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刮风做棉花糖的机器机器该怎么挡风求图

Apache Tomcat/6.0.33 - Error report HTTP Status 404 - type Status reportmessage description The requested resource () is not available.Apache Tomcat/6.0.33求郁雨君的一篇文章叫《记得要忘记》_百度知道
求郁雨君的一篇文章叫《记得要忘记》
最好是电子版的,我想发在博客上
提问者采纳
  在郁雨君的《踮起脚尖亲亲你》里有 ,你可以买来看看,里面就有《记得要忘记》 。还有,花网里也有这篇文。  不过你想现在就看全文我可以给你:  《记得要忘记》  太阳要把人晒伤的季节,我整天套着宽大的黑汗衫或者军绿色汗衫,埋头在地铁里穿行。我在地下两层的“彩虹兄弟”发型屋上班,闲暇的时候喜欢地下一层地铁商城里晃荡。  我常去的店铺有三家,一家是买电影海报的,我正在收集《黑客帝国》全套海报。一家是叫“野营者”的衣服铺子,那里的卡其布裤和大汗衫,穿着很舒服看起来也很酷。  还有就是“音乐故事”碟片行,我喜欢这家店在进门的地方挂了十几幅试听的大耳机。  这几家店老板都有点懒洋洋的,他们不会打扰你。别看我顶着一头鲜橙色的头发,其实我有点胆子小啦,只要被一双眼睛盯上一小会,就浑身不自在。这一点上,我有点像鼠类。  不过整天过着不用出地铁的生活,我觉得真的慢慢变成一只鼹鼠。  我有点向往童话里鼹鼠先生那种的生活,拥有两个卧室三个米仓,冬天在暖和的起居室里抽雪茄。喔,他多半是个自得其乐的单身汉。  然后有一天,来了一个拇指姑娘,袖珍美丽,楚楚可怜,单身汉的心里忽然起了涟漪……  哗啦啦的吊扇下,我十指大动,狼吞虎咽。老妈给我准备的绿豆芽拌冷面和冬瓜番茄汤,爽口又凉快。  “倍贝要来看你。”老妈给我盛第二碗冷面时,突然迸出一句话。  我一下停止咀嚼,两三根沾着厚厚一层花生酱的面条挂在唇边。  “我有什么好看的,真是的!”  “呦,”老妈瞟了我一眼,“你们小时候不是很要好的吗,睡觉都要挤在一张床上的。”  “哦~”,我几乎是呻吟了一声,放下筷子,没心思再吃。  那一年倍贝3岁,不足一米,净重却超过20公斤。  那一年六岁的我午睡正香,被一种奇怪的声音吵醒,那种声音怎么说,噢,如果一只小老鼠会抽水烟,多半就是那种声音。  我睁开眼,看见倍贝酣睡的胖脸蛋,一只手捏着我的右耳朵,小猪一样打着呼噜。同时,一条沉沉的小象腿毫不客气搁在我肚子上,让我不能动弹半分。  我看见一屋子大人,我家爹娘她家爹娘全都屏住呼吸,一脸欣喜倾听那头小猪的呼噜,好象那是最美妙天籁。  我腿发麻,耳朵痒痒,奋力要坐起来。  四双大手登时一齐过来死命把我摁住,“求你呀!”倍贝妈妈轻声哀求我。“乖乖,忍一忍噢。”老妈把风扇开大了安抚我。  我只好仰面躺着,一动不动。  倍贝最讨厌别人弄醒她,只要被吵醒,就尖叫大哭暴跳,循环往复不知疲倦。  只有倍贝睡着的时候,这世界上才会有太平两个字。  严重肾病、大量激素、手腕手背针孔累累,小小年纪一天天发胖,一夜夜失眠,也是蛮可怜的。  某个中午她闹累了,不知怎的爬上了我的床,捏着我的耳垂一瞬 睡神悄然敲中了她的前额,这一觉睡得从未有的香甜安静。  大人们发觉,我大大的耳垂,居然是倍贝最灵验的安眠药。  那个痛苦不堪的夏天,我成了被倍贝睡眠绑架的犯人。倍贝老妈免费敞开供应我冰淇淋、可乐、薯条、冰镇西瓜……我狠狠大吃特吃,直到肚子凸出象小轮胎一样,可以毫不费力招架小象腿的分量。她对着我呼噜,我对着她更响地呼噜,终于她败下阵来,放过我的耳垂,背转身体去睡。  后半个夏天,我们背对背午睡,两个老妈悄悄推门进来,看得热泪盈眶,“真像一对小天使呵!”  几年后,倍贝肾病痊愈,没有了同舟共济的理由,本来就处得别扭的倍贝爸妈选择了分手,倍贝跟着老妈搬去了厦门外婆家。  两家老妈做了十几年的死党,临别抱着哭成一团。  剩下两个小胖子面对面呆呆站着,我下意识摸摸耳垂,倍贝“腾”跳过来,死命捏住我的耳垂,她尖尖的指甲抠得我好疼,我想也没想,重重给她来了一脚,她痛得蹲下来,哇哇大哭。这时火车要开了,“啊——”倍贝叫得象汽笛,被她老妈拖进车厢。  “明天就来了,你去接倍贝噢!”老妈打开水龙头洗碗。  “要接你去接!”  “听说高考没考好,整天在家憋着,和家里人玩自闭,她妈都愁死了!”我的声音被哗哗的水声挡住了,老妈没听见。  电话响了,我接起来,是倍贝妈妈。  “是嘉杰吧?不,不用叫你妈,我有话要和你说。”  “……我们横劝竖劝,去玩吧,出去透透气,到哪里都可以。我们在地图上圈N个地方,她好象没有看见一样……最后,总算开口了,‘我要到上海,找嘉杰哥哥玩。’”  除了忙不迭答应,倍贝的老妈舅舅外婆他们还能做什么呢。  “秀芹呵,就让她出来散心好了,交给我们你就放心吧。这孩子,折腾得你也苦呀。”老妈甩干两手,急急从我手里抢过电话。  “有的孩子,生来就是麻烦的,要是我不操心,还有谁来操心她?”倍贝老妈很响地抽泣着,我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  好吧,只要让老妈们开心,接就接吧,我会让她开心的。  “嘉杰,那把你那头黄毛染回原来的颜色,还有,”老妈一样一样拿出白T恤、牛仔裤、白色跑步鞋,“到时候把这些换上。”  “干什么?”我有点傻了。  “我和她妈妈一直跟倍贝说,你在同济大学念建筑系……”  “你不知道,你一直是倍贝的榜样和动力。唉,要不是最后一门她发挥失常,我们神不知鬼不知的就成功了!”  老妈吞吞吐吐地讲。  我愤怒地叫起来,“不干!”  情愿被倍贝的小象腿压得肚子发麻,情愿被倍贝捏着耳垂直到脖子发酸,就是不愿意假模假样装大学生。  “嘉杰,求你了,就装这一回,倍贝答应看过你以后,回去就参加复读。”  “我受够了,从小到大,你们不由分说,总拿我做她的陪绑……”  第二天,我出门上班,埋头在那里穿好鞋,抬脚就走,没有象平时那样说一声,“妈,我走了!”关门的一刹,听见老妈在那里自言自语——  “是我们连累你了,可是倍贝真的很可怜呀……”  “彩虹兄弟”是名副其实的,七个发型师头顶七种眩目发色,老大鲜艳的粉红色,阿二的我进口橙子一样的鲜橘色,阿三麦子一样的亚金色,阿四孔雀羽翎上的翠绿色,阿五的迷彩绿酷得没法说,阿六的宝蓝走到哪里哪里亮,个子最迷你的阿七则顶着一头高贵的深紫色。每天一开铺,我们排成一队,赤橙黄绿青蓝紫齐刷刷鞠躬,一起喊“欢迎光临”,效果真是弹眼落睛,年轻的顾客MM没有不开心尖叫的。  “你要染黑发?”兄弟们笑得嘻里哗啦,“还要剃那种干干净净的短发,呕——别吓人啦!”  “染不染?!”我大吼一声,他们表情定格几秒种,马上乖乖围上来,刮风一样忙碌起来,咯吱咯吱推来小车,套围脖、调药水,七手八脚在我头上忙开了。  我注视着遮住额头的飘逸刘海纷纷扬扬落在地上,注视着橙色一丝丝一绺绺被抹去,作为我的标志,店里的客人们都亲切地叫我橘子哥哥。  两个小时以后,我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像校园民谣里的男生,如果再夹着一叠书和讲义,就可以象蓝天白云一样清爽了。  兄弟们围着我,好像对他们手下的作品张口结舌,橘子色的董嘉杰变成了一个穿着校服的乖乖男生,和五颜六色的他们特别不搭调。  “我出去一下!”我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双肩运动包,想赶紧溜。  “喂,是为了一个女孩吧?”深紫色的阿七最先沉不住气  “不,是妹妹。”  “是不是要去见她开心得昏头啦,妹妹难道不是女孩吗?”他们齐齐笑我。  我愣一下,真的想象不出倍贝现在大女孩是什么样子,那个多病的爱发脾气的有捏我耳垂怪癖的胖小姑娘的印象蛮横地占据了我的整个脑海,怎么也挥之不去。  “这个妹妹厉害呀,嘉杰为她什么都舍得豁出去的样子……”他们啧啧啧的,一脸羡慕。  耳垂一阵发烧,是拇指姑娘真的要来了吗,她肯定是骑着龙卷风来的吧,要不,我怎么连一头漂亮橘色头发都被连根调换了呢?  “都不是!”我粘粘糊糊说,“只是好多年都没见的一个老邻居,小时候胖得要命!”  “哇,还是青梅竹马。放心啦,女大十八变,她准保变成一个漂亮女孩了!”  “兄弟,好运啊!”他们一人上来捶我一拳,一个个装着要流口水的样子。  “好、好运!”我口齿含糊应着。一边赶紧着走出店铺。  不知为什么,虽然是走了无数遍很熟捻的路,我两只脚绊来绊去,一路走得心神不定。  徐家汇地铁通道有十三个出口,人群像旋涡一样,一团一团被吞没,又一团一团涌进来。  我从13号通道走下去,一两分钟路程可以走进美罗城的出口,跳上一段斜插的楼梯就可以看见太平洋数码广场大门.面对大门左右两边是长长的楼梯,随着楼梯走上去就是美罗城.  我在美罗城选了一个柯达数码相机,很早就一眼看中的,只是钱一直没攒够。我一有空就去看,害了单相思一样,好像它是随时被人抢走的心爱女孩。因为倍贝来,老妈慷慨补足余额。  没想到倍贝让我如愿以偿,我第一次对她有微微的感激。  买完相机我原路返回,沿着长长的楼梯下去。我把背包转到胸口,像袋鼠那样。新买的数码相机装在左侧的小袋子里,呀,尼龙搭扣有点松,正想着要把相机转移到更保险的地方,手机响了,是倍贝妈妈。  “倍贝要来看你,这个念头她悄悄攒了很多年了,可我这个做妈妈的都一直没有满足她。她考上初中的时候,我正好失业,学费都凑得好辛苦,结果她傻傻等了一个暑假。等她考上重点高中了,你妈妈答应带你来厦门,倍贝欢天喜地翘首盼望,没想到你没参加高考把家里搞乱了。我们对倍贝说,你考上了同济,和一帮同学旅行去了……高中三年,我们一直用你的口气给她写信,和她约定‘三年后我们在同济校园见。’我这个女儿,谁的话都听不进,唯一就把嘉杰哥哥当作天上的星星一样仰望……”  “我,天上的星星?”我感到吃惊,“她、她怎么会有这种念头呀?”  “倍贝有很多怪念头,也不跟我说。不知道这次她会不会跟你说?”  犹豫了一会会,她又说:“嘉杰,阿姨知道很为难你,不过,尽量不要让倍贝失望好吗?”  “好。”挂了电话,我呆立在那里想,到底有多少年没见倍贝了呢?我开始数数,结果十个手指都动用了,还不够。  天,我们竟然有十三年没见了。  天,难道我真的懵懵懂懂做了她十三年的完美偶像?  这十三年里,倍贝的这个完美的偶像哥哥都干了些什么呀?武侠书、网络游戏、女孩、还有每天守在校门扣敲诈的坏孩子……一点点从优等生下滑到底层,开始厌学偶而逃学高考前干脆玩失踪……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像油星子一样漂来浮去,直到我挥舞着银光闪闪的剪子,女孩们长长短短的秀发在我指尖轻舞飞扬,我才觉得好起来,我才觉得心定了,我才觉得自己能够决定自己的生活了。  只是现在我又慌了,我不知道怎样去扮演一个完美偶像,一个优秀的哥哥。  倍贝、倍贝要来了……  我习惯性摸摸左侧那个小包,肚子一阵抽搐,小偷动作真快!  搭扣松了,小包洞开,数码相机……没啦。  我停下来,看着周边那么多人,每一个都很正常的样子,每一个都漠然地各走各路。  报警吗?到派出所也只能是登记一下,然后等着偷我相机那个小偷哪天倒霉被抓在局子(这种机率比较低)。即便小偷招了,而那些警察已经不知道怎样联系我这个无关紧要的受害者了。  这样的失窃太多了。  倒霉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我的600万像素的全自动数码机呀。  “我看见是那个人拿走的!”有人拍我肩膀。和我比起来,他足够瘦小,戴棒球帽,嗓子细细的,指着前面一个彩条汗衫的男人说。  “你肯定?”我像抓住一根从天而降的救命稻草,  他重重点头。我飞一样跑上去,一把揪住彩条汗衫,“嗨,把相机还我!”  “什么呀什么呀?!”对方嘴很硬。  “装什么蒜,快交出来!”我急了,暗暗握紧拳头。  “谁看见我拿啦?”彩条汗衫的贼反过来推我,我的手眼看要松开了。  “我看见的,就是你拿的!”棒球帽男孩拍马赶到。  “不还给我我马上报警!”我胆子陡然壮了喉咙也响了,一边搂住他的脖子,另一手摸他的口袋,什么都没有。  有人围观了,我大喜,“帮我打110,他是小偷!”  没人帮我,我看谁,谁就扭头走开。  “我来打!”还是那个棒球帽。围观中那么多壮年人,最瘦小嗓子眼也最细的那一个,偏偏是最勇敢的一个。  一个穿红T恤的跑过来,“不要喊了,还给你就是了!”  另外方向有两个人跑过来,我还没反映过来,手里 数码相机.  傻子都知道是遇到小偷团伙了,见好就收吧。  我把相机抓在手里,没来得及对棒球帽男孩说声谢谢就飞快地奔向太平洋数码的门里。我已经闻到了危险的味道,而且知道哪里比较安全。 据我对这里的了解,每天这里有无数的小偷和骗子及乞丐,知道最起码商场里有保安。  这一点上,我的确很像鼹鼠。  我进了在商场门里开始往回看,那个男孩他、他居然浑然不觉,左转上了去美罗城的楼梯……  “完了完了!”我在门里跺脚,我预感会发生什么了,那是一段公共区域,好多路口可以跑路,如果报复一个人之后,这里是最容易逃窜的地方。  我蒙起眼睛,可是还是忍不住在指缝里张望,果然,三四个人跑上去包抄,一语不发开始揍那个男孩。  男孩一下摔在地上,他太瘦了,被几双大脚踢来倒去,好象几条大狼狗舌头下的一根孤零零的小骨头。  那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后退,这中间有我。我们任由那几个人拳打脚踢.而我,居然感觉腿微微软着,抖着。  N年前,我也被一帮人打得一败涂地,第二天开始乖乖交钱,每天交每天交,直到口袋里不剩下一毛钱,远远看见校门,腿微微软着、抖着,心里想,要是能挖一条地道避过他们该多好,就不用挨揍也不用逃学了。  也许就是从那时侯,就暗暗埋下了做一只鼹鼠的愿望吧?  形势越来越怕人了,男孩背包被打掉,背包里的东西飞了一地,嘴里出血了,帽子也飞了,一头什么、什么散开了?  是乌溜溜的长发,他、她难道是个女孩?!  哈哈呜呜,他妈的鼹鼠,懦弱!下作!怪不得拇指姑娘一天也不想和他呆,毫不犹豫骑在鸟背上远走高飞。  一股血冲到脑袋,我一脚踢开门,冲上去开打,我抓住两个人打,拳打脚踢,还用双肩包乱砸乱吼。  第一次,我看起来有种连命都不要的狠劲。那几个人对我有所顾忌,撕扯着对打着渐渐有点心不在焉了。  猛然,寒光一闪。“死定了!”我浑身一激灵,跌坐地上,闭紧眼睛。  “起来吧,呸!”一口带血的唾沫吐在我脚边。  我用胳膊夹住脑袋,一直在发抖。  “不过是把没开刃的刀!”女孩“啪”把刀身摁进刀槽,声音像一根银针,又细又冷。  打人的小偷们各自跑了,眨眼消失在徐家汇地铁站的N个出口。  我捏着手掌,有点擦伤,看着女孩擦去嘴角的血,她的手指那么细那么白,我的心一抽一抽的。她 她是个女生,为了我被人殴打的时候,我却在第一时间里扔下她一个人逃跑。虽然后来又回来了,最后,还是靠她救了我。  我想找条缝钻下去,鼹鼠的本性又开始发作啦。  她无声地迅速地捡起散落一地的东西,太阳镜、矿泉水、钥匙包、防晒水……  我帮她拣起笔记本,掉出一个扁扁的小纸包,露出一张黑白相片一角,我顺便瞟了眼。  “不你碰!她叫。  “让我看看!”我呼吸急促,抽出相片的大部分。  “啪!”她打开了我的双手,包相片的纸一下被打飞。女孩把包背起来,转身上了电梯。  “对不起!”我转身拣起那张纸片,看了一会,跟着跳上电梯,  她看着我,高高在上,眼神里有一丝轻蔑,“你最好别跟着我!”  “你要不要医院看一下?”  “我们要不要到去警署备案,就这样放过他们了?”……  电梯冉冉上升,我低声下气,亦步亦趋跟着求着。  她把头摇了又摇,很坚决。  电梯一先一后把我们送到地铁出口,靠近港汇广场喷泉的那个出口。  “我在这里等人!”她抱起双臂膀,对我抬抬下巴,全然一副驱逐的意思。  “你应该通知你的朋友到商场里去等,这里也不安全。”  “要不,我陪你到他来好吗?”  我的警告果然起作用了,她说,“对边站着,离开我远点!”  好吧,好吧,我照办。  我偷偷看了她一眼,又一眼,简直不可思议,她怎么可以这样瘦呢?  不知过了多久,她掏出手机。  “算了,坏蛋,”她深深吸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先给打电话吧。”  我悄悄把手伸进裤袋。  号码摁到一半,她忽然停下,“不行!”  “怎么啦?”我很友好地问。  “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我坐车去看他,他也坐车去看我,我们插肩而过,谁也不知道。我到了车站,没见他,他原来在我们家那里的车站,我哭了!”  “这不算糟糕。”我嘟囔着,“还有更糟糕的事,他一看见你就逃掉了!”  “P!”她飞快地摁号码,然后放到耳边听,半分钟后,“关机!”再拨再拨在拨,终于她放弃了,“乌鸦嘴!”她要哭了。  地铁口的雨丝织成了雨幕,空气热乎乎潮兮兮的。  “请你吃甜筒好不好?”我满头大汗又小心翼翼问。  我们小跑着穿过宽宽的虹桥路上的斑马线。  凉快的KFC里,我们吞下了两个老北京鸡肉卷,三对辣鸡翅,一大包蘸足番茄酱的薯条。填饱肚子,才进入最后正题——吃甜筒。  她的吃法很怪,喝了一杯滚烫红茶舔一口冰凉甜筒,乐不滋滋说这种吃法叫“一半火焰一半海水。”  “就算哥哥不来,我也不怪哥哥!  “哥哥?”  “谁叫我到了感情空白期才想来找他,老天爷也会怪我没有诚意吧?”  “空白期?”我楞了。  她低下脑袋,“喜欢上第一个男生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冲到最近的商场里,买了一条超短裙,粉红点点的,芭比娃娃的风格,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可惜他是韦小宝,认了一个又一个妹妹,还对我说,我不要女朋友只要妹妹。  “第二个男生超帅,长得像蓝正龙噢。而且他好高,我的羽毛球挂在树梢上,跳呵跳够不着,一只长长的手臂轻而易举就摘下来了。我回头看到他一笑,露出峡谷一样又长又深的酒窝。  “可惜他是最自说自话的B型血的男生,考高中的时候,他一把抢过我的志愿表,代我填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学校。可是我想考的是幼儿师范学校。“难道你不想一直和我在一起吗?就这么决定了!”他甚至不许我穿露出膝盖的裙子,理由是我的膝盖象凹凸不平的土豆。  “高一那年我过得水深火热……”  说着听着,外面也雨过了天晴了。  “想不想到交大看看?”我又提议,“几步路就到。“  “我哥哥在同济念书呢。”她好象特别念念不忘。  “那要跨过大半个城区呢。”  “喔,这样呵。”她失望,又无奈。  “等我一刻种!”我一跃而起,以百米冲刺速度赶回店里,兄弟们纷纷“慷慨捐捐车”,老大还画了地图给我。  当她看见两部神气漂亮的跑车,除了惊讶,还有开心,“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呀?”  在心里我对她说,“因为我是你哥哥。” 嘴巴上我在讲,“因为你见义勇为!”  打从第一眼看见那张黑白照,一对小胖子,一个捏着一个的耳垂,一个腆着胖肚皮坦然承受着一个的小象腿,酣睡得象一对小天使,亲密无间的小天使。  我就知道她是倍贝。  我的心就跟着一半是火焰一般是海水。  一路轮子滚滚,倍贝眉飞色舞哇啦哇啦说她哥哥,为她赴汤蹈火,对她无微不至的哥哥。  为了让她睡觉腿搁着舒服,六岁的哥哥毅然把自己的肚子吃成轮胎,而且,捏着他的大耳垂,她真的好舒服好安心。  为了她喜欢听小猪储蓄罐里沉沉的钱币声,七岁的哥哥把压岁钱统统换成硬币。  和她一起陪狗妈妈生小狗,她不管不顾睡者着了,八岁的哥哥整晚先后抱狗宝宝到狗妈妈面前喝奶。每只狗宝宝喝奶的时间足足要1小时,结果使他足足蹲了6小时,等她醒来。哥哥已经连路都不会走了。  为了她说哥哥要跑第一名,这样她就可以在他第一个冲到终点的时候给他送饮料擦一头汗,很拉风的。十岁的哥哥半夜起来,在家里附近的无人的天桥上没命地练折返跑。  甚至 为了她说我将来要住在哥哥设计的漂亮楼房里,哥哥去考了同济大学……  我越听越迷糊,那个完美的哥哥真的是我吗?里面有多少被大人逼迫的,多少是我真的干过的,又有多少是倍贝自己的想象呢?  “我喜欢过别人,也被别人喜欢过。甩过别人,也被别人甩过。只要哥哥一直在我心里,给我温暖,给我力量。我想要一种有干净单纯的感情。”倍贝的黑眼睛严肃起来,“除了哥哥。我在任何一个男孩身上都没找到  身边的男孩可以来了又走,哥哥,永远只有这一个,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哥哥了!”  我感动,心虚,同时心里愈加不安、难过。总之,乱糟糟的一团。  无论如何,事情总得给个收场。或者,我可以继续扮演同济的优质男生,不过,逃跑的开场实在糟糕。  “听着、听着,”我清清嗓子,“假设、假设我就是你哥哥……”  “你?”她目不转睛看着我,她的眼神挠挠得我脸上痒痒。  我的心窜到喉咙口,答案呼之欲出了。  她的黑眼睛扫了我一眼,再一眼。我的肚子里仿佛有是么东西在作怪,我腿肚子发软 我、我都骑不动了。这样没出息的家伙  “扑哧!”她的手指划到我下巴的位置,“你不是的,你下巴上没有星星!”  “星星?”  “你还记得么,我不肯在幼园里睡中觉,呜啊呜啊呜啊哭个不停,老师烦透了!拎起我的洋娃娃阿金朝外面丢,洋娃娃落在围墙顶上。你爬墙给我去取,下来的时候磕破了下巴……?  “再说,哥哥是不会扔下我逃跑的。不过,总算你良心发现。”她拍拍我肩膀,安慰似地说“谢谢呀,听我讲了那么多胡话,陪我骑了那么多路。”  我的手在口袋里,那张纸,那张曾经包着一对甜蜜酣睡的小天使的纸片,慢慢、慢慢地揪成一团,连同上面的倍贝的字——  哥哥,我想要去看你。不知道你还认不认得我。你买一个甜筒给我吃好不好,如果你还觉得我算是一个漂亮妹妹,我们一起骑单车去好不好?  如果你已经长得很高了,哥哥 我很想踮起脚尖,用指尖摸摸那一块小星星。那是我留给你的纪念,好让你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如果别的女孩因为这不喜欢你,那么我会偷偷高兴的,就把这块疤疤留给我好了,这个哥哥本来就是我的呀……”  我的心也跟着被揪得皱皱的。  妹妹,我没脸认你啦!所有的勇气都消失。  我不是那种疤痕性的体质,下巴上的疤痕一年年在变淡。在我16岁的那年 无数小小的胡须穿过光滑的表面,倍贝以为长着星星的地方,那颗勇敢的星星,莽撞的星星,深情的星星,已经永远消失了……  我和她之间,那颗星星也已经远走高飞了  看见马路对面的同济校门了,倍贝的眼睛发亮起来了。  好象有个高大的男生在校门里一闪而过,“哥哥!”倍贝灿烂地笑着,忽然加速,飞驰过马路。  迎面而来一部摩托车,他们、他们结结实实撞在了一起……  万幸,摩托车的速度比较温柔  还好,短暂休克以后,倍贝在医院里醒来。除了手臂和小腿上几块擦伤,她看上去没什么不妥。  “头部的伤的确只是外伤。”医生说。  “会有什么后遗症吗?”老妈还是一个劲地问。  一个男人吵吵闹闹进来问医生什么时候轮到他做电疗,打断了他们的交谈。  “你早做完了,可以走了!”  “骗人,你们想让我白交钱不干活对不对?”  医生耐心地让他过来,指给他看胳膊上的针孔,男人这才安静下来,喏喏地退出门去,“对不起呵,我怎么一转身什么都记不得了?”  “看到了吗,短暂性失忆?”医生说,“这个人是在楼梯上一脚踩空。”  “你好。”  “你好。”倍贝很安静很礼貌地对着我笑。  “看到了么,这对小胖子就是我和你呐。不过,现在我们都变得很瘦,分开以后的日子都有点糟糕吧?不知道你现在还愿不愿意叫我嘉杰哥哥?我没有去考大学,我的胆子也一直基本上象鼹鼠那么小,不象豹子一样血性啦。不过我会做头发,什么样的发型和颜色我都能搞得漂漂亮亮的……”我的手指在黑白照上很用力地指指点点。  唉,她好象根本没在听哎,脑袋很沉醉地一晃一晃。我轻轻拨开她鬓际的长发,正塞着MP3耳机呢。  “什么歌呀,好听吗?”  她起劲地点头,主动拔出一个耳机交给我。  我们一人一个耳机,我听到高低错落三个女声,是最受女孩们欢迎的SHE——  记得要忘记/我提醒自己/你已经是人海中的一个背影/长长时光/我应该要有新的回忆。  人无法决定会为谁动心/但至少可以决定放不放弃/我承认我还是会爱着你/但我将永不再拆封那些记忆。  “唱得好!”我心痛着,却同时是暗暗喜悦着。  妹妹,把不快乐的事情都忘记了吧,最后留在脑子里的总是你愿意记得的。就如同你的手不能拎很多的袋子,不然你会神经紧张,因为很可能丢锝一塌糊涂。所以就只选择留下快乐的袋子吧。  “哥哥!”忽然。一个热热的身体趴在我背上,指着三个小妮子SHE中的头发最长的Slina,“我要染这种粉红色,棉花糖一样的红色,可以吗?  “噢!”我幸福地应了一声,心都要跳出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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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第一篇: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济南的冬天》了,这篇文章是老舍写的。老舍吧唧难看做自己的第二故乡当老师布置我预习第十二课《济南的冬天》的时候,好奇心驱使我一口气读完这篇文章。  在这篇文章里,老舍用了一个词暖和而安适的睡着“很能体现出这篇文章的中心。老舍在这篇文章里,运用了还几个修辞手法,比如比喻句,这个比喻句写得非常好: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而安适的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换醒。还有一个拟人句:那点薄雪好像突然害了羞,微微露出点颜色。  老舍之所以把济南看作自己的第二故乡,是因为其间老舍努力的创作,快乐的休息。  我喜欢老舍,但是我更喜欢出自于老舍笔下的文章!  篇二: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我也去过济南,不过不是冬天,是夏天。08年的时候,那时候我和他还在一起,他在济南上学,我就是去找他的。  好像全国的夏天都是一样的热,我到济南的时候,觉得没比海南凉快多少,而且由于我和他个头差距太悬殊,没法打伞。导致那三天就那么赤裸裸地呆在太阳光下与济南的阳光来了次亲密接触。是的,我只在济南呆了三天,所以并没有彻底地感受济南的山水人情。三天的行程感觉时间特别紧,印象中自己一直在走、走、走,当然,那时候有他在身边,就那么一直走也觉得幸福。  记得他先带我去的泉城广场。听说那是济南标志性代表性的地方。泉城广场,顾名思义,它就是个广场,有一座很漂亮的金荷花,其实是一个喷泉。我去那天正好在喷,当然,它每天都会喷。荷花雕像在水花和阳光中熠熠生辉,很漂亮。花的旁边是一半圈儿类似长廊的建筑。那里很凉快,有很多伟人的铜像,孔子啊、孙武啊、李清照啊、蒲松龄啊等等。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都是铜的。呵呵,这是废话。他们都是山东人。长廊特别长,伟人也特别多,从古到今。山东果然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我跟好几个名人都合了影,可惜要不到他们的亲笔签名了&&荷花的对面比较远的地方,是济南象征性的雕塑。天蓝色的,中间有一颗明珠,很艺术。不过我是俗人一个,不懂该怎么欣赏,也看不出它的意义。晚上的泉城广场特别热闹,跳舞的、练武的、耍双节棍的、滑旱冰的、遛弯儿的、卖东西的,反正我觉得比白天热闹多了。身处在这样的环境我也异常的兴奋,吵着嚷着让他给我买好吃的。最后他给我买的棉花糖,这是他第二次给我买棉花糖。也怪天太热,还没吃几口就都化了,弄得一脸一身一手都是,然后他再很无奈的给我擦。嘿嘿,总共我就吃两次棉花糖,两次都让我印象深刻,心里感动,觉得幸福。  跑题了,我再说回来。济南三大名景:趵突泉、大明湖、千佛山。这三个地方要是没去上一去,那真是白来济南了。由于时间关系,我只去了趵突泉。照了很多照片,都好好珍藏起来了。传说中的72泉眼(是吧?)我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反正大部分已经不冒水了,变成一滩死水了。最著名的泉眼当然还在冒,不过也不像小学课本里的照片上那样那么壮观了。一汪池水清澈见底。那天是个大晴天,阳光照在池中明晃晃的。池底有很多亮闪闪的东西,我问他是什么,他拿出一枚硬币跟我说,许个愿吧。原来,这还是许愿池呀。后来他带我来到一个示意图那,一边让我看一边给我讲趵突泉冒水的原理,原谅我嘴笨,心里明白但是说不出来。反正由于地下水线下陷(?),导致了趵突泉很多泉眼不冒水,如果还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世界上不再有趵突泉。听的我好伤心。  老舍先生眼中秀气的小山,我是在第二天体会到的。  我从小住在平原地区家里还是个沿海城市,所以我从小就没见过真正的山。十多岁的时候,家里终于有山了,可惜是假山。不过当时也着实让我们兴奋了很久,隔三差五的就往山上跑。来到济南的第二天,我们步行到了一个游乐园,而在路上我突然发现,放眼望去,都是山。很高的山!如果这种高度的山还只是秀气,那真正巍峨的山到底有多高?山是绿的,很苍翠的绿,看得我心潮澎湃的。我问他,那些山有人爬吗?他说有,他说有时间带我去。可是第三天我俩实在太累了,就没去成。话说我们走到了那个游乐园,里面有一个湖,湖里有荷花,白色的,很干净,很纯洁。我原来一直不喜欢花,觉得俗。可是真正看见了感觉就不一样了。家里的公园也有荷花,可都是残荷,凋零的可怜。济南的荷花真的不一样,充满生命力,一朵朵争相绽放。我照了很多照片,却不敢跟花儿一起照,觉得花是那么干净,我站在旁边会亵渎它们的,对了,他还带我去了一个小吃街,叫芙蓉街,里面都是卖吃的的。我以为他会带我从街头吃到街尾,可是没有。他说这些东西看看就好,吃的话太不卫生&&虽然心里有点不甘心,可还是听了他的话。唉,有点小遗憾。  由于种种原因,济南之行就这么草草结束了。回家的路上,他跟我说,等明年暑假(也就是今年)去找他,再带我去大明湖和千佛山。我满心期待着,以为一年时间很快就会过去的。确实很快,不过比时间更快的,他已经离开我了。我没再去过济南,也没再见过他。没关系,以后我自己去,两个人的约定,我一个人也可以完成。  好吧,这已经不是一篇读后感了,算是一篇回忆吧。借着回忆济南之行来回忆他。分开大半年了,我有时还会想起他。忘记?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又何必强迫自己忘记呢?平静的想念,也未必是坏事。嗯,就到这里吧,我的济南之行。  篇三: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济南的冬天是美的,老舍先生笔下济南的冬天更美。那山、那水、那阳 光、那白雪&&都给人一种美的享受。特别是浸透在如诗如画美景中的浓郁情致,更使作品带有了一种神韵,一种悠长的味道。本文值得玩味的地方是很多的,在此略述以下几点:  文章布局谋篇层次井然。开头一段,写济南冬天的天气。作者以自己的亲身感受,通过和北平、伦敦、热带的对比,写济南冬天无风声、无重雾、无毒日的 奇迹怪事,突出它的温晴,赞誉它是个宝地。这是贯串全文的主线,济南冬天独有的美景,都是与此相联系的。第2段开始,设若单单是有阳光,那也算不了出奇是个重要的过渡句,转到对冬天山水的描写。在分写山水之前,先给人以济南的总体感,用拟人的笔法烘托出一个暖和安适的理想境界。作者紧扣住这一点,绘山景,描水色,寓情于景,既表现济南冬天山水之美,又寄寓对祖国河山真挚的爱。文章用了三段文字写冬天的山景,先写阳光朗照下的山,次写薄雪覆盖下的山,再写城外远山,勾画出一幅淡雅的水墨画。第5段写冬天的水色。作者极写水藻之绿,以衬托水之清澈、透明。又拓展想像,将天光、水色融为一体,描绘泉城鲜亮明丽的色彩。最后,以简明有力、含义丰富的一句结束。全文安排有序,脉络清楚,衔接紧密,推进自然。  篇四: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我真的很佩服老舍,也不知道《济南的冬天》他是怎么写出来的,怪不得大伙都叫他国学大师。我是个懒人,看他对济南的山山水水如此一往情深,让我也对济南有了想旅游的冲动。老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借助他细腻的感情,来了一个【情景交融】【融情于景】【借景抒情】。在文章的第一段老舍用北平(即北京)的冬天与济南的冬天对比, 反村出了济南的好是个宝地。接着他又用拟人比喻的手法,写出人们对冬天济南的喜爱。这还不够,作者又加上了一点小雪把景色写得更加生动。多美呀!连我都被深深吸引住了!  此后的3年时间里,我无时无刻不想着济南,今日终于到了,虽不能看到冬日雪景,不过夏日风情也不赖。不过有时我更爱想想老舍文章中的那个济南,我更爱它。  篇五: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我们都领教过寒冬的淫威。然而,济南虽位在北中国,冬天却非但没有一副严酷的面孔,反倒是那么笑容可掬,慈善可亲。读罢老舍的名作《济南的冬天》,印象是如此的鲜明。作者的青少年时代是在北平度过的,20年代至抗战前夜,他执教于英国伦敦大学和齐鲁大学、山东大学。北平、伦敦、济南,先后成为老舍生活之舟的三个主要停靠站。因此,他获得了评判对比的资格。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冬天要是不刮风,便觉得是奇迹;济南的冬天是没有风声的。如果不刮风,便堪称奇迹,那么没有风声就应是奇迹中的奇迹了。作者对济南冬天没有风声,感受这么深切,是不难理解的。当时,作者是从雾都伦敦回到响晴的济南的,这就不能不在心理上形成又一个强烈的对比:对于一个刚由伦敦回来的人,像我,冬天要能看得见日光,便觉得是怪事;济南的冬天是响晴的。为了强调这种异常鲜明的感受,作者继而就将热带的地方同北中国的济南作了第三个对比,以热带地方日光毒得叫人害怕作反衬,突出了济南的冬天能有温晴的天气之可爱。至此,既有奇迹,又有怪事的济南,其暖冬的特点已经跃然纸上,未措慈善之辞而已见慈善之状。  顺着济南的冬天是温晴的这条主线,紧扣着山和水,作品接着铺展了一幅幅淡雅的山水画。  第一幅是小山摇篮图。作者先为读者勾勒了一个理想的境界: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何等恬静,静到压根儿没有风声;又何等明媚,全在天底下,真正是响晴。难以想像这是北中国的冬景,但这却是济南真实的冬令。宝地的出奇之处便在这里。然而,作品的出奇之处,却是在引出山之后对山的描摹上。在济南南面,距市中心五里有著名的千佛山,它东接佛懋山,西连南马鞍山、四里山,层峦叠翠,形成了济南的天然屏障。它们确实都是小山,千佛山的主峰也只有海拔285米。对这样一个地理环境,作品只用一句话就写准了: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也便是济南出现暖冬的地理原因。作品点出这个原因,用的不是学者的口吻,而是文学家新巧的比喻: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躺在摇篮里承受母亲的慈爱,那当然是最暖和不过的了。而况山们还低声地哼着摇篮曲呢: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一幅小山摇篮图竟然蕴含着感人的脉脉温情。就凭这种体贴入微的抚爱,济南人也要不但面上含笑,而且心中觉得有了着落,有了依靠的:因为有这样慈善的冬天,干啥还希望别的呢!  雪后初晴的美景是第二幅画面。除了风,严酷的冬天还要凭借雪来向大地施加淫威,增添寒意。然而,济南的雪一点也没有抹煞暖冬的光彩,反而把冬天的温晴越发显露了出来。因为那只是小雪,连矮松都罩不住,反而由于白雪的衬托显得越发的青黑,仅仅在它的树尖上才顶着一髻儿白花;小山也只是山尖全白了。如果济南不是暖冬,能见着这最妙的雪霁晴峦图吗?更令人击节称奇的,是小雪给大自然增添了迷人的色彩。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这样,一道儿白,一道儿暗黄,给山们穿上一件带水纹的花衣;看着看着,这件花衣好像被风儿吹动了。而且全白了的山尖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等到快日落的时候,竟还有微黄的阳光斜射在山腰上,直羞得薄雪微微露出点粉色呢!可以说,雪后的济南格外秀丽了。这真是一幅动静相间的水墨淡彩啊!  文章的最后一段承接前文,在写了山之后,开始写水,从而展开了剔透玲珑的第三幅画面:空灵水晶图。济南素有泉城之称,所谓家家听泉,户户插柳。趵突泉为济南七十二名泉之冠,泉水平地涌出,喷涌如沸,水温恒定为18&C,所以隆冬季节,泉区依然水雾缭绕,四周的亭台楼阁都罩上一层轻纱,宛若仙境。除泉水而外,还有四面荷花三面柳的大明湖也是出了名的。因此,作者就借水来写出济南冬天的暖和:那水呢,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热气。在作者笔下,这样的水岂止是有生命的,而且是有感情的,天儿越晴,水藻越绿,就凭这些绿的精神,水也不忍得冻上。垂柳也人格化了:她还要在水里照个影儿呢!作者的手法实在巧妙,在这里他没有直接写天气的暖和,但是却让人感受到了温暖。这水,这绿藻,这垂柳,都楚楚可爱,你还能不说济南的冬天是慈善的吗?就在读者品尝这绿水垂柳,余意未尽的时候,作家的视线又转向一个更广|||阔的天地了:澄清的水同蓝汪汪的天浑然一体,整个地成了一块空灵的蓝水晶。这块蓝水晶里,还包着红屋顶,黄草山,一幅鲜丽的水晶图令人耳目一新,心驰神往。这样,作者就从水写到天,以至概括了整个济南,与首段那句济南真得算个宝地相照应,写下了珠落玉盘般的结句:这就是冬天的济南。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呈现了:济南的暖冬慈善若娘亲,可爱似少女,清亮赛水晶!  文章本是有情物,要让读者感动,首先要作者情真意挚。老舍对济南冬天的一往情深,处处流于笔端,溢于言表。对于一个在北平住惯的人,像我&&用这样的句式,既写出了个人的独特感受,又显得语意恳切,为全文一锤定音。请闭上眼睛想&&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循循善诱,一点没有强加于人的语势。真的,济南的人们在冬天是面上含笑的。这是流露真情,惟恐读者不信的口气。最妙的是下点小雪呀。看吧&&以情动人,令人如同身临其境。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由于对济南,对娇媚得似乎弱不胜衣的小山充满着热爱,这里简直是用一种祈求的口吻了。对,这是张小水墨画,也许是唐代的名手画的吧。又是思索,又是猜测,又是同读者的商讨。看吧,由澄清的河水慢慢往上看吧&&最后步入俊秀深邃的意境,也没有忘记忠实的读者。文章通篇注意阅读效果,娓娓道来,情恳辞切,犹如与不见面的读者促膝谈心一般,不时在进行着感情上的交流。这样亲切的文笔,使人们对济南慈善的冬天倍感亲切。  篇六:济南的冬天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我觉得在作家的笔下,那么美,那么生动,仿佛是一张小水墨画。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越发青黑的矮松,全白的山尖,穿着花衣的山坡,微黄的阳光,使济南的冬天越发秀气。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 。澄清的河水往上看,自上而下全是清亮亮、蓝汪汪的,像块空灵的蓝水晶。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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