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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第五次控告书  控告人:于永香,女,日出生,满族,小学文化,农民,公民身份证号码:306763,住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窟窿山村后庄家屯组。电话:。  控告人:王淑娟,女,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公民身份证号码:257885,住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柳条边村八组。  控告人:宫绍洪,男,日出生, 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170015,捕前住辽宁省东港市大东街道新华委。  控告人:宫绍英,女,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公民身份证号码:300985,住辽宁省东港市新兴街道大海委海港小区82-4-208号。系宫绍洪之亲妹。  控告人:蔡玉清,女,日出生, 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133244,住辽宁省东港市龙王庙镇卧虎村苏家甸子组110198号。  控告人:刁勇,男, 日出生,满族,高中文化,无职业,公民身份证号码:232711,住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肇兴路25号1单元101室。  控告人:于永芳,女,日出生,满族,初中文化,农民,公民身份证号码:086782。住辽宁省东港市长山镇卧龙村同兴西组。  通信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佳地花园9号楼503室宫绍清收转宫绍英。邮编:118300。电话:。  被控告人:东港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王润龙。  案
由:涉嫌犯滥用职权持枪抢劫罪。  控告事项:  请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查清被控告人涉嫌滥用职权持枪抢劫现金、存款、身份证、物品涉案金额六百多万元的事实真相,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根据和理由:  日,东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工作人员孙德生向四川省南充市护正法律服务所田吉祥律师提供了公安机关于日移交给东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其工作人员王开勇现金、存款金额54.7927万元的证据复印件,拟证实被控告人带领人民警察于日持枪抢劫涉案30多人的现金、存折、身份证、银行储蓄卡、物品涉案金额六百多万元。  经查证核实,被控告人涉嫌滥用人民警察职权于日持枪抢劫了宫绍洪、于永香等30多名当事人的现金、存折、银行储蓄卡、身份证等物品。公安机关没有给30多名当事人出具收缴现金、存款、财物清单。其办案人员王润龙等人强制将于永香押送到东港市拘留所,对抢走于永香人民币170240元的抢钱行为的强制措施,拒不依法出具清单,在紧急情况下,于永香拿筷子钻进了厕所,在瓷砖墙上磨尖了筷子,插破了自己左手的血管,以自己宝贵的生命与抢钱的警察顽强斗争,受到了拘留所领导的支持,在正义与邪恶战斗的较量中,违法抢钱的警察才为申张正义的于永香出具了一张白条,证实了抢钱的警察不是人民的警察。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对控告人于日递交的刑事控告材料,既不立案侦查,又不作出答复。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对控告人于日依法递交的刑事控告材料,该院举报中心王检察官口头决定不予受理,没有说明理由,证实了人民检察院为涉嫌滥用职权持枪抢劫的人民警察充当保护伞,破坏《刑法》的事实,确实存在。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于日签收控告人于日邮寄递交的刑事案件第三次控告书及相关材料,拒不依法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该人民检察院不思悔改,对控告人于日依法递交的《刑事案件第四次控告书》,坚持司法不作为。  为了查清被控告人带领人民警察持枪抢劫30多名当事人现金、存折、银行储蓄卡、身份证、物品拒不出具清单致其现金、存款去向不明的事实真相,特此刑事案件第五次控告书。  请求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门力量,查清被控告人涉嫌滥用职权持枪抢劫犯罪的事实真相,依法立案侦查,让拒不自行回避的侦查人员王润龙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持枪抢劫现金、存折、银行储蓄卡、身份证、物品拒不出具清单贪污的事实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目第(七)项规定的刑罚,追究被控告人承担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  此
致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附件复印;  1、控告人的身份证明;  2、人民警察抢钱后出的白条;  3、公安机关移交现金、存款的证据;  4、东工商处字(2005)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5、涉嫌伪造的送达回证;  6、宫绍洪的行政上诉状;  7、王淑娟的行政上诉状;  8、于永香的行政上诉状;  9、日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控告书及其邮寄凭单;  10、日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控告书;  11、日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第三次控告书及其邮政查询回单;  12、日向辽宁省人民检察刑事案件第四次控告书及其邮政查询回单;  本刑事案件第五次控告书副本一份三页。
楼主发言:3次 发图:
  附件复印;  1、控告人的身份证明;  略  2、人民警察抢钱后出的白条;    3、公安机关移交现金、存款的证据;    4、东工商处字(2005)第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5、涉嫌伪造的送达回证;    6、宫绍洪的行政上诉状;      7、王淑娟的行政上诉状;      8、于永香的行政上诉状;      9、日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控告书及其邮寄凭单;          10、日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控告书;        11、日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第三次控告书及其邮政查询回单;          12、日向辽宁省人民检察刑事案件第四次控告书及其邮政查询回单;          13、本刑事案件第五次控告书副本一份三页。  (见主贴)
  这是一起司法恐怖无门的罕见网党杀人灭口犯罪案。本案决不是执法失误,而是法黑利用执政党职能法权蓄意勾结制造,为掩盖执法犯罪“杀人灭口”的特大恶性政治陷害犯罪。  本案无论立案的动机,造案的手段、财物的掠劫、庭审的违法、组卷的荒唐、罪行的伪造、程序的恶毒、对申控的迫害、拉动勾结串通的规模范围,都是我国执法犯罪的罕见典案之大造。  从事发日起,当事人及家属就开始向各相关职能检举、揭发,申控至今(截止2013年7月),从辽宁东港公安局、纪委、检察院到丹东纪委、法院、检察院、辽宁省纪委、法院、检察院,北京一中院、二中院、北京高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纪委、全国人大、政法委、法制办等走访相关职能40余个,走访1200余次,耗费人力4000余次,信函访3500余次,无一职能受理。                    (待续)
  王润龙借执法之机持枪抢劫民财的执法犯罪事实证据具在,为什么没有一职能对他进行立案调查?!还继续让其逍遥法外、祸国殃民!罪犯执法,让百姓如何安心?
  人民何须爱,民意谁知晓
  这王润龙后台是有多硬啊?!这老虎是有多大啊?!这腐败网是有多广啊?!劫民财的执法犯罪事实证据具在,却无一职能不管或不敢管?!
  支持中央严厉惩治腐败
  如此多的票据,如此多的部门,如此多的职能如果有一个部门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怎么还会有如此多的冤假错案、怨声载道、状无门、申无路的事发生!?
  感谢大家关注!  感谢党中央大力反腐!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升落马了,王润龙勾结公安厅总队长陈方成,向公安部虚假报案,骗取罗干批示,致使弘扬道德文化先进有益行为被邪教,被有罪,这一涉及全国20多省的特大政治陷害案昭雪之日,还远吗?  这宗法黑利用职能法权蓄意勾结串通,虚假报案,骗取罗干批示,为掩盖执法犯罪,“杀人灭口”的特大恶性政治陷害案,祸起东港:  辽宁东港公安王润龙,执法中不出具搜查令、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单,持抢抢劫犯罪事实及经过:    (待续)
  于永香证词:  于永香,宫绍洪案受害人之一,判刑6年,日出狱,出狱后继续申诉,是本案中遭受各种酷刑折磨最多的人,加之她身上的酷刑之残忍,之惨无人道非语言可以描述,为了揭露本案事实真相,在多名受害人劝说之下,受害人将当年的刑讯逼供内幕公开(我们将有专门的贴子公布),随着受害人的陆续出狱,本案的真相逐渐复原,下面是受害人讲述第一次被掠抢的情况:  一、筹办道德文化学校遭警察抢劫  2005年初,我们自筹资金,在东港市前阳镇电子中专租了一层楼房筹办道德学校。  当时学校所需的物品配备基本齐全(有物品账单),我们正在收拾装修房间。  1月24日吃过早饭,我正在打扫卫生,刚开始我见到几个穿便衣的人,以为是来参观的,不一会,十几人上楼就把楼梯口堵住,说是警察,有东港市公安局前阳分局的副局长杨树林等,他们呵斥着把前来学习的30多人都推到靠东边的一个大屋子里,包和手机身份证全部抢走,并且强行搜身。从我装衣服的袋子里抢走我17.24万元现金,还有宫绍洪、王淑娟等人的钱和卡,我要求他们出具手续,他们不给,他们到处翻,整个楼房的东西被折腾的一片狼藉,整个过程既无出示证件,又无出具扣押清单。此次,警察抢劫了我们70多万元的财物。  二、要被抢钱物给打白条,先拘留10天后填拘留单被搞中功  警察抢劫了大量财物后,把我们押到前阳分局。  我被单独押在一个屋子里,要我说出钱到底是谁的,问我哪里来那么多钱。我真很害怕丈夫知道我私自把钱拿出来和会我闹,只好说是从哥哥和姐姐那里借来的。
  东港市公安局国保队长王润龙和前阳分局局长温晓丹过来,我向他们要钱,他们说钱不是我的,并且刁难我说出钱数,我说准了。王润龙说:“现在不能给。”我要他们给我打扣押清单,他们骗我说,你把笔录材料签完字,我们再给你打。因要钱心切我也没看材料内容,在他们的催促下就签了字。签完字,他们又说,等一会带你去一个地方。结果,他们把我带到长安我大姐和大哥家,他们把我押在车里,不让我和哥姐见面。回到东港,已经是晚上8点多钟了,我要他们给我打扣押单,他们说,等一会送你去一个地方,让领导给你打扣押清单,就放你回家。  (待续)
  大约晚上10点多钟,王润龙等人说送我们走。  等到下车,见到的却是东港市拘留所的大门,才知被他们骗了。我就急了,向他们要被抢的钱,要他们出具扣押清单。杨树林说:“谁见你的钱了?”我坚持不给打扣押单就不进去,杨树林命令其他警察把我往里面拖,他故意用力推我,我的头重重撞在墙上,当场昏迷过去。  我醒来时,看东西都是模糊的,于永芳和其他人在哭,在叫!我看到拘留所的教导员在指责杨树林等人不该在拘留所里打人。教导员了解我们的情况后,非常气愤地对杨树林说:“你们拿人家的钱,应该履行法律程序,否则拘留所不收。”  在这种情况下,杨树林电话请示了王润龙,后让前阳分局的崔长河、国保的高峰等人从拘留所里拿了一张白纸,给我打了5人名字的《暂扣款单》白条,这是他们抢劫70多万钱财所留下的唯一犯罪证据。  2006年在宫绍英家,我把《暂扣款单》白条复印了几张,分别放在不同地方,被王润龙等抄家抢走。2012年11月我服刑出狱后,我们又到宫绍英家收拾被抄过后一片狼藉的家,在垃圾箱神奇的找到当年的那张白条。  在拘留所,我几次提出钱要还给我,并向他们说,钱不是我的,是我丈夫这几年做船长辛苦积攒的积蓄,对家庭我无法交代。他们全然不理。  逼无生路,我把筷子在厕所的瓷砖上磨尖,戳破手腕动脉,当时血喷在拘留所的墙上地上,把在场的人吓得直叫直哭。拘留所警察慌忙命人用纸捂住,后叫医生给我止血包扎。自杀过后,他们把我关在外宾接待室,有专人看护我。拘留所的李所长和崔教导员因为我的事和王润龙、温晓丹、杨树林都交涉过。后来,工商局的柳科长还提到这件事……  大约被拘留10天后,崔长河在拘留所走廊里横放一个小办公桌,要我们往拘留单上签字,上面写着 “搞中功活动”,我没有签字。  我们被拘留15天,腊月二十九提前两天释放,每人每天给拘留所200元,因为再过一天就过年了。  三、追要被抢钱物遭打,威胁“再来要钱,就把你们都抓起来。”  春节过后,我去找前阳分局讨要我们的钱物。局长温晓丹骗我说:“都在东港工商局。”我到东港工商局见到了柳科长,他说:“根本没有这回事,我们工商局根本没有看到钱和物,要东西你得跟公安局要。”  第二天,我和王淑娟、于永芳一起又找到温晓丹和杨树林,问我们的东西到底在哪?他们解释说,听上面王润龙的指示。  我们多次催要,他们总是推三阻四。为了应付我们,温晓丹要我们找工商局。  我们去找工商局,结果柳科长很生气,他说到工商局的都是空头的。无奈,柳科长亲自领我们到前阳分局要东西,在分局的车库里,见到了我们的一部分东西,但我们的包已经都空了,新买的办学物品都不见了,只剩下破烂和一些衣服。有一张大照片非常醒目的放在我们的东西前面,当时我想从哪里整张“张宏堡”的照片放在这里,之后,我们明白了,这是他们在陷害我们。   大约3个月过去了,我们又去找温晓丹,他说:“这件事由杨树林负责。”我们找杨树林,他说:“我有病,你们的事由侦察科于明亮负责。”而于明亮说:“我要听上面王润龙指示。”  转眼4个多月过去了,我们多次找,多次推拖。  记得有一次温晓丹让于明亮和其他10多名警察来驱赶我们,并且威胁说:“你们再来要钱,就把你们都抓起来。”他们连推带打,王淑娟险些被他们从二楼楼梯口掀下直坠一楼,我被从一楼楼梯推下被下面的人接住,于永芳身上被打的多处青肿。当时有照片为证,但所有的照片、证据、控告举报材料,于日在宫绍洪二妹宫绍英家全部被抢走。  2005年持续了4个月,我们一直在追讨钱物去向,但始终不知钱物落于谁家。我们开始状告王润龙。  当时,我们到宫绍英家借住,因为她丈夫儿子不在家,而且她办理装裱画店,有时照顾老人也不在家。这样,我们到前阳分局所讨要东西方便。(待续)
  公安王润龙执法,没有搜查令,扣押物品没有扣押清单,执法人员执法就违法,执法就犯法,如何保证司法的公正,何谈以民为民。
  这是真实的遭遇吗?太可怕了,辽宁的司法这么黑暗啊!!
  最大的腐败在党内,最大的法黑在公安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习
  感谢朋友们参与交流!  (接上11楼)  四、谈私了被劫捕,王润龙说“你们不是能上告吗”  大约日,在北京宫绍洪接到工商局柳科长的电话,约我们回去,当面谈关于滞纳金、返还财物和我们告王润龙的事。  日,我和宫绍洪、王淑娟从北京回到丹东,下火车我们就到了丹东市中级法院,因为当时正有状告的程序,丹东市中院打电话要我们回来。  11月25日,我们应约到工商局,在柳科长的办公室宫绍洪提出造成滞纳金的原因不是我们,而是王润龙,柳科长非常同情达理告诉给安排返还,同时希望我们能与王润龙当面调解处理。我们同意经工商中间调解,但不求和王润龙见面。在我们没同意与王润龙见面的情况下,柳科长好心地拿起电话约了王润龙到工商局,王润龙和交通大队长一起到工商局,相议稍许,王润龙提出去饭店,在交通大队长和柳科长的劝说之下我们一席6人到了饭店,席间,王润龙在饭桌上不时地摆弄手机,接发信息。一是万一请示不及谈私了,二是等候正在进行的“请示。”  当时,宫绍洪和交通大队长谈及社会发展和道德教育。谈到了地方建设,交通大队长说,东港交通不好,而且想装路牌都没有资金。宫绍洪当即承诺,把我们的钱返还后全部投入家乡建设,而后和王润龙谈,王润龙表示赞同。
  21时许,王润龙接到电话散席。散席后王润龙给我们三人单独安排一辆出租车,我和王淑娟坐在后面,我们行至一无人黑处时几辆车急驰而上,其中一辆白色面包车横挡拦住我们的去路,其它车急速将我们团团围住。没等缓过神来,我就被冲过来的人蒙头拖下出租车,先抢手机和包,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我和他们撕扯,我问他们是谁,他们叫着要我闭嘴。我听王淑娟在尖叫,宫绍洪也在撕扯着问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压住我的头,使我脸贴在地面,把我的两手拽在后背打上背铐,拖上他们的车,他们坐在座上,把我踩在脚下,我的头一直被蒙着什么也看不到,当时还以为被绑架了。到了公安局才知是王润龙所为。  王润龙蓄意安排好陷阱,从吃饭到劫捕都进行了精心安排,劫捕过程完全是黑社会的手段。  他们把我的手背拷在椅子上,从11月25晚9时一直押到26日晚9时许,以“非法经营”将我们押送看守所。临走前,我们强烈要求出具扣押清单,他们不但不给,还野蛮地把我一直从楼上拖到楼下直到车上。这次,我们随身带的现金、银行卡、玉器、笔记本电脑等又被全部抢走。出狱后得知,王润龙等人三次掠抢财物近千万元,全部没有扣押清单。大部分财物至今去向不明。卷中扣押单系伪造。(待续)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都落马了,公安王润龙借执法之机掠抢财物,为掩盖犯罪就扣上“邪教”的帽子陷害,这案子应该也该快了,法黑腐败没路了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中共将对领导干部、执法司法人员进行重点查处;严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以及商业贿赂案件,将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感谢大家参与交流!  (接上16楼)  国家有层层层层的职能,有大量大量的法条,有层层层层的职权,在共//产//党的国家,共//产//党的社会,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的公正中,法黑竟能把弘扬道德的先进性学习行为,徇私枉法的打成犯罪,反革命罪,并迟迟得不到公正,这是什么政为,什么法象,什么原因?  实施刑询逼供诱供骗供造据:  穷凶极恶的法黑分子王润龙等人,为掩盖执法犯罪事实,罗制罪名,无所不用其极:  (一)日21时许,开始实施对六人有组织按排布置的大肆毒打刑询逼供。  (二)关进看守所之后,又将几人提到专业刑询逼供场所,实施长达四、五十小时的连续刑询逼供“动机敛#财,动机推F翻共//产//党”。  (三)几次到深夜威逼认罪,並恐吓道“我能叫(你)生不如死,你信不信”“我能证死你,你信不信”。这话太需要信了,事实证明,他们什么不是人的事都能干出。  (四)对宫绍S洪首先进行恐吓、威逼、诱逼接受“动机要敛财,要推//F共//产//党”在三次强逼不就的情况下,又逼接受其一,並说“只要你接受动机,说明态度好,保证从轻,我说了就算”。  (五)丹东市国*保一位参办者针对宫说他们不讲理说“你可以自己写陈述”,要求后他们带纸笔给看了后说“你写动机要敛财、要推F共#产@党就给纸和笔,否则你写了也没用,也不给纸和笔”。  (六)卷中的认罪材料和录象,都是公安局按排人写出后强逼诱逼进行背抄录成的,都没有事实根据,都是不逼他们证死以后的麻烦,不得不从的虚应。  (七)公安局起诉前,将七个同案提到饭店楼上,几人在一起按他们事先准备的内容进行录象,录后说“你们这个案子上面要求还要判但不能重”。  (八)为了骗供,在赞扬、捧场之后说“你想吃什么,凡是东港能买到的不论多钱”。然后拿钱按排人去买了水果、饮料,在场人吃后剩下的,付局长按排看守所放行,带进了监室分吃。  (九)把宫绍洪提到饭店,告诉随便点,不管多钱,今天跟你占光。饭后要求按排了录象。  (十)落实公安部要求,实施了几个月的“教育转化”,局长谈话三次,政委春节关照,但犯罪陷害者不可能允许“转化”。开庭春节后,为处理陷害办造成行判的困难,王润龙在局党委会上做了情况汇报,会后哈付局长和检察院一起到监区内说明“是上面的按排,申诉也没用,只有配合认罪”。  (十一)法院开庭前公安局三次,开庭后六次诱骗认罪录象。其中提到公安局楼上两次,先以以前录象有点小瑕疵,给公安部回报说在饭店背景不妥当,所以重录。这说明以前“教育转化”的认罪录象他们没有汇报,已被消毁,现在判罪需要了,所以要重新制造。  (十二)省公安厅陈方成队长,在开庭后三次亲自下到看守所监区内诱逼、诱骗写录认罪,以解无罪造案行判之难。写的交了,录后没有达到要求火了。  (十三)当事人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等都遭到残无人道的“开飞机”酷刑,至今身有残痕。  由此而知:  无论什么法性,都必须由人来实施,由人性造现其实在性。在沦丧的利益信仰作用下,法律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能操控法律、权力、人际、财产、货币、生死享受的特能资本产权。正是法权的资本私有化才造成了私法造冤不止,私法“告状无门”。  虽然大有刑询逼供的法条,但普遍大量公开的刑#询逼#供也是法。直接就形成了违法不违法、违法不违纪、违法不问责、违法法理解、违法法需要、违法法包屁的法私现象。所以司法改革的根本就是法性所有,就是法性“以人”还是法性“以己”。  (待续)
  “(十三)当事人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等都遭到残无人道的“开飞机”酷刑,至今身有残痕。”刑讯逼供本身就是违法,执法者本身就违法还谈什么公正执法!
  王润龙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行为就不规范,执法违法,执法犯罪,法体不公、不正、不维法实性,司法如何公正?
  @中华必鳌腾 22楼
16:39:26  王润龙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行为就不规范,执法违法,执法犯罪,法体不公、不正、不维法实性,司法如何公正?  -----------------------------  像王润龙这样的公安败类绝不是个案,而是一个典型代表,社会上的很多问题都根在政法,没有法黑就没有社黑,法黑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人生人性的扭曲、社会人文环境的破坏正是法黑,正是法黑不通人性、不做人事,在破坏人们生存的第一环境。
  法黑犯罪与导致实施故意陷害的经过。  (一)法黑犯罪  法黑王润龙在法黑的指使下,以工商处罚、法院裁定为手段,从中窃取滞纳金近30万。有法院裁定、工商、财政、银行2005年记账和取款存根为铁证。
  有近20万现金无扣押单,並被窃取。  有大量的物资用品没有扣押手续。  以上决定构成执法犯罪,但几经揭发检举都得到犯罪同伙权势的包屁,至今犯罪得不到追究。  (二)导致实施“杀人灭口”陷害的经过  正是由于上款处理的不合法,我们于日左右到东港工商局说明理由,工商很达理,经向局长汇报,11月25日答应给予返还处理,並希望不要媒体介入。此前工商局领导电话斥责了公安局行为,当时接电话的公安局付局长随口说:“不行,我把他们抓起来”。于是公安局犯罪分子就开始了“有根”“有靠”的造案准备和请示报告,以成上士公务抓捕。11月25下午,工商提议找公安局私了,王润龙接电话到工商谈了一席后硬要去饭店,在工商的劝说之下,我们一席六人到了饭店,饭间一是万一请示不及谈私了,二是等候正在进行的“请示”,21时许王接到电话散席。我们搭车行至无人黑处路段被不明劫持,至到公安局才知是公安行为。  26日白天一天无事,晚21时许开始实施“不时送大电传”有组织按排,有设计操作目的刑询逼供,当晚以“非法经营”关进看守所。从此开始了法黑为掩盖自己犯罪长周期、大规模的陷害造案两整年。终以定立三罪判十九执行十五送进了沈阳第一监狱。(待续)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 习近平强调四个“决不允许”】中央政法工作会议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希望早日解决宫绍洪一案!
  支持楼主,努力啊
  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政令为什么在公安部不畅通呢?为什么长期对于宫绍洪等人的冤假错案不解决,反而包庇不作为继续欺压百姓?这不是继续在和中央搞对抗吗?这不是在继续不听党的指挥吗?这不就是在继续保护腐败分子吗?真不敢想象在最高职能部门政令都不通、政风都不转如此继续下去会是什么局面?
  感谢朋友们参与交流!  (接上24楼)  (三)制造陷害鉴定  陷害两年整,找不到当事人犯罪动机、罪行、罪实、罪据,明知无罪,拉动勾结利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系,制造无知荒唐的新出鉴定(2006)第23—26号鉴定,並以鉴定为法据定立非法经营罪,导造成破坏法律实施罪,二罪齐驾再强之偷税罪,终以三罪并罚判十九执行十五送进监狱。  “第26号”鉴定,虽然并不是犯罪事实的本据实据,但它却是制造构成犯罪的决定性依据和核心性要件,即完全是由于鉴定才决定了犯罪。检察院一检察官说“没有鉴定就没有罪,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第26号”鉴定为“邪&教迷&信的”违禁出版物——我们自发自觉实施先进性学习收获的三本学习材料已出版,书名《壮行无悔的吼与唤》,并赠阅。“书”已于2009年7月获得国家法律许可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批依法享有著作权,登记号为2009-A-018216,既“反&革&命出版物”已具有了合法性合法权;“书”的内容连续荣获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和国家一级出版社评选的一等奖、二等奖;2013年6月,人民日报社出版社以《深情的呼唤》为名再次出版,登记证号ISBN978-7--6,“书”受到了专家学者及社会各阶层的好评,成为社会文化交流平台和百姓弘扬道德文化首选的教育读本。)(待续)
  (接上)  四、实施刑询逼供诱供骗供造据:  穷凶极恶的法黑分子王润龙等人,为掩盖执法犯罪事实,罗制罪名,无所不用其极:  (一)日21时许,开始实施对六人有组织按排布置的大肆毒打刑询逼供。  (二)关进看守所之后,又将几人提到专业刑询逼供场所,实施长达四、五十小时的连续刑询逼供“动机敛#财,动机推F翻共//产//党”。  (三)几次到深夜威逼认罪,並恐吓道“我能叫(你)生不如死,你信不信”“我能证死你,你信不信”。这话太需要信了,事实证明,他们什么不是人的事都能干出。  (四)对宫绍S洪首先进行恐吓、威逼、诱逼接受“动机要敛财,要推//F共//产//党”在三次强逼不就的情况下,又逼接受其一,並说“只要你接受动机,说明态度好,保证从轻,我说了就算”。  (五)丹东市国*保一位参办者针对宫说他们不讲理说“你可以自己写陈述”,要求后他们带纸笔给看了后说“你写动机要敛财、要推F共#产@党就给纸和笔,否则你写了也没用,也不给纸和笔”。  (六)卷中的认罪材料和录象,都是公安局按排人写出后强逼诱逼进行背抄录成的,都没有事实根据,都是不逼他们证死以后的麻烦,不得不从的虚应。  (七)公安局起诉前,将七个同案提到饭店楼上,几人在一起按他们事先准备的内容进行录象,录后说“你们这个案子上面要求还要判但不能重”。  (八)为了骗供,在赞扬、捧场之后说“你想吃什么,凡是东港能买到的不论多钱”。然后拿钱按排人去买了水果、饮料,在场人吃后剩下的,付局长按排看守所放行,带进了监室分吃。  (九)把宫绍洪提到饭店,告诉随便点,不管多钱,今天跟你占光。饭后要求按排了录象。  (十)落实公安部要求,实施了几个月的“教育转化”,局长谈话三次,政委春节关照,但犯罪陷害者不可能允许“转化”。开庭春节后,为处理陷害办造成行判的困难,王润龙在局党委会上做了情况汇报,会后哈付局长和检察院一起到监区内说明“是上面的按排,申诉也没用,只有配合认罪”。  (十一)法院开庭前公安局三次,开庭后六次诱骗认罪录象。其中提到公安局楼上两次,先以以前录象有点小瑕疵,给公安部回报说在饭店背景不妥当,所以重录。这说明以前“教育转化”的认罪录象他们没有汇报,已被消毁,现在判罪需要了,所以要重新制造。  (十二)省公安厅陈方成队长,在开庭后三次亲自下到看守所监区内诱逼、诱骗写录认罪,以解无罪造案行判之难。写的交了,录后没有达到要求火了。  (十三)当事人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等都遭到残无人道的“开飞机”酷刑,至今身有残痕。  无论什么法性,都必须由人来实施,由人性造现其实在性。在沦丧的利益信仰作用下,法律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能操控法律、权力、人际、财产、货币、生死享受的特能资本产权。正是法权的资本私有化才造成了私法造冤不止,私法“告状无门”。  虽然大有刑询逼供的法条,但普遍大量公开的刑#询逼#供也是法。直接就形成了违法不违法、违法不违纪、违法不问责、违法法理解、违法法需要、违法法包屁的法私现象。所以司法改革的根本就是法性所有,就是法性“以人”还是法性“以己”。  (待续)
  大量的冤假错案迟迟没人问、得不到解决使人感到深深的失望和忧思!党中央匡正腐败的决心和意志可谓前所未有、力度也是空前的、亿万人民群众更是拥护的,各级党的一把手也都是信誓旦旦豪言壮语,中纪委晒出的成绩单也是喜人的,但是为什么在国家如此高的职能部门屡屡出现这种推诿包庇不作为、甚至把百姓看做是对立面来对待?丝毫看不到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的痕迹,一些惯性恶习、恶风、恶势的作风仍然不转变且势必回头盘根更顽固,这些政令不通的实际情况、真实的工作状态我们的相关各级领导知道不知道?这些问题是不是问题?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会怎么样?问题的根子在哪?该怎么办?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陷害造冤的事实再也掩盖不住了,都要暴露出来了,背后的老虎忍不住要跳出来了
  关注中。
  有些贪腐官员从被举报到被停职不到24小时;法黑王润龙从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犯罪,就被举报、控告,到现在有10年之久,却还在逍遥法外?!祸国殃民?!问题在哪?
  @此生不枉然 42楼
16:45:39  有些贪腐官员从被举报到被停职不到24小时;法黑王润龙从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犯罪,就被举报、控告,到现在有10年之久,却还在逍遥法外?!祸国殃民?!问题在哪?  -----------------------------  说明是典型的窝串犯罪,说明这个体制在保护官僚腐败
  改革需彻底!就没有一个职能管管吗?
  支持中央反腐!纠出背后大老虎!!!
  公安执法不出示工作证、搜查证,强行带离,随便出个理由就能拘留,如此执法,何谈公正,何谈以民为民?
  老虎、苍蝇一起打
  “非政治案件 按政治案件处理”  这个标题是辽宁省东港市宫绍洪冤案“罗干批示”的内容。  这个“批示”是日东港市公安局国保队长王润龙利用手中的法权,欺上瞒下、无中生有、谎报骗报骗取罗干的批示。  此批示给腐败官员法带来了什么?   此批示给民主、团结、复兴中国梦、公平公正的危害是什么?  此批示给凝聚党心民心和党群关系造成了什么?  此批示给改革开放和谐发展的中国带来了什么?  此批示给中国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传播造成了什么?  此批示给当事人家属和子孙后代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日、日、日三次遭东港市公安局国保队长王润龙等人持枪强抢财物,他们为了掩盖自己强抢宫绍洪等人凑办道德文化学校千余万元财物的犯罪事实,利用职权,捏造事实,虚假报案骗取“罗干批示”。以批示为据为法,相互勾结,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政治陷害案,造成了全国多个省市学习道德文化的践行者被行拘、判刑。  此案无论立案的动机,造案的手段、财物的掠劫、庭审的违法、组卷的荒唐、罪行的伪造、程序的恶毒、对申控的迫害、拉动勾结串通的规模范围,都是我国执法犯罪的罕见典案之大造;都不能不引起政法改革高度负责的调查和论证,从中确知法黑的恶之猖极,从中实施振惊有效的剖析教育,以能从做法的真公正、真公信。  10年申控的坎坷经历,使我们生活在恐怖之中,层层封堵,职职推诿,真可谓“雄关漫道”处处险。在万般无助的情况下才不得不打扰求助于中央领导。  恳请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给百姓一次沟通的机会,使百姓能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致复兴中华之礼!  宫绍洪案当事人:蔡玉清  电话:
  老子曰“候王自守,万物自宾”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告状无门冤诉无路直关权性、直关社会制度性、直关党性、直关公信、直关理论真伪。所以,告状、冤诉必须列入层层党首的重要政治考核与问责。只有这样才能层层权首积极主动息诉而公
  顶起,控诉安徽安庆市政府前腐后继,动用警力殴打信访人!  蒙面人在昆明残杀百姓,受到党中央和全国人民的严重关注、谴责。长沙街头又出现砍杀事件。日晚上十时左右,安徽安庆市政府官员携同便衣警察,依靠窃听电话,实施跟踪,冲进北京同仁医院急诊部,无视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公共场所,无视医生和病人的存在,对信访人大打出手,血洒走廊。接下来,无视北京110警察作出的处理,深夜2时左右,实施暴力强劫,过程形同电视里的绑匪,性质比蒙面人更恶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于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我们实行的是“零容忍”。中国是法治国家,不论是谁,不论职位高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要是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惩治。“零容忍”的春风何日吹到安徽省!  详情:.cn/wljing111
  王润龙至今逍遥法外,当事人屡遭劫持?这是什么环境?什么现象?什么原因?什么政为?什么法象?
  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东城派出所破门而入,东港公安劫持返乡,他们依的什么法,哪条哪款?
  北京公安文明执法,却破门而入?!宫绍洪案当事人住处被撬门换锁,财物丢失,证据被毁,报案后,为何东港、丹东的公安局出现。当事人的案件不处理,却被强行劫持返乡,强拘,这是依法执法吗?司法公正为民是这样展现的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月18日,北京公安破门而入,报警后龙潭派出所出警,不经任何调查,就认定“中功”,无证搜查当事人住处,当事人北京维权,为什么辽宁东港公安出现?明知犯法,还要劫持当事人返乡?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真是荒唐,这连普通的农村妇女都知道的道理,一个行为不能判决三项罪名,比如贩毒,不能同时判决偷税罪、非法经营罪、贩毒罪,这些法的专家居然搞出这么荒唐的判决,这背后的目的不是太清楚了吗?  由此可知:在今天的社会进步变革中,社会的阻滞和猖獗,责任全在当权的浮伪、戏弄和愚昧不轨,这是务实推进社会公信有序齐心共济的政治之要、法治之要、发展之要。
  一般的人都知道的常识,犯罪必须具备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危害行为和结果。定立非法经营罪,导造成破坏法律实施罪,两罪之上再加上偷税罪,来掩盖掠抢贪窃的犯罪事实,真是妙啊!!!  可是被26号鉴定的检材出版了,而且是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宣传邪教、迷信'的违禁出版物"的鉴定结论不攻自破了,非法经营罪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了!  多么令人振惊,一桩判决15年的案子,竟是如此的荒唐,公安局组案,检察院通过,这上下经过了多少人的设计,法的价值作用,到底是结党营私、制造事端、毁信激化,还是警示教育、法树正气、营造和谐,这是法的方向原则,法的职能职责,法的犯罪与建功。这就是法制建设的根本的根本,改革的关键之关键。
  太让人振惊,太让百姓心寒,无中生有,爱国有罪,奉献判刑,法的尊严,党的纪律,对他们统统不起作用吗?这样的无法无天, 这样的横行猖獗,难道也得不到党纪国法的惩治吗?
  为民服务的口号喊的再响,不解决实际问题。状告无门冤诉无路,直关权性、直关社会制度性、直关党性、直关公信、直关理论真伪。社会只有政治文明才能有社会的精神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又来源道德以人为本的教育、理论、信念、良心责任落实。我们祝贺此案在东港的开庭顺利公正,祝愿司法公正建设拉开新的一幕!
  司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从本案劫捕、立案、侦办、庭审、判决到申控的层层阻截、迫害中,可知:法治必须首重道德,首重法治当权是实体,不能寄托法条维系推动社会进步的责任,离开法治当权者的责任良心,法只是文字,只是用来交易的讨价表和方法术,就要不断的滋生买卖通行,法自废法。加强公信执政的根本是当权者的责任良心,老子说“候王自守,万物自宾”。
  没有法黑权黑就没有社黑,没有权邪法邪就没有社邪,没有权犯法犯就没有社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地域管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释义】: 本条是对行政处罚地域管辖的规定。 地域管辖,也称区域管辖或属地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政府之间横向划分其和其所属部门(含其他有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在各管辖区内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分工。简单讲,就是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经过地、实施(发生)地和危害结果发生地。受处罚行为的核心要件是违法。违法行为发现地的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一般应由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管辖。 一、从行政处罚的目的来看,行政处罚是以行为事实的发生为依据的。行政处罚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秩序,即对被破坏了的(关系、过程、财产等)迅速予以恢复,对良好的予以维持并加以促进,使其发展。这些都必须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合法行为予以保护、鼓励来实现。 二、从受处罚行为的性质来看,行政处罚的管辖应以行为发生地为依据。受处罚行为的性质,严格来讲,属于侵权行为的范畴。对侵权行为的处理,一般都采取属地主义原则。因此,行政处罚法也规定了行政处罚管辖的属地原则。 三、行政处罚管辖的效率原则,也要求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应根据行为发生地来确定。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管辖的区域要适中。(二)管辖与机构设置相适应。(三)与我国行政机关的实际分工有关。只有那些依法代表国家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行政上法律关系,并依法获得行政处罚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也只有这些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才能获得行政处罚管辖权。同时,为了防止出现管辖空白,本法规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管辖。
  到时张振喜局长不会临时出差、开会参加不了吧?法庭也不会再小,容纳不了当事家属进入吧?结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啊  支持袭律,维护人权,维护社会公平
  这些事实轻曰良心责任,实则是对党和人民的犯罪,犯罪不究,则名法亦废法,法本失正,原因全在头不正则风不正,头不正则法不正。
  执法违法,执法犯法,法自废法,何其为法?法制改革的关键就在此地,离此谈改革就是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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