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前款规定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150%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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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应当列明的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中应
基本信息&&&&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章程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C1C4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事项的审议权限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八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及电子产品交易市场为主体、实现电子市场和商业房产运作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市场先导,科技推动,藉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创造高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回报。
&&&&(二)&会议期限;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深赛格(000058)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一节&&&&&&&&股份发行
&&&&(五)&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九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第六章&&&&&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C&1&C&12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可以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四节&&&&&&&&董事会秘书
&&&&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前款应当列明的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中应分别统计内资股股东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的相关情况。
&&&&第一百三十二条&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十六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中文: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第四十七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一)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资产处置(收购、出售、置换);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章&&&&&董事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章程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二)连续一年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或由股东代表出任的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章&&&&&&&&&&&&程
&&&&第一节&&&&&&&&董事
&&&&由监事会主席提出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建议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会将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第七十八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4,799,010&元。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三十八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内,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七)《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限额以下的其他对外担保。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章程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为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时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204,600,000&股,以其在相关企业中所拥有的权益经评估后作价出资。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 赛 格:公司章程(2014年8月)
&&&&&&&&&&&&&&&&&&&&&&&&&&&&&&&&&&&&&&&&&&&&&&&&&&&&&&&&&&&&&&&&&&&&&章程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相关资讯&&&&&&&&&&&&&&&&&&&&&&&&&&&&&&&&&&&&&&&&&&&&&&&&&&&&&&&&&&&&&&&&&&&&&&&&&&&&章程
&&&&&&&&&&&&&&&&&&&&&&&&&&&&&&&&&&&&&&&1&C&1&C&13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书面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章程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八十八条&股东大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
&&&&&&&&&&&&&&&&&&&&&&&&&&&&&&&&&&&&&&&&&&&&&&&&&&&&&&&&&&&&&&&&&&&&&&&&&&&章程
&&&&(七)&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八十三条&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七十三条&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九十五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该关联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必须回避。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二)要约方式;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章程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时,不得对提案进行修改,否则,有关变更应当被视为一个新的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第一百三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章程
&&&&第五十二条&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未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1C1C7
&&&&公司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6&年&4&月&10&日深府办函(1996)32&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51。
&&&&&&&&&&&&&&&&&&&&&&&&&&&&&&&&&&&&&&&&&&&&&&&&&&&&&&&&&&&&&&&&&&&&&&&&&&&章程
&&&&第一百三十一条&各专门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各专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出具相关的会议报告和年度报告,并上报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公司住所: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A&座三十一楼,&邮政编码:518028
&&&&&&&&&&&&&&&&&&&&&&&&&&&&&&&&&&&&&&&&&&&&&&&&&&&&&&&&&&&&&&&&&&&&&&&&&&章程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章&&&&&股份
&&&&第一百零四条&&&&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和选举程序、职权等相关事项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六十二条&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十七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以及具体的风险防范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第九十七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股东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代理人的姓名;
&&&&第七十九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七十四条&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表行使。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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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四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八十九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六)&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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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提名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会会计报告;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路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方便。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章程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应该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一十六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若董事长本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则为其作出书面提议之日)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节&&&&&&&&监事会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五)&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包括内资股股东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任何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十或达到百分之十后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应在达到或增持后三日内向公司披露其持有公司百分之十股份及后续的增持股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第六十三条&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会议登记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董事会对公司非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三)&会议议程;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1C1C8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七条&发展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九十四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C&1&C&15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七十一条&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使相应的表决权;
&&&&第五十七条&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六十四条&召集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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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七十五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第九十九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四)公司在十二个月内累计间接融资(指通过中介机构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之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十六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八)&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七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一节&&&&&&&&监事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如下: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高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第六十五条&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第六十八条&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第五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C&1&C&16
&&&&任何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书面通知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股票。
&&&&董事会在收购方存在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披露义务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时,可以向相关主管机关提出报告或者向法院起诉。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任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述事项涉及金额超过规定额度的,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为保持公司重大经营政策的连续性,董事会每年更换和改选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五分之一;董事会换届时所更换、增加的董事数额总计不得超过上届董事会董事名额的三分之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1&C&1&C&22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制度。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股本&&&&&&&&&&&&&&&&&&&&&&&&&&&&&&&&&&&&&&&&&&&&&&&&&&&&&&&&&&&&&&&&&&&&&&&&&&&&&章程份计划,申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其增持股份计划。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增持后,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不得再行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十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司将不与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一百二十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一章&&&&&&&&&总&则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目&&&&&&&&录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节&&&&&&&&股份发行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五)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委托理财、承包、租赁;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四十八条&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四十六条&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九十一条&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1&C&1&C&19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但是,该关联交易事项涉及本章程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事项时,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一节&&&&&&&&股东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分红派息记录
分红派息预案
公司公告&&&&&&&(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英文;SHENZHEN&SEG&CO.,&LTD.
&&&&第五十四条&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第三章&&&&&&股份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首先由董事长提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将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财务数据&&&&第五十五条&股东会议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1996&年&6&月&14&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首次向境外公众投资人发行&8000万股以外币认购的外资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首次发行的外资股于&1996&年&7&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6&年&12&月&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于&1996&年&1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12&月&2&日,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批准,公司向境外公众投资人增资发行&5000&万股以外币认购的外资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增资发行的外资股于&1998&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00&年&2&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3&号文审核批准,公司于&2000&年&4&月&4&日至&17&日向全体股东配售51,377,231&股普通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16,129,032&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5,248,199股。社会公众股获配股份于&2000&年&5&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
&&&&第七十条&&&&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集中投向某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投向两位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但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二)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公司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公司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还应该包括:
&&&&&&&&&&&&&&&&&&&&&&&&&&&&&&&&&&&&&&&&&1&C&1&C&10
&&&&上述条款中所称“以上”均含本数,“以下”、“低于”不含本数。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章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第一百二十九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第二节&&&&&&&&董事会
&&&&第八十五条&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董事的,该选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十九条&&&&公司的总股本为普通股&784,799,010&股。
&&&&&&&&&&&&&&&&&&&&&&&&&&&&&&&&&&&&&&&&&1C1C5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章程
&&&&第七十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该规则规定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第九十三条&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二)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资产抵押;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第六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应就股东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除非有出席董事会会议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否则,董事会采用书面表决的方式。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第五十六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九十二条&提案未获通过,或者本次股东大会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1&C&1&C&11
&&&&公司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三十五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第八十二条&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必须将上述股东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单独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六十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公司住所所在地。
&&&&(四)&董事发言要点;
&&&&第三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二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C&1&C&23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广泛搜集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
&&&&&&&&&&&&&&&&&&&&&&&&&&&&&&&&&&&&&&&&&&&&&&&&&&&&&&&&&&&&&&&&&&&&&&&&&&&&&&章程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1&C&1&C&18
&&&&第一百一十一条&公司发生本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所述被收购事项时,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应当为公司聘请独立的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分析公司的财务情况,就收购要约条件是否公平合理以及收购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等事宜提出专业意见,并予以公告。在董事会认定属于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专业机构的专业意见,选择向可能的收购方发出收购邀请,和/或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采取合理的反收购措施。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八十一条&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发行上市&&&&&&&&&&&&&&&&&&&&&&&&&&&&&&&&&&&&&&&&&&&1C1C2
&&&&第一百二十三条&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第二十八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以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含对子公司的投资);
&&&&第五十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大会以外的其他用途。
分红派息&&&&第二节&&&&&&&&内部审计
&&&&&&&&&&&&&&&&&&&&&&&&&&&&&&&&&&&&&&&&&&&&&&&&&&&&&&&&&&&&&&&&&&&&&&&&&&&&&&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传真送达或电子邮件送达;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三日。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章程
&&&&&&&&&&&&&&&&&&&&&&&&&&&&&&&&&&&&&&&&&&&&&&&&&&&&&&&&&&章程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1&C&1&C&20
&&&&(三)&事由及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亲自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公司管理处置权,不得受他人操纵;非经法律、行政法规允许或者得到股东大会批准,不得将其处置权转授他人行使;
&&&&第一章&&&&&总则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电子电器产品、电子化工、计算机、兴办实业、电子信息系统、网络软件、仓储运输、贸易、酒店、物业买卖、租赁业务和其他第三产业、经营与管理电子专业市场以及国内商业。
&&&&在公司被收购兼并或收购方对管理层进行重大调整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征求并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章程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四)&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1&C&1&C&17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六)&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节&&&&&&&&&&&&&&&&董事会
&&&&第四十九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章程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上必须将上述股东提出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以单独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1C1C1
&&&&&&&&&&&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1&C&1&C&14
股票行情&&&&&&&&&&&&&&&&&&&&&&&&&&&&&&&&&&&&&&&&&&&&&&&&&&&&&&&&&&&&&&&&&&&&&&&&&&&章程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1C1C6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二)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第一百三十三条&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六十七条&公司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内容,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授权内容应明确具体。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应作为章程的附件,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节&&&&&&&&通知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第七十二条&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三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六)单笔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赠与;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六十一条&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章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九十八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各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得其他方式。
&&&&没有按照上述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持股变动信息或披露不完整或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具有提名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权利。
&&&&(三)&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
&&&&第九十条&&&&会议主持人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票;如果会议主持人未进行点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会议主持人应当立即组织点票。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六)&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1&C&1&C&21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五)&公司年度报告;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第十七条&&&&公司的内资股和外资股,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托管。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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