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查经资料通俗注释九章

路加福音第一章46一56的解释_百度作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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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第一章46一56的解释
路加福音第一章46一56的解释
【路一46马利亚之歌
马利亚说:“我心尊主为大.”】马利亚感到不安.她刚才听到一句话:“蒙大恩的女子,我问你安,主和你同在了!”(路1:28)这应该是一句令人高兴的话,但令她惶恐,因为这是出自天使的口中.马利亚听到世上最重大的消息,可是她十分害怕.当天使告诉她将怀孕生子时,她惊慌地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34节)从她的这两个反应——不安和反问天使——可以看出她和我们一样是凡人,有着一样的顾虑.然而,在听见天使的话之后,马利亚称自己为“主的使女”,并说:“情愿照你的话成就在我身上.”(38节)她真是一位谦卑爱神的仆人,愿意去完成神的心愿.我们可以从马利亚动人的祷告中更清楚地看见她的内心世界,这篇祈祷文又被称作“圣母颂”——马利亚之歌(46~55节).在祷告中,她颂赞神的圣洁(49节),他的怜悯(50节),他的大能(51~52节),他对穷人的照顾(53节),以及他对以色列百姓的恩惠(54~55节).我们可以效法马利亚相信神而不再挂虑恐惧,并且因着他的伟大来赞美他.这正是马利亚之歌所要表达的.我们以悟性来赞美,尊荣天父神;身为感恩的儿女,我们要说,他的道是何等完美.神不可思议的道,配得我们无限的赞美.──《生命隽语》 【路一46~47灵藉魂遣动体】灵自己不能遣动体,惟有藉魂才可以.这个我们可从路加福音一章四十六至四十七节看出来:「我的魂尊(现今式)主为大,我的灵曾(完全过去式)在神我的救主里喜乐.」这里原文时式的改变,就是表明灵当先(曾)喜乐,后来魂才尊主为大.灵先把喜乐通达到魂,魂就利用体的觉官表明出这喜乐.── 倪柝声《属灵人》 【路一46,47以神为乐「我心尊主为大,我灵以神我的救主为乐.」】我们是活在世人中间, 并以自己为中心,所以就将自己看重了,忘记了远超过人的神.如果从体积来比,那是无法比的.人所居住的地球,甚至连所属的太阳系,在宇宙之中都渺小得不成单位,直到千千万万个恒星统属的星系,仍勉强算一个小范围,那么人更渺小得如同虚无了.而神却在宇宙之上,比万有都大(约10:29;弗1:22),其实不能这样相比.因为神乃宇宙万有的创造者,那一切可以归于无有,而神仍然存在.因此我们该何等地尊神为大,要敬畏他到极点,而将世界,人类和自己都看为极其渺小,绝不配与神相比.我们将神看得多大都不过分,尊重神到极高地步都是应该的,他是万有的主,有绝对的主权,让我们将万有看如他脚下的尘土,将自己看为一粒灰尘,应当完全服在他的权下,听他的命令.真正的喜乐在那里?不是在任何东西里,那些都不足与神相比,有的不过是偶像,想以任何人、事、物为所爱的对象,从其中找到快乐,都是自欺,到头来不但不能叫人满足,且叫人感到饥渴、痛苦.因为那一切根本是虚空的,里面没有真正的生命,没有什么可爱之处.惟独神是真,善,美的泉源和总和,并且是无限量,无穷尽的,所以当以神为乐,才是真的喜乐.──《每日天粮》 【路一46~49】“我心……我灵……”这两个并不是亚述词,乃是经过启示的,极准确的用法.我“心”是指我的整个意识,我心尊主为大.我的“灵”就是我人性中最基本的成分,以神我的救主为乐.她先说到她的心意,然后说到她属灵的生命.她的心尊主为大,是因为她的灵以神她的救主为乐.灵是一种启示,心则是经验和表达.灵若以神救主为乐,心就会抓住其中所有的意义,经验它,表达它,进而尊主为大.这就是崇拜最高的层次.──《摩根解经丛书》 【路一50~56】她立刻称颂神.这段称颂分成四小段,分别说明了她列祖的神一切的荣美,包括了他的圣洁,他的慈爱,他的大能,和他的信安.因着那内在的记号,因着她知道了她里面新生的生命,她认识了神的圣洁,神的慈爱,神的大能和信实.
以利沙伯的歌,是新时代的第一首歌.马利亚的歌,是旧时代的最后一首歌.我愿意称马利亚的歌为旧时代的殿乐,以利沙伯的歌为新时代的序曲.
这个故事以这么一句话作结束,“马利亚和以利沙伯同住,约有三个月.”我们不妨想想这两位女子共处的三个月.马利亚在犹大那个宁静的祭司之城,和以利沙伯有所交通,然后她就回家了.接下去的六个月之情形,我们没有任何记录.但我们知道她活在与神的交通中,其美好远胜过以前的日子;另一方面约瑟也在尽力维护她,抵挡邻里的闲话和恶毒的批评.那一整段时期,她就用来建造耶稣的身体.这个奥秘的故事就在此结束.──《摩根解经丛书》路加福音圣经注释
二十1至二十一4 在圣殿里宣讲的教训 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的故事充满了一连串冲突的事件,祂与犹太人的领袖之间的分歧愈来愈明朗化,而他们已酝酿着要谋害祂。 21:1-21:4
  二十1-8 耶稣的权柄 (参太二十一23-27;可十一27-33)
  公会等于犹太人的议院,共有70个会员,由3个集团的代表组成,这3个集团分别是主要祭司团,律法师团和长老团,公会的主席则由大祭司当任,主要祭司团的团员包括领导的大祭司家族和各职位上的官员(例如:圣殿的管理员,每周和每日当值的祭司长、班长和司库等),长老则是民众的代表。
  他们要知道耶稣凭甚么权柄作教师,祂是否自称是拥有神权柄的先知?耶稣反问他们:施洗约翰的权柄是从天上,即从神(十五18)而来,还是从人而来?若果对方回答&从天上&,那么耶稣就可以问他们,为甚么你们不接受他(太二十一32),同时亦藉此引伸说明祂自己拥有神的权柄;若他们否认约翰的权柄,百姓就会给他们麻烦,因为百姓确信约翰是一位先知。他们的回答:&我们不知道&是软弱可怜的答覆。所以,耶稣其实是胜了这一场舌战,但是这故事的重点并不在乎说明耶稣如何在辩论上胜人一筹,重要的是说出提问题的人看到神的权柄也不愿意接受,同时在这处境中,亦不知如何是好。 20:1-8
  二十9-19 凶恶园户的比喻 (参太二十一33-46;可十二1-12)
   现在耶稣进一步以一显而易见的比喻来攻击他们。凡是熟悉圣经的犹太人听到开首的话都会马上想起以赛亚书五章1至7节,在那经文里,葡萄园是代表以色列。园主不在的时候,园户先立意把当纳的果子扣留起来,然后设法夺取葡萄园的拥有权。在某种情况下,一个外邦人或归顺犹太教的外邦人死去而没有留下遗嘱,他的产业就归当时第一个持有该产业的人。园户可能就是仗着这种风俗,亦可能单单凭着希望园主不追究他们,于是他们把产业承继人杀了,希望坐享其成。这故事反映当时的社会背景:加利利好些大片的田地都是为远处的田主所拥有,同时亦喻意地影射以色列的历史,和以色列的领袖,他们不断弃绝神的使者。对基督徒而言,园主的儿子显然是指耶稣,但当时的听众是否能领会这点,却不一定。他们听到儿子一词,可能会联想到弥赛亚,或许在某些场合里曾听耶稣宣称神与祂有特殊的父子关系。耶稣虽然深知祂自己的身分与命运,但祂没有公开向群众或仇敌表白。
  显然人人都晓得园主如此对待这园户,是理所当然,可是当时的听众却说:万不可如此。从这点看来,他们一定认出耶稣是藉这故事暗示神的葡萄园,把葡萄园转给别人的意念,令他们大为惊骇。但耶稣用圣经来支持祂的说法,祂问他们匠人所弃的石头,成了最主要的房角石,有甚么喻意?岂不是指他们弃绝的权威正属于神所拣选的人(二十1-7)?故此无论何人拒绝祂,都要接受审判(参赛八14-15;但二34-35)。 20:9--19
  二十20-26 纳税给该撒的问题 (参太二十二15-22;可十二13-17)
  当时的公会本想当场捉拿耶稣,但见群众甚欢迎祂,恐怕时机未成熟,故此便暂时按兵不动,继续收集攻击祂的资料。为了使祂失去民心,又为了挑起罗马政府对祂的猜疑,当权派便向耶稣提出一个问题,是关乎罗马政府向犹太人所征收的人口税的。此税项推行的时候,曾引起强烈的反感和攻击(参二2的注释),百姓一直都不欢迎这税项。耶稣是否也反对纳这税?若是,他们或许可以引用反叛分子的名义逮捕祂;如果耶稣附和这税,或许祂会因此失去群众的支持。耶稣向那提出问题的人要一个钱币,这举动并非因为祂没有银钱,而是要藉此让他们知道,他们自己也在用该撒的钱币。银币上一面铸了该撒的头像,另一面是和平女神像,钱币上刻着:&提庇留.该撒.亚古士督,神圣大祭司亚古士督之子&等字样。人若用该撒铸造的钱币,他们就有责任把当给他的归他了!但耶稣把原来的问题进一步引伸:同样,人也欠了神的债。说不定耶稣心中想到人也是神所铸造的,因为人带着神的形象。
  在此耶稣没有把该撒和神的势力范围划分清楚,祂只是要指出人从该撒那边得益也必须向他回报。 20:20-26
  二十27-40 复活的问题 (参太二十二23-33;可十二18-27)
  撒都该人是当时犹太人的一个党派,成员大部分由祭司和富户所组成,他们对罗马统治的现况甚为满意。他们持守传统而保守的宗教,以摩西五经作为基础,却只有形式而无内涵。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的分别,在于他们只接受物质的世界,不相信复活、天使和其他的灵(徒二十三8)。他们用叔娶寡嫂的婚姻制度来讥笑复活的荒谬。此制度订明若丈夫去世,他的兄弟可娶其寡嫂为他留下男性的继承人(参创三十八8;申二十五5-6)。照推理来说,一个女人在这制度下可以先后拥有好几个丈夫,如此看来,复活的观念岂不荒谬?
  耶稣先指出复活的状况与地上的状况并不一样,因为天上没有死亡,所以毌须延宗接代、生育儿女。引伸出来的意思就是说地上的人际关系,诸如婚姻等,在天上不再存在。耶稣的意思更可能是指出一切人际关系,在天上都被提升到一个极高的层次,天堂不像地上,婚姻关系不再成为问题。另一方面,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17至18节却暗示天上的人际关系是地上关系的延续。
  其后,耶稣根据摩西律法来为这复活的问题提出论证。在荆棘火焰中,神曾对摩西说:&我──亚伯拉罕的神&(出三6)。在希伯来原文中,这句子的动词是隐藏的,而耶稣在此引伸指出意会的动词应是现在式的&我是&(正如希腊文旧约的译本一样)。可见亚伯拉罕虽早已死去,神仍以现在式来说明祂是亚伯拉罕的神。换言之,亚伯拉罕仍活着,可以敬拜神。那位在亚伯拉罕生前认识的神不容许死亡隔断他们之间的关系,祂要使他复活过来。 20:27-40
  第35节 第35节有关复活,参十四章14节的注释。 20:35
  二十41-44 弥赛亚 (参太二十二41-46,二十三6;可十二35-40)
  最后,耶稣主动批评他们对弥赛亚或基督的认识不足。犹太人一直等待一位世上的拯救者,他必然是大卫皇室的后裔(参十八38的注释)。但是在诗篇一一○篇中,大卫说:&主(神)对我主(弥赛亚)说&&&,若弥赛亚是大卫的子孙,何以大卫竟称呼自己的子孙为&主&呢?(为父的应比儿子大)。故此,这位弥赛亚要不是非大卫子孙,就是在某方面比大卫的子孙还要多一点甚么,而耶稣是公认的大卫子孙,所以第一个可能性大可删除,剩下来的便是正确的选择。不过,耶稣超乎大卫的证据,却要留待复活时才显露出来。故此,目前耶稣只为听众留下一个谜。 20:41-44
  第42节 第42节虽然希腊文中两个&主&字是一样,但在诗篇的希伯来原文中,两个字却是不同的两个字。 20:42
  二十46-47 文士的虚伪 耶稣转过来揭发文士在宗教上的不足,有些文士以长衣为荣,贪受人的尊敬。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欺诈贫穷人,假意冒充敬虔。其实在众人中,他们应该最清楚认识神的心意,因此他们要负上双倍的罪。不过,在这严厉的定罪后面,亦有例外的(参可十二28-34)。 20:46-47
  二十一1-4 寡妇的奉献 (参可十二41-44)
  与文士的虚伪成强烈对比的是穷寡妇的故事。她把当时货币中最小的两个小钱投入殿库中,同时在她旁边,又有一个财主来献上捐项。在神的眼中,寡妇所献上的更大,因为神所衡量的不是捐项的多少,而是捐献者剩下来的究竟有多少。穷寡妇实际上把她养生的全部入息都献上了。 21:1-4
  二十一5-38 预言圣殿被毁和末后的事件 21:5-38
  二十一5-7 圣殿的命运 (参太二十四1-3;可十三1-4)
  门徒对希律所建新殿的宏伟甚感兴奋,耶稣却没有同感,祂反而预言圣殿必要全然被拆毁,门徒问祂这事情甚么时候会发生?发生之前是否有甚么警告的征兆?门徒问此问题时的语气,和耶稣回答的方法肯定指明,他们认为圣殿被毁的事件与世界末期有关。
  耶稣那长篇大论的回答同时记载在马可十三章,虽然字句上稍有出入。学者争议路加是否读了马可福音,把那儿的言论改写以切合他的读者?还是路加拥有这篇言论另一个流传下来的记载?可能两种理论都各有所长,正如登山宝训一样。这章圣经所记载的话,无疑是耶稣三番四次在不同场合里重复的话。 21:5-7
  二十一8-11 末期的征兆 (参太二十四4-7;可十三5-8)
  耶稣回答的第一句话,便说出这篇讲论的要旨。门徒不要以为末期马上来临,也不要想末期的来临是可以预测的。虽然圣殿被毁,也不等于说末期马上要来到,故此门徒不要被那些冒名弥赛亚,模仿耶稣的教训说末期已近的人所误导(参可一15)。门徒也不要因末期临到之前所必然出现的天灾人祸而失去盼望。 21:8-11
  二十一12-19 门徒受逼迫 (参太十17-22,二十四9-14;可十三9-13)
   耶稣的宣告是不依先后次序的,这一点应该是为了拦阻任何人尝试为这些事件预先安排一个时间表。甚至在10至11节所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前,门徒便要同时遭受犹太人和罗马人的逼迫。但这明显的灾难,却是门徒作见证的机会。他们不用担心如何分诉,当危机到来时,耶稣会亲自感动他们说出勇敢和无庸置辩的见证。这教训只可用在信徒突然被捕,逮解法庭的时候,不可用在传道人在平安无事,又有充足的时间预备讲章的日子。如果别处经文谈及圣灵是门徒的教师(十二11-12),就不可忘记圣灵是受耶稣所差遣的(约十六7)。逼迫甚至会来自家人和朋友,甚至受害以至于死,造成人与人之间的普遍仇视。但是,姑勿论发生甚么事情,门徒都在神的手里,凡忍耐到底的,必得永生。 21:12-19
  第18-19节 第18-19节不可能是指门徒身体不会受伤害或死亡(14节),而是神应许掌管在他们身上发生的一切事情,所以劝他们要保持忠心。 21:18-19
  二十一20-24 耶路撒冷沦陷 (参太二十四15-22;可十三14-20)
  这儿描述两个可辨别末世来临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耶路撒冷城将被围攻,无人居住,在某段指定的期间内被交在外邦人手中。凡爱惜自己生命的人得赶快逃亡,否则就太迟了,因为神审判这城的时候已到。耶稣想到这事将免不了带给人痛苦,特别是妇女们,祂再一次禁不住黯然神伤(十三34-35,十九41-44,二十三27-31)。
  虽然路加在描写此城被围时所用的文字,比马可同一段所写的更清楚,但这并不等于说路加是在事后才写。他所用的语法酷似旧约的预言,特别像预言耶路撒冷被巴比伦拆毁的那一段。不过,究竟马可或路加(或二者)是否逐字逐句地实录耶稣所说的话,还是路加看到预言逐渐应验,因此把耶稣的话更清楚地表达出来,则不可而知。
  &外邦人的日期&是指外邦人控制耶路撒冷的那段日期,至于这日期是否指外邦人归信的时期(罗十一25),则不大清楚,耶稣也没有解释这段日期之后,耶路撒冷的结局如何。 21:20-24
  二十一25-28 人子的降临 (参太二十四29-31;可十三24-27)
  末期来临的第二个阶段是天象的混乱(参11节),这是旧约已有的预言。有些学者认为此处只是外邦势力被推翻时的象征性描写。这一切之后,人子就要降临,应验了但以理书七章13至14节,那里的经文把祂的再来连于最后的审判和神国度最后有形有体的建立。因为将来的灾难不过是末后神释放行动的前奏而已,所以别人虽恐惧战兢,门徒却充满盼望。 21:25-28
  二十一29-33 末期必然来临 (参太二十四32-35;可十三28-31)
   在巴勒斯坦,夏天来临时,&无花果树&是首先吐叶的。在别的国家,&各样的树&也一同吐叶,宣告夏天已来临。故此,耶稣所预言这一切可怖的现象其实是一个希望的征兆,说明天国已临近。
  在这世代中发生的&这些事&,是指所有的警告征兆,包括主后70年耶路撒冷沦陷的事件,却不包括人子的来临(参36节中两者的分别);这些兆头的应验就是祂来临的征兆了。但是,好几个世纪已经过去,这些预言怎么可能真确呢?我们不可忘记,主耶稣自言人子再来的日子,连祂自己也不知道(可十三32;参徒一7)。而耶稣的第一次来临,以及耶路撒冷的审判,已把天国来临的日期拉近了。而且末期快要来临的感觉已弥漫世间(正如一个人在悬崖边沿上行走,任何时候都有跌下去的感觉,但一个人从远处走向悬崖,却没有此感觉)。再者,神的预言应验是有条件的,教会是否能达成广传福音遍及全世界的使命,将会影响预言的应验。 21:29-33
  二十一34-36 末期的准备 无论如何,最重要的是不要沉迷于无谓的推测,或落在绝望的深渊里。在审判的日子,凡向试探和罪恶低头的人,将会大祸临头,所以门徒一定要儆醒祷告,才可以得力,持守信心到底。 21:34-36
  二十一37-38 耶稣在耶路撒冷的总结 在逾越节期间,耶路撒冷城内挤迫,很多旅客都要到城外住宿,耶稣也不例外。但逾越节的筵席却一定要在城内举行。 21:37-38
  二十二1至二十四53 耶稣受死与复活 22:1-24:53
  二十二1-38 最后的晚餐 22:1-38
  二十二1-6 犹大卖主 (参太二十六1-5、14-16;可十四1-2、10-11;约十一45-53)
  犹太人的领袖一旦决意要除掉耶稣(他们的托词,参二十三2),他们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去执行,才没有引致一般支持耶稣的人产生骚动。在老百姓中,有不少人是支持耶稣的(参十九至二十章),领袖们惧怕这些人会为耶稣而动武,而犹大的角色就是制造一个机会,好让他们可以不动声色地逮捕耶稣。因为在逾越节期间,进出耶路撒冷的人不下10万人,所以一个人若隐藏起来,要把他找出来,若非有内幕消息,绝非易事。
  除酵节和逾越节本来是两个不同的节期,但是在实际习俗上却是连在一起庆祝。逾越节是在尼散月(大概等于阳历3月到4月之间)14和15日庆祝,在14日的下午,逾越节的羔羊要在圣殿里宰杀。因为犹太人一日之始在日落,所以该日的黄昏已经是15日的开始了,而逾越节的筵席就在此时举行。除酵节由该月的15日开始,一直持续到该月的21日。二十二章7节的经文中,14日被视为除酵节的日子,大概因为逾越节筵席与此有密切关系,亦可能为了当时的读者,他们所用的历法是在午夜作为一日之始。
  路加与马可的记载一致,他们都记述耶稣在规定的日子里吃逾越节筵席,而约翰福音的时间表则把所有事情都提早一日(参太二十六17和约十三1的注释)。 22:1-6
  二十二7-13 筵席的预备 (参太二十六17-19;可十四12-16)
  为了筹备逾越节的筵席,门徒要在市内找到一所有适当设备的房间,又要预备筵席的食物──一只羊羔、饼、苦菜和酒等都是必须的食物。耶稣对门徒所吩咐的话显示祂早已私下与城内的朋友安排妥当,可免别人的骚扰。所安排的楼房很可能是使徒行传一章13节提及的那一所,亦可能是在马利亚的家里,就是那称呼马可的约翰之母亲(徒十二12)。遇到一人拿着水瓶迎面而来这一幕则颇不寻常,似乎是耶稣与人预先约好的记号。 22:7-13
  二十二14-23 筵席的意义 (参太二十六20、26-29、23-24;可十四17、22-25、20-21;约十三21-30) 逾越节筵席的程序通常是这样:首先以祷告开始,随着是喝下4杯酒中的第一杯,和吃一碟香菜,沾汁而吃;然后诵读逾越节的故事与由来,唱诗篇一一三篇,再喝第二杯酒。祝谢之后,同吃主菜,就是烤羊羔、无酵饼和苦菜,再祷告之后,便喝下第三杯酒,并唱诗篇一一四至一一八篇,最后才喝第四杯酒。
  筵席一开始时,耶稣首先说明,祂不久之后就要受难,希望与门徒不受骚扰地共吃这最后的一顿饭,这是最后的晚餐,因为下次祂就要在天国里成全这晚餐的意义,这里所指的大概是弥赛亚的筵席,而非教会所守的圣餐。
  然后耶稣拿起杯来(4杯酒中的第一杯或第二杯),再次肯定这是神国来临之前最后一次与他们同喝,藉着这话祂清楚地把祂的死与天国的降临连系在一起。&这是我的身体&一句明显是指&这个代表我的身体&。耶稣表示祂的身体快要为门徒舍去,代替他们受死,祂吩咐门徒要重复守这礼仪以纪念祂。第三杯酒是代表祂的血,新的盟约是藉着这血,因着主的牺牲而立的(出二十四8;耶三十一31-34)。最后祂提到快要被卖,在这一句话里祂困难地说出神的命定,祂必须服从,另一方面又指出卖祂的人所要承担的责任和罪恶感。 22:14-23
  第15-18节 第15-18节路加把被卖的预言放在饭后,而马可则把这事写在饭前,路加的目的是要把耶稣的誓言带出来,显然有关这晚餐的资料,除了马可的记载之外,他手头上还有别的流传资料。耶稣的话似乎暗示祂没有吃这筵席,起码没有喝第四杯酒。 22:15-18
  第19-20节 第19-20节有一希腊文抄本[Codex Bezae(D)],和好几个拉丁文与叙利亚文的译本,及几个现代的译本都把19节下半和20节删去。如果这删除是正确的话,路加所记述的晚餐是喝杯在先,吃饼在后,而且饼并没有牺牲的含义,但是这种程序在教会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而且支持这个较短版本的证据甚弱(只是3,000希腊文抄本中的一本而已),故此较长的版本(即和合本和新国际译本的翻译)较佳,也与保罗提及的教会传统(林前十一23-26)一脉相承。较短的版本可能是出自误解,企图纠正文中所记载的两次喝杯,把它改成一次喝杯。 22:19-20
  二十二24-38 耶稣在筵席上的教训 (参太二十六31-35;可十四27-31;约十三34-38)
   耶稣饭后所说的话,路加的记载比马太和马可更完整。 22:24-38
  第24-27节 第24-27节第一,不管世上有甚么事情发生,天国中都不可有地位之争。世上的社会制度视坐首位的人为最大,但耶稣以身作则,反而去服侍门徒(参约十三),可见天国与世间不一样(参可十35-45,这一段路加略去)。 22:24-27
  第28-30节 第28-30节耶稣所说的第二番话倒是为十二门徒添上尊荣。他们在耶稣的磨练上支持祂,所以他们可以同享在弥赛亚将来的筵席,并且,在耶稣的国度里审判以色列的众支派。奇怪的是,这言论完全没有提到犹大从十二门徒的位分中割裂出来,也没有提及外邦人,而且耶稣刚责备门徒争位,又马上把尊荣的地位赐给他们(参可十28-31)。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记载的可能是这段言论的另一个版本,而且上下文极可能是原来的顺序。耶稣在这里所要表达的,是门徒将要在耶稣的国度里与祂同治,而不信的以色列人却被撇弃。 22:28-30
  第31-34节 第31-34节在第三段中,耶稣告诉门徒,撒但要得着他们,也要筛他们(参伯一至二;但十13),使他们离开祂自己。耶稣容许这事发生,但祂也为彼得祈祷,使他不致于失去信心,回头以后可以坚固其他弟兄。后来彼得虽曾一度不认主,却没有完全失去其信仰。 22:31-34
  第35-38节 第35-38节最后,耶稣谈到如今的处境。第36节具有强烈的讽刺性。耶稣深知从今以后祂和祂的门徒都要面临攻击,甚至死亡,而门徒却误解祂的意思,向祂出示武器,耶稣说:&够了&。以此结束这一番门徒所不明白的教训,他们应该知道,耶稣所用的方式不是借助刀剑,而是靠着爱。 22:35-38
  二十二39-53 耶稣的祷告和被捕 (参太二十六36-56;可十四32-50;约十八1-11)
  客西马尼园在橄榄山脚,试探的黑影笼罩着他们,耶稣催促门祈徒祷,然后自己避往别处祷告。祂求神如果可以就把当前这愤怒的杯撤去,但是,作为一个顺服的儿子,祂任由父神的安排。在一段压力极大的时刻过后,祂起来却见门徒沉睡,祂再催促他们祷告,在往后的几个小时,只有祷告的人才能站立得稳。祂正说话之间,那卖主的人──圣经鄙视地称他为:&那十二个门徒里名叫犹大的&──来到,与他同行的有圣殿的官员,他们的职责本是维持圣殿的安静。犹大以问安的方式发出卖主的暗号,此时门徒意会到这是怎么一回事,其中一个拿刀的(38节),马上把刀拔出来,但耶稣却禁止门徒用刀,然后转向作乱的人群,问他们说:难道这是逮捕一位和平的教师的方法吗?罪恶掌权的时刻果然已经来临! 22:39-53
  第40节 第40节因为这地点是耶稣常经之处(39节),所以犹大毫无困难地找到祂。 22:40
  第43-44节 第43-44节其中一些最好的抄本缺了这两节经文,我们可以有很充分的理由视此两节经文为后加的,但经文的语法却酷似路加的,很有可能真是出自他的手笔。耶稣汗珠如血点是指汗的大小,并非汗的颜色。 22:43-44
  二十二54-71 在犹太人面前受审 (参太二十六57-75;可十四53-72;约十八12-27)
  首先耶稣被带到大祭司的府宅里,那儿通常是办公的地方,正如罗马时代有钱人的家宅一样,有一列房间环绕着中间的庭院。彼得是从加利利来的,于是便带有加利利的口音(太二十六73),这口音成为他与耶稣是同党的证据,他为自己牲命的安危而向试探让步,是可以理解的。只有路加记载耶稣转身望他一眼,而彼得马上充满了痛悔,整个人完全崩溃。
  此时耶稣亦有祂自己的重担要背负,祂一直被誉为先知,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先知有特殊的透视和洞察力,现在就蒙上祂的眼睛,让祂表演这玩意儿,以娱乐看守的人吧!
  天亮的时候,他们在匆忙中召开公会,把耶稣带到他们面前,路加略去初步的问话,直截了当地提出决定性的问题:耶稣是否自称弥赛亚?起初祂犹疑不答,因为听众不会相信祂所说的真话,如果祂问他们的意见,他们亦不会回答,但祂最后还是宣告说:人子从今以后要坐在神的右边。这话使他们追问耶稣是否以神的儿子自居?耶稣说:&你们所说的是&。于是他们便以此话为耶稣自认的口供,判祂亵渎的罪名。
  马可描述夜里在大祭司家中有一个很长的审讯,审问的内容大致与路加在此所记载的相同,然后马可再记载早上在公会面前亦有一个简短的会议。路加完全没有提及夜间的审问,只记载早上发生的事情。有两件事情是很清楚的:第一,夜间在大祭司家里确有一非官式的审问(路加完全删去这点)。第二,早上公会确有一次正式的会议(马可一笔掠过这点),在这会议中,他们肯定了先前的决议。我们所不能确定的是:两处经文所记载的对话是否只在晚上发生过,还是早上亦有简略重复(因为两位福音书的作者都是将事件浓缩起来,作重点描述,并且将对话放在最就便的地方)。这情况也解释了彼得不认主和仆役戏弄主的两幕,在路加福音是放在早上审讯之前,在马可福音则放在晚间审讯之后。 22:54-71
  第60节 第60节这儿所指的,的确是一只公鸡的鸣叫,而非罗马人在早上3时所吹的号角(这吹号叫gallicinium,即&鸡鸣&)。 22:60
  第69-70节 第69-70节马可记述了一个问题和一个回答,而路加则有两个问题,两个回答,所以&基督&、&人子&和&神的儿子&等称号都各有所别。在马可福音里,耶稣说:审判祂的人将要看见人子坐在神的右边,以审判者的姿势降临,但路加所描述的却是人子现今就坐在宝座上,这两个描述其实是互相补足的,路加提到人子以审判者的姿势坐在神的右边,所强调和引伸的意思是:祂先前早已被提升到这地位上。留意耶稣如何故意用&人子&这称号代替&基督&(九20-22)。 22:69-70
  第71节 第71节所以最后耶稣被定的罪状是:自称为弥赛亚或神的儿子,后者很可能被人视为弥赛亚的别号,又可能是耶稣私下曾对门徒提到作神儿子的事,这些话被泄漏出去(经由犹大?)。自称坐在神的右边是被视为亵渎神的(可十四64)。 22:71
  二十三1-25 在罗马人面前受审 23:1-25
  二十三1-5 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参太二十七1-2、11-14;可十五1-5;约十八28-38)
   因为在一般情形之下,犹太人是没有判死刑的权柄的(约十八31),所以他们一定要把这案件上呈罗马官方。而罗马政府又不会管那些&关乎言语、名目,和你们(犹太人)的律法&(结十八14-15)等事情,故此控告耶稣的罪名便改变成:诱惑国民反抗罗马政府。在注明的两个罪名中,第一个是假的(参二十25),第二个却是真的,虽然耶稣的本意已被歪曲(参约十八36-37)。所以,当彼拉多问耶稣是否自称为王,耶稣没有直接承认,彼拉多本可以更详细地质问耶稣,才作决定的,但他审判的结果是:没有证据以政治上的理由来定祂的罪。
  虽然彼拉多通常是住在政治首都该撒利亚(参徒二十三33;不要与该撒利亚腓立比混淆,可八27),但因为是逾越节期,所以他来耶路撒冷访问──而希律也是一样。 23:1-5
  第2节&王& 第2节&王&一词是用来向罗马人解释&基督&的意义的。 23:2
  二十三6-12 耶稣在希律面前 彼拉多设法推掉这一件难以处理的案件,他一听闻加利利这名字(5节),便知道这是卸责的良机了。彼拉多心知肚明耶稣并没有犯甚么罪,他似乎故意与犹太人耍把戏,以便打消他们的企图。但当情势渐趋恶化时,彼拉多便预备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来保持大局的和平。但目前来说,他大可采取拖延政策,把耶稣送去加利利的当权者希律安提帕那儿,此举说不定还可以收买希律以后的支持。在此,希律被描写为一个轻浮的小人,只想看他心目中的这位魔术师表演一些伎俩,耶稣没有甚么话值得对这样的人说。 23:6-12
  第6-7节 第6-7节彼拉多不一定需要把这件案件正式移交希律,他很可能只是想找一个人来支持他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这事件是从使徒行传四章25至26节那里借用过来,伪做而成的,但这说法不大可能(参九9的注释)。 23:6-7
  第10节 第10节有些犹太领袖一定已经老早跑到希律府衙里,把他们的意见告知希律。 23:10
  第11节 第11节此处的讥讽与彼拉多府中兵丁的戏弄雷同(可十五16-20),某一营的兵士往往效法别营的做法,在古代社会中,此类戏弄囚犯的行径常见得很。 23:11
  二十三13-25 定罪受死 (参太二十七15-26;可十五6-15;约十八38至十九16)
  在宣告判决结果时,或许彼拉多希望百姓(13节)会与他同一阵线,对抗犹太领袖。无疑这犯人确是造成了民间某种骚动,但一场责打总算够了吧!可是民众却为祭司们挑唆,他们齐声喊叫要释放着名的叛徒巴拉巴,而不愿放过耶稣。彼拉多当然不愿释放一个危险人物(同时他也不愿定无辜人的罪),但他想或许向汹涌的群情低头是更聪明的处理办法。后期一位犹太人的领袖曾把彼拉多描写为:固执、一成不变、冷酷无情的人物,他在这里的表现正好支持这点;因为一般的评价认为他的表现是懦弱、犹疑不决,实在是言之不足。经过一日的转折,彼拉多表现得冷酷无情,更不用说他对无辜人有甚么公义了! 23:13-25
  第16节&责打& 第16节&责打&在此是指笞刑,是刑罚的一种,亦是钉十字架的前奏(可十五15)。 23:16
  第18节 第18节路加没有解释为甚么百姓要求释放巴拉巴,别的福音书说明逾越节期间的习俗是容许释放一个囚犯,后来的抄经者在17节里(参和合本小字)加插了这解释(新国际译本正确地把这节删去)。 23:18
  二十三26-49 耶稣被钉十字架 (参太二十七32-56;可十五21-41;约十九17-30)
   通常被定罪的犯人要亲自背负刑架的横木上刑场去(参约十九17)。&跟随耶稣&(26节)可能是刻意的用词,为要回应九章23节和十四章27节,行刑的场地通常都有许多看热闹或同情的群众在场。妇女们为耶稣号啕痛哭,而耶稣则为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居民举哀痛哭。让她们为自己举哀吧!因为有一天她们要为生育孩子而痛悔,这些孩子将要遭受极大的痛苦,那时人们巴不得有天灾降下好了结痛苦(参何十8;启六16)。若一个像耶稣这样无辜的人;尚且被罗马人如此苦待,何况有罪的耶路撒冷,她的命运将是何等凄惨!
  耶稣被钉在两个罪犯的中间(参赛五十三9、12),在路加福音的记述中,祂出口的第一句话是为钉祂的人求赦免的祷告。执刑者分死囚的衣服,是当时通行的风俗,作者特别把此事记下来可能是因为从基督徒的角度来看,正好回应诗篇二十二篇18节的描写。此时,官员又有意无意地讥讽耶稣,基督徒的读者读到这里,就知道事实上正是耶稣的死证明了祂就是基督和救主。兵丁也加入,用罪状上的字句讥笑祂,并把罪状钉在十字架上;甚至同钉的犯人中之一也同样的讥笑。在此,只有路加记述另一犯人所做的事;他起初可能亦讥笑耶稣,后来却承认自己有罪,而耶稣却无罪。他这最后一分钟的信心和悔改被接纳了,耶稣应许在乐园称义的人中间,有位置为他留存,他不用沦落到阴间,与定了罪的人为伍。
  从午正(44节;依罗马和犹太人的算法是第六个钟头)开始,大地昏暗持续了3个小时。这里所用的希腊文不一定是指日蚀,事实上此时亦不可能有日蚀,因为逾越节是月圆的时候(日蚀只在新月的日子发生)。造成遍地黑暗的原因可能来自一种风沙,此风强劲到一个地步,甚至可以把殿中的幔子撕裂成两半。这事似乎有其象征性的意义,但福音书作者没有明白说出来,它可能是将来圣殿被毁的一个预兆,亦可能象征从今以后通向神的门经已大开,人人都可进来(来九8-14,十19-20)。
  第九个钟头(申初;即下午3时),耶稣藉着诗篇三十一篇5节的话,把自己的灵魂交在神手里。祂去世的情况使旁观的百夫长也归荣耀给神,他的话反映他心里相信耶稣是无罪的,甚至可能暗示耶稣所忍受的,是义人通常要面对的命运──忍受不该有的痛苦(参《智慧书》二12-20)。但是为甚么他赞美神呢?是否因为神托住耶稣,使祂尊贵地活,然后尊贵地死?最后几句的描写是要强调耶稣的朋友看见祂确是死去了。 23:26-49
  第33节&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 第33节&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亚兰文是&各各他&)大概在城北现今的圣墓堂附近。称为哥顿的加略山(Gordon掇 Calvary)是一个髑髅形的小山,但似乎没有甚么真实的考据支持它就是钉十字架的地方。 23:33
  第34节 第34节上有好些早期的抄本都没有这句,但是我们应当把它留下来,要不是视作路加手笔(参徒七60),也可当作一可靠的流传资料,至少有些抄本把它放进去。它被删去,可能是因为有些抄经者觉得这祷告不大得体,或是因为没有蒙应允,所以把它删掉。 23:34
  第36节 第36节这行动似乎与马可福音十五章34节所描写的有所分别,酒醋是兵丁所用的一种便宜的饮料。 23:36
  第39-40节 第39-40节路加在此正如在别的地方一样,显出作者拥有马可所没有的流传资料。我们无须假定这罪犯的话是讽刺的口吻,更用不着假定整件事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23:39-40
  第42节&你得国降临的时候& 第42节&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意思是指&你以王的身分回来的时候&。 23:42
  第43节&乐园& 第43节&乐园&是得赎的人在最后审判之前的安息处,是为所有信靠耶稣的人而设的。 23:43
  第47节&义人& 第47节&义人&一词,马可作&神的儿子&,路加用别的字眼来代替,可能是避免人误会百夫长用异教的词汇,看耶稣为某类的神只。 23:47
  二十三50-54 耶稣被埋葬 (参太二十七57-61;可十五42-47;约十九38-42)
   被钉死的罪犯通常是先弃在十字钉上,然后才丢进公墓里。但是在1957年,考古学家掘出了一具曾被钉十字架的尸首,是葬在私人的坟墓里的。约瑟依犹太人的规矩,把耶稣的尸体用细麻布裹好,安放在一个新坟墓里。犹太人的坟墓是在山旁的一个洞穴,有些是天然的洞穴,有些是人工凿出来的,面积可容一人进去安置死尸,穴口用一滚石封闭。不过约瑟没有用香料保存尸首,所以加利利来的一些妇女在安息日过后,就马上去补办此事,照常规,在安息日里她们不能作此事。 23:50-54
  第51节 第51节亚利马太是在耶路撒冷西北20哩(32千米)外的一个市镇,位于犹大与撒玛利亚之边境上。第51节其实所有犹太人都可以说是&盼望神国的人&,这儿必定是指约瑟依循耶稣的教导盼望神国,并且也按着这盼望度日。 23:51
  第52节 第52节钉十字架的死刑是漫长而痛苦的刑罚;路加在此没有提及彼拉多惊讶耶稣如此快速死亡。 23:52
  第54节 第54节每周安息日前的&预备日&,是由周四黄昏延续至周五黄昏。&快到了&(直译是:&破晓&)通常形容日出之时,但在此似乎是指日落或是华灯初上之时。 23:54
  二十四1-53 耶稣复活 24:1-53
  二十四1-12 空坟墓 (参太二十八1-10;可十六1-8;约二十1-10)
  有两个人出现,身穿发光的衣裳,通常这种描写是与天上的人物有关的(参九29)。他们温和地责备妇女竟想找寻一个预言要从死里复活的人(九22,十八33)。这里经文把妇女的名字列出(10节),目的可能是要证明他们是可靠的见证人。
  这段故事的历史性常受质疑,这本是意料中事。例如有人说这些妇女其实是摸错了坟墓,但是她们一行人,加上后来的另一群人通通都弄错了,似乎是不可思议的事!另外又有人争议说:虽然&复活显现事件&(resurrection appearances)大致上具其历史性,但是空坟墓的故事却是后人的创作,只是一种传奇故事而已。但是空坟墓的传统在早期的作品诸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3至7节已有引用,而新约对复活的了解一向都是指身体复活的。人若相信耶稣的尸骨仍埋葬在巴勒斯坦地里,那就是持守一个异于新约的复活信念,而这信念只是基于一些没有证据的假设而已。
  话得说回来,虽然空坟墓和显现的故事基本被接受,但是要把不同的记载协调起来,却并非易事,正如现代某些由不同见证人眼见的片段性事件一样。这事实从一方面来说,可消除见证人串通共谋的可能,另一方面却留下一些有待解决的疑问。[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可参看韦汉(J. Wenham)所着的Easter Enigma (Paternoster Press, 1984)。 24:1-12
  第1节 第1节这儿提及好几个妇女,与约翰福音二十章1至10节抹大拉马利亚独自去到墓地的记载有别。路加很可能是把好几个不同的故事重叠在一起来记载。 24:1
  第3节 第3节此处和这一章好几处经文(5、12、36、40、51、52节)在一些抄本里是没有的。新国际译本(与和合本)正确地保留了这些经节,因为把部分句子删除的理由并不充分。 24:3
  第4节 第4节马可福音只提到一个人,他所说的话亦不大相同。路加福音特别省略了叫门徒去加利利的嘱咐(可十六7;参可十四28),路加如此做很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记载耶稣在加利利的任何显现。 24:4
  第9节 第9节马可福音十六章8节记载妇女因惧怕,没有向任何人说出这事,这记载与路加此处的记载没有甚么冲突。马可的意思很可能是指除了11个门徒之外,妇女没有马上告诉任何人。 24:9
  第12节 第12节参约翰福音二十章1至10节。 24:12
  二十四13-35 以马忤斯路上 (参可十六12-13)
  第14节的意思是说神阻止两个门徒把耶稣认出来,并非说耶稣此时有另一形体(但是亦参看可十六12)。耶稣假装不知其事,发现门徒忧愁的原因,和空坟墓的传说。他们都深知耶稣是一位先知(在不信祂复活的人来说,耶稣充其量不过是一位先知),他们期望祂成为以色列的拯救者。但他们不能明白为甚么祂要被官长唾弃,他们依稀记得有预言说祂要在第三天复活,但他们没有听任何人说及看见耶稣显现。耶稣告诉他们弥赛亚作王得荣耀之前,必须受苦,祂又把预言这事的经文指给他们看(参十八31注释)。描写耶稣拿起饼来、祝谢、擘开、分给他们这一段,所用的文字,特别令人──至少令路加的读者──联想起耶稣分饼的神迹和最后晚餐(九16,二十二19;可八8)的记述。不管这两位门徒是否联想起这些前事(他们那时是否在场,又是另一回事),但此时他们的眼睛突然明亮起来,认出了耶稣。他们明白早一阵子,还在路上的时候,耶稣跟他们说话之际,他们心中也感觉异样的兴奋。于是二人马上跑回耶路撒冷,告诉其他门徒。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2节及下文的记载中,有一段总结(这段并非福音原来抄本的一部分),说及门徒不相信,但这是指着门徒在下述故事中的不信和怀疑(37、41节)。 24:13-35
  第13节 第13节以马忤斯常被认为是今日的艾库贝毕(el-Qubeibeh),在耶路撒冷西北7哩(11千米)外。但西北18哩(31千米)外的阿姆瓦斯[Amwas,现代的尼哥波里斯(Nicopolis)]可能性更大。[假如这假设是对的话,我们就应采取某些抄本所记的距离:160里(stadia)]。(译注:和合本的25里是华里,新国际译本作7哩。) 24:13
  第18节 第18节革流巴可能是约翰福音十九章25节中的革罗罢,与他同行而没有记下名字的人可能是他的妻子,但我们只能猜臆,无法证实。 24:18
  第21节 第21节门徒们都知道耶稣曾说过第三天必有重大事情发生,他们亦知道耶稣的坟墓应是空的。但这一切都不足以说明祂要复活,最强的证据有待基督自己亲身复活。 24:21
  第27节 第27节犹太人圣经包括3部分:摩西律法(创世记至申命记);先知书[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至列王纪下,和所有的先知书(但以理书除外)];着作(包括旧约其他的书卷)。此处没有提及第三部分(与44节对比),这缺欠并不严重,在此作者以先知预言的内容来描写旧约的写作,并不注重分类列举。 24:27
  第34节 第34节向西门的显现可参哥林多前书十五章5节。 24:34
  二十四36-53 耶稣再次向门徒显现 (参太二十八16-20;可十六14-20;约二十19-23)
   门徒需要彻底地信服他们所见的确是耶稣其人,同时这超自然现象所引起的骚动亦要平伏下来,所以耶稣向他们展示祂的血肉躯体:祂的手、祂的脚及其上的钉痕。为了进一步地证明祂确实存活,耶稣与他们一同吃了些食物。
  为了使门徒明白旧约指着耶稣来世的预言,祂再一次重复以马忤斯路上的课题,并且加添了两重点;命令他们到万邦传扬悔改和赦免的道,这道原是基于旧约先知的预言。对于那些曾亲眼见证耶稣复活显现的人(11节,门徒之外还有好些人),主应许他们:神会赐下能力,让他们为耶稣作见证。
  最后,耶稣带他们出耶路撒冷,来到伯大尼,在那里赐下离别的祝福,然后祂便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门徒回到耶路撒冷,在那里欢喜等候应许的应验。 24:36-53
  第36-53节 第36-53节这段故事与约翰福音二十章19至23节和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6至20节的内容相似,只是上述两段经文中的耶稣,是在加利利向门徒显现,并且留下最后的嘱咐。其实耶稣在耶路撒冷(路加福音、使徒行传和约翰福音二十章)显现,又在加利利显现,并没有产生甚么难题。马太福音二十八章所载的最后显现不是升天的记载,而耶稣有可能是多次传递祂的大使命。
  路加福音的叙述给人一个印象,好像复活与升天是在复活主日同一天内发生,但这看法却与路加所写的续集──使徒行传第一章互相抵触。故此,这里所写的是精简而浓缩的叙述,其中所记载的事情是在一段长时间内发生的。第43节有些读者感到耶稣复活躯体上的描写不容易接受,但是,假若神子耶稣道成肉身也是有形有体的血肉之躯,那么祂复活的形体岂不也应该有同样的素质?第47节有关向外邦人传道的预言,参以赛亚书二章3节,四十二章6节,四十九章6节,五十一章4至5节,以及罗马书十五章9至12节。第50节伯大尼位于橄榄山麓(参参徒一12)。第53节正如使徒行传一章13至14节所述。
  I. Howard Marshall
   2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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