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山225.知道编号,可以推算是大乐斗2那一年开始的吗

问题编号:2946842
缓刑考验期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的一个朋友前两年因为打架失手打死了一个人,当时知道自己犯法了还因为逃跑了一段时间,后来被抓到了法院判了3年缓期一年,有点糊涂了请问这个考验期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啊?
提问者:西藏-山南刑事辩护浏览113次 17:21:41
共有 1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 咨询电话: (安徽-安庆)帮助网友:5354称赞: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由于对该条款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法实践中,缓刑考察机关从何时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并未统一,有的从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起计算,有的从法院判决书宣判之日起计算,有的从判决书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有的从法院从法院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 17: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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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要交多少契税 怎么算什么时候交你知道吗?
来源:和讯网
  买究竟要交多少契税呢?其实契税税率跟一手房二手房没有多大关系,倒是跟家庭有几套房子有关系。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为不动产的价格。由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不同,定价方法不同,因而具体计税依据视不同情况而决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也就是说,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为了避免偷、逃税款,税法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1)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2) 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为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征收契税;如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契税税率。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对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其中的土地前期开发成本不得扣除。  计算方法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责任编辑/梁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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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我刚订购了一套房,已付了首期,签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从2006年算起,他们解释说是2008年之前买的土地,我想还没有住就过去了8年,这样算是对的吗?我该怎么办?
提问者:贵州-黔东南拆迁安置浏览88次 16:42:09
共有 1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湖南-长沙)帮助网友:16494称赞:86一、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0)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 年。
二、签合同才知道使用年限是50年,而且从2006年算起,他们解释说是2008年之前买的土地,我想还没有住就过去了8年,这样算是对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不是从你买到房子之日开始计算的。
三、你买的这个房子,其土地用途不是居住用地。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者把情况说完整,我再为你解答。
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如果有问题,可以一对一咨询我。 16: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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