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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如何提高辅警的“战斗指数”
时间:日& & 来源:公安政工网-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北京)& & 作者:辛闻& && &
如何提高辅警的“战斗指数”
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辅警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图为3月25日,该所辅警在视频监控室巡察辖区情况。周军文 摄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中山派出所辅警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弥补了警力不足。图为3月25日,该所辅警在视频监控室巡察辖区情况。周军文 摄
  面临难题:
  ◆在很多地方,因没有明确的编制、待遇,辅警人员缺乏归属感,跳槽频繁,造成队伍不稳定
  ◆很多辅警人员认为,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工作量大
  有效招数:
  ◆从辅警的招聘、使用、培训、奖惩等各个环节予以规范
  ◆拓宽辅警的职业上升空间,让辅警感受到自身价值,解决辅警的后顾之忧
  尤溪:建立PIC管理体系激发辅警战斗力
  本网记者 杜 勇 通讯员 杨志鹏 陈 玉
  近日,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治安巡逻队员小刘领到了担任巡逻队员以来的第一笔廉政奖励金2400元。协勤人员也能领到廉政奖励金,这是尤溪县公安局协勤人员PIC管理体系中的一个创新举措。所谓PIC管理体系,即流程管理体系(ProcessSystemManagement)、激励管理体系(IncentiveSystems)、分类管理体系(ClassificationSystemManage-ment)的总和。
  尤溪县户籍人口近43万,但民警只有239名,仅占总人口的万分之5.6,协勤队伍的作用不容小觑。尤溪县公安局局长陈兴专门召开党委会研究协勤人员管理问题,随后由政委林崇寿主持开展协勤队伍管理调研。经过近半年走访,调研组发现协勤队伍不稳定的主要原因是协勤人员没有归属感、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工作量大等。2012年11月,林崇寿将调研情况向局党委做了汇报并提出了建立管理体系进行统筹管理的建议。经过近一个月的研讨,局党委决定在协勤队伍中推行PIC管理体系。
  “P”——Process,流程。该体系包括协勤人员招录、培训、入职、离职的系列管理流程。招录时坚持按照标准执行,如必须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等,政工部门参照民警录用标准进行政审,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联合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合格方能入职,由县公安局文职中心统一接收;分配到具体岗位后,单位教导员作为其主要联系人,定期组织学习和心理辅导;如有提出辞职者,警方积极牵线搭桥,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人生舞台。
  “I”——Incentive,激励。尤溪县公安局参照管理学的激励体系制定了系列激励机制。日,尤溪县公安局明确协勤人员廉政基金每人每月200元,规定若被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当年年度廉政金的领取资格;反之,按规定时间于年末一次性发放。其次,进行岗位标兵的评选,尤溪县公安局制定了协勤队伍岗位标兵评选方案,规定每月在各单位按8%的比例进行评选,获选者奖励200元。第三,工资待遇按岗位分类,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弊病。
  记者日前走访了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协勤人员小张说:“原来觉得干多干少没差别,没人关心你,没想到公安局还能专门拿出资金作为每月的考核奖,设立了廉政基金,还进行岗位标兵评选,工资也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而增长,这些都让我们对自己的岗位有了新认识。”日21时,小张与民警在尤溪县城关镇情人桥南岸进行交通安全检查时,拦停一辆挂着广东牌照的越野车,小张发现驾驶人罗某比较在意副驾驶座的塑料袋,于是执意要求他打开塑料袋,结果当场查获枪支配件若干和子弹60发,随后又在车内查获枪支1把及子弹、匕首等。
  “C”——Classification,分类。根据岗位职责,尤溪县公安局将治安巡逻人员组建成治安巡逻大队,食宿训练按照部队管理要求进行,保证24小时不间断地开展城区巡逻;交通协勤人员依托交通管理大队,定期组织交通执勤培训,设立了一套系统的培训方式;社区禁毒工作者则由禁毒大队统管。分类后,协勤人员管理的组织架构清晰明确,所有人员各司其职,极大地激发了协勤人员的战斗力。
  林崇寿向记者介绍,尤溪县公安局实施PIC管理体系以来,2013年协勤人员辞职17人,约占全局协勤人数的7%,新招录40人,“进”远多于“出”,并且没有发现违法违纪情况。据统计,2013年,该局协勤人员参与交通执勤2万余人次、治安巡逻2000余人次,协助侦查破案300余起,在维护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
  等级化管理让优秀辅警脱颖而出
  本网记者 陶 炜 通讯员 肖志广 张佳良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分局开始对辅警实行等级化管理,阶梯式的晋级管理方式让辅警的付出有了相应的回报,让优秀的辅警脱颖而出。在未实行等级化管理之前,分局辅警年更换率为17%左右,实行等级化管理之后,年更换率降到2%以下。
  王健是松山分局向阳派出所辅警,由于个人素质较高、业绩特别突出。前不久,他通过竞争上岗,晋级为助理辅警长,薪酬每月提高200元。王健的目标是两年后竞聘辅警长。在松山分局的500多名辅警中,像王健这样的助理辅警长有70多名,辅警长有20多名。
  松山分局辅警等级化管理办法将辅警等级分为岗位等级和职位等级。岗位等级按服务年限晋级和区分,从低到高分别为实习辅警、三级辅警、二级辅警、一级辅警,服务年限对应为不满一年、一年、四年、七年,达到相应年限且逐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自然晋级,薪酬相应提高。岗位等级的特点是,服务年限越长,级别就越高。
  本着选拔优秀辅警的目的,分局还设立了职位等级,分为助理辅警长和辅警长两个等级,薪酬高于一般辅警。具有三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辅警,可竞争助理辅警长,受过嘉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助理辅警长满两年的,可竞争晋升辅警长。辅警长担任巡逻中队长、社区中队长等职位,助理辅警长则视情安排其牵头开展工作,也可做为一般辅警使用。
  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叶城派出所
  “4050便衣队”激发辅警队伍的积极性
  考核指标节节高、末位淘汰年年搞、早中晚班轮番倒……这些看似很高的要求都没能阻止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叶城派出所辅警们要进便衣队的热情。原来,该所有一支由112名“4050”人员组成的辅警队伍,其中10%人员平时在民警带领下开展便衣打击工作。别看这区区的10%,却提升了整支辅警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一案一奖,特案特奖
  前几天,有人在裕民路一家棋牌室赌博,便衣队员杨志伟在民警带领下上门检查发现后不动声色。一场围捕展开,民警带领队员当场抓获8名涉赌人员。杨志伟因发现警情、处置得力、协破案件有功被奖励200元。
  协破案件数量直接与队员工作绩效挂钩,一案一奖、特案特奖,大大激发了队员的积极性。便衣队容易协破案件,所以便衣队员在辅警队伍中具有向心力,工作模式不拘一格,抓贼多了还有成就感,很多辅警都想进便衣队。
  优胜劣汰,有进有退
  辅警郭林龙今年刚刚脱掉辅警制服,正式成为便衣队一员。去年夏天,南苑三村连续发生入室盗窃案,郭林龙在永盛路参与盘查时,发现了犯罪嫌疑人并与同事一起勇猛地将其擒获,协破入室盗窃案件10起。他因此获得第二年调进便衣队的资格。
  有进就有退,便衣队每年都设末位淘汰。便衣队员协破案件指标还会随着辖区发案情况而变化。每年考核末两位或年龄偏大的队员会被调到着装辅警队伍,而像郭林龙这样表现优异的队员每年都会充实进便衣队。负责便衣队的民警王嘉跃介绍,目前便衣队员平均年龄47岁,因为有优胜劣汰机制,多数辅警队员都想进便衣队,大大激发了整个辅警队伍的战斗力。
  跟班反扒,内外联动
  派出所做强便衣队的另一大举措就是,像郭林龙这样的新进队员除了专题培训、队员以老带新,还要到分局反扒队锻炼一个月。郭林龙在反扒队跟班作业,从目标的发现、跟踪、抓捕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系统的实践式学习,而反扒队长年积累下的一些“熟面孔”照片,郭林龙也渐渐稔熟于心。这样的机制对做强派出所辅警便衣队大有裨益,也有助于队所联动防控机制的完善,在强化打击的基础上减少发案数量。
  叶城派出所辅警便衣队自2005年成立以来,累计协破各类案件358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23名。嘉定分局已逐步在全局18个派出所推广该做法,大大提升了辅警队伍的战斗力。
  江苏省太仓市公安局
  对警务辅助人员一视同仁
  本网记者 赵家新 通讯员 简新海
  截至3月15日,江苏省太仓市共发生两起“两抢”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在案发后1至3小时内被巡逻辅警抓获,充分反映出该市辅警队伍的战斗力。
  理顺劳动关系 让制度合法
  日,太仓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会正式成立,165名警务辅助人员代表全市2800余名辅警参加了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这是太仓市公安局理顺与辅警人员劳动关系的一次大胆尝试。
  为避免产生劳动纠纷,保障辅警队伍健康、科学地发展,该局政工部门逐条对照劳动用工相关法规,经过工会民主程序后进行公示,保证出台的辅警管理规章制度不违法,并通过定期召开辅警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不断完善,从根本上解决了辅警管理机制合法化的问题。政工部门还将辅警管理制度汇编成册,一份由辅警本人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存档,另一份则留作本人日常学习使用。2013年,一名辅警被依照程序解聘后不服,去劳动部门投诉公安局,劳动部门核实后确认为无效投诉。
  注重顶层设计 让辅警安心
  太仓市公安局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辅警工资待遇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2013年,辅警年均工资增长20%,达到4万元,“五险一金”按时足额缴纳。该局还专门成立了警务辅助人员服务中心,辅警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办理体检、奖励手续以及工伤认定、赔付等,可以“一站式”办结。
  在辅警遭受重大疾病、工伤及特殊困难方面,该局制定了专门制度,要求辅警本人所在单位的副职领导在第一时间上门慰问,情况特别困难的,政工部门也派员共同帮助解决困难。去年,该局经工会申报、调查、筛选、公示等程序,一次性为20名困难辅警和6名特困辅警申领了慰问费及特困补助。今年春节期间,该局还慰问了患大病的14名辅警,共发放慰问金2.1万元。
  量化细化举措 让管理出彩
  在奖励措施方面,该局规定辅警在巡查、守卡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根据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分级奖励。2013年,该局对辅警累计奖励1520人次,发放奖金50.85万元。
  对那些工作扎实、成绩特别突出的辅警,太仓市公安局重点进行培养并积极向社会推荐,努力提升其职业上升空间。2013年以来,已有五位基层所队辅警走上了新的岗位,有的担任了社区居委主任,有的担任了村委书记,用事实证明了辅警工作有发展有奔头。
  在日常监督方面,该局实行两级督察制度,从纪律作风、执勤执纪、工作落实、装备配备、车辆管理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大辅警队伍监管力度;推行队长竞聘制度,充分发挥辅警队伍自我管理能力;适时开展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作风养成教育;注重发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导向作用。此外,该局一直通过轮值轮训、轮岗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教育训练,提升辅警的专业技能和队伍战斗力。
【警坛论剑】
  让辅警感受到自身价值
  鲁兵海
  江西省余江县公安局现有警力261名,特勤队员、各单位协警人员、门卫、食堂工作人员等警务辅助人员约200名。该局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做到“给位子、给面子、给票子”,让更多人在辅警岗位上迸发出活力。
  给位子:就是让辅警有施展才能的地方。该局出台了辅警管理规定,社会人员要进入公安机关工作至少需要经过四轮审核:用人部门发现可用人才、提出用人申请,政工部门进行政审,分管领导和局领导签字同意,督察部门后续管理。给面子:就是通过嘉奖等形式让辅警感受到自身价值。该局每年年度总结和表彰活动中都有一项专门内容:表彰工作突出的辅警。给票子:就是尽最大可能给予辅警最好的保障。近年来,该局在财力能承受的情况下,为全部辅警购置了工伤意外险等险种,上调了工资,购置了服装。
  优秀辅警可招录为文职人员
  张剑峰
  辅警队伍不稳定的原因,一是个人发展空间缺少,二是工资待遇不高。为此,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争取到了区政府的支持,区政府于2010年初推出了公安文职人员制度,将表现优秀的辅警招录为公安文职人员。
  辅警转变为文职后,工作岗位并无变化,但待遇方面提高了,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关系由瓯海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工资由区政府负责,相当于辅警的“升级版本”。从辅警中招录文职人员时,该局针对不同工作年限的辅警设立了不同的条件,如:工作满15年、无不良记录的辅警可直接转为文职;工作不满一年的辅警,不在招录范围。文职人员试用期满且合格的,该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通过文职人员制度,提高了广大辅警的上进心,增强了他们的归属感。
  解决协辅警的后顾之忧
  朱根明
  为了弥补警力的不足,江西省万年县公安局于2009年公开招聘了40名协辅警。该局通过积极落实三项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
  “着眼前”:就是解决协辅警的生活问题,首先在奖励、教育培训、医疗保险等方面向民警看齐,同时加大奖励力度,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给予重奖,极大提高了协辅警的工作积极性。“顾长远”:就是解决协辅警的后顾之忧,将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等协辅警经费列入县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建立了协辅警因公负伤(牺牲)、康复补助和定期体检等制度。“戴紧箍”:以打造专业、敬业、职业的协辅警队伍为目标,严把进口关、教育关、管理关,将协辅警队伍建设纳入公安队伍建设范畴,着力形成职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短评】
  用规范化稳定辅警队伍
  本网记者 陈文军
  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的问题,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很难得到根本解决。为了缓解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压力,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招聘了大量的辅警。经济发达地区的一个派出所管理两三百名辅警的情况非常多。随着辅警这支队伍的日渐壮大,有必要认真研究一下,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职业归属感、认同感以及后顾之忧,让他们全身心地投入到维护当地治安的工作中去。
  辅警,是指按照一定标准由公安机关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辅助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可包括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特勤、文职人员等。辅警作为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的一支特殊队伍,在协助民警维护辖区治安秩序乃至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辅警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社会治安压力,成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但在现实工作中,辅警却面临着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太大的职业发展前景以及工作压力较大等问题,有的地方还出现了辅警招录难、辞职潮等现象;同时,个别辅警人员利用执勤之机违法违纪的情况也时有出现。可以说如何保障辅警队伍的稳定性、激发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是不少地方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管理要面对的共性问题。
  投身辅警工作,与民警并肩作战,会让很多有志于维护社会正义和秩序的社会人士充满憧憬和激情。但如果长期拿着相对较低的工资,缺乏职业期望和发展空间,待热情消退殆尽,结局只能是混日子或跳槽走人。这种现象既不利于辅警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辅警个人乃至整体素质的提升。究其原因,恐怕主要还在于对这支庞大的警务辅助力量缺乏宏观层面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虽然辅警没有执法权限,但与民警有着一样的目标,那就是保卫社会的和谐稳定。每逢群众遇到危难和突发事件时,辅警一样挺身而出。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警是公安机关的“兵”,辅警也同样是公安机关的“兵”。平时加强对辅警的人文关怀固然有益于强化这支队伍的忠诚和管理,但从更长远、宏观的角度看,让这支队伍走上法制化、正规化的轨道,才是根本。
(本文来源:公安政工网-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原题:南通海安警方扎实开展辅警队伍教育整顿
时间:日& & 来源:江苏公安网(江苏省公安厅主办)& & 编辑:龚安仁
核心提示: 为进一步规范辅警的行为与形象,全面推进全县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自3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辅警的行为与形象,全面推进全县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南通市海安县公安局自3月中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期间,600余名辅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辅警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全面提升,队伍形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精心部署,强势推进
  该局成立了由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派出所及机关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并在调研摸底、分析研讨基础上,制定了教育整顿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到人,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自3月13日起,该局分别在曲塘镇、海安镇、李堡镇分片召开辅警队伍集中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县各派出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握关键,扎实开展辅警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制定出台了教育整顿活动任务推进表,从阶段时间、具体内容、责任单位等方面对整顿工作进行了细致安排,限定了完成时限,确保活动有条不紊开展。
  活动期间,该局抽调政治处、督察、治安部门人员组织检查组,深入各单位明察暗访、查阅台帐、召开调度会,督查各单位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辅警在岗在位情况,对认识不到位、组织力度不大、活动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推广,推进活动的有序开展。
  细化举措,深入整顿
  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培训工作;各派出所围绕辅警具体职责,由所内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培训,确保每一位辅警具备均应知应会的基本警务技能,全面提升实战水平。期间,该局组织各类集中培训6场。
  该局还精心挑选典型案例教育片,组织全体辅警队员观看,各单位分别组织召开辅警民主讨论座谈会,辅警结合身边的典型事例,逐个交流座谈,找原因、谈体会,要求全员严格执行“三个一”制度:即做好一份笔记、写好一份反思、做好一个发言。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辅警民主生活会15场。
  各派出所围绕辅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纪律作风不扎实,行为粗暴,泄露警务秘密,违反规定参与经营活动等问题展开排查剖析,对查摆出的一般性问题由辅警自身制定整改措施,第一时间整改;排查出的突出性问题,由各派出所负责,逐级检查落实,限期解决;对在教育整顿活动期间顶风违纪、作风散漫且屡教不改的,一律予以清退。活动开展以来,共清退辅警4人,待岗11人,批评教育19人。
  清风正气,成效显著
  在全面掌握当前辅警配备数量、人员结构、工作岗位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研究出台辅警队伍管理规范,对辅警人员的招聘录用、职责与纪律、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经费保障、工资待遇、考核奖惩等进行了规范,并根据各派出所实际,逐一确定辅警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职责,有效避免了“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确保辅警队伍常态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整顿教育,广大辅警人员的基本警务技能有了明显提升,每位辅警对于各自所承担的社区基础工作、情报信息收集、纠纷调解、巡逻防范等工作有了更具体的了解,业务基础得到全面夯实。今年以来,辅警已协助民警接待群众3万余人,开展安全防范活动700余场,巡逻防范300余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94名。解决“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辅警队伍的认同和信赖,为辅警队伍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立足长远,规范管理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吸收录用、等级管理、表彰奖励、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建立分管领导、分管民警、社区辅警队长、班长、队员逐级监督的管理模式,实行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研判,随时开展针对性教育整顿,保证辅警队伍思想建设一刻不放松。
  出台辅警绩效考核奖惩办法,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范围、定报酬”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强化对辅警的绩效考核,辅警人员考核奖惩情况与所在单位的绩效考核和辅警个人工资待遇挂钩。该局还专门设立了专职保安奖励基金,每年组织开展“十佳辅警”评比工作,有效调动辅警的工作积极性。
(本文来源:江苏公安网)
原题:2014年丰县公安局招聘警辅人员公告
时间:日& & 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南京)& & 编辑:龚安仁
摘要:2014年徐州丰县公安局招聘60名警辅人员(即公安辅警),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报名时间:即日起-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警辅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警辅人员6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政治可靠,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辅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
  (二)年龄在28周岁以下(日后出生),103、104职位限40周岁以下(日后出生);限徐州市地区(含下属县、市)户籍。
  (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103、104职位应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报考103、104、105、106、107、108职位的,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五)具备招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在审查期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即日起-7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址一:丰县人才服务中心(国土局一楼大厅)。
  报名地址二:丰县公安局信访调解中心。
  联系电话: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由本人亲自报名,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计算机操作
  采取百分制,考试项目分3分钟打字和office办公软件运用,各占5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取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计算机操作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试行)》及《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警辅人员协助民警履行职责,属县公安局领导,遵守县公安局制定的管理考核规定。
  录聘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三个月。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丰县保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由县公安局统一分配,参照人民警察管理,按季节发放服装,基本食宿由县公安局解决。月薪2580元(含五险),参照人民警察发放加班补贴。培训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把“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录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整个考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联系电话: 0。
  本简章由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辅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原题:公安部召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 夏崇源出席并讲话
时间:日& &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社主办)
运用法治思维 借助法治方式 依靠法律手段
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公安部召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 夏崇源出席并讲话
  中国警察网讯(记者刘静)报道:公安部5月23日在京召开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地方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探讨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痛下决心予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夏崇源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大胆实践探索,为制定全国统一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提供成功经验和有益借鉴,同时要从看到的问题入手,从身边的事情抓起,逐一加以解决,稳步推进工作。总的要求是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加强管理、防止问题。要切实克服过度依赖警务辅助人员和“只用不管”的倾向,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坚决落实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
  北京等8个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4名专家、学者作了发言。中央司改办、中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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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网:中国警辅人员增加 专家建议加强警务管理
时间:日& & 来源:中评网-中评电讯(中国评论通讯社主办)
  中评社香港5月14日电/“感谢公警官每次不厌其烦‘絮叨’个没完,我才改掉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的坏习惯。不光是我,很多常走这条路的行人也因此不再‘中国式过马路’。”吉林省长春市民范伟指着路口穿着黄色马甲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说道。实际上,他并非警官,而是中国近百万名公安机关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中的一员。
  新华社报道,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为了节省警务资源,中国警方在正式拥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之外,还聘用了许多警务辅助人员,承担了大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但工作量较大的工作,使得数以万计的民警“解放”出来,投入到日益繁重的治安防控、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当中。
  “发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市民,我只能尽力劝阻。很多被我反复劝阻纠正的车主给我起了个外号:‘絮叨哥’。”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协管警辅人员公殿伟笑着说,因为中国警方的警辅人员没有执法权限,只能从旁协助民警执法。公殿伟的着装与正式民警差别不大,只是帽徽颜色和警号前多了表示身份的“XJ”字样,意为“协警”。
  在长春市,和公殿伟一样出名的警辅人员还有在长春市新发路与人民大街十字路口交通指挥岗的邓天佐,他因为指挥交通动作十分标准,每天都会引来无数市民、网友拍照。
  国际上一般用每万人配备的警察人数衡量一国(地区)的居民生活安全程度。中国平均每万人配备13名警察,而韩国为30名,德国为40名。近年来,城镇化推进引起社会治安风险,暴力恐怖频发凸显严峻的反恐形势,使得中国警方所承担任务越来越重。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王喜东介绍,2013年,吉林省公安机关共有警辅人员32813人,民警与警辅人员比例为1:0.8,其中长春、四平、辽源、白城等市警辅人员数超过了当地民警人数。
  据了解,在北京、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警辅人员比例同样很高,如江苏苏州的警辅人员数量为民警人数的2倍以上。
  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表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是公安机关直接管理指挥下的一支重要治安辅助力量。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深刻变化,警辅队伍迅速壮大,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在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上无法可依,警务辅助人员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制约了警辅队伍力量的发挥,也容易影响公安队伍形象。”黄关春说。
  为了规范警辅人员管理,中国警方正视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警辅人员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苏州市警方在学习中国香港和欧洲国家相关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一整套警辅人员招聘、管理、晋升、奖惩的体系,做出了成功示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陈天本建议,要尽快改变警辅人员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现状,制定专门的警辅人员管理的相关法规。
(本文来源:中评网-中评电讯)
原题: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和使用亟待规范
时间:日& &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北京)& & 编辑:龚安仁
[摘要]警务辅助人员(俗称“辅警”)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规模庞大的队伍,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实际,存在着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乃至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等问题。
& && & 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特约记者刘静)消息:警务辅助人员(俗称“辅警”)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规模庞大的队伍,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实际,存在着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乃至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等问题。
  很多警务辅助人员面临“三大困境”
  经费保障偏低、职责范围不明、人才流失严重
  保障水平偏低:
  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
  当前,学界和从事公安管理工作的人士一般认为,警务辅助人员是对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人员的统称。警务辅助人员直接协助民警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执法执勤,一般分为文职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后者可称为辅警。但各地警务辅助人员称谓不一,有协警、协管员、协勤等。
  目前,警务辅助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呈现警务辅助人员数量多于正式民警的基本格局,而且总量仍在攀升之中。
  各地警务辅助人员的隶属和经费保障情况比较复杂。除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外,有些地方由地方政府、政法委、综治办、司法部门等主管,存在事业编制、合同工、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从经费保障看,各地一般由政府财政负担,也有的地方是公安局自筹或公安局下属单位自筹。在有财政保障的地方,也存在层次不一的情况:有的地方以属地为主,由市、县、乡镇分级负担;有的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
  整体而言,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水平普遍偏低,薪酬待遇一般达不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少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警务辅助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同工不同酬现象明显。
  职责范围不明:
  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却从事着与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责范围尚待规范明晰
  各地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分布在公安机关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性、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文职人员主要岗位分为技术保障和行政事务;辅警主要活跃在执法执勤一线,协助民警开展街面巡逻、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持交通秩序、盘查违法犯罪嫌疑人、采集基础信息等。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各地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基本遵循这一原则: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单独从事执法工作,只能在民警的带领下、按民警的指令协助开展工作。但警务辅助人员(特别是辅警)分布广、岗位多、任务重,他们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却从事着与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工作。因此,有的地方存在“乱用”、“不慎用”警务辅助人员的现象。少数民警甚至将应由自己完成的任务交由警务辅助人员去做,如代替民警值班,或直接参与办案。
  特别是辅警单独处警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往往是110接到纠纷调解、求助类警情,因为接处警量大、警力紧张,民警因处警繁忙无法处理新接警情,有时会安排辅警先赴现场做前期处理。
  一些地方虽然对辅警单独处警严格规定了范围,但如果现场情况出现变化,很容易出现局面控制不了的情况。日,四川某地发生一起小的交通拥堵事件,两名辅警到现场疏堵。辅警要求违法停车的大货车司机驶离,司机拒绝,双方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大货车司机突感身体不适,经120现场施救无效死亡。事件迅速扩大演化为一起群体性事件,并引发了对后来赶到现场的警察和警车的冲击、打砸。
  管理不到位:
  想招就招、想用就用;重使用、轻管理,培训流于形式;乱穿乱戴,自定职责岗位
  与其他行政机关相比,公安机关工作负荷相对更重,加班加点是常事,还面临着牺牲、致残等职业危险。由于职业保障不到位、发展空间受限,留不住表现优异的警务辅助人员,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流失比例都在10%左右。如某省一派出所,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有66名警务辅助人员辞职,其中工作不满一年的有31人,占到辞职人数的近一半,其中不少人辞职就是因为找到了收入较高的工作。一些特殊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流失情况更严重,如计算机系统维护等。
  另一方面,目前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想招就招、想用就用;重使用、轻管理,培训流于形式;乱穿乱戴,自定职责岗位……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管理不到位,工作岗位又与公权力“触手可及”,这些因素都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的风险。
  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的新闻屡见报端。有吃拿卡要的,有滥用职权的,还有违法犯罪的。今年初,浙江温州一名辅警以8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为他人“代办车辆高速违法处理”,获刑4年。不久前,广东深圳一名辅警利用职业便利非法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被警方抓获。
  因此,应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从招录辞退、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制度。同时,应加强职业保障,理顺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体制,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依法使用、依法管理”已刻不容缓
  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尽快改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状,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今年5月底召开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指出,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大胆实践探索:
  有条件的地方先动起来,各地探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
  近年来,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大胆实践探索,在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2012年初,浙江省宁波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职能设置、统一招聘渠道、统一教育培训、统一纪律奖惩、统一服装标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把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北京市公安局提出“文职人员、辅警与民警一致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36项管理制度,出台绩效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形成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体系。
  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一下从2万多元增加到3万多元,而且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全部到位,警务辅助人员立马成了热门职业。”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处处长杨盘生介绍。
  两年来,苏州还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出台管理实施细则、层级晋升办法、问责规定,开发建设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系统,在“依法管理、依法使用”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以层级晋升机制为例,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服务年限,岗位层级分为实习警辅、三级警辅、二级警辅、一级警辅,职位层级分为助理警辅长、警辅长。另外,对于表现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机关还推荐至当地政府工作,拓宽他们的发展通道。
  实践证明,“依法使用、依法管理”,才能使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走上良性发展轨道。2013年,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共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万余起,协助破获治安案件1.5万余起,提供线索2.5万余条,制止违法犯罪1.4万余起,调处各类纠纷10万余起,为民排忧解难8万余件。
  制订管理制度: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位、用工方式、岗位设置、管理考核进行明确规范,“定员、定岗、定责”
  在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不少人士建议,应制订全国统一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总量控制方面,应整体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警务辅助人员增长模式;经费保障方面,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应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标准。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位、用工方式、岗位设置、管理考核等应明确规范。概要地说,就是要“定员、定岗、定责”。
  应统一建立健全招录制度,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地方政府批准可以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外,任何单位或警种、部门不得擅自招录。同时,对于辅警到文职人员的转岗、表现优异的警务辅助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等,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应制定相应政策,确保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一位受访民警直言:“一些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很出色,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进入民警队伍呢?”
  警务辅助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制发证件。但应统一为什么样的服装,存在不同意见。有受访者认为,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应与制式警服有明显区别;有受访者则认为越像越好。记者在调研中也发现,实践中也存在这样2种不同的做法。如某地的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除了肩章领花,几乎与制式警服没有什么不同。去年5月正式实施的《徐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服装样式、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人民警察。”
  对于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备的基本装备,应作出相应限制。警务辅助人员,特别是经常参与治安防范、执勤巡逻等活动的,应配备基本装备,以保障其顺利履行职责。但同时,这也增加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风险,特别是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警务辅助人员配备使用警械、武器的情况。因此,应对警务辅助人员配置和使用装备作出相应限制。
  加强管理,严格权限: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到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不少人士指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到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只用不管,就很容易出问题。如出现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倒查民警责任。如果违反规定使用警务辅助人员,或者因管理混乱、纪律松散发生问题的,要严格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
  同时,在涉及执法权的问题上,应在规范性文件中,对民警如何“带领”警务辅助人员执法、警务辅助人员如何“协助”民警执法,从方式、限定条件、程序上作出细化规定。同时,在严格限权的同时,可考虑赋予警务辅助人员必要的执法权限。
  【专家观点】
  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熊一新:
  严格意义上说,作为辅助力量,国际上警务辅助人员数量超过正式在编警察的情况很少。因此,警务辅助人员总量应有所控制。
  应确定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核心职能。核心职能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优先保证警力资源投向核心职能,其他属边缘职能的,可借助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在公安机关内部,应尽快区分执法岗位和不涉及执法的行政、文秘、技术、信息、通讯等文职岗位,将在文职岗位的正式警察替换出来,充实一线执法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与公安机关密切相关,这一性质决定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应由公共财政承担,这是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付出的社会成本。为此,应该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建立完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具体的经费保障机制可参考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现行的多级管理模式,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方式,逐级保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运行。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
  把警务辅助人员纳入正规的管理渠道,实行参照警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其中既包含义务性约束,也包含权利性待遇。
  一方面,从法律上讲,警务辅助人员没有独立执法权,只能从事辅助性活动。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干警察的活,这种状况在现实中多少都存在,但这样做是要担法律风险的。一旦引起法律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相关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相关人员可能被问责。同时,警务辅助人员没有独立执法权,当然就不得使用警械、武器。
  另一方面,必须解决警务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出路两大问题。打通警务辅助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使他们有事业上的希望,也使他们有所忌惮,这对于约束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有益的。
  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金怡: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独立执法资格,其发挥的作用仅为“有限度的辅助”。因此,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在公安机关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应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如果警务辅助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公安机关具有追偿权。
  我们很难逐一划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在将来的规范性文件中,针对职责权限问题,我建议并赞同对此采取概括式与列举式(包括肯定列举和否定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定。总体上,凡是作为公民身份可实施的协助行为,如扭送嫌疑人、抢险救灾等,警务辅助人员当然可以单独实施。除此之外,再划分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可单独实施的执法行为,即“绝对保留执法”,如调查取证等侦查活动、行政处罚等,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可协助民警实施的执法行为,即“相对保留执法”,如协助交通管理、协助看管嫌疑人等。
  110接处警,如果仅是纠纷调解、求助类警情,在警力紧张有限且警情多发的现实压力下,可以考虑警务辅助人员单独处置。如果在处置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如求助类警情转化为治安纠纷等,或事态恶化,警务辅助人员应尽量控制局面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应立即出警。
  根据规定,警械、武器均为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务辅助人员无此装备权限。但是出于实践的考虑和需要,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必要的装备,如警叉、盾牌等。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原题:浙江明确“基层导向” 将辅警人员纳入派出所建设规模
时间:日& & 来源:中国警察网-公安政工网(人民公安报社主办)& & 编辑:龚安仁
& && &中国警察网-公安政工网(记者 詹肖冰)报道:“人往基层流,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这是浙江省公安厅党委明确的“基层导向”。2011年以来,浙江先后投入4.5亿元用于公安派出所功能区改造和特警、反恐等重点装备项目建设,带动基层经费投向。2013年还出台派出所建设新规定,在全国率先将辅警人员一并纳入派出所建设规模。
  结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实际,浙江省公安厅主动向省委、省政府汇报,积极争取财政、发改等部门的强力支持。去年7月,浙江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协辅警经费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等重大保障性问题。公安部部署“210工程”以来,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洪巨平多次赴基层实地督导“210工程”建设并提出明确要求。厅党委还专门出台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经费保障效益化、装备建设标准化、基建管理规范化、服务保障精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的总目标。浙江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主任张征宇告诉记者,目前公安经费每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业务量同步“自然增长”。201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经费总支出、人均经费、县级公安机关人均公用经费年均增长分别为12.8%、9%、9.5%,至2013年分别达257亿元、27.4万元、7.24万元。
  在理顺机制、做大“盘子”的基础上,浙江重点解决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协辅警保障机制建设。据介绍,浙江全省公安装备配备总量达80亿元、人均配备12.4万元。会同省发改委明确公安业务技术用房、监管场所、派出所用房不属于楼堂馆所范畴。目前,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公共建设投资9.5亿元,补助基建项目81个并全部开工建设,全省公安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达660万平方米。针对协辅警保障难题,浙江逐步推行人员定编、经费定额的协辅警管理模式,协辅警编制数由同级政府根据当地状况和公安业务工作量核定,协辅警工资福利性支出纳入财政保障。2013年,全省纳入财政保障7.36万人,财政保障资金占全部协辅警工资福利性支出的86%,人均收入由2012年的不足3万元提高到3.7万元,舟山普陀山公安分局达到6万元。在全国率先将协辅警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纳入派出所建设规模,协辅警人数按同级政府核定的编制数确定,使全省派出所的建设规模比国家标准提高近三分之一。
  “向装备要警力,要战斗力。”浙江坚持立足实战、贴近实战,以实战效能检验装备建设成果。目前,浙江建立了“四级联动、区域增援、重点储备、互为补充”的应急储备体系,在全国率先建设应用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全省公安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物联网电子标签应用,确保应急物资第一时间安全调运现场,据统计,全省储备应急物资1.65亿元,与1200余家社会单位签订应急联动工作协议。以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四市公安机关为重点,实行错位储备,分别储备综合反恐装备、防化装备、抢险救援和核应急装备,以满足突发事件对不同应急物资的需求。在“余杭中泰”、“余姚水灾”等事件中,按照每百公里1小时内送达应急物资的速度,迅速调运防护装备、驱散装备、隔离装备、救援装备等价值550万元的应急装备物资。同时,浙江还加强实战演练,组织开展“特警三号”、华东合作区特警队拉动等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演练,不断提升各警种协同保障能力。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公安政工网)
原题:公安部召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 夏崇源出席并讲话
时间:日& & 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社主办)运用法治思维 借助法治方式 依靠法律手段
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公安部召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 夏崇源出席并讲话
  中国警察网讯(记者刘静)报道:公安部5月23日在京召开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地方公安机关的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探讨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思路和措施。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教育培训、待遇保障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对上述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痛下决心予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夏崇源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立足本地实际,狠抓制度建设,大胆实践探索,为制定全国统一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提供成功经验和有益借鉴,同时要从看到的问题入手,从身边的事情抓起,逐一加以解决,稳步推进工作。总的要求是明确职责、发挥作用,加强管理、防止问题。要切实克服过度依赖警务辅助人员和“只用不管”的倾向,坚持“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坚决落实对警务辅助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失职追究责任。
  北京等8个地方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的4名专家、学者作了发言。中央司改办、中编办、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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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 & 来源:中评网-中评电讯(中国评论通讯社主办)
  中评社香港5月14日电/“感谢公警官每次不厌其烦‘絮叨’个没完,我才改掉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的坏习惯。不光是我,很多常走这条路的行人也因此不再‘中国式过马路’。”吉林省长春市民范伟指着路口穿着黄色马甲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说道。实际上,他并非警官,而是中国近百万名公安机关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中的一员。
  新华社报道,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为了节省警务资源,中国警方在正式拥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民警察之外,还聘用了许多警务辅助人员,承担了大量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但工作量较大的工作,使得数以万计的民警“解放”出来,投入到日益繁重的治安防控、反恐、处理突发事件等任务当中。
  “发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市民,我只能尽力劝阻。很多被我反复劝阻纠正的车主给我起了个外号:‘絮叨哥’。”长春市交警支队交通协管警辅人员公殿伟笑着说,因为中国警方的警辅人员没有执法权限,只能从旁协助民警执法。公殿伟的着装与正式民警差别不大,只是帽徽颜色和警号前多了表示身份的“XJ”字样,意为“协警”。
  在长春市,和公殿伟一样出名的警辅人员还有在长春市新发路与人民大街十字路口交通指挥岗的邓天佐,他因为指挥交通动作十分标准,每天都会引来无数市民、网友拍照。
  国际上一般用每万人配备的警察人数衡量一国(地区)的居民生活安全程度。中国平均每万人配备13名警察,而韩国为30名,德国为40名。近年来,城镇化推进引起社会治安风险,暴力恐怖频发凸显严峻的反恐形势,使得中国警方所承担任务越来越重。
  吉林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处处长王喜东介绍,2013年,吉林省公安机关共有警辅人员32813人,民警与警辅人员比例为1:0.8,其中长春、四平、辽源、白城等市警辅人员数超过了当地民警人数。
  据了解,在北京、江苏、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警辅人员比例同样很高,如江苏苏州的警辅人员数量为民警人数的2倍以上。
  吉林省副省长兼公安厅厅长黄关春表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是公安机关直接管理指挥下的一支重要治安辅助力量。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深刻变化,警辅队伍迅速壮大,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在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上无法可依,警务辅助人员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制约了警辅队伍力量的发挥,也容易影响公安队伍形象。”黄关春说。
  为了规范警辅人员管理,中国警方正视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和学习其他国家和地区警辅人员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苏州市警方在学习中国香港和欧洲国家相关经验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了一整套警辅人员招聘、管理、晋升、奖惩的体系,做出了成功示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陈天本建议,要尽快改变警辅人员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现状,制定专门的警辅人员管理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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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警务辅助人员(俗称“辅警”)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规模庞大的队伍,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实际,存在着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乃至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等问题。
& && & 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特约记者刘静)消息:警务辅助人员(俗称“辅警”)是公安机关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在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支规模庞大的队伍,面临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责权限不明晰、管理不规范等实际,存在着人员素质较低、队伍不稳定乃至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等问题。
  很多警务辅助人员面临“三大困境”
  经费保障偏低、职责范围不明、人才流失严重
  保障水平偏低:
  队伍发展迅速,但经费保障来源不一,保障水平普遍偏低
  当前,学界和从事公安管理工作的人士一般认为,警务辅助人员是对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人员的统称。警务辅助人员直接协助民警进行行政管理工作、执法执勤,一般分为文职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后者可称为辅警。但各地警务辅助人员称谓不一,有协警、协管员、协勤等。
  目前,警务辅助人员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已呈现警务辅助人员数量多于正式民警的基本格局,而且总量仍在攀升之中。
  各地警务辅助人员的隶属和经费保障情况比较复杂。除了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外,有些地方由地方政府、政法委、综治办、司法部门等主管,存在事业编制、合同工、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从经费保障看,各地一般由政府财政负担,也有的地方是公安局自筹或公安局下属单位自筹。在有财政保障的地方,也存在层次不一的情况:有的地方以属地为主,由市、县、乡镇分级负担;有的以县级财政保障为主。
  整体而言,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水平普遍偏低,薪酬待遇一般达不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少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水平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警务辅助人员收入差异较大,同工不同酬现象明显。
  职责范围不明:
  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却从事着与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责范围尚待规范明晰
  各地警务辅助人员一般分布在公安机关一线科所队,主要从事技术性、事务性和辅助性工作,文职人员主要岗位分为技术保障和行政事务;辅警主要活跃在执法执勤一线,协助民警开展街面巡逻、处理群体性事件、维持交通秩序、盘查违法犯罪嫌疑人、采集基础信息等。
  记者采访发现,当前,各地公安机关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基本遵循这一原则: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单独从事执法工作,只能在民警的带领下、按民警的指令协助开展工作。但警务辅助人员(特别是辅警)分布广、岗位多、任务重,他们没有单独的执法权,却从事着与执法活动密切相关的工作。因此,有的地方存在“乱用”、“不慎用”警务辅助人员的现象。少数民警甚至将应由自己完成的任务交由警务辅助人员去做,如代替民警值班,或直接参与办案。
  特别是辅警单独处警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往往是110接到纠纷调解、求助类警情,因为接处警量大、警力紧张,民警因处警繁忙无法处理新接警情,有时会安排辅警先赴现场做前期处理。
  一些地方虽然对辅警单独处警严格规定了范围,但如果现场情况出现变化,很容易出现局面控制不了的情况。日,四川某地发生一起小的交通拥堵事件,两名辅警到现场疏堵。辅警要求违法停车的大货车司机驶离,司机拒绝,双方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大货车司机突感身体不适,经120现场施救无效死亡。事件迅速扩大演化为一起群体性事件,并引发了对后来赶到现场的警察和警车的冲击、打砸。
  管理不到位:
  想招就招、想用就用;重使用、轻管理,培训流于形式;乱穿乱戴,自定职责岗位
  与其他行政机关相比,公安机关工作负荷相对更重,加班加点是常事,还面临着牺牲、致残等职业危险。由于职业保障不到位、发展空间受限,留不住表现优异的警务辅助人员,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流失比例都在10%左右。如某省一派出所,去年1月至今年2月,有66名警务辅助人员辞职,其中工作不满一年的有31人,占到辞职人数的近一半,其中不少人辞职就是因为找到了收入较高的工作。一些特殊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流失情况更严重,如计算机系统维护等。
  另一方面,目前警务辅助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一些问题,想招就招、想用就用;重使用、轻管理,培训流于形式;乱穿乱戴,自定职责岗位……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公安队伍的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管理不到位,工作岗位又与公权力“触手可及”,这些因素都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的风险。
  近年来,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的新闻屡见报端。有吃拿卡要的,有滥用职权的,还有违法犯罪的。今年初,浙江温州一名辅警以80元至130元不等的价格非法为他人“代办车辆高速违法处理”,获刑4年。不久前,广东深圳一名辅警利用职业便利非法查询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被警方抓获。
  因此,应加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从招录辞退、教育培训、日常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制度。同时,应加强职业保障,理顺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体制,拓宽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依法使用、依法管理”已刻不容缓
  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的法律地位、厘清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职业保障,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尽快改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现状,已成为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在今年5月底召开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指出,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借助法治方式、依靠法律手段,在深入总结基层实践经验、借鉴国(境)外相关做法的基础上,立足我国国情和公安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制度设计,逐步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大胆实践探索:
  有条件的地方先动起来,各地探索制度建设、规范管理
  近年来,各地立足本地实际,大胆实践探索,在制度建设方面,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
  2012年初,浙江省宁波市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协辅警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政府牵头、公安主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体制。对警务辅助人员“统一职能设置、统一招聘渠道、统一教育培训、统一纪律奖惩、统一服装标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把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北京市公安局提出“文职人员、辅警与民警一致化管理”的要求,制定了36项管理制度,出台绩效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形成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体系。
  日,《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作为全国首个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办法的出台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市财政保障的警务辅助人员薪酬一下从2万多元增加到3万多元,而且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五险一金’全部到位,警务辅助人员立马成了热门职业。”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警辅管理处处长杨盘生介绍。
  两年来,苏州还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出台管理实施细则、层级晋升办法、问责规定,开发建设警务辅助人员绩效考核系统,在“依法管理、依法使用”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以层级晋升机制为例,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服务年限,岗位层级分为实习警辅、三级警辅、二级警辅、一级警辅,职位层级分为助理警辅长、警辅长。另外,对于表现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公安机关还推荐至当地政府工作,拓宽他们的发展通道。
  实践证明,“依法使用、依法管理”,才能使警务辅助人员队伍走上良性发展轨道。2013年,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共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万余起,协助破获治安案件1.5万余起,提供线索2.5万余条,制止违法犯罪1.4万余起,调处各类纠纷10万余起,为民排忧解难8万余件。
  制订管理制度: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位、用工方式、岗位设置、管理考核进行明确规范,“定员、定岗、定责”
  在各地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不少人士建议,应制订全国统一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
  总量控制方面,应整体规划,建立科学合理的警务辅助人员增长模式;经费保障方面,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应纳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标准。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份定位、用工方式、岗位设置、管理考核等应明确规范。概要地说,就是要“定员、定岗、定责”。
  应统一建立健全招录制度,除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经地方政府批准可以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以外,任何单位或警种、部门不得擅自招录。同时,对于辅警到文职人员的转岗、表现优异的警务辅助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等,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应制定相应政策,确保他们的职业发展空间。一位受访民警直言:“一些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很出色,为什么不能让他们进入民警队伍呢?”
  警务辅助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制发证件。但应统一为什么样的服装,存在不同意见。有受访者认为,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应与制式警服有明显区别;有受访者则认为越像越好。记者在调研中也发现,实践中也存在这样2种不同的做法。如某地的警务辅助人员服装,除了肩章领花,几乎与制式警服没有什么不同。去年5月正式实施的《徐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服装样式、标识应当明显区别于人民警察。”
  对于警务辅助人员应配备的基本装备,应作出相应限制。警务辅助人员,特别是经常参与治安防范、执勤巡逻等活动的,应配备基本装备,以保障其顺利履行职责。但同时,这也增加了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风险,特别是目前一些地方出现了警务辅助人员配备使用警械、武器的情况。因此,应对警务辅助人员配置和使用装备作出相应限制。
  加强管理,严格权限:
  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到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
  不少人士指出,对警务辅助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公安机关都要考虑到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没有这种风险意识,只用不管,就很容易出问题。如出现警务辅助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要倒查民警责任。如果违反规定使用警务辅助人员,或者因管理混乱、纪律松散发生问题的,要严格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
  同时,在涉及执法权的问题上,应在规范性文件中,对民警如何“带领”警务辅助人员执法、警务辅助人员如何“协助”民警执法,从方式、限定条件、程序上作出细化规定。同时,在严格限权的同时,可考虑赋予警务辅助人员必要的执法权限。
  【专家观点】
  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熊一新:
  严格意义上说,作为辅助力量,国际上警务辅助人员数量超过正式在编警察的情况很少。因此,警务辅助人员总量应有所控制。
  应确定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核心职能。核心职能包括: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优先保证警力资源投向核心职能,其他属边缘职能的,可借助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在公安机关内部,应尽快区分执法岗位和不涉及执法的行政、文秘、技术、信息、通讯等文职岗位,将在文职岗位的正式警察替换出来,充实一线执法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与公安机关密切相关,这一性质决定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应由公共财政承担,这是维护公共安全必须付出的社会成本。为此,应该按照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原则,建立完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具体的经费保障机制可参考公安经费保障机制现行的多级管理模式,按照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方式,逐级保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运行。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
  把警务辅助人员纳入正规的管理渠道,实行参照警察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其中既包含义务性约束,也包含权利性待遇。
  一方面,从法律上讲,警务辅助人员没有独立执法权,只能从事辅助性活动。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干警察的活,这种状况在现实中多少都存在,但这样做是要担法律风险的。一旦引起法律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相关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相关人员可能被问责。同时,警务辅助人员没有独立执法权,当然就不得使用警械、武器。
  另一方面,必须解决警务辅助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出路两大问题。打通警务辅助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使他们有事业上的希望,也使他们有所忌惮,这对于约束他们的行为无疑是有益的。
  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金怡: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独立执法资格,其发挥的作用仅为“有限度的辅助”。因此,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在公安机关委托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必须以公安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活动,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应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如果警务辅助人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损害发生,公安机关具有追偿权。
  我们很难逐一划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限。在将来的规范性文件中,针对职责权限问题,我建议并赞同对此采取概括式与列举式(包括肯定列举和否定列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定。总体上,凡是作为公民身份可实施的协助行为,如扭送嫌疑人、抢险救灾等,警务辅助人员当然可以单独实施。除此之外,再划分为警务辅助人员不可单独实施的执法行为,即“绝对保留执法”,如调查取证等侦查活动、行政处罚等,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可协助民警实施的执法行为,即“相对保留执法”,如协助交通管理、协助看管嫌疑人等。
  110接处警,如果仅是纠纷调解、求助类警情,在警力紧张有限且警情多发的现实压力下,可以考虑警务辅助人员单独处置。如果在处置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如求助类警情转化为治安纠纷等,或事态恶化,警务辅助人员应尽量控制局面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民警应立即出警。
  根据规定,警械、武器均为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务辅助人员无此装备权限。但是出于实践的考虑和需要,可以根据工作岗位配置必要的装备,如警叉、盾牌等。
(本文来源:中国警察网-人民公安报)
【环球时报】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樊鹏:打造让人民放心的辅警队伍
原题:打造让人民放心的辅警队伍
时间:日& & 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北京)& & 编辑:龚安仁
打造让人民放心的辅警队伍
▲樊鹏·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近期,广东3名辅警勒索失足女并强行发生性关系的事件引起社会关注。各地辅警人员违法乱纪、侵犯群众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规范、引导这支队伍,以法制化手段完善国家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有必要引起各方面重视。
  2004年,公安部准许各地探索辅警制度改革,到今年已过10年。要从观念上认识到,辅警产生于现实发展需要。当前中国的正规警力严重不足,人口和警力比大大落后于世界一般水平,辅警是正规管制结构与实际需求相矛盾的产物。如今,这支队伍发挥着巨大的社会效用,但是也出现一系列问题,有监管与立法工作滞后的深层原因。
  辅警虽已成为地方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全国辅警规模尚缺乏准确统计。据了解,官方摸底调查约120万,也有统计高达300万,是正式警力编制的2倍。据笔者了解,大部分省份的正式警察编制与辅警(包括文职)比重约为1:1至1:1.5,在一些东部省份比重有的超过1:2。
  目前各级决策者对辅警的性质认识很不统一,设置和分类尚缺乏系统性思考。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或规章对辅警进行规范或分类管理,更没有一个专设的辅警管理机构。在地方,辅警人员和机构的管理权极其分散,模式多种多样,大部分地区实行劳动派遣和购买服务,有些地区将全部文职转为事业编制,也有采取部分人员事业化管理与直接聘用相结合。最直观的表现是,虽然都是党和政府管理的队伍,但是从着装来看,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
  据笔者调研发现,目前多地出现的与公安部门有关的社会事件或警民纠纷事件中,过半与辅警执法相关。辅警数量巨大,其协助性执法与合法暴力行使之间的界限往往很难分辨,如果对这支队伍缺乏必要的规范,无疑会产生不小的危害。与此同时,针对这支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也非常滞后。
  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国家或地区通过授权让社会力量承担治安职能的做法十分普遍。英国用近20年建立了十分规范的社区辅警制度。英国的文职警察和公民志愿警察闻名欧洲,原因是小到着装、准入、大到执法与人事训练,都有全国统一的规范。香港辅警人员则属于有固定工作的志愿者,但录用十分严格,有统一的辅警考试制度。香港辅警从人事选拔到职业规范有专设机构管理,归辅警总警司负责,甚至建立了12等职级,解决了辅警人员的激励保障问题。仅凭着装,很难识别香港正式警察与辅警的区别。
  经过十年探索,我国各地积累了管理辅警的丰富经验。不妨适时启动全国统一的辅警制度统筹改革和立法工作。可成立由公安部牵头,财政、编制、社会保障和统计等各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从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高度统筹推进。启动全国性辅警人员的摸底和统计,包括队伍的数量、结构、素质等各方面综合调研。在国家层面明确辅警性质,将文职和一般辅助警察分开研究其建制和立法,围绕着装、监管、工作模式和保障机制等方面,统一推进。这样才能打造一支值得国家信赖、让人民放心的辅助执法队伍。
(本文来源:人民网-环球时报)
大江网:辅警救人殉职是对误读临时工的以正视听
时间:日& & 来源:大江网-大江时评(江西)
辅警救人殉职是对误读临时工的以正视听
  11月11日,对于“90后”辅警罗远海和邓小君的家人来说,是人生中最难忘怀的日子。这一天,罗远海和邓小君的生命定格在了24岁和23岁。当日,因村民自行拆迁房屋时,其房屋即将倒向隔壁房屋,而隔壁房屋一老人还在屋内,出警的罗远海和邓小君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去救人,就这样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辅警救人殉职的新闻已经热了好几天了。可以说,网上的声音一直是杂乱的。有人说,年轻的生命换回了年老的生命真的值得吗?有人说,辅警救人的时候,不是辅警的人哪里去了?也有人说,为啥现在还有这么多临时工?对于这些杂乱的声音,笔者只想说这样一句话:请别用阳春白雪来衡量人性,请别用无边想象来衡量价值。
  其一,生命不分贵贱。年轻的生命营救年老的生命,绝对不能用值与不值来衡量。比如说,一位科学家也会营救一位落水的文盲;比如说,一位富豪也会营救火中的穷人。你能说科学家可以造福社会不该救文盲吗?你能说富豪可以创造更多财富不该救穷人吗?难道,当一个人落水的时候,我们只能站在岸边,观察这个人是不是值得去救?救了他,他能给社会创造什么价值?营救生命源于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真情,而无其他。
  其二,营救不分身份。有人说辅警去救人了,而不是辅警的人在干吗?这有点想当然了。社会有分工,警方也有分工,辅警和警察都在出警。有的到了这个现场,有的到了那个现场。有的去救人了,有的去办案里。辅警和警察都在忙碌着,各人做着各人的事情。辅警在这里营救老人,警察或许正在其他地方救着孩子。是不是营救老人,这只是公安出警的概率问题。
  其三,工作没有临时。我们是反对机构臃肿,但是,对于有些工作来说,还真的离不开临时工。就拿警方来说,这个行业就需要一些临时工来补充。有正式编制的人毕竟是有限制的。而如果没有临时工,街头就会是杂乱的,没有临时工治安就会是杂乱的。再说了,工作不应该分出临时不临时,要看是否需要。对于有些行业来说,有编制的人还无事可做,当然就要精兵简政,而对于有些工作面广量大的行业来说,真的还离不开临时工的助力。
  辅警救人殉职的事件,还有一个更大的亮点。那就是临时工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社会的误解。不是临时工是个“坏人群体”,而是人这个群体中本来就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临时工也可以是道德的典范,是社会的导向,也可以是去奉献力量,也可以去造福社会。而以往的时候,一说到临时工,我们就讽刺加挖苦,好像临时工就是一个“坏人的代表”。当这两位辅警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危险境地的时候,他们用高大的形象回应了社会:我是临时工,可是我也是一个可以骄傲和自豪的临时工。
  辅警救人殉职是对“误读临时工”的“以正视听”。对于辅警救人请少些不怀好意的解读,我们更应该去放大这个社会的正能量。
(本文来源:大江网-大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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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南康2名90后辅警因公牺牲 市民悼念英雄
时间:日& & 来源:中国江西网-赣州频道
  中国江西网赣州频道(记者 王盛泉)消息: 11月13日下午,记者从赣州市南康区委宣传部了解到,两名辅警邓小君、罗远海勇救村民因公牺牲的英勇壮举感动了广大干部群众。江西省省委书记强卫,省委常委、赣州市委书记史文清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对他们的壮举予以高度评价。
  据了解,11月11日16时46分,正在事发点附近巡逻的民警李雅龙和辅警邓小君、罗远海、陈兴华,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赶往东门村下坝组李坊辉等村民拆除旧房现场。赶到现场后,发现情况万分危急,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投入抢险,在抢救村民钟麟岐时,房屋突然倒塌。邓小君、罗远海两位辅警因公牺牲,陈兴华英勇负伤。
  据悉,下坝组村民李坊辉、李坊灵等四户人家签订了联拆联建协议。事发当日,李坊辉等自行聘请施工队拆除自家旧房。在施工中因操作不当发生危情,倾向相邻年届八旬的钟麟岐、付芳莲夫妇住房。李坊辉上门劝离,钟麟岐夫妇自认为四户人家联拆联建协议已写明各自拆除旧房时不得危及邻居,因此不愿离开。目前,事故的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赣州市、南康区两级投入公安、武警、消防、医务人员等300余人,并运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先进手段全力展开搜救。经紧急搜救,到当晚21时40分左右3人被全部救出,其中1人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逝世。邓小君、罗远海两名辅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11月12日凌晨不幸离开人世。事发当晚,南康区就成立了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家属安抚、信访维稳等多个工作组,积极有序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记者了解到,邓小君、罗远海都是“90后”,分别是吉安市新干县和南康区麻双乡人。其中,罗远海在大学时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经有见义勇为行为。连日来,赣州市、南康区领导先后看望慰问了邓小君、罗远海的家属和负伤辅警陈兴华。
  “小君、远海、兴华,你们是好样的,你们是我们青年的骄傲!”、“人民的好儿子,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真是党培养出来的好辅警”……南康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他们的英勇壮举纷纷点赞,并通过摆放鲜花、点燃蜡烛、网络祭奠等方式向邓小君、罗远海表示深切哀悼,愿他们一路走好。
(本文来源:中国江西网-赣州频道)
香港警察制度简介:香港警员分三种编制类别即纪律人员(警察)、文职人员、辅助警察
香港警察制度简介:
& && &香港警队的人员分为3种编制类别:纪律人员(警察)、文职人员、辅助警察。
& && &文职人员不着警察制服、不宣誓、不享有警察权力,为警队提供三方面的支持服务:行动、专业和行政及后勤,以配合警队的日常运作。
& && &辅助警察由社会志愿人士组成,是一支以兼职的形式协助正式警察执行警务的准警察部队,根据《香港辅助警察条例》等组建并进行管理;辅助警察与正式警察一样,需要宣誓,评授警衔,着警察制服(但肩章上多一个“A”字,以与正式警察区别);行使正式警察的相应权力;招募条件和程序与正式警察基本相同并接受严格、全面的警务训练。
& && &香港设有辅警总部,由一名辅警总监掌管,内设通讯、交通、学警、乐队四个部门,其职责是负责辅警的日常行政工作、辅警招聘、训练及职级晋升等。总部下辖五个辅警总区,分别由一名辅警总警司掌管,分为行政、行动两大部分。辅警总区又下辖若干警区。
& && &辅警的警衔职级分四级十一等(纪律人员的警衔职级分四级十五等)。在警务工作中,辅警与正式警察一起执勤时,当职级相同时,辅警服从正式警察的指挥;当职级不同时,低职级的正式警察服从高职级的辅警指挥。
& && &香港辅警与正式警察相比较,无论从其从事警务活动拥有的警察权,还是从其着装、警衔、训练与管理等诸方面与正式警察几无差别,辅警与正式警察主要区别是:辅警是兼职志愿者;正式警察是全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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