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尘封的故事秘籍怎么摘下那个玻璃罩

(转)旧版会员ROMY的《双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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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旧版会员ROMY的《双城故事》
长骨:翻看旧版翻出这篇文章,心戚戚然。现在新版的新朋友大抵不会了解“老人们”对旧版的恋恋不舍。所以请看下文,有这样一群智慧的女子,叫我们如何能不爱她?双城故事 --第一篇 & 玫瑰氏于
17:23 发表在爱情故事   我原来打算在南京城同你告别。
  但是我不知道那里的四月竟然这样美丽。
  你指给我看:“这是玄武湖,这是中山陵,那是鸡鸣寺。”
  乍到第一夜,你就带我至一家暗巷里的小酒吧喝酒。那里烟雾氤氲,歌手唱着通俗曲目,气氛要比上海平易近人。
  南京是一座平易近人的石头城。
  开头我不以为然:这就是你流连自得的地方?然而现在想起来,还是一个值得留恋的地方。它叫人流连,因为在它那里宾至如归,在它那里,我明知被爱,但也可以若无其事。
  午夜,我穿着单薄,与你和你的朋友坐在马路边的档口吃烧烤。
  烤鱼很辣也很香,我小心翼翼吃着。你在旁边大口吞酒,在我身边左摇右晃。
  “跟我来,”你低声说,“我有话同你说。”
  我微笑:“不。”
  然后你离席,久久不回。回来时双目红肿。
  邻座有人打骂,一个强悍的女人一把掀翻桌椅,嘶叫着拍碎酒瓶劈头盖脸向人砸去。
  温柔和蛮横在此交错。
  那晚有月亮,很高很亮。星期五,路灯也都亮着。我想我还是不爱你。我不太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很容易,也有的人我只见过他两次,但足足想念了八年。不过我知道,我爱上你并不是那么容易。
  你很早就跑了来,在楼下等着。我在窗纱后面望着你在小小的庭院里徘徊。清晨,星期六。
  然后我们吃了两次早饭。
  我们去了老城墙上,紫金山中,紫霞湖畔。
  春日里的南京美不胜收,无处不飞花。
  我们在紫霞湖旁吃午饭,但除了我亲手做的三明治外你几乎没有吃什么。我同石昆讲《浮生六记》,讲那个女子怎样女扮男装偕夫出游。整整三个小时,你都看着翡翠样的湖面,较少说话。
  其实你喜欢高谈阔论。我们在明孝陵里,你就着说明牌权充解说,引来一群游客聆听,将你误作导游。我喜欢与你说话,你在人前说得很快,私底下同我讲话倒是很轻很慢的。你总是煞有其事,有时那种不自知的认真,叫我惭愧。
  你是一道可爱的风景。
  后来很多夜晚你都会认真地问我:“你今天过得快乐吗?”
  是的,我说:“我很快乐。”
  我喜欢南京,因为在那里我开始重新体会到快乐。我常常说:哦,我不算不快乐。但快乐是快乐,我心里很明白。我衣食无忧,年轻貌美,而快乐是另一回事。我有过真正快乐,所以我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我的快乐稍纵即逝,因为长久以来我奋不顾身将快乐栓系于一个人的身上。后来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会后悔的。但我没有勇气一再。
  所以我近乡情怯,我知道没有什么勿须付出代价。
  庆幸的是我终于转了运。现在我同你生活在了一起,每天看大段大段的动画——《樱桃丸子》、《蜡笔小新》。
  对自己大声歌唱——太阳下山明朝还会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地开,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不再介意。
  我想我爱上了你,我想跟着你,但我不知道你是否受得了。我用空余的时间来爱你,我一天有二十四小时的空余时间。
  我喜欢你的自嘲精神。就算你总是言行自以为是,但也笑嘻嘻接受挑剔,并对自己的短处直认不讳。叫人忍俊不禁。
  你悠然自得的自嘲。“皮黑体胖性温和。”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温和。
  我一直同你说:南京真好是不是?南京让人高兴。
  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问你是否会娶我,你说:是的,你一定要做我老婆。
  我笑了。我知道很多人不肯这么说,也知道很多人只是说说。希望你有所不同,你果然与他们不同。
  这已经是后来,你带我走到更加南方的城市。
  在南京,玩得很开心。
  至少小笑是那么张扬快乐,石昆妙语如珠,你默默爱我。
  你们带我去一家叫HALLO-HA的夏威夷风格餐店大快朵颐。有用夏威夷土风演奏的乐队。
  我靠在椅背上听音乐。
  我说:“我要尽力想象,那边是大海,那边是沙滩,那边是棕榈,来来往往的人赤条条穿着泳衣,头上晒着太阳。”
  你笑了,告诉我那边有冰啤可打。
  无聊难过时我常想去夏威夷的火奴鲁鲁。在温暖的灰紫色夕照下饮乳白揶汁或是粉红香槟,啃热带水果,看金棕色女郎跳草群舞。扑鼻的花香,喧耳的乐鼓,怡口的美味,异域的风情,海潮的温润——这样总不会再有一丝凄凉沮丧吧?
  然后我们一边吃一边商量去海南度假。
  我们吃着三文鱼。我喜欢吃三文鱼。在上海你也请我吃过-大约是问人家借的钱-你告诉我:南京有四十元的自助餐三文鱼尽吃。你带我来了。
  现在广州你也请我吃过三文鱼了。无论如何你已经请我吃过好几回了。
  我爱上你大约是因为这些三文鱼吧。你从来不遗余力地满足我。我试图找个借口来疏远你(或是亲近你?),你从来没有罔顾于我。
  摆上餐桌的三文鱼肉质肥厚鲜美,但是没有刺。一根都没有。你很不会吃鱼,你挑不来刺。我想笑,你又自嘲笨嘴笨舌,我更乐了。
  现在我会在无聊时大叫:三文鱼!但我又说明:我仅仅是想三文鱼,不是要吃。
  第一次在南京时我们身边总有其他朋友。
  我不敢同你单独在一起。我不知该如何向你交代。你的付出多过于我,我知道,我很清楚,我曾经同你做过相似的事情。这一次换做我自私冷酷。
  当时我和你在一起已有月余。在上海。
我是偶像派。
双城故事 --第二篇 & 玫瑰氏于
17:24 发表在爱情故事   我们在冬天认得。情人节前两天。
  冬天的上海。
                 
  我在上海出生,长大。是的,你知道我也爱上海,这里冬季也常常下雨。出门就比较腌渣,头发转眼吸足水分粘在一处,裤腿上沾满水渍。但若清早打开灯来钻在厚被子里看小说,则最为惬意不过。如果再煮锅腌笃鲜或者蹄膀汤佐餐,就会有满足感。
  我的生活还从来没有离开过上海。我的朋友们也同我一样。上海算是应有尽有,所以我们都不做他想,除非远度重洋。
  我的父母很可爱,亲友和睦。
  我们都在一起,从不分开。
  我还是觉得寂寞。但开始我不晓得世上没有不寂寞的少女,所以,我爱上了一个人。我认为他能叫我不寂寞。
  结果我还是寂寞的时候多。但那不算什么,青春就是这样。青春不浪费也是会过去的。
  这个人是我的秘密,没有人知道我爱他,除了我自己。
  但那也不是我一相情愿,通常一相情愿的女人比较少,开始总是有人引她们入毂。
  但是,不管怎样,爱一个人,是她自己的事,与人无宥。
  这个道理,我花了八年慢慢啃透。
                 
                 
  认识寰宇那一年,我十五岁,中学二年生,功课稀松平常。
  父母都很忙,我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好静。
  我打不起精神来在十五六岁便努力学业好为将来铺路,所以成天在家里看小说电视。夜里听只小收音机,常常天亮醒来,才发现忘记关熄它,它竟絮絮不停地诉说了一夜。
  功课多而繁,生活沉闷贫血。
  我开始学会板着脸走路。
  寰宇每日中午可以在学校的图书室里望见我,日复一日后他托人带给我一份信,说:为什么这么小的姑娘神色这样冰冷?
  我开始与寰宇通信,编织情绪,罗列字句。寰宇,今天傍晚下大雨……昨天听到一首歌……我发现奶茶配月饼恰恰好……考试叫人早衰……那部电影有句台词……
  每个月到文具店买一叠信纸,回到家,在闲暇,把我的感受事无巨细一一写下。
  我趴在写字台前的时间,比任何少女要多。
  专门辟出一只抽屉来存信:自己没有寄出的信,寰宇的来信,一叠又一叠。
  寰宇通常都会及时回信,措辞温文,语气爱慕。我看得津津有味。
  生日他送来一只八音盒,上发条后即丁丁冬冬敲出一只旋律,我看过这部电影,知道曲名是:爱情故事。
  我为之心动,将音盒置于床头,边听边出神。
  后来我常常为此苦笑:我竟如此轻易就爱上了他。
  而我甚至没有见过他,也没想过要见他。听说他很英俊。
  小女孩比较肤浅地好色。
  寰宇说:来年的二月十四日我要送给你一枝紫色的玫瑰。
  我微笑了,不作表态。
  次年夏,寰宇考取了本市一所著名高校,专修建筑。来信踌躇满志:这门功课倘若做得好,日后收入不菲;自己可以安排时间,故此打算习琴;加入羽毛球俱乐部,终于得偿所愿;舍友有亲有疏,集体生活诸多扰攘。最后:你永远的,寰宇字。
  想到他是如何兴致勃勃,我又笑了。
  而我升上高中,学业越发繁重。
  我家附近也有一所大学,有天傍晚我放学经过时注意到来来往往青年,他们都成双结对,唧唧我我。那么暗淡的天色,那么明媚的笑面,衬着校门口一树盛开的白花。我呆呆看着,突然觉得惘然,心想:我就要失去寰宇了。
  我相信女人确实有第六感。好吧,我承认,当时我还只是个小女孩。尽管如此,我的感觉没有错。
  数月后寰宇让朋友写封信结束一切。
  那天我家初装电话,我拨通电话要求:请亲自来当面告诉我。
  我总是这样,不懂得怎么样就势退场。
  后来他终于来了。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我竭力在昏暗的路灯下分辨他的容貌,然而他的面目还是暧昧不清。
  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开我。他只是说自己是有苦衷的,离开我并非所愿,情非得以,我必须要谅解。
  他絮絮说了很久,将我还给他那只音乐盒子摔出老远,快要声泪俱下,我不知怎样渐渐不耐烦了。
  我还小,我太沉不住气,我心里隐约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突然脱口:你是来演蹩脚的言情戏么?
  他顿住。转身走掉了。我走到雨里拣回了那只摔碎的音乐盒。
  一日下午上英文听力课,突然放起一首名为《THE END OF THE WORLD》的英文旧曲,歌里这样唱:为何太阳尚在照耀,为何浪花直奔海岸,难道它们还不知道,这里已是世界末日?
  你,不再钟情于我。
                 
  为何星光仍在闪烁,为何小鸟依旧歌唱,难道它们还不知道,这里已是世界末日?
  当你道声“再见”
  一切就此结束。
                 
  每早醒来我都疑惑:为何所有事物都还如常照旧?
  哦,我想不明白,我不明白,我还要如何继续生活?
                 
  为何此心满怀感触,为何双眼泪流不尽,难道它们也不知道,这里已是世界末日。
  当你说声“再见”,一切就此结束。
                 
  我伏在案上,把脸深深地埋进手臂里。
  隔了一个冬天,我接到一只电话:猜我是谁?
  我觉得好象突然听到了春天的消息。他小心翼翼地问:“对不起竟离弃了你,你还需要我吗?”
  我马上回答:“是的,我很需要你。”
  他仿佛松口气:“真担心你不原谅我,上次见面态度那样冷,嘎,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傻笑,我有么?
  第二天早上,我注意到春风是怎样不可思议地柔软,扑面而来,然后自我的身畔滑过。
  寰宇和他的女友分手了,所以才跑回来找我。他总是这样的。但是我不介意,事实上有什么好介意呢?现在我知道我在爱他,这是我自己的事。
  然后寰宇就又有了女朋友,他说:旃,她象你。我耸耸肩,心想:但她无疑比我漂亮。那是建筑系之花。
  夏天到了,悠长的假期。
  那年夏季直下豪雨,天色总是昏暗着,空中掉落面筋粗细的水条,然后在地上汇集,涨满大街小巷,久久不退。
  沈从文先生讲:雨下得越长,人也就越寂寞。
  寰宇在信里告诉我他的女友负气出走了令他心烦意乱,简直渴望到雨里去好好淋一场。我静静看完,然后动笔告诉他昨天下午我外出时穿着白底红点的太阳裙,结果裙子浸在水中越来越沉,最终把我一头绊倒在水里。我说:还有,如果你的窗外下着雨,我的也一样。
  寰宇跑来对我说:“你真是我的一线阳光,我真想要拥抱你。”
  我紧张地背着手,傻笑着看他。他只是过来抚了抚我的头发。那时我的头发很长,才洗完编着条粗辫子,有许多碎头发掉出来,毛毛的。我自卑地缩了缩头,寰宇也就缩回了手。
  以后他常常到我家里来倒在沙发上看片子。我们看恐怖片,《活跳尸》、《吸血僵尸之惊情四百年》什么的。
  《惊情四百年》讲德考拉伯爵心结难开化作吸血僵尸跑到四百年后寻找他的爱人,然而重新转世的人儿不再属于他,在人家的世界他早已是个故世的人,徒然鬼影瞳瞳,并最终被大家联手消灭。
  我没有被这样的鬼片吓倒。
  我取出一支叫作《罗生门》的清酒招待他。那只酒瓶上有相当精致的浮世绘——两个风情万种的古装仕女,所以我问父亲讨了来放着看。
  寰宇每次来喝一小杯。以后,夜里惊醒我也常会自己斟一点慢慢喝,一点点暖,但五脏六腑已可藉此渐渐归位。再以后,我房间的书橱里总是常备着一瓶酒。
  我们就这样安安静静地过着夏天。有时我唱歌,他在一边吹口哨。寰宇吹口哨的技术罕见地好,常常我唱着唱着就只得静下来聆听他悠然自得的哨声。
  但寰宇的情绪还是捉摸不定,我又不想去问。他不是那种心胸广阔,落落大方,叫人安心的男子。
  寰宇自己有一次也嘟哝:“该死,但愿我勿是个上海人。”
  我问:“为什么?”
  他说:“上海人都小气。”
  他瘦且白净,我觉得他确象上海旧章回体小说里那种敏感的男子。
  这种男子没什么担当,但令人怜爱。
  于是,我竭力做出种种开朗不羁的样子,我想令他也受到影响,成为一个比较明朗的人。
  我实在是傻得令人摇头。
  某个骤雨初歇的夏夜,我们心血来潮打算去“大光明”看《红玫瑰与白玫瑰》。寰宇用他的脚踏车载我去,我们穿街走巷,从小小昏黄的里弄直到宽阔明亮的市中心。这是我们从小长到大的城市,熟悉得象某张亲人的脸。我们间或会说:看,这是我从前的小学;喏,我过去就住这里;嘿,我外婆家到了……
  但其实这个城市对我来讲还是不无陌生之处,它大而曲折,而我又是个路盲,乘公车还好,自己走是无论如何不辨南北的。所以我看着踏着车的他的背影,心里充满了温暖。
  等我们到达电影院一看牌子:戏已经开场了。我们也无所谓,决定就在市中心闲逛。
  那时上海市的中心还不象现在这样,南京路杂乱无章,地铁正在修建之中。那个广场倒是很好了,高楼中的一大片草坪,铺着花色的石子路。
  寰宇指着不远处:“看到没有,那里将是地铁的出入口,我学的正是这个。不久将来全国将建起地下的枢纽,我会参与到这其中去。”
  我第一次看到他眼睛里有光芒闪烁。我很高兴看到他颇有把握的样子。
  我们爬到一个正在建造的大理石平台上仰望星空,后来这里成了下沉式的“迪美”购物中心。寰宇突然讲起他同其他女孩的故事。唉,那些女孩子。我听着但不予置评。星辰是这样熠熠生辉,偶尔两三缕烟云飘过,我不懂他为什么要在这样的辰光对我说旁的女孩。
  我暗自叹息。
  夜很快就深了,我还是个小女孩,必须及时回家。我打断了他。
  他载我回家,他闷声踏车,他仿佛有些不快,他背后的衬衫渐渐濡湿。我说:等我两年,两年,等到我也考上了大学,等到我可以彻夜不归,到那个时候,我一定来陪着你。
  说完我抬头看看,月亮很好。多年后每逢我忆及当晚,都会想到这样一句词:“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到家可巧午夜十二时正,一地树影,万籁俱寂。寰宇替我整整头发说:回去睡吧。
我是偶像派。
双城故事(三)哦,让关于寰宇的回忆告一个段落,来说说我和你。我们也在深夜的人民广场上走过。那时我们刚相识两天。我们是同事。那天是情人节。我有过各式各样的情人节。初中时同最好的女友交换巧克力,坐在刚建成营业的商场楼下的露天茶座,想象未来的韵事,自得其乐。高中时半夜被一个男孩子用电话叫醒,他恳求:去看看你的窗外,去看看你的窗外。我不以为意,放下话筒,翻身再睡。第二天醒来开窗:咦,窗台上摆着玫瑰。我并非住在底层。大学。大学前两年乏善足呈,我深居简出。情人节傍晚一宿舍的姑娘都在打扮,忙得兵荒马乱,我自在一边用只热风机帮她们把长裙吹平直(宿舍里没有熨斗),嘴里哼首《灰姑娘》。我记得辛德瑞拉的母亲去世前关照过她:忍耐,孩子,你一定要忍耐!忍耐换得真爱。大学第三年寰宇终于第三次回到我身边,我们弃车不用,沿着大道整整走了大半夜。他第一次送给我玫瑰,但在途中被我弄丢了。而这个瓦伦汀节,公司布置我在晚会上卖人家赞助来的玫瑰,一百支玫瑰。莫名其妙。最后还是你帮我把花都送掉了。送给那些来狂欢的年轻情侣,他们摇摇头,嫌没面子;送给那些来看热闹的老人,他们欢喜地说:谢谢。一只折了的玫瑰无人会要,我把它收进包中。等我回到家中一查,玫瑰竟又已失落了。我连一支玫瑰也没能好好照顾。拿破伦一度的皇后约瑟芬曾经在她著名的玫瑰园中收集了二百多种玫瑰,然而到今天也大多流佚。等到曲终人散,你同我搭一辆公车回去。我们早下了一站,于是走,一边走一边聊电影。你看过的电影实在是不少,我们且都喜欢Brad Pitt.我抱怨这么晚回家,第二天一早要赶到学校上课,只好睡三四个小时.我说:“最害怕在冬天要黎明即起。”天色灰蒙蒙的,晨昏不辨,前途不明,觉得万念俱灰,就想钻到被筒里蒙头大睡,逃避现实。高三一整年这样过到怕。你说:“那么,到我的住处坐坐,就在附近。我们可以看看片子,喝喝茶,一转眼天就亮了。到你学校也近些。”我看看你,有点意外。其实对我来说是个好建议。但我说:下次,下次吧。你同我一直以来欣赏的异性类型颇有出入,不高也不瘦,也不白净。你看上去很老实,有点亲切,没什么危险。我一眼看出你是个待人很好的家伙,我觉得你比较适合做朋友。我们穿过草木茂盛的人民广场,情人三三两两。以后我们在工作中相处得很好,你处处照顾我又不落痕迹,帮了我不少。有一次我无意提起过两日父母都出门去家中将只剩我一人,你笑着讲:“那好,我们可以到你家去玩。”我又看看你,又有点意外。过了两天家里只剩我独自一人,我想了想,对你说:“今天下了班来家里玩吧。”这半年里我终于开始替自己安排约会,各式各样的约会,各式各样的男孩。我仍然没有男朋友,不过我已经不想再继续等待。约会也并不总是高兴,往往前言不搭后语。但我已没有力量再拒绝别人的爱慕。毕竟,“一个女人最想要的,是有人爱她。”侦探波洛洞悉一切。晚上你随我回家。我带你看我的小房间,里边到处堆满了书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玩意。有一次我太无聊,抱出所有的杂志,裁下每一张漂亮的黑白图片贴满了房间,只有一张梵高的《星月夜》色彩浓重,是印刷品,但还是美丽。前不久,赵俊来看过我的房间后说:“总体感觉……对于一个女孩来说有点冷清。”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表面看来,我的小屋很充足,应有尽有。你好象挺喜欢我的房间,你讲:“你把它布置得很好。”我是个恋家狂,可以整周整月足不出户。不足九平米的房间有一堆小说、唱片、影碟,还有酒、瓜子、牛肉干以及大小公仔和两千块的拼图。尽管如此,不小心伸个懒腰,孤独还是一触即溃。父亲仍然忙于工作,早出晚归。妈妈已经退休,她热衷旅行,炒股票赚了一笔就跟团到处跑,在家里又种了几十盆花,忙前忙后打点照顾。我无聊大叹吃力时妈妈讲:“因为侬忒空虚了。”咳,真让我汗颜:比五十岁老娘更加空虚的花样年华。我们歪在床上看《不夜城》,都喜欢金城武的样子。看《我最好朋友的婚礼》,因为我说我很喜欢看。我看过不知多少趟。然后很晚,我说:就在这里睡吧。黑暗中你问我关于我的过去。过去。唉,我的过去。过去我从来不告诉别人我做了什么,在想什么,发生了什么。这半年来我则逢人就说,仿佛想从一次次的叙述中再次抓牢过去。越说心里越荒凉。我先是同老黄说我可真该死了。老黄,若干年前深夜送来凤梨酥的老黄,他只是叹气斥责:“荒唐、神经、十三点、你是怎么那么蠢的?你不对自己负责,怎能要求别人对你负责?”我又同毛毛说这下我一无所有了。毛毛,自己养的兔子病死也掉泪的毛毛,她坚强沉静地讲:“没有什么的人,上帝会连他仅有的也夺去……必须想法让自己总还有一些。”我知道他们说得对,跌倒时在一旁鼓励你:“自己站起来!无论如何要再走下去!”可是我很累,做了一场噩梦,只想有人立刻来将我揽进怀里哄我:不哭,哦,不哭。但并不介意让我在其怀内痛哭一场。英俊的鸭子温柔地说:“从小在一起长大,你真不懂要讨好男人。”风流的小懿也现身说法:“我只满足自己,决不要因为感情而牺牲。”我想我真是个门外汉。还有的人,根本不知我在讲什么。这次我已经累了,但我还是说:我爱一个人爱了八年。他几次三翻离开我,随心所欲。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他。没有三句话说不完的故事。象很多人一样,你深表惊讶:“哦!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也还会这样……”我倒笑了,冷暖自知,冷暖自知。你叹口气,告诉我你的过去。你说得淡淡的,我只听到一丝怅惘。翻个身,我们各自入睡。在你身边我总能睡的好,真的很好。在寰宇的身边我总是莫名绝望,那黑暗简直令人窒息。第二天早上阳光灿烂,你捏着我的鼻子令我起床。但我起不来,我觉得累,不想面对整个世界。我一点一点钻进了你的怀抱。唉,如同想象的一样温暖,就象奔波整夜的人回到家倒在自己床上一样的舒适。你吻了吻我的头发。男孩子很多,但你是让我舒服安心的那一个。也许就为了这样,我同你走在了一起。周末你回你在常州的家,晚上我独自回家时差点被车撞,乘车过站,一个人在马路上了无生趣地荡。等你再回来时,我说:我们还是只做朋友。你的表情很无奈,但你保持沉默。我们坐在小小的滨江公园里。对过,是斑斓的“万国建筑”,就象我们童年时都玩过的那种可以做成城堡的积木一样漂亮。中间,隔着一江宝光流动。夜里你低声但沉痛地斥责我的怯懦。我背过身去放声痛哭,我未必真的绝望,但我确实对现实不满,充满怨尤。以至于要放逐我曾经寄予无限希望的爱情。不过,我还是感受到了这样做悲哀的分量。你就在这时说:“无论如何,我一定要追到你。”我象个小老太太,不断向你叨念现实。现实里隐藏着无尽的不如意和失望,人的主观意愿往往受到现实与能力严酷制约,承诺就是这样被混淆不清。“我要让你快乐”同“我能让你快乐”是截然不同的。人们已经恶劣到这种地步,在分手、在放弃、在背叛时他们依旧说:“无论如何,我希望你能快乐。”言语和行为在这里达到了如此奇妙的分裂和统一,让我窘迫。你词穷了。你才刚准备踏上征程,除了一腔热情,一无所有。如果,如果我不再相信心灵的真实性,你要拿什么来证明?难道我还会再次等待经年么?我恐怕是不能了。有些事,真的只有一次,再不可能重来。有些事无可奈何地需要时间,只是……等一个人,唉……我寂寞得不得了了。但你是个很好的伴。你同我讨论古埃及文化,前年夏天的时候你也去看了那场博物馆里难得的展出。悲凉神秘的古埃及文化,那次一大部分展出物距今都已有三四千年历史。金色的饰物、雪花石膏的雕塑、彩釉的物件,笔绘的纸草,讲述复生“亡灵书”、追求灵魂永存的木乃伊、哈露斯四子的怪异头面,向往中的“The  Filed  Of Reeds”。“有没有注意那些笔绘侧面人像的眼睛?”“是的,那是一只永远是正面的眼睛。”“据说埃及人相信绘制出的形象可以复活,所以侧着的脸上也必须画上完整的眼睛。”“虽然只得一半,但也要力保这一半完整,只有这样才能使隐而不见的另一半也完整起来,合为整体得到永生。”“是说你的过去和将来?”我不响。没有比古埃及人更渴望“重生”的民族,充满信心,付注全部热情与智慧缔造一个又一个重生之梦,动人心魄。所以他们会制造木乃伊。那绘满代表重生之神以及美丽的重生世界“芦苇之地”的棺木里,卧着黄白色缩水后如蚕蛹般的干尸,令人心酸。也许梦永远只能是梦,追逐梦的行动再激情澎湃结果仍难免令人难堪,就象远古逐日的夸父。但不管怎么说,一切并非毫无意义。#发现过去我们常常独自出入同一个地方,比方滨江公园,比方博物馆,比方书城,比方人民广场。也许我们常常擦身而过?现在终于相识,我们有很多可讲的话题。
我是偶像派。
双城故事(四)当寰宇第三次重入我的生活,我仿佛看到一个重生的梦。事实上,他从未离开过我的生活,尽管他本人一再缺席,我想他是我的灵魂。我总是牢牢记得他所说过的话,时间越是过去,所能记起的也就越多。那年夏天以后,我们已经可以无话不谈。我想:“就做你的朋友吧,就做你的红颜知己。”我做着他情感的旁观者,以为已经将自己设置在一个没有厉害关系、从此是他手足的位置。我甚至已经想象着,当有一天我们垂垂老矣时,偶尔出来坐在一起喝喝茶,聊聊我们年轻时侯的故事,我们将是彼此最有默契的听众。有时我又会不由自主地想象,他会记得等我,现在只是暂时,等到我也考完了大学,等到我足够地成熟,他便会来拥抱我。所以我是那么渴望着接近寰宇,却又始终谨慎地对他的热情若即若离。我几乎从不主动去找他,有时候想要拨个电话,也会忧郁再三,充满惶恐,拨完一次号码便又立即按熄,如是重复数次,终于还是颓然放弃。他也很少来找我了,倘若遇到我的生日这样的日子,还是会来的,在夜晚赶来,送一份礼物。我却说:“真傻。”我变得不敢和他亲近,我是一个不懂得争取的女人,也许我有太多的自尊?时间就这样过去,我以为这次我可以成功,但我错了。渐渐渐渐我又失去了他的消息,我很耐心,我和他的关系并没有到密不可分的地步。只是当有一天老黄送了我玫瑰又执意在车站等着我时,我对他说:“我一直喜欢的人,他从不知道。”和我一样年轻的老黄,他眸子里的光芒在黑夜里黯淡片刻又重新闪烁:“如果你能等,我也能。”“不不不,请不要等!真的,那很痛苦。”老黄黯然而去。我也黯然。那夜只有星光依然明媚罢了。我陷入了深深的无奈之中。春去秋来,又过了一年。秋天树叶开始发黄的时候,有一天傍晚他来找我,在学校的门前等着我。我放了学和朋友出来,正大声讨论试题,听到呼唤,一转头就在一街灯火里看见了他,我就笑了。他推着车,我们慢慢地走回家,我希望路永远不被走完。那是我和他在一起最温暖的记忆,我知道他还记着我。他说什么,我都憨笑说:“是的,是的。”他也笑了,说:“你怎么就知道这么说呢?”然后,他问我:“后来……你怎么过的中秋?”我不假思索地说:“没事,我在奶奶处团聚。”其实我没有,他失了约,我独自一人坐在空无一人的家中。正自怜着,听到了外面天空中传来隆隆声响,窗户也突然红绿明暗不定起来。我披一条毯子冲出家外,向着巨大的烟花走去,泪也就这么自行干了。陪着我走到了家,我请他上去坐坐,家里又正空着。正遇上停电,我取出朋友刚刚送的新烛台点上,我们一起吃了一次名副其实的烛光晚餐,都觉得好吃。其实菜只有很普通的两小碟。吃完了,便一起坐在黑暗中聊天,他做在长沙发那头,我就坐这头。我们的声音都低低的。天!那时我是名真正的少女,我的心柔软的似要化开成一汪碧水。他叫我唱歌,我就唱:“我曾经想过在寂寞的夜里,你终于在意在我的房间里,你闭上眼睛轻吻了我,不说一句紧紧抱我在你的怀里。”一曲终了,他说唱得好听极了,请再唱一首,我拒绝了。那首歌的名字叫做《矜持》。灯突然就亮了,他道别离开,站在玄关换鞋。我是多么想走上前去拥抱他告诉他我的感受。可是我没有,我平静地道再见,甚至可能,故意以漫不经心的口气。后来我常常想:如果那天能够从心所欲去做的话,结局是否便会不同?如果每一次我都能依照心的意思去做的话,结局是否完全不同?总之那夜我什么也没做,眼睁睁看着他转身出去带上了门。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我失去了他的消息。我努力不让自己多想,而一个高三学生要面对的事却很多很多。她要背那么多的单词,记那么多的分子式,做那么多的几何题,考大大小小象是永远也考不完的试。终于我考完了试,也进入了大学。然而我彻底失去了他的消息。他搬了家,也毕了业。人海茫茫,要想再见,我竟无从着手。大学生活比起过往的生活也并没有什么质的不同,只是作为一个文科生,空闲时间十分之多。校园里风轻云淡,花叶纷飞,到处有象小鹿一样的女孩和象马驹般的男孩。看上去处处有欢声,日日是好日。除了上课,其余时间我都待在宿舍。我总是歪在上铺捧着武侠书看得津津有味。看到风流倜傥天不怕地不怕整日喝酒笑嘻嘻摸着鼻子的懒猫胡铁花,当有人问他:“你有没有怕的事?”时,他收敛了笑脸说:“有的。”“是什么?”“寂寞。”哈,老问题,老问题罢了。我抛下书,或者就此遗忘吧?眼下有花堪折只须折,为什么要斯人独憔悴,和自己过不去?那样从未真正浮出过水面的感情,从来若即若离似有若无的关系,何需念念不忘?然而道理是道理,寂寞是牙齿之外另一桩难以自拔的事。熬过了冬天,在一个晴朗的四月,我背起了包袱第一次独自外出流浪。目的地是遥远的北方。一路风尘,火车驶过桥与隧道,载我去到全然陌生的地方。白茫茫的柳絮象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洒落;有时落微微的细雨,燕子就会双双自我眼前划过;清晨的平原落着轻烟薄雾;而时常,会听到的山谷里传来暮鼓晨钟。我翻出随身携带的小册子,有一首词这样写:“几日行云何处去?忘了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缭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最后一站是华山之巅,果然是险绝的一座高峰。我一面手足并用地奋力向上爬,一面遐想:王重阳当年在何处论剑?杨过在哪里代欧阳锋与洪七公决战?还有,冲灵剑法又于何地练就?突然我看见一座古旧的小庙,总共只有一进,神像前放着一只求签桌,一位形容枯槁的老僧端坐于旁。我犹豫片刻,还是走了上去,整衣礼拜,然后问签。老僧颤微微按竹签上的号码递给我一张纸,是之中签,上面写:“人不见,信无凭,待秋冬,方有遇。”我沉吟而出。然后我就回来了,旅行不是不高兴的,每一天都有截然不同的遭遇,充满了新鲜。我原来打算就此展开与他完全无关的崭新记忆,但回来时才发现,如果你的行囊里始终打包着沉重的思念,结果只能是更多了段与思念有关的回忆罢了。各种各样的社交无可避免地多了起来,只是在欢声笑语里还是常会一失神就陷入寥落。也许我还是不懂得应酬吧?我想。每天夜里,宿舍里的每个姑娘都躺在床上在入睡前梦想自己的爱情,喋喋不休。每个月,她们的爱情都会有新的状况出现。毛毛和小珏最美,她们都有柔软的头发和细巧的下巴。她们常常会有追求者,在夜里打来电话夹缠,总能听见她们或鄙夷地拒绝或欢喜地接受。或许女孩就该是这样的,这样才好。她们好做媒,给其他生活“平淡”的女孩物色合适对象,忙得不亦乐乎。只是她们从来不会来替我操心,她们说:“旃,你很知道你要什么,你有主见,你的要求很高。”我的要求很高?不不不。我欲语还休,笑笑作罢。我只想有人爱我,同她们并无不同,甚至更加简单。但,同她们解释又有什么用场?所以我笑笑。私底下,夜半和黎明我都会哭泣。我常常做梦,梦见他突然又出现在我面前。六月里我去了杭州,那里离上海不远,那里是寰宇的故乡。他常常同我提到杭州。我坐在杨柳低垂的西子湖畔给他写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我有多么地思念他,我只想知道他的消息。我把这封信寄到他原来的学校碰运气,其实那些日子来我写了无数这样的信,都堆在抽屉里。七月,一个很平常的早晨,我在信箱里发现那封写着朝思暮想笔迹的信。阳光在那些字迹上跳跃,信里说:“总觉得你不那么需要我,所以才离开你。”顾不得辩解怨尤,我马上再写回信:“可是我是如此想念你……”。我仿佛看到一线希望,只是又一次再无回应。天气渐渐转热,这是一个极其闷热的夏天,知了拼了命的大声聒噪,我呆在屋子里,即使坐着不动,额头、鼻尖、前胸、后背也会有汗水隐隐渗出。心很乱。每天我很早醒来,睁开眼睛就仿佛看到希望,随着气温逐渐上升,我的希望也开始燃烧,之后,又随着天色渐渐黯淡,到黄昏恍若隔世,晚晚临睡前,郝思佳都坐在我床沿说:“明天,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这样整整过了两个月,我守着家中电话存步不离,每天看两次信箱,几乎不曾走火入魔。不知怎地,又时不时会接到无声的电话,一提起话筒,对方一声不吭,我则欲语还休,片刻断线,发现喉咙如刀刮过一般,心如被吸入宇宙黑洞。自那个夏天以后,我常常喉咙痛。我这才真正确信,我是爱他的。+时间流逝着,不为谁而停留。又一年春天的一个傍晚,我坐在“大光明”里看那部轰动一时的《TITANIC》,一直不为所动。直至最后一刻,年迈的ROSE躺在狭窄的船舱里,床头边摆放着一桢桢照片,镜头缓缓划过,照片上是分开双腿跨坐马上的ROSE,是登上飞机的ROSE……是她同他讲过要一起做而最终她独自完成的事。照片上年轻的她神采飞扬,笑容可掬。想起后来她另嫁了,人家问起,老了的她说:“呵,女人的心,象海一样深。”我的眼睛终于湿润。我能有这样象海洋般的消融力吗?独自走出电影院,已是万家灯火了。
我是偶像派。
双城故事(五)不管怎样,我还很年轻,必须一年又一年地过,倘若是电影,大可以就此跳过这段做个剪辑,下一幕或许即可在无尽等待中重逢或遗忘。事实不是如此。事实是,我就在思念中一年一年地这样过着。我喜欢唱的是《鬼迷心窍》:“虽然岁月总是匆匆地催人老,虽然情爱总是让人烦恼,虽然未来如何不能知道,现在说再见会不会太早?”我总觉得还没到结束的时候,还会有下文。曾有老友小晖奉劝我该早日找一个伴来爱护我,他说:“你是个纤弱的女子。”这是事实,但我无能为力。有些事情真的不知道何所适从。只想起西方有古语:“万物终将各得其所”。我和所有朋友的关系仅止于:“今天天气很好,我最近过得不错,那部片子挺好看,有空一道玩……”因为有些话无从说起,也始终不知道应不应该说。他们不知道我的内心,我也不知道他们。我们大家都有年轻的躯体和各种各样的渴望,却甚少有余力和真正的智慧帮助谁。我们都是一群懵懂的小兽,看不见永恒,时时聚在一处通宵达旦,只为了消受刹那芳华。开始喜欢上加缪,并且喜欢看他的《局外人》:局外人的心一如止水,没有风能够吹到那个角落。这是不是一个动人的冷漠的世界?不觉事隔已久。九九年年底,城市里人人变得都有些异常,十二万分地期待着新世纪的到来,蠢蠢欲动,跃跃欲试,把新世纪设定为一道通往希望的门,尽管跨过去就会立即意识到生活依然是要那样地过,但之前总觉得终有不同。策划一个接一个,世纪末的一切热闹兴奋又有点让人不知所措。尤其,尤其是我。有些朋友赶着在世纪末前结束恋情好重新来过,也有的朋友忙着在新世纪前找个对象谈恋爱,好让下一个世纪有东西可以回忆,不至于太寂寞。所以突然间女孩们多了诸多扰攘和感慨。而我,我在千禧年前几天的一个午后坐在课堂里,看着窗外明净蔚蓝的天空只想哭,并且居然就真的流泪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到恐惧。千禧年的零时,我和老友琼、小懿一同在外滩,既听不见海关大钟的钟声,也看不见烟花,只是挤在人潮中,随时有被挤死或踩死之虞。深夜里礼花的隆隆声混合着杂乱而拥挤的人流,一地狼籍,恍惚使人觉得就好象是在战时,人们在空袭下四散奔逃,有点荒诞。不是不懊恼的,跑出来做什么呢?上海话叫:轧闹猛。总之是不敢在这样人人欢庆的夜里独自呆在家,就连父母也双双外出庆祝了。这里有数之不尽的人,琼和小懿一前一后紧紧拖住我的手,我们“相依为命”。然后我们去到衡山路,在虹番喝百威,感觉自己也象蚂蚁般毫不起眼,也无意义。接着在衡山路逛,渐渐高兴起来。子夜都有公车在身边驶过,我想,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早餐在永和豆浆店,要了甜豆浆和卤肉饭,吃得很香,大抵是饿了。这便是两千年的开始,三个尚无伴侣的女孩自得其乐,聊得痛快高兴。完了经过静安寺,幽邃的檀香扑面而来,钟声悠扬,几乎不曾震碎我们的灵魂。晨曦微露,我们兴尽而返。坐着的车在高架上面向着东方飞驶,外滩与陆家嘴高大的建筑物灰蒙蒙地映着江水和玫瑰灰的天空,许许多多的人迎着太阳升起的方向默默站在江边期待第一缕曙光照到自己身上。大家齐心协力地共同等待,并且目的单纯,真叫我感动。回去后补觉,醒来后觉得莫名的高兴。晚上坐在家里的摇椅上看报,正同妈妈打趣着一个人如何误食了安眠药而睡过了一个世纪,忽然电话来了。完全没有预感,以为是哪个旧友,甚至在听到电话那头打招呼时仍木知木觉,直到对方讪笑着说:“算了,就忘了我罢。”突然,突然知道是谁。来不及再荡气回肠了,来不及了,我曾经以为再见他会沉默会含泪,可是我只顾得上在该刹那卸下所有所有的包袱,“哗”一声,听到它们落地,我浑身松了下来。许久没有这样地轻松了。终于回来了。我们谈笑风生:“昨天晚上我在外滩过了一夜……你在家睡觉?真的假的?……身体不好?那要多休息……现在做什么工作?……我很好,大学生涯你也知道的……是的,我还是很瘦……那里哪里,并没有人追我……没关系,现在告诉我是一样的,家搬在哪里?……哦,电话,好的我记下来……这么久没有见过你,几时请我吃饭?”当中的三年就好象从来没中断过,讲到自己的事就象在说另一时空。始终记得第二天的早晨格外宜人,冬雾缭绕,太阳的光辉映在上面泛出熏黄的弱光,就象是个天堂。一整天我都有懒洋洋的感觉,也可能是睡眠不足的缘故。我们再次相见,我坦诚了一切。有些话原来并不难讲,讲出来心里舒服得多,我打定主意这次要说心里想说的话。我想给予他信心,至少给予我自己。从前不懂得,花了三年时间明白。然后我拥抱了他,我想我是可以这么做的,如果那一刻的我还不拥抱他,拥抱又有什么存在价值呢?他吻了我。初次亲吻,可以算是“求仁得仁”,并没有陶醉,但也并无不甘。我记得有这首歌:“You must remember:A kiss is still a kiss,A sign is just a sign……As time gose by。”亲吻令我有被疼惜被需要的感觉。发现一旦被吻就想要一再,很色情。他说:“原来,你竟真的不曾有过别人!”我平静地告诉他:有些权利,我永远都为他保留。就这样,由他教会了我亲吻。这一次,我决不愿故作矜持了,所有的神明保佑,一切应该可以更美好更快乐,即使结局仍然欠佳,至少让我重新努力过。从此我可以随时捧住电话同他絮絮聊上一夜,也可以拖住他的手在大街上闲逛,可以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随他飞驰,也可以躺在他怀里听他低呤浅唱。有时我认为,这一生我都不会更快乐,压力暂除,而生命并不过轻,意识依然流动并且更加自由。这些寰宇并不了解,但是却使之发生在我身上。生命、爱情或许就是如此奇妙。过年的时候,寰宇亲手为我点燃了烟花,美极了,他揽着我一道仰头看。他晓得我最喜欢的是烟花,可他不晓得我为什么喜欢。那些年里,在除夕夜总是想念着他,任由外面烟花四起,心里面怀念着还是少女时他告诉过我的话:“烟花虽美,不能持久。只有心头盛开的花,相信可以永恒。”其实这样的话也只等同于烟花罢?虽美不能持续,无法证明,若是念念不忘,也只是你自己心里的事罢了。我不再被思念左右。短短的时间内,我们变得很亲近,人家也许会说贪得无厌或是不知检点。但是,有些问题与时间的长短无关。如果感到喜欢对方的爱抚为什么不呢?人生苦短,有时又嫌太长。我想要忽略一切来爱他,但一切并未就此不存在。他已经不是当日的他,我也不复是当年的我。我以为这些年来我一直在蛰伏,但我忘了蛰伏中的虫子也有蜕变。静静的思念让我有了思考的习惯,我不再毫无个性。如果他叫我学电视广告里的小女人甜腻地叫他“老公”,那我是万万不肯的。我不知不觉建立了独自的一个世界,有自己的美恶之分。看到美丽,我由衷欣赏,看到虚伪浅薄,我也会忍不住批评。他当然也已经成型,但肯定是与我不同的人。渐渐他的口头禅是:“你想得太多了。”寰宇学的是理科,数字和图表已消耗了他大多的精力,毕业后立即进入建筑公司,工作单一。渐渐我明白,他是一个最为普通不过的男人。如果我看《绿里》看至落泪,并告诉他:“人将自己的意识附注感情给予事物,事物才因此有了生命。然而有时尽管你有决定其他事物命运的能力,却仍有可能无法自助,这就是无奈。”他只会有点茫然地替我抹去泪说:“傻瓜。”第一次与人相爱,我是笨拙的,甚至不懂得要在吃饭时与人共分一杯羹。寰宇有些疲倦地说:“没关系,你是第一次做人家女友。”我们开始有争吵,觉得累和想逃避,我仍然认为两个人的相互了解并非亲密无间,尊重更为重要,大家都不应是对方的附庸,那样又有什么价值?可是他对我那么好,处处照顾我,体贴我。世上本无完美,并且有“包容”二字,我觉得拥有的更为重要一些,于是我忽略了我所必须忽略的。人永远都有矛盾,心灵的需要过于迫切,行动就会随之荒谬,而奇异的是这样的荒谬竟能给人带来欢乐。我是快乐的。每次去见他,我的心里安详快乐,见完后道别,虽然不舍但仍然温暖,而在他身边,心里酸楚又甜蜜,行动上常常呆若木鸡,不知道怎样才最恰如其分。所以寰宇总奇怪我那么拘谨。有一次去到他家,他突然说:“如看到什么,请勿多问。”那是小小的斗室。我可爱的寰宇,他的摆设只桌上的一头牛,取牛市的意思。椅背上搭着半旧的格子呢衬衫。几乎没有什么书籍,幸亏他喜欢黄耀明,拿出《石头记》来放。窗外是高楼的远方。这一生我再也去不到那里。我站在窗边眺望,他从背后轻轻抱住我。忽然想起来:“从前我写给你的那些信呢?”他沉默,然后说:“对不起,实在放不下,早已经……”我发怔,心里有点发涩。我又问:“这次你究竟为什么会喜欢我?”“……你比较成熟,对我那么好,不过……”他有点烦躁,“那么你又喜欢我什么?”我张开口,突然说不太出。“看,你也说不出。其实喜欢就是喜欢,哪里讲得清楚明白?”是这样么?我在盥洗室里看见一支口红,这次我没有问。不久前,当我有一天早晨在阳光和你的怀抱里醒来时,你突然轻声问我:“旃,告诉我,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我想了想,懒洋洋地道:“我也不知道。”说完,我暗暗担心你会不满。不料你大笑:“这样就对了!”又一次我开始发怔。但随即,我为你心折。你是个磊落的人,你是个宽容的人,或许,爱的真谛即在于此?那天早晨我躺在阳光和你温暖的怀里,终于释然。
我是偶像派。
(六)可是我真傻,差点又要错过你。我无视我们有多么投契。晚上无事可做时就说:“不如看电影?”一起冒雨跑到影院,片子里的故事能让我们共鸣不已,看完了一起讨论半日。周末你说:“来,我们去晒太阳。”就到中央公园草地上躺了一整天,捧着《看电影》杂志的名人专访一路读一路笑。许多形容,我刚想到,你就已经脱口而出,用词分毫不差,每每叫我惊讶。我可以跟你一路讲下去一直讲到小学时被老师责罚见家长的事情。而我的种种你都处之泰然,似乎没有什么是你所不能接受的。每天早晨你来上班时会悄悄给我捎一份草莓酸奶;工作得久了走上前来招呼我一道去喝杯茶;事情太多我来不及应付,由你默默替我做完;下了班,同我挤本市最拥挤的公交线路,在车上说笑。这一切,你都默默做到,我们周围的人一无所觉。有其他活泼的男孩来向我献殷勤,你也在一旁微微笑。主管小笑都一直蒙在鼓里,她大约觉得我们是不可能会在一处的。有莫名的人一口气送九十九朵玫瑰到公司,我不肯去取,由你亲自到传达处抱来一堆红花递给我。心无芥蒂。有时侯天黑了,同事都回家,你还在忙着。我百无聊赖地坐在一边落地窗的栏杆上,身后是整个的夜上海,俯瞰高架上车水马龙,令人有想坠落感。但一回头,看到你定定心心的坐在那里专注地做工,就又回心转意了。很多时候你的言笑之精彩是那样使人快乐。自从你出现在我身边,我就很难再执著于寂寞。甚至觉得生活也会简单容易得多。但是,我能付出的是那样的少,绝不可能毫无保留。一旦知道你的付出远多于我,我无法泰然自若。说爱我,实已不能打动我。曾告诉我爱我的人,最终都弃我而去。他曾那样爱我,不计时间心血,费尽心思想要赢得我的心。可是后来还是弃如敝履,一点怜惜也没有。这么爱我,尚且忘了我。很多人也是一样,应允如水般从口中流出,大至婚姻、前途、爱情,小至礼物、信件、电话、约会。说过可以忘记,原本可做可不做。一切都只是谎言。不能实现的承诺不管当时有多少激情也就是谎言。少年有来日方长,中年是去日苦多。做人哪里还肯挑起责任同承诺?亦舒笔下的喜宝说:“谎言叠上谎言,大家的脑袋里都天花乱坠起来,象万花筒一般,转完又转,彩色缤纷的图案,实则不过是小镜子里碎玻璃凑成的图案,我看得太多,听得太多,等得太久。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不得不丧失信任。我见到太多婚姻中的丈夫怎样对待他们的妻子。曾经亲密,结果毫不负责地伤害。人性不足到这种地步,卑劣到这样的境地,竟然还是社会上普通之极的一桩事。人人都过着乏味的生活而心怀不满,却又掉转过来不惜降低幸福的标准。所以二奶是流行、傍款是风尚,第三者言之凿凿地说:“我们是有爱情的”,一夜露水声称曾经拥有。看看看,王妃不得善终,总统尚且偷欢。表面看来,委实热闹。都只是一颗颗虚弱空乏的心。叫人说什么好呢?那些寂寞的午夜里,晚晚扭开收音机听午夜谈心节目,那些在午夜无法安宁的人们所说的事情统统千奇百怪,远远胜于电视剧集。只得一个主持人夜沙小姐在那里不停地坚持:自爱!自爱!自爱!只是很少人觉醒,夜那么长,人人都梦得神魂飘荡。有时候,夜沙也会住口绝望地挂断他们的电话。我也只好寂寞地入睡。也有一日,表哥几番打来电话找母亲,又不肯告诉我有什么事。后来才知,是他的父亲有了外遇,叫妈妈去宽慰姑母。妈妈放下电话忿忿破口:“所以说男人都不是好玩意;就只能够靠自己。”我也要叹息。那男人五十开外,貌丑体弱性情自大又兼挂虚职囊中羞涩。荒诞。为什么到了那样的年龄仍不得安宁?是,任何人都有权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不在于年龄。但权责之间应当在一定年龄就学会找到平衡。为什么人性上会有这么多的弱点?尤其有些令这个世界都猥琐。几次姑母打来电话找母亲,又称:“没有事,没啥事……”所以,一个人最终的归宿不过是他自己。其他保得了一时保不了一世。或早或晚,会叫你知道失望。你不能奢望人能清楚他在做什么,指望他有能力做到于人于己都公平。真滑稽,是吗?这是很高的要求。科学仍然落后,人心更加不足。很多顽症,无从着手。有限的精力和财富又去用来制造武器或者满足七情六欲。教授说:武器最终成为了“否定之否定”。核弹的发明者是诺贝尔大堂悬空已久的和平奖一席名至实归的得主。那么,泛滥的情和欲呢?有没有可能终于也使人不再敢轻举妄动?尽管相信人性中仍然有最动人的感觉引领我们通往高尚。但我厌恶了不幸的事实。我不愿令自己再陷入同样恶劣的境地之中,所以我绝不再轻信。 & 每天我都不忘告诉你:“我只不过是喜欢你。”你后来答复我:“哪怕你对我的好感只有一块砖,我也尽力砌之成楼……”徒呼荷荷。你有时又说:“好吧,且让我做你的玻璃罩子保护你照顾你,直至你真正的王子出现。” 以后你称我为“我的小玫瑰”,自称玻璃罩。我知道你也无奈的很。一次又一次,我听见你在用力扣我的心门:咚!咚咚!锲而不舍。可是,那扇门却无法开启,连我自己也不能。心里始终会有一个黑洞,深不可测,暗无天日,吸收一切日月光华。我由得你爱我。我知道你也时而灰心的,却没有放弃。我一直奇怪。后来你告诉我:有天下午你发困,我将正在看的电视调到了最小声。你说:“那一瞬间,我觉得温暖,想要有自己的家。”我失笑,那是多么微不足道的恩惠,我没料到会有年轻气盛的男孩为此折腰。只是,我不能再辜负你。我要同你到此为止。去南京,事先打定了主意要同你在那里分别。但我真是被这座古朴恬静的城市迷住了。横平竖直的道路,老城墙上的每块砖都克有烧筑者的名字,到处是多年的大树,树阴遮天,空气清新。到夫子庙、乌衣巷,然后,大家坐着灯笼船夜游秦淮河,在夜色里看见李师师的闺房绣窗禁闭。一人一句拟就一篇《马达霓虹灯里的秦淮河》,笑到倒。总共不过两天,我漫游了世外桃源。临离开时,天很阴沉,我们在玄武湖驾船,下起了大雨,偌大的湖,悄无一人,偶尔会见到一两只水禽和越出水面的大鱼。依然说这快乐的话题。我呤出苏东坡的词来:“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弃船上岸,我们不够伞用,你一个人笑笑走在了磅礴大雨中,一头的水,浑身湿泠泠如一只独走在雨中的小黄狗。我离开了南京。一离开就开始怀念。上海突然显得很空旷。我还没准备好重回一个人的世界,打击就接二连三地来了,麻烦一个连着一个要我应付。有天晚上我收到了寰宇的来信,寥寥数字:“不日即将成婚。”崩溃。打电话找你。我不停地重复一句话:“要是就此睡去明早不醒就好了。”你一直听着,听着,然后说:“不去管了,随我走吧。”第二天你就坐火车赶来我身边。曾有人的遗言是“爱我的人可以坐火车来”。你让我在你肩膀痛哭,眼泪鼻涕糊了一脸,然后拉我到水池边上给我抹净。然后又可以靠在你的胸前,我喜欢你的肩膊,它们厚实温暖。平静之后我决定:“好的,请带我走。”我要暂时离开这个生我养我的城市,熟悉的城市。我第二次来到南京。看看燕子矶上的“想一想,跳不得”,听听鸡鸣寺的宝塔尖的梵铃声,长江潮来潮往,你在我耳边说那些陈年典故。路边小店里你力荐酸菜鱼:“上次同朋友坐在这里,一道菜足足由中午吃到天黑。”果然美味!千辛万苦找到那家有名的龙虾店,两个人饿得埋头苦吃。龙虾的鲜汁一直溅到了我的白衣服上。“你可以养一条狗,喏,名字都想好了,就叫肉骨头。它同别的狗打招呼说‘你好,我是肉骨头。’”你这样逗我开心。午夜梦回,即使我哭泣,你会抱住我:“嘘,我在你身边。”五月,金陵夜。忘了罢,放下过往。我说南京是我的后花园。自家的后花园,美丽而宁静,可以散心,可以修养,还可以私定终生。一个女人终究是一个女人,我不要再苦苦与自己作对。真庆幸。不是我眼光准,是运气好。
我是偶像派。
(七)缘起缘灭,缘灭缘起。2000年,二月转眼过去,时间怎样也无法抓住,又因为幸福的缘故,更加恋恋不舍。三月里在放徐志摩的爱情故事,有天下午将他的诗集取出来翻。翻过《再别康桥》,翻过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个方向吹》,翻过《偶然》,翻到一首并不陌生的译作:曼殊斐尔的《这样的生活是疲惫的》。是了,记忆的河流一径流去有源可溯。五年前,当寰宇第一次离开我,曾经在春天将来时读着这首诗流泪,并告诫自己一切需要重新开始。原来我从未做到。春天容易着凉生病。我病了,吊着盐水考试,完了依然如约去见他。烧得难受时被他吻,简直是一帖清凉剂,一切压力都被抛诸脑后。我想我可能太急于挥霍快乐了,竟然完全不顾可能的代价。夜里当他在身边睡去,我总是辗转反侧,赤裸地贴着他如“月光一般的背”,很倦,但就是不愿去睡。好像过了今朝再无他期。。我贪婪地看着他的面容,想记得更清楚一些:他的眼线很长,很憔悴地略略向下倾斜,好像西沉的地平线,鼻子很大,很挺拔,嘴很薄,并且同五官相较显得纤巧,很宽高的额头和很尖细的下巴,瘦削的双颊。我觉得自己是这样担忧,坐立不安,左右为难。果然矛盾不会放过我。我爱他,好像爱我的生命,好像爱我的青春一样地爱他。他告诉我突然听到《至少还有你》时流了泪。我不知道他究竟因河落泪。我想那不单单是因为我的缘故,我想里面有与我无关的伤心故事。可是我全部的伤心想来只与他有关。““恨不能一夜白头,永不分离。”我觉得这首歌既不快乐也不悲伤,只是非常患得患失。即便将全世界抬出来作出了比较选择,但也还是日夜担心,十分辛酸。四月里,我不明原因不能自制地情绪低落。天气很好。接到电话却高兴不起来。他总在说自己很忙以及很累,是想获得我的理解和安慰吗?可是让我深感无力。除了说:“当心身体,请多休息”外,我又能做什么?还是尽量不再打扰?我可以懂事大方冷静以及等待,可是我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我觉得痛苦,可这痛苦若表达出来又嫌夸张。有次给他看年前一封未寄出的信。他问:“为什么这样悲惨?”后来又问:“是不是只想要一个结局?”那些过去全都无关现在的他。可我只想他知道,我是这样执迷、脆弱以及受了伤害的。我只希望现在的他能知道该怎样来爱我,这句话我又该怎样说出来?我甚至希望我正在走向死亡,很多孤单时都这样想,这样在短期内,我可以获得全部浓缩的爱,“一夜白头”成为可能,“永不分离”也成为可能。我不想看到年轻的他被工作、金钱和身体束缚,甚至是所谓的爱情,希望能分担,但我显然能力不足。正因我要的是他的宠爱,所以便永远无法开口。一开口,便沦为乞丐。一整个四月,天气这么棒。绝大多数个晴朗的早晨、午后、傍晚甚至夜晚,我没有见过寰宇。同毛毛她们闲聊。小珏告诉若是她就绝不吃回头草,毛毛指出关键在于这根草往往不再是原来那根草。我点头,但这对我根本不成其问题。和寰宇之间好像已经平淡,但也并不那么遗憾。先是惶恐,好像会有什么糟糕的、冷漠残酷的事在不远静静守候。后来却又心平气和了。也许因为我们都并非“百分之百”。不要追求完美。我害怕寂寞,所以放弃完美,可以原谅,不是吗?多少人都这么做。周末在家里,晚上倒了一杯威士忌,打开那格抽屉,尘封的一切重被开启。那只乐盒很烂了,但旋律依旧。有一封信,写他当日同女友分别约需一月,两人都鼻酸,他说:“‘又岂在朝朝暮暮’是那种根本不爱的人所说。”看得我笑了。不管怎么说,我没有得到当年的他,好的或坏的,并不属于我。他在海南度假,我躺在家看卢梭的《新爱洛绮斯》,被圣·普洛的信打动。他的愿望使人同情:“我们善良的感情,年轻时代和爱情一道受过滋润,有一天将要填补爱情的巨大空隙。我们一块儿不断地做个好人。充实我们的生活,不虚度年华。”看上去简单无比,实行起来便知端倪。所以他最后说:“在幻想中,我多么幸福。幸福随着幻想的消逝而消逝,现实将给我带来什么东西?”“当初我离开了她,我的痛苦好像还没有现在这样难堪。那时候,我呻吟叹息,但我还希望重新和她会面,这希望减轻我的悲哀。我幻想,只要再见她一面,我的全部痛苦就会一扫而空,至少、至少还有可能,有朝一日,我残酷的处境会有所改变。但是,现在,坐在她旁边,看得见她,摸得着她,和她说话,热爱她,崇拜她,而几乎好像还占有她的时候,却感觉到永远失掉了她。”月底,隔了一个月我见到他。他穿了浅色的春装,晒得黑了,有点冷淡。过马路时没有拽着我,走路时不太说话,吃饭时常发呆。他解释说是因为累了,我说:“噢——”已经不再有想法了。走在淮海路几乎散发香味的春天的霓虹灯下,我一直不由自主地微笑,嘴角上扬。我想,只要他还在我身边,只要我完全不贪心,那么我就可以快乐。我自汽车玻璃窗的倒映中看着他,突然想:“这个人我真的认识吗?我真的了解吗?呃……”突如其来的陌生感。道别的时候非常之干脆,只除了自包中取出礼物:一只小小首饰盒,是海南度假的纪念品。我放肆而天真地假设里面是一只戒指。是一条链子,紫色的水晶坠子。又同小懿和琼、朱朱去野餐晒太阳,明媚的五月天,脱了鞋甩了袜,赤脚坐在草地上,我们都出落得花容月貌了,可是小懿说:“要是有个男人在这里就更好了。”小懿开始周旋在成年男子之中,她认为目前她很快乐,我相信。她只是不想等,至少不想寂寞地等,她只是听从自己的欲望。但不证明她就是幸福的个案。我有一瞬想:如果她的第一个男子不是一个那样不可把握的洋人,如果她后来遇见的不是别人的丈夫或者是经验丰富的玩家;如果她遇见的是她爱的,而又真心爱她,并且有实力爱她又能为她掌握的人,她也许会比现在更快乐。朱朱说她苦于无法选择,新的激情此起彼伏,那六年来让我们羡慕的感情成为负累。最有进取心的小琼看了《告别薇安》后去买了条白棉的长裙。纯棉雪白的长裙。不知道是什么使我们大家都有一颗宁愿老去的心。我们脸颊在阳光下红粉菲菲,发丝在春风里飞扬舞动,身体刚刚发育成熟散发香味。我们应当快乐。毕竟,我们都才刚刚开始。刚刚开始。是不是?我们还在象牙塔。道德外的丛林却已在窗下门边密布。日,我又一次失去了寰宇。最后一次。彻底失去。他说:“还是做朋友好不好?好不好?你有问题我可以给你意见。”不甘心。于是收场变得难看。唉……挣扎。整理房间、洗衣、洗澡、烧好菜,等着他来。他吃着吃着说:“里面有没有毒?”他说:“那就分得干干净净,不要拖拖拉拉。”我令他失望,他以为我潇洒,能好聚好散。我只想他能在我身边。我希望他心里有我。当我抱着他,闻得到他的味道,感觉得到他的体温,我甚至仍能不难过。可是他说我蠢,“你怎么那么蠢?”他说。“我真有一刻喜欢你到想永远同你在一起。但只差一点点。对不起,宝贝。只差一点点我就能同你在一起。”他有了别人。我低头。他扬长而去。五月是一个向夏过渡的时期。我并不象我所想像的那样以泪洗面。复习迎考,承欢膝下。学校无视最低分存在的必定,家长见不得小孩忧郁。捱过考试,开始放假。悠长假期。我躲在家,吃饭睡觉看电视。一天一天周而复始地过去,今天和明天并没有不同,昨天和后天也一样。将这样的一条时间流打散重组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毫无不妥。在这样实质无序的时间中,唯一知道的是我在一点点地老去。今天比昨天老一点,后天比明天老一点。即便如此,我过的日子,今天、明天、昨天、后天,全无不同。一直想,怎么就不行呢?挣扎。一而再,再而三。八月了。一天下午我跑到寰宇公司的门口等着。阳光树阴下我坐在路栏上,双腿颤抖,眼睁睁等着日夜思念的人能够重新出现在眼前,身后车水马龙。足足一个小时。他终于出现,不置信地看着我。劈头问我:“什么事?”我真的不知该如何回答,我开始觉得自己又做错。可是上帝,我贪婪地看着他,他的气色不错。他告诉我我应当继续忍耐,时间会解决一切,而这两个月来他过得很开心,觉得现在的女友很适合他,他们之间有默契。他告诉我他的女友即将来到,他说:“你走吧,我不想你们为我争吵,这算什么呢?两个女人为我争吵。”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这个男人,我以身相许的男人,他从来不了解我。他只是把我当作他众多女孩中的一个。他根本不知我有多爱他。他这个傻瓜,他想都想不到。他只是害怕麻烦。我只好微笑,安慰他,说我不会同她吵的,即使她同我争吵。他又说:“你为什么要见她呢?你预备同她说些什么呢?我们之间的关系,到怎样程度,她都是知道的。”心虚的家伙。我知道他只想堵住我的嘴。那个女孩来了。真惊人。她远远地走近,摇摇地过马路,望着我们,一副没好气的样子。真惊人,她的样子,发型、肤色、眉目、身段,通通似曾相识,我仿佛看到自己。她穿着紫色纱裙,披白色外衣,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一粒让我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紫水晶坠子。一式两份,非常绝妙。她斜眼睥睨,问我:“你到底成熟与否?你看来倒是成熟,为什么现在还想来讲公道?”她说得对。她的表情令我终生难忘,足以成为一个恶梦。再也不要,不要告诉我说我冷漠。她有资格趾高气昂,她伸手即得的,是我付出一切却仍然得不到的。我想其实她什么也不知道。就象她永远不会知道,那条项链我也有同样一根条。因为,我永远不会让她知道。那一点在她胸口闪烁的紫色光芒让我有勇气冲她微笑,冲一个对我轻蔑厌恶的人微笑。只因我爱那个赠她坠子的人。我说我承认我输了。输得贱多三分。其实,我何尝争过?我一直好脾气地冲一个竭力挖苦彻底蔑视我的女郎微笑。苦涩从脚趾到嘴角。心脏则颇为麻木。然后我终于意识到我必需拿点勇气出来。我象他们道别,理直气壮的女郎和她尴尬的情人。我转身走了。走出十米以外,我哭了。夏天的夜空常常暗自酝酿大雨。在梦魇里醒来,我便会看到那城市夏夜独有的暗红色天空。这个难关会过去的。直到外面终于下起倾盆大雨。第二日依旧蓝天白云,阳光普照,清风吹拂窗纱,整个世界都那么安然,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我躺在床上一边流泪一边看着这样的世界,清楚地知道我的世界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在这个夏天成为一堆一碰就痛的碎片。听一把沙沙的女声唱着:“啊,越漂亮,越无常,美景良辰未细赏,我已为你着凉。”
我是偶像派。
(八)完结篇一拨又一拨的台风来袭之前,干冽的风开始刮起,城市的天空维持在本季最流行的灰上。我常常穿着系带中跟的凉鞋在这座看不出感情存在的城市里到处闲逛。秋天之后便是冬天。常常往博物馆里跑。在那一个黑暗的藏馆,熠熠生辉的只有那些背负漫长记忆的古物。顶层,有阳光自玻璃顶上毫无热度地洒落。我仍然在继续地生活着,而且,仍然年轻。真怕时间这样地飞逝,找不到可以与之相爱相守的人,于某个寒冷冬夜惊醒,恐怖地叹息:这样就已是一生了。听陈升那把微醺的老嗓子唱道:终于 要颓然老去你的心底却依然没有我名字然而 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有多么的喜欢有个早晨 我发现你在我身旁然而 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有多么的伤悲每个夜晚再也不能陪伴你当头发已斑白的时候 你是否依然还能牢记我有一句话我一定要对你说 我会在遥远的地方等你知道你已经不再悲伤I WANT YOU FREEDOM LIKE A BIRD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有多么喜欢因为有你等待也变的温暖。然而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有多么悲伤在你心中 我还没有名字然而(你不会知道)过了二十二岁的生日,朋友们都来看我,围在一起吃火锅。才二十二,后面的日子要一天一天那么过,要想法过好,要尽可能过好,过得四平八稳或是直上青云,但要小心,努力避免堕落和沉沦。WINTER IS SO COLD FOR THOSE WHO HAVE NO LOVERS平安夜,一切祥和宁静。家里的圣诞花如期盛开。新世纪,我穿着母亲出嫁时的丝绒棉袄,裹着玫瑰红的披肩。我希望能有旧式的好运。我很想念他,但是我们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想到这里我就会难过。有时竟觉得自己并不比过去更加不快乐,很多时侯要比过去心平气和得多。我认识新的男孩,想要得过且过。有时也觉危险。想要将灵与肉分离,也许我就能享受另一种快乐。但我还是无法想像,如果这样做,是否真能快乐?如果是,那么代价是什么?我的灵魂不会放过我的肉体。终于还是叫我遇见了你。真的不迟。我总不肯承认你的感情,但你仍然爱我。你看到我的美丽,我的智慧,我的孤独,我的脆弱,我的骄傲,我的自卑。你说:“我正是爱着这样的你。”一开始,你总是向我保证着应允着,也要求我的应允,这些都被我心有余悸地挡了回去。但我是多渴望着能脚踏实地安定下来。我仍然向往老式的幸福,那是真正的幸福:认定一份工作,认定一种生活,认定一个人。那样的幸福要两个难能可贵的条件:责任,还有幸运。过去的我一样都没有遇上却妄自拼命追求,结局用脚趾想也知悲惨。但你的出现,你的可靠真让我意外。过于复杂的思想情感不是我的装饰,而是我的罪名,令我尴尬难堪,陷入孤独的深渊。但只有你,努力帮助我解脱,即便因此令自己也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看到你这样勉为其难,我心软,既而,终于有一天,发现不能没有你。我不知道我要的究竟是什么,没有目标,但至少我清楚我不想要什么。我一直想为过去的岁月讨一个说法,而现在,我突然倦了。也许我犯了许许多多的错误,SO WHAT?即便是错误,在错之前它曾经有过正确的理由。你紧紧地拥抱我,给我温暖,还有帮助。我不能再令你感到错误。日子还长呢。你不叫我等,你决定带我同行。终于我做出决定,同你来到这南方的异乡,这里和别处也并无不同,平静绚烂的阳光,陌生匆忙的人群,空气中同样漂浮着闪光的灰尘。我们在一起生活。柴米油盐,量入为出。你对我好,抢着洗碗扫地做家务,只是衣服洗不大干净。一道为前途发发愁,晚上睡前在枕边说说笑。当然,吵也还是要吵的。气得大哭,高声申诉,但也觉得痛快。最常对你的称呼是“神经病”,近来你则叫我“小乳牛”。我收到一个消息,寰宇同他的女友再次告吹。我的反应是:“哦……”再无其他。终于,那个人已经与我无关。现在在我身旁的人是你。你要我快乐。尽管有很多很多现实要面对,但你说:让我们一起来。你要我快乐,为之付出心血。“然后怎么样呢?”“然后我就好好地爱他,来报答他。”(〈挪威森林〉)
我是偶像派。
我只觉得她的运气极好的,最是有人爱吗?都觉我对爱人的要求会很高,其实我只想找个爱我的人而已,就这都不可能的,我为我爱的人付出太多,太累了,所以我只要爱我的人,这也很难的.
我是那样的爱你啊!
看完全文禁不住会问:这女子是谁?这样相似的经历和心境那些对白和情节仿佛是昨日再现究竟是谁?是玫瑰?是旃?抑或是……这些文字,一点一滴,仿佛历史再现恍惚中,真的有种看到镜中显现魅影般的错觉谢谢楼主能够转贴这样一篇精彩的文章而我能在这里可以看见这些文字象是冥冥中主的安排——于是不禁微笑:原来剧本早已写好一演再演我自以为的倾尽全力的投入却不过是又一次毫无新意的演绎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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