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闯民宅宅定行了能跑吗

国外某些国家是否有这些法律,就是当有人私闯民宅,或是劝其离开如果不离开的话,可以开枪打死对方。是么_百度知道
国外某些国家是否有这些法律,就是当有人私闯民宅,或是劝其离开如果不离开的话,可以开枪打死对方。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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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貌似是这样规定的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就是看电视剧,电影里有过这样的说法。所以就问问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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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美国私有财产是法律规定不可侵犯的,只要没有正规的手续,可击毙的
是的,美国等很多国家都有这样的规定,擅闯民宅可以击毙。
私闯民宅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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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整治群租房人员到我家撬开防盗门来勘查我家是否群租并砸了我家的一个隔墙,请问我可以告他私闯民宅吗?_百度知道
整治群租房人员到我家撬开防盗门来勘查我家是否群租并砸了我家的一个隔墙,请问我可以告他私闯民宅吗?
请问大律师我可以告他私闯民宅罪吗?去地方派出所告还是去地方法院告?
我有更好的答案
可以,你打110报警。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报过110,他们说此事不受理,让我打12345投诉,已打过12345好几次,处理至今无果,也去过当地派出所,他们说此事是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不受理.好郁闷的,我不知怎么做了?
整治群租房人员是哪个部门的?
车墩大联动
我是车墩镇祥峰家园49号501室的业主张先生,于2011年我在我们松江区车墩镇祥峰小区买下了一室一厅63平米的居住房,拿到了钥匙后进行装修,因考虑满足一家四口住,所以在不破坏基本结构的原则下在客厅隔了一个石膏板墙当房间用(附图).于日我把空置的整套房租给了一家人居住使用(不是二房东),双方签字下了协议.(附协议书)
今年8月20日晚上,大约21点左右我的房客下班发现我们的房屋的防盗门锁给撬烂无法用钥匙打开(附照片),以为遇到小偷了,随即报警110,我们也赶了过去,在自行没办法打开门锁下花了150元叫了专门开锁的人把锁打开并还花了350元换了那已无法使用的锁(之前他说过不提供发票),后进去发现室内电源被闸了,水源被断了,但其他财物没有被盗,此时民警说这可能是白天”车墩大联动”强拆群租房的行为,
当时我和我的房客都很气愤,因为我们又不是群租的,想进门勘查难道不能通知我们或在我们人在时敲门进来吗?这样非法的暴力执法显然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私闯民宅罪!
第二天早上,我很气愤地请了假赶去现场向”大联动”一个姓”吴”指挥人员证实下是否他们干的,并要求通上水源,电源与要求赔偿500元的开锁与换锁费,听到赔偿他好像很生气,说去看看,我开门进去后他指着我家装修的那客厅隔墙说,你隔了墙就是群租房,随即他就打电话叫来了3名民工拿了大榔头把我家的墙给砸得稀巴烂 (附照片),当时我想拦住制止他们的行为,但他们说如果榔头砸到人他们概不负责,说我有什么抗议向信访办投诉,砸完后他们走人。
随后我不知道信访办在哪里就报了110警与打12345投诉了他们的行为,并且要求那姓”吴”的指挥人员要向我道歉与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还我市民一个公道,还法律法规的一个尊严!过了几小时,信访办工作人员打来电话对我说此事已转达给”大联动”,等待他们处理!
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有需要可以与我助理联系,预约时间来事务所面谈。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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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湖南日报:银行岂能“私闯民宅”
日09:20&&&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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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殷先生的银行账户打入了一笔3280元的款项,15分钟左右,银行又把这3280元划走了。殷先生质疑,银行没经客户本人同意,凭什么可以私自操作客户账号。(10月21日《重庆时报》)
殷先生遇到的情况,与上个月郑州市民王先生身上发生的情况很类似。只不过王先生的情况更加离谱,在不到90分钟内共进账1700多万元,次日一早1700万元又被转走了。银行的一场折腾,让他当了一天的“千万富翁”,收获了800多条垃圾短信。
如果用个例子来形容类似事情的话,就好像是有人打开你家的门,送来你没买过的大彩电,过了一会儿,他又打开大门将彩电悄悄取走。这一进一出之间,却根本不和你这个主人打声招呼、说明原因。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无影无踪,丝毫无视这是你家。
虽然这些意外之财,大多属于银行的错账,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是不可以据为己有的。但是,随意转走储户卡里的资金,事先不进行任何的告知和征询,事后在储户的追问之下才笼统地称是“系统错误”,这难道不是一种另类的“私闯民宅”?“私闯民宅”,可是严重的违法侵权行为!
有意思的是,据21日的《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州王女士粗心大意,把3万元钱转到了别人的账号,偏偏又联系不到对方,想通过银行或者警方与对方联系上,但均被拒绝。银行说,必须先到公安部门报案,然后携公安部门开具的公函,才能冻结账户并告知客户的个人信息;派出所说因为是自己转错账,因而无法立案,更无法出具公函。储户的错误,需要储户去公安部门开证明,那么银行自己的疏忽,自然也应需要公安部门的证明。何况,在王女士转错账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银行和公安部门就不能携手帮储户联系到错账对象?
显然,事情类似,但主体不同,有些银行就有了不同的取舍标准。
(责任编辑:杨丽娜(实习)、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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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会议|||文献|||事件|||专题|||图集|||视频|||为什么中国(PRC)不对私闯民宅授予房主无限防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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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中国的无限防卫权只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刑法》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
无限防卫权、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小偷只是入室行窃,在被发现后并未有威胁举动,将其打死或打伤都可能构成防卫过当。闯入私宅自卫权背后的理念是“私权不可侵犯”,强调对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的尊重,这和公有制有很大冲突,从《物权法》(相当于西方的财产法)立法时引发的巨大争议就可以看出来。@陆虢提到的一点很有意思,“私宅不受侵犯”的观念和法律制度并非西方独有,在实行私有制的中国古代实际上很强调私宅保护的。关于侵入私宅的自卫权,我补充一点资料:城堡法保护房主在私宅自卫的权利德克萨斯州“南方卫理公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杰弗里·贝林(Jeffrey Bellin)补充说,美国一些州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公共场合,例如你坐在一个酒吧里喝酒,有人过来试图对你行凶,那么,你有义务退让。但是,要求房主在自己家中退让,这在任何州都是非常罕见的。贝林表示,由于麦金利是在自己的家中,因此她开枪自卫是正当的。贝林说:“首先,闯入麦金利家的人手持武器,因此,麦金利有合理的理由开枪自卫,因为如果她不采取武力行动,她和她的孩子都有可能面临生命危险。其次,这不是一起事故,马丁是非法破门而入,从事犯罪活动的。美国很多州法律规定,如果有人非法闯入私宅从事犯罪活动,房主可以采取致命武力进行自卫,这个法律被称为城堡法。”据贝林介绍,城堡法(castle law)源于英国普通法,其内涵不断扩充。它赋予房主在面临歹徒入侵时以一定的权利,他们可以不必象在公共场合下那样作出退让,而是采取行动自卫。贝林解释说,该法律之所以被称为“城堡法”,是基于一个人的家如同城堡一样的理念。各州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有的较严,有的较松,执法力度也强弱不一。房主开枪自卫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但是,奥克拉荷马州刑事法律师道格·弗里森(Doug Friesen)强调指出,对于房主在什么时候可以对非法闯入私宅的歹徒采取武力,该州法律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弗里森说,房主必须在歹徒破门而入时,而不是在他还在门外时对他采取武力。弗里森说:“从理论上讲,麦金利是报了警的。假如马丁没有破门而入,警察就赶到了,他们就可以将其逮捕,也就不会出现有人被打死的事。因此,房主开枪是有条件的。他必须等到歹徒破门而入,即身体的一部分必须跨过门槛进到房间里来后,才能对他开枪。房主不必等待更长的时间,但必须等待到歹徒进入房间。在这个案子中,马丁一进入房间,麦金利就可以合法地对他开枪了。”需要指出的是,在美国,公民开枪打死闯入私宅行窃者而被绳之以法的案例极为罕见,2007年的一天,德克萨斯州61岁的退休人员乔·霍恩从看到两个盗贼试图闯入他的邻居家中作案。邻居当时不在家。但是,霍恩还是打电话给911报了警,由于警方无法及时赶到,他就持枪出去打死了这两人。之后,检控方对霍恩提出了犯罪指控。但是,由公民组成的大陪审团拒绝对他提起公诉。延伸阅读,Castle Doctrine(),保护私人住宅的“堡垒原则”()需要指出的,其实在大部分西方国家,房主对侵入者都可以用武力进行自卫。但美国给大家留下的印象更为深刻,主要原因是其受宪法保护的持枪制度。如果你只有一把菜刀,像1992年日本留学生因语言不通闯入私宅被枪杀的那种误会就不大可能发生。
说说在我了解范围的理解(本人不是学法律的,并在很多时候讨厌学法理的,今年被党校的人教(xi)育(nao)了很长一段时间,正在反思中)首先针对一些抖机灵的,一部法律的制定不会想强拆,跨省这些点上的小事情,据我所知,可以左右立法流程的大人物们通常要考虑的是,产生的效果和可能的影响。以前有个邀请,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会有什么影响,一直没回答,问题太大了,过程太不明了了,借这个答案说说我知道的。从撕逼的角度来说:第一,根据他人给我的科普,立法必须要看对整个社会面的影响,还要把这个影响立体起来,对比历史和今后的发展,换句话说要考虑法律的影响范围和延展性。确定那部法,出不出用什么样的方式出。(这个下文提)第二,法律的制定的方式。人大立法,这个本来就是很扯的东西。意思是好的,实际是然并卵的。细的不说了,真正人大的省部级以上的领导,位高权重可能还沾得到边,其余哪个年富力强,几个前途无量,多少对法律很精通,哪个不是要平衡自己体系和各方面的利益。十八大的意思,以后可以请第三方机构评估,这个事情07年的时候某部委就找人大还是中国政法大学来着干过这个事儿,那学校出了个初稿,然后细则就有2000多条,然后被否。。。第三,权责交叉,各个部门的打架,比如发改委和交通部的扯皮,这么多年了,还没出来。这里在说点现象的,直接分歧的观点就不摆明了,这在下面明面上是禁区,也可能就中央党校的人敢拉轰的拿出来扯淡。一、拿破仑好像说自己打的胜仗,都被滑铁卢抹去,但我的的《民法典》绝对牛逼哄哄,这里面就确定自然法里面的天赋人权绝对至高的地位,但中国有物权法,没有民法典,只有通则。有段时间据说民法相关事务都要启动了,但有北大教授写过文反对,找了200来个退了的省部级领导签名,这事儿又推后。二、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这里面付出的艰辛不是外人能想象的,里面的困难,和面对的难题也是难以想象的。以上涉及路线,党和国家,党纪和法律这些很敏感的话题。为什么不赋予无限的防卫权,排名第一 的那位 ,很懂行,一针见血。宪法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第十三条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无限防卫权的背后理念,“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就会对宪法的逻辑产生影响,对宪法逻辑的影响会转化为对公有制这个的执政基石的影响。“天赋人权”还是“社会赋予了人权”。这个后面可能经过发酵,涉及到姓资还是姓社的路线问题。上面可能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扯淡,哪有这么麻烦。很多时候网上都无限放大了政府的力量,但真正情况是很多事情调了大方向后,后续职能做小调整,确定方向在想调,不付出恐怖的代价根本不可能。说个和谐的例子,邓公当年说让傻瓜瓜子发展一下,定了个调,有了后面的一系列事(如果不定调,后面会怎样发展不在本题讨论范围中);那么试想一下,现在如果哪个人在跑出来后一句这是资本主义,这是剥削不能开了,还要真这么干,那就会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资本集团、利益雪球、老百姓的需求已经不允许任何人这么干了。一句话,一个调子可能整个社会的走向都不同了,一部法律,特别是有关很多人利益的法律,有指向性左右,一部上位法涉及到的东西是方方面面的。所以这一块一直一直非常非常谨慎
仔细研究一下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是说这个人如果进你房间里了,看见你没有跑反而上来动手情节恶劣了,你确实可以打死他。但是如果对方只想偷个东西你上去二话不说直接一砍刀下去,不合适吧。万一有一天你走错了呢?万一有一天你被人坑进房间里了呢?所以我觉得不给无限防卫权力是一种保护。
“单纯”的盗窃确实不适用正当防卫
但是 很多回答者都没有注意到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公民“扭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公民抓住人犯后,应立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前来的人犯,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讯问。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并非通缉在案的,应立即释放;需要进一步审查处理的,依照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序迅即办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续。
如果遇到盗窃 你完全可以大喊一声(能够确定被第三人听到 或者监控摄录到)“不要跑 跟我到公安局去!!!” 然后一棒子把盗贼打翻在地(不能重伤或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你行使的是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利,不违反任何法律
强制拆迁、计生委抓人、跨省...都需要进入私人住宅的。
入室盗窃,私闯民宅,如果是盗窃我家,私闯我家,如果对方有一点多余举动,相信我,对方死定了。我的身后,是我的家人,我是男人,必须要保护她们。法律的规定,是统治者担心给予公民过多的权利所蕴藏的危险,我作为一个小民没有资格评价,但是我愿意承担我行为的后果!!(加粗的部分我回答问题了)我宁愿出现在报纸头条的是“**入室盗窃被屋主打死,屋主涉嫌防卫过当”也不会让“**盗窃被发现,害怕被举报残杀户主一家”的新闻出现。我可以站在法庭上向盗窃者家属道歉认错,决不允许他出现在法庭上向我或者我的亲人认错。只会打死绝不会中途放手让他有反咬一口的机会,不解释。以上,是个人对家庭的准则和底线,不匿名了。
制定法律的时候,有非常多的房子是公房,倘若把公共财产内部的空间赋予了绝对私权,在解释法律的时候非常麻烦,会引起很多很大的争议。并且,法律制定者本身是强权意识非常浓厚的一个团体,他们认为自己是没有什么地方不可以去的,所以不会把这个权力交给对方来限制自己的行为。
中国人的家户意识没有那么强烈?参见 《试论我国古代刑法对住宅权的保护》 直接看结论:比较古代刑法对住宅权的保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重视住宅权保护,住宅权神圣不可侵犯。2、住宅权保护积极而完备。3、强调侵犯住宅的行为主观上须出于“无故”。4、各个律条都有住宅防卫的规定。49年后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主要还是当权者不想被束缚手脚而已。
那还怎么强拆?
凡是容易彰显私权的,党基本上都偏向于——不姿瓷。
最基本一条。在中国,你站哪儿,哪儿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土地之上的楼宇建筑就更不用说了吧。这就是所谓的国有,你没有属于自己的一毛钱的土地资源。在美国,土地、地表以下、上层部分空间均是个人私有财产。在中国,像强拆,“国家”来收回本该属于“国家”的资源,你敢自卫么?你能自卫么?法律允许你自卫么?荒唐不?
开玩笑你也知道别人是私宅我们是租你党的宅好比说房东到你家视察,或者赶你走,你丫还能开枪打房东了?
查水表不方便
从立国方面说,美国是自下而上,我朝是自上而下。所以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一样。民权大了,衙门不好管理,而我朝所有法律立法的出发点都是方便衙门管理。从这个角度说,我朝其实没有法律,只有王法
大娘,开门啊,我们是八路军……→_→你该懂了
因为财产权小于生命权。小偷的生命也是生命,如果小偷被发现后放放弃抵抗俯首就擒或以非暴力手段逃跑,业主将其打死是不对的,业主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如果入室者有威胁业主生命安全的情形出现(包括不限于杀人、抢劫、强奸、放火、挟持人质等),业主自动根据《刑法》拥有无限自卫权,打死不论,不需要再额外规定。对私闯民宅行为不问事由授予无限自卫权的才是不正常国家。把财产权置于生命权之上,这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邪恶法律竟然能受到推崇,日了狗了;全世界190个国家中有几个能邪恶到这种地步?且你们美利坚也不是全国都是。
因为人的生命重于一切。除了美国,没几个国家给屋主无限防卫权。连对美国亦步亦趋的加拿大也没这个道道,原因就是人命比任何财产都重要。
在中国的话,估计更容易被官员使用并辩护。
实际上在中国也可以无限防卫,小偷入侵的是我的住宅啊,小偷说是进来偷个东西不会伤害户主,但是死人不会说话啊,到了法院我就说小偷被发现后冲着我家人去了,我背后一闷棍打得他脑浆迸裂,谁看见他没去?
因为当权者要给自己留点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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