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生怎么实习本怎样转成正式本生

对外汉语学院数百名长期语言进修生正式入学
时间: 12:18来源:/ 作者:华东师范大学新闻 点击:次
&&&&&&& 2月14、15日,对外汉语学院汉语文化教学中心数百名长期语言进修生完成报到注册流程。学院选派16名中国本科生、研究生志愿者协助校留学生办公室完成前期报到,随后留学生们由对外汉语学院师生引领前往学院教学楼领取听课证并参与分班考试,正式完成入学手续。对外汉语学院吴勇毅院长两日内续在物理楼、学院教学楼亲自协助各报到流程。
&&&&& 上午8点30分起,各国留学生陆续抵达物理楼一楼大厅开始各自的报到注册流程。对外汉语学院选派的志愿者们协助校留学生办公室完成各个报到环节。志愿者们在老师的安排下,依次指导留学生们领取材料、进行电脑注册并支付相应费用,另有若干名志愿者协助校园卡中心的老师,帮忙完成所有新生的照片拍摄与校园卡制作、延期等工作。其后,各国留学生在学院师生的指引下,前往学院教学楼完成最后的入班事宜。在指引与带领过程中,志愿者与其他留学生纷纷帮助初到上海的新学生们拖拉行李,拿取文件,下雨时引领人员也一路打伞护送。在前行过程中,多位延长学期的老学生们为了减轻志愿者的负担,不仅主动提出自行前往,还带领新学生们一同去考场参与考试。新生们不仅在入学第一天就感受到了来自学校的人性化服务,互帮互助间新老学生、中外学生的友谊与团结精神也让彼此充满了温暖。
&&&&&& 此外,为了方便各国留学生更好地完成注册手续,物理楼的后勤管理部门专门开放了走道边门,也特别租借了指示牌架供对外汉语学院张贴指路标识。由于报到前后流程分设在两幢教学楼,因此物理楼与对外汉语学院都特别设置了等候区域。在物理楼等候区的学院老师也在出发前对各位留学生们的前期报到流程进行了核查与校对,以免引起不便。学院教学楼的管理老师在教学楼大厅摆放了醒目的欢迎标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指引、问询及听课证制作等工作。汉语文化教学中心则每天安排十多名教师分散在四个教室为前来注册的学生进行分班测试。测试完毕后,教师们耐心地告知每一位学生入班后的注意事项。
&&&&& &本学期,对外汉语学院长期语言进修生将于2月20日早上8点半正式上课,开始自己在华东师范大学全新的汉语学习体验。
&(责任编辑: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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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进修生招生
17:49:14 点击: 次&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进修生(下沙)本部全日制招生2014年
插班生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插班生是指跟随普通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生一起学习、活动。毕业颁发高等教育成教本科毕业证书的一种学习过程。
  1. 本班学员跟随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统招本科生一起学习,一起活动。
  2. 拥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图书阅览证、就餐卡等。
  3. 统一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里住宿,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外校住宿。
  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插班学生须明白插班学习并不承诺普通大学的统招学历,而是享受杭电的文化氛围,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的学习过程。
5. 由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插班学员违犯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等自身原因被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除的,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插班学习的优势:
1. 对于高考落榜生来说,选择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这样一本的院校进行插班学习要比选择民办院校更正规,师资各方面也非民办院校可比拟。
2. 与出国留学相比,学生刚高中毕业思维还不成熟,不宜于出国留学,一部分学生语言基础薄弱不能出国学习,另外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插班生的学费也相对较低
3. 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骄子同堂学习能够极大的开拓学生的视野空间和思维角度
4. 参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同学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够迅速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学术氛围和杭电学子的朝夕相处会极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人脉资源可以让你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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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欢迎各培训机构加盟进修生出科自我鉴定
进修生出科自我鉴定生出科鉴定集体评议工作制度
1. 为规范本单位各科室的临床教学管理工作,通过出科考试和出科鉴定集体评议,客观地反映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以后对所实习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提高教学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 实习生在完成每个专科的实习计划以后,首先进行出科考试,然后由教研组负责人主持,教学秘书、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和科室副主任等)及有关带教教师参加,对实习生进行出科鉴定集体评议。
3. 在对实习生进行出科鉴定集体评议时,由各实习生的带教教师汇报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基本情况,各参加集体评议的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根据个人对实习生的了解发表自己的意见。
4. 对实习生出科鉴定评议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
5. 实习生出科鉴定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 医德医风情况。
5.2 遵纪守法情况。
5.3 实习出勤情况。
5.4 基础理论和知识水平。
5.5 本专业基本技能,包括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操作技能、医疗文书书写等。
5.6 平时考试考核情况。
5.7 有无差错事故。
6. 给实习生的鉴定意见主要包括实习时间、实习过程基本情况、是否完成实习计划和考试、考核是否合格等几个部分。
7. 各教研组教学秘书负责实习生出科鉴定集体评议的组织实施,认真记录集体评议情况,负责汇总整理集体评议意见并为实习生出具出科鉴定意见,在报经教研组负责人审阅签字后作为实习生的正式鉴定。集体鉴定评议记录由科室保存,正式鉴定交给实习生。
8. 各教研室、教研组、任何个人不得单独为实习生出具实习鉴定意见,不得为未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接收的学生出具实习鉴定,不得在实习结束以前为实习生作鉴定。未经本单位教学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为已经离院的实习生补发实习鉴定。
实习生岗前培训制度
1. 为使本单位实习生在正式进入实习岗位前了解有关法规、熟悉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和单位环境,尽快进入实习生的角色,保证实习计划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2. 各高等院校派到本单位的实习生,在进入实习岗位以前必须首先接受为期2天的岗前培训。
3. 实习生岗前培训由本单位教学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等相关部门参加授课。
4. 实习生轮转实习科室,在新到科室报到以后首先接受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半天,由各科室负责人或教学秘书安排教师授课。
5. 实习生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5.1 思想政治工作文件、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和职业道德规范。
5.2 学习现代医院管理相关知识。
5.3 了解本单位基本情况、科室设置、设备配置和专科特色。
5.4 了解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医疗措施。
5.5 学习本单位对实习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规定。
5.6 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包括防火、防盗、交通事故防范等。
6. 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实习工作,必须重新培训,直到考核合格为止。重新参加岗前培训耽误的实习时间在实习期间补回,必要时应延长实习时间。
基本作息制度
1. 为保障本单位实习生的身心健康和实习计划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2. 在本单位的实习生原则上都应居住在本单位学生宿舍内,执行本制度规定的作息时间。经教学主管部门批准居住在院外的实习生,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3. 实习生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和。
4. 在正常工作日,实习生每天早上要提前30分钟到达实习岗位,提前为实习工作做好准备,主动参与实习操作。每天下午必须按时到达实习工作岗位,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以后积极参与操作实践。
5. 临床实习生除法定节日、假日以外,每晚7时到10时应到实习科室自习,结合临床工作实践,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查当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下一工作日提前做好准备。非临床实习生可选择到图书馆或宿舍自习。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进修生出科自我鉴定”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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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台湾省籍、港澳地区及华侨学生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对台湾省籍、港澳地区及华侨学生(以下简称“港澳台侨学生”或“学生”)的招生,加强对在校港澳台侨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教外港[1999]2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和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及《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港澳台侨研究生、本科生(含预科生、试读生、进修生,下同)的管理。  第三条符合内地(祖国大陆)规定条件的港澳台地区的永久居民及华侨依据本细则可申请到我校就读。  第四条我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台侨学生应当坚持保证质量、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  第五条港澳台侨学生的培养方式、要求等与我校其他学生相同。  第六条港澳台办公室、研究生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归口管理我校招收和培养港澳台侨学生的工作。其职责是:  研究生部负责受理港澳台侨研究生的申请、入学、转学、毕业等管理工作;  港澳台办公室负责受理港澳台侨本科生的申请、入学、转学等管理工作;  教务处负责港澳台侨本科生的教学、学籍、质量评估、学分认定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审核与发放等工作。 
第二章 招生  
第七条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港澳台侨学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简称“联合考试”)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可以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八条具有本科学历以上、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身体健康的港澳台侨学生参加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可以进入我校研究生专业学习。  第九条参加“联合考试”没有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但达到预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预科生身份进入我校本科专业学习。预科生在大一期间需通过所有规定课程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后经省教育厅批准(下同)可转成正式本科生,升入二年级继续学习。  第十条港澳台地区当年被录取的本科学生可以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相关证明,经网上查证属实后,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报并经批准,可免试以试读生身份进入我校本科一年级就读。第一年为试读期,成绩合格者第二年可转成正式本科生,试读期所修学分有效。  第十一条港澳台地区在读本科生可以试读生身份免试转入我校相同专业继续就读,成绩特别优秀的,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批准,可以直接转入二年级或三年级。如要转入不同的专业,则需视专业情况转入较低年级学习。转学生第一年为试读期,成绩合格者第二年可转成正式本科生,试读期所修学分有效。  第十二条港澳台地区专科毕业生可以免试以试读生身份进入我校同专业本科二年级学习。如改变专业,则转入该专业一年级学习。第一年为试读期,成绩合格者第二年可转成正式本科生,试读期所修学分有效。  在读专科生最后一年尚未毕业的,应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免试插班学习。  第十三条港澳台地区高中毕业生或专科在读学生当年未参加“联合考试”的,可以进修生身份免试进入我校一年级学习。第二年需参加“联合考试”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且大一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合格者可转成正式本科生升入二年级学习,第一年所修学分有效;参加“联合考试”成绩达到我校预科分数线的,可以预科生身份进入我校本科一年级学习。  第十四条港澳台地区本科毕业生和硕士毕业生可向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提出申请(报名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31日),经考试合格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可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电话:0;传真:0; E-mail:bhkaec@bhkaec.org.hk  第十五条申请就读我校本科阶段学习的考生,有关报名时间地点、填写志愿、购买书籍、考试日程安排等具体事宜由考生直接与教育部指定的招生办公室联系。考生可登陆联合招生办公室网站:www.或直接咨询:广东省联合招生办公室(地址:广州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6、传真:)、上海高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4电话:021&#3或转)。  第十六条港澳台侨学生所报考专业以我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为准。学生除报考本校全日制各专业外,也可以报考各类合作办学项目,包括成人学历教育、自学考试。 
第三章 入学
  第十七条招生工作结束后,新生的录取通知书由联合招生办公室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函寄考生。  第十八条港澳台侨学生应在学校规定入学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报到后因服兵役等原因,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至二年。  第十九条港澳台侨学生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期交纳培养费及其它杂费。  第二十条港澳台侨学生可以入住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宿舍,也可以单独租住在校外。校外租房者应在入住24小时内向管辖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  第二十一条港澳台侨学生入学后应参加学校统一体检。台湾省籍学生还应通过当地卫生检疫机构的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书。  第二十二条台湾省籍学生应依法办理签注延期及多次出入境手续。 
第四章 教学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院系应按照《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学生,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不得放宽标准,降格以求。对违反校规校纪和学习不努力、经多次教育仍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学生,应及时作出相应处理,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二十四条港澳台侨学生品学兼优者,可同境内学生一样参与奖学金评选。学校在条件成熟时,将设立港澳台侨专项奖学金。以鼓励学习,激励创优。  第二十五条港澳台侨学生可以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事理论课。  第二十六条允许学生申请免修占总学分10%的课程(不含政治理论课)。申请免修需提前提出,经所在院系审核并报教务处批准。但必须以选修其它学分相抵。若申请免修学位课程,则取消其学位的申请资格。  第二十七条学生学期考试有不及格课程的允许在下学期初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必须重新学习。  第二十八条港澳台侨学生经过批准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校内只能申请转换专业一次。  第二十九条港澳台侨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第三十条港澳台侨学生毕业后,可以返回原居住地,也可以在内地求职。  第三十一条港澳台侨学生在校内单独或与大陆学生共同成立学生社团组织,应向港澳台办公室提出申请,学校视需要决定是否同意设立。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是《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配套实施细则且是对该规定中未详细说明之处作特别规定。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按照职能分工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即港澳台办公室、研究生部、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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