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李某经人介绍向张某租了一辆卡车用于贩运桥亭活鱼小镇团购,租车时张某告诉李某该车没有任何问题。

《民法》案例分析题
1.张某今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取回彩电。
请问:此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鱼,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一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一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一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
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s
(1)赵某的父亲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赵甲的监护权?为什么?
(2)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其父亲返还继承的一问房屋?为什么?
(3)赵某是否有权要求孙某返还摩托车?为什么?
(4)如果钱某对赵某仍然有感情,赵某与钱某的婚姻关系能否自动恢复?为什么?
(5)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3.1994年,童某、陈某和姜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一家儿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章程中载明三人的出资分别是20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但实际上,三方的出资都没有交足,总共只有价值20万元的生产设备和5万元的流动资金,公司的注册是陈某通过欺骗手段获得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运营正常,也与其他的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其中多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公司一直都没有真正赢利。1995年,该企业因对市场估计失策,导致严重亏损。该市布料厂前来追讨公司所欠的50万元的债务,后起诉到法院。
请问:(1)该“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本企业所欠债务应由谁承担?
4.某建筑安装公司从邻省的安电设备制造厂购进了2000只电源开关,但回来经检测,发现有1/3的质量不合格。经双方协商,安电制造厂同意全部退货。但是某建筑安装公司却一直没有收到2000只电源开关的退货款,几经催讨都没有结果,于是某建筑安装公司以安电设备制造厂为被告向法院起诉。但此时安电制造厂已经被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所兼并,成为其分公司。原制造厂领导以制造厂已经不存在为由,不归还欠款;而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认为,此债务属原制造厂,与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关系,也拒绝承担责任。
请问:某安装公司应该以谁为被告?此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5.甲有生产一次性餐巾纸的技术,乙、丙想使用此技术办工厂。三方协议为甲4成,乙、丙各3成,但甲不参与经营管理,甲同意乙、丙使用技术。到1996年3月止,甲分得5万元。后因乙、丙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亏损,负债5万元。乙、丙找甲要求其承担部分亏损,甲不同意,认为他只是转让技术,而未参与合伙,不应负担亏损。后债权人丁将甲、乙、丙共同告上法院。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是合伙人吗?为什么?
(2)5万元的债务应如何偿还?为什么?
6.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人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7.1996年12月,村民甲与县肉联厂达成口头协议:自养的黄牛两头送县肉联广宰杀,牛肉款按净肉每斤3元5角的价格结算,牛皮、牛头和牛下水归肉联厂,甲再付肉联厂宰杀费80元。在宰杀过程中,肉联厂的屠宰工人乙在其中一头牛的下水中发现牛黄,重100克,卖得价款5000元。甲知道后与乙、县肉联厂为牛黄款归属发生纠纷。现问:
(1)甲与县肉联厂是什么法律关系?
(2)本案中该牛黄款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8.日清晨,急于到医院分娩的孕妇王丽在丈夫的搀扶下来到马路边,准备乘坐出租车到医院分娩,时值清晨,出租车极少,10余分钟后,一辆出租车终于在王丽一家人身边停下,该车司机于凡对王丽及家人称:该车是新车,孕妇乘坐会弄脏车座,而且三人同时乘坐会增加燃油量,如果想坐,需要支付平时乘车费用6倍的乘车费,否则不能上车,王丽的丈夫考虑到天色较早,搭乘出租车极为困难,且王丽的情况紧急,于是同意按6倍于平时乘车费的款额支付服务费。事后,王丽及其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多收的钱款。
请问:(1)司机的行为是否构成乘人之危?
(2)本案应如何处理?
9.甲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聘请一精通法律实务的常年法律顾问。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知道该市A律师事务所的张红律师是本市律师界的重量级人物,精通业务,尤擅诉讼事务。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前往AAA律师事务所要与张红律师签定一委托合同。不料,接待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是该所另一张红律师。甲公司遂与该张红律师签定了委托合同。该张红律师刚获律师资格,律师业务不是很精通。甲公司查明此事以后,欲解除了该张红律师的委托合同。为此引起纠纷。
请问:甲公司是否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解除与张红律师的委托合同?为什么?
10.甲为一个体工商户,因经营不善,欠乙50万元,现还款期已到。为还款,甲将其好友丙因出国而寄放在甲处的一辆摩托车,以自己的名义出售给丁。戊知晓甲的处境,遂提出要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甲一件祖传古玩(估价为50万元),甲因一时无法找到买主,只好答应了戊的要求。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与丁之间的买卖摩托车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2)甲与戊之间的买卖古玩的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
11.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请问:(1)赵某转托他的儿子代其创作书法作品是否有效?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12.甲为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乙是其邻居,平时以采撷山药为生。1998年10月乙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正好甲要到上海出差,于是乙就委托甲将草药带去卖掉,听说上海这种草药的价钱较高。甲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丙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甲将草药卖与他,并表示愿给甲500元的好处费。结果甲以低于上海市场将近10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丙,双方还约定,如果事后乙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的市场价格,丙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连在上海都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到丙家来看病的乙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乙。乙遂要求甲和丙赔偿自己损失。
请问:(1)甲将药卖给丙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2)乙是否有权要求甲和丙两人赔偿?为什么?
13.赵某、钱某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9年春,公司派赵某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某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586电脑委托给钱某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赵某给钱某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其保管的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出售,但Modem因还有用,不要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某知道此事后,对钱某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某给赵某写信说该电脑显示器有毛病,屏幕晃动,以便使赵某降价出售。钱某考虑到孙某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某的意思给赵某写信。赵某回信说显示器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某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脑。过了几天,钱某因急需用钱,遂将电脑的Modem以赵某的名义出售给周某,价格为500
元(略低于当地的市场价格),周某已经付款,尚未交货。此时,赵某回公司办事后知晓了钱某
的行为,十分愤怒。现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某能否向孙某请求返还电脑?为什么?
(2)钱某向周某出售Modem的行为性质如何?为什么?
(3)在Modem的买卖关系中,周某享有哪些权利?为什么?
14.1987年12月,胡某所在单位决定派他到加拿大学习两年,因办离国手续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朋友张某借款3万元,并立字据约定胡某在出国时将钱还清。但胡某直到日出国,都一直没有还钱,此前张某虽然经常来看望胡某,但也对钱的事只字未提。胡某在国外两年与张某也有过联系,但都没有说钱的事。1990年8月,胡某回国。日张某因买房急需钱,找到胡某,胡某当即表示,全部钱款月底还清,并在原来的字据上对此作了注明。11月5日,当张某再次来找胡某要钱时,胡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说他们之间的债务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可以不用还了!张某气愤不已,第二天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胡某偿还3万元的本金和利息。
问:(1)胡某在1990年10月在字据上对月底还钱作注明的行为有何种效力?
(2)张某能否通过诉讼取回胡某欠他的钱?
15.王某有私房三间,经协商,王某以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丁某,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丁某交付了价金。3日后,李某了解到王某要出售私房,遂与王某协商,愿以7万元的价格购买王某的私房,王某同意,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交付了7万元购房款,王某和李某到房产局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过户手续后,王某找到丁某,告知房屋已出售给李某,并退回了丁某交付的购房款,丁某不同意,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王某则以房屋已办理了过户手续为由拒绝交付房屋,丁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王某和李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王某交付房屋给自己。
问:(1)本案涉及哪些法律关系?
(2)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应由谁享有?为什么?
16.王某住一商住楼的二层,一层是街道办事处的房产,街道办事处将其作为退休工人的棋牌室,老人们天天在棋牌室打麻将,王某和孩子常在深夜被楼下的洗牌声惊醒,无法入睡,王某多次找办事处协商,要求其关闭棋牌室或限制晚上打麻将的时间,办事处则认为,打麻将是一项正常的娱乐活动,有益于老人的身心健康,拒绝了王某的要求。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限制打麻将时间。
问:王某的请求能否支持?
17.王某盖房,雇用于某挖地基,一日,于某挖到一只古瓷瓶,后经文物鉴定机关鉴定,该瓷
瓶属国家一级文物。王某认为该瓷瓶系在自己的宅基地下挖出,故瓷瓶应归自己所有。于某则认为,该瓷瓶系埋藏在地下的,是自己挖出的,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下,后经第三人协商,双方达成书面协议:瓷瓶归王某、于某共同所有,因瓷瓶不能分割,于某将自己拥有的份额转让给王某,王某须在一个月内向于某支付转让款5万元。到期后,王某未支付转让款,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转让款5万元。
问:该案如何处理?
18.1995年,李某与张某出资购买了两辆东风牌汽车从事长途贩运,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6万元,双方约定:盈亏按照出资比例分担。2年中,双方赢利均按约定比例作了分配。1998年,李某乘张某外出之机,将一辆车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张某回来后,不同意卖车,要求李某追回该车,李某则认为,自己当初出资10万元,可以买一辆多汽车,因而认为自己有权出售汽车,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李某和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1)张某与李某之间对汽车形成何种关系?(2)李某出卖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王某能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为什么?
19.甲乙丙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甲占有50%的份额,乙占有30%的份额,丙占有20%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屋轮流分别由甲乙丙使用5个月、3个月和2个月。请回答下列问题:
(1)设甲现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如何处理?
(2)设甲抛弃自己的份额,该份额归属如何?为什么?
(3)设乙在居住期间,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责任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20.张庄、王庄、董庄三村分别按照30%、30%、40%的比例共同投资兴建一座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水库,并约定三村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水量。某年,李庄灌溉用水不足,与董庄达成协议:董庄从自己的用水量中供应李庄灌溉用水l万立方米,李庄支付价款l万元。供水时,流经两村之间的陈庄时,陈庄将水截流2/3,灌溉本村农田。李庄因未及时灌溉,秧苗损失3000元。同时,李庄以为董庄故意减少供水,夜间派人偷偷将水库闸门打开放水3万立方米。因放水不当,造成张庄鱼塘中鱼苗损失3000元。王庄看到上述情形,决定将自己的30%份额转让给魏庄。
问:(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庄转让其份额,应履行什么义务?
21.大明公司通过划拨形式获得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厂房,项目批准后,大明公司为了提高收益,更改图纸,将厂房改建成写字楼,因资金不到位,大明公司与通达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约定:大明公司负责写字楼的建设施工,通达公司提供建设资金5000万元,写字楼建成后,双方各分得写字楼的一半面积。写字楼建成后,大明公司拒绝按照协议分配楼房面积,只同意退还同达公司的建楼款。通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大明公司履行协议。本案如何处理?
22.甲因经商向乙借款15万元,甲用自己使用了一年的富康轿车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天,甲开车与他人相撞,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5万元,因车受损,乙向甲提出了如下的请求:(1)甲提供新的担保物;(2)甲要将5万元提存;(3)请求甲提前还款。案件诉讼到法院,乙的哪些请求不能成立?
2.开元公司建设商住楼,建设中,因资金短缺,向银行贷款,双方签订的贷款协议约定:银行向开元公司贷款2000万元,开元公司以在建工程作抵押,到期不还,该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开元公司向大发公司借款500万元,开元公司以同一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减少税费,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开元公司向中原公司借款300万元,到期后,开元公司未能偿还上述三笔款项,除在建工程外又无其他财产,中原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开元公司还款。银行和大发公司知道后,也起诉开元公司还款。银行认为,开元公司已约定,如不能偿还贷款,在建工程归银行所有充抵贷款。现还贷期已到,开元公司无力偿还,该在建工程应归银行所有。大发公司认为,开元公司也以在建工程作抵押从大发公司借款,该抵押有效,大发公司应当优先于中原公司受偿。本案如何处理?
23.冯某系养鸡专业户,为改建鸡舍和引进良种鸡需资金20万元。冯某向陈某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冯某又向朱某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朱某占有。冯某得款后,改造了鸡舍,且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冯某预付定金4千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冯某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县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冯某,要求支付运费,冯某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冯某预计的收入落空,冯某因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陈某、朱某及县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朱某在占有该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蒋某修
理,朱某无力交付蒋某的修理费1万,该设备现已被蒋某留置。
现问:
(1)冯某与陈某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冯某与朱某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朱某与蒋某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4)陈某要求对该音响设备行使抵押权,朱某要求行使质押权,蒋某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
谁优先行使其权利?为什么?
24.A、B、C三人订立协议:三人各出资1万元共同买汽车从事货物运输,共同管理,按出资比例分利和承担亏损。三人依约出资买下一台卡车,由A驾驶,B、C负责装卸货物,长期给前进公司运输货物。某日,A、B、C三人酒后运送货物,途中A操作失当发生车祸,致使卡车毁坏,所运价值6万元的货物全部损失。前进公司向三人索赔时、B、C称此车祸系A不慎驾驶所导致,因此发生的货物损失应由A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辩称该车系自己同B、C二人共同购置,因车祸引起的损失应由三人共同承担,故不同意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进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从B、C三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1)A、B、C三人系何种法律关系?理由是什么?
(2)前进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负责赔偿?根据何在?
25.甲、乙、丙于2000年8月各出资1万元买得一幅古画。约定甲保管。10月,A愿购买此画,甲即将画作价4.5万元卖给A。事后,甲告诉乙、丙、乙、丙要求分得卖画的款项,甲便分别给了乙、丙各1.5万元。A买到该画后,12月又将该画以5万元卖给B。二人还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后A即将画交付给B,但A欲持此画参加展览,所以双方约定该画交付后如果半年内该展览未举行,则该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B。依此约定,A将画交付B,B亦先期支付价款4万元。2001年3月份B的朋友C以6万元的价格从B处买了此画,C买到之后将画送到装裱店装裱。由于C未按期付给装裱店费用,该画被装裱店留置。装裱店通知C应在30日内支付其应付的费用,但C仍未能按期交付。装裱店遂将画折价受偿。扣除了费用后,将其差额补偿给了C。C不同意装裱店的这一作法。后A因需要借款又于2001年2月将该画抵押给朋友D,D早就知A有此画。后来D在装裱店看到此画,进行调查才发现画已卖给B,而B于2001年4月份因遇车祸不幸身亡。其财产已由其妻与其子继承,遂找A说理。A得知后,找到C,要求C或者返还该幅画,或者支付B尚未支付的1万元价款。现问:
(1)本案有哪些主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2)甲是否有权出卖该画?
(3)A对B的债权,应由谁来承担?
(4)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该画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5)B是否有权出卖该画,C能否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6)装裱店的做法是否合法?
(7)A能否以该画作抵押向D借款,D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
26.甲和乙订立了买卖香蕉的合同,约定甲向乙批发香蕉1000公斤,每公斤l元,共计1000元货款。在本年度五月份交货付款。由甲将香蕉运至乙的冷藏库,运费由乙负担。到了4月,由于天气比往年都热,香蕉提前成熟。甲自家的冷藏库容纳不了全部香蕉,于是通知乙请求准备冷藏库,他要提前将香蕉交付。乙回复说他的冷藏库暂时没有空地方,不愿意现在就接收香蕉。过几天后甲看到香蕉部分腐烂,就租车将香蕉运至乙处。乙让甲查看乙的冷藏库,确实没有地方,双方都无法采取更好的措施,只有把香蕉放在外面。后香蕉大约损失了200公斤。甲要求乙负担部分损失,乙认为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所以拒绝。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何时?
(2)乙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
27.甲为购买三轮车急需8000元现金,于是向邻居乙借了8000元,双方签定了书面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1.5倍,还款日期为1年,到期后连本带息一并返还。后因甲不善经营,在还款期限界至时,无法偿还所欠乙的前款。乙经多次向甲催要欠款,甲均以无钱偿还推脱。后,经乙调查,甲的朋友丙曾在3年前向甲借了6000元,约定的还款期限为3年,现已到期。但是甲却认为即使这笔钱要回来了,也只得还给乙,因此迟迟不肯向丙催要,而丙也没有主动提出向甲还钱。乙得知这一消息后,和甲协商要求甲向丙要回这笔钱还给自己,甲不肯。乙于是直接找到丙要求丙代甲向自己还钱,遭到了丙的拒绝。
(1)乙能否向丙主张债权?如果能,乙应如何向其行使债权,为什么?如果不能,请说明理
由。
(2)乙向丙行使债权的费用由谁承担?请说明理由。
28.王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李某借了1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2年,利息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2倍。2年后,眼看还款日期将近,而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无力可图,王某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因此不但收不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多年的积蓄。还款期限到了,李某向王某催要,王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给李某。后王某在拍卖家中财物时,正好有朋友赵某想买电视机,因此王某想反正拍卖后的钱要还给李某,索性送个人情,就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他,而这台电视的正常市场价格为8000元。其间,王某放弃继承权。2个月后,经核算共拍卖了6万元。李某得知王某以较低的价格把一台电视机卖给了赵某后,要求王某把已经卖了的电视机收回,重新拍卖。而王某和赵某均不同意,于是李某诉到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和赵某之间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以冲抵债务。此时,王某的另外债权人孙某得知后,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王某欠自己的2万元债务。李某认为自己向王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孙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
(1)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3)李某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孙某的债权?为什么?
(4)如果李某主张撤销王某继承权抛弃的行为,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29.甲卖给乙2万公斤大米,后担心货款得不到支付,于是要乙找一个保证人。乙找到了丙,由丙担保价款的支付。合同中写到:甲卖给乙2万公斤大米,货款是3.5万元,于日前付清。丙保证乙能按期支付货款。如果乙不能按期付款的,我愿承担支付货款的义务。甲将大米交付给乙后,乙下落不明,甲得不到货款,于是日要求丙偿还,丙拒绝偿还欠款。
(1)甲可否要求丙偿还这笔欠款,为什么?
(2)丙可否以先诉抗辩权对抗甲的请求权?请说明理由。
(3)在本案中,如果甲要求丙承担丙迟延付款的利息的,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
30.小王为购买一台电脑,向同事小李借了1万元,由小赵、小钱共同担保。定有书面保证合同,合同中言明小赵、小钱为共同担保人,但未就各自的担保份额进行约定。还款合同于日到期。小王无力还款,小赵已出国留学去了美国,地址不详。于是小李找到小钱,请求其偿还l万元钱,而小钱以小赵不在而拒绝还款。
问:(1)小赵、小钱和小王签定的是什么类型的保证合同?
(2)小钱应否偿还l万元钱?为什么?
31.1995年3月,王某因经营需要,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为2年,丁某为王某还款的保证人。1996年4月,王某还给胡某2万元。1996年6月,王某因急需资金,又向胡某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告知丁某。2年期满,王某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胡某请求丁某偿还借款。问:
(1)丁某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2)丁某应偿还多少借款?
(3)丁某偿还借款后能否向王某追偿?
32.甲公司与乙公司于1996年10月签订一买卖钢材的合同,总价值13万元,并约定甲公司于1996年12月前交付货物,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合同签订后,钢材价格急剧上涨,甲公司受利益驱动,虽经乙公司多次催促,直至合同履行期满仍未交货。于是,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定金。问:
(1)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定金是否有效?
(2)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请求返还多少金额?
3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的彩电,合同约定甲公司先预付20万元货款,其余30万元货款在提货后3个月内付清,并由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范围。提货1个月后,甲公司在征得乙公司同意后,将30万元债务转移给尚欠其30万元货款的丁公司。对此,丙公司完全不知情。至债务清偿期届满时,乙公司要求丁公司偿还30万元贷款及其利息,而丁公司因违法经营被依法查处。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公司的帐户被冻结。于是,乙公司找到丙公司,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至此才知道甲公司已将其债务转让给丁公司,遂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1)丙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如何确定?
(2)甲公司转让债务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公司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4)若乙公司将其30万元债权依法转让给戊公司,而未经保证人丙公司同意的,则丙公司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34.1999年10月,小张将自己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了小王,租期为3年,租金每月2000元,按季度支付。2000年10月小张因病住院,为了不影响租金的收取,于是小张决定将自己的租金债权转让给小赵,并通知了小王,租金向小赵支付。此时,小赵因欠小王6000元并且已经到期。
(1)如果小张没有将债权让与通知小王,债权让与能否发生法律效力?为什么?
(2)小王可否以第四季度的租金抵销小赵的金钱债权?为什么?
(3)如果小王到期没有支付租金,谁可以请求小王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35.老李的儿子病重住进了医院,眼看着自己欠邻居老王的1万块钱就要到期了,但他由于经营不善,根本没有钱还债,并且自己的儿子生病还等着用钱。一天,他的表姐赵某来看他,老李把情况一说,赵某表示愿意替老李还了这笔债务,并与老李签定了债务承担协议。但是并没有征得老王的同意。
(1)债务承担协议有效吗?为什么?
(2)如果老王同意的,但是事实上赵某并没有清偿到期债务的,问老王须向谁主张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36.张某和李某订有大米买卖合同,合同订立后,张某就交付了大米货款,约定5天之内来提货。但是,5天后,仍不见张某来。后在报纸上看到张某的亲属登的寻人启事,李某找到张某的亲属要求其提货,张某的家属拒绝提货,于是其到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提存这批大米。提存机关认为大米不宜保存,因此要求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提存大米的价金。李某把大米变卖后,扣除了保管费用后的余款向当地公证部门提存。
(1)李某的提存行为符合法律吗?为什么?
(2)提存期间的利息归谁?为什么?
(3)如果5年后张某仍不出现的,提存的现金的所有权人是谁?为什么?
37.甲从乙处借了5万元钱,约定等甲有钱后再还。但是,直到乙去世也没有还。甲生前与李某要好,李某的老伴早已去世,只有一个儿子,却不孝顺。于是乙将仅有的一套房子赠给了王某,总价值为5万元。
(1)乙的儿子可否以继承的5万元债权主张抵销李某赠与给王某的遗产
(2)如果乙把自己的全部遗产都赠与给甲,甲可否主张债的混同?请说明理由。
38.某工厂欲向某机械公司定做电机一台,双方经协商后,机械公司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公司的买卖合同,表示如果该工厂对合同中的拟订条款同意可以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上写明:除电机本身的质量问题外,如果某工厂购买的电机由于该工厂职工的操作问题给其人身造成伤害的,本机械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机械公司由于其他公司供货迟延的原因而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指定的工作的,免除违约责任。
(1)本案中的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2)机械公司提供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合法吗?为什么?
39.4月1日,某建筑公司为买进一批水泥,分别向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发出了信函,内容如下:我公司急需某型号水泥100吨,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水泥厂收到该信后,给建筑公司回了一封信,内容是:你公司所需的某型号水泥我厂有现货,每吨的价格60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贷款l万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如果我厂在4月10日没有收到贵公司的回信的,即表示你公司同意我厂提出的条件,我厂将径直发货至你公司。建筑公司收到甲水泥厂的回信后,认为甲水泥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吨价格为550元,于是,向甲水泥厂发出了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公司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吨价格能否为550元,货款支付方式我公司都接受,但是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本月15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4月10收到乙
厂报价信函,内容为:我厂有你公司需要的水泥,价格为450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4月20日之前给予答复。建筑公司认为乙水泥厂的价格合理,于是4月12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厂的条件的信函。
(1)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
(2)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和乙水泥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什么?
(3)如果建筑公司未能在4月10日给甲水泥厂回信的,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如果甲水泥厂收到建筑公司的信后,积极备货,并准备了与送货有关的事宜,但是没有在建筑公司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的。建筑公司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之订立合同的。甲水泥是否有权要求建筑公司赔偿损失?为什么?
(5)如果甲水泥厂在4月15日给予建筑公司答复,表示同意的,可建筑公司发给甲水泥厂表示不购买该厂的水泥的信函于4月16日到达甲水泥厂的,甲水泥厂与建筑公司是否成立,建筑公司可否以发出拒绝的信函为由否认合同的成立?请说明理由。
(6)如果建筑公司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4月20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建筑公司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40.甲决定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出卖,与乙协商后,达成了一致协议,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卖给乙,房价是20万元,乙于日将全部房款交给甲,一个星期内,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乙可以暂时居住甲的房屋。但是二人都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于是双方约定先不签定正式合同,而于日乙交付房款时再签定。后房价上涨,甲反悔,二人诉至法院。
问: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1.日,小李与女朋友在某电影院看电影,散场后,将一个公文包遗落在了座位上,内有手机一部、身份证、护照、存折及现金若干。小李很着急,于是在各大报纸都刊登了寻物启事,表示如果知情者能将该公文包送回,定将一次性给付酬金1000元。一个星期后,小王将拾到的公文包送还给了小李。小李看到丢失的公文包失而复得后,却对酬金的事只字不提。小王非常气愤,于是将小李告到了法院,请求其支付1000元的酬金。
问:(1)本案中小李在报纸上公布的广告是什么性质?
(2)小李和小王之间的合同成立吗?小王是否有权请求小李支付酬金?
42.甲公司拥有一价值1000万元的机械设备,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规定甲公司于1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950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3乙公司予以拒绝。又过了1个月乙公司的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1)甲公司股东会决议规定,对机械设备的处置应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甲公司的机械设备原由丙公司保管,保管期限至1月31日,保管费50万元。2月5日,甲公司将机械设备提走,并约定10天内付保管费,如果10天内不付保管费,丙公司可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甲公司一直不交付保
管费,现丙公司要求对该机械设备行使留置权。
(1)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公司中止履行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为什么?
43.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0万元,年利息为11%,借款期限为3年,首期付款10万元。1年后,甲银行发现乙公司生产的产品无销路,全公司处于停工状态,中止第二期借款,要求乙公司提供保证人后再予第二期借款,乙公司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供合格的保证人,甲银行单方宣布解除与乙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现问:(1)甲银行发现乙公司产品无销路后的行为在合同法理论上有何称谓?
(2)甲银行的中止借款并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定理由?为什么?
44.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乙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
45.王某珍藏了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发行的一套邮票。日,王某因准备去美国照顾年迈的母亲,决定出卖这套邮票,底价是5万元。公民李某是个邮票迷,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找到王某,表示愿意出7万元的价格购买,在此期间,又有若干人表示愿意购买这套邮票。王某对李某说,他不会把邮票卖给其他人而是想卖给李某,因为他相信李某是真正的邮票爱好者,他表示,如果李某在一个星期内能交付7万元钱,他当场就与李某签订书面合同并交付该套邮票,钱物两讫决不反悔。李某回到家后,由于时间紧促而手头没有太多的现金,于是以低于市场价格变卖了汽车和家中贵重的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并卖掉了自己保存已久的一套明代的桃木书桌,3天后,李某拿着7万元钱去找王某。王某已经把邮票卖给了另外一个人,并表示自己另外还有同一版本的邮票一套,但是出卖的价格10万元。
(1)李某可否以他与王某磋商在先为由而主张王某与邮票买者的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王某与自己订立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
(2)李某对因时间紧促而低于市场价格出卖的物品的差价可否要求王某赔偿?
46.日,某建筑公司向某钢铁厂购买了钢材2000吨,每吨价款l000元,并签定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钢材厂于5月20日和10月30日分两批将20000吨钢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货到后一个星期之内,该建筑公司支付货款。5月20日,该钢材厂将1000吨钢材运到了该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建筑公司多次与该钢材厂协商,要求其将1000吨钢材按合同中的约定运到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甲地的施工现场因其未能按期送货而导致工期推迟,损失了4万元。而钢材厂认为自己已经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交付钢材的义务,而且乙地的施工现场也属于甲建筑公司,因此不同意支付额外的运输费再将该批钢材运至甲地,并要求该建
筑公司支付该批钢材的贷款100万元。而建筑公司认为钢材厂不按合同履行,因此拒绝支付货款。10月30日,钢材厂将另外1000吨的钢材运送到该建筑公司在甲地的施工现场,而此时市场的钢材价格大幅降价,建筑公司以钢材厂不守信用为由拒绝受领。于是,建筑公司与钢材厂发生纠纷,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而诉至人民法院。
(1)钢材厂将第一批1000吨的钢材运到建筑公司在乙地的施工现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损失的4万元应当有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2)建筑公司可否以钢材厂违约在先为由而拒绝受领第二批钢材?该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为什么?
47.甲有一头很壮实的牛,乙和甲订立合同买甲的这头牛,总价款为2000元;乙向甲交付定金600元,余下款项乙在3个月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牛。
(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踩伤幼儿A,A的家人花去医药费共计1000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B达成一项转让牛的合同,在向B交付牛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自行摔下山坡摔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租与C,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B不知甲保留了牛的所有权,乙与B达成一项转让牛的合同,作价2500元且将交付乙。B能否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48.A公司与C公司商谈,现需要B公司生产的一种大型飞机制造设备,由C公司购买并直接租给A公司。A、B、C三方签订了如下合同:(一)由C公司付给B公司货款500万元;(二)B公司将飞机制造设备代办托运给A公司;(三)A公司承租该设备,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为80万元。该合同由A、B、C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从C公司加盖了专用章,B公司未加盖专用章。C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后向D银行借款300万元,D银行要求提供担保,C公司请求E公司作保,E公司允诺。C、D、E签订了如下合同:(一)D银行借给C公司300万元,预扣1年的利息30万元,实际交付C公司270万元;(二)耿司承担保证责任,但C公司应付给E公司担保费30万元。合同由三方签字并加盖了各自的合同专用章。B公司签订合同后与F公司又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A公司签订合同后,与G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咨询合同咨询安装和操作该设备,但合同未约定根据咨询意见作出决策的损失承担。
(1)A、B、C之间的合同属于合同法上的哪种合同?
(2)现设B公司以未加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
(3)C与D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数额应为多少?为什么?
(4)C、D、E所签的合同中约定支付30万元的担保费是否有效?为什么?
(5)C公司到期不能偿还D银行的借款,E公司应承担何种性质的保证责任?为什么?
(6)现设B公司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A公司可否向B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为什么?
(7)A公司根据G公司的符合要求的咨询报告进行操作发生事故,G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8)F公司因承运设备中有过错造成设备损失,应由谁向F公司索赔?为什么?
(9)B公司向A公司交付货物后,A公司使用过程中部分部件正常磨损,需要维修,该维修费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9.甲和乙厂订立一份买卖汽车的合同,约定由工厂在7月底将一部卡车交付给甲,价款2.8万元,甲交付定金5000元,交车后半个月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如果工厂晚交车,每天扣除车款100元,同样如甲晚交款,则每天应多交10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000元。合同订立后,工厂未能在7月底交付卡车。8月1日,送卡车途中因遇路滑车翻倒受损,返回工厂进行了修理,于8月10日交付给甲。1个月后,甲开车发现卡车有毛病,经检查发现发动机经过大修,甲要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6000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3000元。工厂则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甲能否要求退车?
(4)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5)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6)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支付6000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100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50.日村民甲、乙二人从北方汽车市场买了一辆二手卡车,准备一块儿跑长途货运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甲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丙,丙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甲随即卡车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甲把卖车一事告知乙,乙要求分得一半款项。丙买到此车后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转手卖给丁。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再由丁将车租给丙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1.5万元,二人签订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丁把车租赁给丙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丙准备自己备货,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丙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设定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2001年11月丁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戊。12月丁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丙归还卡车,丙得知丁把车卖给戊,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丁不同意便发生了纠纷。
现问:
(1)甲、乙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丙、丁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丁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丙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丙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直到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51.甲、乙、丙三人为同胞兄弟。三人的父母有一幢私有楼房,该楼房于1998年出租给A夫妇居住,租期为4年,每年租金为2万元,年底支付,承租人为丈夫儿1999年3月和5月,甲、乙、丙的父母相继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于是楼房由三人依法继承。办理遗产继承时,把房屋约定由丙管理。此时,楼房因年代久远,天花板开始漏水。A找到丙要求他负责修理,丙要A自己负责。1999年10月甲乙丙父母以前的老友丁很喜欢这栋楼房,便想买下。丙便和丁联系卖房事宜。丁以为丙即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于是二人签订了合同,丙将房屋产权证书交由丁,二人一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年11月1日,丙通知A夫妇他已将房屋卖给丁的事实,并要求A夫妇搬出房屋。A夫妇不允,要求购买该幢楼房。不久,A出车祸身亡,丙认为A的妻子更加没有理由住在这里。后甲、乙得知丙卖房一事,向丁提出异议,遂起纠纷。
现问:
(1)父母去世后,甲、乙、丙对楼房具有什么财产关系?
(2)丙、丁之间签订的合同有无效力?为什么?
(3)现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4)房屋的修缮事宜应当由谁负责?
(5)甲、乙、丙、丁有无权利要求A夫妇搬出房屋?
(6)A夫妇有哪些权利可以主张?丙应对丁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7)A的妻子有无权利继续租此楼房居住?
52.甲钢铁厂向乙电机厂订购了一台DQ—338型电机,双方约定:由乙方代办托运,交某铁路分局承运,运费由乙方先行支付,待甲方收到电机支付货款时一并结清。乙电机厂按合同约定将电机交某铁路分局承运,但一直未付运费。后甲钢铁厂又将一批进口的铁矿砂交某铁路分局承运。在甲方运输车队去取该批货物时,某铁路分局扣住不给,要甲方付清运费再运走。押运员向某铁路分局管理员出示了运费付讫的单据,管理员说,不是这笔钱,上次托运电机,货已经拿走好几个月了,运费到现在还未付清,我们要行使留置权。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本案涉及几种民事法律关系?
(2)在货运合同中,托运人不履行债务,承运人能否行使留置权?
(3)在本案中,某铁路分局能否行使留置权?
(4)本案电机运费的支付人是谁?
53.甲工厂要半山坡上修建一个工程,和乙建筑公司订立承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自己提供材料,报酬和材料费用在工程完成一半时和完工后分两次付清。后来工程进行到约一半的时候,因为突然发生山体滑坡使得已经完成的部分工程毁损。此时,乙公司要求甲工厂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中期付部分款项,认为按照《合同法》,如果甲厂拒绝就构成违约,乙公司可以中止修建工程。甲工厂拒绝支付,乙公司宣布解除合同。
(1)甲工厂是否应当付款?
(2)乙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54.甲制造厂和乙模型生产厂过去长期合作,由乙为甲加工模型。在合作中,由甲提供坯料,每件坯料加工出两个模型,每个模型的加工费为4元。曲D工过程中,乙公司的一些技术工人发现有的坯料尺寸稍长,经过仔细加工实际上每件可出三个模型。因此,在签订新一年的合作合同时乙提出将“甲厂送料加工”改为“乙厂购料加工承揽”,甲方同意。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乙购买甲厂坯料10万件,每件20元,共计200万元;乙向甲交付成品每个14元,货款到年终一起算清。年终结算时,乙向甲交付了25万个模型,甲仍以每个成品4元计,付给乙100万元。乙认为,按每个成品14元计,甲应付350万元,扣除坯料款200万元,甲实际应付150万元。双方争执不下,乙即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余款。
(1)本案中,甲乙新订立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加工还是定作?
(2)乙的诉讼请求应否支持?
(3)乙可否有留置权?
(4)如果乙交付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可以有什么要求?
55.A原是甲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3月,A辞职开办B公司,甲公司一批机床存放在B公司的厂房内。日,A委托乙公司以乙公司名义销售这些机床,价格定为60万元人民币,并说明乙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乙公司因以前和、A做过多次生意即表示同意。A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A自己签字、以甲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乙公司。乙公司7月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寄给A。A于7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7月18日告知乙公司,该批机床由于保养不当可能有的零部件存在问题,同日将机床发送给乙公司。乙公司7月26日收到该批机床后,即与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7月30日将该机床交付给丙公司。
(1)A委托乙公司销售机床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2)A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3)A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于何时生效?
(4)对乙公司以50万元价格将该批机床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效力如何?
56.日,甲市康康养牛场向乙农场购买了600吨草料,作为养牛场的储备饲料。草料每吨50元,总价款3万元。后养牛场发现无处存放,双方商定由农场代为保管该批草料,并签订了仓储合同。合同约定,农场负责保证草料完好,不得发生短量和变质,第二年1月5日到养牛场交货,养牛场预交保管费2000元,交货后再付2000元。合同生效后农场将草料堆好,顶部用薄膜盖住,并用绳子捆好,安全经过风季、雪季,也没有发生被盗现象。第二年1月5日农场按合同规定将草料运至养牛场,但过秤后发现稻草缺少60吨,价值3000元,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养牛场发现草料短量后,要求农场按合同约定赔偿短少部分草料的价款。认定从农场要么承担买卖合同少交货物的责任,要么承担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而农场则多次声明,草料已得完好保管,没有发生丢
失、变质现象。养牛场坚持让农场赔偿60吨草料的价款3000元,并拒绝交付剩余的保管费。遭到农场拒绝后,养牛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农场赔偿。后经法院调查得知:短少的60吨草料,系因货物自身性质所造成。
(1)农场应否赔偿缺少60吨草料的价款?理由是什么?
(2)对于养牛场要求农场承担的责任有何看法?
(3)养牛场不交保管费,农场可否行使留置权?
57.甲所种的苹果今年获得了大丰收。甲每天都要摘一车苹果拉到市里去卖。某天夜里,甲的儿子突然生病,第二天早上,甲找到本村的运输专业户乙,二人商量,由乙拉上甲的50箱苹果,拉到市里随行就市卖掉,卖完拿货款的5%给乙做报酬。于是乙把甲的50箱苹果装上车,拉到市里去卖。不料车行中途突然下起大雨,道路泥泞不堪,乙的车陷入一个大水洼中无法继续往前进,乙多次努力均告失败。此时,同村的丙开车经过此地,乙怕车在水洼里出不来,今天的苹果就卖不出去了,于是赶紧拦住丙,请他帮忙把苹果拉到市里卖掉。丙把苹果拉到市里的时候已是下午,批发高峰已过,丙看到苹果已经熟透,便担心等待的时间一长会烂掉,于是降价1/3出售。事后,乙把丙交给的卖苹果款扣除5%之后给了甲,甲一算自己损失几百元,便提出乙擅自让丙卖苹果,造成自己损失这么多,乙不该再拿5%的报酬,而且应赔偿自己的损失。乙则称苹果是丙降价处理的,要找人负责只能找丙,讲好的5%的报酬自己不能少。为此,甲、乙二人争执不下,甲起诉到法院。
(1)甲和乙之间是什么合同关系?
(2)乙委托丙卖苹果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丙决定降价处理有无过失?
(3)甲的损失由谁承担?
58.日上午,张某委托同事李某到公司附近的银行在帐户存入现金2000元,办理存款手续时,由于该银行的营业员的业务疏忽,在电脑输入时末尾多敲了一个零,结果打在存款单上的存款数额即变为2万元。李某接过存款单后,并没有仔细核查就离开了该银行。回到公司后,就把存款单交给了张某,张某和李某也没有发现存款单上贷方金额上的错误。下午,甲的同事小王向甲借2万元,甲于是把存折交给了小王,同时告之其帐号和密码,小王于是拿着上午刚存入现金的存折到银行取出2万元。当天晚上该银行在核对当日营业额时发现存款帐上少了1.8万元,当即发现由于上午该银行在操作一项存款业务时张某的存款单上书写的存款金额的大小写都是2000元,但是该银行在开具的存款单却是2万元。于是次日该银行找到张某,要求张某返还多支取的1.8万元。
张某认为,自己的存款手续是委托李某办理的,自己并不知情,而且由于银行业务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自己帐上多出的1.8万元应当属于善意取得,何况后来到银行取钱的是同事小王,自己并没有故意占银行的便宜,多取的1.8万元现在已经在小王手里,是银行的业务员复核后交付给小王的,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并没有侵害银行的任何权利,所以不同意退还1.8万元。经协商不成,7月25日,于是银行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张某退还多支的1.8万元钱。一审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侵犯了银行的合法权利,因此应当向银行返还多支取的1.8万元钱,并返还从7月2日开始至7月25日为止的利息。
(1)张某和银行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张某能否以自己无过错为由,拒绝返还1.8万元钱而主张善意取得?请说明理由。
(2)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张某应向银行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请问,法院的判决正确吗?你认为本案应作如何处理?为什么?
59.甲经营村里的果园,园内种植了大量的水果。后甲因劳累过度而卧床不起。其子女都不在本地工作。此时果实都成熟了,甲的好友乙便负担起照管果园的任务,还雇了十几个村民将果子都采摘下来出卖,获得收益l万元。其中,要交给村里的费用是1000元,乙雇工采果、卖果所支付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1000元。同时甲却病重身亡,卖果子所得的钱就一直放在乙家。后甲的子女回来要求乙归还这笔钱,乙觉得如果自己不帮助甲的话甲将分文没有,所以要求甲的子女分1/3钱给他,为此引起纠纷。
(1)乙的行为在民法上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
(2)乙的请求应否支持?为什么?
60.甲、乙两家是邻居,乙常年在外地做生意,家里没人,平时极少回家也没有个规律。2000年夏天该地区连降暴雨。甲看到乙的房屋年久失修,恐怕难以抵御暴风雨的侵袭,便叫上家里的人用自家的材料为乙加固房屋。在加固房屋时,甲意外从房上摔下,把脚摔伤,花去医药费500元。后来到了过春节的时候乙回家,甲立即将加修房屋的情况和自己受伤的情况告诉了乙,要求乙支付加固房屋的费用400余元和自己的医药费500元。乙则说这房子他早就不想要了,正考虑重新盖新房,暴雨冲垮房屋也没关系,他并没有请甲帮忙,是甲自己愿意干,摔伤也不是因为他的缘故,钱也只能由甲自己出。于是双方发生纠纷。
(1)甲为乙加固房屋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加固房屋的费用和甲的医药费应由谁负担?为什么?
61.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l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涝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
(1)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2)李某的要求是否合法?
62.刘某,以放牧为生,某日突然发现自己的牛群里多了一头大黄公牛,周围的人也无人询问此牛。刘某遂将该牛放在自己的牛群里一起放养。几天后,该牛失足掉到山谷里摔死了。刘某卖牛肉得款1200元。刘某卖完牛肉就与邻居王某说,我暂时代为保管卖牛肉款。但回到家后,被其妻子大骂一通,说有便宜还不会捡,真是个笨蛋。遂改变自己的主张,用卖牛所得钱款为自己的妻子购买了一条项链。但失主李某终于找到刘某,要求刘某返还卖牛肉款。刘某首先分辨,牛是自己的,后来又认为牛又不是他偷的,也不是拣的,而是自己跑来的,合理合法,拒不返还。李某只好诉到法院,要求刘某返还卖牛肉所得1200元。
问:
(1)刘某卖牛肉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2)刘某拒不返还卖牛肉款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
(3)法院是否应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63.丁磊幼年丧父,与母亲共同生活,1990年承包了村里的鱼塘50亩,很快富裕起来并于1995年建了广栋五层楼的新房,价值约10万元。不久母亲过世。2000年,丁磊经人介绍与本村李兰结婚,婚后不久,丁磊不幸病逝,此时李兰已怀孕。办理丧事后,丁磊之弟与李兰发生争议,动手打了李,并说李是克星,过门没几天就克死丈夫。李兰及娘家人气愤不过,将丁磊的弟弟打成重伤。李兰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考虑到李兰身怀有孕决定监外执行。这时,李兰生了一子,但出生后几天夭折。丁磊的弟弟认为李兰已不是丁家的人了。因此要赶走李兰占有丁磊所建的房,李兰认为自己虽与丁磊结婚时间不长,但毕竟是丁磊之妻,故这栋房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争执不
下,诉诸法院。
问:(1)李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后,是否仍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2)出生后几天又夭折的婴儿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
64.赵伟光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于一女,儿子赵宏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小刚。赵宏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娟未婚,与父母同住。赵伟光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1995年于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伟光生一子赵扬,赵扬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伟光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伟光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
(1)钱某提出赵扬为赵伟光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伟光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赵宏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赵宏的应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
65.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抚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来往甚少。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因考虑到大儿子经济条件较好,小儿子夫妇又如此孝顺,叶老汉于1995年写下一份遗嘱,自已的三间瓦房及存款5000元,于其死后全部由小儿子叶伟继承。到1997年,叶伟夫妻经朋友介绍去省城临时工,并暂定居省城。叶老汉在一次中风后因无力照顾自己起居,遂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由村里负责叶老汉的生养死葬,叶老汉死后,其所有的三间瓦房归村委会所有。此后村里专门派人照顾他。2年后,叶老汉病死,村里为其办理了丧事。在办理丧事时发现叶老汉留有1万元的存折。后村委
会依约定占有了他的三间房屋。叶老汉的两个儿子提出异议。
(1)叶老汉生前所立遗嘱和所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如何?叶老汉的三间房屋应归谁所有?
(2)叶老汉的10000元存款应如何处理?
66.萧大海与李秀英夫妻收养萧湘为子;萧大海生病期间,曾立下遗嘱:全部财产由其妻李秀英继承。萧大海病重,怕妻子无经济收入,生活无人照管,临死前又将李秀英、萧湘和萧大海的两位兄弟叫到病房里立下口头遗嘱:全部房屋、财产归养子萧湘,但萧湘必须赡养其养母,按月给养母生活费直到养母去世。萧大海病故后,萧湘继承了全部财产并按月给养母生活费。萧湘结婚后,母子关系恶化,萧湘停付生活费,并不让养母在家居住。李秀英诉至法院,要求:(1)解除收养关系;(2)萧湘每月支付生活费;(3)按第一次遗嘱内容继承遗产。请问:
(1)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2)第二次遗嘱的效力如何?
(3)如何处理本案?
67.张富与妻子在农村务农,独生儿子张利志已婚,与妻子杨静及小孙子小宝住在城里。1998年2月,恰逢农闲时节,张利志夫妇经商议,决定开车把父母从乡下接来小住数月,顺便也可帮忙照看小宝。不料在返乡途中,因刚拿到驾照的张利志缺乏经验,不慎将车开下悬崖,他人发现时三人全部丧生。张富夫妇听到消息后,伤心欲绝。于是草草变卖了张利志夫妇留有的全部财产加上存款合计40000元。现杨静惟一的姐姐杨宁提出,她也是杨静的继承人,要求继承部分遗产。
(1)请问如何确定本案当事人的死亡顺序?
(2)此案遗产应作如何处理?
68.1995年3月底,江某(被告,女,19岁)为能赶上参加其男友即林某(被告,男,28岁)所在单位的分房,因未达法定婚龄,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于是,谎称其身份证已丢失,以购买进口药品需用某市居民身份证为借口,向张某(原告,女,28岁)借用身份证。随后,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开出婚姻登记介绍信,并拿走张某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6月,江某再次冒用张某名义到其单位办理其他手续时被发现。张某遂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撤销有关结婚证明,宣告该婚姻无效。区民政局于同年11月确认此婚姻关系无效,撤销了张某和林某的结婚登记,收回了《结婚证》。张某为此向某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由于姓名被冒用,承受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打击,要求被告赔偿损失10000元,并登报向其赔礼道歉。被告未作答辩。
(1)被告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为什么?
(2)原告的诉讼要求是否应予支持?
69.日晚9点,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前进牌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避,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经过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对以后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负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全部医疗费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1)赵某、刘某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2)本案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怎样承担?
70.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又只得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至法院。
(1)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71.日,某市公交车司机孙某驾驶公共汽车在正常拐弯时,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李某驾驶一辆出租车违章迎面驶来,眼看一场惨重的车祸就要发生,孙某见状眼疾手快,急忙转动方向盘,往右一拐,驶进人行道,车祸是避免了,却把在人行道上行走的郭某撞伤。郭某经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万元。事后,郭某找到市公交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以及其他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公交公司则认为损害是由李某违章驾驶一手造成的,责任在于李某,而李某则称,自己只是违反了交通法规,应由交通法规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对郭某损失不负责任。三方争执不下,郭某诉至法院。
(1)本案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紧急避险?
(2)本案的责任应如何承担?
72.日立达公司与农兴公司签订一份农用汽车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立达公司于日前向农兴公司供应20辆农用汽车,总金额220万元,农兴公司收货后,必须在1个月内支付全部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立达公司按合同约定于日供应了农用汽车。农兴公司于当年4月30日支付160万元货款,尚欠60万元贷款,因资金困难,农兴公司请求立达公司给予1个月宽限期。双方达成了新的还款协议,即当年6月20日前还清欠款。农兴公司并未于当年6月20日前还清欠款,立达公司也末催要,直至日立达公司在清理合同执行情况时才发现农兴公司尚欠60万元货款。于是立达
公司派人专程与农兴公司交涉,经双方协商于日达成协议:农兴公司同意于日前付清60万元欠款,并支付全部迟延的利息。日,农兴公司按协议履行了还款义务。日农兴公司派法律顾问与立达公司交涉,声称:因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本公司已无义务偿还60万货款和利息,请求立达公司返还。
问:(1)农兴公司欠立达公司60万元货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
(2)农兴公司欠立达公司60万元货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3)日双方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
(4)农兴公司请求立达公司退还其所支付的60万元货款和利息应否支持?
73.甲化工原料厂和乙石油公司签订了买卖精品油的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化工原料厂购买精品油100吨,价款为30万,化工原料厂自行运输所购石油。交货时间为日。交货前,化工原料厂向石油公司支付定金5万元,。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7万元。合同签订后,化工厂就支付了5万元定金。号,化工原料厂前去提货,可是石油公司只有精品油10吨,于是化工厂将这批油拉走。但是石油公司表示由于伯价上涨,购买的费用很高,表示不能履行合同。但是要求化工厂支付10吨精品油的价款,但是拒绝退还定金。化工原料厂因为石油公司不能供货,损失为10万,要求石油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发生纠纷后,诉至法院。
(1)化工原料厂是否有权要求石油公司双倍返还定金?为什么?
(2)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为7万元,定金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3)化工原料厂能否既要求石油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要求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74.乙公司欠甲公司200万元,甲公司欠丙公司180万元,丁公司欠乙公司200万元。现乙、丁两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甲公司清偿乙公司的200万元债务,乙、丁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该协议经甲公司同意。后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丁公司向丙公司清偿200万元,甲、丙间的180万元债权债务消灭。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乙、丁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该协议是否生效?
(2)甲、丙间协议的性质是什么?丙公司因此获利20万元,是否违法?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该协议是否已生效?
(3)若甲公司未将此事通知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债务是否消灭?
(4)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但丁公司忘记此事,仍向甲公司为清偿,甲公司接受,丁公司仍否负有对丙公司的清偿义务?甲、丁间为何种法律关系?
(5)若甲公司已通知丁公司,而丁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75.胡某(2l岁)与王某(19岁)一天下午在集市上闲逛,发现一头母猪在街边躺卧(符合当地习惯)。胡某便对王某说:“去逗逗它”。王某便拾起一石块向母猪砸去。母猪被砸中后负痛跃起往前猛冲。这时60岁老太太高某正在街上行走,见母猪向她冲来便往街边急闪,将街边一陶瓷推翻,损失价值1000元陶瓷。另外,高老太太由于躲闪未及时而被母猪撞倒在地摔伤右腿,花去医药费,住院费等共计2000元。
现问:
(1)高老太因闪躲母猪而撞翻陶瓷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2)胡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为什么?
(3)若当地习惯于动物放养,高老太摔断右腿所花去的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若王某当时9周岁,高老太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若王某当时13周岁且无个人财产,高老太受伤的费用应由谁承担?应如何分担民事责任?为什么?
(6)陶瓷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广而告之:
相关文档:
下载文档:
搜索更多:
词条解释: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copyright &copyright 。甜梦文库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犯请联系客服。|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张某某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