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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无独有偶,昨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的物美保安周某对女孩非法搜查案,让我想到了去年8月该院审理的另一起类似案件,从后果来看,对当事女孩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那名女孩已完全精神失常,至今未有好转。 恰好昨天早上这名女孩的母亲还给我发来短信,我看到的是一个绝望的、无助的母亲,在做最后的呐喊,她一定想找人拼命,但是谁我无法得知,可能她现在也没有明确目标,会随便选择一下吗? 我很帮帮她,但个人力量太弱小,希望神通广大的网友们能帮帮她,帮帮这位只差最后一根稻草的老人: 小芳母亲的短信原文: 李记者你好!本来说好前天晚上给你打电话,等孩子睡着后,夜深了,怕打扰你休息。 我的案子起诉快一年了,没有任何进展,没有法院的处理意见,我无法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年前某某厅长说,给我两万元让我撤诉,我们没有接受,目前法官连我的不接我们电话,故意躲避,律师建议我投诉法院。 该投诉的地方我都投诉了,还是没有进展,包括市长热线,法律热线,都建议我找媒体,都说案子托到现在很不正常。 李记者救救我的孩子,医院因拖欠治疗费,如果在二十五日之前缴不上,就停止治疗,我该怎么办?哪里是给老百姓说理的地方?李记者帮我指条路吧。
以下2010年8月我采写的报道: 从一名影楼的美女化妆师,短短几天内变成一名精神病人。2010年的3月5日的遭遇,对于23岁的女孩小芳(化名)来说,她的一生因此而改变。 当天她在超市发(京城大型连锁超市之一)双榆树店购物时,结帐后被保安怀疑为小偷,回家便开始精神失常,至今仍在医院住院治疗,她曾留下遗书称被逼脱衣搜身。 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小芳的母亲提出了370多万的巨额索赔。 ■事发经过: 女孩购物结账后被拦 小芳是西安人。2010年3月初,来京不久的小芳被一家影楼聘为化妆师。3月5日,是小芳上班的第二天。按照女儿的下班时间,王女士早早就准备好了饭菜等着女儿回家。但是一直到晚上8点多,王女士才等到了女儿进门。 王女士说,她看到小芳时,女儿的衣服凌乱,领子也扯到了后面,孩子的脸色蜡黄神情也不对。王女士只是说了一句: 芳啊,来把风衣脱了。你怎么了,是不是不舒服了? 小芳双手立刻抱到胸前浑身哆嗦,大哭起来叫道: 妈,我不是小偷。
从当晚开始,王女士就发现女儿精神失常了。第二天她从女儿的遗书里得知了女儿的遭遇。 王女士介绍,女儿说自己下班后到超市发双榆树店买水果,但是结完账刚走出收银台几步,便被一名男子突然从后面拽住了书包。这名男子一边拽着小芳的书包,一边把她拖回了超市,并且还大声说小芳偷了超市的东西。王女士说,当时女儿被拖回超市两三分钟后,警察便赶到了现场,这名男子拽着小芳跟着警察从超市一楼走到二楼的办公室。 检查之后未见到赃物 王女士说,在超市办公室内,一屋子的人把小芳围在中间,门口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而小芳还在被那名穿便装的保安拽着不撒手,直到警察让他放手,保安才放开小芳。王女士说,女儿曾经问过对方是否有自己盗窃的证据,这名保安则要求搜她的包。小芳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自己把包里的东西全倒在了超市办公室的桌子上。保安翻过之后发现小芳的包里并没有超市的物品。 我女儿本以为这下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了,没想到那个保安说东西在她身上要搜身。 王女士说,女儿当时听到这句话后差点儿晕了过去,当她反问对方有什么权利搜身时,对方却认为小芳把偷的东西藏在了衣服里。王女士说,当时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小芳只好脱下了自己的外套气愤地扔到地上喊道: 你们搜,给你们搜! 此时的小芳里面穿的是一套紧身衣裤,根本藏不下东西,扔在地上的外套里翻了翻也没有超市的东西。王女士说,见到自己确实是抓错了人,超市的保安停止了搜查,小芳也哭了起来。按照王女士的说法,事后警察登记了小芳的身份证后表示这是一场误会,小芳要求对方保安道歉,但是此时办公室里超市的人都已经走光了,最后是警察找人把小芳送下楼。 女孩回家后写下遗书 小芳的妈妈告诉记者,出事的当晚,小芳就没吃没喝,躺在床上一阵阵抽搐。她说,看到女儿的情况她本以为女儿是受了惊吓,休息一宿就会好,加之她本人正在患感冒,服了感冒药后下半夜睡了一会儿。次日一早,王女士被一声门响惊醒,她睁眼看到披头散发的小芳正抱住自己的包往外跑。王女士一把抱住小芳却发现女儿浑身哆嗦,眼睛发直。地上的垃圾桶里还有一些被撕碎了的信纸。王女士感觉事态严重,急忙四处翻找,果然在床垫下找到了小芳夜里写下的一封遗书。 在王女士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原件里,记者看到了小芳的遗书。遗书里,小芳详细叙述了3月5日她在超市发双榆树店购物时被怀疑盗窃并被要求脱衣搜身的整个过程,这些叙述与王女士向记者介绍的过程一样。 在该遗书最后小芳写到: 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尊严、人格、名誉 看着妈妈熟睡的样子,希望妈妈不要醒来 女儿对不起爸爸、妈妈、哥哥。我走了,爸爸、妈妈、哥哥。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人权何在?尊严何在?
小芳在遗书中,连续用了一大串的质疑。 王女士说,她起初要求超市发让处理这件事的保安出面给小芳道歉,并支付一定的治疗费用,让孩子心理尽快恢复。但是几次到超市发去讨说法,要求并没有得到满足,而小芳的病情却一天天加重,直到精神失常住进了医院。 小芳的妈妈王女士告诉记者,从今年3月中旬开始,她便带着女儿到北京安定医院等处进行检查和治疗。在王女士提供给法院的小芳病历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记录:小芳就诊时怀里紧紧抱住自己的包不敢与医生的目光接触,嘴里不住地说: 我不是贼、我没偷东西,警察都说我不是 、 为什么不道歉?为什么不道歉? 医生问: 是不是受了委屈? 患者顿时热泪盈眶,有时自己默默落泪。医生让小芳写字,小芳写下了 我不是小偷,我没偷东西 。医院出具的诊断结果显示,小芳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病的一种)。 2010年7月,王女士作为小芳的代理人,把超市发连锁超市告到了法院,要求超市发赔偿小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8万元。 据悉,海淀法院已经于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尚没有结果。 ■超市:双方确有误会 等待法院判决 压力真是太大了。这几天我瘦了4斤。 超市发双榆树店王店长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既然进入法律程序,就等待法院的判决, 处理问题过程中,双方确实有误会,但老国企不会不负责任。
王店长告诉记者,当天叫住顾客小芳的是一位穿着便衣的51岁老员工,从事防损工作也有很多年。 他在店外叫住女孩,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没交钱,但这个女孩当时反应特别大,情绪也很激动,于是店员报了警。 王店长说,超市发紧邻双榆树派出所,两名民警很快赶到,女孩跟随他们来到店内办公室。 在这间小屋里,女孩自己脱掉了外套扔在地上。安保人员追查的物品后来在超市里找到了。店方马上给女孩道了歉,在民警的调解下,女孩接受道歉后离开,整个过程民警都在,也就半个小时的时间。 王店长说,事发第二天女孩和母亲来到店里,说受了刺激要看病, 店里说派员工陪着一起去,但家属不让,理由是孩子受了刺激,怕见人。 到目前为止,王店长还没有见过这位女孩。 王店长回忆,女孩的母亲前后来过店里五六次,店里也将此事移交到法务部门,双方多次就此事进行协商,最后协商的结果是,先由家属垫付医疗费, 她妈妈后来不再来超市了,直到6月我们接到法院的传票。现在已经开过一次庭,如果法院审理后判决超市发对女孩患病负有责任,作为老国企,超市发一定会负责。
既然走了法律程序,希望双方可以真心解决此事,超市一直在积极联系协商,她妈妈每次来我们都认真接待。 王店长坦言,大家都是为人父母,谁都心疼孩子,发生误会不能让孩子承担后果。 ■警方:现场无人逼女孩脱衣 小芳的母亲说由于对方怀疑女儿偷东西并要求脱衣搜身,女儿受到刺激和惊吓最终导致了精神失常,超市发方面则表示当时是女孩自己脱掉了衣服并扔到地上。对于双方在描述事件时在细节上的差异,记者昨天向海淀分局进行了求证。 根据海淀警方的介绍,警方在今年3月初的某天接到超市发报案,之后派出了一个巡逻车组,共有三名民警赶到超市发。此时超市发的工作人员、保安和当事人均已来到超市发的办公室。出警民警说,当时女事主情绪比较激动,她好像很生气,把外套当即脱下摔在地上,现场并没有人逼她脱衣服。民警现场调查后,没有发现女子有偷窃行为。之后,该女子离开。 在这个案件开庭时,超市发提交了双榆树派出所出具的一份证明作为证据,其中称,民警接到报警后到达超市发办公室,但未发现有人强行让小芳脱衣服,也未对双方做调查笔录。对此王女士当即质疑说,她曾去过派出所多次,希望警方出具现场调查的证明,但对方始终予以拒绝, 为什么超市发就能开出证明? 此外她还提出,这份证明中并没有涉及超市发工作人员对小芳的调查过程,如果前面没有超市保安的言语逼迫,女儿不会自己就脱掉衣服。 ■庭前对话: 昨晚,小芳的母亲王女士接受了记者的采访,痛心地讲述了女儿的遭遇。 FW:出事前,您女儿是属于很容易冲动的性格? 王女士:不是。女儿一直都很乖巧,而且也很优秀,长得也漂亮,人见人爱,很少让家长操心。 FW:你觉得女儿这次为何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王女士:她毕竟才23岁,刚刚走入社会,还是个孩子,这次被保安当作小偷拖了二百多步,还当众羞辱她,又逼她脱衣检查,换作是别的孩子也会大受打击和刺激的。 FW:事发当晚女儿回家时,就开始精神失常了吗? 王女士:是的。当时她一副六神无主的样子,衣服很凌乱,外套还有一颗扣子没了,把我吓一跳。我的第一反应是怀疑女儿遇见色狼了,但没敢问,就让她把衣服先脱下来。 没想到女儿一听说要脱,浑身一激灵,立即把包紧紧地抱在胸前哆嗦起来,大声哭着说:妈,我不是小偷。 FW:你是怎么发现女儿写了遗书? 王女士:当晚女儿躺在床上不时抽搐,我一直在给她按摩,迷迷糊糊就睡着了。后来被一声门响惊醒,我赶紧下床,只见女儿戴着口罩、抱着包、披头散发,看上去要离家出走,我一把抱住女儿,发现她浑身都在哆嗦。 原本我以为女儿受到惊吓,过一晚就好了,但实际上更严重了。我在床垫下找到女儿连夜写的遗书,才知情了这件事的详细经过。 FW:听说您第二天带着女儿去超市讨说法了? 王女士:是的。我本来希望那名保安能当面给女儿道个歉,缓解女儿的心理紧张感,我还劝了女儿半天,她才同意摘下口罩跟着我去,没想到去了之后没能讨个公道,反而被超市的员工指指点点。 现在想想,挺后悔带女儿去的,在女生的眼里,母亲是最伟大的,也是最能保护她的,但这次带她去反而让她更加失望。 FW:在出事后,女儿的情况是否有好转? 王女士:一点也没有,反倒是一天天严重。刚开始4、5天不吃不喝,之后又开始大吃大喝,只要见到屋内摆有吃的东西,抓起来就吃。窗帘整天拉着,口罩她整天还是戴着。 刚开始儿子还一直问我:妈,好端端的妹妹才分开几天,怎么变成这样了。其实这对我来说也是天大的打击,女儿每次一犯病发作,我就偷偷地躲在厕所里哭,把眼泪哭干了再出来。 FW:您是怎么决定把女儿送到精神病医院去的? 王女士:我先后带着女儿去过5家精神病医院,其实我很希望有一家医院能说女儿的病吃药就可以了,但遗憾地是所有医院都说女儿病情非常严重,必须立即住院。 FW:刚送到医院治疗时的情况怎么样? 王女士:非常糟。刷牙、洗脸、洗澡、吃饭、上厕所 女儿已经全都不会做了,每天我都和她在一起照顾她。上厕所时,她在路上不敢看人,把头死死埋在我的怀里才敢走。 23岁,对于女孩来说,本来是谈恋爱的年龄,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但我的女儿却要住在精神病医院治疗,一切都要从头开始学,一提起来我就很心痛。 FW:女儿现在的情况有所好转吗? 王女士:基本的生活自理学会了一些,比如刷牙、洗脸、吃饭,但没有太明显的好转,她现在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一见到生人就发抖。而且也不跟人说话,跟丈夫交流都得把话写在纸上。 我也看不到她笑,我曾试图讲一些以前开心的事儿,结果发现她已经全忘了,根本想不起来。所有打这场官司,就是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 ■庭审现场: 早晨7点,离开庭还有2个小时,女孩的母亲王女士就来到了海淀法院, 我早晨4点就醒了
江女士说对着女儿的照片,她念叨了半天: 你要好好的养病,争取早点出来,妈妈盼着呢!
之后王女士拿着女儿曾写下的遗书,心酸地对记者说: 女儿这一生都给被毁了。
开庭后,法官先是组织王女士和超市发进行调解,王女士提出了370多万的巨额索赔数额,超市发方面表示数额太高无法接受。 我曾经亲自量过,女儿从收银台被保安带至办公室,要走260多步,一路上保安都在用语言侮辱我女儿。 王女士说。 小芳已经走出超市,却被穿着便服的工作人员强行拉回;招人围观;强迫脱衣搜查、但最终查实没有偷窃行为。 王女士的律师则表示,超市的这些侵权行为对小芳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并导致其患上精神疾病。 专家说这个病不是不可逆的,可以治疗。 超市发代理人表示,超市曾咨询过有关专家,小芳此次患病是心因性的,属于受到刺激后造成的,而不是气质性的,她本身没有病。 超市发当庭提出提出鉴定申请,要求鉴定小芳的病情严重程度。 此外,对于事发经过,超市发代理人表示王女士所述与实际有误,他们曾了解过现场情况,并不都是我们超市的员工,还有出警的民警等,与王女士的陈述差别很大,是女孩自己脱掉的衣服,并没有人强迫让她脱衣服。 听到这话,王女士忽地一下子站了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件红色的衣服, 你们说当时是她自愿脱的衣服,你看衣服的扣子都被撕掉了 江女士边说边撩开衣服给法官看,记者看到衣服的第一排扣子已经没有了,衣服的领子耷拉着。 现在女儿毁了,我的希望都没有了,大夫说孩子永远都回不到以前了。 江女士嚎啕大哭起来。 这个案子没有当庭宣判。 ■法律看点: 问题一:对待可疑顾客,超市保安经常会搜包检查,是否违法?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部主任易胜华律师:搜查权是侦查机关特有的权力,即使是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中进行搜查,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要求(如两人以上,持搜查证,对女性的搜查应由女性侦查人员进行等),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没有对他人的房屋或人身进行搜查的权力。 擅自扣留他人的行为,很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侮辱他人人格更是违法犯罪行为。即使顾客存在重大的偷窃嫌疑,超市也无权对顾客进行搜身、扣押、侮辱。
问题二:遇到可疑顾客,超市应该才能做到合法合理去处理? 易律师,首先,超市应当提高自身的防盗技术水平,通过监控、巡逻的方式避免商品被盗。其次,超市方面对顾客进行调查,应当建立在一定的证据基础之上(比如监控录像、他人亲眼目睹或防盗器的鸣叫等),不能无端猜疑。再次,对于可疑的顾客,应当给予充分尊重,礼貌地请求其配合调查,不应当在言语或行动上对顾客进行攻击或侮辱。 如果是当场发现顾客有偷盗行为,或顾客不愿意配合超市进行调查,应立即报警处理,避免发生冲突。 问题三:超市的保安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 易律师说,超市保安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应加强法律方面的学习,既要维护超市的合法利益,避免超市的损失,又要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尊重顾客的人格。 问题四:当自己被超市怀疑时,应该采取那些保护自己的权利? 易律师:首先,顾客应尽可能理解超市的工作,如果问心无愧,不妨主动配合超市进行调查,证明自身的清白;如果不积极配合,可能会给顾客造成更大的损失。其次,如果超市的行为违法,应避免发生直接冲突,及时报警求助,同时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超市小票、录音、视频等资料),以便日后向超市索赔时作为证据。 问题五:如果顾客认为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侵害,应当处理,向法院起诉时,超市应承担那些责任? 易律师:超市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赔偿顾客损失。赔偿的项目包括:顾客因超市过错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如财产损失、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间接损失(如精神损害)。如果超市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有可能构成犯罪,应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损失的赔偿数额,应结合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的情节、侵害行为造成的后果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过高的索赔数额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顾客适度索赔,避免维权费用方面的损失。 文/ 法制晚报记者 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拐卖团伙主犯陈永军,在作案期间与小金的合影,离开父母的小金眼神里显得非常迷离)(主犯陈永军在法庭受审中) 活泼可爱的幼童,是亲生父母的骨肉和希望,但在人贩子眼里,只不过是一件可以牟取暴利的商品,用他们的黑话,容易被卖掉的男童被称作为 大货 。 昨日下午,海淀法院对本市近年来最大一个拐卖儿童团伙进行了公开审理,7名被告人全部认罪。主犯陈永军在媒体的责问下表示,承认自己 太缺德 。 而媒体称作为 微博打拐英雄 的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提出,打击非法拐卖行为,应加重量刑尺度和处罚力度,也有法律人士表示应对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同时治罪,以遏制该类非法行为。 ■案情: 骑车寻找目标 用黑大衣抱走孩子 这个拐卖儿童团伙的成员,都是都是河北邯郸人,7人中只有刘宏钢是湖南人。其中,陈永军、王志、和纪明玉并非首次作案,都曾因拐卖儿童或拐卖妇女被判刑。 陈永军、纪明玉和刘宏钢三人还有个共同爱好 赌博 ,也就是因为赌博三人才相识。 2010年1月,陈永军和刘宏钢聚在一起赌博,在牌桌上把身上输了个精光。 眼看春节就快要到了,陈永军家中还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如何弄点儿钱回家过年,陈永军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最后跟老乡纪明玉通电话诉苦时,这两个曾经的人贩子不约而同地想出歪招 干 老本行 ,再捞笔钱。 之后,陈永军打电话给刘宏钢,提议刘宏钢一起帮忙卖个小孩,至少能挣几千元。在利益的驱使下,刘宏钢最后终于答应帮这个忙。 1月19日,陈永军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载上刘宏钢到海淀附近转悠。出门前,陈永军给了刘宏钢一件黑色大衣,告诉他 包在孩子身上,不容易被发现 。 下午2时许,二人来到海淀区四顷地附近,看到了正在路边独自玩耍的2岁男童小金,刘宏钢下车一把将其抱起,用大衣包住,与陈永军向西四环方向逃去。 对买家称孩子是私生子 抱走小金后,陈永军让刘宏钢先回家,他则抱着小金坐长途汽车到邯郸,与纪明玉会合。 陈永军给纪明玉打电话后,纪明玉就问朋友卢艳军有没有需要小孩的人家,卢艳军说他的的女友刘军厉曾经提过。 于是,陈永军到邯郸后,通过纪明玉介绍,认识了刘军厉。 陈永军对刘军厉说,这孩子是他的私生子,怕带回去被老婆发现,希望能找个好人家。 为了上买主放心,陈永军还特意抱着小金去照相馆拍下合影照。 刘军厉昨天在法庭上受审时委屈地说: 我当时就是看这个孩子很可怜,才同意帮他找个人家,我不是为了钱。
刘军厉打听了两天,对方都嫌孩子太大了,所以她又介绍了外号为 老大 、 老二 的梁姓兄弟(另案处理)。 在梁姓兄弟的介绍下,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妇来看了小金。这对夫妇说,他们提出给孩子做体检,当时医生善意提醒他们孩子可能来路不正,劝他们不要买。因此,检查完后,他们表示 不要了 。 老夫妇花3.8万买 孙子
随后,杨发芝带着一对杨姓老夫妇来看小金,双方商定 成交价 3.8万。 事实上,杨姓老夫妇是给自己的大儿子买孩子,巧合的是,他们的大儿子、儿媳正是那对在医院打退堂鼓的中年夫妇。 杨老汉表示,大儿子和媳妇都已经四十多岁了,膝下有两个孩子,但都是女儿。 在农村,你还不知道,是要受欺负的, 老人称,为此老伴日夜祈祷,还到庙里烧香求子,并因此认识了被告人杨发芝。 不过,小金只在杨老夫妇家待了两天,就被警方解救走。 原来,小金被拐走后,警方根据小金父母家附近的监控录像,很快找到线索,很快找到线索将陈永军、刘宏钢抓获,后来成功前往邯郸将小金解救,此时小金在老夫妇家仅仅待了2天。 在昨天的庭审中,陈永军等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只有刘军厉感到有些委屈地说: 我当时就是看这个孩子很可怜,才同意帮他找个人家,我不是为了钱。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宣判。 ■庭后采访: 团伙主犯:拐卖儿童太缺德 别跟我学 昨日庭审结束后,众多媒体对主犯陈永军进行了集体采访,刚刚接受刑事审判的陈永军,又一次受到 道德审判 。 FW:当初你怎么想到去拐卖儿童的? 陈永军:都怪我赌博,把辛辛苦苦攒下的1万多元都输光了,没钱回家过春节就想挣点儿钱。 FW:挣钱的方式有许多种,你为什么偏偏要去偷孩子呢? 陈永军:我是从杂志看到的,就想自己也试试。 FW:你抱走小金的过程中,孩子哭过吗?打过他吗? 陈永军:他非常听话,没有哭,也没打。一路上我给他买了很多好吃的,我上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FW:小金那么小就离开亲生父母,被卖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你内心有没有可怜过他,有没有做过思想斗争? 陈永军:有。当时把孩子带到邯郸之后,心里也矛盾了好几天。 FW:你自己也是父亲,有两个年幼的孩子,如果他们被拐走,你会怎么想?你把别人的孩子抱走,想过他亲生父母的感受吗? 陈永军: 我一直感到很后悔(低着头,好久才抬起来)。 FW:这是后悔的事儿吗?孩子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被拐走之后,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了。你觉得自己干这种事儿缺德吗? 陈永军:太缺德了。(一边说,一边点了点头,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 FW:小孩如果卖不出去怎么办?你想过吗? 陈永军:还没想过。 FW:以前你就两次拐卖过妇女,现在又拐卖儿童,更进了一步,以后服完刑出来还准备干这行吗? 陈永军:这种事儿再也不会干了,就算想违法也不会去拐别人家孩子。希望其他人不要跟我学,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儿。我想跟被害者家属说一声对不起。 庭外采访: 被拐男童母亲: 孩子能找回来,我觉得自己很幸运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小金的母亲刘女士,虽然孩子被拐已是一年之前的事儿,但刘女士仍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和激动,多次跟记者说: 这么快把孩子找回来,压根儿没想到。
FW:小金才2岁多,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出去玩呢? 刘女士:小金的爸爸当天给了他一块钱,让他到小卖部买零食吃。只有几分钟的路,我和老公一直觉得小区挺安全的,从来没想到过孩子会被人抱走。 FW:怎么发现孩子丢了? 刘女士:孩子出去一直没回来,老公出门找了半天也没找到,我们夫妻俩又赶紧联系亲戚一起帮忙找了2天,还是找不到。后来看了房东的监控录像,才知道孩子被陌生人抱走了。 FW:你们俩当时的反应是什么? 刘女士:都懵了,报警都是邻居帮的忙。我整天躺在床上哭,脑子里就想一件事:儿子去哪儿了?到哪儿才能找到他呢?我老公也觉得自己没看管好孩子,一直很自责。 FW:有没有绝望过? 刘女士:当然有。邻居跟我说,一两年之内能把儿子找回来就算不错,我一听就吓住了,两年孩子得长多大呀,他还记得我吗? 孩子失踪的12天,我也不敢出门,一看见别人家孩子,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淌。 FW:有没有想到能这么快找回孩子? 刘女士:压根儿没想到,我觉得自己太幸运了。我们接到海淀分局的电话时,都高兴坏了,第二天去接孩子时,从来没有那么开心过,抱着儿子半天没撒手,根本顾不上哭,儿子也没哭,还冲着我俩乐。 FW:12天没见到孩子,他变了吗? 刘女士:带回家后,发现孩子有很多坏习惯,一个劲儿嚷嚷买零食,以前我劝他说等爸爸挣了钱就买,他还能答应,但这次回来后就劝不动,脾气特大,一给买就躺地上不起来。晚上睡觉也死活不肯脱衣服,以前从来没有这习惯。 不过,孩子能找回来最重要,这些习惯可以慢慢教他改掉。 FW:还敢让孩子一个人出门吗? 刘女士:哪里还敢。这次丢孩子已经把我吓坏了。现在只要儿子出门,我和老公肯定会带着他。 FW:你希望法院对拐走小金的人贩子们怎么处理? 刘女士:要重重地判他们,太可恨了!他们也是父母,也有自己的儿女,想赚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怎么能用这么下三滥的手段,干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儿! FW:事后你有没有提醒身边的邻居们要把孩子看好? 刘女士:邻居们已经全都知道我们家儿子被拐的事儿,不需要提醒,都已经把自个儿的孩子看得很紧。 ■法律专家: 而媒体称作为 微博打拐英雄 的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击非法拐卖行为,目前的量刑标准偏低,一般只有3、5年,对不法分子的威慑力不足,应加重量刑尺度和处罚力度。 而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唐红新律师则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要买家不阻碍对被拐儿童的解救,就可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使得买家的法律风险大大降低。如何想更有效地遏制拐卖行为,应对收买被拐儿童的一律治罪,阻碍解救可视情况从重处罚。,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世纪城业主王女士的160多平米三居被隔成10多个小间进行分租,结果因租户 非正常使用 造成管道破裂,污水横流至楼下许女士家,导致大量物品受损。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再次审理,许女士向王女士索赔24万余元,并坚决要求对方停止群租行为。此案被媒体称作为 北京群租第一案 。庭审现场: 唐家岭现象 被搬上法庭今天上午9时许,许女士的代理人侯律师只身坐在原告席,许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庭。 案子拖的时间越长,对原告造成的损失越大。 侯律师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第一次开庭是在去年7月,后来由于被告王女士另行起诉,导致此案被中止了一年多。开庭后许女士的索赔数额从16万余元一下子增加至24万。侯律师解释说,增加的主要是租金费用,房屋被泡了之后一直没办法居住,许女士只能举家在外长期租房居住。许女士曾因请假未能参加3场答辩会,减少了2400元工资收入。被告王女士今天亲自来到法庭,但发言不多。王女士的律师认为,许女士提出的索赔请求属于法律上的债权关系,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是相邻关系纠纷,属于物权关系,这两种不同法律关系不适宜在一个案件中进行处理。他的律师说: 对方说我们是非正常使用,到底指什么?群租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用户。就算是群租,也都是正常居住,也并不违法。
人住的多就有安全隐患了吗?现在房价这么高,出现群租很正常,唐家岭就是个例子。 这位律师说,10多平的大学宿舍能住8名学生,而王女士把160多平的房子租给12个租户,并无不妥。而作为第二被告的二房东紧跟着 畅谈 唐家岭:很多年轻人是迫于生活压力聚集在唐家岭当 蚁族 ,但并没有给当地村民造成明显不良影响,反而增加了当地村民的收入。 原告应该改变其偏见。 二房东表示,在房屋性质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原告应当合理的容忍。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案情回放:许女士是人民大学教师,家住海淀区世纪城三期小区,住房是一套160多平方米的3室2厅,王女士是许女士的楼上邻居。据许女士诉称,近年来,王女士将自己家的三居室住房隔成了12间小屋包租给中介对外出租经营,12个单间出租给20多名群租户。日事发当天,她和家人原本一起外出游玩。当天上午11点多,她接到物业电话,称在抄电表时听到她屋内有水流声,怀疑她家漏水。许女士赶回家中后发现,整个房间内的积水约有四五厘米,并且夹杂有污物,房屋装修,家具,书籍,个人物品等被损毁,。她在自家厕所内发现,是楼上住户的下水道水管脱落,导致污水外泄。2天后,经物业公司协调,由许女士,王女士,物业人员及二房东张某签署了一份协议,内容王女士及租户承认是由于 非正常使用 造成漏水,王女士及租户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许女士称,事发至今她也未得到任何赔偿,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在多次交涉未果后,她将王女士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费16万余元,并立即停止A将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在此案审理过程中,王女士另行提起诉讼,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对上述协议予以撤销,后法院被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现场探访:群租户探访昨晚,记者来到位于世纪城三期时雨园11号楼的被告王女士家中,只见1单元2A的房门一直打开着,不时有拎着盒饭下班归来的租户进门。这间160多平米的三居室,被分隔出了12个单间,租户在自己房间的门上装着挂锁,所以对外面的户门洞开也就不以为然了。居室内住户众多,狭窄的过道上摆着折叠桌椅、炊具等物品,但摆放比较规整没有过多阻挡通道。墙上贴着 安全出口 字样的指示标,住户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清楚按提示找到居室大门。十几家住户共用的一间厕所内,卫生情况尚可,没有出现满地积水的情况。但字纸篓里已经塞满垃圾,尚无人清理。据一位女租户称,她已在此租住一年,每月800多元租金能让她在此黄金地段找到一个栖身之处,令她十分满意。谈到去年因为厕所跑水,楼下居民起诉房东一事。她认为这是特殊情况,当时使用厕所不守规矩的一对夫妻,已经离开。 现在住的是老租户,都挺自觉的。 租户们表示,群居在这里虽是无奈之举,但毕竟生活有了着落,不愿因案件影响,将来被迫搬离这里。邻居反应:隔壁邻居王先生则对这些群租户有些 头大 。因为只有一张门禁卡,很多租户要通过对讲器,得到楼内居民确认,才能进入单元门。 他们房里的对讲器响了没人听,半夜就按我家的对讲器,喊我开门,我都成看门大爷了! 王先生还说,别的楼层都是一个垃圾桶,一天清理一遍就够了。他们这层两个垃圾桶,一天清两遍都清不完。群租户生产垃圾的能力,着实令他生畏。物业公司态度:世纪城小区物业时雨园管理处一位赵姓值班人员表示,对群业主将房子群租,物业也十分无奈。虽然认可群租房内的消防措施不合格,但由于没有执法权,物业也只能对业主采取提醒、劝告的办法, 最多就是联合派出所民警,去屋里查查暂住证。 他认为如果群租的方式影响到其他业主,就应该由业主之间以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庭前采访:对话原告: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这个案子一年多都还没结果,你和家人还在外租房居住?许女士:是啊,现在一个月租金5千多。从事发到现在都快两年了,我们一直有家不能回,您想想这是什么滋味?!FW:那你家就一直空着吗?许女士:直到现在都没开始评估损失,家里还保持着原样,狼藉一片。房子虽然空着,但供暖费、物业费每年还得交1万多。FW:双方有没有私下协商过呢?许女士:从来没有。对方不但没有任何歉意,反而多次在法院开庭后、在法院门口威胁、跟踪我们。FW:你仍然反对楼上邻居对房屋群租吗?许女士:是的。如果楼上还在群租,我想过上正常的生活那是一种奢望,更别提安宁了。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很多北京、上海、南京等地被群租侵害的居民给我声援和支持,我想这个案子不是为我一个人在打。FW:只要楼上有群租,你就会把官司一直打下去吗?许女士:是的。我会一直打下去,我希望打出个禁止群租的法律。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我后面有无数被群租侵害的城市居民,还有被群租房主剥削的群租客支持我们。对话被告:群租是个普遍社会现象FW:你和原告还是同事关系,为什么没能好好协商?王女士:其实事发后,我正是考虑到又是邻居,又是同事,所以抱着诚心诚意解决问题的态度去跟她协商,但她却暗中录音,在我不同意赔偿她提出的9万数额后,她紧跟着就把我起诉了,我非常气愤。FW:你曾签字承认漏水事故是由于租户 非正常使用 用造成的,为什么又去起诉撤销?王女士:当时是同情她,想息事宁人,没弄清楚漏水的真正原因就签了,后来才考虑到漏水不一定是租户们造成的 我觉得我这个字签得太冤了。FW:原告起诉后,你们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了是吗?王女士:是的。她找了很多媒体上门采访,很多记者未经过允许便闯进我家采访,这不是 私闯民宅 吗?还有很多记者经常晚上10点之后给我打电话,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FW:原告一直指责你家的群租问题,你怎么看?王女士:群租是个普遍社会现象,又不是我一家。但我对群租带来的消防、治安隐患也是有一定认识的,万一出租房里失火,我肯定也会受到牵连。FW:那你的房屋内为什么还在群租呢?王女士:我的房子是二房东去群租的,等这个案子处理完毕,我会立即去解决群租问题。文/ 记者李奎 王贺健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王先生从王府井洋华堂购买了一罐雀巢婴儿配方奶粉,结果发现竟然过了保质期一天,王先生一气之下将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商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日,王先生来到王府井洋华堂,为孩子购买了一罐雀巢力多精2段婴儿配方奶粉,花费121.5元。 购买完之后,王先生发现这罐奶粉的保质期截止至日。婴儿奶粉过期了居然商家还在销售,王先生对此非常生气,将此事投诉到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及朝阳工商分局。 日,朝阳工商分局经调查后,认定王府井洋华堂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于是向王府井洋华堂开出 罚单 :没收违法所得10.72元,罚款2000元。 在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对此事进行调解时,王先生提出王府井洋华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向他进行十倍赔偿,但王府井洋华堂没有接受,王先生于是找到职业打假人赵建磊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赔偿。 为何要提出双倍赔偿的请求,而不是十倍赔偿,赵建磊告诉记者,一是因为这罐过期奶粉还没有开始食用,二是他担心提出十倍赔偿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在庭审中,王府井洋华堂对涉案奶粉过期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退货,并另行支付一倍货款作为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而本案中,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出售的过期雀巢奶粉,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退还货款121.5元并另行赔偿121.5元。 ■专家说法:过期食品吃没吃 都可要求十倍赔偿 北京新开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认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典型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倍惩罚性赔偿的立法本意,是加大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法行为的成本。即使消费者及时发现了所购食品已过保质期而没有食用,消费者仍可向商家主张10倍赔偿。而如果消费者因为食用过期食品导致人身健康受损,商家则须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文/法制晚报记者李奎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导演叶京停车场遇袭 案目前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上午获悉,袭击案的 幕后主使 某房产中介法定代表人付昆被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5个月。 法院判决中对付昆所称的 演员妻子与叶京发生婚外情一事 未予认定。今天上午,叶京还特意委托其律师唐新波通过本报发表独家声明,称他在本案中 无任何过错 。 ■案情揭密:叶京停车场处人车遭袭 此前媒体关于叶京遇袭案的过程描述非常简略,而在法院判决书,作为这起刑事案被害人的叶京对自己遇袭的经过进行了详细陈述。 据叶京说, 日下午16时许,叶京在朝阳区东坝乡附近的高尔夫练习场打完球,来到停车场打开车的后备箱时,从后面突然冲上4个人,上来便对他拳打脚踢,将他打倒在地。 叶京说,他听到车内的儿子在喊 救命 ,还看见一个人正在砸车玻璃,便冲了上去。这时他听到有人喊 快撤 ,便有4个人往停车场的东南角方面逃走。 叶京在后面紧追不舍,快追到一辆黑色轿车时,一个人停下来转身掏出匕首进行威胁。这伙歹徒全上车之后,叶京将挡在车牌上的纸片揭了下来,看清车牌号后便报了警。 叶京称自己全身多处受伤,车玻璃被砸坏,油箱盖被损坏。后经鉴定,叶京所受伤情为轻微伤,他所驾驶的雷克萨斯越野车的损失价值为6942元。 ■叶京否认婚外情之说 在叶京报案后,警方经过侦查,很快将嫌疑人孙宁抓获。而孙宁交代,他是受到付昆的指使。 付昆被抓后则称,他的妻子于2009年曾在叶京导演的电视剧中担任主要演员,并和叶京发生了婚外情。事后,叶京多次发短信骚扰自己的妻子,扰乱自己的家庭生活。 付昆一气之下,将此事告诉了在自己家做过装修的孙宁,孙宁于是找人替他 报了仇 。 叶京说,付昆怀疑妻子与他有不正当关系,曾到剧组来捣乱,还通过短信及电话威胁他。但付昆的怀疑属于 无中生有 ,根本不存在这回事。 叶京的律师唐新波向记者表示,如果叶京真与付昆妻子发生所谓的 婚外情 ,那么叶京在犯罪起因上便负有过错,法院在量刑时就会对付昆从轻处罚,但实际上法院判决理由部分并未提及 婚外情 一事,可见婚外情并非事实,因此所谓的 婚外情 只是付昆的单方说辞而已。 ■判决:付昆欲花巨款求轻判 朝阳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付昆、孙宁为泄私愤,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后果,情节恶劣,还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付、孙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付昆还主动预交了赔偿款,孙宁还有揭发同案犯的行为,故对二人予以从轻处罚,分别判处拘役5个月和4个月,并向叶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2.2万余元。 判决后,付昆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而作为附带民事原告的叶京也提出上诉,但二中院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据唐新波律师透露,一审判决后,叶京曾以量刑太轻、罪名有误向检方申请抗诉,叶京认为,付昆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但检方审查后决定不予抗诉。 唐律师还透露,在二审期间,付昆曾通过法院向他转达和解的意愿,愿意出二、三十万的赔偿款求得叶京谅解,目的就是想获得法院的从轻判罚,不过叶京并没有同意。 另据记者了解,具体参与实施袭击张某、高某、郭某等人已被劳教。 ■人物链接:叶京:北京人,生于1957年,身兼导演、编剧、演员、商人。导演作品有电视剧《与青春有关的日子》、《梦开始的地方》、《贻笑大方》、《少年时光》。其广为人知的电影角色是《甲方乙方》中的那位大款。 文/ 记者李奎 ■关于叶京遭受不法侵害事件的声明 本律师受叶京委托,特就叶京受付昆等人不法伤害事件声明如下: 1:叶京遭受付昆等人不法侵害,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付昆指使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付昆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赔偿叶京财产损失。 2:生效判决认定:本案中,叶京无任何过错。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叶京受到的名誉权侵害,有关司法机关已经道歉。对于有关个人散布的不良信息以及有关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叶京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感谢社会各界对叶京的友好和支持。叶京将以此为动力,潜心创作,以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回报所有关心和支持叶京的各界人士,也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叶京新作品的问世。
特此声明。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新波
日,此页面是否是列表页或首页?未找到合适正文内容。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吃保健品就能变性 面对两名年轻女子的忽悠,五旬老汉陆先生真相信了这样的鬼话,结果被骗钱17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行骗的女子袁某和王某日前被北京市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 据了解,涉案的袁某和王某是两名河北籍的80后女孩。 2007年11月至2008年6月间,袁某伙同王某等人,以北京朗润通天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谎称其推销的保健品具有美白、丰胸、变性等功能,虚构其公司能够帮助顾客变性后办理出国手续,以销售产品、出国手续费、生活费等为由,先后骗取事主陆先生人民币17.61万元。 据袁某供述,2007年她在某电视购物公司打工时,上海男子陆先生与她联系表示想买丰胸产品。后来她自己开公司并招聘了王某等人作为电话业务员,并将陆先生的联系方式给了王某等人。 王某先后冒充教授、医院院长助理、外国专家等身份与陆先生联系,谎称公司的保健品有使皮肤变光滑、美白、丰胸等功效,让陆先生买保健品为出国变性打基础。 而王某卖给陆先生的所谓保健品,实际上都是从朝阳区某保健品市场以几十元的价格批发来的,再以上千元的价格卖给陆先生。 庭审中,袁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提出异议,辩称其的行为不是诈骗,最多只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袁某、王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在案证据证实,袁某、王某等人以电话营销的方式使用假名、冒充多种身份与事主联系,虚构产品具有美白、变性等功效,并以其他产品冒充保健品出售给事主,事实上向事主交付所谓的 保健品 只是幌子,实质在于以推销产品的方式使事主产生错误认识,从而交付钱款最终遭受经济损失。 据此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认定检方指控二人诈骗罪的罪名成立,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一名青年男子在长安商场借挑选金项链之名,从黄金饰品专柜接过一条2万余元的金项链后扭身便跑,被当场就擒后装疯卖傻,企图逃过法律制裁。 今天上午,北京市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都某被带上法庭时,直接说 我不认罪 。在法官向他提问,都某说话极其不耐烦,并反复强调 我根本没抢夺,都让我蹲这么久了。
日10时许,都某到长安商场一层某黄金饰品专柜,不时用目光扫过玻璃柜台内的黄金饰品,神色慌张地指了指柜台里面一条重达84克的千足金项链,要求销售员拿出来供其挑选。 接过项链后,都某一直紧紧地攥在手里,眼睛却四处张望,头上不断冒汗。看了一会,放下项链离开了专柜。几分钟后又回到专柜,再次要求拿出该项链观看,几分钟后再次离开。 11时许,都某第三次来到柜台,要求再看一看那条项链,当销售员将项链交到他手里后,他突然转身便跑,旁边工作人员见状紧紧追赶,直到追出长安商场才将其抓获。 都某称,他在街上乱逛,具体在哪也不清楚,突然就有一帮人朝他围上来。 我不差钱,他们还拿了我5000多块呢。 都某还表示,兜里的金项链是自己花1万多买来的,因比较贵,就放在了兜里。 对于长安商场销售员的证言,都某全部否认,表示自己并不知道长安商场在哪,也没有进去,连这些销售员都没有见过。 公诉人现场出示金项链的照片时,都某连忙说不是自己的那条, 我那条才1万多,不是2万,比它这个细。
据了解,都某被抓后对自己当时的行为完全不知情,对民警的讯问回答也是不着边际,在关进看守所后神情恍惚、目光呆滞。 为查明都某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司法鉴定机关对其进行鉴定,经鉴定,都某实施违法行为时精神状态正常,系完全责任能力,其企图用伪装精神病的方式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没有得逞。个人描述 李奎,京城《法制晚报》记者、编辑,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微博:/likui8
王先生从王府井洋华堂购买了一罐雀巢婴儿配方奶粉,结果发现竟然过了保质期一天,王先生一气之下将商场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 记者上午获悉,朝阳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商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决支持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日,王先生来到王府井洋华堂,为孩子购买了一罐雀巢力多精2段婴儿配方奶粉,花费121.5元。 购买完之后,王先生发现这罐奶粉的保质期截止至日。婴儿奶粉过期了居然商家还在销售,王先生对此非常生气,将此事投诉到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及朝阳工商分局。 日,朝阳工商分局经调查后,认定王府井洋华堂确实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于是向王府井洋华堂开出 罚单 :没收违法所得10.72元,罚款2000元。 在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对此事进行调解时,王先生提出王府井洋华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向他进行十倍赔偿,但王府井洋华堂没有接受,王先生于是找到职业打假人赵建磊寻求帮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赔偿。 为何要提出双倍赔偿的请求,而不是十倍赔偿,赵建磊告诉记者,一是因为这罐过期奶粉还没有开始食用,二是他担心提出十倍赔偿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在庭审中,王府井洋华堂对涉案奶粉过期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表示愿意退货,并另行支付一倍货款作为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而本案中,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出售的过期雀巢奶粉,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判令王府井洋华堂向王先生退还货款121.5元并另行赔偿121.5元。 ■专家说法:过期食品吃没吃 都可要求十倍赔偿 北京新开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认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属于典型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倍惩罚性赔偿的立法本意,是加大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违法行为的成本。即使消费者及时发现了所购食品已过保质期而没有食用,消费者仍可向商家主张10倍赔偿。而如果消费者因为食用过期食品导致人身健康受损,商家则须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文/法制晚报记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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