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雄霸天下演员表 这个游戏的老玩家 游戏名字 仇人三千奈我何

步惊云孔慈爱情小说《风云别传·艳杀天下》_风云雄霸天下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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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惊云孔慈爱情小说《风云别传·艳杀天下》收藏
《风云别传·艳杀天下》 ·孔慈卷· 月临雅筑,依稀似有玉人顾;冰质玉骨,一襟清愁花幽独 孔慈记忆中的天下会,如同烈火一般燃烧炽热的血红战旗是这块占据中原半壁江山的武林最大帮会的唯一盛装。 每当午后风起的时候,可闻四面旌旗飘扬,猎猎作响,空气波动。 天下会的巍巍城池高殿就置在这一大片连绵不绝的血色战旗中央,气势恢宏,檐角如大鹏张开,笼罩四方,殿门深沉,深不可测。 血色染就的城池,恐怕也少不了当年她爹献祭的那笔吧。十年前,父亲与雄霸草创这天下会时,被仇家斩杀于此处桐花高台之上…… 孔慈微微闭上眼,不愿再去想。 ……后来,雄霸帮主念她一介孤女无人照拂,便着天下会文总管安排了她在这里安住,与他的三个高徒秦霜、聂风与步惊云一同长大。 春天渐渐变深的时候,司衣坊的日子也越发寂静冗长,一如惊雷过后的静寂雨夜,水声喧哗,湿气浑浊,哪里都不可去。略显潮湿的屋中,似乎沾染了几分杜若的味道,像是那个清冷的人的气息。 果不其然,真的是他来了。 步惊云孤寂的身影就坐在司衣坊对面的殿宇房顶上。从他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屋内的她。此刻,孔慈与他四目相对。 难道他刚才一直是这样注视着她吗? 孔慈盈盈步出,从一旁的斜梯爬上了屋顶。夕阳温暖的环绕包围,清晰地勾勒出步惊云清冷孤傲的身体轮廓。 他离她那样近,却又那么远。真的就想云一样,飘忽不定,让人抓不住,也碰不了…… “过来。”步惊云忽然看她,冷峻的面容上看不出任何情绪。 孔慈小心翼翼地走近他,微微一笑,问:“云少爷,你似乎很喜欢独坐在高处。” “我讨厌人多。”他的声音和人一样清冷,“这里没有人骚扰我,所以我喜欢这里。” “那我……是不是也妨碍到了……”
步惊云似看了她一眼,又似没看,声线仍然清冷:“除了你之外,我不喜欢任何人打扰。”
……后来,雄霸帮主念她一介孤女无人照拂,便着天下会文总管安排了她在这里安住,与他的三个高徒秦霜、步惊云与聂风一同长大。 倚楼听风雨,策马啸西风。少年黑袍飒飒、侧帽风流,少女娇容憨颜、白衣出尘;一曲温情如画,情义相许,生死相交,留在天下会的这十年是她人生中最无忧无虑的十年。 而在每日傍晚得空的时候,风少爷还会来她所居住的泊庵堂中,在紫檀木的书桌上教她临字。“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临的是苏轼的《赤壁怀古》,聂风俯下身,把住她握笔的手,道:“此处,你需这样动笔……”两人身子贴着,温热的气吐在她的耳根子上,痒痒的,直挠到人的心里去。 那只被握住的手,似不是她的了,湿湿热热,微微抖动着,心中也更是抖得厉害。 “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笔下是英雄豪杰的千秋功业,大江东去,金戈铁马,国破家亡……”可她只是这天下会的平常女子,心头蠢动着温软的倾慕之芽。 慢慢的,日子长了,当她的字临摹地越来越好时,雄帮主却不再让他来教她习字了。那时候得知自己被指派给惊云少爷做侍婢的消息时,她正坐在书房里临摹颜楷,手没来由地一滑,字花了,墨渍晕开来,白纸上暗暗的一块,湿漉漉的。 仿佛心上的一小块,也湿了。 风少爷,风。其实这个字是很轻的唇音,从唇齿间提及,似乎都那么轻,就是一缕风。 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风少爷,待人也是那样温文和顺,就像春日里的风,柔软而温暖。每次当她无声的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都轻得不会让这世上任何人听见。她想,风少爷在她心里,或许就是世无其二。 正独坐在屋中怀揣心事,一个侍女已从庭院外急急跑来,兴奋道:“孔慈,孔慈,你快跟我来!” 她轻盈起身,见是司衣坊一起做事的同伴,温笑问道:“阿萝,这会儿你不是当差么,怎么过来了,可发生了什么事?” 阿萝上气不接下气道:“回来了!孔慈,霜少爷、云少爷和风少爷他们征战回来了!” 孔慈心下一动,眼神蓦然发亮:“真的吗,他们真的回来了,现在在哪?” “天下会的人马刚聚集到白虎坪,雄帮主和文总管已经过去了,这一个月的征战可真漫长呢。” 孔慈点点头,道:“是啊,回来就好,阿萝,我们也快去看看吧。”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心已经不能随自己,此刻她很想见到他。 白虎坪位于天下会城池高殿台阶的下方,隔在高殿台阶与天下会弟子间,是已去征战许久的黑压压的持戈精兵方阵。 孔慈目光所及之处,秦霜、步惊云与聂风正高坐马上,像一条黑玉信道从方阵中缓缓伸出。铁马金戈,锋利的戈刃熠熠闪光。 血红的战旗,在黑色的阵容中异常显眼。骤起的马蹄,卷起腾腾尘烟。 雄霸一身黑色镶金长袍,双目内敛,面上一抹满意的微笑,端起手中的酒杯,行至高殿前,道:“霜儿、云儿、风儿,我的好徒儿们,辛苦了!为师薄酒一杯,恭喜你们马到成功,得胜归来!” “帮主英明,文承武德,奉天承运,一统天下!”听到这话,秦霜、步惊云与聂风同天下会弟子们一干跪伏在地谢恩,声音洪亮震破耳鼓。 大地震撼,空气波动,众人皆应。 孔慈与天下会的其他侍女一起,候在白虎坪大道的一旁。从她的位置,正好可以清晰地看到高殿下不远处的风少爷,不管战事如何纷扰,他总是一副淡然宁静的样子。 还有他身边被誉为“不哭死神”的步惊云,面容依然冷峻坚毅,仿佛这盛大的荣耀、周遭一切凡尘琐事也与他毫无任何关系。云少爷似乎从小就是个很孤寂的人,身处人群,却总是遗世独立,孑然一身,孤傲的俯视这大地苍生。
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 听闻这句泥菩萨为雄帮主批的命格,早就注定了风少爷和云少爷不同于一般弟子们的身份和将有的地位。如今雄帮主威势名震四方,他们在武林人中的眼里,自然也更加不容小觑。 孔慈抬头远远望着前方,风吹得目光似有些飘扬起来,看着不远处马背上风少爷淡然的微笑,她的唇角也止不住缓缓浮起一丝浅笑。无论如何,只要他平安回来就好。 雄帮主似乎又说了些什么,众人皆是高声呼应。孔慈移开目光垂首听候,转眸间,忽然发现有个人正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她,她抬眼一瞧,竟然是端坐在马上的步惊云。 两人目光在众人中相遇。 她心里忽然突地一跳,忙飞快地移开了眼神。其实不得不承认,云少爷长得真是很好看,五官俊毅,从她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挺直的鼻梁和深邃的眼睛。身材颀长健硕,深黑色的水裤被细制的皮革高高束在腰间。微微隆起的肌理,袒露的胸背上,只披着件玄色大氅,微见青郁郁一头苍狼图腾彪悍张狂。 凶悍的狼,是天下会独有的象征:狂暴刚烈,坚韧霸气,横扫天下,威震四方。 可此时他凝视着她的目光,没有平时待人的凛冽,而是温和的,还有那么一点重见的欣喜。 日色温柔而亮烈,晨光同样柔美地照亮了她。 步惊云直直地遥望着前方,孔慈就如同他第一次见她那般清丽柔弱。很多人都说无双城的明月容色绝美,是武林第一美人。可当他在这满眼打扮娇美的天下会侍女中,只有她半低着头,乌黑的长发上簪了雅致的花,尖瘦却不失娇嫩的小脸低垂着,他不知自己是怎么办到的,竟然那么清楚地看见了她眉眼间的盈盈婉转,明月……哪有她美?
当她的目光对向他的时候,亮亮的,闪动着潋滟水光的大眼睛飞快地向他瞥过来,他竟然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心……乱了速度。 十里楼宇,无数青黛色砖瓦连绵起伏,云气沉落于穹隆四围,暮霭如潮涌。十四夜的月亮缓缓升起来了,已经很圆满,薄薄一枚,颜色淡得快要化开在浅青的天幕中。外围云层颜色堆积渐深,分外清明。 漆黑迷蒙的夜色,星辰分外耀眼。天穹之末,恍若掷了一大把碎钻。灯火明灭涌动,薄云从南方的山脉后处缓缓吹来,隐隐笼罩了北斗。 因为霜少爷、云少爷与风少爷的征战成功,众人又欢呼起来了。 夜宴就设在天下会城池高殿的孔雀台上。入夜后,各个亭台楼阁皆悬了绢红明火的宫灯,照得孔雀台临建下的烟波湖一池碧水皆染上了女子醉酒时酡颜嫣红,波光荡漾间绮艳华靡,如一匹上好的蜀锦。 孔慈端着漆盘上的食物静静地绕过园子影壁后的连翘花丛,向孔雀台的跨楼长廊盈盈行去。月华被或繁或疏的树叶一隔,被筛成了碎碎的明光。 长廊下点着极大的纱灯,夜风里微微摇曳,灯光便如水波清漾。她走过一路,细细挽成的垂挂髻轻轻晃着,朱钗垂下的珠珞流苏轻轻晃荡着玲玲作响。天青色绫纹罗裙的清淡光泽,在灯火明灭的夜色里,宛然水洗过的碧色,是梅子青瓷出釉的莲花。 目光轻轻向前扫去,只见不远处修葺精善的孔雀台在灯火昏黄的映照下愈发雅致典丽。天下会的殿阁楼宇皆用跨楼长廊钩连,此时显得珠联璧合又独立成章,卷翘飞檐上的琉璃瓦在月光下反射出迷蒙的亮光,有着极致的飘渺之美。 宴席自大殿铺设至外,长长地两排木案席座在灯火的辉映下如同两条锦鳞的长龙。鼓乐声已经响起来了,目光迁延过去,霜少爷和风少爷正在对酒当歌。月光淡薄,隐隐耀着,直衬得他整个人温润超拔,丰神朗朗。 孔慈缓步过去,聂风看到她,忙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温和笑道:“孔慈,才一月不见你,竟变得越来越美了。” 她轻柔一笑,垂首道:“风少爷过奖了。” “不知道你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好东西?”秦霜凑上前来,微笑问她。 孔慈揭开漆盘上盖着的丝巾,笑道:“这个是和阗的葡萄,可是贡品噢,两位少爷快尝尝吧。” 聂风点点头,道:“好极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葡萄共美酒,竟夕同欢。” 秦霜拍了拍他的肩膀,“哈哈,有明月,有葡萄美酒,怎么能没有歌舞呢?孔慈,跟我和风师弟一同高歌一曲吧。” “别忘了云师兄,我从来没听过他唱过歌,不能放过他。来,孔慈,你去请他。”聂风向她指了指步惊云所在的方向。 孔慈抬首望去,步惊云孤寂的身影就坐在孔雀台对面的殿宇房顶上。从他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身处中央台阁上的她。 她小跑上前,裙袂飘动,对着屋顶上的人招了招手,嫣然一笑:“云少爷,我也想听听你的歌声,快下来吧。” 步惊云看着她,冷峻的面容忽而邪魅一笑,一阵腾空而起,人已经到了她的身后。 孔慈讶然地转过身,心下惊叹他的武艺高强,轻柔地笑出声来。 聂风撞了一下秦霜的肩,朗笑道:“嚯,还是孔慈的面子大。” 此时一缕清越的歌声昂扬而起,婉转流亮如碧波荡漾、轻云出岫。聂风一个旋舞已从孔雀台中央台阁的篝火上盈盈跃过,立在宴席中央。 孔慈天青色绫纹罗裙隐起的水袖也如在夜空绽放的焰火般散放开来,击中两旁绘制精美的乐鼓,鼓面振动,发出阵阵响声。 “狂风卷,奔云飙;情义相许,生死相交……” “好!”秦霜眼里已是无比惊艳,不由绝口称赞。 “……情谊相许,生死相交;豪情征万里 豪气冲九霄。 樽中月,笑里刀;莫问恩仇,且把酒浇;浮沉随浪逝,狂歌趁今朝。 名和利,轻言笑;英雄多情,美人多娇;千古多少事,潇洒一声笑……” 歌声铮铮,步惊云玄色的披风扫过,带动了一旁杏树的花瓣飘洒如漫天花雨纷飞。师兄弟三人合力将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子高举起来,围绕着篝火尽情旋转欢跳。 伴着宫中乐师吹埙而起的调子,孔慈头上的珠环也急促的玲玲摇晃作响,编钟、磬、鼓却时不时在音乐中穿插而过,如碧海潮生,落英玉华。
前面是楔子正式开更:&第一卷& 讲述步惊云与霍家庄的前传与爱恋&第二卷& 后续步惊云、断浪与孔慈绝望残忍的情仇爱恨——倚楼听风雨,淡看江湖路。惊觉相思不露,原来只因已入骨。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一卷· 汉有游女 不可求思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我十二岁那年生辰,正是大明正德五年八月的立秋。乙卯年八月二十二,据说是个难得一见的黄道吉日。我站在霍家庄巍巍府院高殿之上,看秋光晴灿,流淌在宛城霍府迤逦恢弘的墙堞与连绵沉寂的殿宇檐角之间,眼见那日色笼罩阖府,映着汹涌舒卷的云絮,愈发温柔而亮烈。凤凰鸣矣,于彼高冈;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这雝雝鸣雁、旭日始旦之景,像是应了出生时母亲罗姬为我取的名讳“朝英”二字。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我知道她希望我这一生可以明媚如初升的朝阳,照耀四方。哪怕江河沧浪风流云散,而我,永不褪色。可父亲却说我的名字太过孤高而悲壮,应是取自《楚辞·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一句中的“朝英”二字才好,在他的心里,我是他无比宠爱的女儿,更是宛城霍府最尊贵的女凰。生辰这一日,亦是我的金钗年礼举办之时。父亲霍步天似乎很是高兴,他在霍家庄为他心爱的掌上明珠设宴款待。武林中与霍家庄交好的各大门派,乃至高丽、新罗,西域于阗、察理什等一一遣人往来送贺……这一番情景,倒大有泱泱天朝上国,万邦来朝之势。后来,这场霍府大小姐的生辰盛宴成了宛城中老少茶余饭后的谈姿,一车车的珍稀玩物刺痛了多少女子的眼,堆积如山的爆竹灰烬又使多少百姓欢呼不已。无论是身处富贵温柔乡的达官贵人,还是混迹于勾栏瓦肆的穷酸儒生,人们都纷纷议论,说那一夜的管弦喧天从夜达明,护城河畔的灯火映红江天。金钗之年十二岁,在宛城人的眼中,不仅是年长了一岁,更是到了女童进入豆蔻的美好年华。那场盛大的生辰宴,在有心人眼里,自然更是为了我霍朝英将来到了十五岁及笄之年物色匹配的夫婿而准备。霍家庄如日中天,妄想巴结霍家的权贵、武林人士更是络绎不绝,于是,霍家最得宠的小姐便成了最好的结交纽带。可我心下却并不希望在及笄之年就出嫁,或者说私心里更希望由自己来挑选未来的夫婿。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我霍朝英若要嫁,便要嫁这世间独一无二的好男儿。他以真心待我,我死生相随。据我的贴身侍女小蛮说,生辰这一日,大哥霍梧觉还特地去逛了夕市,为我精心挑选及笄礼物。然而,除了礼物,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东西两市上,人影如织,丝竹漫耳,花光灯影浸帘栊,高楼红袖客纷纷。我似乎从小蛮的眼睛里看到了恢弘的大明气象与万国笙歌醉太平的画面,越听她讲我心中越是心痒难耐。父亲从不应允我出府,时间久了,我也越发憧憬和向往起霍府外的世界,尽管,我心知那里离我实在有点遥不可及。小蛮娓娓道来,她总是能够将我爱听的市井趣事讲得栩栩如生,那声音仿佛是雨后盛行于宛城的季风,轻快而舒爽。于是我更加的期盼,那令我朝思暮想的府外桃源,被歌声和欢悦的面孔装饰一新的大明夕市,被皑皑白雪与红柳、骆驼刺点缀起来的西域雪山与浩瀚沙漠……
秋天渐渐变深的时候,日子也越发寂静冗长起来,一如初春惊雷过后的静寂雨夜,水声喧哗,湿气浑浊,哪里都不可去。青白,花青,靛青,孔雀蓝……天光,一点一点的变化着。直到墨黑夜色映得恢弘的霍家庄殿宇清幽,闶阆寂静。“不梳了!”我大叫着扔掉梳子,四处寻东西出气。小蛮小跑着在我身后诚惶诚恐,“小姐,还是让婢子来帮你吧。”本想着百无聊赖之际,自己编个发辫玩玩,可折腾得我胳膊都酸了,头发却越梳越乱,只剩下一肚子气。其实我心下知道自己恼的并不是拙劣的手艺,而是静得发怵的屋子和呆呆的只会听吩咐的侍女。她们都是面无表情的,好生无趣,虽然殷勤,却无温暖。有时看进她们的眸光里,似乎还带着说不出的讥讽和怜悯。讥讽什么?怜悯什么?是因为我是一个顶着小姐头衔却毫无自由的人吗?可她们不也是如此,被这偌大府院圈囚着,就像昨日父亲送我的那两只黄山金翅鸟。我叹了口气,整个人四仰八叉地歪在椅榻,将卷轴装的《诗经》盖在自己脸上。“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哎,无趣,真是太无趣了!“小姐,要不婢子找二公子过来一起斗蛐蛐?”小蛮在旁给我提逗闷子的建议。我大叫着摇头,气息喷在鼻端上的卷轴书籍,“上回逗死了两只,没劲儿,还不如央求爹爹教我练剑呢。”“那要不咱们去东苑的胭脂湖喂鱼?”我哼了一声,“了无新意……”正烦得双脚乱踢,眼前忽然有光亮晃得刺眼,我睁开眼睛,面上的书册已经被人揭开。一张英毅的男子脸庞凑近了我,俊朗的眼中盛满了笑意。“我们家的小狐狸今日怎么有兴致念起书来,书都拿反了,念得倒还像是那么回事。”男子脸上的轮廓很深,如刀削斧劈,两道眉毛像是用笔蘸足了最浓的墨汁细画上去的,眉头眉弓眉梢无不恰到好处,深深的眼眶使他的眼睛看上去分外明亮深邃。我见来人是二哥,笑着抱住了他的脖子,“二气子,这么晚了,你怎么过来了?”霍家庄的人常说父亲的二儿子霍桐觉气宇轩昂,是宛城中少见的美男子。我心下不免得意,有这样的美男子成为我朝英最好的兄长,倒也是三生有幸。他把挂在他身上的我拉下来,敲了我一下脑袋,假装生气说:“还是这样上蹿下跳、没大没小的,该叫我二哥,要是被父亲听到,你又该讨罚。”“爹爹才不忍心罚我呢,顶多说我两句,人前我还是规规矩矩的……”他忍俊不禁,无奈道:“那是,这府里也就只有你,谁敢给你不痛快,那他就是不要自家院子上的房顶了!”“讨厌,臭二哥,你又笑话我!”霍桐觉轻声一笑,面容又缓缓沉下来,眸中闪过一抹哀凉之色,淡淡道:“哎,朝英,你十二岁了。”不知为什么,二哥忽然提起这事,他拉着我的手也紧了紧,将我的手指紧握在掌心,说话间,尾音带着微不可闻的叹息。正想的出神,霍桐觉从袖间取出一块半透明以琼花样式的羊脂玉,递到我眼前,笑得温煦。 
我微微一怔,看清那块玉石后,诧异地问他:“二哥,这是……”  “朝英,这是我在夕市上寻来的,生辰快乐。”霍桐觉的声音温柔地像是要掐出水来,将琼花玉石又递近了几分。  玉石古朴醇厚、温润饱满,触手便觉柔和细腻。琼花的每一片花瓣无不精雕细琢,瓣蕊上还有数滴晶莹剔透的晨露,鲜活得恍若刚从枝头掐指摘下,飘散着淡淡迷人的香气。
  “朝英,你十二岁了。” 
——二哥的一声叹息,仿佛又响在耳边。十二岁,是金钗之年,婚嫁也即将到来。这次我似乎真正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二哥与我从小一同长大,怕也是舍不得我出嫁吧。我笑着伸手接过,将琼花玉凑到鼻子下轻轻一闻,竟然能闻到些许清淡芬芳的香味,心里已是无比惊讶,想来这块玉石最大的价值就在这里了。“呀,世上竟然还有如此美妙的玉石!”我不由发自内心地赞叹。霍桐觉温和地笑道:“你再闻闻自己的手指。”“好香啊!”我惊诧地笑起来,那芬芳纯净的香味竟然染上了自己的手指,经久不消。真是不可思议!“这可是随侯珠,也是蜜蜡香玉,须由琼花、玉石和蜜蜡的精华方可制成,拥有它能消除痛苦和忧伤。朝英,若日后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拿出来闻一闻,会有事半功倍的的效果。而且将这美玉佩戴在身上能使你全身都盈满琼花香气,从而感觉精力充沛,不知疲倦。”世人皆知天下有两大奇宝美玉,其中《淮南子》上便已道明:“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如今这随侯珠就在我手上,其珍贵价值可见一斑。“二哥,这,这太珍贵了……”霍桐觉微微摇了摇头,笑着看我:“收下吧,再珍贵也比不上我的三妹珍贵。”我嗔笑着打他的肩膀,忽的脑中窜出一个鬼主意,忙拉住他道:“我的好二哥,你都从夕市给我买礼物了,听说今儿是仲秋,夜市也极为热闹,你带我出府去瞧瞧可好?”霍桐觉听到这话,忙摇了摇头,面色也严肃下来,道:“这可不行,父亲要是知道,就不只是平日对你讨罚那么简单了。”“我不怕,二哥,你就带我去吧,好不好,我在这府里实在是闷得快憋死了。”“不成,朝英,这事非同小可,我不能答应。”霍桐觉面色严肃,还是一口回绝。我撇了撇嘴,继续耍无赖,道:“我不管啦,二气子,你今天要是不带我去,我日后就再不理你了。哪怕找讨厌的大哥,也不再找你玩了。”他似有些无奈地看着我,“疯丫头,你当这出府是那么简单的事,天色已入暮晚,夕市并不安全,若是出了差错可怎么好。再说出府的时间长了父亲就会发现,若是回迟了——”“若是回迟了,爹爹怪罪下来,到时候我会说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与你二哥无关的,我保证!你就陪我去吧……好不好,好不好嘛?”霍桐觉思虑了一会儿,嘴角却恍惚是笑意,摇摇头道:“若是因为父亲怪罪的缘故那就再简单不过,只是……哎,你这小蹄子,罢了罢了,真拿你没办法,若是真想去就允你放纵这一回吧。赶紧换件男子常服,记住,不出一个时辰我们就必须回来。若不是你从未出府,今日眼巴巴地央求,我也是断然不会答应的。”我连连点头道:“是,是,我答应,我保证!好啦,二哥你就别再唠叨了,啰啰嗦嗦就像那个吹胡子瞪眼的学究老头!嘿嘿,二哥你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去换身衣服。”“若是父亲知道你这样评价教书先生,定先给你吹胡子瞪眼看……”我听着霍桐觉在身后轻轻地笑着叹气,转头向他做了个鬼脸,又蹦蹦跳跳地拉着小蛮去给我换衣服。“朝英,你这疯丫头,一会儿出门可不能再这样笑了……”我听到这话,回头歪着脑袋问:“为什么呀?”他踱步过来,点了点我的鼻子,道:“因为你一笑,人家就会看出你是个女孩子啊。”“那我不笑了。”我忙用双手捂住嘴巴收住笑容,一语未了,又禁不住盈盈一笑。“朝英,你脸上的酒窝这样明显,人家若是看出你是个女孩子,会连累我的,我可不陪你去了。”说着,霍桐觉作势要走。我急急拉住他的衣袖,连声道:“别走,二哥,好二哥,我不笑了便是。”霍桐觉眼中明亮,朗声一笑,抚了抚我的头,道:“这就乖了。” 马车的车轱辘缓缓转动,穿过一道又一道重兵严守的府门。霍家庄以周易的乾卦论为导,建造了占地面积极为广阔的军事重城。在当今武林,霍家与雄霸统领的天下会渐成掎角之势,是数一数二的武学大家。霍家剑法浩然正气,在江湖中更是名闻遐迩。我以前从不知道,我所居住的霍府竟然是这样的宏大。有时趴在高殿的闶阆栏杆,总觉得翻过一个屋檐角越过一道檐头风佩就是宛城外的外郭城,却原来,出了白虎门、朱雀门后,还是远远看不见。月华如水,蜿蜒流淌在阑珊的夜色中,点破了宛城内肃静的晚空。轻轻掀开马车的车窗帷帐,我注视着被守卫者和他们冷锐兵器的肃穆包围着的霍府渐渐离去,默默憧憬着将遇上怎样的快乐和幸福。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撒满离家之路的甜蜜想念的来源。透过时不时被风撩开缝隙的帷帐,看到大街上人山人海的百姓争相挤着凑热闹,我不由低声轻笑——宛城果然有不少貌美女子啊!我暗暗打趣儿,隐约看到前面的马背上,霍桐觉一身玄服,脊背挺得笔直。人们似乎很好奇为何堂堂霍家二公子的身后会跟着一辆女子才乘坐的车辇,目光不断地往我这边投射而来,无奈重重的车帷将我掩住,他们想看也看不到。“朝英在笑什么?”在我神游之际,车子不知不觉停了下来,霍桐觉下来看我,一掀车帷就看到我靠着抱枕坐在车窗边傻笑。他进入车里,在我身旁坐下。我斜睨地看着他,又指了指车窗外,道:“朝英在笑宛城女子心中的良人。”霍桐觉轻声一笑,正想开口,我知道他又要讲什么“木瓜琼琚”之类的话,赶紧打断说:“朝英给二哥唱支歌如何?”霍桐觉揶揄道:“不会又是‘有狐绥绥’?”我笑哼一声,清清嗓子,缓缓地唱起了《越人歌》。霍桐觉静静地听完,沉吟一会,道:“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嗯,确实是好歌,只是,不知咱们家小狐狸的王子是谁?”我听完,朗声大笑,道:“朝英的王子是谁朝英不知道,不过……宛城女子的王子是谁,朝英却是知道的。”霍桐觉无奈的用手指点点我额头,起身说:“你这丫头,总是让人不省心。好了,下车吧,我们到了。”迎着清凉的晚风,我嘴角不由偷偷一笑,我终于出府啦!
十里楼宇,无数青黛色砖瓦连绵起伏,云气沉落于穹隆四围,暮霭如潮涌。十四夜的月亮缓缓升起来了,已经很圆满,薄薄一枚,颜色淡得快要化开在浅青的天幕中。外围云层颜色堆积渐深,分外清明。我出生于宛城,却在将近十三岁时才第一次看见它真正的面容。从马车上下来后,我跟随着霍桐觉,就像一个纯粹的陌生人,畏首畏脚地穿析于宛城狂放情趣的夕市,慌张地面对市井呈予我最声势浩大的热情。在府里,父亲总是夸我充满了蓬勃的生机,让人心生愉悦。可这样的活力第一次让我遭受了惊讶,走在车水马龙的朱雀大街上,霍府生活忽然在我心里愈发变得乏味而苍白。莲花、玉兔、牡丹……各色花灯灯影幢幢,晃花了我的眼。我走马观花般看着,宛城的百姓们隐藏在各式动人的面具下,友善地同我开着亲切的玩笑。轰——夜空上方骤然一声巨响,五色的焰火璀璨绽放,将城都照得如白昼一般。火树银花相映红,无数条弧光,散落在漫天繁华如星,划破夜色岑寂。宴众百姓被焰火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纷纷仰首观望。我也吃惊地看着这样的场景,仰头与身材颀长的霍桐觉相视笑着,溢不住的欢喜。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宛城经过多年积淀,商贾富庶,街道上琳琅满目,丝竹与琵琶声声入耳,霓裳舞热辣妖娆。从护城河畔而来,沿路灯火通明,酒肆乐坊数不胜数,除了各色店铺之外,街边还有不少杂耍艺人。我自小长在府里,如何看过这般繁华街景。一时间开心得大呼小叫,看了这头又看那头。此时一个杂耍艺人正躺在地上踢一个陶罐,随着他脚部的动作,偌大的陶罐被越踢越高,却每次皆能稳稳地落于他脚底。我看得高兴坏了,扯着霍桐觉的袖子大声笑闹。“朝英,开心吗?”霍桐觉掏出几文钱扔给那班主,拉着我挤出人群。我咬了一大口从坊间买的糖葫芦,拼命点头,说:“好三哥,太好玩了!爹爹真是讨厌了,一直不肯让我出府来,宛城真的很好玩啊!” 我们又去永昌楼的茶肆听说书,看说书先生口沫横飞,讲到西汉武帝时骠骑将军霍去病如何率兵出击占据河西地区的匈奴部,降服匈奴浑邪王及部众万余人,全部占领河西走廊。从此,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打通了西域道路。我笑着顶了一下霍桐觉的肩膀,悄声道:“武林中咱们霍家庄鼎鼎有名,爹爹的霍家剑法还威震天下呢,是不?” 他稍显得意地点点头。 夜响刀环匹马驰,秣马厉兵,千军万马陪侍……这世上每朝每代的英武之人比比皆是,甭说李靖侯君集,我瞧着二哥也是英雄出少年。年纪轻轻便有一身好武学,他的那一柄剑,一出手快得如同闪电,无论打仗狩猎,皆不在话下。若是比起卫青霍去病,哼,还指不定谁输谁赢呢。 走出茶肆的时候,我低头踢着石子,石子一跳一跳,就像蹴鞠一样。霍桐觉就是蹴鞠的高手,小小的皮球在他足尖,像是活物一般,任他踢出好多种花样。我并不会蹴鞠,也没有学过,因为爹爹和大哥、二哥都不肯教我,也不肯让别人教我,我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的小气。那时大哥霍梧觉就会劝我说,女孩子玩蹴鞠是不识大体的。可什么是大体?绣花弹琴就是大体?这么好玩的物什女孩子竟然不能学,真是太无趣了。 我用力稍大,一脚将石子踢进了阴沟里,“扑通”一响,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宛城城中央的人流之中。两边都是穿流不息的人群,这里坊市的屋子也建得很是繁复高大,我却突然觉得有点儿害怕。 回过头去看,竟然没有找到霍桐觉。“二哥!二哥!你在哪儿?”“好二哥,我知道你躲起来了,你快点出来吧!” 往来都是戴着面具或是来自武林中的人士,汉人、高丽人、波斯人……我曾在府里的宴会上见过来自各国的贵宾,分得清他们容貌和衣着的特征,可此时分辨来分辨去,就是找不见霍桐觉的身影。 一片喧嚣,我的声音已被湮没其中,纵使再大声,他也不可能听得见。 我前所未有地恐慌起来,因为我已经记不得回去的路。再者,没有霍桐觉的带领,我该怎么回府呢?我连自己的家在哪里都不知道,若是被爹爹知道我一夜都不归,还穿着男子的常服…… 自记事起,霍桐觉一直和我形影不离,从来没有这样不声不响离开过我,现在他突然不见了。我一下子慌了手脚。
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着,看到街头不远处闹嚷嚷地围了一群人,我向来爱凑热闹,自然挤进去看个究竟,一时将找霍桐觉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原来是个一身缟素的姑娘跪在那里哭哭啼啼,身后一卷破席,裹着一具直挺挺的尸首,草席下只露出一双僵直的脚,连鞋都没有穿。周围的人都一边摇头一边叹气,对着她身前写的“卖身葬父”四个墨字的木牌指指点点。“哇,卖身葬父诶!敢问这位姑娘打算卖自己多少钱?” 所有人刷地全都对我怒目而视。我忘了自己还穿着男装,于是缩了缩脖子,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转眸间,发现有个人正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我,我抬眼一瞧,竟然是个年轻英俊的少年。他站在宁静清冷的街角屋檐下,双腿笔直,面容冷峻坚毅,眼神静默,仿佛周遭一切凡尘琐事与他毫无任何关系。此时他正孑然地身处人群之中,孤傲的俯视世事。这个少年,年纪不过十三四岁,但似乎,比任何年长的人都要寂寞。 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时间不由怔忡在当地。 但他长得真是很好看,五官俊美,从我这个角度可以清楚地看见他挺直的鼻梁和微翘的鼻尖。他站在辉煌的各色灯火中央,乌黑的眼睛凝视我,却是平静的,温和的,还带着隐隐的探究意味。 麟之趾,振振公子,吁嗟麟兮。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我忽然想起《国风·周南》中的一篇,心头突然一跳。 蓦然间有人无意拽了一下我的衣角,我再回过头看去,那个少年却已经不在那儿了。我摇摇头,若是霍桐觉在这儿见我这样盯着一个少年看,肯定又要说我不识大体。若是换作爹爹,他只会怪我多管闲事。其实我除了在府里上房揭瓦、往大哥霍梧觉的脸上用墨汁画乌龟、在二哥的饭菜里撒巴豆之外,真的没有多管闲事…… 我偷偷绕到人群后头,仔细打量着那破席中卷着的尸首,后来蹲下来,随手抽了根草席上的草,轻轻挠着那僵直的脚板心。挠啊挠啊挠……挠啊……我十分有耐心地挠着。草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开始发抖,越持抖厉害,越抖越厉害,越抖越厉害……周围的人终于发现了异样。有人指着发抖的草席大叫一声,牙齿格格作响,说不出话来;还有人大喊“诈尸了”,吓得跳脚;更多的人瞠目结舌,呆立在那里软了身子. 我不屈不挠地挠着,草席里的“尸首”终于忍不住那钻心奇痒,一把掀开席子,大骂:“哪个混蛋在挠我脚板心?”  我牙尖嘴利地骂回:“混蛋骂谁呢?”  他果然上当:“混蛋当然骂你!”  我拊掌大笑:“果然是混蛋在骂我!”  他一骨碌爬起来便朝我一脚踹来,我赶忙一闪身子,冲他吐舌头扮鬼脸:“大骗子,乌龟王八蛋,让你装挺尸,我让你装挺尸!”  “小兔崽子,不想活了!”那骗子勃然大怒,拉起那个浑身缟素的姑娘便朝我冲过来。 这下我忽然没了主意,懵在当地,根本没料到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在府里谁都不是我的对手,可在府外,我一个人可不敢再胡闹,毕竟我再怎么跑也跑不过一个壮年男子啊。 我见那骗子已离我咫尺之外,不等我反应过来,一个颀长的身影已从我眼前晃过,忽觉手腕处一沉,身体猛地前倾,那身影已拉起我飞快地跑了。 那是只少年的手,粗糙,骨骼分明。在与那双手十指相触的一刹那,我猛然惊醒。夹杂在人流一路踉跄,我才发现这个拉着我跑的人竟然就是刚才那个我看到的少年。 他的手像铁钳似的,我怎么挣也挣不开,只好任凭他拉着我。 耳边的风声越来越大,呼呼作响,周遭一切声响都似与我无关。那少年握着我的手腕,飞快地向前狂奔,他的双腿不长却有力量,步子大而稳健,我惊惧着,不知道这时候应该甩开他的手,还是该跟随着他的脚步。 这个人我并不认识,可是他刚刚在街上瞧着我的样子,奇怪极了。我现在觉得他拉着我的样子,也奇怪极了。 纵使大明的风气再过开放,一个未婚姑娘公然被一个陌生人拉着跑半条街,也是让人惊异的事情。 更何况,我是霍家庄的掌上明珠,除了爹爹和大哥二哥,谁敢这样堂而皇之地拉着我?
风过耳的呼呼声响越来越清晰,我一面挣扎一面回望,更是用不上力气。蓦然间,那少年忽然停下脚步,猛地转过身来看我,我一时躲避不及,尖叫一声,迎面撞进他的怀里。 这是我第一次除了父兄外,这样近地接触一个陌生人的胸膛,虽然年少,身体却结识,散发着一种莫名的奇异气息。微微的一瞬,我脑中有些许的迷乱,还未等我理出头绪来,忽然腰间一紧,脚下一轻,整个人已是腾空而起。 我惊愕地大叫,一阵头晕目眩。待安稳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他的背上。我心下大惊,下意识去挣扎,那少年钢铁般的手臂却紧箍着我,让我动弹不得,又毫无疼痛之意。“大胆!你是什么人,放我下来,你快放我下来!” 但他却是理都不理,居然迈开步子再次奔跑起来,跑得极快,身边的房屋与人群向后刷刷退去。我只觉眼前颠簸不清,伏在他的背上,感觉到少年强劲的心跳,心也跟着一上一下砰砰地跳,挣扎无果,索性闭上了眼睛。
到了一棵茂密的榆树底下,眼见这里已并不在人流之中,且没有人追上来,他总算将我从背上缓缓放下。 我喘着气,有些天旋地转,愣愣地看向他。那少年清俊的面容上此时笼着一层疏薄的神色,清淡的一抹静默,像秋末鸳鸯瓦上一层雪似冷霜。身上沾染着淡淡的杜若香气,夹杂了陌生男子的气息,我忽然觉得耳后根有点发热。 他倒是面色如常,一点都不见累的样子,向我淡淡看了一眼,就要转身离开。 我环顾了四周一圈,忽的想起什么,忙喊住他:“喂,你等等,你站住。” 少年转过头来看着我,充满敌意,却并不说话。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你干什么要救我?我让你救我了吗?” 他仍旧是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他站着的地方,距离我很近,却让我觉得很遥远。他的心,似乎同样遥远。在霍家庄,每个人都善于伪装出各种各样的表情,唯独眼睛里藏不住谎言。而此刻,我能看出这个少年的眼睛里,是一片冰冷。冰冷的,比任何人都要寂寞。而那样的俊逸,一眼就深入人心。 我凑过身去,眼神犹豫地望向他,问:“喂,你怎么不说话?你还没回答我呢,你叫什么名字?” 他立着不动,见我一直盯着他不放,忽然低头看着我的脑袋。 我看着他落下的目光,赶紧摸了摸头,才发现头上的发髻已然东倒西歪。“呀,我的头发怎么歪了?”我摸了摸头,满不在乎地对他一笑,“罢了,回头让小蛮再替我绾便是。你不知道,那些发髻发辫要手很巧的人才能学会,我太笨了,学不会,我只喜欢追兔子,还有玩蹴鞠。” 少年似看了我一眼,又似没看,表情丝毫不曾变化。我痴看了他半晌,下意识把手伸到嘴里,一面啃手指,一面叫道:“你是宛城哪里人呢?你怎么长得那么好看,你是宛城人中最好看的人吗?不过我二哥也很好看,要是你们俩站一块儿,我敢保证全宛城再找不出第三个像你们这样好看的人了!” 我笑得粲然,此时眼睛更是一眨不眨地望着他。若是霍桐觉瞧见我这般模样,回头定要偷偷笑话。少年淡淡看了我一眼,表情还是一如既往地清冷,也不回话。但此刻我看到他的眼中有莫名的东西在闪动,会聚在眼底,浓烈的化不开。我有些愕然地顿住,不知道该说什么。从小到大我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不和我说话的人,嗓子发涩,说不出话来。见他转身再欲离开,像是要把我扔在这儿,我深吸一口气,忙急声唤他:“喂,你,你等等,你别走啊。” 他转过身再回望我,眼中微微有些不耐,似是烦躁我为什么一直缠着他。 我不好意思地抬头望了望天:“我……我与家人走散了,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不知道。” 他的眸光微微一动,若有所思地打量着我。 “其实我,我对宛城不是那么熟啦,也没见过那么多的人,但我可没诓你,你和我二哥真的是很好看……”我心下琢磨该怎么说话才能让他带我找到霍桐觉,心下打鼓般忐忑不安。想着和霍桐觉最后出来的是宛城天门,马车前方的中轴线玄武河很是一目了然,便说:“你能否给我带路,到玄武河畔就好,我自然就能找得到回去的路了。” 那少年却是理都不理,转首利落地快步就走。 我见他一点都没有想领我走的意思,且健步如飞,心下不由气恼,我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拒之于千里之外……该怎么办呢?我暗暗担心自己会因为找不到霍桐觉而流落在外,心下思虑着是否寻人问路找到回府的方向,又怕此事一经张扬,爹爹便会知道我偷溜出府的事情。这么一想,还不如抱膝蹲在地上,四下张望,看看是否会出现二哥的身影。 宛城这么大,我上哪儿去找他呢?可恶的霍桐觉,竟然这么轻易就把自己的妹妹给弄丢了。等回了府,我一定要在他的饭菜里放几条蜈蚣……
漆黑迷蒙的夜色,星辰分外耀眼。我托腮仰头看着静谧的天空,薄云从南方的山脉后处缓缓吹来,竟带来些凉薄的寒意。 我裹了裹身上单薄的男子衣衫,四顾张望着,眼见远处一间小私塾门口旁,一个老头正坦着肚子躺在他小摊里的椅子上睡觉,似乎睡得正香。我不由担心,这样凉的夜,那人也不怕受了风寒么? 我好奇地跑过去看,细细打量,看着那老头像是位教书先生,低声笑起来:“腹便便,五经笥。” 不想那老头忽然猛地睁开眼来,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笑道:“腹便便,五经笥?你这小子说得好,别看这肚子大,里面装的可都是诗书五经。” 他忽然坐起来,倒把我吓了一大跳,不由脱口道:“呀,我瞧你一动不动,还以为你睡过去了呢。” 老头啐了一口,“我呸呸,什么睡过去了,我什么时候死了啊。” 我心知自己说错话,不由吐吐舌头,朝那老头做了个鬼脸。“你这坏小子,罢了,老夫不跟你计较。看在你我也算有缘的份上,老夫就替你来算一卦。”那老头得意洋洋地笑着对我说。“你不是教书先生吗,怎么还会算命?”我眼珠一转,大声道:“噢,一定是骗人的!”“骗人?小家伙,你报出生辰八字来,看看老夫算得准不准!”那老头一听我说骗人便急了。 我哼了一声,为了挫挫他的得意劲儿,就随口报出了自己的生辰八字。 那老头掐指一算,脸色微变,道:“奇怪,若是这个八字的男孩儿,应该一出生就不在人世了才对啊。” 我心下偷偷一笑,想着这老头并不知道我是个女子,便也学着那老头呸了一口,老气横秋道:“我什么时候死了啊!” 老头看着我,疑惑地摇了摇头,说:“难道是我哪里算错了?完全看不到这个男孩出生之后的一切,不过这个八字如果是个女孩子,虽然命中主大贵,却更是多灾多难。” 我的心忽然漏跳了几拍,问:“如何多灾多难?” “若是女孩儿,幼时丧母,少时丧父,沦落为奴,一生坎坷,受尽苦难。半生享受富贵荣华,到头来却为情所困红颜薄命啊。”老头略带同情地看着我,摸了摸长须,缓缓道。 大胆!我冷笑地哼了一声,什么幼时丧母少时丧父,我的爹爹分明还好好活在世间,我是霍家庄高高在上的大小姐,怎么可能会一生坎坷受尽苦难?这老头真是胡说八道。若不是我现下不能表明身份,否则一定好好惩处他不可。 “一点都不准!”我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转身离开,走之前,还不忘甩下一句:“腹便便,一肚子坏水儿,果然是个骗子!” 真没想到我这第一次出门还出师不利,先后遇到两个骗子,真是没劲儿。 我低头一边踢着小石子儿,一边闷闷不乐地走着,也不知是不是那老头说的话,我心下堵得慌,好像凝结了一团淤血。就在这个时候,原本月色清亮的夜空忽然越发黯淡下来,铺天盖地的黑暗开始席卷整个夜空,将月亮一点一点的吞噬,只听有人惊慌失措地大声喊道,“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天狗来了!天狗食月了!天狗要吃人……” 一瞬间,街上就好像炸开了锅一般,顿时乱作一团,到处是人撞人,人踩人,慌乱的人群四下奔走,夹带着惊恐的喊声…… 爹爹曾说,天狗食月,是极凶之兆。这夜色本就深沉,此刻近乎伸手不辨五指,我心下不由惧怕不已,在慌乱的人群中措手不及。 “死二哥,二气子,臭乌龟,你到底跑去哪儿了?!” 我搜肠刮肚地把从宛城街头听来的骂人话一一念叨了个遍,正惊惧地不知所以时,一个人影忽的擦过身来,挡住慌乱人群对我的冲撞,将我一把拉到墙角处。 “啊!救命啊,天狗乖,乖狗狗,千万不要吃我……”我似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手忙脚乱地拽住他不放,一面却闭着眼胡乱地尖叫,也不知这到底出于害怕还是安心。 一时的缄默。等心里缓缓安静下来,借着灯火光芒细细看去,我才发现拉着我的这个人就是方才离去的那个好看的少年。此时他正牵着一匹通体雪白的马,淡漠地看着我。 他没有离开?! 不知为什么,我心下竟有些欣喜,忙拉住他的手臂大叫,“你方才怎么走了啊,吓死我了,你究竟去了哪里?”他见我一副快要崩溃了的表情,静静地凝视我。我惊慌未定地抬眼,对上他的眼睛。那眼神平淡如冰,毫无波澜。哪怕冰冷,却似乎有着奇异的力量,让我狂乱的心情能够瞬间平静下来。此时夜空下的月亮周围散发出一种诡异的血红色光芒,缓慢的沉入了黑暗中,皎洁的皓月被一点一点吞噬,像是一点一点即将死去。我转头看去,心下涌现出一阵强烈的不安。大凶之兆?!难道宛城真的会有什么不详的事情要发生吗?我惊惧地微微发抖。正在这时,那少年忽然走过来挡到我面前,用手轻轻地覆到我的眼睛上。我讶异地看着他这个动作,心里的烦躁不安感却慢慢沉淀下去。不知为什么,这个陌生的少年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贯穿我的心。月亮终于隐没,天地之间顿时混沌一片。我的双眼被他的手所覆盖,只能从他的指缝间微微看到夜色中的景象,只感觉到他的手有些湿湿的,贴着我的脸颊与眉头,与我的手一样发冷,掌心却很是温暖。没过多久,夜色中的月亮又一点点的还原出皎洁的模样,恢复了本来样貌。永夜凉风吹碧落,明月入户寻幽人。今看花月浑相似,安得情怀似昔时。月色虽是一如既往的清冷,洒在城里却已足够柔和。少年将覆在我眼睛上的手拿开,我睁开眼睛,天地已恢复了之间平静的模样。满地月华,夜空下,北斗高挂。我这才松了一口气,笑着对他说谢谢。 他看了我一眼,将缰绳交予我,又指了指马,意思是让我骑上马再走。“那你呢?”我疑惑地看着他。难道他把马给我了就要走吗,这样远的路,我已经完全忘记了方向。 他不说话也不点头摇头,只是眼神直直看着前方。我见他眼神坚定,知道他这次一定不会说走就走,心里不由多了几分莫名的信任感,感激地对他嫣然一笑。我踩上马镫,本就身姿纤纤,如今更是轻盈盈地上了马。爹爹平日里很少允我骑马,如今跨坐在马背上,心内不由一阵兴奋,向着那少年粲然笑道,“你找的这匹马很是温顺,谢谢你!”他静静地抬头看我一眼,又转过目光。我爽朗地笑了笑,一面摆摆手一面拉住缰绳,由着马缓缓向前。路两旁悬挂的一盏盏风灯晃荡着,光影拖亮前面的路。即便有风灯,夜色下的小路也并不似其他大街那般明亮,路两旁的榆树茂密如盖,重重花树乱影交杂纷错,在朦胧的夜色里像无数珊瑚枝桠的乱影,又恍若魑魅魍魉般可怖。走的长了,心下便起了些惧意,却不敢表现出来。只下意识侧过头看去,那不知名的少年确是一直不紧不慢地跟随在我身后。他真的没有走!莫名的,一阵心安。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少年的面庞在清黑的夜里越发衬得面目清润,眼神孤寂却不再像云一样那么飘忽不定。而此时,他似乎也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遥遥地望向我。我心里咯噔一下,愣在了当地,又赶忙转过头去,眼睛直直地盯着前方的路,手中的缰绳却是越攥越紧。夜,愈发深了,黑暗柔软地压下来。白榆谢得早,夜风一抄,纷纷阔阔的叶瓣飘卷了大半条街。风吹着我的袖子离了手腕,又伏贴下去,旋即又吹得飘起来……衣袖飘飘地拂着腕骨,若有若无地一点麻。 一路往玄武河而去,与之前在护城河畔所见所闻,可见宛城贸易集中在东、西两市。李恪曾说东市有二百余行,西市又称金市,有收买宝物的胡商和波斯邸。我一面兴致勃勃地看着,一面不安分地在马上乱动,手指着各种事物对那少年开心地大呼小叫。少年一如既往地沉默不言语,顾自走着恍若一片孤寂的云,只是偶尔会淡淡瞥向我,又不留痕迹地移开目光。我见他有所回应,立马歪下头去,倒挂在马背上着看他:“喂,你怎么对宛城这么熟悉啊,一点都不迷路,你是不是常出来玩呢?还有,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呢,这样神神秘秘的藏着掖着,难道你的名字很见不得人吗?”少年抬头看我一眼,依旧静默地走着。“喂喂,你怎么不说话,难道你喜欢别人这样喂喂的叫你吗?”我见他面上缓缓露出倔强之色,心中似有隐忧,忙开口道,“算啦……其实,如果你实在不愿说我也不会勉强啦……”“步惊云。”少年话一出口,空气里有莫名的僵硬感。我心里突地一跳,睁大眼看着他,道:“诶,原来你会说话呀!步惊云,你叫步惊云吗?哇,好有气势的名字!”我笑嘻嘻地倒看着他,见他的表情有些缓和,拊掌笑道:“群山巍峨三千丈,九霄飞云惊天外,银装素裹万马腾。这名字真的太威武太好听了!”少年不再说话,但眉眼间已是微微一舒。……“喂,步惊云,你到底是宛城哪里人呀?你觉得宛城好玩吗?我爹和我大哥总不让我出门,他们是不是很没劲儿?不过我才不管呢,我以后还是要出来,他们抓不住我的。步惊云,以后我就来找你玩吧,我在这儿还没有认识的朋友呢,到时候我们还在那棵榆树底下见面可好?”“喂,你一直不说话难道不会觉得无趣吗?我爹总说我咋咋呼呼,一刻都不清闲,可是人要是老不说话,那不就闷死自己了嘛!”“哎呀,差点忘了,我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呢!我姓霍,闺名朝英,‘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的朝英……步惊云,你可一定要记住,不许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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