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御足堂堂史卫云,有谁知道她信息吗?

正文 第十章 公子凌澜(三)-废后不承欢-书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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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章 公子凌澜(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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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头看着他眼中淡淡的怒意,心头竟微微有些胆寒。这样一位看似病弱俊美的男子,发起怒来竟这般骇人!
&&&&婢女顿时噤声垂首退下。亭中又恢复安静。卫云兮尴尬站着,不知是该走还是该留下来。
&&&&他勉强镇住咳嗽,看着卫云兮,轻咳一声:“是在下冒昧了,还未介绍自己,在下殷凌澜。”
&&&&殷凌澜?卫云兮搜遍脑海,却不知京中有哪一个公子姓殷,又有他这般俊美的长相。
&&&&卫云兮礼貌一笑:“原来是殷公子,幸会。”
&&&&这一句话并无错处。殷凌澜清冷如星眸中却渐渐涌起黯然失望,卫云兮几乎以为自己的错觉,难道他认识自己?
&&&&她刚想要开口问。殷凌澜已淡淡低下眼帘,又倒了一杯酒放到她跟前:“卫小姐为何在花园中哭泣?”
&&&&卫云兮一怔,却不知怎么回答。心中苦涩得无法言说。说自己被逼着做了建王侧妃?还是说新婚之夜被慕容修折磨得想要去自尽?对于她早已是身败名裂的女人来说,被赐婚成为侧妃已是极大的幸运了。而被慕容修看上,恐怕亦是京中各名门闺秀最羡慕的一件事吧。在京中谁人不知,如今的慕容修早就今非昔比,在他手中有南楚最彪悍精锐的十万虎狼之师,最近十年在与北汉连年征战之中,只有在他手中南楚才第一次大获全胜,而不是一败再败,割地求和。
&&&&做这样男人的妻子甚至妾室,恐怕都是多少南楚少女做梦都会笑醒的一件事。
&&&&可偏偏有谁知道,慕容修千好万好,于她不过是砒霜毒药。
&&&&卫云兮挺直腰杆,看着眼前金晃晃的酒杯,一口饮尽,淡淡道:“没什么。”
&&&&殷凌澜抬起头来,看着面前明明哭得红肿的美眸,在她的眼底却看不到一丝软弱,只有经过暴风雨后更清明的坚毅。
&&&&他的薄唇边勾起极淡的笑意:“是凌澜冒昧了。”
&&&&卫云兮松了一口气,不归根究底,对她来说已是仁慈。
&&&&两人又沉默下来。风吹过亭子,灯随风摇曳,照得亭中忽明忽暗。他又为各自倒了一杯酒:“天气寒冷,卫小姐可以喝点驱寒。”
&&&&卫云兮方才两杯下肚头已经微微眩晕,身上的痛楚却似轻了许多。她自嘲一笑,岔开话题:“殷公子是建王的朋友吗?”
&&&&“客人。”殷凌澜极淡地说道。
&&&&卫云兮一怔,以慕容修霸道的脾气,他怎么可能会让无关紧要的客人进了后院?
&&&&她皱了秀眉,沉吟不定。殷凌澜慢慢饮尽杯中的酒,似看出她的不信,但也不辩解。只歪在美人靠上饮酒。他把玩着手中的金盏,修长白皙的手指在金盏中灵活转动,煞是好看。卫云兮的目光被他手指间的玄色吸引,不由多看了一眼。可只一眼,令她不由大惊失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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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做的只有呐喊一声,等待着某点火星
  这件事我们也不知道原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公安局的很多暴力执法的,很恶心的同时,他们的确也尝到了暴力执法的甜头,但通过这种低级的手段达到目的,只能说:我能爆粗口吗?  
  回复第904楼,@晕以致远  这件事我们也不知道原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公安局的很多暴力执法的,很恶心的同时,他们的确也尝到了暴力执法的甜头,但通过这种低级的手段达到目的,只能说:我能爆粗口吗?  [本帖发自天涯社区手机客户端]  --------------------------  文明社会,文明执法。不要一边做好事,一边犯错误。  
  @万里随波 18楼
11:55:25   河南,嘿嘿  -----------------------------  嘿你妹啊,狭隘的SB
  所以千万不能进去,恶心死
  工人呀,农民呀,悲哀呀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变我们!  +1
  希望这帮警察都撒谎死。
  @葱绿温暖  17:34:22  如果百姓对这样的事情也麻木了,法制也就彻底完蛋了~ 所以大家还是假装有点反应罢!   -----------------------------  好吧,我也假装愤怒一下。不过我申明我对社会没有恶意,我不会报复社会。万一发生什么事请局长大人不要担保我就是XXX。
  @无暇冲  10:28:53  惩戒凶手  -----------------------------
  @森森姜林
9:11:00  这事发生在河南,死者于钢峰立着走进了项城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办公室,却被横着抬了出来,奄奄一息,死于非命。据媒体报道,34岁的于钢峰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刑警大队因怀疑于钢锋吸毒,并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所以将其带到了办公室询问。......  -----------------------------  唉,草菅人命啊
  这个要要顶上去
  愿施刑的人长命百岁,等到人民审判你们的一天!
  还记得天门城管打死人那事吗!最后法医鉴定死于冠心病,家属称事发前与此病史,警察告诉我们认识打不死的,一定是死于其他原因!不想爆粗口!善了个哉!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变我们!
  死也死得这么花样百出了,真是太有才了。。。。
  坐等神兽
  又搞死了一个- -我能这样说咩?
  河南就是一垃圾  
  河南省老发生雷人事件,撑政权的、撑政的你们要点什么才对。
    海,说直接点吧,中国抓人,进去没口供,没证据,就靠打,必须打出东西来,不打出东西没法交代,等出来该告了。所以无论如何都要问出问题来。  不惜栽赃陷害。如果对方真的没什么事的好人,或者挺着不说,打死的多了。  这事也不是什么秘密,打死的多了。哪里不打死几个人的??  中国的口供就靠打。
  都已经对这个ZF不抱任何幻想了
  不怕不报,时候未到,作恶者终有报!
    只要是抓了你,翻了你的东西,你必须有罪,要不他根本没法交代。  宁可栽赃陷害,也要刑拘你。中国就这种生态。不说就打,什么灌辣椒水,老虎凳,比国民党中美合作社不差。你还别不信,呵呵呵呵。
  TMD,这帮畜生犯的是反人类罪,应该把他们押上国际法庭
  宝宝同学该出来看看了,对这种有太多猫腻的损害政府信誉的人必须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现在政府还有形象么?
  无端残害人命,天理难容啊
  这种事很常见的,我们村有进去过的,都受到了各种非人的虐待。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毛病,不是那么容易就除掉的。
  警局是一个充满了创造力的地方
  这在中国是正常现象呀 ,你们还在吵什么?
  @和尚夜袭寡妇屯  09:43:32  咱们能咋办?  -----------------------------  下回会印证个“笑死”
  在中国千万不能进局子,那是冤案的开端,是生命的终结,是罪恶的根源、
  国之将亡,妖孽尽出。劣等民族只配自己人搞自己人。叹息出贴。  
  @尚大三御用VJ  18:58:20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为什么总是要通过网络才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了???  -----------------------------  说明顶顶贴还是有用的
  @森森姜林
9:11:00  这事发生在河南,死者于钢峰立着走进了项城公安局刑警大队的办公室,却被横着抬了出来,奄奄一息,死于非命。据媒体报道,34岁的于钢峰是河南省郸城县宜路镇腾庄村人,其父母均在家务农。于为家中长子,并育有两子,一个11岁,一个10岁。死前,于钢峰在项城做水果生意。项城市为县级市,与郸城县同属周口市管辖。刑警大队因怀疑于钢锋吸毒,并伙同杨某、王某在项城市区盗窃6辆面包车并销赃,所以将其带到了办公室询问。  -----------------------------  
  回复第2楼,@森森姜林  破案一陀屎,杀人不眨眼;立着走进去,横着抬出来。  --------------------------  希望他俩个儿子快些长大
杀父之仇不共代天
祭奠亡灵  
  @zhdp_-23 15:22:38  @能走100年吗  15:54:45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变我们!  -----------------------------  +1  說的好!  -----------------------------  嗯,对,大家以一定要相互支持
  再顶一次吧
  g高度重视,立查,别让这事再发生
  等真经  
  肯定是临时工!  编外的!  尼玛!  看一眼天涯,我都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了,还好有新闻联播。
  如果说公安局的厕所能让普通人恶心致呕吐死,那公安局里面工作的活物全都还活着,且活得好好的,只能说里面上班、工作的全都是畜牲!!!!!!甚至猪狗都不如!!!!!!真不知道善良的老百姓缴钱纳税养这群畜牲干嘛?
  天哪,太吓人了
  顶帖支持正义!期待真相!
  破案一陀屎,杀人不眨眼;立着走进去,横着抬出来
  各种各样的死法已经司空见惯了,在这块神奇土地上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皆有可能发生!
  下面就会随便死了。  真是恐怖啊,都什么年代还会这样。而且屡屡出现。拿什么拯救??
  神奇的国度,无奇不有!
  封丘人民的败类“胡振恒”  惊闻!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胡振恒违背良心办案  贪官不得好死,为了几个脏款,昧着良心办案,禽兽不如的东西,坏良心,天理难容  比窦娥、赵作海冤案
还要冤 的 冤案!  败类胡振恒在办理日和2009年7月19日杀人大案中,完全违背事实,违法枉法办案的胡振恒、李军因收黑社会团伙凶手的贿赂,为罪犯当保护伞。  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村霸许洪振强行霸占个村支书,许洪振在任职十年间,贪污数量极大,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还到处收买无赖打手。许洪振因怀疑村民张好峰对他的贪腐举报,他怀恨在心,恼羞成怒的说:“谁敢在皇帝头上动土,就让他家破人亡。”从此,许洪振叫他的两儿子许振伟、许振军带领黑社会团伙李克强、赵文杰、邵明闯(许洪振提供资金让其在逃)、崔永顺、邵明恒、许宗义、邢阳阳、老赵等十几名,携带大砍刀,铁棍等凶器,从新乡几百里拉着歹徒,深夜翻墙,破门,冲入张好峰家中,大打出手,灭绝人性的故意伤害,将张好锋一家人打成重伤、轻伤,现有封丘县公安局签订的法医鉴定证明书为证。打人凶手,本应该刑拘批捕判刑在押,但封丘县公安局胡振恒、李军包庇罪犯。在受害人家属常卫云的强烈要求下,都是先抓后放(保外),使罪犯逍遥法外,助长黑社会团伙万分嚣张,造成罪犯在日再次带领黑恶势力团伙,深夜翻墙冲入张好锋家中,致使张好锋父子身中数刀,口腔腹部粘膜全被打坏,罪犯在天黑行凶时,许振军被他带去的团伙赵文杰误伤致死。有凶器为证,已铁证如山,但身为封丘县公安局刑侦队的胡振恒、李军和黑社会罪犯勾结在一起。知法犯法,贼胆包天,搞阴谋,使手段。因收了许洪振的钱,卑鄙无耻的歪曲事实,并残刑逼供,诱供、酷打成招,搞猫腻,袒护真正的杀人凶手赵文杰,却诬陷受害的张好锋父子,迫害无辜,颠倒黑白,歪曲法律,把半夜正在家中睡觉的张好锋父子,无辜定为故意杀人,被贪官冤判死刑、、、、、、这哪里还有司法公正?哪里还有公平正义?  胡振恒、李军就是这样利用公安身份,不按法律办案,充当黑社会团伙杀人犯的保护伞,利用手中的权力欺压无辜老百姓。在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里,难道就没有真相可言吗?为什么在证据和杀人凶器面前,在事实面前,公安和法院都不采纳,难道说都被许洪振贪污的赃款买通了吗?这么大一个杀人案,都敢违背事实,编造虚假口供,违法枉法办案,真是比窦娥赵作海冤案还要冤。  公安人员胡振恒、李军和新乡市中级法院、河南省高级法院都有收受贿赂的重大嫌疑。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2010)新刑二初字第19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豫法刑三终字第00008号完全违背事实,违法枉法办案,杀人凶器和各种证据、证人都不采纳,强行枉法裁判。这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降啊!  请上级领导和媒体网友们,让正义回归,依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真正实事求是办案,为人民申冤!  本文转自 民心观察 | http://www.mxgc.net 原文地址:http://www.mxgc.net/bencandy.php?fid=3&id=2959  这些贪官不得好死,为了几个脏款,昧着良心办案,禽兽不如的东西,坏良心,天理难容
  我只能帮你顶贴,我什么也做不了了,偶只是P民!希望所有善良的人围观!希望万能的天涯,可以帮组你,阿门!
  还不给转发?
  又是被自杀。。。。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变我们!
  这是一起典型的政法机关草菅人命,残害百姓,亵渎生命,践踏法律,诋毁人性的野蛮罪恶。我国依法治国的路还很漫长。
  进了公安局,不死脱层皮.
  有没有官方回应啊,有没有进一步调查,有没有上诉,有没有人关注?还能还原事情真相么?就像当年周口警方的那次事件,过了多年才在上级干预下破案?
  @0岁低智儿  17:38:13  回复第21楼(作者:@能走100年吗 于
15:54)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  ==========  -----------------------------  回复的铿锵有力,为此,我决定顶起来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为什么这些丑陋的令人恶心的事件无法禁止?
  今天你我沉默,明天也不会有人为你我呐喊!  顶贴有时也是一种帮助!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但也不能让社会改变……
  活活打死了啊 可怜
    喊冤人常卫云(之二)  附件一:本案部分人员实名联系方式  举报人常卫云(),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村民  高建涛(),郑州市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洪振(),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原村支书  许振伟(),新乡市青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振恒(),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  刘国强(),封丘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  袁小川(),新乡市检察院公诉人  王伯勋(),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 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附件二:  就河南封丘县特大死刑冤案致  最高法院死刑复核辩护意见  许志永  (/art/1043473.htm)  (按:村支书许洪振贪污腐败横行霸道,张好峰家人举报,遭其雇佣的黑社会团伙打击报复。日夜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带领黑社会团伙闯进张家把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打伤,当晚这伙人还打伤了另外一户村民,村民报案警方不受理。7月19日夜许振军开奥迪车再次带人持刀砸开张好峰家门,殴打张好峰父子,搏斗中张好峰之子张海滨持西瓜刀防卫并冲出家门去村委会求助,剩下张好峰一人与他们搏斗中,许振军被刀杀死,到底是谁杀死了他,事实不清。张好峰父子正当防卫,却被法院判处一死刑一死缓,目前正在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公盟志愿律师彭剑、梁小军已经将律师意见递交最高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死刑复核法官:  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好峰亲属常卫云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张好峰、张海宾涉嫌故意杀人案张好峰的辩护人,参与死刑复核诉讼活动。本律师查阅、分析了本案部分证据材料,现初步发表如下意见:   第一,一、二审法院均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没有认定被告人的防卫过当行为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封丘县公安局日签发的封公(号提请批准逮捕书中称:“经依法侦查查明:日凌晨1时许,许振军(已死亡),以常卫云的丈夫张好峰告许洪振(许振军之父)为理由,许振军(已死亡)带领许宗义等几人将张好峰家的门砸坏并进入张好峰家,在张好峰家,许振军和许宗义将常卫云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常卫云头部所受伤为轻伤”。   封丘县人民检察院日签发的封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称:“日21时许”,“许振军伙同被告人李克强、赵文杰非法进入张好峰、常卫云家中,张好峰及其子张海宾发现后和三人发生打斗。打斗造成许振军死亡,张好峰和张海宾被打伤”。   封丘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张好峰身上有多处划伤、擦伤、皮下出血区等损伤,张海宾头面部有皮肤裂伤、身上有多处划伤等损伤。  日封丘县公安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显示,涉案扣押有血迹铁棍一个、砍刀一把等五件凶器。但是,法院没有认定铁棍、砍刀由被告人张好峰、张海宾持有,没有查明有血迹铁棍由谁持有,且法院依据许振军同伙一面之词而认定“在车内等候的李克强、赵文杰听到打斗声后拿一把砍刀赶到现场”,但是,二被告人伤情足以说明使他们受伤的绝对不可能仅仅是“一把砍刀”,因此,无论如何,许振军及其同伙携砍刀等凶器进入被告人住宅并打斗的基本事实是成立的。   试问,当曾经伤害过己方的人再次持械于深夜侵入自己住宅,住宅的主人当如何处置?我认为,作为受侵害农家主人的被告人利用家中木棍、镰刀等物品与持械侵入者进行搏斗,当是情理中事。   总之,被害人许振军死亡缘于其侵入被告人住宅后发生的打斗。本案一审判决即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 新刑二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定:“被告人张好峰与被害人(许振军)之父许洪振素有积怨,被害人因此夜间进入被告人家中,过错明显”。显而易见,被害人许振军非法侵入被告人住宅在先,致被告人亲属轻伤在先,而被告人将再次深夜持械侵入自己住宅的许振军伤害,被告人行为明显具备防卫性质,且被告人亦受伤。   若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重大损害的,则防卫行为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不应无视被害人的在先侵害从而抹杀被告人的防卫性质。  而一、二审法院均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没有认定被告人的防卫过当行为。  第二,一、二审法院对被害人(死者)许振军的过错程度认定错误,且遗漏其过错事实。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死刑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六)其他影响量刑的情节”。   一审判定:“被害人因此夜间进入被告人家中,过错明显;但被告人手段特别残忍地将被害人致死,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尚不足以影响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评价”,二审判定:“虽然被害人许振军在引发本案中有过错,但上诉人张好峰、张海宾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上诉人张好峰、张海宾当庭认罪态度不好,又拒不进行民事赔偿,均应依法严惩”。   而前述司法文书认定事实和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本案起因是被害人屡次到被告人家中行凶,即已于日侵入被告人住宅并将被告人亲属常卫云殴打致轻伤,又于日深夜再次闯入被告人家中。  许振军对被告人方面的加害,是为了维护其村官父亲利益而对举报村官贪腐的被告人张好峰进行打击报复,原审判决也认定“被告人张好峰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许洪振有经济问题”,因此,许振军主观恶性很大,其过错不仅明显而且严重。   总之,被害人许振军先对被告人方面的加害是引发本案的关键,被害人自身存在严重过错,并对矛盾激化负有重大责任,且其严重过错程度应当足以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破案一陀屎,杀人不眨眼;立着走进去,横着抬出
  已阅,请河南省省长阅办,温
  回答这是令人匪夷所思!
  黑暗的社会。  
  有刑警大队就够了,法院都是多余的的了。
  作者:城南旧事6 回复日期: 16:14:23  回复
  @尚大三御用VJ  18:58:20  警方的解释引起家属强烈不满。家属称,死者整个上半身呈黑紫状,双手呈现乌紫色,脚面、手腕、小腿处有多处伤口,且手腕处、脚腕处有明显的勒痕。家属据此怀疑,于钢峰遭受刑讯逼供。但历时数月抗争依然无果,家人开始在通过微博、论坛等发布求助信息  为什么总是要通过网络才可以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了???  -----------------因为在中国法律是领导的特权,从中央到地方,都黑,(维稳是最大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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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禁让人想到人间地狱,到处群魔乱舞,出这些事,地球人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咋回事,/而相关部门为何还在云里雾里,打太极拳,欲盖弥彰,包庇凶犯?
  以暴制暴,和GD垃圾同归于尽
  在这个社会,弱就会被欺,如果你不想被欺只有强,适者生存,不适淘汰。物竞天泽,在这个社会穷则兼济天下,富则祸害苍生  
  喊冤人常卫云(之一)  河南封丘:  村霸夜袭民宅却遭同伙误伤身亡  法官贪赃枉法反判受害村民死刑  编者按:半年前偶然在邵阳论坛看到一篇《贪官勾结黑社会 冤民无罪判死刑》的帖子,并进而在红网、凤凰网论坛和齐鲁社区见到发帖人发出的另一封求救帖《封丘:微弱的呼唤,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全家?》。经过与发帖人常卫云联系并进行了整整两个月的调查核实,在反复查看了举报人十多万字的证据材料并与案件相关当事人和证人求证后,一桩发生在河南封丘令人震惊的特大死刑冤案呈现在我的面前,我撰写这篇帖子将案件的来龙去脉全面还原,并对此案的枉法裁决进行了深入剖析,希望能引起广大网友和媒体的关注。村霸纠集黑恶势力夜入民宅大开杀戒,就算村民反击杀死流氓恶霸也属于正当防卫,古今中外都是天经地义。此案恶霸报复村民时在黑夜中被同伙误伤毙命,两级法院却反而判无辜村民死刑,实属世间罕见。  丈夫和儿子被定为凶手冤判为死刑;女儿被吓傻,逃亡在外;我如今继续遭到黑恶势力的追杀。”近日,河南省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的村民常卫云哭诉,原村支书带人包围法院,大闹法庭,诬指其丈夫杀了支书的儿子,并买通法官,将本是受害人的丈夫判为死刑。  常卫云说,前任村支书许洪振因被其丈夫告发贪污巨额公款,派儿子许振军纠集黑恶势力闯入她家进行疯狂报复,砍杀她的丈夫和儿子,混乱中许振军却被同伙误伤而死,但许洪振却反而诬指是她的丈夫张好峰所杀,买通法官将本是受害人的张好峰与其子张海宾分别判处死刑和死缓!  戏剧之乡“南霸天”贪腐暴行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历史文化悠久,为“古封父之国”,传说西汉刘邦为感激楚汉之争时翟母赠饭赐封丘候设封丘县,当年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即在封丘县陈桥驿站。现代著名豫剧表演大师阎立品就出生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并由此走向舞台,唱响梨园。  广阔的河滩和良田本可以使这里民风淳朴的村民安居乐业,一直过着安静祥和的日子,但1998年村支书许洪振的上台却改变了这里的一切! 作为村支书,许洪振一手遮天,大肆非法倒卖土地,掠夺侵占村民和集体财产,迅速暴富成为千万富翁。暴富后的许洪振家族纠集黑恶势力,勾结政府官员,飞扬跋扈,横行乡里,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在黄河岸边留下了现代版的“南霸天”暴行。  清河集村几千亩口粮地,村民的土地使用证到2033年才到期,许洪振强行把村民的土地使用证收回,给了村民一张莫名其妙的树木承包合同书,让村民种树,使耕地变为退耕还林地,一亩地骗取国家200元钱和40斤小麦的补偿。村民种树没两年,许洪振又让村民全部把树砍掉,把地收回,以一纸10年的合同按每亩100元租金的低价将3000多亩地租给了清河集村村长张进清的弟弟,许洪振从中捞取钱财上百万元。  据不便透露姓名的村民揭露,许洪振在任十年间,非法卖地私吞耕地补助款数千万元,贪污农网改造、黄河治理补助款高达上千万元,私自变卖集体的杨树款项达870万元,将上好耕地卖给私营窑主取土烧砖获款790万元,给村民4700多口人编造假病历,骗取新农合医疗补助款十几万元,此外还有国家救灾款、扶贫款、计划生育款、套购学校建房拨款……这些款项由许洪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全装进了个人腰包,村民从来没见过分文。  贪腐总是与淫欲伴行。据村民反映,许洪振在位十年间,曾强暴、霸占村里的妇女数十名,有一家母女、婆媳四口均被其长期霸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据说有些女性是当着丈夫的面被许洪振侮辱的,但慑于许洪振的淫威和许氏家族在村中的势力,很多受害妇女和家庭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咽。一些受害女性表示,如果许洪振被绳之以法,她们愿意不顾个人声誉提供证人证言。  许洪振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胡作非为,据当地村民讲,是因为他在本村家族势力庞大,且与当地政府官员勾结颇深,后台很硬。为了寻求保护伞,许洪振利用贪污所得的巨款行贿封丘县原县委书记李荫奎(已于2009年落马。据司法机关查实,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的7年时间内,先后1575次非法收受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局长等共142人给予的人民币1276万元、欧元8000元、美元8000元,创下了共和国县委书记受贿次数之最),为大儿子许振伟、小儿子许振军进入官场铺路。在金钱的铺垫下,许振军被安置到新乡市红旗区城管局上班,许振伟与县委书记李荫奎称兄道弟,沆瀣一气,并把李荫奎的女儿认作了干女儿,两家结成亲戚。2009年李荫奎因贪污受贿案发后,许振伟涉案被判刑3年,本应在洛阳市新安县监狱服刑,但许洪振通过女婿卢国民(许振伟的姐夫,现任新乡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运作,花巨资将许振伟从洛阳市新安县监狱买了个保外就医。本应服刑的许振伟至今仍逍遥法外,风光无限,以“企业家”的身份当选河南省政协委员。
  中国真是无奇不有
  @和尚夜袭寡妇屯  09:43:32  咱们能咋办?   -----------------------------  匪警?还是法律就是政治的玩物?
  ^_以暴制暴,和GD垃圾同归于尽^,如:@天涯论坛
  恶意炒作,网络水军去死!  你们可知道,你们收了那一丁点黑心钱,对中国社会和谐与稳定所造成的危害吗?  出现这样的事,是党和政府、人民群众都不愿看到的。既然已经出了,就只能勇敢的面对,依法进行处理。
  关注,持续关注
  喊冤人常卫云(之二)  河南封丘:  村霸夜袭民宅却遭同伙误伤身亡  法官贪赃枉法反判受害村民死刑  村民的抗争与村霸的打压  许洪振和政府官员勾结一起,侵吞公款,贪污行贿,欺压村民,鱼肉百姓,惹得民怨沸腾,激起了村民的强烈抗争。近年来,该村大多数村民围绕村支书许洪振贪污公款数千万元的丑闻,曾自发组织起一拨又一拨的上访举报队伍,多次到乡、县、市、省等地去反映许洪振的贪腐问题,但在当地各级官员的包庇下,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面对群众自发的反贪腐烈焰,许洪振如坐针毡,如梗在喉,对举报人恨之入骨,蓄意报复,指派儿子许振伟、许振军多次纠集黑恶势力到控告自己的村民家中寻衅滋事,甚至砍杀上告村民。由许洪振和大儿子许振伟牵头,小儿子许振军纠集李克强、赵文杰等地痞流氓组成了一个人数众多、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多次使用砍刀、木棍对上访村民大打出手,清河集村先后有张好峰、徐景周、刘富振、张自会、许晓峰、卢现章、刘万盛、许赵学、许东亮(许赵学之父,被许洪振殴打数月后悲愤而死)、许赵亮等村民遭到许振伟等黑恶势力团伙的白日毒打或夜晚入室打砸。全村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知道许洪振父子阴险毒辣,都敢怒而不敢言。许洪振依靠黑恶势力整治上访群众,在清河集村实行了白色恐怖统治,许多曾举报过许洪振的家庭整日担惊受怕,村民们被压抑在了社会的最底层。  由于村民的不断上访,迫于无奈,许洪振只得于2008年下台,但仍然掌控村务,阻挠群众选出的村干部上任,至今清河集村仍处于无村支书的状态。许洪振虽然不再担任村支书,但村中许多事情还是由他说了算,而且其贪腐行为一直没有被追查。群众的抗争一直在继续,而许洪振报复村民的恶行也一刻没有停止。  日夜里十二点,许洪振的三儿子许振军带领赵文杰、李克强、许宗义等6名黑恶分子,携带凶器来到曾举报过许洪振的清河集村村民徐景周家中,不顾徐景周年迈的老母跪地求饶,使用砍刀、棍棒等追打徐景周,并将徐家物品打砸一空。随后7月3日凌晨1时许,这帮歹徒又携带砍刀、棍棒等凶器,凶神恶煞地破门闯入曾举报过许洪振的同村另一村民张好峰家,不由分说对张好峰一家四口大打出手,连即将临产的张家儿媳妇也不放过,并将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头部打出了15公分长的伤口,后被封丘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曹岗乡派出所接到求救电话3个半小时后才赶到,叫了一辆120急救车将常卫云和儿媳送往医院救治。原本以为这次的毒打能让村霸歇手,然而半个月后,一场更大的灾难向张好峰家袭来!  村霸夜袭民宅却被同伙误伤身亡  在常卫云与儿媳妇住院期间,日夜里九点钟左右,许洪振的小儿子许振军又再次纠集李克强、赵文杰、邵明恒、邵明闯、邢阳阳、老赵(开封人,具体名字不祥)等6名黑恶势力成员,酒后携带砍刀、棍棒等凶器强行破门闯入张家,对张好峰父子一顿狂砍乱夯,张好峰身中数刀并被许振军打晕倒地(后公安机关查明张好峰身上共有13处刀伤),儿子张海宾的身上也被砍了几刀。张海宾冒死跑出家门向村干部求救,结果被许振军、李克强、赵文杰等人追着乱打,遍体鳞伤,浑身是血,后来仅头部就缝了十几针。  张海宾负伤跑走后,许振军说:“走,回去还收拾这个!”带人又返回张家,此时张好峰刚从昏迷中醒来。一人面对众多暴徒的袭击,张好峰出于自卫从躺着的地上摸到了一根棍(他以为摸到的是一根棍,跑回屋在灯光下才发现是一把镰刀),抵挡了几下后就向屋里跑去,混乱中只听见身后许振军喊了一声:“唉呀,是我呀!”。多行不义必自毙,也许是苍天有眼,由于天黑认不清人且是酒后行凶,许振军被他带去的黑恶势力成员赵文杰误伤!随后这帮歹徒只得住手,将许振军送往医院抢救,但许振军终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抢救无效于7月20日凌晨死亡。  在此过程中,被吓得一直躲在里屋的张好峰的女儿张海静反复拨打110报警,姗姗来迟的曹岗乡派出所干警赶到后,将张好峰父子送往村卫生所进行简单包扎,返回后看到许家人多势众,为避免发生不测,便连同其女儿一起送往县刑警队。许洪振听说小儿子行凶失手后,恼羞成怒,即刻指派大儿子许振伟从新乡率领十多台车、百余号人赶回清河集村进行报复,将张家团团包围,扬言见一个杀一个,无果后将张家砸得稀烂。由于张好峰父子已被送至县刑警队,许振伟又率领黑恶势力成员追杀到封丘县刑警队院内,气焰极其嚣张。  也许是意识到儿子死得并不光彩,在许振军死亡后的第二天即7月21日,许家便匆匆埋葬尸体,并在事发当晚与同案凶手赵文杰、李克强等订立攻守同盟,恶人先告状,诬称是张好峰父子将许振军杀死,并扬言,要花180万买张好峰、张海宾父子的人头!
  喊冤人常卫云(之三)  河南封丘:  村霸夜袭民宅却遭同伙误伤身亡  法官贪赃枉法反判受害村民死刑  村支书率人包围法院大闹法庭  常卫云表示,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振恒(曾连年被评为局先进个人,全县“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警察”和“河南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和李军(封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查员)收受许洪振的贿赂,在办案过程中完全违背事实,颠倒黑白,不仅不追究凶手赵文杰的刑事责任,反而帮助案犯销毁证据,将张好峰家铁门上的众多案犯脚印故意擦掉,又指使本是犯罪嫌疑人的赵文杰、李克强以证人身份作证,采纳两同案犯编造的前后矛盾、破绽百出的证言,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定性为故意杀人进行侦讯,并且授意当晚出警的曹岗乡派出所干警申茂广、李怀轩出具虚假的“出警经过”(见附件中申茂广、李怀轩撰写的有违事实与常理的“出警经过”),一手炮制了所谓的“抓获证明”,故意捏造张好峰、张海宾父子“畏罪潜逃”的虚假事实,为此后新乡市中院和河南省高院的错误判决埋下了伏笔。胡振恒和李军在讯问过程中采用刑讯逼供手段,致使张好峰屈打成招,使其原本就患有精神疾病因数次被打而趋于恶化的精神状态更加恍惚;又采用诱供手段,隐瞒了许振军的死讯并“开导”张海宾道:“许振军受伤了,你家里总要出来个人承担。你爸年龄大了,你要是不认罪担起这个责任,你就是不孝。”诱使张海宾替父顶罪承认自己用刀伤人,从而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一网打尽”。  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封丘县法院开庭审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开庭前,许洪振、许振伟纠集亲属及黑恶势力成员共300余人将封丘县法院层层包围。接到通知的常卫云也早早就赶到了法院,但刚一进法院,许洪振全家和其领来的黑恶势力成员就疯狂追打常卫云,后来常卫云在主审法官的阻拦下躲到法院办公室才免遭不测。张好峰、张海宾父子被刑车押到法院刚一下车,就被许振伟率领几十人围住撕打,后在法警的极力阻拦下,张好峰、张海宾才被救出包围圈进入法庭。  在法庭审理期间,当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郑州金博大律师高建涛提出被害人许振军身上的伤口形成与现场提取到的张家镰刀不符、要求调取刀具进行鉴定以证明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无罪时,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只见许洪振、许振伟带领全家三十多人踹开法庭内的审判隔离栏,冲上被告律师辩护席,层层围住律师高建涛,劈头盖脸朝其头部、腰部等部位猛打、猛跺,后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极力阻拦下,高建涛被解救出来住院治疗。然而,许家并未善罢甘休,这帮无法无天的暴徒又转而围攻解救被告辩护律师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用法庭上的铁制铭牌对书记员一阵狂殴滥打,将庄严、神圣的法庭视作其一贯作威作福的势力地盘,气焰嚣张到了极点!  由于封丘县法院和新乡市中院都被许洪振重金买通,许家这种令人发指的目无法纪、藐视法庭、殴打律师和法官、妨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恶劣不法行径却没有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事后,封丘县法院院长刘满根与新乡市中院院长王伯勋在许洪振的陪同下,亲自找到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让其转交给该事务所辩护律师高建涛一万元红包,要求高建涛不再追究被打一事。  法官贪赃枉法冤判无辜村民死刑  胡振恒、李军二人的枉法办案,在封丘县当地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中共封丘县委、县政府新一届领导及时与新乡市公安局领导层进行沟通,请示将封丘县公安局长予以调换。新任封丘县公安局长鲁战勇同志走马上任后,立即对本案成立新的专案组,将原先侦办此案的胡振恒、李军二人撤换,另行委派刑警队杨文国队长负责主持本案的侦破工作。一身正气的杨文国率领专案组经过认真调查和细致走访,迅速核实了日和19日许振军、赵文杰、李克强等人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殴打砍杀无辜村民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于日将赵文杰、李克强、邢阳阳三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并异地分别关押,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然而,当专案组继续抓捕邵明恒、邵明闯和开封人“老赵”时,许洪振、许振伟坐不住了,唯恐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遂一方面提供资金让邵明闯外逃,另一方面行贿当地官员向专案组施压,专案组在法外势力的干扰下只得无奈止步,抓捕工作半途而废。  继而,当封丘县公安局向县检察院报送案卷材料,要求将赵文杰、李克强予以批准逮捕时,又遭到封丘县检察院批捕科科长刘国强的无端干扰。刘科长以案件属轻型犯罪、无逮捕必要为借口,拒绝接受封丘县公安局报送的批捕材料,并强令公安局放人。无奈之下,封丘县公安局在拘留期限届满后只好将两名犯罪嫌疑人释放。赵文杰、李克强获释后在许洪振家人的背后撑腰鼓动下,又再次公然翻供、串供,拒不承认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历时多日的艰辛努力付诸东流!  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进入起诉阶段后,新乡市检察院公诉人袁小川接受许洪振的贿赂,刻意隐匿证据,包庇真正的罪犯。在日新乡中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期间,当张家的辩护律师高建涛提出申请,要求“调取张海宾当晚使用的刀,这把刀的外形与许振军背部伤口的形成不一致,证明张海宾当晚没有碰着许振军,即没有杀人”这一关键性证据时,袁小川就竭力反对调取刀具进行鉴定。之后,当封丘县公安局报送日许振军、赵文杰、李克强等人非法侵入张好峰家住宅并致常卫云轻伤一案,要求将赵文杰、李克强移送检察院起诉的卷宗时,袁小川又以“(赵文杰、李克强)人不在押”为由指令封丘县检察院公诉科不允许接此案卷宗,并强硬表示“许振军、赵文杰、李克强等人非法侵入张好峰家住宅”与“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没有任何关联,强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再次开庭审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而再审之前,袁小川又将赵文杰、李克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案卷从封丘县公安局调走复印,但在向新乡市中院移送卷宗时,却刻意隐瞒此卷宗材料。
  喊冤人常卫云(之四)  河南封丘:  村霸夜袭民宅却遭同伙误伤身亡  法官贪赃枉法反判受害村民死刑  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王云给常卫云打电话说,由于新乡市检察院非要他们开庭,他们也没有办法,因此通知她5月18日开庭审理其丈夫、儿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第二次庭审过程中,新乡市中院仍然采用第一次开庭时原封丘县公安局胡振恒、李军二人做了手脚的材料,而封丘县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的卷宗材料却被故意隐瞒。被告人张好峰、张海宾的辩护律师——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高建涛、李新华、温娜等律师依法向封丘县公安局调取赵文杰、李克强非法侵入住宅案卷宗材料,办案民警只提供了赵文杰的讯问笔录复印件,但拒绝加盖公章,从而导致该证据形式上不合法。过了不久,办案民警又给律师打电话说,“这个材料不能出示,否则将追究律师的责任”(见高建涛《关于调取证据的情况说明》)。被告辩护律师无奈只得向主审法官递交申请,要求调取封丘县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的赵文杰、李克强等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的相关案卷,但新乡市中院对律师的多次书面申请都置之不理,致使被告方辩护律师一直不能提取到证明本案被告人正当防卫的有力证据。由公安机关讯问、采集到的目睹整个案发过程的清河集村群众的证人证言,新乡市中院在庭审过程中既不向公安机关调取参照,又拒绝目击证人出庭作证。而公诉机关指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却正是参与侵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伤害的此案犯罪嫌疑人赵文杰、李克强,同时公诉机关又拒不向法庭提交两人前后矛盾、破绽百出的讯问笔录。就这样,此案完全在不利于被告方的“一边倒”形势下进行审理,其结果可想而知。  在合议庭审理讨论张好峰、张海宾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时,新乡市中院大多数法官都表示将本案列入故意杀人去审理是不妥当的,尤其在给张家父子量刑上,意见分歧更大。关键时刻,新乡市中院院长王伯勋强硬表态,一锤定音:定一死一缓。他的这一表态将张家父子推向了死亡的深渊,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判决不是依据客观事实,而是根据领导的拍板就这样出炉了。后来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王云向常卫云无奈表示:“我的官太小,我也没办法啊。”  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0)新刑二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河南高院枉法裁定维持死刑判决  对于新乡市中院的判决,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张好峰上诉称:“不是故意杀人,属于正当防卫;原判量刑重。”儿子张海宾在上诉中坚称“没有伤害许振军”。而许洪振家族则以“民事赔偿数额少”和“原判对被告人张海宾的量刑轻”为上诉理由,意欲干净彻底地将张家父子斩草除根,为此,他们一刻也没有停止收买执法者的违法活动。  张好峰之妻常卫云猛一听到此判决,如闻惊天霹雳,当即昏了过去。清醒过来后,她振作起精神,强忍悲愤,四下奔走,向河南省高院提起上诉。上诉不久,新乡市中院就有几个法官私下悄悄提醒常卫云:“你要当心,许洪振已经买通了河南省高院的一位姓周的法官!”后来常卫云在往河南省高院上访中,与这位周青松法官有了几次正面的接触,新乡市中院法官的好心提醒果然得到了印证。常卫云说,周青松是分管她家这个上诉案子的主审法官,周法官先是拒绝与她见面,继而又拒收她递交的上诉材料,后又拒绝被告人张好峰要求做精神病鉴定的申请,并且毫不理会当地村民出具的诸多证言,完全剥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常卫云无奈之下,只好求助于网络,央求别人帮忙在《凤凰论坛》和《河南省政府政务论坛》(http://bbs./viewthread.php?tid=299344)发布了《从封丘县惊天杀人大案中晒一晒这几个执法者》的帖子,虽然该帖并未引起广大网民的重视,但周青松却不敢再接收这个案子了,怕自己收受许洪振贿赂的罪行败露。该案遂移交给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东亚审理。  据常卫云介绍,在河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张好峰、张海宾父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过程中,担任审判长的陈东亚在庭审前特意穿过整个审判大厅,走到她面前对她说:“我知道你丈夫和儿子是冤枉的,请你相信法律会给你们一个公正的审判。”常卫云一听此言,顿时泪如泉涌,扑通一声给陈东亚跪下了,她以为遇到了“当代包青天”,自己的丈夫和儿子有救了!然而,陈东亚话锋一转,对常卫云说:“本案的材料我都看过了,证人就不用到庭提供证言了。”常卫云已经将目睹整个案发过程的村民许坤亮、张守芳带到了法院准备出庭提供证言,尽管她再三恳求,但陈东亚却无论如何不允许他们出庭;而另一方面,他却接受许洪振方面律师的建议,二审中仍然没有调取张海宾使用的刀具进行鉴定。就这样,一起重大的刑事案件复审,河南省高院相关法官违反审判程序,在既缺乏关键物证鉴定,又没有证人证言,且不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完全照搬了新乡市中院枉法裁决中列举的所谓事实和证据,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张好峰、张海宾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1)豫法刑三终字第0000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裁定中对上诉人张好峰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这个裁定让常卫云如遭五雷轰顶,陷入了绝望。她万万没有想到,许洪振、许振伟父子手眼通天,“有钱能使鬼推磨”,不仅收买了新乡市中院的法官,而且驱使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成了他们的“推磨鬼”,将她的丈夫和儿子彻底推上了断头台!
  我很负责任地说:这是一个意外。肯定是一个意外。
  盛世的剩事,还是末世的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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