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垛石桥天网2013杀人案案,死伤两个人,群殴

两个人打架拿刀捅死人要判多久_百度知道
两个人打架拿刀捅死人要判多久
两个人打架不知怎么的把人捅死了,像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判。
郭广吉&律师
来自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
你好,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大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李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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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为抢出租车双方斗殴 一人死亡两人受伤(图)
图片说明:伤势较重的王某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
  东方网记者陈珠还4月11日报道:今天凌晨1点时许,虹口区腾克路上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据了解,事件与双方争抢出租车有关。目前,警方仍在对案件展开调查。
  年方19岁的王某是两名伤员中伤势较重的一位,腹部有多处刀伤,另伴有血气胸。据王某介绍,当时他正和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在腾克路上等出租车,为了争抢一辆出租车,与另外几位候车人发生了争执。双方先是相互谩骂,后逐渐发展到斗殴,小王的同事、21岁安徽籍男子李某被对方用刀具刺伤,送医即宣告死亡,而另一名同事受轻伤。
  据悉,发生流血事件后凶手即刻逃离了现场。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作者:陈珠还
(本文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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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斗殴致人死亡获刑 坐牢8年发现死者未死
图为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聂华忠”户籍登记资料。两男子因勒索引发斗殴致人死亡在惠州各被判刑15年 服刑过半得到一个惊人消息因勒索引发斗殴致人死亡,两被告人在惠州各获刑15年,并被送回湖南原籍执行。就在刑期将过半的时候,两被告从亲属处突然得到一个吃惊的消息:当年导致自己获刑、经其亲人认尸确认的死者竟申办了第二代身份证。日前,两被告人的亲属已向惠州有关方面提出申诉,惠州政法部门召开协调会,正积极核查中。回顾勒索引发斗殴一人身亡2005年10月,惠州市博罗县龙溪镇发生一宗因勒索而斗殴杀人的案件。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惠中法刑一初字第3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称,日傍晚6时左右,湖南省宁远县中和镇人聂发忠和黄印辉(绰号“许巴”)到博罗县龙溪镇,电话勒索同是家乡人、在龙溪做建筑包工头的何寿成、何林清。何寿成、何林清得知聂发忠等人正在该镇博园公路旁的忠南大排档吃饭,即商量找人教训聂发忠、黄印辉等。何寿成、何林清纠集“四川仔”等10多人(另案处理)携带铁水管、刀等工具,来到大排档,殴打正在该处吃饭的聂发忠、黄印辉等人。聂发忠等人见状即四处逃散,何寿成、何林清等人即追打对方,其中聂发忠跑至龙溪镇农村信用社门口被打伤倒在地上,随后被巡逻治安员叫120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聂发忠生前被钝器打击,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死者哥哥聂胜忠对尸体进行辨认后,确认死者是其弟弟聂发忠。两被告人均获刑15年共同赔款10万余元2006年3月,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何寿成、何林清在遭到聂发忠和黄印辉的威胁勒索后,不是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而是纠合多人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威胁勒索人的身体,并导致被害人聂发忠被殴打致死,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此事件是因为两被告人遭受到被害人聂发忠等人勒索而引发的,被害人有过错,法院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何寿成、何林清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令两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3个月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友甫、胡格章(被害人聂发忠父母)的经济损失共元。两大发现 服刑人家属递交申诉1犯人亲属走亲戚得知“死者”可能未死今年春节后,犯人的亲戚与被害人聂发忠生前所在村庄中和镇聂家村的人闲聊时得知聂发忠没有死,还在村里。该亲戚到宁远县公安局户籍部门查询,其结果让他震惊:“聂发忠”变成“聂华忠”,已经于日申领了第二代身份证;聂友甫一家人的户籍登记上也有“聂华忠”,是聂友甫的三子。2赔偿款多年未领令人奇怪由于何寿成、何林清获刑后,被移送原籍湖南老家执行刑期,赔偿款也打进了法院账户。但令人奇怪的是,这些年来,受害方打赢了附带民事诉讼官司后,却一直没有前来领取这笔赔偿款。联想到这次最新发现,两位被告人的亲属均认为当年死去的并不是聂发忠。于是,何寿成的女儿何春花、何林清的妻子胡国珍日前分别向惠州市检察院、惠州中级人民法院、惠州市公安局、博罗县公安局递交了《刑事申诉报告》,称现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聂华忠并未死亡,请求复查此案,并撤销原判决书,依法判决何寿成、何林清无罪。警方赶赴湖南宁远核查谜团到底聂华忠是不是聂发忠?当年死去的人是谁?如果聂发忠当年并未死,为何其哥哥认尸时确证为自己弟弟?并且在随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其父母也认同这一错误?这些都有待调查。记者从惠州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惠州有关各方接到关于此事的申诉后十分重视,5月5日惠州公检法各方召开了联席会议,责成博罗县公安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记者昨日从宁远县有关部门获悉,惠州警方两天前已抵达湖南宁远进行调查。(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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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姨妈外甥女婿乱伦 引发打斗两人双双死亡
黄埔区大沙街姬堂村昨日清晨发生命案。一对分别居住在楼上楼下的姨父甥婿在激烈打斗中双双死亡。死者朋友表示,事情起因是姨父阿宝之妻与外甥女婿阿云有染多年,本月初两人曾为此打架。警方证实,两人疑因家庭纠纷引发打斗。  广州有名的明清古村———黄埔区大沙街姬堂村昨日清晨发生命案。一对分别居住在楼上楼下的姨父甥婿在激烈打斗中双双死亡。  死者朋友表示,事情起因是姨父阿宝之妻与外甥女婿阿云有染多年,本月初两人曾为此打架。警方证实,两人疑因家庭纠纷引发打斗。  血染清晨  黄埔区大沙街姬堂村长庚东街,阿宝(后经证实,姓王)及阿云家人均租住在这里一栋三层高的楼房。两人均来自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岩口乡,“住楼上楼下,阿云(后经证实,姓阳)是阿宝妻子小凤的堂姐的上门女婿”。血案,就发生在阿云位于三楼的住所。  昨日清晨7时50分许,长庚东街5号附近,湖南人老陈在家侍弄花盆。“突然间,对面靠里的那栋楼传来杀猪似的嚎叫!”老陈听见声音逐渐微弱。与此同时,小燕(化名)带着女儿外出买菜,也听到了异响。8时许返家时,她听到附近楼里传来哭喊,“我爸爸被人杀了,快来人啊!”  案发后第一时间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钟先生(化名)看见,一至三楼均有血迹。在三楼客厅,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中,“一下子看不出伤口在哪里”;而在厨房,一名仅穿内裤的男子也倒在地上,头部受刀劈,血肉模糊。医生当场证实两人已经死亡。  双双死亡  事发后,警方封锁了所有出入口侦查。下午四五时许,在瓢泼大雨中,两人的遗体被运走。  广州黄埔警方证实,死者阿宝(男,50岁)、阿云(男,46岁,均为湖南籍人)是亲戚关系。据死者的亲属反映,王某和阳某怀疑是因家庭纠纷引发打斗,致双方伤重死亡。  悬疑  关于死亡的两种版本  死者阿宝的好友老张(化名)认为,事情或由阿宝之妻小凤而起。老张介绍,阿宝今年50岁,其妻小凤比他小8岁,两人育有一儿一女。阿宝“脾气比较暴躁,未来广州打工以前,经常打老婆”。  祸起红颜  大概八年前,夫妻双双来到广州,在黄埔区姬堂村的万威鞋厂打工,小凤做清洁工,阿宝做普工。来广州后,阿宝打老婆的行为并无收敛。工厂员工证实,阿宝曾在工厂里打小凤。  不止一次,阿宝痛苦地向老张夫妇诉苦,“他说,‘他老婆跟他分居三年了’”。对外界众多言论风传老婆小凤与她的上司,亦即她外甥女的上门女婿阿云有染数年,阿宝痛苦不堪。  据了解,阿云今年46岁,也是一儿一女的父亲,其中一个孩子已工作。  当场撞破  “我不想活了,老婆跟别人走了,我太伤心了……”阿宝多次在老张夫妇面前说,“我不会放过他!”老张的妻子说,阿宝几次谈及此事,脸色血红,神情愤怒。她曾多次劝他,“都50多岁了,也做爷爷了,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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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21
老张说,7月3日上班期间,阿宝在工厂上厕所时撞见阿云在男厕里抱着小凤亲嘴,摸她。两个男人当场打起来,后被工厂人员劝开。在饭堂就餐时,阿宝找了一个酒瓶,将阿云砸晕,导致阿云脑部积血住院,前日才出院。小凤事后离开工厂,自此没再回家。  有街坊认为,阿宝在阿云出院后,于昨日清晨上阿云家,将他砍死后自杀。亦有一种说法是,阿云出院后气愤不过,将阿宝砍死。  相关推荐  受乱伦色情小说影响 灵川县一男子强奸丈母娘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讯(记者梁剑 通讯员林剑王)受网上乱伦色情小说的影响,灵川男子秦某也克隆了一回乱伦之事,将来桂林看病入住在他家的丈母娘强奸。近日,秦某被灵川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依法批捕。  秦某,41岁,平时喜欢上网看乱伦色情小说。早些年,通过朋友介绍,秦某与资源县的马某结婚,小日子过得还可以。  4月22日早上,来桂林看病的母亲告诉女儿马某:4月21日晚上,她被女婿强奸了。  马某非常气愤,找到秦某质问,可他没有回答。伤心的马某打了丈夫两巴掌,边哭边带着年近60岁的母亲到派出所报警。  当地派出所民警将秦某抓获。经审讯,秦某对强奸一事供认不讳。  秦某交代,强奸丈母娘主要是受网上乱伦色情小说的影响。4月21日晚上,秦某和以往一样,打开电脑看小说,11时许,他在网上看了一篇女婿强奸岳母的乱伦色情小说,于是淫心顿起,趁岳母在他家居住,就模仿小说“实习”了一番。  相关推荐  惩罚“淫乱”无关法律“落后”  最近刑法里一个陌生的罪名———“聚众淫乱罪”成为热议的话题。不少人将之与此前的夫妻看黄碟案、手机存毛片、浏览色情网页被警方错误处罚案相类比,认为这同样是公权不适当地干涉个人自由。  有人引入西方左翼自由派的理论,认为只要符合“自愿、成人、隐蔽”三原则,没有直接的受害方,就可以“我的身体,我做主”,国家无权过问;若过问,则说明法律已经落伍了、不文明了。  其实,外国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开放”。抛开一些比较极端的国家不提,在不少法治昌明的国家,都将一些违反“性禁忌”的行为列为犯罪。  性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性关乎人类的繁衍、种系传续,更是婚姻、家庭等等社会关系的基石,深植于人类的伦理价值观,人类共享着贞洁、廉耻的价值,并非只要当事人之间相互同意,国家就不能干涉。相反,各国有着共同的“性禁忌”,但各国立法的侧重点又各不相同。  比如,我国现行刑法中只有“强奸”这个概念,就是以暴力侵犯妇女的性自由权,但在中国传统法律里,强奸只是“凡奸”(多种“奸”,其实是各种性禁忌行为)中的一种,法律还打击通奸、诱奸、乱伦等等行为,有些性行为是当事人之间同意的,但法律却加以禁止,而且这并不是中国封建法律的特例,西方现行法律也有不少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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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09:22
如“乱伦”,在中国古代被列入不赦的“十恶”。这只是为了维护所谓“封建伦理秩序”吗?不是,这是人类共通的价值观。按所谓“成人自愿”,没有受害人的原则,就不应该由国家法律来干涉。但有意思的是,一般被认为“思想保守”的我国和日本,并没有将乱伦定为犯罪,相反,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都将乱伦定为犯罪;甚至连说都不可,《意大利刑法》第565条规定了“报刊宣传乱伦罪”。  从“乱伦”入罪这个比较极端的例子看,“性禁忌”是各国刑法竭力保护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之下,即使只是发生在床笫之上,同样有着对社会关系的伤害,比如“有伤风化罪”,这不是“老古董”,而是人类共有概念,也是法律术语,不能简单将之斥为封建卫道士。虽然对“风化”的理解不尽相同,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化,但人类对性的禁忌的底线,还是存在的。  性滥交、换妻、性派对等等绝对不是什么自由,更不是西方的先进文化,它甚至根本就不是西方的主流文化。大家想想最近的老虎伍兹,还有十年前惊动了国会的克林顿的“拉链门”就明白了。当年,西方也是走过“弯路”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性解放”运动,发展到1980年代,美国每年有100万以上的少女怀孕,其中40%成为少年母亲;英国50%的儿童为非婚姻产儿;且性解放引起全球范围的性疾病蔓延。所以性解放在西方早已式微了。  再以通奸为例。在中国大陆这不是犯罪,但很多国家都将其定为犯罪。比如1994年《法国刑法典》规定:强奸以外的性侵犯罪,处五年监禁并科罚金,这主要针对的就是通奸行为。1968年《意大利刑法》第560条不仅规定了通奸罪,还特别规定了丈夫蓄妾罪。1971年《西班牙刑法》专有“通奸罪”一章,规定极为详细,通奸男女均处短期徒刑(六个月至六年)。美国多个州也规定了通奸罪。比如最新一季的美剧《波士顿律师》里,那个老色鬼律师Crane勾引别人的妻子,没想到在犹他州还有“通奸罪”,结果被抓捕告上法庭。在韩国,女艺人玉素利曾因此罪被判处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各地刑法中惩罚“淫乱”的规定,有共性也有不同的侧重点,这受到当地道德、风俗及社会生活条件,甚至立法偶然性的影响,本身并没有截然的先进、落后之分。比如我国台湾传承了我国法律传统里的“和奸罪”的概念,设有“和诱罪”,类似于“拐走别人的媳妇”:和诱未满二十岁之男女,或有配偶者,脱离家庭或其他有监督权之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美国甚至还有“诱奸罪”(seduce):以允诺结婚为条件,诱使一个“贞洁女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可能构成犯罪,这正像网上杜撰的那条语录所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就是耍流氓,美国法律是不是很“封建”呢?  再拿所谓“反自然性交行为”(sodom y)为例,英美法里鸡奸人或者鸡奸动物,本身就是一种犯罪(但在私下里和成年人之间,不算犯罪)。但中国刑法根本没有惩罚鸡奸,也没有惩罚换偶,却惩罚“聚众淫乱”,从法理上我们可以理解为立法者认为:聚众淫乱远比鸡奸、换偶更损害社会道德风气,这说明各国有不尽相同的立法取向。  “聚众淫乱罪”是从老刑法的“流氓罪”中分化出的新罪名。当时的立法目的是,防止“流氓罪”成为一个外延无穷大的“箩筐罪名”,因为之前在1980年代的严打中,个别司法机关将一些正常的男女亲密行为都定为流氓犯罪,故此罪名的创设是为了限制国家公权对公民私生活自由的不适当干涉。还要说明,当年“流氓罪”里所包括的很多“罪行”,都不再是犯罪,比如在公开场合发生性关系,这在很多国家都是犯罪,但在中国并不是。  总而言之,性关乎社会道德、人伦底线,各国的立法虽各有不同,但对性禁忌都有明确的限制,这不是一句“成人自愿”“我的身体,我做主”就可以回避的。更不能简单以中国有“聚众淫乱罪”说明中国法律的“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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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S社区平台技术由提供 ICP证:浙B2-站街女挑逗讥讽农民工引发群殴致1死 12人受审发布时间: 08:25:35【】【字体:
张丹(前排右一)等12名被告人出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 蒲东峰 摄)
案发地所在的菜市场外安装了电子门,旁边设有治安巡逻岗亭。(京华时报记者 王晟 摄)
朝阳区关东店北街南侧化石营村是一片城中村。因居住人员复杂,存在不少站街的卖淫女,曾导致这一地区频发治安案件。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在化石营村的菜市场街,一名站街女因在言语上瞧不起农民工被扇耳光,多名“鸡头”及其老乡闻讯赶来与农民工发生斗殴,最终致农民工一死两伤。昨天,“鸡头”张丹等12名被告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据悉,目前已有拆迁公司进驻化石营村。
营生方式被告人靠抽头嫖资为生
昨天上午10时,张丹等12名被告人被法警带进法庭,旁听席上坐着近50人。他们多为被告人的亲属,纷纷起身打招呼,很快被法警制止。
起诉书显示,12名被告人除了两人来自安徽省,其余10人全部来自湖北,且大多数是武汉市新洲区人,分属于不同的村镇。他们的年龄从21岁到50岁不等,每个人都有外号,比如“猴子”“五头”“袜子”“汉马”等。有4名被告人有前科,分别因诈骗、抢劫、交通肇事被判过刑或者劳动教养。
最先受审的是32岁的张丹,中专文化,无职业。
他说,自己2012年1月份来到北京,暂住在朝阳区关东店北街南侧化石营村菜市场街,那里有很多他的湖北老乡。公诉人问张丹来京后以什么为生,他支吾半天没有回答。
“是带小姐站街卖淫然后抽头吗?”公诉人问道,张丹点点头,并说,12名被告人绝大部分都是靠这个为生。
张丹说,他负责带的卖淫女是李某,两人住在一起。法庭上,每次提到李某,他都称对方为“我的女朋友”。
事件起因站街女挑逗讥讽农民工
命案发生的时间是日23时许。检方指控称,当晚,张丹等12人在化石营村菜市场街,分别持木棍、铁管等工具对3名均为50岁左右的男子进行殴打,造成一人死亡,另外两人受伤。检方认为,张丹等人的行为均涉嫌故意伤害罪,且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其中有两人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造成死伤的一方都是地铁工地的施工工人。被告人的供述及被害人证言显示,案发当天,几名农民工酒后在菜市场门口等人,被正在站街的李某揽生意,问他们“玩不玩?”农民工说“不玩儿”,李某就让他们去一边儿站着,别妨碍她做生意。农民工觉得自己在北京打工很辛苦,“别人瞧不起我们也就算了,卖淫女有什么资格瞧不起我们?”
待李某领了一名男子回家做完生意出来,两名农民工就扇了李某几个耳光。
引发群殴卖淫女被打“鸡头”解围
张丹当庭说,案发当晚,他和多名老乡在化石营村菜市场吃宵夜、喝啤酒,接到了李某的电话,“她说有人骂她、调戏她,让我过去看看。”
他们一共4人去了现场,看到对方至少有四五个人。“我劝对方不要再骚扰她,之后就回去继续喝酒。”约半小时后,他听见老乡喊他,说李某被打了,于是他第二次到了现场。
张丹说,在菜市场北门有个死胡同的巷子,打李某的人当时就在巷子里。他走近后闻到对方也喝酒了,“我问他们怎么随便打人,话刚说完,他们就拿棍子打我。”他和另外3名老乡当时都受伤了,他的头部被打流血,开始跑,对方的人在后面追。按照张丹的说法,对方的人追着他们满市场跑。打斗的声音引来了住在附近的湖北老乡,双方开始理论、对峙,湖北老乡也有人拿着棍子等工具。混乱中,他看见对方有两个人倒在了地上,随后他打了其中一人的腿部,之后自己去医院包扎头部,“缝了七八针。”
酿成命案众老乡围殴农民工致死
随后受审的其他被告人多数也承认指控属实,只有两个人不认罪,一个称自己在现场,但没动手,另一个说自己根本就没在现场。
对于冲突起因,他们多数表示并不知情,有的说以为对方闹事,有的说当时看见张丹等老乡吃亏了,就一起帮忙打,工具有的是从家中拿的,有的是从地上捡的。
31岁的被告人施林说,对方的人很嚣张,打伤了张丹等人还不罢休,也不跑。他们都是自愿出来帮忙,当有老乡喊“打”,他们就一起上,一顿瞎打,并称有人倒地后,他打了其中一人的腿“出气”。
因现场混乱,天黑,每个人打了被害人具体什么部位,被告人都称记不太清楚。案发后,张丹于去年6月24日晚逃到了武汉。次日,他给北京的老乡打电话,得知有人死亡,“事情严重了,我也不想逃避了,就给110打电话,让警察把我接走。”同案的其他人员则先后于北京等地落网。
昨天,庭审完成了对被告人的全部讯问,今天将继续审理,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农民工的家属一直坐在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席上,欲对被告人提起民事索赔。
案外揭秘卖淫女“鸡头”五五分账
法庭上,公诉人向张丹询问站街女李某卖淫的月收入,张丹说不知道。问他如何进行分配,他说不分配,就说两人一起住,李某供养他抽烟、吃饭等开销。公诉人再多问,他不耐烦地说:“我觉得你问这问题与本案无关。”
而案卷材料显示,涉案站街女月收入近万元,带他们的“鸡头”按50%提成。他们基本都是以朋友关系为借口住在一起,帮卖淫女出头铲事。
此外,因卖淫女引发的打斗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被告人说,此前,因卖淫女与嫖客发生纠纷,曾有湖北老乡在街头打架闹事。
事发后,这些站街女已被治安处罚。
案发地建治安岗亭已不见站街卖淫女
化石营位于东三环与东二环间,朝阳区关东店北街附近。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案发现场,化石营虽然靠近CBD,但与CBD的现代化不同,化石营地区是一片平房集中的城中村。
在一条并不宽敞的小路两侧,有一些卖菜、卖家禽和卖鱼的商户,很多人将脏水直接泼在路中间,加上裸露在路旁的垃圾站,让这里的环境显得极为脏乱。
“因为化石营就这片地方没拆迁,所以一直都挺乱的。”居住在菜市场街的刘大妈告诉记者,从七八年前开始,这片菜市场就存在很多治安问题,曾经出现打架斗殴的事情。
刘大妈说,由于这里靠近CBD,又都是五六十年代的老楼和一些平房,很多在附近施工盖楼或者打工的人,就都租住在这里,人员构成也比较复杂。一些商户说,以前他们晚上都不爱出来,“因为这条街又脏又乱。”
据执勤的协警透露,自从去年6月份化石营村菜市场发生恶意伤害事件后,菜市场街前就建起了治安巡逻亭,同时警方也加强了对这一地区的管理力度。“在出事之前,这里聚集了很多湖北人,不过现在闹事的人已经基本都被抓了。”此外,从去年开始,化石营村菜市场建了个门禁铁门,同时监控探头也安装到位,每天都会有民警执勤,此前的卖淫女站街的现象再也没有出现过。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拆迁公司已经进驻这一地区,未来将进行全面拆迁改造,这一城中村也将不复存在。
(采写京华时报记者 裴晓兰 王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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