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坟场之书 尼尔 盖曼的中文版

当前位置:&&&&&&&&&&举起手来3
主演:潘长江,郭达,刘小微,胡晓光,尹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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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更新至全集
剧情:影片讲述了一九四五年日本侵略军已经濒临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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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起手来3》详细剧情介绍
您目前观看的战争片《举起手来3》由潘长江,郭达,刘小微,胡晓光,尹国华等人主演,举起手来3简介:影片讲述了一九四五年日本侵略军已经濒临战败的前夕,郭大叔和女兵小刘等为首的正义力量与偷运我国珍贵文物的日军,在一艘叫做"阿多丸"的货轮上展开了智谋与勇气的拼杀&&更多电影,电视剧,动漫,综艺节目尽在仔仔网。由提供如果您觉得本站不错 请推荐给您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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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儿童文学最高奖纽伯瑞大奖,世界幻想文学最高奖雨果奖。
同名英文原版书火热销售中:
  一个婴儿。一座坟场。一次刺杀的结束,一个传奇的开始。在墓园里。有幽灵。有食尸鬼。还有神秘的守护者。连死神也亲自出马。(不用担心。她是一位和蔼的女士。)在人世间,有骗子,有恶棍,也有普通的老百姓。还有一位天真烂漫的小姑娘。
  成长故事,法术修炼。冒险经历,少年初恋。贯穿全书的是刺杀与复仇的较量。
  墓地的阴森反衬出鬼魂的温情。喧嚣的人世却冷漠无情。但最终,坟场里成长的少年仍将告别往昔。走向社会。走向成年&&
  尼尔&盖曼是近十年来欧美文坛崛起的最耀眼的明星。被视为新一代幻想文学的代表。其创作领域横跨幻想小说、科幻小说、恐怖小说、儿童小说、漫画以及歌词。他的作品部部畅销。获奖无数。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称赞他是一个&装满了故事的宝库&。
  对尼尔&盖曼这样的作家,读者总会抱有极高的期待。《坟场之书》完全满足了这些期待,而且远远超出。这部作品充分展示了盖曼高超的叙事能力、完美的悬念设置能力,还有那种既阴郁又优雅的幽默感。
  &&[美]乔&希尔(《心形盒子》作者)
  在坟场中养大一个孩子。看着这位主人公如何在荒僻的墓地渐渐成长,如何与那些活着、死去的朋友交往,这是阅读本书的最大乐趣。《坟场之书》是尼尔&盖曼奉献给读者的又一个惊喜。
  &&[美]奥德丽&尼芬格(《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
  《坟场之书》成功地将爵士风格与吉卜林的丛林冒险小说融合起来,它就像一颗小小的珍珠,而目是一颗里面比外表大得多的珍珠。
  &&[美]彼得&S&毕格(《最后的独角兽》作者)
  盖曼是个装满故事的宝库,这样的作家是我们的幸运。
  &&[美]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作者)
诺伯蒂是如何来到坟场的?
女巫的墓碑
诺伯蒂&欧文斯在学校的日子
无所不在的杰克
告别和分离
  黑暗中有一只手,手里拿着一把刀。刀的手柄是磨得锃亮的黑色骨头,刀锋比任何剃刀都更加精致和锋利。如果这把刀砍到你,你可能甚至不知道自己被割到了&&起码不会立即感觉到。
  这把刀几乎已经完成了主人把它带到这所房子里所要做的一切,现在刀锋和手柄都湿了。
  临街的门依然开着,虽然只是一点点&&刀和持刀人就是从那里溜进来的&&一缕夜晚的薄雾还是从微开的门扭身进来了。
  杰克之一在楼梯的平台处停了一会儿。他的左手从黑色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很大的白色手帕,擦去刀和戴着手套的右手上的血迹,刀就被拿在这只手里。猎杀就要结束了。他把那个女人的尸体留在床上,那个男人的尸体留在卧室的地板上,那个稍大些的孩子则躺在她那色彩艳丽的卧室里,周围是她的玩具和一些模型。现在只需杀掉那个小的&&一个刚刚蹒跚学步的孩子&&他就大功告成了。
  他活动了一下手指。杰克之一是名专业人士,或者,他就是这么要求自己的,所以在工作完成之前,他不会让自己露出笑容。
  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他的眼睛是黑色的,他戴着用极薄的小羊皮做成的黑色手套。
  那个蹒跚学步的孩子的房间在顶层。杰克之一顺着楼梯往上走,他的脚无声地落在地毯上。他推开阁楼的门,走了进去。他穿着的黑色皮鞋被擦得铮亮,像黑色的镜子,映出了小小的、只有半圆的月亮。
  真正的月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因为薄雾,月光变得不那么明亮,但杰克之一也不需要特别光亮。月光就足够了,月光就可以了。
  他依稀看到婴儿床上那个孩子的形状&&头、四肢和躯干。
  婴儿床的四周装了高高的板条,以防孩子从床上掉下来。杰克之一俯身向床,对着孩子的胸部,举起拿刀的右手&&
  &&手又放了下来。婴儿床上的那个&孩子&是一只玩具熊。根本没有什么孩子。
  此时,杰克之一的眼睛已经适应了晦暗不明的月光,完全不用打开电灯。光线其实不那么重要,他还有其他的技能呢。
  杰克之一用力嗅了嗅空气。他没有多想自己进房间时带来的气味,也不顾那些他可以放心不管的气味,而是全神贯注搜索那个他来这个房间要找的东西的味道。他间到了那个孩子的味道:一股奶味儿,像巧克力饼干,还有潮湿的一次性夜用尿布发出的酸味儿。他可以闻到孩子头发上的婴儿香波味儿,以及一个用橡胶做成的小东西&&是玩具,他想,随后又想,不,是孩子放在嘴里吮吸的东西&&这东西那孩子一直带在身边。
  那孩子在这里待过,但现在不在这里了。杰克之一循着气味走下位于房子中部的楼梯。他检查了卫生间、厨房、衣橱,最后还有楼下的走廊,那里看不见别的,只有这家人的几辆自行车、一堆空购物袋、一块从高处落下的尿布,以及几缕从临街的门溜进走廊的袅袅雾气。见此情景,杰克之一哼了一声,这一哼里既有沮丧,也有得意。他将刀插回长外套内侧口袋里的刀鞘,走到街上。外面既有月光又有街灯,但雾让所有的东西&&包括光线、声音&&都黯然无语,夜晚于是显得更加阴森可怕。他看看山下那些已经关门的店铺里的灯光,又抬头看看街道,两边的房子依山而建,通往那片黑暗的老坟场:
  杰克之一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不紧不慢地朝山上走去。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以来,他的父母在高兴的同时也感到绝望,因为从来没有哪个孩子这么喜欢走东串西,这么喜欢爬上爬下,这么喜欢钻进钻出。那天夜里,他身下地板上的什么东西砰的~声掉下来,把他惊醒了。醒来后,他很快就觉得无所事事,于是开始想办法从婴儿床上出去。床四面都有高高的围挡,和放在楼下的婴儿围栏一样,但他坚信自己能够爬出去,只要有一个蹬脚的地方就行。
  他把大大的金色玩具熊拖到婴儿床的角落,小手抓住床的围挡,一只脚踩在熊的大腿上,另一只脚踩在熊的脑袋上,用力站了起来,接着,他半爬半滚地翻过围挡,出了婴儿床。
  他闷声不响地落在一小堆毛茸茸的玩具上。这些玩具中,有些是他一岁生日时家里亲戚朋友送的礼物&&这还是不到半年前的事,有些是他接管的姐姐的玩具。落到地板上时,他吃了一惊,但并没有大声哭出来,因为&&如果你哭的话,他们会过来把你放回婴儿床。
  他爬出了房间。
  向上的楼梯很吓人,很需要技巧,他还没有完全掌握,但是他发现,从楼梯向下相当容易。他用自己那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屁股,从这一级楼梯滑坐到下一级楼梯,就这样一路坐着下去了。
  他吮吸着橡胶奶嘴&&妈妈已经开始对他说,他这个年龄不能再用奶嘴了。
  一路用屁股坐着下楼梯,他的尿布松了。下了最后一级台阶来到走廊上,他刚站起来,尿布就掉了。于是,他从尿布上走了过去。现在他只穿着一件儿童睡衣。通往他房间和家人卧室的楼梯很陡,令人望而生畏,但通往街道的门开着,正对他发出邀请&&
  四年前,中国对我来说还只是一个梦,一个神话般的国度,由无数新鲜故事、图画和相片组成,充满了异域风情,犹如神奇的梦境。
  直到有一天,我受邀来到中国。这段旅程改变了我之前对中国的所有臆想,我的人生也从此发生了改变。我没有走进神话,而是走进了真实的中国,一个比我想象的更加广阔、更加美丽的地方,它包容多种源远流长的文化,迥然不同却又彼此相连。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开始一次又一次不由自主地回到这里,结识新朋友、品尝各种美食(还得劝说那些希望&照顾&西方人饮食习惯的中国朋友不要为我&开小灶&,酸甜苦辣咸我都来者不拒);我开始将我下一部小说的背景设定放在中国;我还把未婚妻阿曼达带来中国,并欣慰地看着她也一点点爱上这个地方。
  《坟场之书》在国际上取得了好成绩。它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获得了雨果奖,还成为了全球畅销书。在它的中文版出版之际,我想为中国读者做个导读:《坟场之书》的故事发生在英国一座非常古老的(也许对于中国人来说并不算古老)墓园里,埋在这里的人们大都死了两干多年了。在大约一百五十年前,这块原本属于教堂的墓地被卖给一家公司,随即被扩建成了一座墓园。到了20世纪,死后被埋在这里已经不再那么体面时髦,墓地于是渐渐衰败,直到政府接管了它。在我们的故事开始的时候,这座墓园已经有三十多年没有亡者搬进来,政府把它变成了城中的-个自然保护区。
  &食尸鬼&并不是他们给自己取的名字。他们一般用吃掉的第一个对象的名字为自己命名&&吃掉那些名人或者大人物,对他们来说是很值得骄傲和炫耀的事。
  塞拉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这就要靠大家自行想象了。
  我还会为伯蒂写新的故事吗?我自己也还不知道。但我敢说,伯蒂将来一定会在我的其他故事中出现。希望你们喜欢《坟场之书》。二十五年前我就想要写下这个故事,但我却将这个构思保留了下来,直到认为自己有能力写好这个我梦想了多年的故事。现在,和我-起去故事中畅游一番吧!
  对尼尔&盖曼这样的作家,读者总会抱有极高的期待。《坟场之书》完全满足了这些期待,而且远远超出。这部作品充分展示了盖曼高超的叙事能力、完美的悬念设置能力,还有那种既阴郁又优雅的幽默感。
  &&[美]乔&希尔(《心形盒子》作者)
  在坟场中养大一个孩子。看着这位主人公如何在荒僻的墓地渐渐成长,如何与那些活着、死去的朋友交往,这是阅读本书的最大乐趣。《坟场之书》是尼尔&盖曼奉献给读者的又一个惊喜。
  &&[美]奥德丽&尼芬格(《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
  《坟场之书》成功地将爵士风格与吉卜林的丛林冒险小说融合起来,它就像一颗小小的珍珠,而目是一颗里面比外表大得多的珍珠。
  &&[美]彼得&S&毕格(《最后的独角兽》作者)
  盖曼是个装满故事的宝库,这样的作家是我们的幸运。
  &&[美]斯蒂芬&金(《肖申克的救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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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日畅销榜
新书热卖榜《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文版序言_黑马的博客_天涯博客
翻译/作家,主要作品:《混在北京》、《挥霍感伤》等小说、散文10种,《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等劳伦斯小说与散文译文十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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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者序言  
   废墟上生命的抒情诗    
摆在读者面前的,是一本在英美长期遭禁,直到1960年代才开禁的世界文学名著。当英国终于宣布开禁这本小说后,一度洛阳纸贵,高踞畅销书排行榜数周并常销至今。但比畅销和常销更重要的是,它的开禁标志着人类的宽容精神在劳伦斯苦恋着的祖国终于战胜了道德虚伪和文化强权。从此,其作者劳伦斯作为二十世纪文学大师的地位得到了确认,劳伦斯学也渐渐成为一门英美大学里的学位课程和文学研究的一门学科。时至1990年代,劳伦斯研究早已演变成一种“工业”,得其沾溉获得学位、靠研究和出版劳伦斯作品为职业的大有人在。劳伦斯若在天有灵,应该感到欣慰。  
这部小说问世不久,中国文学界就报以宽容和同情,甚至从学术角度对劳伦斯和他的作品做出了积极的肯定。那个年代,正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日本军国主义随时准备发起全面侵华战争的前夜,即使是在这样对文学和文化传播极为不利的形势下,劳伦斯还是开始被介绍了进来。这本书在英国和美国遭禁后,大量的盗版书不胫而走,劳伦斯反倒因此而获得了更多的读者,名声大震,甚至连战乱频仍的远东的中国都不得不开始重视他。这样的重视与劳伦斯在欧美的崛起几乎是同步的。  
诗人邵洵美读后立即撰文盛赞,现代作家和戏剧家赵景深曾在年间六次在《小说月报》上撰文介绍劳伦斯的创作并追踪《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出版进展。几个杂志上陆续出现节译。其后出版了饶述一先生翻译的单行本,但因为是自费出版,发行量仅千册。当年的中国内忧外患, 估计人们都没了读小说的雅兴,这个译本就没有机会再版。光阴荏苒,五十年漫长的时间里中国读者与此书无缘。到1980年代,饶述一的译本在湖南再版,使新时期的中国读者得以领教劳伦斯这一佳构的非凡魅力。  劳伦斯在过去曾被看作“颓废作家”,从1930年代后期到1980年代,对他的介绍出现了近半个世纪的空白。对劳伦斯的重新肯定则是以赵少伟研究员发表在1981年的《世界文学》第2期上的论文《戴•赫•劳伦斯的社会批判三部曲》为标志。这篇论文应该说全面肯定了劳伦斯的创作,推翻了以往文学史对他做出的所谓颓废的资产阶级作家的定论。以赵少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的地位和《世界文学》的地位,这篇文章的出现代表着中国文学界彻底肯定了劳伦斯及其创作,从而开创了劳伦斯研究和翻译在中国的新局面。赵先生以一种晓畅、略带散文笔法的语言,道出了自己对劳伦斯创作主流的独到见解。我们发现一个曾被雅俗双方都一言以蔽为“黄”的作家在赵先生笔下呈现出“社会批判”的真实面目;同时赵先生也启发我们“看看这种批判同它的两性关系论点有什么关联”,使我们得以找到整体把握劳氏创作的一个切入点。在一个非文学因素对文学研究和译介产生着时而是致命影响的时代和社会里,赵先生多处引用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的文章,恰到好处地淡化了那些曲解劳伦斯作品的非文学不良因素。赵先生广为引用马恩,以此来观照劳伦斯的创作,对其加以肯定,这是劳伦斯研究上的一种突破。西方学者不可能如此行文,1930年代的老一辈不可能有这种文艺观。赵少伟行文之自然从容,可见他十分精通马克思主义文艺观,而且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化作了自己自然的话语方式。所以我说,赵少伟在1981年发表的论文具有绝对的开拓性历史意义,在“1949之后”这个语境下是真正意义上的滥觞之作。《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劳伦斯的词条也出自赵少伟之手。  人的艺术良心和艺术感知是相通的,如同世界上的水是相通的一样。赵少伟的马克思主义艺术观与劳伦斯文学的精义多有契合之处,也因此他的理论在中国的语境下更具有说服力。所以我说,这项开拓工作似乎历史地落在了他肩上。劳伦斯有这样一位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家的知音为他开辟了进入中国的路,应该为此感到幸运。    公正地说,教劳伦斯受益无穷但也深受其害的,都是这本毁誉不一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对大多数普通读者来说,是因了这本“黄书”,劳伦斯才闻名于世。如果说许多人最终读了他的多数作品后承认他是文学大师,那引玉之“砖”则是《查》,人们首先是慕其情色描写而争睹为快的。  事实上,劳伦斯除了这部小说外,还著有另外11部长篇小说,50多部中短篇小说,多部诗集、剧本、游记和大量的文学批评、哲学、心理学和历史学方面的著作和散文随笔。他还翻译出版了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及意大利作家乔万尼•维尔迦的长篇小说等,仅凭这些译文就足以称他为翻译家了。这位矿工的儿子,以自己非凡的文学天赋、敏感的内心体验、勤奋的毅志和顽强的生命活力,拖着当年还是不治之症的肺病之躯,在短短二十年的写作生涯中,为后人留下了卷帙浩繁的文学经典遗产,这不能不令人肃然起敬。不少研究家称其为天才和大师,不无道理。  大师自有大师的气度和风范,这自然表现在其不同凡响的文学创作上。他的四大名著《儿子与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可说部部经典。《儿》被普遍认为是文学史上第一部印证弗洛伊德“恋母情结”学说的“原型”之作。《虹》和《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屡遭查禁和焚毁,惹出文学和政治风波来,作者本人虽未遭“坑”,却也长时间内遭受监视和搜查,心灵倍受煎熬,以至于对他“爱得心头发酸”的祖国终于失望而自我流放,浪迹天涯,病死他乡,做了异乡鬼。由此,我们甚至无法断定他是因了文学的孽缘才遭此厄运,还是厄运专门来锻造他的文学魂。  这位旷世奇才的作品甚至在1985年上海出版的专著《现代英国小说史》中仍然被指责为“黄色淫秽”并把开禁这本书作为“当前西方社会的道德风尚已经堕落到何种地步” 的标志。这也难怪,不用说当年,即使是目前,我们许多读者仍然停留在那个人云亦云的阶段,甚至不少知识分子,十分年轻的大学生,一提起劳伦斯的名字仍想当然地一言以蔽之曰“黄色作家”。  这归根结底是个眼光的问题。偏见往往比无知更可怕,此话极是。  于是,当我们无法要求大多数非文学专业的人去一部部精读劳伦斯作品而后公正对待之时,我们只有对这部家喻户晓的作品作个“眼光”上的评说。艺术的眼光往往需要靠一个人较为全面的发展来培养,需要时间。或许随着时光的推移,随着文明的进程,终于有一天对这本书的争议和赏析都成了一种过时和多余。  当历史把我们毫不留情地置于一个尴尬的叙述语境中时,我们只有毫不尴尬地直面历史。  1984年笔者完成了国内第一篇研究劳伦斯的硕士论文时,国内还没有劳伦斯作品的译本(只有个别短篇小说的译文,劳伦斯只是被当作一般的现代作家介绍给中国读者),这个领域还被认为是禁地,因为他在非学术领域仍被看作“黄色作家”。八十年代后期劳伦斯作品开始大量出版,便有了三五成群突击抢译劳伦斯作品的壮观场面。三十年代的旧译《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重印上市后,黑市竟出现高价抢购的热潮。    在这种尴尬的阅读环境中解释劳伦斯的这部最有争议的小说,颇令人生出滑稽感。  称之为废墟上生命的童话,是一种久经考量的体认──是理性认识与情感体验交织积淀的结果。我无法不这样认为。  小说伊始,即是一场浩劫之后的一片废墟。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满目疮痍的象征,更是大战后人之精神荒原的写照。  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野林子和林中木屋,里面发生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生命故事,一个复归自然的男人给一个寻找自然的怨妇注入了崭新的生命,这怨妇亦焕发出女人之本色,唤起了这个近乎遁世的男人身心遥远地带无限的温情,激发出他身上近乎消失的性爱激情。他们在远离工业文明的地方体验着自然纯朴的爱情,体验着创造的神奇,双双获得了灵与肉的再生。浪漫而美丽,不乏乌托邦色彩,这简直是一部成人的童话。  
劳伦斯生前好友理查德•奥尔丁顿曾长期从事劳伦斯作品的编辑和评论工作,他说过,这本书根本算不上一本性小说,因为它其实是“关于性的说教……是一种‘精神恋爱’。”
中国文豪林语堂早在三十年代就指出,劳伦斯的性描写别有一番旨趣:“在于劳伦斯,性交是含蓄一种主义的。” 这真是一种林语堂式的“会心之顷”的顿悟。时至今日,普遍的研究认为,劳伦斯对性持一种清教徒的观点:“他之所以常常被称作清教徒,就是因为他认为性是生命和精神再生的钥匙,也因为他认为这是极为严肃的事情。” 1960年伦敦刑事法庭审判这本书时,文化学家霍嘉特就特别说这书“讲道德,甚至有清教之嫌”。此言令检察官困惑不解,转而问询文学家福斯特,福斯特抑扬顿挫地回答说:“我认为那个描述是准确的,尽管人们对此的第一反应是觉得自相矛盾。” 看似如此的矛盾,造就了劳伦斯这部小说之性宗教的特质。因此,霍嘉特在他那篇具有历史意义的《查》1961年版序言中称这本书是“洁净、严肃的美文。”“如果这样的书我们都试图当成淫秽书来读,那就说明我们才叫肮脏。我们不是在玷污劳伦斯,而是在玷污我们自己。”     
查泰莱爵士因伤失去性能力,本值得同情。但他的内心十分冷酷,对工人蔑视无情,对夫人康妮感情冷漠。他认定矿工只是工具,非用鞭子驱使不可。康妮只要能为他生个儿子继承他的事业和爵位就行,至于同谁生育,他倒不在乎,但绝对要求孩子的父亲来自上流社会,以不辱查家门楣。同他在一起,康妮虽生尤死。  正因此,当康妮遇上一身质朴但情趣脱俗的猎场看守麦勒斯时,便自然流露出了女性的软弱与柔情,备受失败婚姻折磨和工业文明戕害的麦勒斯立即情动于中,双方情色相生,一发而不可收,演绎了一场性爱激情戏剧。麦勒斯与康妮的丈夫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是一个根植于自然、富有生命活力的“下等人”。他受过教育,但厌恶了他认为腐朽的文明生活,选择了自我流放,自食其力,寄情山水。  令人深思的是劳伦斯对现实的选择:他选择了森林为背景,选择了一个猎场看守而不是选择他情感上最为依恋的矿工来做故事的男主人公。猎场看守这种职业的人游离于社会,为有钱人看护森林和林中的动物供其狩猎,另一方面还要保护林场和动物以防穷人偷猎或砍伐树木。这样的人往往过着孤独的生活。他们是有钱人的下人,是劳动者,但又与广大劳动者不同。在劳伦斯看来,这类脱离了俗尘的阶级利益、一身儒雅同时又充满阳刚气的男人最适合用来附丽他的崇高理想。而从根本上说,矿主和矿工虽然是对立的,但他们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双方都受制于金钱、权利和机械,在劳伦斯眼里他们都是没有健康灵魂的人。  
从《恋爱中的女人》开始,劳伦斯的超阶级意识日渐凸显,在今天看来颇具后现代文化意义:劳伦斯从人类文明进程的悲剧角度出发超越了现代经济学理论的认知范畴即资本是靠对劳动力的压榨达到积累。事实上后现代理论认为,资本是靠对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掠夺“转化”而成的,劳动力不过是自然的一部分。劳伦斯注意到劳动力脱离自然后的异化特质,同时注意到劳动力在资本转化过程中主体性的丧失,对工人来说他们经历的是双重的异化。而采矿这一行业更是对不可再生的人类资源无情掠夺的最典型范例,在剥夺自然方面双方都是参与者。矿工的罢工运动不过是在工资待遇上与资本家的对立,这并没改变其异化的本质。是在与自然的异化过程中,劳资双方成了对立的统一。劳伦斯从而超越了剥削-被剥削阶级对立的意识,实际上揭示的是整个文明进程中资本对人/自然的物化,揭示出对立的双方都是被物化的对象这样一个真理。所以尽管劳伦斯对于自己出生并生长于斯的矿工阶级在情感上万分依恋,称矿工是这世界上唯一令他感动的人,甚至称之为那是他的“家”,但他在理智上却选择脱离他们。有产者的冷酷无情与无产者的萎靡无奈都是文明异化的不可救药的产物。(劳伦斯的有关论述详见其散文《还乡》、《诺丁汉矿乡杂记》和《我算哪个阶级》等。)  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如日中天之时,劳伦斯凭着其对人/自然的本能关爱,凭着其天赐的艺术敏感,触及到了现代文明的种种弊端和疾病症候,其作品在后资本主义时代愈显功力,无怪乎他被称为预言家。他的作品也因此跨越了写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三个阶段而成为文学的常青树,真是难能可贵之至。一个穷工人的儿子能达到这样的艺术境界,除了造化使然,后天的生活经历和精神砥砺亦是关键 – 生活在肮脏的工业文明与田园牧歌的老英国的交界地带,出身于草根备受磨难,但艺术天分促使他孜孜以求,吸取的是本时代最优秀的文化,从而他的写作超越了阶级出身和阶级仇恨,探究的是超然的真理。而他这样游走在各种文化群体之间的边缘作家本身,就是后现代主义文学研究所关注的话语上的天然“差异”者、意义的“颠覆”者和“消解”者。所以说,劳伦斯文学的魅力愈是到后资本主义时代愈是得到彰显。  
劳伦斯试图创造一个文明与自然之间的第三者,这就是麦勒斯。在此劳伦斯超越了自身阶级的局限,用道德和艺术的标准衡量人,用“健康”的标准衡量人的肉体和灵魂,才选择了麦勒斯这样的人作自己小说的英雄。而森林在劳伦斯眼中象征着人与自然本真的生命活力,更象征着超凡脱俗的精神的纯洁。而森林中万物的生发繁衍,无不包孕着一个性字。劳伦斯选择了森林,选择了森林里纯粹性的交会来张扬人的本真活力,依此表达对文明残酷性的抗挣。  
劳伦斯真是用心良苦,也真是书生气十足。他创造的简直是成人的童话!他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呢。是的,劳伦斯是在废墟和瓦砾上激情高歌的诗人,将全部的悲情化作温情,给人以信心。郁达夫在劳伦斯逝世后不久就读了劳伦斯的作品,他英明地指出:劳伦斯是个积极厌世的虚无主义者。此言极是。所谓厌世,自然是面对汹汹人势表现出的超然与逃避;所谓积极,当然是在看破红尘的同时依然顽强地表现出对人类的信心。于是劳伦斯选择了麦勒斯这样孤独隐居但性力强健的男人作他的理念传达者。这样的男人与世界的结合点只有自己最为本真的性了,他只与脱离了一切尘世丑陋的女人之最本真的东西接触,这就是超凡脱俗的性,与鲜花、绿树、鸟禽一起蓬勃自然地在大森林里生发。谁又能说,麦勒斯不是一棵伟岸但又柔美的橡树?一个复归自然的文明男人,集强健的性力、隐忍的品质和敏感的心灵于一身,对女人和自然界的鸟兽花表现出似水柔情。郁达夫,中国只有郁达夫才能在劳伦斯刚刚逝世不久就做出了一个这样透彻的判断。  
一个要摆脱代表死亡与坟场的丈夫的鲜活女人遇上了麦勒斯这样一个卓尔不群回归自然的理想主义男人,在童话般的林中木屋里自然而然相爱,演出了一幕幕激情跌宕的生命故事。小说字里行间荡漾着的生命气息,幻化成大战后废墟上人性的希望祥云,富有强烈的艺术冲击力。  
这种冲击力在于它童话般的真实性。在这个文本之内,劳伦斯营造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故事,用他自己的话说:“任何东西只要是在自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中,它就是真实的。” 我想这是一种源于现实而超越现实的艺术真实,应当受到应有的尊重。  小说创造的是一种艺术的真实,只有基于这种认识,我们才能说《查》是一部象征小说:小说中每一样事物都具有象征意义,直至最后整个小说本身成了一个庞然的象征。林语堂谓之“含蓄着主义的性交”,可能指的就是小说的象征性。  
这部小说表层的自然主义与深层的象征主义之浑然一体,使其最终成为超自然主义的自然象征主义小说,这应该是解读这部小说的关键词。有西方学者认为,劳伦斯文学脱胎于维多利亚传统,但是对这种传统的反讽式模仿,意在颠覆刻板僵化的传统阅读习俗,洗涤被文明玷污了的字词,还其干净本质,这里特别指的是“四个字母”的禁词,从而劳伦斯文学超越了传统。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需要非凡的勇气和胆识,将自己置死地而后生,亦需要高超的技艺与雍容的姿态。劳伦斯受到激烈的攻击,多来自人们对其“矛”的世俗解读;劳伦斯受到追捧,则因为人们对其“攻盾”的努力的嘉许。劳伦斯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但他付出了惨烈的代价,当了一回烈士:这本书在欧美被禁三十余年,在其他国家则长达70余年甚至更多。但他最终还是获得了新生,他唯一要感谢的就是时间,时间可以涤荡一切陈腐、僵化和专制。他的创作终因其对摧残人性的工业文明的抗议、为人性解放的可能性所做出的努力以及帮助当代人从虚伪的道德羁绊中得到解脱的“真诚不懈的渴望”吸引了全世界众多读者。   了解了这一层意思,我们就把握住了这部小说形而上的内涵,而不至于停留在其表面的性描写上画地为牢,无端訾议。中国古语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艺术的真实往往是形而上的。从这个意义上去考察这部小说,我们完全有理由称之为“废墟上生命的抒情诗”,算一家之言,聊以代序。    与这部小说写作的一些历史和个人背景也是不可忽视的。任何一个作家的创作都是其独特的个性和主观性与时代背景和环境的影响互动的结果。而在于劳伦斯,这样的互动就更为突出。在此略做交代。  1925年,劳伦斯还在美国和墨西哥漫游时,从16岁开始长期困扰折磨他的气管炎和肺炎终于被确诊为肺结核三期,在没有发明出抗生素的年代,这等于宣判了他的死刑。眼看大限将至,自己还在创作上徘徊,劳伦斯肯定心急如焚。  他是不甘心自己长时间内写不出力作的。1920年《恋爱中的女人》出版后并未引起轰动;后来的《迷途女》被认为是为钱而写的平平之作;《亚伦之笛》、《袋鼠》和《羽蛇》虽然独具匠心,但一时难为圈内人士认可,评论寥寥,且抨击者为多;《林中青年》是与别人的合作,乏善可陈。而他一系列的中短篇小说和游记等并非他的根本关切。他的写作,特别是长篇小说的写作,才是他的生命支柱,这来源于他对长篇小说的本能认知。查出肺结核三期后,他在给澳大利亚女作家莫莉•斯金纳的信中说:  
“我还是想写一部长篇小说:你可以与你所创造和记录下的人物及经验生死交关,它本身就是生命,远胜过人们称之为生命的俗物……”
  这一年是他创作上的“休耕年”,他开始潜心于理论探索,写出了一系列小说理论方面的随笔。他的理论探索为他的扛鼎之作找到了关键词,这就是要张扬“生命”。其实劳伦斯1912年与弗里达私奔到意大利北部的嘎达湖畔时就已经通过直觉触及到了未来十几年后生命最终结束之时一部惊世骇俗的小说的主题了,其理念在游记《意大利的薄暮》中已经初露端倪,他要做的只是等待和寻觅,寻觅将这理念附丽其上的人物和故事,从而将这理念戏剧化。这一等就是14年,等到医生宣判了他的死刑。  随后他在1925年和1926年最后回故乡两趟,看到英国中原地区煤矿工人的大罢工,看到生命在英国的萎缩与凋残。他终于失望而去,彻底与阴郁冷漠的英格兰告别。待他再一次回到他生命所系的意大利,在那里,阴郁的故乡与明丽的意大利两相比较,两相冲撞;在那里,他以羸弱的病体考察了意大利中部古代伊特鲁里亚文明的墓葬和完好如初的彩色壁画,伊特鲁里亚人充满血性的性格,自由浪漫的生活方式,对神灵的虔诚膜拜,对死亡的豁达,这些与基督教文明下人的物欲横流和人性的异化产生了鲜明的对比。劳伦斯深深地迷上了罗马人之前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意大利人真正的祖先伊特鲁里亚人:“苗条,优雅,文静,有着高贵的裸体,油黑的头发和狭长的脚板。” 意大利的现实和远古都感召着劳伦斯心向往之。于是,潜隐心灵深处多年的小说主题终于得到戏剧化,终于附丽于麦勒斯和康妮两个生命的阴阳交流之上。这就是《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一本生命之书,一首生命的抒情诗。    
2009年3月修订  特注:   
我曾在英国的电视文献记录片里看到过1960年这本书在英国解禁后读者们排着长队在街头购书的壮观情景,那是我出生的那一年离我万里之外的伦敦的街景。那时我憧憬着某一天在中国人们购买我的译本时的场景,但我知道那个时候的中国读者绝不会轰轰烈烈地排队买书。人们只会带着几分嘲弄的笑容,随便买上一本,当成一个特殊时代的古董买回去,边看边说:“真斜门儿啊,人类怎么会干出这样的蠢事,把这么虔诚的书禁了这么些年!”  
我能顺利地翻译这本世界名著,首先要感谢1980年代湖南出版社重印的上个世纪30年代饶述一前辈的译本。饶先生的译本启蒙了各个不同时代的中国读者,功勋卓著。虽然当初最早读这本小说读的是英文版,但真正让我读得酣畅的还是饶先生的译本。因为在八十年代曾忘我地恶补了一阵子郁达夫等中国现代作家的文学作品,所以对饶先生译文之明显的三十年代白话文体并不感到隔阂,甚至觉得三十年代作家文雅的散文语言风格应该得到后人的传承。因此我很是服膺饶先生精湛的文字造诣,也艳羡饶先生对英国人生活了解的透彻,这体现在其译文遣词造句的细微处,若非劳伦斯的同时代人并体验过真正的英式生活,是不会用词如此准确的。我为我们国家在劳伦斯谢世不久就出版了这样的优秀译文感到骄傲。七十年后当我复译这本书时,我感到我是同时在向劳伦斯和饶先生这一中一外两个良师讨教,我甚至似乎看清了饶先生的身影:一位身着蓝布大褂,戴着金丝边眼镜,灰色的长围巾甩到后背上的教书先生。从当年的译者前言看,饶先生是在北京翻译的这本书。但愿他也是住在南城的某个胡同里,如西砖胡同或南半截胡同,或许也经常在我家附近的绍兴会馆、湖南会馆及法源寺门前散步溜早儿吧。但愿我的想象与现实吻合。我完成了这部译文,想法子寻找饶先生在北京的萍踪,但终于未果。我真的为此遗憾,这样一个有着特殊禀赋的文化人,怎么就在祖国的大地上蒸发了呢?怎么连他的后人都无影无踪了呢?我真想找到他的后人,甚至写一本他的传记。我在等待上天的恩赐,把他和他后人的消息赐给我,让我开始做一件特别有意义的工作吧,苍天助我!在我找不到他之前,我只能凭着想象把他虚构进我最新的长篇小说中去,或许这是身为小说作者的特权。  
我要特别感谢2001年在劳伦斯的母校诺丁汉大学劳伦斯研究中心的留学经历,感谢劳伦斯学教授约翰•沃森的开导和点拨。基于认同沃森教授对这部作品的解读,在翻译时特别注意译出原作的“讽刺意味”。至今对沃森教授在课堂上用十分戏剧性的语调朗读本书开始一段的情景仍记忆犹新,虽然没有录音(万分后悔,不曾向先生提出录音的要求),但他的表情和语调永远准确地刻录在我记忆的磁带上了。而在这之前我一直认为那第一段是正剧笔调。是沃森教授的话改变了我的认识。因此我庆幸自己是在赴英伦“取经”后才领命翻译,否则认识上的差异会导致译本风格的偏差。我希望我用中文忠实地传达出了沃森教授启发我理解的劳伦斯风格 – 当然我相信那就是劳伦斯原著的风格。  
跟随沃森教授研读劳伦斯的我,身份只是一介普通访问学者,等同英文进修生而已,要做的只是选修旁听一些博士和硕士课程,不参加考试,因此也不交学费,保持出勤即可,而作为导师的沃森对我没有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沃森教授给了我这个来自中国的进修生特别的关照,主动提出每周专门拨出一小时的固定时间回答我的问题。习性散漫的我,这次必须为了他的“答疑”而发奋研读,准备出一些值得他回答的专业问题,否则便觉汗颜,丢了中国劳伦斯学者的脸面。每次外出参加有关学术活动,沃森教授都会用他的车子送我回在普通住宅区里租的房子。我向他表示感谢,他会幽默地说他倒要谢我,否则他就没有机会来英国劳动人民的住宅区看看。是沃森教授的善意垂教和特殊的待遇,“逼”我进步,这一点我不曾向先生坦白,估计他一直认为我是个自觉勤奋的学生。想来真是自惭形秽,也深感幸运之至,不知我前生如何修下了恁好的缘分,穷困潦倒时有贵人相助点拨,不思进取时有贵人呵护扬鞭。沃森教授的鞭策便是典型的一例。  年在劳伦斯故乡一年的逗留,使我在感性上深刻体验了英国特别是英国中部地区的生活和风物人情,对我翻译这部扎根于此的生命之书无疑是一种必须。我曾说过,我研究劳伦斯的路数实在是过于奢侈了。但严格地说,翻译研究一个外国作家,如果有条件,确实需要亲历他的故乡,最好是能够追随他的脚步将他走过的路亲自走上一遍。只从书斋到书斋,翻译和写出的文字总嫌虚妄,读者可能感觉不出,但译者方寸间的隔膜自知薄厚。因此我庆幸自己有过那么好的机会,去了劳伦斯去过的很多地方:英国,意大利,德国和澳洲。这样一来,每每翻译或评论他的作品时,我的眼前总是有一幅幅灵动的风景浮现,总有房屋、森林、街道让我触摸,总有风有雨有山光水影幻化身边。因此我感到我笔下的翻译和研究文字就有了生命质感和张力。我庆幸我的奢侈,我庆幸能做这样的外国文学译者和研究者。同时我感谢为我提供了游历机会的国内外机构和朋友。  
本译本根据1994年企鹅公司出版的剑桥1993年版的平装本译出,意译了书后绝大部分注解并针对中国读者可能的阅读障碍增加了一些译者注解,这些译注得益于我多年来对劳伦斯的研究,亦得益于我在劳伦斯故乡的生活常识 – 我愿意把我读书得来的和在英国生活中得来的与本书有关的知识都通过做注来与读者分享,帮助读者贴近作品,这些是原著的注释所不能提供的。译者所撰的注解条目散落于翻译的注解条目之间,但都一一列出,如有错误,文责自明,以免牵连原注。  
本文在随本书出版前已经部分发表在《书屋》杂志并收入拙作散文集《写在水上的诺贝尔》(2008人民文学版),本次出版前又有修改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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