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人民法院消防大队咋天下午出火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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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防安全行动开启 市公安消防大队即墨打假
  新华房产3月12日青岛讯(记者 曹璐 王潇)3月11日上午,青岛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了即墨市公安消防大队、即墨市工商局以及质监局,对假冒伪劣的消防用品进行了查处,假冒伪劣或不符合规范的消防用品被没收,而售卖这些消防用品的商家,也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即墨市消防公安大队消防监督员孙帅对新华网记者表示,“这些不符合规范的假冒伪劣商品我们会依法没收,然后统一销毁。”
  同时,即墨市公安消防大队还展示了测试真假灭火器的实验,在两个铁桶中放置易燃物点燃,同时分别用真假两种灭火器进行灭火。通过实验,可以清楚地看到,使用符合规范的灭火器快速的熄灭了火焰,而使用假冒伪劣的灭火器在熄灭火焰之后不久的时间,铁桶内的火焰就复燃了。
  “假冒伪劣的灭火器只是在表面上熄灭了火焰,其实这一堆易燃物中,还有里层的明火没有被扑灭,所以会‘死灰复燃’,而符合标准规范的灭火器则是彻底将火焰扑灭。”孙帅对记者解释道,“如果一旦发生了火灾,使用了假冒伪劣的灭火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
  消费者如何分辨市面上售卖的消防用品呢?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公安消防大队技术科科长丁敏,“消费者在购买消防用品的时候,首先最好是去由工商部门批准的有经销消防器材经营范围的正规商家购买,购买的时候要看一下消防用品的购买证书。在消防用品的外观上,要注意消防产品的‘身份证明’,像我们每个人一样,每一样消防用品都有它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上有一个编码,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输入编码,即可查询到合格产品的基本信息。”
  “作为执法部门,我们将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联系,使联合执法成为常态化。对新建工地的检查,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我们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一律验收不合格。对经营消防用品商家的检查中,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会立即下发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我们将进入相关法律程序,同时,通知质监、工商等部门,对相关的销售、生产环节进行检查,各环节齐抓共管,以保证消防产品的质量。”即墨市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单正阳说。
[责任编辑:  绵阳市书记市长本着为民服务,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问题设置了书记市长信箱,本来是一件利民的好事,可是领导的好心却总被下面的部门和办事人员给忽悠了。
  本人于市长信箱多次投诉同一个问题————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公司四川海天物业公司居然把恒馨苑小区的消防通道出租来做车位。在问题没有一点解决的情况下,打着为民服务的消防部门却不断咽下自己的口水不说,还明目张胆的忽悠书记市长!
  请看我们的消防支队神一般的回复:
  第一次,“我支队接到举报后立即派游仙大队前往检查,情况属实。现已责令该小区立即整改并立案处罚”(信件编号)回复人,郑志刚
  看看,消防支队秉公执法,又是立案又是处罚,多好!
  可是事情却一点没得到解决。
  第二次,”你所反映的情况,游仙大队于日、日两次接到恒馨苑小区业主举报称海天物业公司恒馨苑项目部小区占用消防通道停放车辆违规行为,我们接到举报后,分别于日上午、日下午派出赖巍、王博两名人员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小区消防车道仅仅只留有4米,我大队工作人员在两次调查了解中都要求小区消防车道必须留出4米宽度”()回复人,郑志刚
  消防支队还是办了点事情的嘛,还派人看了的嘛,还必须留出4米的消防通道嘛。
  可是,没用,市级优秀出租消防通道的事实一点没变,继续投诉。
  第三次,”该小区不用设置消防车道,因此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回复人,郑志刚
  神奇了吧,到底是骗我们老百姓不懂了,还是觉得书记市长好忽悠呢.同一个问题,我们伟大的为民服务的消防部门居然能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
  小伙伴们,分析一下原因吧
  一,第一次去检查的是临时工?可是回复人确实郑志刚啊!领导,您连临时工的话也敢信啊,一上来就又是立案又是处罚的啊,也敢在书记信箱里忽悠人民?
  二,第二次去的赖巍、王博两人还是临时工??那这有把郑志刚领导坑苦了啊,又在书记信箱里忽悠人来了!
  三,后面去检查的领导英明?管你什么消防通道,管你以前工作人员怎么检查,我大手一挥,我说没有就没有。十几栋的楼房,几百户的小区,我说不需要消防通道就是不需要。
  四,消防支队除了在信箱忽悠忽悠书记,欺骗欺骗群众,根本管不了这事?
  最后一个原因,难道我们的消防支队被市级优秀公关了???
  从立案处罚到必须保留4米消防通道再到根本不需要消防通道!!!
楼主发言:12次 发图:0张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市消防支队和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并请他们及时回复网民关切!
  绵阳市网络新闻发言人
  楼猪是更小区物业有仇呢,还是跟物业公司有仇呢,看你把消防队的人郁闷的,人家又要救火还的天天来回复你无聊的问题  
  楼猪太无聊了  
  从立案处罚到必须保留4米消防通道再到根本不需要消防通道!!!  -----------------------------  的确很奇特
  此帖要火  
  看来有关部门要出来澄清一下了
  楼主:
  您好!关于您举报的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我大队已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多次进行了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前两次的举报,我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针对举报的内容(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我大队发现该小区环形通道上划分了部分车位,部分小区业主私家车停放后,小区道路宽度不足4米,我大队对于这种情况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整改。
  对于第三次举报,我大队再次根据该小区的规模、地形及原规划图纸认真核对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条款,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章消防车道相关规定,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环形通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
  对于前后不同的回复,我大队作如下说明:前两次举报我大队只根据举报对该小区是否占用消防车道进行了核查,而没有核查该小区的车道是否是消防车道,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第三次举报后已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出最终结论:“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车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故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
  再次感谢楼主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
   楼主:
  您好!关于您举报的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我大队已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多次进行了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前两次的举报,我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针对举报的内容(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我大队发现该小区环形通道上划分了部分车位,部分小区业主私家车停放后,小区道路宽度不足4米,我大队对于这种情况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整改。
  对于第三次举报,我大队再次根据该小区的规模、地形及原规划图纸认真核对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条款,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章消防车道相关规定,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环形通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
  对于前后不同的回复,我大队作如下说明:前两次举报我大队只根据举报对该小区是否占用消防车道进行了核查,而没有核查该小区的车道是否是消防车道,确实存在工作失误。第三次举报后已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得出最终结论:“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车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故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行为。”
  再次感谢楼主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心。
  绵阳市游仙区公安消防大队
  @myxfyxdd
18:25:00  楼主:   您好!关于您举报的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我大队已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多次进行了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前两次的举报,我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针对举报的内容(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我大队发现该小区环形通道上划分了部分车位,部分小区业主私家车停放后,小区道路宽度不足4米,我大队对于这种情况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整改。   对于第三次举报,我大队再次根据该小区的规模、地形及原规划图纸认真核对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条款,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章消防车道相关规定,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环形通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   对于前后不同的回复,我大队作如下说明:前两次举报我大队只根据举报对该小区是否占用消防车道进行了核查,而没有核查该小区的车道是否是消防车道,确实存在工作  -------------------------  好像是消防大队官方的回复,这个发言人连个像样的ID都懒得注册,先鄙视一下~~那该小区有沒有消防车车道呢,有的话是多宽?  
  “该小区不用设置消防车道,因此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  -----------------------------------------------------------------  额…… 看来该小区发生火灾的话,消防车开进来灭火是木有问题的?
  首先感谢“雪地2010”的关心,关于这个问题,我大队作如下答复:
  我大队曾经在接到举报后派出消防车到该小区,在小区道路停有私家车的情况下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因此当该小区发生火灾时,消防车能够开进该小区进行灭火救援。
  绵阳市游仙区公安消防大队
  消防队是军队,不是公安武警,市长书记也管不了,所以你投诉没用的
  直接投诉到省武警消防总队!!!如果不管,可以投诉到国家武警消防总局!电话可以上网查到!这种不作为拿百姓生命当儿戏的武警败类必须根除!!!!!
  消防通道应该是6米!否则,消防车无法掉车头!!!
  @myxfyxdd
18:25:00  楼主:  您好!关于您举报的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的火灾隐患,我大队已多次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多次进行了回复,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前两次的举报,我大队立即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针对举报的内容(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的海天物业管理公司占用消防车道),我大队发现该小区环形通道上划分了部分车位,部分小区业主私家车停放后,小区道路宽度不足4米,我大队对于这种情况责令该小区物业公司整改。  对于第三次举报,我大队再次根据该小区的规模、地形及原规划图纸认真核对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条款,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章消防车道相关规定,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环形通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  对于前后不同的回复,我大队作如下说明:前两次举报我大队只根据举报对该小区是否占用消防车道进行了核查,而没有核查该小区的车道是否是消防车道,确实存在工作  -------------------------  @长白哥 11楼
23:21:00  好像是消防大队官方的回复,这个发言人连个像样的ID都懒得注册,先鄙视一下~~那该小区有沒有消防车车道呢,有的话是多宽?  -----------------------------  还是注册个官方ID比较好~~~
  一个极其黑暗的地方!贪官横行,徇私枉法,无法无天!我们聘请的律师说,他认识的法官全部是贪官。这就是绵阳!
  官方回应还是比较客观,就事论事,这件事应该算说清楚了。
  前两次举报我大队只根据举报对该小区是否占用消防车道进行了核查,而没有核查该小区的车道是否是消防车道  前两次都核查的是否占用,有才能占用,没有能占用什么?两次,两次仅仅是失误??难道业务就这么不熟悉??  晒两张照片有什么用,照这么说国家的规定什么的根本不用说几米几米的,直接画个车车能过就行了嘛!  第一次就立案处罚了,请问立案通知书在哪儿,处罚决定书在哪儿,也晒出来看看嘛。如果没有的话,那第一次不就是在胡说八道!
  第一次就立案处罚了,请问立案通知书在哪儿,处罚决定书在哪儿,也晒出来看看嘛。如果没有的话,那第一次不就是在胡说八道!
  第一次就立案处罚了,请问立案通知书在哪儿,处罚决定书在哪儿,也晒出来看看嘛。如果没有的话,那第一次不就是在胡说八道!
  哈哈哈!!!看着就搞笑,这事还闹不大,闹大了才有人会真正管的!回复完毕!
  对于第三次举报,我大队再次根据该小区的规模、地形及原规划图纸认真核对了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条款,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第6章消防车道相关规定,绵山路恒馨苑小区环形通道并不属于消防车道。
  dingtie
  楼主真是煞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懂,你以为消防队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嗦。大伙请理解消防大队的幸苦,他们只属于政府部门下属监管本门之一,救火就不用说了三,抢险救援他们也得上,泥石流地震,相信大家都见过5.12中他们的身影,我还见过他们取钥匙,捅马蜂窝。在我心里消防队是神圣的,我们得尊敬他们。用句中国人平常话,你有儿子能送去当消防兵么。
  消防队是武警,楼主的言辞有些过了,消防检查不可能是敷衍了事的。但有些小区确实不在乎消防安全,车位弄得太多了,占用消防通道的事情也是很普遍的。包括一些商场、超市的消防通道也经常被堵,比如在高新区万鑫街的好又多超市门口,常年有几个买水果的车,这几个摊贩白天不出来,晚上一过下班时间就出来,在超市门前摆摊设点,堵塞消防通道,这种上班时间不出来,下班时间后出来的摊贩车,确实难管啊!
  @雪地2010
10:40:00  “该小区不用设置消防车道,因此不存在占用消防车道的情况。”   -----------------------------------------------------------------   额…… 看来该小区发生火灾的话,消防车开进来灭火是木有问题的?  —————————————————  用直升机灭火嘛  不就轻易解决问题了~~~  
  —————————————————  用直升机灭火嘛  不就轻易解决问题了~~~  -----------------------------  5年内,绵阳消防达不到这种条件。
  好了好了,停一停,吵了那么久,既然人家消防官兵都开车去试了(有图有真相),既能停车又能过消防车,多好的结局 啊,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楼主一看就是没有车的人,看见别人家有车心慌慌,假如你有车,到时候真把安全消防通道整理出来,你没地停车了,我看你又咋办
  dingtie
  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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