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太卡怎么解决,怎么砸会更凶残

访问的页面不存在他比药家鑫更凶残!连杀两人、强奸杀人,却只判死缓 作者:秀才江湖
  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处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就因为有了“死缓”这个“免死牌”,两份一字之差的判决书,顿时间在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中国网》     请问各位,杀一个罪重还是杀两个人的罪重?单纯杀人的性质恶劣,还是先奸后杀,连目击者也被杀人灭口的性质恶劣?只要你不是法盲,答案显而易见。李昌奎到底该不该死?让我们把他和药家鑫做个比较,答案一目了然。药家鑫杀了一个人,他杀了两个人,药家鑫单纯杀人,他先奸后杀。他比药家鑫更加罪恶滔天,他比药家鑫更该死,可是药家鑫死了,他却活了,死缓、死缓后减刑也许将成为强奸杀人犯李昌奎最后的归宿。傻瓜都可以看得出来,法官看不出来吗?不可能,绝对不是看不出来,而是拿人手短、吃人嘴软。不行!让我们用正义的呐喊送他上西天!李昌奎必须死,他不死,连药家鑫都阴魂不散!我们的呐喊不是妨碍司法公正,这个判决有何公正可言!我们争取让有些人去死,不是凶残,是为了让死者死得有尊严;我们争取让有些人活下来,例如夏俊峰,不是为了一个人的命运,而是让活着的人活得更好更安全、社会更和谐。     日下午1点,凶手遇到王家飞(18岁)及其弟王家红(3岁),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王家飞在遭到李昌奎的强暴后被其使用锄头敲打致死,并随后被拖至内屋,懵然不懂年仅三岁的王家红被李昌奎倒提摔死在铁门门方,并随后将姐弟二人用绳子把脖子勒紧,李昌奎在制造血案之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王家飞、王家红均系颅内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昌奎在日在出逃4天后逃至四川省普格县时向城南派出所投案自首。        昭通市中级法院认定“虽李昌奎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高级法院认定“量刑失重。李昌奎在犯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还是那个人,事还是那件事,法律还是那部法律,对李昌奎的说辞却全变了,从“不足以从轻处罚”到“量刑失重”,从“死刑”到“死缓”,是什么在起作用?是法律在纠正错误,还是法官收了好处?空口无凭,让我们一一分析:        一、“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子虚乌有:王家飞、王家红被害后,李昌奎的家属虽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终以各种理由借口不拿钱对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终有关部门责令公开变卖相关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1838安葬费。李昌奎及家属被逼得没办法才赔偿,推三阻四、心不甘情不愿,杀了两个人才赔这么点,这也叫“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积极你个大头鬼!     二、“具有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发落:不管多罪恶滔天、杀多少人,只要自首就可以不死吗!?虽然我对法律不是了如指掌,但我知道法律没有这样荒唐的规定,我经常看到判决书如此表述:“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李昌奎的罪行完全符合“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事实清楚、一目了然,怎么到了高级法院,法官就口风突变,绝口不提“犯罪手段特别凶残、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我迷惑,我怀疑!何况李昌奎是逃了4天后走投无路的自首,李昌奎连杀两人、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严密布控追击之下,穷途末路、走投无路,除了自首只有畏罪自杀。        三、“认罪、悔罪态度好”,为了活命,魔鬼也会装出一副可怜相的:法院难道是修道院,忏悔就可获得重生、赦免?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是菩萨的大慈大悲,法律不是菩萨、不是救苦救难观世音,法律不能让犯罪分子“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而应该“放下屠刀、让他坐牢、让他枪毙”。对于这个观点,我曾经专门撰文《‘悔罪,就从轻发落’,这条法律应该滚蛋》,有兴趣请百度。凶手落入法网、可能死到临头,这个时候,除非存心活腻了,谁会说‘我不后悔’?说句悔罪,就可从轻发落,凭什么不说!表示悔罪,有利无害,何乐而不为?死到临头,为了活命说出来的‘悔罪表现’又有多少真心可言!        强奸杀人犯李昌奎比药家鑫更该枪毙!为什么判死缓?现在已经不是李昌奎该不该死的问题了,高级法院的判决一出,新的问题出现了,颠倒黑白、指鹿为马、避重就轻,法官如此不遗余力,难道是白干?没有收黑钱,谁信?难道法官是李昌奎他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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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假的啊?
  因为没有网友关注,没有五毛的刺激!!
  为了活命,魔鬼也会装出一副可怜相的:法院难道是修道院,忏悔就可获得重生、赦免?
  秀才的帖子第一次前十
  《姐弟哀》    自序:  李昌奎,云南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也,30岁。日中午1时许,李昌奎强奸同村18岁少女王家飞,其后残忍地用锄头砸死,再将少女三岁幼弟提起,头在门框上撞得脑浆迸裂而夭。李还怕不死,又找绳一根,将姐弟二人脖子紧紧地勒在一起,然后逃往四川。被全国通缉,五日后自首,昭通市中院一审判处李昌奎死刑。近日(2011年),云南高院二审改判:赔三万,死缓。姐弟父母终日以泪洗面,家属不服,在央视官方网站上发帖申冤。  —— 今有上海高考作文: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会过去,特记之。    《姐弟哀》  —— 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不会过去    昭通城西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云南女儿伤颜色,行见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李昌奎为恶,更闻桑田变成海。  九郡通缉方自首,一双人命也轻之。  昌奎快意泯恩仇,风流千古合欢词。  勒昏翠黛柴房暗,扯破红裙脂肉滑。  蜂狂蝶狠东风恶,花陷沟渠污淖时。  女儿醒转花容改,甩脱魔掌意逃亡。  昌奎倜傥登徒子,顷刻翻作中山狼。  银锄飞舞螓首碎,碧血溅迸春衫湿。  可怜女儿好颜色,宛转蛾眉锄下死。  宛转娥眉犹带恨,半启樱唇魂魄失。  樱唇似诉春闺思,似诉芳心无限事。  红消香断有谁怜?满怀愁怨向君诉:  李枝夺命强连理,昌奎如虎杀妇孺。  我有幼弟字家红,鹰爪提起狼四顾。  鹰视狼顾见门柱,柱上灌顶绝生路。  垂髫童子脑浆迸,豆蔻女儿血色污。  三龄稚子有何辜?幼弟随姐泉下去。  去岁花开何家红?今朝花谢何家飞?  桃花明年王家红?燕子明年王家飞?  徒见桃花伤心色,忍闻燕子呢喃声?  恶贼死缓赔三万,万里江山可清明?  我闻家飞已叹息,再闻家红重唧唧。  三闻死缓大惊异,四闻赔金三万数。  五闻亲眷意难服,央视官网奏冤屈。  鹦哥村里少燕舞,老燕泣血哭双雏。  老无所依两父母,须臾鹤发乱如丝。  蹒跚幼子千娇女,上天入地可寻觅?  孤灯寂寞泪阑干,山村卧听潇潇雨。  雨打霜瓦润荒田,疏林冷落尽凋残。  冤情未报难排遣,怜子沽酒慰愁烦。  阴阳万里音书断,生死阻隔四心悬。  儿女生死遭劫难,朔风阵阵透骨寒。  满怀激奋问苍天:一双儿女何日还?  天堆地积愁和怨,有口难言法堂宽。  我劝二老忍孤愤,自古有路常不平。  不闻英雄驱虎豹,唯闻万户捣药声。  药死父母无棺木,李活姐弟空凄凄。  劝君更尽一杯酒,劝君莫惜金缕衣。  童子女儿双做鬼,劝君惜取少年时。  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该杀的还有高院法官
  难道这样的案子就一点办法也没有吗,脑残的法官
  秀才抄袭别人的吧
  看了报道,确实判刑太轻
  此人不毙,药家鑫地下亦哭。云南己是中国司法最蛋疼的地方。
  关于云南省最高人民法院对“5.16”案被告人李昌奎认定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以此终审判决。家属认为这一判决结果违反客观事实,是在为罪犯开脱罪责,有损法律尊严,也是损害被害人权益的行为。      家属称,李昌奎在犯下血案后畏罪潜逃,而后因在公安机关严密布控追击之下,穷途末路,寸步难行,实无逃生可能的情况下才被迫投案自首的。而在两份由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政府及鹦哥村的说明材料里发现,在王家飞、王家红被害后,李昌奎的家属虽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但始终以各种理由借口不拿钱对受害人予以安葬,最终由茂租乡及鹦哥村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责令公开变卖相关物品,受害者家属才得到21838安葬费。家属认为李昌奎及家属处于被迫才赔偿,所以并没有做到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也没有得到受害者家属谅解。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他们很痛心。    
  …………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属罪行极其严重,虽系初犯、偶犯,并有自首情节,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予以采纳。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药家鑫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云南28岁李昌奎强奸18岁少女,再用锄头砸死,再摔死少女3岁的弟弟,摔得脑浆迸裂,为什么不该杀?赔3万,死缓,连限制减刑都没有,为什么?    难道李昌奎强奸18岁少女,再用锄头砸死,再摔死少女3岁的弟弟,摔得脑浆迸裂,犯罪动机不是极其卑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情节不是特别恶劣,不是属罪行极其严重?    杀两个人,手段残忍,先奸后杀,连三岁孩子也不放过,死缓?赔三万?一人赔一万五?什么道理?  药家鑫杀一人都死刑。云南和陕西怎么就不一样?法律不是公平的吗?谁来解释一下?    自首的时间比药家鑫晚(药家鑫4天、李昌奎5天),杀的人比药家鑫多一倍(2人,其中一个是三岁孩子),赔的钱是药家的十几分之一(3万,药家准备了30万,一部车),家属同样也没有谅解,审的时间比药家鑫案长(两年,药案两个半月)判的刑比药家鑫轻两个档次(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为什么?
  如果所说的都是真的,那么该杀。  
  什么人啊!
  相比这位.我感觉药家鑫很可怜.
  云南省高院如此免死难道能够服众?     李昌奎报复杀害王家飞和王家红,其间强奸王家飞的行为已分别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李昌奎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依法严惩。这是不争的事实,昭通中院一审判处其死刑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心血来潮。   但是,云南省高院免死李昌奎,免死的理由经受得住推敲吗?   所谓的自首:李昌奎在四川普格县自首是有背景的,他在巧家县公安机关的严密布控下,四处借钱无果,四处乞讨,在穷途末路中实在没有办法逃生才被迫投案,如此投案都算自首,一定有多少人要死于非命而凶手逍遥法外!   所谓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不知云南省高级法院陈述的积极赔偿的文字依据是什么?关于安葬我两个孩子的真实情况,有我所在村委会的证明,这个证明可以将免死李昌奎的终审判决驳得体无完肤。    “日中午,接到鹦哥村放牛坪王庭礼的两个子女被李昌奎杀死后,李昌奎的父亲李顺祥虽然承认人是他儿子杀死的,但经乡村两级干部多次做工作,就是以各种借口不拿出钱来安葬。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乡上的安排,我们村委会干部就与乡上的干部一起,责令李顺祥公开变卖处理其钢筋、水泥、砖和羊等财产,共卖得21838元,由村上干部收取后,转交用于安葬王家两个孩子。”  与此同时,茂租乡人民政府也提供了情况说明,说明李昌奎家人拒绝赔偿。   如此赔偿被云南省高院认定为积极赔偿,是发还的无知还是努力闭门造车的结果?   云南省高院为死刑犯免死,终审开庭居然没有通知我们到场,我们失去了为两个孩子的死亡喊冤的机会。我们通过网络和上访呼吁,云南省高级法院,你免除李昌奎的死刑,必将在为山村的稳定埋下严重的阴影,任何草菅人命多条,所谓的自首和所谓的赔偿都能免死,任何人保护仇家的代价如此低廉,那天下要大乱了。   云南省高院,李昌奎是不是属于免死的对象,请回应我们的呼声!   虚假的赔偿和自首,真的是李昌奎免死的理由?  (发帖人:王庭礼 身份证:113917 电话: )
  @到此壹游消闷解愁  09: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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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你是不是误会了
  这期消费主张我也看了,还是电视上看的,明明是记者去调查网络水军炒作内幕的,找的是秀才江湖帮忙,于是他就告诉记者这些内幕,还告诉记者也有很多人给他发信息要给钱删帖,但是被他拒绝了,当时我还告诉老公这个人是天涯上的
  你应该看看完整版的,而不是截图
  另外,今天早上刚在搜狐上看到这则新闻,气死人了,怎么找个法盲来审案
  这就是中国法院的特色
  我们应该尊重高院的判罚,这跟当常死刑差不多反真不死也要牢底坐穿啦!
  @莫出鬼  10:05:59
    @到此壹游消闷解愁  09: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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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调查的名义收黑钱
  竟然也这么理直气壮
  这样做版主比当贪官安全多了
  如此没有人性的畜生,留在世上是司法的耻辱。
  为什么没人来人肉一下,为什么没人说是官二代,军二代,富二代,造谣生事的人都去哪了?5毛、精英、网特、汉奸都去哪了。  
小药杀一人死,这杀2人奸一人活,希望小药死的干嘛都不进来呀?
  @莫出鬼  10:05:59    -----------------------------  不知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也许你不知道秀才江湖那曾经的辉煌  建议你先了解一下。  那位网友的图是讽刺秀才自己玩着那肮脏的勾当居然还有脸跑到央视去揭露别人……其实他所说的那些流程勾当就是他自己亲手做过的……
  可能是药加薪捅八刀的原因吧,法官和广大“正义人士”都是学数学的,对数字的刺激比较大。所以八这个数字对他们来说就代表是十恶不赦、罪大恶极、是需要连灵魂也要消灭的。  而其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军二代,官二代,富二代背景。正好受害者家属也没有张教授这样有煽动能力的亲戚,激发不了广大“正义人士”的情绪。也没有央视,教授为凶手喊冤,影响也不大,受害者也没有爱心人士傅老师捐款,还得要带血的钱活命(虽然可能拿不到赔款)所以就是死缓了。
  秀才名气太大了,建议换个马夹吧,不然就是要砖来了,你们家盖房吗
  吃狗屎的法官,天理何在
  该死的畜生,可笑的司法,该死不判死,该严却扯淡。
  是、楼主说得好
  又出现了这样的事,QQ新闻也报了,感觉这法官缺乏基本的“人”意识,也就是说是个畜生!    大家继续顶,围观改变中国!
  这让药家鑫的父母情何以堪啊?  
  法律天平向哪倾斜了…
  这个必须死!他不死必须强拆高院!P民们准备动手吧!
  绝不能开这个恶劣先河,一旦开了口子,会有更多的人被杀被害    这个凶手自然死有余辜,但受他害的是两个人    更该杀的这群法官,他们造成的恶劣后果将导致两万、二十万乃至更多的人被害    凶手一定要杀,法官不受处分也绝不能答应!  
  这让药家鑫的父母情何以堪啊?  
  我们现在手中的武器只剩下舆论了,今天我们不为别人呼喊,到时候我们受害别人也只有旁观,希望大家到各网站把帖子顶起来    六旬农妇在村中立“贪官碑”被村主任打伤
  不是脑子进水了 就是包里进钱了    喵了个咪的
  我本来就反对药家鑫死刑的,因为这开了个很不好的头,就像这样的情况,凡是杀人的都和药比,以此证明该杀,标杆效应啊。首先,药本身不应该死刑,死缓本身就是个很好的选择,就像本案,一个村民杀人,本来就没什么后台,不指望像某些人两三年就可以保外就医,死缓基本上至少也关二十年,看过肖申克的救赎的人都知道,人基本上就废了,惩戒的目的已经达到,一味追求死刑并不是明智的选择
  首先这个畜生没判死刑,不代表药家鑫不该死,  其次,这次畜生比药家鑫恶劣的多,而且家属同样要求判死刑,  其没判死刑,就是严重涉嫌司法腐败。  你可以斥责这个案子审判存在严重问题,  但是不等于药家鑫不该死,更不等于药家鑫死的冤。  这个案子一定要严查是否存在司法腐败,  存在司法腐败,相关责任人要严惩,  就算只是所谓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低下,也得开除公职。  这样的判决明显的是挑战中国的司法底限和司法正义。  这样的法律从业人员不能存在!
  如此,便不再相信法律。便不再热爱这个国家。  如此,当矛盾再一次激化。当外敌再一次入侵。  历史将再一次改写。人民将再一次证明:  我们不可背叛,我们不可欺骗!!
  希望知情者公布云南高院涉及此案的法官的姓名住址电话及家庭成员家庭背景房产车产等具体情况。以备大家理性讨论或致电请教些法律问题。
  云南司法一向就是中国的一大奇观,当年的云南版许霆从取款机多拿了一些钱就被重判,而如此恶劣杀人犯却被放过,真是叹为观止
     会有大鱼浮出来吗   
  凤凰网/society/1/detail_/.shtml
  中国特色
  坐等人肉后犯罪分子是富二代、官二代、军二代的爆料,我相信挖出祖宗十八代也已定能找出线索,就算前朝的高官,富人或者军人,我们也不能放过,舆论需要,正义需要,血淋淋的阶级斗争需要。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社会乱了,是因为政府不作为?不!是政党不正当了
  姓“李”的都它妈的牛比
      云南的法官根本就没有把“胡总书记的教导”当回事。      
      窃国法者都是位高权重的人,腐败都是从上到下。      
  为什么网友顶贴不给力呢?  1.事情发生在边远山区,没有市区车祸使人们感同身受。  2.李某没有通过水军、CCTV、同学等人干扰司法。主要是法官素质太差。所以网络民愤相应较小。
  神经BT,药家鑫都死了,你还不让他安宁啊,老拿来说有意思吗?起码他对自己做的事情也付出代价了
      龚匪的牌子还是原来的,但人马全换了,红的全变黑了。      
  顶起!  强烈要求国务院、最高院、中纪委等部门关注!  改判死刑!
  秀才标题取的有点过分了。  人家都死了,刚过完七天,还拿出来对比另一个不相干的禽兽。  
  罪犯他爸是李刚吧?
  真该枪毙李昌奎,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他不死,法官去死一个我们广大屁民门也可勉强接受
  贪赃枉法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要让杀人犯有尊严地活着!    
  绝不能开这个恶劣先河,一旦开了口子,会有更多的人被杀被害        这个凶手自然死有余辜,但受他害的是两个人        更该杀的这群法官,他们造成的恶劣后果将导致两万、二十万乃至更多的人被害        凶手一定要杀,法官不受处分也绝不能答应!   如果云南省高院不是贪脏枉法,就是猪脑!!!!!!!有那位大侠去把那法官的老婆女儿先奸后杀了再去自首!!!!!!!!!!!!  
  @秀才江湖:两件事不具可比性:药案社会影响力大,开车撞人尔后持刀捅杀,引发全民围观,高院不敢不慎重,现今交通事故越来越频发,若处理不好极易被效仿,所以药必死。【有点杀鸡儆猴的意思哈】
而此案疑犯同样凶残,但属于案情偶发且在社会上具效仿的可能性不大,全民围观的热情不可能太高,大家都在看郭妹妹呢,秀才兄,你看呢?
  这厮能量不小。
  强奸杀人犯李昌奎比药家鑫更该枪毙!为什么判死缓?现在已经不是李昌奎该不该死的问题了,高级法院的判决一出,新的问题出现了,颠倒黑白、指鹿为马、避重就轻,法官如此不遗余力,难道是白干?没有收黑钱,谁信?难道法官是李昌奎他爹!?  ====================================================================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作者:金石过客2011 回复日期: 10:29:21  回复
      吃狗屎的法官,天理何在   作者:看窗外灰蒙蒙 回复日期: 10:30:19  回复
      该死的畜生,可笑的司法,该死不判死,该严却扯淡。   作者:再年少 回复日期: 10:33:45  回复
      是、楼主说得好   作者:爱你我就抱抱你 回复日期: 10:34:24  回复
      又出现了这样的事,QQ新闻也报了,感觉这法官缺乏基本的“人”意识,也就是说是个畜生!        大家继续顶,围观改变中国!   作者:明天会更好08 回复日期   
  不但是凶手该杀,那个法官更该杀!!!!!!!!!!!!!!!!!!!!!
  凶手根本没有取的家属谅解,法官睁着眼睛说瞎话!
  李昌奎不诛,天理难容!
  法官收了钱吧?
要不然。这么黑心?
  是真的话
那云南就有法官收黑钱了...这些人胆大呀
  今天上天涯就是看到这条新闻才来
  却有一帖已经禁回
  无人关注
  1 现在中国的死刑条款不是太多 而是太少      2 现在中国发展和稳定最关键的是吏治,不是刑事案件。在庙堂人士的推动下,在京蝇的煽动下,个别好大喜功的的人士,对那个SB戴高乐无比羡慕,想效仿之,废除死刑,名留情屎! 贪官免死便是某些食肉者为自己找下台阶和立牌坊的一个前奏     3 人们关注这个案件的一个关键就是本案件既有刑事案又有吏治问题      4 废除死刑者在中国不得人心,至少得不到有良心的中国人的心。       废除死刑者在国外同样不得人心,至少得不到有理智的外国人的心。      5 废除死刑是伪人道的做法,为逆天而行!反人类反人权非人道!关键是逆天!既是对受害者的有一次伤害,也是对罪犯的纵容,从而构成了对更广泛社会的威胁;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对罪犯及其家属的伤害。对罪犯实施死刑使罪犯及其家属得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完全的心灵的救赎!它们将毫无罪恶感的走完自己的一生      6 公理:人的一生是有价值的,其价值从正无穷大到负无穷小,一个为正值的人应在社会上自由的生活,一个为负值的人,应该通过各种矫正,惩罚尽可能提高其价值到零以上。若无论如何矫正,其价值均为负值,就应枪毙。胡。总。温。总为人民鞠躬,其价值为正值,很高,应当鼓励继续为人民服务。普通人多数具有正值,适合在社会上生存发展提高,如你我:) 少部分人目前为负值,他们小偷小牟,甚至防火强奸,但是可以通过监禁,强制劳动等手段改正错吴,震慑邪恶,来使其提高价值,使其值为正值,就活着吧。如果怎么提高也是零,那就勉强活着吧。但是药家鑫,死刑之外的任何措施都使自身价值为负无穷大,甚至威胁社会的未定,民心的向背。而死刑将会极可能提高其其自身价值,被社会和苍天允许而且必须执行。(此公里为本人首创,可引用不可抄袭)      6 法律的基础是民意,民愤是民意不能顺利执行时最常见的最正常的表现。没有民愤的社会就是没有民意的社会,就是一个伪善的或不存在的社会。学西方,对“民愤”说三道四的人,既不了解中国也不了解西方的社会现实      7 目前,中国和许多实行了废除死刑制度的国家都不适合废除死刑      8 对罪大恶极者实施死刑,是人道,是正道,是天道。     9 现在中国各大高校和研究机构里的精蝇,只知道读些西方的文章书籍,鹦鹉学舌,大喊废除死刑,认为是大势所趋,却没有看到学到人家特例独行的精神,更没有走自己的路的想法。拿国家的钱(有时也拿外国人的钱),却拿不出自己的理论,鹦鹉呀! 它们有几个大声说出:死刑,对恶人,就要坚决执行?  
  和谐社会
  云南高院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还有什么不敢判的???!!!    如果得不到惩罚,那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全国其他法院系统将有恃无恐,纷纷效仿,如此则后果不堪设想…… ……    我在此不祈求老天睁开眼,我祈求国家领导人睁开眼看看这种情况吧…… ……  
  就算放在美国有死刑的州次人渣也该杀
        秀才江湖好样的          
  戾气当用厉法制  恶人须得受惩治  若是法律太无力  神州冤魂哭号急  爱命不判凶恶死  下个做鬼必善良  寄语当涂思量细  勿做东郭勿枉法
      这件事说明厅部级的都腐败透顶了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在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悲哀,真他妈的悲哀。
  各位还是靠自己吧!
  戾气当用厉法制    恶人须得受惩治    若是法律太无力    神州冤魂哭号急    爱命不判凶恶死    善良做鬼叹息急    寄语当涂思量细    勿做东郭听民意
  云南高院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错!!!人家还有另外一块招牌:阎罗殿阳间办事处-----让你死、不死也得死,让你活、该死也不死!!
  日,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9岁少女王家飞与3岁的弟弟王家红被村民李昌奎残忍杀害。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判处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昌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就因为有了“死缓”这个“免死牌”,两份一字之差的判决书,顿时间在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讨论称,云南省昭通市中院认定其“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重大,社会危害极大”的定性非常准确。报复行凶,李昌奎把王家飞掐晕后对其进行了强奸之后用锄头打击其头部,又将年仅三岁的王家红活活摔死,最终还担心王家姐弟未死亡又用绳子勒二人的脖子,强奸杀人甚至连三岁的孩童都不放过,这样恶劣行凶,自首、悔罪均不足以减轻其罪行,也不能成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这个“免死牌”有点依法无据,应当要依法严惩。  
无论张粉还是药粉,强烈要求张显再度出山,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将这个十恶不赦的人绳之以法!  
  云南省高院贪脏枉法!
  京蝇们又得逞了,中国的“民主”和“法制”又向前迈了一大步。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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