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魔兽世界台服代理》最早是由哪个游戏运营商代理的

《魔兽世界》网络游戏推广营销方案[1]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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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世界》网络游戏推广营销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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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在《魔兽世界》国服代理权易主之后
写在《魔兽世界》国服代理权易主之后Yesky 20:25分享到:
  作者: 张帆 来源: 大众软件
  本文刊载于《大众软件》6月上,本站已获该杂志社授权转载,其它媒体如需转载请与该杂志社联系。
  “这个王国即将覆灭,在灰烬之上将会诞生新的秩序――整个世界的根基将为之动荡。”
  ――死亡 阿尔萨斯?米奈希尔
  在《魔兽争霸Ⅲ》人族战役的结局中,被魔剑霜之哀伤吞噬灵魂、犯下弑父罪行的王子阿尔萨斯伴随着洛丹伦王国的警钟声,以冰冷的语调宣告了自己王国的毁灭。辉煌的王城瞬间被亡灵大军夷为废墟,荼毒生灵的混乱之治自此拉开序幕……而在游戏之外,定居艾泽拉斯世界的数量超过百万的《》国服用户也面临着一场规模空前的动荡:在各种以“据知情人士(或业内人士)透露”为开头的传言弥漫在业界长达近一个月时间后,终于在日上线,美国暴雪娱乐公司与网易公司共同宣布在中国大陆地区《魔兽世界》现有运营权协议到期后,独家运营权将被授予网易旗下关联公司,为期三年。尘埃至此落定,而对玩家而言,真正的混乱才刚刚开始。
  1、《魔兽世界》代理权易主的“真”与“伪”
  “我总是站在胜利者这一边。”
  ――恐惧魔王 瓦里玛萨斯
  “九城和暴雪‘分家’的原因是九城单方面拖延WLK审批进度,试图以此为价码在和暴雪的谈判中施压,暴雪对此不满已久。”
  “九城早有放弃代理权之意,甚至根本就没有把资料片提交送审,但依然是新照开不误,只考虑榨取目前版本最后的价值。”
  “暴雪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玩家的游戏质量,主动抛弃了九城,选择了网易。”
  ――“据知情人士透露”、“据业内人士分析”
  区分“传言”和“谣言”的界限比纸还薄,在大多数情况下,两个词仅在被使用时所附加的感情色彩上有所区别,人们往往习惯于把自己所抵触和不情愿接受的传言称为谣言,或是习惯于把自己乐意接受和认可的谣言称为传言。在这样的思维惯性的作用下,一段出处得不到考证、真伪得不到证明的话,经常会被不同的人以在一字之差中附加的感情色彩做出有关正误的判断。但同样的内容,对传播者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传播者从来不在乎自己所传播的信息的出处、真伪、正误,因为他们并不需要信息本身,他们只需要通过传播这些信息达到自己的目的,对厂商而言,可通过这些信息巧妙影响到股市反应敏感的数据,对作为信息中介的媒体来说,则可轻松吸引到大量的人气和点击……然而,在以铺天盖地之势喷涌出的信息中,有哪些真正经得起推敲呢?除了”代理权易主”的事实之外,夹杂在诸多信息中的究竟是别有用心的“私货”还是板上钉钉的现实呢?
  《魔兽世界》国服代理权易主事件确实引起或暴露了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或是被厂商不需兑现的廉价承诺所掩盖,或是被某些网媒为吸引点击而编造传播的谎言所转移。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我们对被卷入此事件中的各方进行了采访。我们并不能预知未来,但在本文接下来的部分中,您将看到我们尽一己之力所挖掘到的某些真相。
  2、“魔兽”的版权归属
  没有人能盗取造物者的秘密。
  ――艾隆纳亚
  诸多传言中最离谱的消息莫过于“九城将利用《》游戏引擎加工一款‘自己的’游戏,并导入玩家在《魔兽世界》中的全部存档数据”,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技术层面来讲,这种事情都是不可能发生的:暴雪在与九城签署的代理权协议中授予九城的只有游戏的代理权,而游戏的版权则完全归暴雪所有。
  这不禁使人联想到2003年时盛大网络的《新》事件。当时盛大与Actoz解约在即,立刻宣布可以将玩家在《传奇》中的存档数据完全平行转移至“自己开发的新游戏”――《新传奇》中,因此被怀疑未经授权使用《传奇》游戏引擎进行游戏开发。但在暴雪的对游戏版权的保护与对运营商的严格控制下,《魔兽世界》的代理权易主绝对不会导致这种问题。
  一款游戏的版权问题并不仅仅是“运营商是否有权拥有游戏引擎使用、开发权”这么简单,举例来说:九城出版《魔兽世界》客户端光盘的行为就与“版权”密切相关。版权即是著作权,同时包括著作人身权(注1)和著作财产权(注2)。九城之所以能够发行《魔兽世界》客户端光盘,是因为得到了拥有《魔兽世界》著作权的暴雪公司一次性授予的发行权,并且同时获得了网络游戏的出版资格(但是这些权力中并不包括游戏的改编权)。
  目前国内只有13家规模较大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拥有网络游戏出版资格,规模较小的一些运营商只能通过与拥有电子出版物出版资格的出版社进行合作,如果代理的是外版游戏,还要由后者向新闻出版总署电子音像与网络出版司提出出版申请,在审查通过并获得版号后再由出版社出版。
  在这种情况下,授权和出版过程会面临更多的问题――例如著作权所有者是把发行权授予了运营公司还是出版社;所授予的权利在著作权所有者与运营公司的代理权协议到期后是否有效;出版社是否能不通过运营公司许可直接根据著作权所有者的授权进行出版等。可以这么说,如果九城没有拥有网络游戏出版资格,如果《魔兽世界》的著作权所有者暴雪没有严格控制、谨慎授予相关的权利,那么网络游戏代理权易主的问题将会更加复杂。
  注1: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注2: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作品的使用并获得财产利益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等十余项法律明文规定并保护的权利
  3、审批迷雾与暴雪“变心”
  “保留你的愤懑,压抑你的怒火吧!很快,你们就只能体会到挫折感了。”
  ――大领主莫格莱尼
  从暴雪正式推出《》的第一部资料片《燃烧的远征》(TBC)到中国大陆地区正式更新完毕,国服玩家足足比其他地区的玩家多等了长达8个月时间,而第二部资料片《巫妖王之怒》(WLK)也已经让国服的玩家们多等了半年,并且上线日期至今仍然遥遥无望。对于极其依赖资料片更新内容作为延续寿命、增加可玩性的网络游戏,眼巴巴在相关网站与报刊中看着其他地区玩家如何享受全新的游戏,而自己只能守着落后的版本,日复一日、月复一月继续重复已经重复了无数个日月的过程足以动摇任何玩家的耐心。
  在这种情况下,传言自然有了它传播的土壤。就连一条注明“出处:转载自互联网”的传言也曾以《新闻出版总署:WLK预计于今年8月开启》为标题堂皇地登上过某网站的首页。正如在文章前言中所提到的那样:这些信息的传播者只坐享传播的结果,真伪则对其无关紧要。继承了TBC正式更新之前几乎每周都有人放出消息说“下周二(停机维护)后新资料片上线”的传统,玩家们保持每周坚持关注的精神在WLK正式更新之前成为了部分网媒为博取玩家点击的法宝。审批进度的缓慢究竟是由何种原因所导致的呢?传言中“九城单方面拖延审批进度”的说法是否成立呢?
  而事实是,我们所了解到的情况与传言几乎完全相反:九城的送审态度非常积极,在资料片汉化工作尚未全部完成(WLK中的一些NPC及Boss,如大领主提里奥?弗丁和巫妖王的汉化皆未完成)的情况下就提交了审批申请,同时积极配合审读过程,为审读专家提供了具有GM或类似无敌功能的账号以接触到游戏的全部内容。与九城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暴雪方面却一直在拖延修改进度(在暴雪与九城的约定中,游戏中的图象等部分内容九城是无权自己修改的),针对在游戏中“肢解尸体”“取出大脑”等任务描述进行修改的意见,暴雪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内始终没有做出任何改动。
  比起上一部资料片TBC时期暴雪对九城反馈意见的“积极配合”,这一次其表现出的态度简直有天壤之别――现在看来,这无疑就是暴雪”变心”的预兆。“暴雪如此对待九城的原因并不是‘有能开出更高价码的对手参与到代理权的竞争之中’。对于暴雪这样规模的企业来说,‘一笔钱’就如同‘五斗米’,已经不值得其为之折腰了。”178的CEO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暴雪如此表现的原因有二:一是暴雪早已不是一个开发游戏的小作坊,公司目前的庞大结构决定了修改意见从中国传达至美国、由决策层作出判断到最终反馈给开发部门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而且会打乱公司原本的开发计划,这种情况下当然一切修改工作都要为开发计划让步;二是暴雪认为自己的作品足够优秀,没有必要为迁就代理商的意见而做出修改。九城将修改工作的负担和压力完全转移给暴雪的对策显然引起暴雪高层的不满,暴雪为实现自己的‘全球战略计划’,转而物色一个‘更可靠’的合作伙伴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暴雪在TBC的审读过程中对九城给予了积极主动的支持态度。TBC中广为人知的“骷髅变僵尸,骨头上长肉”这一修改实际和和玩家们普遍的想象不同――这不是游戏审读专家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而是九城方面主动提出要求进行的修改,这也体现出九城当时决心为了做好这款游戏的运营工作积极配合审读的姿态。
  而在TBC的修改中,暴雪对九城主动提出的修改意见都给予了积极配合。可是到了WLK的审批时,即使审批专家一审、二审两次提出的修改意见,暴雪公司也无故拖延,迟迟不改――从这种态度上的变化上,我们不难明白,暴雪已经对九城“变心”。此时,暴雪与九城的代理协议即将到期,以及新的“潜在合作伙伴”介入代理权谈判中的情况显然让暴雪的“变心”有了更为充足的理由。
  但是,在《魔兽世界》国服代理权易主消息爆出之后,这些情况不但没变乐观,反而更加复杂了:文化部在日发出的“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报工作的公告“中指出,”企业决定终止进口网络游戏产品经营的,文化部撤销其进口批准文号;变更运营企业的,原进口批准文号自动撤销,由新的运营企业重新向文化部报审。”
  这引出了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按严格的审批程序,网易只能在九城与暴雪的代理协议结束,正式获得代理权后才能进行报审,第二则是“重新报审”是允许单独就第二部资料片WLK进行报审,还是需要按顺序从最初的版本开始报审这一问题仍悬而未决。
  最后,也是玩家最关心的问题:代理权易主会造成交接期间服务器发生中断么?中断会持续多久?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在网易正式获得批准文号之前,最多只允许进行活跃用户数量不超过两万的技术测试。而对于《魔兽世界》这款已经在国内运营了五年的游戏而言,当然没有进行技术测试的必要。但是按照以往的惯例,其他网络游戏代理权易主的过程中从有过长时间的服务中断现象发生。
  最后,毕竟九城已经打下了”已获得审读专家相关反馈意见”的基础,加上暴雪方面已没有了”变心”的嫌疑和因”不予配合”造成拖延的顾虑,WLK通过审批的速度一定会比之前更快。
  4、法律角度看“挖角”
  “我们才是真正的部落!唯一的部落!”
  ――碎手氏族酋长 卡加斯?刃拳
  “这家国内游戏公司通过我们的合作伙伴向我们提出了”转移”要求,包括把我们投入7300万美元购买的等硬件设备以2200万美元转给他们,而九城所有运营《》的人员,尤其是客服人员,以100万美元”转”给这家公司……对于这样的条件,我们没有接受,我们也无法接受。”
  ――一封落款为”第九城市总裁 陈晓薇”的”员工内部邮件”
  “优先考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熟悉《魔兽世界》,愿扎根游戏行业者”
  ――网易游戏上海客服中心招聘信息
  游戏行业是人力资源流动相对频繁的行业,而对于厂商而言,最忌讳的就是人力资源的流失:每个员工的离职并不仅仅意味着劳动力资源的削减,同时还很有可能意味着商业机密的泄露。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知己知彼”可以算是每个参与到竞争中的公司的追求,更不要说行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和从业多年的技术、客服人员等人力资源是多么的炙手可热,而一举两得:既能聘到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员工,同时又能得到竞争对密的方法就是以更优厚的待遇聘请竞争对手的员工――也就是俗称的”挖角”。
  行业内部为了限制这一竞争策略,通常会与本企业的员工约定”竞业禁止条款”,通过”如果违反竞业禁止限制,则需要向原工作单位缴付一笔数目不菲的违约金”的惩罚措施来限制员工被竞争对手”挖”走。但事实上在日趋激烈的同业竞争中,这种”挖角”现象已经相当常见了。但是常见未必意味着不存在任何问题。竞业禁止协议本身是否合法?在何种情况下具有法律效应?同行企业通过挖角等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是否合法?
  就人才争夺中的一系列法律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华沛德律师事务所的符卫华律师。符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谓的竞业禁止条款的本质就是在支付一定补偿的情况下限制劳动者的就业选择权。但同时要说明:竞业禁止协议的生效是有条件的,如果公司方面不履行支付补偿(新《劳动合同法》里明确约定须在员工离职之后,并按月支付)的义务,员工将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这种情况仅限于约定的竞业禁止责任,如果是属于法定的,对于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协议相对而言就会比较特殊,但同时也受到《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的约束: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此外,普通员工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最直接的责任就是违反该协议的违约责任,可能是退回已经支付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行业内不同公司之间相互挖角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是因为这种行为不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也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如果员工的行为涉及到了侵犯原公司的商业秘密,违反了保密协议的规定,原单位可以依保密协议提出侵权之诉,这时候新公司如果存在故意的情况可能成为共同被告,承担因侵权产生的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远比依竞业禁止协议提起违约之诉要复杂,主要是因为原单位承担者劳动者有侵权行为、新单位有侵权故意以及给自己造成损失的举证责任。尤其是关于的损失证据比较难搜集,但恰恰是侵权之诉的核心。
  就游戏行业的具体情况而言,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现状:企业间相互挖角就如同足球俱乐部间相互挖球员一样常见,区别仅在于没有专业媒体跟踪报导罢了。球员转会时由加盟的新球队部支付给老球队的”转会费”就如同已经成为了游戏行业不言而喻的规则:重要的人员被“挖角”时通常不需要用自己的存款支付那笔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罚金”。
  尽管网易尚未公开承认要求九城转让原有的“魔兽”技术及客服人员,但任何人都能想见在不久之后将可能发生的“九城员工跳槽”的情况,即使他们不去网易上班,也有一定可能会面临失业的危险。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客服人员来说,竞业禁止对他们来说毫无意义,在这场大企业的博弈中,他们的权益又有多少人会关注呢?
  5、潜藏的技术隐患
  “这场游戏已经让我觉得无聊啦。”
  ――巫妖 克尔苏加德
  《》的玩家,享有法律所保障的权益,但除这些权益外一无所有的消费者,身为陷入局中的局外人,只得到了诸多忐忑和种种未知:传言不是预言,承诺不是协议,商业更多是资本与商品的交易,而不仅仅是人与人的交际。
  游戏的玩家――虚拟世界中的英雄们,在现实的处境中却对这一切无能为力、无可奈何。他们可能不会去关心游戏的版权、不会去关心公司间的商战,但他们不可能不为与自己的游戏账号和与之相对应的游戏数据而担忧――在更换代理商之后,原本归属于九城通行证的账号、密码以及与账号密码相关的,防沉迷验证所需要的身份证号码等数据是否会与网易现有的数据库合并?合并后账号重名等问题如何处理?如果与账号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和注册邮箱地址等数据都没能转移到网易的数据库中,玩家该如何”认领”自己的账号和与账号对应数据?”认领”后又如何证明自己对该账号的所有权?如果九城所提供的”密保卡”服务因代理权转移而中断,那么在盗号行为猖獗的国服,不少玩家的账号将几乎处于无防备状态,玩家是否会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记者就这些问题对网易市场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但都被对方以”现在还没到具体透露这些处理方式的细节的时候”为由拒绝公布相关处理方式,尽管如此,对方还是强调”网易一定会尽最大努力降低玩家的损失”――尽管这同时也意味着”就算网易尽最大努力,玩家还是难免会有所损失”,但我们仍然希望这不是一句无需兑现的廉价承诺。
  另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是:有消息表明,网易因缺乏运营国外游戏,尤其是《魔兽世界》这种大型网络游戏的经验,在人力资源和硬件资源都未筹备到位的情况下,难以做到一次性完成上百台的调试、安装和开启工程(继承全部数据同时意味着需要导入之前的全部分区数据,也就是说网易必须在短时间内开启九城在运营《魔兽世界》的5年间开启过的全部服务器)。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玩家账号与其他数据的归属问题仍然扑朔迷离。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根据178.CEO对此事进行的分析了解到:九城董事长朱骏曾公开表示”在与暴雪达成的代理权协议到期之后,按照协议的规定,九城还能再拿到一笔钱。”而这笔数目未定的”分手费”则成为了谈判的关键之一。以九城在失去代理权后先是摆出”受侵害”的被动姿态,之后又为这笔”分手费”表现得咄咄逼人,其态度显然是不会对此善罢甘休,而《魔兽世界》玩家数据转移工作(包括反沉迷系统所需要的与账号相对应的身份证号码数据、用户注册九城通行证所使用的邮箱地址)、账号剩余卡时转移等会对玩家产生直接影响的项目全部与此相关。
  6、从技术问题到合同问题
  “啊,英雄们,你们都会坚持不懈的,是不是?”
  ――黑石之王 维克多?奈法里奥斯
  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那么数据转移的技术问题的关键就成为了九城与网易的谈判进展是否顺利的问题。据悉,因九城与暴雪所签订的代理权协议规定”暴雪娱乐拥有《》的所有内容,或对其有排他性的许可权”,而且每周二停机维护时九城有义务向暴雪提交数据进行备份,所以玩家在游戏中的数据不会有所损失,但九城未必会把顺利进行游戏所需要的其他数据痛痛快快地交给从自己手中”夺”走代理权的网易――毕竟,在商业谈判中,双方都需要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对网易而言,利益意味着尽可能减少谈判成本,以及争取通过暴雪的手腕无偿得到玩家的全部数据;而九城的利益则在于开出足够高的价码并以此尽可能地挽回损失。
  九城和网易都迟迟不肯公布对玩家已充值、未消耗卡时的补偿措施这一现实,也在说明双方正在为此展开谈判――就目前的情况看来,九城无疑是试图把卡时数据转让给网易(甚至在“五一”期间――距代理权协议结束进入一个月倒计时的时候举行了“有奖充值实卡”专题活动),但不承担将用户购买点卡的钱转账给网易的责任。而网易如果情愿“痛快地为九城买单”,则早就会公布相关信息。毫无疑问,玩家账户剩余卡时处理问题悬而未决的局面还将伴随着已宣告敌对,而不仅仅是竞争关系的九城与网易的艰难谈判而持续。
  在临近截稿日的5月12日,距代理权正式易主之日不到一个月的敏感时期,《魔兽世界》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和中文版使用条款协议(TOU)毫无预兆地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新版本协议最大的改动并不是在网络上引起广泛讨论的TOU中的第7条内容”第九城市拥有中止、终止和/或删除用户账号的绝对权利。”――之前版本的EULA中12(K)的内容就是”第九城市全权保留修改或删除包括但不仅限于游戏数据和其他累计、储存或上传于《魔兽世界》中的任何信息的权利。”如果要深究新协议中对该条款的改动,其作用反而是进一步削弱了九城的权利――从”全权保留修改或删除包括但不限于……储存或上传于《魔兽世界》中的任何信息的权利,被精确限制在”只拥有中止、终止和/或删除账号的绝对权力(同时意味着不再拥有修改和删除账号以外的任何数据的权利)”。
  而新版EULA的3(A)对所有权进行的规定被修改为:暴雪娱乐拥有或有权许可魔兽世界及其复制品的一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以及您所提供给第九城市和/或暴雪娱乐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所有有关信息……暴雪娱乐保留所有权利。第九城市拥有魔兽世界在区域内的独家代理运营权……这些更改的内容完全可以以阅读潜台词的方式进行理解:首先,进一步明确了之前版本的EULA中第7条所规定的”暴雪娱乐拥有《魔兽世界》的所有内容,或对其有排他性的许可权。”强调了”所有权利皆属于暴雪,而九城只拥有”在区域内的独家代理运营权”。力度最强的则是进一步把暴雪所有权的范围扩大到”包括用户提供给第九城市和/或暴雪娱乐的个人信息和其他所有相关信息”――换句话讲,在该协议生效之后,九城不得不把玩家通过防沉迷验证所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及用户注册九城通行证所使用的邮箱等数据也提交给暴雪――也就相当于送给网易。但这些数据正是九城在与网易进行谈判时拥有的价格最为昂贵的筹码。
  不出所料,在长时间”原因不详”的服务器异常与停机之后,九城在5月13日于官方论坛以”关于《魔兽世界》第3.0.5.9869号补丁的紧急公告”为题发表了声明,声称”其对相关协议的修改亦非第九城市所为,我们之前对此完全不知情。”并且强调”第九城市和用户分别是用户协议的双方。未经合同签约方同意由第三方进行的对合同条款的修改对合同双方并无效力。”解读这一声明同样要”换句话讲”――九城不承认暴雪修改后的EULA和TOU的效力。
  之后九城强行将协议内容修改回局势由此变得更加复杂:原本高高在上的暴雪也将被卷入九城和网易陷入僵局的谈判之中。本刊在此不能对三方谈判发展趋势及是否会诉诸法律解决做出预测,至多只能就发展至杂志截稿日的局势做出总结:三方陷入了一场胜利条件各不相同的混战之中,对九城而言,谈判的胜利条件是得到”一笔自己无法拒绝的钱”,对网易而言,则是”利用暴雪的力量实现‘空手套白狼’”,而暴雪的胜利意味着最大限度地确保未来的合作伙伴网易的利益与双赢的局面――等等,在一片热火朝天、沸沸扬扬的商战局面中,是不是少了些什么?《魔兽世界》的国服玩家――消费者的地位何在?
  注:5月12日暴雪单方面修改EULA之前的EULA文件为“WoW EULA ChinesePRC_”,修改之后的EULA为“WoW_EULA_zhCN_”。5月13日的服务器全面停机后,EULA又被九城单方面修改回了之前的版本。
  7、乱局中的玩家权益维护
  “等我们玩够了再说。”
  ――女公爵布劳缪克丝
  “你想给银月城捐献布料吗?你只是想要这只陆行鸟吧,不是吗?”
  ――银月城部落布匹军需官 索瑞姆?轻歌
  “消费者是上帝”。没人会对这个朗朗上口、听上去充满力度的句子感到陌生,但这句话在抒情与煽情之外还表达了什么呢?在剥离掉感情色彩之后,它们与经常出现在以黑帮为主题的电影中那句恶狠狠、冷冰冰的“放尊重点”有区别么?而衡量“尊重”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对大多数《》的玩家而言,与长期投入在游戏中的精力与感情相比,为换取4000分钟游戏时间而消费的30元人民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网络游戏运营中,运营商如何才算做到、做足对玩家这些投入的“尊重”呢?倘若存在如同酒店评星级一般权威的标准:一个现成的、细致的、达成共识的尺度,一切都会好办得多,但人们并不拥有,也无从制订这一标准。
  现实中,玩家总是渴望得到“尊重”的上限待遇:一帆风顺,万事如意,而运营商出于成本方面的考虑,往往只能守住“尊重”的下限原则:不违法,不违约。玩家认为自己的权利很多,而运营商认为自己的义务很少,正是因为这一反差使得运营商的无愧与玩家的不满所形成的强烈对比成为网络游戏运营中再常见不过的一景。然而,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之外,商人有必要履行“高尚的义务”么?对只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商人而言,玩家的地位又如何呢?
  “我是这里的主人,你们这些凡人对我来说一无是处……”
  ――黑石之王 奈法利安
  本刊曾在2006年第9期的专题企划《霸王条款下的游戏人生》一文中提出:玩家在进行网络游戏前接受的“用户许可协议”存在诸多严重不合理之处,其中最为严重的就是运营商能够同时扮演合同的制定者和仲裁者双重角色的问题。时至今日已过去了近3年时间,这一现象的合理化和规范化趋势还是未见端倪,玩家们仍然必须接受厂商的要求(无论这些要求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才能进行游戏。在此之外,针对《魔兽世界》国服代理权易主一事,必须特别指出的是,以“维护厂商利益”为出发点而制定的“用户许可协议”所维护的绝不仅仅是运营商利益,像暴雪这样成熟的商业巨头显然更懂得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权利、限制玩家和运营商的权利,以此减少自己――游戏的开发者所需承担的义务,而承担义务对商人而言往往只意味着承受“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显然不会有任何玩家会因认识到自己的尴尬处境而感到欣然――这已不是“是否得到尊重”,而是“是否受到侵害”的问题了:当漫长的谈判过程结束后,悬在商人们心头的巨石迟早会沉重地砸在玩家们的头上,无论“生意”导致企业的账户和资金发生了多么剧烈的变动,为高高在上的商家买单的只会是玩家。
  在代理权易主后,玩家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是:格式合同肯定发生了改变,这意味着玩家至少需要面对三个新的协议:首先是在网易注册或激活账户时,需要与网易达成用户协议;然后是在安装客户端前需要与网易达成《魔兽世界》中文版使用条款协议,最后是进入游戏前必须与网易达成《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与《魔兽世界》相关的协议内容当然不会是由运营商单独制定的,与《魔兽世界》其他地区的EULA和TOU内容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其内容的大致框架和具体规定是一致的,这就意味着新协议的内容不会与之前的有太大出入,所有变化都不会比运营商名字的变化更大。
  但是,记者根据对高校《魔兽世界》玩家所进行的采访发现,目前国服玩家的态度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部分玩家表示“伤透了心,对自己的权益被其他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的现实感到非常无奈,对鹬蚌相争的运营商和坐收渔利的暴雪感到非常失望,进而对《魔兽世界》失去了兴趣”,而另一部分则表示“影响不大,反正角色数据不会有损失,而游戏还是会继续玩下去”。对于这部分“心灰意冷,不想再玩”的玩家而言,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他们当然有权利拒绝接受新协议,并且提出终止协议,但是终止协议又意味着什么呢?在提出终止协议后,玩家能够要求运营商对账号剩余卡时进行赔偿么?
  对商家而言,利益有成百上千种分配方式,而对玩家而言,只会有两种结局:剩余卡时保留在账户中或不保留在账户中。进一步的问题则是:如果玩家账户的剩余卡时数据没有转移到网易处,玩家有权利要求九城进行赔偿么?
  截止到截稿日期时九城承认其效力的“WoW EULA ChinesePRC_”中的相关规定包括:
  6:在任何情况下第九城市都没有义务提供金钱补偿。
  11:您同意并承认,您无获得在本协议终止前代表账号预付的任何金额的任何退款之权利。
  12(G):在任何情况下,第九城市和暴雪娱乐对您都不承担任何惩戒性的、后果性的损失。
  由此可得出的结果是:无论玩家是否提出终止协议或是协议是否终止,无论玩家是否因协议终止而“获得代表账号预付的任何金额的任何退款之权利”,九城都会因第6条和第12条内容不提供金钱补偿、不承担任何损失。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存在几乎无异于但丁在《神曲》中所写的“冥界之门”,上面清清楚楚地雕刻着“进入此门者,当放弃一切希望”……但法律仍站在玩家――消费者这边。
  北京华沛德律师事务所的符卫华律师在针对这一问题接受采访时表示:合同在法律上是一种“约定”,玩家单方希望解除这一约定,首先要看合同内有无此约定的内容及有无法律界定的重大违约行为。而以《》的服务商易手事件来看,用户拒绝更换服务商,想进行退款,首先就得有相关的依据。比如说他的装备丢失、或者给他已经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如果没有任何理由的拒绝服务很难在法律上进行“主张”。如果真要是主张也可按照纠纷争议的一般程序进行,即:协商(和游戏运营商),如果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即起诉。
  但另一方面,九城与玩家签定的协议中,也提到了“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九城停止《魔兽世界》的服务,预付款及相关利息应退还给玩家。即便玩家所预购的游戏点数可以转入运营商所运营的其他游戏,玩家是否也有理由要求赔偿呢?
  此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根据这一规定,《魔兽世界》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诸多条款又是否是有效的呢?
  符卫华律师对此表示,因我国法律尚未对“虚拟财产”的性质做出明确定义,相关法律所能起到的直接保护作用只有促使运营商对消费者账户上未消耗卡时做出补偿。就过往的情况看来,运营商做出的补偿手段大多是将卡时转移到运营的其他游戏中或是提供一段免费游戏时间,并且没有玩家因对该补偿手段感到不满而进行上诉的情况发生。
  她在采访的最后提醒玩家:“我觉得这个时候,在一切情况不太明了的情况下,玩家可以采取避免一次充太多的值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这样也许能使维权的成本最低。”
  8、冰封王座
  ――暴雪、网易、《》与九城的命运
  五年前,当九城与暴雪签下代理权协议的时候,国内的游戏业正处在一片混乱之中。五年的时间改变了什么?新的混乱局势之中仍然没有丝毫秩序可言……而三年后,这一切会发生改变吗?
  “现在,我们合二为一!”
  ――巫妖王 阿尔萨斯
  6月8日是九城与暴雪所签署的代理权协议到期的日期,也许这一天的到来会揭开迷雾中全部的谜底,也许这些秘密将伴随着种种“遗留问题”而持续得更久。但毫无疑问的是:这次围绕着《魔兽世界》代理权展开的混乱之治确实为整个业界带来了不小的震荡,支配着商业的并不是尘归尘、土归土的自然规律,险象环生、充满机遇的商界也并不总是成王败寇的世界。
  暴雪的地位决定了它无疑是最终的赢家:《魔兽世界》这部空前成功的网络游戏作品创造出无与伦比的价值,而另外两部受到全球玩家瞩目的作品《星际争霸Ⅱ》和《暗黑破坏神Ⅲ》的前景也非常光明,更难以想象已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的全球战网计划将为其创造多高的利润――经历无数经典作品的历练,暴雪已经具备成为业界霸主的素质,而无比强调游戏开发、产权保护与长远发展战略的暴雪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对整个业界所起到的模范带头作用也是无可置疑的,对国内业界目前“零散的游戏开发作坊为获得投资而唯运营商马首是瞻”的局面也有着很大启发。
  当然,更多的是讽刺。相对于国外成熟的游戏产业,国内的原创开发虽然进入起步阶段,但缓慢的速度和不思进取的态度仍令人为之心焦,诸如“一个引擎换几套模型开发几款‘新’游戏”“一个游戏换个名就变另一个游戏”的滑稽现象还屡见不鲜。而开发与运营的脱节和运营商完全控制开发者的局面更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两家民族企业为争夺一款外国游戏的代理权而大打出手的事件实在是令人扼腕叹息。
  为“受制于人”的窘境所付出的代价显然不会只停留到目前为止的这一阶段,很难说暴雪是否会为了实施“战网全球化”这一战略而效仿“浩方对战平台”的盈利模式,或是直接推广月卡或点卡收费制――仅仅靠出售正版光盘和CD-Key的一次性收入能满足已通晓成熟商业运作技巧的暴雪的逐利欲望在现在看来是件相当不可思议的事。而拥有“绝对统治地位”“一家运营商不肯配合,还有其他无数运营商争着抢着要和我配合”――这一优势的暴雪是否会像强制推行CD-Key一样推行由自己控制生产序列号的点卡也说不定,届时,“网易一卡通”是否能“通”到《魔兽世界》和未来的战网服务还是相当可疑的。
  对在混乱之治中遭受巨大损失,就算拿到了数量不菲的“分手费”,但损失了能提供绝大部分收入来源的《魔兽世界》代理权的九城而言,前景则更加不容乐观:一方面缺乏研发力量,而以长期的人才和技术力量积累为核心的研发力量并不是靠单纯地资金投入就能建立起来的。转型的艰难无疑要强迫企业通过更多的代理来维持资金来源的稳定,而这很难保证昨日的挫折不重现于未来。
  5年前,当九城在与盛大、奥美、光通等竞争对手的角逐中获得《魔兽世界》代理权时,曾和如今的网易一样春风得意:彷佛凭借这一神器的威力就能在充满动荡的游戏产业中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但几年后的事实证明,一切仍处于混乱之中:只要国内的游戏产业仍无法摆脱鹬蚌相争的局面,国外游戏产业巨头就会一直坐收渔翁之利,在国内得意洋洋的猎手与猎物为在食物链中占上风而撕咬挣扎的同时,螳螂与蝉总会被黄雀的阴影所笼罩……
  “总有一天,猎人,会变成猎物。”
  ――猎手阿图门
  《魔兽世界》代理权易主所引发的混乱之治正如游戏世界中洛丹伦王国覆灭之际最后敲响的警钟,同样的钟声,对于大举入侵的亡灵天灾势力而言是胜利的凯歌,而对于洛丹伦和艾泽拉斯世界的人民而言则是绝望的丧钟。但这钟声最终唤醒了游戏世界中的英雄们,并最终激励他们进军诺森德的亡灵天灾帝国,向巫妖王发起挑战……然而,现实中是否会用同样的英雄因此而觉醒和崛起,扭转猎人与猎物的僵局、破除这一诅咒呢?
  一款代理游戏的上市之路
  关于“魔兽易主”这一事件,很多业内人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是在这些看法的背后,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答,那就是――一款代理游戏究竟是怎样一步步取得运营权,得以在国内运营的呢?引进出版一款网络游戏所需要的步骤仅仅是“和开发商谈判、拿到代理权、通过审批、正式运营”么?但记者了解到的事实远比这些复杂:网络游戏运营商作为经营者,为引进出版一款网络游戏需要办理多达10余项手续。
  引进出版一款网络游戏,运营商自身要有文化部核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而通过这一标准的关键是公司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以上。同时运营商还需要到相关登记单位办理以下一系列手续:
  为了获得ISBN号、光盘复制委托书,以及引进版游戏的著作权登记号、新出音管号,运营商必须在电子出版社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
  1、网络电子出版物出版资格
  登记单位:当地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总署
  2、委托出版合同
  登记单位:电子出版社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引进版网游而言,获得该合同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这一合同,才能获得ISBN号、著作权登记号、新出音管号和光盘复制委托书。其中著作权登记号需要经过国际版权组织的调查,由国家版权局颁发,是认证合同真实的证明;而新出音管号则是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认可游戏引进的证明。
  3、网络文化出版资格
  登记单位:文化部
  只有拥有这一资格,才能进行网络文化产品引进登记。
  4、网络文化产品引进登记
  登记单位:文化部
  通过登记获得批号后运营商才有资格进行网游正式外测,否则网游客户端将无法在网吧进行推广。
  5、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备案
  登记单位:当地新闻出版局、当地工商局
  按规定,只有办理此项目后才有资格和出版社进行签约
  6、电子出版物批发营业范围增项
  登记单位:当地新闻出版局、当地工商局(持证书办理)
  如运营商自行批发、销售光盘,必须办理该手续增项
  7、一般纳税人申请
  登记单位:当地税务局
  8、经营性网站登记(ICP)
  登记单位:当地通信管理局、当地工商局
  除此之外,还有产品著作权登记、软件产品登记等并不是强制办理的手续,但是一般运营商不会忽视这些项目。
  进行以上相关资格申请都有对应的文件和表格,可以到相关机构领取和查询。
  离开魔兽也还有世界
  “如果没有《》,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
  答案是:该什么样,还什么样。
  地球不会因为少了谁而停止转动,人的生活也是。所谓那些“离开了就没法活”的想法,不过是一时的激愤或无聊的自恋而已。”
  这是一个《魔兽世界》资深玩家在与记者谈论“魔兽代理权易主”事件时发出的感慨。
  对于《魔兽世界》这样一款运营4年,稳定用户超过百万的游戏来说,代理权易主的确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情。所以当网易接手《魔兽世界》的消息传出之后,从平面媒体到网络媒体,从专业媒体到大众媒体,从各种“专家”到草根人士,都围绕着“魔兽改嫁”,喷发出各种各样的口水。事实上这也是《魔兽世界》在中国之所以经久不衰的原因。无论是赞成它还是反对它,但都不得不关注它。它养活了远远超过它用户的无聊人士,供这些人得名、得利、得到各种赞誉或唾骂。
  仅仅3年之内,围绕《魔兽世界》形成的规模行业就有如网吧行业、虚拟交易行业、网瘾治疗行业等。当然这些规模行业并不仅仅面向《魔兽世界》的玩家服务,不过很多时候《魔兽世界》都自觉不自觉成为中国网游行业的代表,对游戏毫无了解的教授专家可以痛心疾首地用“魔兽”来称呼所谓的“网瘾患者”,对游戏一知半解的美女可以毫不谦虚地以“魔兽美女”的面目出现来赚眼球。
  曾记否?当“铜须”莫名其妙名扬天下时,有多少人和媒体认真查证过这件事情的真伪?一个事后看来没有任何明确证据的“桃色事件”让《魔兽世界》成为一段时间内广大人民群众热衷的消费内容。这就是《魔兽世界》和其用户所面对的现状。人们只会以他们想要的眼光去看待这个虚拟的世界,至它的真面目是如何,玩家到底活在怎样的状态,其实不是关心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宁愿沉迷《魔兽世界》,而不愿意面对真实世界的原因――没有人真正在乎过他们的真实想法和需求。那些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被浓缩成两个字:玩家。它只是一个轻飘飘的符号,被“专家教授”们拿起来“玩家长、玩家短”,根据“专家教授”的需要来证明某些理论。
  同样顺理成章,当《魔兽世界》的代理权易主消息传出之后,纷杂的评论中,真正深入《魔兽世界》去了解玩家想法的人几乎没有。是啊,既然不用懂游戏,坐在那里从道德、经济、法律高度就可以把事情分析得上纲上线、体无完肤,又何必费力气去了解底层用户的真实想法呢?
  其实他们想要的,真的很简单。
  九城即将失去《魔兽世界》,这已经是既成的事实。
  面对代理权的迁移,一众看客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仿佛他们终于等到了这一天。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孔尚任在《桃花扇》中曾经如此慨叹,“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朱骏不是个文人,只是个商人,最多也只算半个足球人,不过当他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恐怕心里想的离此不远。
  “魔兽”易主,其实最受关注不是九城未来命运如何,而是《魔兽世界》这款在中国运营最成功的进口游戏未来命运如何。那些曾经在《魔兽世界》奋战4年的玩家,会不会跟着它一起走。
  在6月8日九城与暴雪的服务合同到期之前,看上去没人知道答案。
  不过对于玩家来说,答案明确而简单:继续玩,或就此离开,都是合理的选择。因为4年之后,他们都有各自充分的理由。这是在与十几位仍然在玩和已经离开的《魔兽世界》玩家深入交谈之后,本刊记者得到的答案。这个答案看上去似乎很不合理,但他们最后指向的路径却奇异地重合到一起。
  “离开,这说起来很轻易,但决断却不是那么下的。离开还是留下,关键还是看九城之后网易能提供给留下来的人怎样的服务。说到底,九城也罢网易也罢,大家其实还是为了《魔兽世界》留下的,如果是为了网易或九城,自然可以去选择他们的其他游戏。”
  这是采访一开始,一个从美服公测阶段就开始玩,至今仍奋战在国服和台服的老玩家告诉记者的结论,其他人也对这个结论表示赞同。正如大家都已经知道的那样,选择一个网络游戏,其最初理由不外乎是画面精美、打斗爽快、系统严谨等理由。但能否在试玩阶段过后留下来,而不是删除客户端然后寻找另一个游戏,却是由网络游戏服务提供商的服务质量决定的。《魔兽世界》原来的服务提供商是九城,到目前为止,可以说九城的服务还是成功的,否则《魔兽世界》在中国也不会接连创造在线人数新高,成为《魔兽世界》全球运营市场中人数最多的地区。
  但《魔兽世界》和九城在商业上获得巨大成功,却并不意味着九城的服务获得玩家的全面认可。事实上九城在玩家中的口碑远远与它付出的努力不相称,最大的原因在于《燃烧的远征》和《巫妖王之怒》两部《魔兽世界》资料片在中国市场的拖期运营。《燃烧的远征》拖了8个月才与中国玩家见面,《巫妖王之怒》落地至今仍遥遥无期,玩家只能看着欧美玩家和海峡对岸同胞率先升级奋战,自己却只能滞留在艾泽拉斯大陆和外域,这使得玩家产生了非常强烈的情绪。
  众所周知,作为进口游戏,《燃烧的远征》和《巫妖王之怒》的落地运营并不仅仅由九城说了算,还需要经过有关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批。《燃烧的远征》“很好很强大”的修改经历也说明了落地之难。不过玩家不会体谅这么多,他们只要求能尽到新游戏,于是最终所有的怒火都落到九城头上。加上九城老板朱骏并不是个习惯韬光养晦之人,在“魔兽”成功之后的种种性格言行让玩家很不适应。最让人惊异的是他竟然把精力转向万年扶不起的中国足球,快乐地去玩中超联赛了。
  于是“本职没干好就拿着我们的钱去填足球那个无底洞”的言论给朱骏定了性,连带着九城也被玩家口诛笔伐,以至于当它失去“魔兽”代理权之后几乎没人表现出同情,这不能不说是九城在运营中的一个失误。而玩家也为此对未来网易的服务充满期待,尽管《》和《》的玩家也有重重怨言,但对于玩家来说这都是另一个世界之后的事情了。“难道会比九城还差不成?应该触底反弹了吧。”
  但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尽管《燃烧的远征》落地之前也同样有众多玩家宣称要放弃游戏,但在《燃烧的远征》忽然上线之后,大部分人都选择了回归,很多再次出现久违的排队现象。而《燃烧的远征》运营一个季度之后,九城发布的财务公告骄傲地宣布,《》的在线人数达到运营以来的新高,而且这一数字在2008年中期还再次被刷新。如今《巫妖王之怒》落地中国之前中的种种怨言,很可能是当年的经历再一次重演。
  《魔兽世界》是一个网络游戏,而网络游戏的特点就是玩家的感受和活动不仅仅被剧情所左右,更主要的取决于它的社会活动。《魔兽世界》在这个方面做得非常精妙,它成功地组织起不同类型的活动,有对抗为主,有合作为主,也有独行侠的空间。因此,一个玩家留下来,不仅仅取决于级别高低,他的装备,他的道具,他的成就、声望、头衔、坐骑、生产技能、各种配方图纸,所有的这一切构成了一个人在游戏中生活的种种充实。
  所以即使如传闻所言,网易给新玩家直接开70级的号并附送一身T6装备,对于老玩家来说未必比自己从前未满级、装备参差不齐的账号更有吸引力。面对玩家“我5天时间就可以把一个号从70升到80,但我的竞技场装备呢?我的头衔呢?我的龙呢?我的大鸟呢?我的风剑、祈福、上古狩猎者长弓呢?我的收藏品呢?我攒齐的附魔图纸呢?我的各大势力声望崇拜呢?”的问题,网易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从九城拿到玩家的原始数据资料,这是保证玩家不流失的基础。至于未来的运营效果,如果“巫妖王”年内不能上线,出现怎样的萧条都不奇怪,但“巫妖王”一旦上线,新的高峰一定会出现。
  更重要的是,网络游戏本身具有活动关联性,这种关联性经常体现出一种“雪崩效应”,就是一个人的变化,可能引起玩家群体的巨大变化,一个人在游戏中的社会关系是装备道具之外留住玩家的最关键因素。采访中很多人都表示:“如果我的朋友都走了,那么我留下来也没意思。如果朋友都回来了,那么我即使离开,也会经常回来看看。”
  保持网络游戏中的社会结构稳定,这已不是依靠数据和技术能解决的问题了。面对这个问题,无论是网易还是九城,乃至旁观的暴雪,他们目前都没有足够说服玩家的方案,也许是他们胸有成竹,也许是他们过于自信,也许他们根本没想过玩家会怎么反应。那么,玩家的走或留都很平常,因为无论哪一方,目前都没能对他们的权益做出足够保证。
  不过即使玩家选择离开,对这些在《魔兽世界》中沉浸多年的人来说,没有“魔兽”的世界未必会出现多大变化。一个已经离开半年的老玩家“范尼最爱德鲁伊”告诉记者:“其实游戏里的社会和游戏外的社会没有太大区别,离开了《魔兽世界》,不用面对总打不完的副本,不用研究各种天赋的差异,不用烦恼于公会复杂的人际。但取而代之的是忙不完的工作,各种应酬的叨扰,办公室和学校的人际一点不比公会简单。
  如果仔细比较一下,可以发现游戏里的社会比游戏外还是轻松一些,时间长了你就会想回来。在《魔兽世界》里虽然人是坐着不动,但可以飞翔在天空,可以遨游在大海,可以奔驰在陆地。倒是离开了游戏,人虽然在四环路上奔驰,却感觉还是被束缚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另外不玩游戏也不意味着与游戏或“魔兽”绝缘。我们离开游戏,可能是因为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但不沾游戏了,权益就一定能得到保障么?该失业的一样无原因失业,该被骗的一样拿奸商没辙。就是坐在家里,没准什么时候会被‘羊叔’以‘网瘾’的名义抓进去电,前提是你的父母被他忽悠了。这样的日子,你觉得离不离开《魔兽世界》区别很大么?总有人会被电击,特别是团灭的时候,至于有没有效果……只有天知道了。”
  是啊,这个年代,离开了“魔兽”,世界依旧存在,而且一点也不逊色。那么我们还追究那么多干什么?游戏里和游戏外,其实是一样的。
  第九城市大事记
  1999年8月 第九城市前身Gamenow正式推出,国内第一个网络虚拟社区www.gamenow.net成立。
  2000年5月 第九城市改版,正式更名为:。
  2004年4月 第九城市集团与维旺迪(Vivendi Universal)旗下的暴雪娱乐(Blizzard Entertainment)签署中略合作协议,取得《魔兽世界》(World of Warcraft)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运营权。
  日 第九城市在纳斯达克正式挂牌,股票代码“NCTY”。
  2005年4月 《魔兽世界》全面公开测试。同年6月,该游戏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开始商业化运营。
  2007年1月 第九城市同维旺迪游戏公司和暴雪娱乐就《魔兽世界》原始授权协议的补充条款达成一致,在中国大陆推出新资料片《燃烧的远征》。
  2007年9月 《魔兽世界》资料片《燃烧的远征》正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放。
  日 暴雪官网宣称,将其《魔兽世界》的中国代理权正式授予网易公司,为期3年。
  网易游戏大事记
  1997年6月 网易成立。
  1997年11月 网易研发了自己的全中文免费电子邮件系统。
  2000年1月 网易在纳斯达克上市。
  2001年12月 网易推出了首款自主研发的大型网络角色扮演游戏《大话西游 Online》。
  2002年8月 网易在在《大话西游 Online》的基础上开发了《大话西游 OnlineⅡ》,成为国内第一个成功运营的国产网络游戏。
  2002年11月 网易推出免费即时通信工具――网易泡泡(POPO)。
  日 网易自主研发的3D游戏《大唐豪侠》正式公测。
  日 《》正式运营,游戏画面在2D网络游戏产品中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日 全3D产品《天下贰》开始内测。同年还推出休闲游戏新作《疯狂石头》、《魔法火枪团》。
  日 当天下午,网易正式宣布当年6月起获得《魔兽世界》在国内代理权的消息。
(作者:佚名责任编辑: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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