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 有一个妇女和三个老头老头扛了一把铁锨 这是在哪

[转载]在线导读:孙守名《八月的乡村》与刘亮程《扛着铁锨进城》比较阅读鉴赏(新)
“乡村”主题阅读鉴赏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梦中的乡关,依稀隐约,烟波浩淼,然而,“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作家王开岭如是说。不要走得太快了,请等一等我们的灵魂!让我们一起沿着乡间的小径与流水,去寻味追思飞花与月光中那久远的逝水流光,重拾一份本真而诗意的生存状态。让心灵去远游,往昔的美好与当下的生活交相辉映,在一次次寻找生命止泊之乡的精神漫游中,一个个失去的乐园又在我们面前飘过。于是,怀乡之人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正如德国诗人诺瓦利斯所言,哲学原是怀着一种乡愁的冲动到处去寻找家园。生活在喧嚣的城市,无数次眺望魂牵梦萦的宁静的乡村,或许这就是精神还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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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乡村
忽拉拉一阵突出其来的骤雨,北方八月的乡村便又沉浸在清爽和温润之中。
八月的乡村,大大小小的池塘是最迷人的梦幻。池塘,是乡村的岁月记忆。一场雨过,满池盈盈,四周枝叶婆娑的柳树俯首向水,沉沉稳稳地汲取着甜滋滋的水分。种类繁多的鱼儿飘浮在水面,唼喋嬉戏。①那些被夏季潮湿的空气憋闷已久的青蛙,鼓起腮颊,演奏出美妙的江北曲调,哇,哇哇,哇哇哇……一声,两声,众蛙和鸣,天地浑然,青草间,绿树下,瞬间全都成了音乐的海洋。
这时候最热闹的还要属于那些喜欢游水的孩子。七八岁,年龄太小,大人一般是不放心你跳进汪洋般的池塘中的,你只有眼睁睁观看的份儿。十八九岁,年龄过大,不宜脱得光光溜溜地跳水。十四五岁的年龄,对于乡村的池塘,是再适宜不过了。大雨一停,飞奔池塘,脱得一丝不挂,做些起跑动作,然后助力发跑,腾的一声,凌空飞起,随后,轻轻地,如惯水的鱼儿般落入大水中,三两分钟后,从离岸很远的水中钻出头来。看看四周,池塘中早已是欢腾一片。
八月的乡村,柳阴匝地,槐叶沁香,绿意盎然,是避暑的胜地。吃过午饭,拿张凉席,找个僻静去处,寻个枝叶繁茂的树下,铺开席子,往上面一躺,饮点酒微醺最佳,这样就可以悠哉游哉地沉入甜甜的梦乡。当然,只要你心情好,还可以读点这样或那样的书籍,还可以听远远近近、高高低低的树枝间、草窠上传出的蝉鸣声。比起那些高堂舞会上演奏的曲子,蝉鸣会让你产生无数的梦幻和思乡的情怀。
其实,远还不只这些。只要你喜欢,午饭后,还可以踱步到池塘边的槐树下。那儿早已聚集了好多棋艺爱好者,不是高雅的围棋,普普通通的一盘象棋,或许破破烂烂些更好。围好一圈儿人,两人对弈,十人指挥,众说纷纭,执棋者左顾右盼,另一方神清气定。一会山崩地坼,狂呼海啸;一会风平浪静,天下太平:这一场棋只下得妙趣横生,天真烂漫。池塘中,有些活蹦乱跳的孩子早已爬上水牛的脊背,打着唿哨炫耀着自己的水技呢!
乡村的夏夜,是浪漫多情的季节。天一擦黑,你就得早早地掇条板凳奔向村中宽敞的场院,那儿正有一场电影或一出戏要上演。占个地方听戏,这是早年乡村的习俗。戏种,在北方的乡村各式各样,梆子,柳琴,豫剧,什么都有。
早些时候,乡村无以为乐,听戏或看电影成了最富诗意的生活节奏。小孩子们图个快乐,找上一群小伙伴,十里八乡窜着看同一部电影也不觉得无趣。其实,那乐趣一半在电影,另一半无非在夏夜能玩个痛快。老人呢?只愿看那些与戏有关的电影,有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最为奇妙的是那些半大小伙子和俊俏的姑娘,趁着这节骨眼,以看电影或听戏为名,跑去谈情说爱。场院的草垛边,村外的小径上,池塘边的僻静处,全是他们的足迹。
八月的乡村,尤其是北方,是永远唱不完的一首歌。八月,是个醉梦的时节;乡村,是一场岁月的回味。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乡村的记忆永远是一场心的恋曲。
(摘自《新华副刊》,有删节)
可读理由& 本文是描写乡居生活的散文,作者将回忆的触须伸向童年八月的乡村,因为那里没有俗世的喧嚣,更没有现代商业气息的熏染,是心中的世外桃源。回忆从一场突如其来的雨徐徐展开:梦幻的池塘中鱼儿嬉戏、众蛙和鸣,游水的孩子争相竞技,将池塘幻化为一片欢腾的海洋;池塘边的槐树下或饮酒微醺沉醉梦乡,或惬意读书、悠闲下棋,妙趣横生;乡村的夏夜,听戏或看电影,更有甚者以看电影为名谈情说爱,富有无尽的诗意和浪漫气息。一幅幅情景交融、极富生活情趣的图画,看似随意挥洒笔墨,实则独具匠心,从人在乡村中的外在动作逐步转到人的情感和精神活动,全方位地展示了八月北方乡村的从容闲适、惬意本真的生活状态和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那是一首沉淀在岁月深处的心的恋曲,浸润着从灵魂深处静静地流淌出来的一种温情。作者说:乡村,终究是我的精神家园。他以文字为桥梁,穿越时空,让灵魂行走于大地之上,实现生命的诗意的栖居。宁静的乡村之于喧嚣的城市,是一种情感的慰藉,更是人在路上的一种精神上的诗意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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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着铁锨进城
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像一块未曾开垦的荒地一样充满诱惑力。
十几年前,我正是怀着开垦一片新生活的美好愿望来到城市。我在一家报社打工。我发现编报跟种地没啥区别。似乎我几十年的种地生涯就是为了以后编报而做的练习。我早在土地上练过了。我把报纸当成一块土地去经营时很快便有一种重操老本行的熟练和顺手顺心。而且,感到自己又成了一个农民。面对报纸就像面对一块耕种多年的土地,首先想好种些啥,尔后在版面上打几道埂子。根据“行情”和不同读者的品味插花地、一小块一小块种上不同的东西。像锄草一样除掉错别字,像防病虫害一样防止文章中的不良因素,像看天色一样看清当前的时态政治。如此这般,一块丰收在望的“精神食粮”便送到了千千万万的读者面前。
就这样,三个月后,我结束了试用期,开始正式打工。我编辑的文学、文化版也受到读者的喜欢和认可。
这次小小的成功极大地鼓励和启发了我,它使我意识到我的肩上始终扛着一把无形的铁锨,在我茫然无措,流浪汉一样沿街漂泊的那段日子,我竟忘了使用它。
②记得有一个晚上,我梦见自己扛一把铁锨背着半袋种子走在寂静的街道上,我在找一块地。人群像草一样在街上连片地荒芜着,巨石般林立的楼房挤压在土地上,我从城市的一头流浪到另一头,找不到一块可耕种的土地。最后我跑到广场,掀开厚厚的水泥板块,翻出一小块土地来,胡乱地撒了些种子,便贼一样地溜了回去。醒来后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肩膀,我知道扛了多年的那把铁锨还在肩上。我庆幸自己没有彻底扔掉它。
经过几个月浮躁不安的城市生活,我发现生活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原以为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静下来仔细看一看,想一想,城市不过是另一个村庄。城里发生的一切在乡下也一样地发生着,只不过形式不同罢了——
我握过的那些粗壮黑硬的手,如今换成了细皮白嫩甚至油腻的手。
我在土墙根在田间地头与一伙农人的吹牛聊天,现在换成了在铺着地毯的会议室,一盘水果,几瓶饮料和一群文人商客的闲谝。
我时常踩入低矮土屋、牛圈、马棚的这双脚,如今踏入了豪华酒店、歌舞厅——我并没有换鞋。我鞋底的某个缝隙中,还深藏着一块干净的乡下泥土,我不会轻易抠出它,这是我的财富。
每个人都用一件无形的工具在对付着生活和世界。人们从各自的角角落落涌进城市。每个人都不自觉地携带着他使唤顺手的一件工具在干着完全不同的活儿。只是他自己不察觉。
而我呢,是扛着铁锨——这件简单实用的农具在从事我的非农业的工作和业务。我的同事常说我能干,他们不知道我有一件好使的工具——铁锨是劳动人民的专用工具,它可以铲、可以挖、可以剁,万不得已时还可当武器抡、砍,但是使唤惯铁锨的人,无论身居何处,他们共同热爱的东西是:劳动。
对一个农民来说,城市的确是一片荒地,你可以开着车,拿着大哥大招摇过市,我同样能扛着铁锨走在人群里——这像走在自己的玉米地里一样,种点自己想种的东西。
上月回家,父亲问我在城里行不行,不行就回来种地,地给你留着呢。走时还一再嘱咐我:到城里千万小心谨慎,不能像在乡下一样随意,更不要招惹城里人。
我说:我扛着锨呢,怕啥。
(摘自《书城》2000年 第8期,有删节)
可读理由 “每一个作家都在寻找一种方式进入世界”,我想,作为农民的刘亮程,“扛着铁锨进城”是他与世界相遇的方式,同时也是本文的一个独特的写作视角——以一个农民的眼光来审视城市:当初“我”是带着对新生活的美好愿望进入城市的,并且以开垦荒地的方式编报,获得读者的喜欢和认可;接着回忆梦境阐述了没有扔掉那把无形的铁锨是我走向成功的关键;最后通过今昔对比表明体面、繁华的城市生活只是乡村生活的翻版与延续,而
“我”在情感上依然归属于乡村。文末一句“我扛着锨呢,怕啥”掷地有声,表现出一种以劳动者的身份征服现代都市的勇气和自信。
扛着铁锨,是一种劳动态度,更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作者在城市里的独特的存在方式。从乡村进入城市,而又从城市回望乡村,最终仍无法在繁华的都市中找到精神的家园,只能从乡土之“根”出发去寻找自己内心的“村庄”,从这个意义上说,“村庄”更代表了作者的生命,是他在内心深处一片不断构筑和丰富的灵魂领地。
刘勰说:“情动于衷,始能为文”,两篇散文均是笔墨酣畅,饱抒真情。虽然它们在选材与叙写的角度上不尽相同,但情感的指向非常一致:大多奋斗在城市中的人们,其内心都有一个“宁静的乡村”,那是灵魂的诗意栖居地,是精神的彼岸。《八月的乡村》文笔清新,富于诗意浓郁的抒情氛围,开篇直接导入回忆,将视线聚焦在池塘中、槐树下、场院里,让三个生活场景承载起童年岁月中的那些悠悠往事,在选材上注意动静结合以体现张弛有致的生活情趣,在描写上情景交融以彰显如诗如梦的优美意境,在抒情上寓情于事表达对乡村诗意而本真的生活状态的热爱之情。《扛着铁锨进城》视角独特,作者选择了“铁锨”这一意象作为身份的标志性符号,并赋予它特定的情感内涵,正是这把“铁锨”让作者在现实生活与心灵归属的矛盾之中拓展了自己的生命空间,维护了生命的质量和尊严。全文没有波澜起伏的内心冲突和尖锐的文化对立,只是在舒缓而质朴的叙述中展现了一个农民与世界相遇时的精神指向。
《八月的乡村》中画线句①:“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蛙声”是乡村的代名词,众蛙和鸣,创造了天地间最美妙的音乐。作者运用拟人手法,调动视觉和听觉,生动传神地表现出八月乡村池塘里欢腾一片、生机盎然的景象,不仅为下文孩子的出场提供了一个热闹欢乐的背景,同时景物与人物相映成趣,全方位展现丰富多彩的乡村生活。
《扛着铁锨进城》中画线句②:以梦境的方式,来表达对乡村生存方式的坚守。运用比喻手法及人物心理描写,通过写人群“荒芜”如野草,楼房被无情“挤压”,“我”到处“流浪”,“胡乱”地撒种,“贼一样”地开溜,含蓄委婉地表现出“我”初次进入城市生活的迷失与慌乱,以及潜意识中对城市生活的抗拒。
一望乡关烟水隔,转觉归心生羽翼。(柳永《归朝欢》)
我向你致敬,你这偏僻荒凉的一角/恬静、劳动和灵感就在你这里栖息/在这里,忘情地沉湎于幸福的怀抱/我如水的年华悄悄地流淌而去。(普希金《乡村》)
一个人长大了,走向远方,投入闹市,足迹印上大洋彼岸,他还会固执地指认:故地处于大地的中央。他的整个世界都是那一小片土地生长延伸出来的。(张炜《融入野地》)
请以“梦里乡关”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要求:①立意自定;②角度自选;③除诗歌外,文体自选。
(作者:顾建芬,无锡市辅仁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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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先要有书可读
那天读莫言的《食草家族》,一直想不明白四老爷为什么喜欢去野地里拉屎。虽然莫言先生把那个环境和过程描写的令人向往无比,也努力给四老爷的怪癖找了一些借口,但我还是对他的说辞心存疑惑。
经济的发展催生了许多崭新的职业,同时也消灭了许多堪称古老的职业。比如,拾粪者。在传统的中国农村,如果你大清早出门,一定会碰到一个甚至几个老头儿。他们一律穿着黑色的短衣(或单或棉,视季节而定),弯着腰,肩上扛一把铁锨,锨头上撅着一个筐子。他们的目光虽然看着路面,但主要精力却放在路边。因为那里有他们需要的东西——大粪。牲口们拉大粪的时候,显然不会去理会路边沿还是路中间,它们是堂而皇之进行的,自在又写意。到路边去进行此项操作的,一定是人类。
由此可见,当年去野地里拉屎的人,绝对不止四老爷一个。于是,早起拾粪的老头儿就几乎遍及全国农村。
而如今,拾粪这一古老的职业已然灭绝,在促使这一职业灭绝的众多原因中,有一个是根本的:那就是因为无粪可拾。无粪可拾自是因为无人去拉。
旷野作为厕所使用,自然比人造的厕所好无数倍,但人们还是喜欢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排遗,自是因为人比牲口有羞耻心。这羞耻心并非现在才有的。那么,古老的中国农村存在大量的拾粪老头儿,就一定有着另外的原因。
& 这原因就是纸张的匮乏。
那时节因为全国纸张奇缺,不要说揩屁股的纸,即使是印书印报的纸张,也大都粗劣不堪。尤其在广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兄弟实在是没有经济能力购买揩屁股的纸,于是野外就成了他们解决这个问题的好去处。
这些话似乎与题目有些风马牛的感觉。别急,老夫自有说辞。
上世纪70年代,我上学了,村里发了两本书,分别是《语文》、《算术》。算术讲的什么,早就没有印象了。语文的前三课却至今记忆犹新。它们是这样的三句话: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人民公社万万岁!与此同时,另一件记忆犹新的事情就是:我没有写作业的本子!因为我买不起钉作业本的纸!
即使是学习用纸都紧张到这般地步,其他的也就不需再说了。即便是这样荒唐的贫穷,我还是颇认识了一些字,因为虽然不能卸写在纸上,但是我可以写在地上。认了字,就有了不安分的想法。于是就想读一点除了“毛主席万岁”以外的什么书。
然而这点小小的愿望竟是那么的奢侈,因为在广大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连揩屁股的纸都少见,书?从何谈起!
但是我必须读点什么。现在想来用饥不择食来形容我那时的心态,似乎不算过分。
名著什么的是想也不要想的,何况那时节的我也不知道什么名著不名著的。有字就行。
严格说起来我的读书习惯的养成,要发自肺腑地感谢中国共产党!
上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的大多数人家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书,是绝对的奢侈品。即使个别人家有那么几本,也是藏得严严实实,生怕因为家里有书而成为被批判的由头。
精神食粮是如此的枯竭!但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做了一件前无古人(会不会后无来者不好说)的大事:给每家每户发放《毛泽东选集》。因为知识水平的原因,虽然没有几个人看得懂,却也没有人敢损毁,更不用说敢撕掉揩屁股。
于是我的家里也有四本《毛泽东选集》(后来变成了五本),崭新庄严的、整齐划一的、纸张挺括的——在那样的年代里!
于是我翻开了《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一页。
& 接下去自然就是第二页、第三页……
这里边只有一个读的过程,读懂,显然是奢望。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如果真能读懂那么深奥的理论著作,那就不是可笑,而是可怕了。
但是,我就那么执拗地读了下去,与懂不懂无关。我需要做的,只是读,为了读而读。生吞活剥地、囫囵吞枣地。
& 日复一日。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初中毕业了。同时我发现我背过了《毛泽东选集》中的大量篇章,猛然反省过来我初中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是因为我反复阅读《毛泽东选集》的结果!
如果事情就此结束,不失为一种美好的结果。我以为我的学生生涯应该就此结束了,因为那时候读高中是靠推荐的。无权无钱还是“黑五类”的我,是没有资格读高中的。就在我做好了当一个新农民的心理准备的时候,大队党支部书记找到我,告诉我他推荐我读高中,原因只有一个:“小子你读书读得好!”。
后来我就读了高中,接着就恢复高考了,后来我就参加了高考,再后来我就读了大学。
进入大学的我总算知道了什么是书。大学的图书馆叫我深刻理解了一种鸟——燕雀。
在四年的大学生活里,我钻遍了图书馆里允许我流窜的所有角落,这浪费了我大量的时间。要知道,当时,那是一个比山东省图书馆还要大的大学图书馆,藏书量超过150万册!
& 我爱它!
但是显然我无法占有它,也无法搬回家。但是,它提醒了我:要买书。
我刚工作的那个年代,正在进行着一场大变革,大变革产生了一个怪胎:买书的人不读书,读书的人买不起书!
大学毕业的我每月薪金56元5角,除去生活费用几乎月月过不到头。但我还是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每月买一本书。这个决心来自《毛泽东选集》里的一篇寓言《愚公移山》(记得高中时学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当堂流利地背出,曾经把老师吓了一跳。其实我早就背过了)。因为我执拗:喜欢的书必须买回来,必须反复读,有些书要读一辈子。
读书,首先要有书可读!图书馆里的书可以查阅,但是那不叫读书。
基于这个信念,我一直在买书。30多年来从未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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