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公务卡卡被人复制这么办

济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务卡报销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 来源:综合计划处作者:沈灿飞字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根据《济南市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济财库〔2013〕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含长期聘用人员)持有的,以个人名义向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申请开立并纳入政府公务卡管理系统管理的银行贷记卡(信用卡)。
第三条&单位公务卡的发卡银行是齐鲁银行。
第二章&&&公务卡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凡单位工作人员(含长期聘用人员),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的原则向发卡行申办,单位不对公务卡的申办提供担保。
第五条&每个人只能办理一张公务卡。公务卡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持卡人要认真阅读公务卡领用合约,并按合约要求使用和保管好公务卡。公务卡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要真实、合法、有效,开卡时需要信息核实无误后才能办理开卡。要牢记所填写的信息,将来办理挂失、补卡、换新卡等业务时也会需要核实这些信息。持卡人个人资料发生变化,应及时向发卡行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存在公务卡遗失、被盗或被其他人占有的情形,持卡人应及时致电发卡行客户热线96588办理挂失手续并申办新卡,然后持新卡号到综合计划处备案。如未及时挂失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第六条&公务卡应优先用于公务消费,不能因个人消费而影响公务消费。持卡人透支或取现不按时偿还所产生的滞纳金、罚息等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对持卡人利用公务卡套现、恶意透支和其他形式的违规行为,由持卡人承担责任。
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透支提取现金,未经批准的透支现金业务,取现手续费及透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持卡人提取超额还款(也叫溢缴款,指还款时多缴的资金或存放在公务卡账户内的资金)额度内的现金,发卡行不收取取现手续费。
第七条&公务卡用于公务支出的结算,持卡人在未办理报销手续之前,无论是公务消费还是个人消费均属个人行为,个人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第八条&持卡人收到银行对账单后应及时核对,对公务消费交易有疑议的,可向发卡行提出交易查询。银行对账单查询时间应不超过该账单的到期还款日。
第九条&持卡人因调离、退休等原因不在单位发生公务活动,应按要求及时还清债务,结清余额。该卡可作为个人信用卡使用,但公务卡功能相应取消。
第十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为2&5万元,个人在银行批准的信用额度内先刷卡后报销。
第十一条&公务卡存款无利息,透支提取现金会产生利息。透支消费具有一定的免息期。
第三章&&公务卡的使用范围
第十二条 按照《济南市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预算单位发生下列公务支出,可以使用现金结算:
(一)支付临时聘用人员(连续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劳务报酬;
(二)支付本单位职工的差旅费补助;
(三)支付不具备刷卡条件有关支出,如公务用车过路费、停车费、燃油费;
(四)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救济费、抚恤金、慰问金、遗属补助等;
(五)其他事前报经市财政局核准使用现金的项目。
第十三条&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公用经费支出,一律要使用公务卡结算。交通费、差旅住宿、招待费、培训费、会议费、政府采购以外的零散采购等开支均应使用公务卡。
第十四条&对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应严格执行单位财务负责人事前核准使用现金制度。
确需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支出时,公务经办人需事前写出公务支出情况说明及须在此商户进行消费的原因,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使用现金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第四章&&公务卡消费的报销
第十五条&使用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方法。
第十六条&对于日常公用和零星购买支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取得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报销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持卡人在刷卡消费时必须仔细核对所取得的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报销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上记载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七条&持卡人凭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和合法报销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在完成审批程序后,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第十八条&公务卡消费单笔原则上不得超过2万元,月支付信用额度不得超过5万元。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支出后,应在1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因个人报销不及时产生的利息、手续费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九条&综合计划处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财务人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消费交易凭条上的卡号、交易日期、消费金额和流水号等信息,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发送支付申请到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审核无误后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款项支付给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还款明细单向指定的公务卡账户还款,完成报销程序。
第二十条&因出差在外或其它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个人可将透支款项以现金方式存入本人公务卡内先行垫付,待返回单位后再按程序报销。报销完毕后,个人可以到开卡行营业网点提取超额还款(溢缴款);提取超额还款(溢缴款)额度内的现金时,发卡行不收取提现手续费。
第二十一条&持卡人使用公务卡同时进行公务和个人消费时,必须将公务消费与个人消费部分区分开,应分别刷卡支付,并分别打印交易消费凭条和报销发票,以便对公务消费部分进行审核报销。因下列情况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由持卡人个人负担:
(一)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刷卡交易凭条不符的;
(二)因个人报销不及时,超过免息期后发生的银行罚息、滞纳金等费用;
(三)因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刷所形成的支出;
(四)消费后无交易凭条或发票等形成的支出;
(五)个人透支取现产生的利息;
(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的。
第二十二条&使用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凡符合公务卡使用范围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办理零星现金支出及借款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号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综合计划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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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桂政办发(2008)53号发布日期:执行日期: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的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原则。
  1. 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原则。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直接划款,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到收款人之前保留在国库中。
  2. 加强财政支出动态监控的原则。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注重加强对公务卡支出的动态监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要能够掌握所有通过公务卡支付报销的详细消费信息;财政部门要能够实现对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款信息和公务卡报销信息的动态监控。
  3. 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的原则。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减少财务部门工作量,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公务卡的性质。
  公务卡既具有一般银行卡所具有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联标准信用卡(贷记卡)。推行公务卡制度的直接作用就是将传统现金支付结算改为用公务卡支付结算。
  (二)公务卡的办理。
  1. 公务卡的办理方式。公务卡由预算单位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银行申请办理。公务卡办理后,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保管,属于个人卡。
  2. 公务卡的卡种选择。公务卡必须是具有信用支付功能的银联标准信用卡。
  3.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具体信用额度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在此范围内与发卡银行协商确定。
  4. 公务卡的功能设定。公务卡既可用于公务消费支出,也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预算单位财务部门不能查询公务卡中的私人消费信息。
  (三)公务卡的使用。
  1. 使用公务卡消费的资金范围。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支票结算的有关支出是否改为公务卡结算,可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公务卡刷卡消费必须同时取得公务卡刷卡凭证和消费发票。
  3. 公务卡的提现。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事前征得单位财务部门的同意,未经批准提取现金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四)公务卡的财务报销。
  1. 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按照所在单位财务部门要求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发票等报销凭证及公务卡刷卡凭证,按照单位规定的财务报销程序报请审批。
  2. 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刷卡消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
  3. 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
  4. 预算单位报销还款业务必须在公务卡免息期内由预算单位统一办妥还款手续,避免罚息。
  (五)财政动态监控。
  1. 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划入公务卡账户的同时,应向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反馈信息。
  2. 代理银行反馈的动态监控信息,不仅要包括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的划款信息,也要包括该笔报销业务所对应的公务卡向商户付款的明细支付信息。
  3. 财政动态监控系统必须能够实现零余额账户支付信息和公务卡公务消费信息的实时准确链接、比对。
  三、公务卡代理银行的选择
  (一)公务卡代理银行的条件。凡信用卡产品符合公务卡标准且从事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均可成为预算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
  (二)财政部门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协议。财政部门根据上述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和确定本地区的公务卡代理银行,并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三)预算单位选定公务卡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作为本单位公务卡结算的代理银行。现阶段为方便清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作为公务卡结算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确定代理银行后,要与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职责分工和配套措施
  (一)各部门在推行公务卡制度工作中的职责分工。
  推行公务卡制度是一项综合性改革,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预算单位、发卡银行、中国银联广西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1. 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公务卡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组织管理推行公务卡制度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加强对预算单位公务卡支付和报销事项的监督,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做好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政策解释工作。
  2.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务卡业务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代理银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监督,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使用环境。
  3. 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与财务内控机制,规范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程序,并制定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细则。要负责选择本单位公务卡的发卡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做好新增、调动和退休人员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工作,并审核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卡报销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的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处理等。
  4. 发卡银行要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境;及时、全面、准确为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消费信息,为财政部门提供公务卡消费和还款的相关信息,加大对公务卡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发卡银行开展收单业务的,要及时按银联标准转换签约商户编码,并在银行卡后台系统补全签约商户的相关要素。
  5. 中国银联广西分公司要加强与公务卡相关信息网络通道的建设维护,协调布置维护满足公务卡管理需要的POS机具,配合做好公务卡实施的相关工作。
  (二)推行公务卡制度的配套管理措施。
  1. 自治区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应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2. 各地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的具体规定。
  3. 各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公务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管理的财务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实施细则。
  五、推行公务卡制度的实施步骤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推行公务卡制度要按先自治区本级、后市县,先一级预算单位、后二级及基层单位的步骤开展工作。自治区本级于2008年启动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的工作,各市应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公务卡,力争“十一五”末在自治区本级和地级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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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
你们单位的.如果有模板就用模板.如处福斑核职姑办太暴咖果没模板就打印出来签名.说明你用章目的就可以了阿, 单位主要就是留底,看谁用过章.以后有问题查起来方便而已.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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