用职务便利为设备代理商牟取利益;2007年,时任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胡星潜逃,法院认定胡星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4000余万元。其实不只是云南,从全国范围来看,交通领域的腐败案都呈高发易发趋势,有关部门应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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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就是一个警告,一个宣言:不要以为权力和黑金能摆平一切。在这个时代,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有可能被曝光的。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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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高院之荒唐,天下共睹;云南高院之无耻,海内咸闻。        此等高院,绝非法律之行者,实乃魔鬼之同党!此等高院,绝非公平之使者,实乃无耻之高朋!此等高院,绝非正义之卫士,实乃邪恶之至友!        云南高院之法官,执法犯法,执法违法,以身试法,铤而走险,前腐后继,灭绝人性,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欺善怕恶,恃强凌弱,助恶压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胆大包天,无法无天,胡作非为,为非作歹,道德沦丧,阳奉阴违,廉耻丧尽,人面兽心,狼心狗肺,残忍恶毒,丧德败行,利欲熏心,重利轻义,仗势欺人,伤天害理,落井下石,上下其手,左右串通,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瞒天过海,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狼狈为奸,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藐视法律,违法立案,违法办案,我行我素,随心所欲,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冒天下之大不韪,滑天下之大稽,荒谬绝伦,龌龊不堪,卑鄙无耻,利令智昏,欺压百姓,欺负弱势群体;云南法院之法官,伤天地、灭良心,逆天而行,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滥用职权,胡乱判案,趋炎附势,无耻无赖,无视党纪和国法,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明目张胆造假案,肆无忌惮制冤案,枉法裁判心不慌,罪行累累说不尽,实乃司法之败类、害群之马,社会之渣子,全体人民之公敌,其恶行达到了惊天动地,震惊全国,轰动天下,卓绝千古,登峰造极,空前绝后,史无前例,惊世骇俗,骇人听闻,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匪夷所思,令人发指,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地步,天理难容、天地不容!!!当天下共讨之!!!        凡一切良民百姓,无论工农兵学商,只要心存良知,敬畏正义,对此等荒唐无耻、龌龊不堪之高院,当竭尽诅咒之能,畅行痛骂之快。早起早骂,晚起晚骂,不起也要骂。对此等荒唐无耻、龌龊不堪之高院,谨须奉行“两不”原则,即一不能对他们说人话,二不能为他们办人事。对此等荒唐无耻、龌龊不堪之高院,务望天下百姓保持高昂的坚久不衰之怒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恶有恶报,此等邪恶之高院,若人力不能诛之,天地定亦诛之!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之机关,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之恶行,视而不见扮瞎子,听而不闻装聋子,装聋作哑到几时?执法违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包庇、袒护、纵容,失职渎职几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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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光荣,维权者努力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促成社会发展进步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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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我们也感觉到心头阵阵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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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滚滚长江东逝水,贪官污了江流,是非成败转头空,挣钱上亿为谁终?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莫如浊酒祭江游,更悔污泥陷其首。早知卸甲披蓑衣,半壶辣酒立船头。功名利禄又何如。不抵那渔翁船头,只落得身裂异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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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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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者应该做法律的维护者,而不应该做法律的破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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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打官司,特别是在经历了起诉、上诉、申诉、现在又莫名其妙的“被再审”,我终于领教了什么是官官相护、什么是沆瀣一气、什么是利欲熏心、什么是丧心病狂、什么是瞒天过海、什么是欺上瞒下、什么是同流合污、什么是暗箱操作、什么是相互勾结、什么是卑鄙无耻、什么是龌龊不堪!!!什么是中国最大的腐败!!!    种种的迹象表明,法院根本就不是人民的法院,法律是为有钱有势的人欺负穷人服务的!!!法律是有权人(有钱人)的保护伞!!!    奉劝天下无权无势的穷苦老百姓,千万千万不要轻易的去打官司!!!    “衙门八字大开,有理无钱休来”是千古不变的至理名言,一定要牢牢记住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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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最期待、最盼望的、最高院领导三令五申的、法官最难做到的,就是这四个字:“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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