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说下这魔兽剑圣异界纵横号是垃圾,还是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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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对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违规回收调查
核心提示:从浙江省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海宁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因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涉嫌违规回收与处置,肯德基在海宁&
从浙江省海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海宁市城管执法局)获悉,因为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涉嫌违规回收与处置,肯德基在海宁的两家店正被调查,目前相关问题定性及处置正在进一步确认当中,而肯德基方面未向正面回应此事。
需要注意的是,肯德基浙江海宁店被调查背后,反映出的是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处置的乱象,处置路径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处理,或被收集作为喂养禽畜的饲料,或被非法回收加工成劣质食用油。虽然目前因市场庞大已引发资本市场的投入,但技术上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路线。
据当地《海宁日报》报道,7月20日、21日,海宁市城管执法局在海宁市区两家肯德基查处了两起涉嫌违规回收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的事件。&在海宁市,有相应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规定,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许可,但根据我们的询问,这些回收人员现阶段还提供不了任何服务许可证明和资质证明,属于违规回收。&该报道援引海宁市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的说法称。
&我们正在肯德基回收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时,突然前来的执法人员要求我出示回收处置许可证&&我们确实没有许可证。&对肯德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行回收的杨姓负责人向表示,他也是刚从亲戚那里接下这活,自己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还有许可证这些事情。执法部门调查后,他们已停止去肯德基回收。
靠近民居以及种植地的处置现场散发着浓重的异味,种植地上黑色塑料袋包裹着绵延着数十米的餐厨垃圾,走近一看,皆为肉渣和鸡骨、饮料杯,凌乱不堪,一些废弃物上肯德基LOGO仍然清晰。这里除了餐厨垃圾,还有废弃油脂,据《海宁日报》统计,该回收点有废弃油脂桶70余桶。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要求,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等。
而自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也规定,饮食业经营者和其他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处置,或者委托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处置。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指定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收集和处置,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罚款。
在2013年6月,浙江海宁市发布的《关于加强餐厨垃圾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亦进一步要求,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乱倒乱堆乱排,严禁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同时,要求实行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制度,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事先经市城管执法局审批同意,并按协议及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委托单位的餐厨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等。
《海宁日报》披露的杭州肯德基有限公司(甲方)与杭州洁康油脂有限公司(乙方)的《废弃食用油脂收购合同》显示,甲方负责对废油交接之前的管理,不得将废油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废油回收、运输和处理的相关规定&&乙方转运废弃油脂的运输工具、集散点、储存场地及其设施,必须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进行转包或分包,不得由非公司员工进行废油代收、代存。该合同显示,其有效期自日起至日止,负责区域餐厅包括浙江海宁华联店、海宁龙城店等4家店。
海宁市城管执法局上述负责人说,肯德基目前已说明了情况,但杭州洁康油脂有限公司至今还未到执法局,该局打算主动到杭州找这家公司。因为还缺其中一方的说明,所以有关该事情的违规定性还需要进一步确认。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特性研究(2)
1.3.3发热量测定方法
  按垃圾的物理组成计算垃圾热值。
2结果分析与讨论
2.1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及其影响因素
  2008年浙江省11个地区的农村人口数量、农村人均收入、农村垃圾产生量以及人均垃圾产生量调查和测算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2008年浙江省各地区农村人口数量、人均收入和垃圾产生量
  影响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因素很多,一是生活垃圾产生量与人口数量呈正相关,例如,温州地区人口数量约为其他地区的2倍,其垃圾产生量也比其他地区高得多。二是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大刺激消费需求,从而导致垃圾增加。嘉兴地区的人均垃圾产量最高,是因为嘉兴地区的农村人均收入居浙江省首位,农村人口生活水平比较高。此外,垃圾产生量还与家庭人口结构、文化程度和社会行为准则等间接的影响因素有关。
2.2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及其影响因素
  2008年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组成分析结果(见图1)显示,农村生活垃圾以食品垃圾、树叶菜叶等有机物百分比最高,原因可能是务农户人口比例大,果皮、厨余和泔脚等食品垃圾以及菜叶树叶大量产生;其次是砖瓦灰渣等无机物,这与浙江农村地区从事制砖业的较多,且大量使用原煤灶柴作为主要燃料有关;再次是纸类、布类、塑料等废物比重较大,其原因在于市场上塑料包装品增多,卫厕用纸增多以及居民衣物消费水平提高;而秸秆、家畜粪便等含量最小,这可能要归因于农民养殖户比例减小,且产生的家畜粪便已基本用于施肥,而农民种植产生的秸秆主要用于燃烧或还田,所以垃圾中家畜粪便和秸秆含量甚微。
图1 2008年浙江省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成分
2.2.1经济收入对农村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影响
  从图2可以看出经济收入与农村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成分百分比关系密切。金华地区农村人均收入最低,该地区无机物含量达到50.7%,居全省最高,同样经济欠发达的衢州和丽水地区无机物含量分列全省第2名和第4名。这表明农村生活垃圾中无机物含量与农村人均收入基本呈负相关的关系。反之,农村生活垃圾中有机物所占比重与农村人均收入成正相关,这体现了消费水平高对有机垃圾的产生具有增量效应。从图2还可以发现,农村经济收入较高的杭州、温州和台州地区砖瓦灰渣含量均小于21%,而在农村经济收入相对较低的金华和丽水地区,其砖瓦灰渣的含量均高于30%。
图2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中无机物、砖瓦灰渣百分比与人均收入对比关系
2.2.2能源结构对农村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影响
  经济发达地区以电和液化气等燃料为主,燃料灰渣产生百分比低(见图2);反之在金华、衢州和丽水的农村地区,经济收入低,生活燃料主要以原煤林材为主,因此垃圾中灰渣成分高,说明无机灰渣的含量还受到能源结构的影响。
2.2.3家庭养殖与务农户人口比例对农村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影响
  家庭养殖对食品垃圾减量的作用较显著,家庭养殖户比例与食品垃圾产生量近似呈负相关。这是由于全部泔脚、部分厨余及部分果皮通过禽畜养殖消纳掉,导致食品垃圾量减少。而务农户人口比例与食品垃圾产生量呈正相关,这是因为务农户副食品以自给为主,净菜过程中产生的厨余垃圾较食用市购蔬菜非务农户多。
2.2.4季节变化对农村生活垃圾组成成分的影响
  季节变化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成分变化也有显著影响。从杭州市五常荆山村的生活垃圾产量月变化(图略)可知,生活垃圾产量明显存在夏、冬两个季节高峰。有机物成分在7、8、9月达到最大值,这与夏季居民大量消费水果有关,特别是西瓜的上市对有机物的产量增加影响显著;而冬天居民耗煤取暖造成了无机垃圾增多。
2.3农村生活垃圾的含水率
  2008年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含水率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嘉兴最低,含水率40.2%;衢州最高,含水率63.7%。
表2 2008年浙江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含水率%
  垃圾含水率随垃圾成分、季节、气候等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当垃圾中的动植物含量高、无机物含量低时,垃圾的含水率较高;反之则含水率较低。就月份而言,2月~5月由于降雨较多,垃圾的含水率较高,而夏季由于高温,水果类食物消耗量较大,因此8月份垃圾含水率也会比较高。(来源: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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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关键词:&经济管理&&发展&&规划&&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按照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环保厅&&&&&&&&&&&&&&&&&&&&&&&&&&&&&&&&&&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前&&&言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镇重要的基础设施,是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号)、《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号)、《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国发〔2011〕9号)等相关文件,省发改委联合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在充分分析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现状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与需求的基础上,提出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规划布局和建设项目,并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规划范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为年。一、现实基础与存在问题(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一五”期间我省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有效控制城镇环境污染。201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收集率为93.6%,其中设市城市收集率为94.6%,县城收集率为90.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2%(包括建制镇),比2005年提高4个百分点,其中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6.3%;全省所有县城均已建立垃圾收运体系,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列入“十一五”规划的76个垃圾处理设施项目,2010年底建成46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由焚烧改填埋),占规划项目的60.5%;在建项目17个,占规划项目的22.4%;13个项目未实施。“十一五”规划实施后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1.66万吨/日。规划项目推进中,部分项目由于要素制约、垃圾处理方式选择等原因影响建设进度:一是项目落地难。我省土地指标有限,征地拆迁困难,制约项目落地建设。二是资金压力大。随着环保要求的提高,部分地区受地方财力和融资难的制约,建设资金紧张,影响工程实施。(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评价垃圾总量:201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580万吨,生活垃圾清运量约1479万吨,垃圾清运率为93.6%。“十一五”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1.9%和11.1%。日均产生生活垃圾约4.3万吨,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83千克/日,其中设市城市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92千克/日,县城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64千克/日。垃圾成分:由于地理环境的因素,我省城镇生活垃圾的突出特点是含水量高,最高可达到60%,而且随着季节不同,垃圾含水量变化幅度也较大;城镇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比例较高,约占20%~60%;渣土含量在不断减少,大约占10%~30%不等。其余为可回收废品类,约占20%~40%。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回收: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基本上采用混合收集和运输的方式,个别地区采用分类收集方式。杭州市2010年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厨房垃圾分离为重点,建立厨房垃圾和工业产品垃圾两个循环体系,为推进全省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发挥较好的示范作用。“十一五”我省餐厨垃圾分类处理开始启动,2010年底全省以设区城市为主,建有专用处理设施4座,设计处理能力540吨/日。2010年嘉兴和宁波成为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全国试点,积极探索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途径。垃圾收运设施:2010年底全省生活垃圾收集站6871座,垃圾转运站1214座,转运站规模为5.6万吨/日。专用垃圾运输车3662辆,运输能力约4.88万吨/日,基本满足垃圾清运需求。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垃圾收运情况等因素影响,垃圾收费为15~70元/吨不等。垃圾处理设施:“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矛盾得到逐步缓解。根据调查数据,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8个,总处理能力约4.15万吨/日。其中垃圾卫生填埋场68座,处理能力约2.2万吨/日,实际年处理垃圾709万吨,设计库容10459万立方米,剩余库容6669万立方米;垃圾焚烧厂29座,处理能力1.95万吨/日,实际年处理垃圾580万吨,设施运行负荷率为81.5%,垃圾焚烧率占45%;堆肥场1座,处理能力15吨/日。在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4个,总处理能力约1.1万吨/日。其中垃圾卫生填埋场15座,处理能力约0.44万吨/日;垃圾焚烧厂及其它9个,处理能力约0.66万吨/日。上述项目建成后,我省的垃圾处理总能力将达到5.25万吨/日。表1—1&&全省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类别 全&&&省 设市城市 县&&&城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吨/日) 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吨/日) 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吨/日)卫生填埋 68 78 36 5865焚烧处理 29 79 4 1550堆肥 1 15 0 0 1 15我省实际已运营的垃圾填埋场68座,86%的填埋场配建防渗系统,88%的填埋场配建导排系统,64%的填埋场对渗滤液采取自行处理的方式,其余采取外运或其他处理方式。部分填埋场配建填埋气体收集系统,已有两家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发电。已运营的垃圾焚烧厂29座,烟气处理基本采用半干法处理方式。烟尘排放浓度和二噁英排放浓度基本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垃圾渗滤液采用回喷炉内焚烧处理或自行处理两种方式;飞灰采用水泥固化暂存或者委托专业环卫部门进行处理,炉渣进行制砖等综合利用。我省的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总体良好,已有的部分简易填埋场通过改造或封场等各种途径,尽量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三)主要经验在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指导下,我省在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全程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注重规划指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规划指导,按照“先规划、后立项、再建设”的项目决策程序,论证充分、严格把关,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减少了决策的盲目性。注重产业发展。在国家垃圾处理产业化政策的带动下,我省生活垃圾处理特别是焚烧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并逐步发展和完善。政府高度重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运体系、垃圾填埋场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垃圾焚烧项目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但政府每年按垃圾处理量进行补贴,保障项目有序运作。垃圾处理建设运营商快速壮大,杭州锦江、温州伟明、浙江美欣达等运营商投资的垃圾焚烧项目占据较高市场份额。注重全程管理。我省对生活垃圾进行全程管理,从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各个环节入手,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利用程度,推进生活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置。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和管理,促进环境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注重项目建设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咨询论证,落实项目法人,认真做好项目公示、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项目审批(核准)等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从而保证了项目的规范建设。注重技术创新。我省具备条件的城市已逐步采用垃圾填埋和焚烧等多种垃圾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同时在处理技术上不断突破,流化床焚烧技术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不掺煤的循环流化床技术已有实践,炉排炉焚烧处理技术不断改进以适合国内垃圾特点。(四)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垃圾分类有待推进。虽然我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的工作已在部分城市逐步推行,但总体力度不大,未在全省主要城市推广。且相应的垃圾收运体系、处理设施建设、监督管理等未真正落实到位,尤其是农村生活垃圾仍存在着产生量大、面广的特点,处理技术和管理方式比较粗放。公众的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的意识有待增强。处理技术有待改进。“十一五”期间我省在生活垃圾填埋、焚烧等方面均采用了一些较先进的工艺技术。但总体而言,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仍然较低,如部分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工艺落后导致出水不达标,填埋气体利用率低,防渗工程建设不到位存在潜在污染问题,维修维护成本较高,垃圾焚烧后烟气处理不达标,以及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等,相应的处理技术工艺亟待改进。监督管理有待加强。生活垃圾设施的监督管理较为粗放。如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力度不够,尤其是对市场化运作的垃圾处理项目。垃圾收运、处理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信息化管理设施,未向公众公开垃圾处理项目的运行情况等。焚烧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监管有待加强,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委托监测焚烧烟气排放情况,已建成的企业大部分未对二噁英进行监测。二、面临的形势与需求预测(一)面临形势经济发展加速转型。“十二五”我省经济结构加快调整,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的战略部署,以14个产业集聚区建设为抓手,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新型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加快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小城市培育,实现全省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因此,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处置要求也随着提高,相应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配套仍需加强。生态文明加快建设。“十二五”我省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认真贯彻落实2010年6月中共浙江省委作出的《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作为生态基础设施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仍是迫切需要。减排工作深入推进。“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严格执行,而全省污染物控制指标除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外,又新增了氨氮和氮氧化物指标,减排任务十分艰巨。因此,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置至关重要,对推进减排工作意义重大。(二)需求预测垃圾产量预测:城镇生活垃圾产量预测采用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法,按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分别预测11个地级市的垃圾产量,汇总得到“十二五”末全省年产垃圾量约1877万吨(含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按照2015年垃圾收集率98%预测,则垃圾清运量达到1839万吨左右。考虑投产和在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负荷率,以及新建垃圾处理项目设施负荷率70%,预计需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约1.1万吨/日。垃圾组成成分预测:生活垃圾的成分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燃气化比例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我省生活垃圾物理组分的变化规律为有机易腐物(厨余和果皮)、无机组分(砖瓦渣土)含量逐渐下降;可回收利用物质总含量逐渐增加。垃圾理化性质变化的一般规律是垃圾含水量减少,可燃组分上升,热值增加,无机组分含量减少。随着燃气的普及,垃圾中无机成分减少,可燃成份比例加大。三、总体思路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促进源头减量,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组织技术示范,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政策措施,力争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我省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打造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化进程,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广垃圾处理设施的联建共享。统一考虑城市、县城、郊区以及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建设,加快镇(乡)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设,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的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稳步实施。综合考虑各地人口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条件,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和规范,统筹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严格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监管,确保设施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规定。坚持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加强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规范成本补偿机制。完善投资和运行管理体制,通过财政直接补贴、贴息及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各类经济实体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三化”处理水平。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稳定运行。坚持全员参与,科学引导。加强政府的科学引导和带动作用,调动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全社会参与的力量,来推动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各项目标的实现。(三)规划目标完善我省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体系和服务管理体系,显著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显著增强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能力,实现设区市城市全部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收集处理处置体系,显著提升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水平,努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处理。2015年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8%以上,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十二五”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2.2万吨/日(包括在建项目1.1万吨/日),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总处理能力达到6.3万吨/日。县城以上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餐厨垃圾处理。加快建立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回收体系,实现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全省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865吨/日,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325吨/日。污染物排放标准。垃圾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标准,不断提高污染物综合治理水平。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单位处理量二噁英排放强度按要求削减。垃圾收运体系。建成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相匹配的垃圾收运体系,新增重点收集中转设施规模约7600吨/日。各设区城市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全部密闭化。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的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四)重点任务积极促进源头减量。贯彻执行《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等相关政策,鼓励使用再生产品、绿色产品、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推广绿色包装,抵制过度包装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尤其是宾馆、饭店等服务性行业,培育绿色消费模式,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继续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引导居民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垃圾产生量,培养分类投放习惯,大力提倡适度合理消费、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收集从混合收集向分类收集发展,鼓励居民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重点推进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独收运、处理。提高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立和完善环卫专业的回收系统与社会的物资回收系统相结合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快回收站点建设,规范站点管理。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按照与后续垃圾处理技术和方式相适应的原则,推进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体系建设,通过全面提升民众的公共环境责任意识,立法强制约束、有效的经济激励、政府行政合力推动等路径,积极稳妥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健全垃圾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尤其是完善垃圾转运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设备水平。按照密闭化要求升级改造现有生活垃圾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淘汰敞开式中转和运输方式。各设区城市实现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全部密闭化。改造生活垃圾处理中转站,提高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和水平。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实现分类收运。对垃圾中转站选址困难,且具备其它条件的地方可采用垃圾清洁直运的方式。增强垃圾处理能力。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缩小不同区域、不同城镇规模的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差距,促进不同区域城镇的生活处理设施协调发展。本着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适度规模、成本经济的原则,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合理选择卫生填埋、清洁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生物堆肥等垃圾处理方式,推进垃圾处理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减少我省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城市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采用对多种垃圾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实现各种处理技术优势互补。加快存量垃圾的处理,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加快改造原有垃圾处理设施,对达到服务年限的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封场。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先行推进设区市的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在餐饮街、高校、宾馆、度假村等餐厨垃圾产生集中的地点,建设小型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并逐步扩大范围。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建立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垃圾资源利用。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沼气工程等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提高我省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加强可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餐厨垃圾、园林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合理选择设备,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四、规划布局与建设项目(一)处理方式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规模适度、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合理选择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综合处理。对条件允许的地区,鼓励采用多种处理技术有效集成、合理配置的综合处理技术,在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实现垃圾资源的高效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厂与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可显著提高城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能力并延长垃圾卫生填埋场的使用年限。焚烧处理。焚烧处理法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和供热,可最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容、减量、资源化。在经济相对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城镇,可优先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工艺选择应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有关技术规范。卫生填埋。卫生填埋是大量消纳城镇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也是所有垃圾处理工艺剩余物的最终处理方式。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且具有较好污染控制条件的城镇,要以卫生填埋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工艺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卫生填埋有关技术规范。对于采用新的垃圾处理方式并取得成功的项目,省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广。(二)规划布局根据全省各地人口集聚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差异,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对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特殊功能区的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技术应从严把握。环杭州湾地区。本区域土地资源紧缺,人口稠密,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以垃圾焚烧处理与卫生填埋综合处理并存的处理方式。金衢丽地区。该区域是我省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用地矛盾较为缓和,根据本区域垃圾的主要成分和产生量,以垃圾卫生填埋为主,其它工艺为辅的垃圾处理方式。温台沿海地区。该区域人口密集、经济增长较快,根据本区域垃圾成分及地理特点,以垃圾焚烧、卫生填埋或综合处理工艺并存的处理方式。沿海岛屿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应以处理技术无二次污染为前提,兼顾资源化。可应用大、中型中转设施转运进行集中处理,并慎重选择处理方式和工艺。(三)建设项目规划重点实施垃圾焚烧处理、卫生填埋、餐厨垃圾处理、旧垃圾处理设施治理、垃圾收运中转、在建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完工六大工程,并分实施项目和预备项目两类。规划的实施项目如下: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全省规划17个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9200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11个垃圾焚烧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6600吨/日,县城规划6个垃圾焚烧项目,新增焚烧处理能力2600吨/日。重点实施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萧山区东片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等项目。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全省规划23个垃圾卫生填埋项目,设计处理能力约6550吨/日。其中设市城市规划8个卫生填埋项目,新增处理能力3150吨/日,县城规划15个卫生填埋项目,新增处理能力3400吨/日。重点实施武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扩容工程、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等。垃圾卫生填埋工程进一步从原生垃圾填埋向残渣填埋发展。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全省重点规划16个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新增处理能力约2325吨/日。重点实施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理、温州市餐厨垃圾处理、嘉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项目。旧垃圾处理设施治理工程。全省规划40个垃圾填埋场治理项目,其中封场项目24个,实际处理量6261吨/日。污染治理项目16个,实际处理能力为5720吨/日。治理措施包括渗沥液处理、填埋气处理、边坡修复等。垃圾收运中转工程。全省规划新增190座垃圾收运中转设施,收集中转规模约7603吨/日,新增垃圾运输车辆404辆,新增运输能力6700吨/日。具体垃圾收运中转工程由各地区根据垃圾收集处置情况进行同步建设。在建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完工工程。完成在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4个,处理能力为1.1万吨/日,其中卫生填埋项目14个,处理能力为3825吨/日,焚烧处理项目10个,处理能力为7250吨/日。其中设市城市在建卫生填埋项目8个,处理能力2830吨/日;在建垃圾焚烧项目8个,处理能力5950吨/日。县城在建卫生填埋项目6个,处理能力995吨/日;在建垃圾焚烧项目2个,处理能力1300吨/日。表4—1&&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规模单位:吨/日项目分类 类别 全省 设市城市 县城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 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 项目个数 处理能力在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卫生填埋 14 0 6 995焚烧处理 10 0 2 1300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卫生填埋 23 0 15 3400焚烧处理 17 0 6 2600规划旧垃圾处理设施治理项目 40个,其中封场24个 封场项目实际处理6261吨/日 封场14个 4444 封场10个 1817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16 5 3 130新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190 0 85 2663五、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一)投资规模“十二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总投资96亿元。表5—1&&规划实施项目投资情况单位:亿元项目分类 类&&别 投资规模在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十二五”需投入26.2亿元(“十一五”已投入10.7亿元)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卫生填埋 20.0焚烧处理 33.2新建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5.1规划旧垃圾处理设施治理 4.5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6.8(二)资金筹措根据以上投资匡算,“十二五”期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项目资金需求量较大。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当地政府是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相应的责任。“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由地方政府组织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因地制宜,努力创造条件,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并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资金支持。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要坚持规划指导,按照“先规划、后立项、再建设”的项目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储备,减少决策的盲目性。进一步加强协调,完善建设项目的联动机制。各级发改、建设(市容环卫)、环保、财政、国土、物价、电力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的审批、运营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制定收费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加强垃圾分类推进的组织领导,省、市级分别组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同时建立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垃圾分类管理网络,明确责任主体及职责分工。加强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二)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和生活垃圾处理的行业规范要求。提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在前期工作阶段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源头化解风险。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市场准入制度,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方式,新技术、新工艺要经省级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才能推广应用。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咨询论证,落实项目法人,认真做好项目公示、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项目审批(核准)等前期准备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时要与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相衔接,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和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标准,合理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严格执行《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制度,科学设定项目边界条件,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投资水平达到相关建设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对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预算等全过程实施监督控制。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跟踪管理,严格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设计要求实施,保证项目进度、质量以及国债等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步伐,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保证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顺利实施。(三)规范运营监管抓紧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办法,加强设施运营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管相结合,技术监管与市场监管相结合,运行过程监管和污染排放监管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污染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必须安装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至少监测两次烟气排放情况,其中一次应当包括二噁英排放情况。提高垃圾处理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垃圾处理情况。运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进场垃圾量剧增等突发事件。对垃圾渗沥液、垃圾焚烧烟气、残渣、飞灰处置监测不达标的项目,必须及时关停整顿,直至达标排放,不整改的要坚决关停,在没有整改达标的情况下,不再审批(核准)该建设单位或运营单位的后续项目。对处理不达标造成二次污染的,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垃圾填埋场使用期满后须按照环保技术要求进行封场管理。建立餐厨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委托或提供给专业化处理单位处理。落实政府投资垃圾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引入竞争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维护管理的社会化运作。(四)加强科技支撑提高创新能力,依托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中心,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基础性技术研究,重点研究清洁焚烧、二噁英控制、飞灰无害化处置、填埋气收集利用、渗沥液处理、臭气控制、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治理等关键性技术,并将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研发纳入我省相关科技计划,加大支持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示范和推广应用,针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实施关键技术与装备国产化示范工程。加快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一步降低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探索线路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运新模式。(五)完善政策标准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外资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和经营。按照国家有关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有关政策,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办法,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垃圾收费标准。创新收费方式,积极探索收缴率高、成本低又便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完善垃圾补贴机制,保证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制定垃圾处理相关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垃圾处理发电享受可再生能源发电政策优惠的认定办法。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标准体系为依据,制定完善我省地方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法规和标准,研究制订《浙江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等,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将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和倡导绿色消费作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鼓励全民参与。七、效益分析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二五”时期全省新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2.2万吨/日(含在建项目处理能力1.1万吨/日),满负荷运行时年处理生活垃圾可达800万吨。其中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新增处理能力约1.65万吨/日,建成后按年上网电量14.8亿千瓦时,当年火电发电标准煤耗折算,约节约53万吨标煤,约减排二氧化硫590吨,减排二氧化碳155万吨。规划的实施对“十二五”期间我省的污染物减排和二氧化碳减排工作贡献明显,为经济发展提供环境容量支撑,为建设“两型社会”和生态文明做出积极的努力。表1&&浙江省“十二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新建项目表序号 项目名称 规划处理设施 规划收运设施新增处理能力(吨/日) 建设起止年份 估算总投资(万元) 新增转运站数量 新增转运能力(吨/日) 新增车辆 新增运输能力(吨/日) 估算总投资(万元)  合&&计 15750  
0 52110一 焚烧处理项目 9200   331500          1 杭州绿能环保发电厂二期工程 800 000          2 萧山区东片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 13 45000     10 100 2003 宁波市枫林垃圾焚烧发电厂迁建工程 0 000          4 余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500 00          5 慈溪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工程 500 00          6 乐清市中北部生活垃圾焚烧一期工程 800 000 6 300 10 400 20007 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500 000     20 300 4008 苍南县垃圾焚烧发电二厂建设项目 500 000 3 100 10 200 9009 德清县垃圾焚烧发电扩建工程 200 00 8 200 12 200 200010 安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300 000 5 100 10 150 150011 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500 000 2 50 5 100 60012 诸暨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600 000 4 150     48013 金华市垃圾焚烧热电二期工程 400 000          14 兰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 400 000 4 100 10 150 80015 浦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600 000     8 150 20016 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12 35000     10 100 20017 温岭市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 400 000          二 卫生填埋项目 6550   199722          1 建德梅城垃圾填埋场项目 400 000          2 临安市垃圾填埋场项目 500  000 2 200 20 200 8003 象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500
         4 温州市天长岭综合卫生填埋场项目 600 280 4 150 8 200 10005 泰顺县筱村片垃圾填埋场项目 100 00          6 德清县应急垃圾填埋场项目 100 00          7 嘉善县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150 00          8 绍兴县平水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 200 00 2 100     4009 新昌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 500 000          10 嵊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480 00          11 义乌市塔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三期二阶段工程 450 59 10 300 12 200 120012 武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扩容项目 200
40 3 80 40013 东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800 134 12 200 20 160 250014 磐安县台口垃圾填埋场三期项目 100 10 6 250 3 80 130015 开化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 200 00 3 180 2 50 80016 岱山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 50 00 2 50 2 50 40017 椒江区沙北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 150 00 3 200 4 90 70018 黄岩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140 00 5 80 10 80 80019 三门县港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100 00 4 100 5 100 100020 天台县第二垃圾填埋场项目 300 00 5 100 6 150 100021 青田县中东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450 000 5 360 7 200 100022 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 30 39 4 180 8 200 80023 松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改造二期项目 50 00 2 50 10 50 400三 收运系统                1 宁波市垃圾中转站项目       15 1000     100002 余姚垃圾中转站项目       4 500 10 500 25003 奉化金钟小区垃圾中转站项目       1 60     3004 宁海垃圾中转站项目       5 250     10005 象山垃圾中转站项目       4 240 20 160 6006 湖州市垃圾直运系统项目           37 600 15007 南湖区垃圾收集处理运行系统工程       6 180 5 150 12008 海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项目       7 350 20 360 18509 上虞市垃圾收运系统提升工程       3 240 5 100 90010 衢州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20 200 50011 衢江区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       1 50 2 30 30012 龙游县生活垃圾收集站、转运站项目       6 58 6 120 138013 常山县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采购项目           8 100 20014 江山市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       7 350 3 40 120015 开化县乡镇垃圾中转站项目       8 215 15 240 150016 舟山市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7 350 8 200 160017 仙居县南峰垃圾收集、中转站项目       8 100 10 100 100018 云和县垃圾中转站项目       5 120 10 60 800表2&&浙江省“十二五”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续建项目表序号 项目名称 设计能力(吨/日) 填埋场库容(万立方米) 填埋场使用年限(年) 实际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建设投资(万元) 十一五完成投资(万元) “十二五”计划投资(万元)  合计 .4
134 261744一 焚烧处理项目 7250
65 1944641 临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50 / / 1.12
175002 温州市临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 1200 / / 1.12
278613 瑞安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000 / / 1.12
248084 乐清市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 800 / / 2.1
286005 平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600 / / 1.12 2836 永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800 / / 000 7 舟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600 / / 312 8 临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700 / / 1.3
36009 玉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700 / / 1.8
2300010 丽水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400 / / 000 二 卫生填埋项目
69 6728011 乐清市大荆浦湾无害化垃圾填埋场 180 80 12 1.4 012 乐清市蛎灰窑无害化垃圾填埋场 300 583 8 1.3 0613 上虞市蟠龙岙改扩建工程 300 115 12 1.12 014 金华市卫生填埋四期工程 300 40 4 40 50 119015 建德市寿昌垃圾填埋场二期 200 30 4.3 1.6 0016 温州市瓯海区天长岭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 900 400 20 000 17 磐安县东北台地生活垃圾填埋场 100 44.6 12 1 618 衢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300 316 16 1
431219 龙游县青龙山生活垃圾填埋场 240 160 22 1 8320 江山坞里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350 230 15 2.12
764521 仙居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95 85 24 1.12 422 缙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 290 92 8 100 23 松阳县县城垃圾填埋场改造一期工程 150 35 3 76 24 云和县长垄垃圾填埋场 120 57 20 5 62表3&&浙江省“十二五”旧生活垃圾治理项目表序号 旧垃圾场名称 地&&点 实际处理量(吨/日) 预计关闭时间 治理方案 投资(万元)  合计   11981&     44751一 封场项目&   6261&     282311 萧山区外六工段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 萧山区外六工段 500 2012 封场、覆土覆绿 13002 临安市山牛坞垃圾填埋场 锦城街道 260 2012 封场、覆绿  15003 建德市乡镇垃圾填埋场 梅城镇九坞、下涯镇、杨村桥镇 110 2013 封场、覆土 2704 慈溪东部垃圾填埋场 慈东工业区   已关闭 覆绿 6965 慈溪中部垃圾填埋场 新浦镇   已关闭 覆绿 8856 余姚桐张岙垃圾填埋场 城区东北角15公里处
覆绿 10007 温州市卧旗山垃圾填埋场 鹿城区 0 2014 封场治理、转为公共生态绿地 60008 乐清市简易垃圾堆放场 分布在全市20个乡镇 200 2015 封场治理与整体搬迁 10009 永嘉县瓯北后江垃圾填埋场 瓯北后江 280 2012 封场 30010 海盐县应急垃圾填埋场 澉浦镇六里村 300 2012 封场,绿化,渗沥液处理 30011 德清县武康垃圾填埋场 武康镇城西村 250 2011 污水纳管处理、封场 120012 长兴县高山岭垃圾填 雉城镇高山岭村 270 2011 防渗、覆土封场 30013 上虞市蟠龙岙垃圾填埋场 路东村 200 2012.1 覆土、覆绿、封场 93014 义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 佛堂镇陈村 380 已关闭 规范封场、生态修复 300015 东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城东黄毛坞 410 2012.5 按标准封场 120016 永康市花川垃圾填埋场 花川 800   封场 130017 浦江麻车坞垃圾填埋场 杭坪镇 280 2010年底 封场 180018 磐安县台口垃圾填埋场二期 台口洞桥坞 80 2012 进行堆体整形、填埋气导排及处理、封场绿化 35019 磐安县尖山垃圾填埋场 尖山镇屯溪岭 47 2011 进行堆体整形、填埋气导排及处理、封场绿化 30020 江山市黄陈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上余镇陶村 254 2012 封场 10021 常山县七里垅垃圾填埋场 天马镇七里垅 130 已关闭 封场 90022 三门县羊角塘垃圾卫生填埋场 海游镇城东 70 2010 封场,转为公共生态绿地 150023 丽水市排山垃圾填埋场 排山 230 已关闭 封场 180024 云和县柿树坳生活垃圾填埋场 城郊 110 已关闭 封场 300二 污染治理项目   &   1652025 台州市路桥区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 路桥金清黄琅 660 2011.12 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 30026 遂昌县尖山垃圾填埋场 妙高镇尖山 60 已关闭 污水收集到上坑垃圾填埋场处理 20027 龙游县青龙山生活垃圾填埋场 横山镇腰塘村 250 2020 污水处理设施改造 100028 丽水市务岭根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改造提升 务岭根 510 2028 渗沥液处理系统改造提升 200029 黄岩区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 城北杜家村 400 2015 渗滤液纳管处理 50030 新昌县长远岗将作头垃圾填埋场 张麻家店 200 2014 渗滤液集中处理 300031 磐安县台口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台口  
采用生物法处理 50032 临海市松山垃圾填埋场 钓鱼亭村松山岙 700 2011 除臭等 40033 舟山市团鸡山垃圾填埋场 环南街道团鸡山 620 2015 覆土、覆绿 140034 海宁市许村垃圾填埋场 许村镇 100   改建为垃圾应急填埋 20035 海宁市黄湾卫生填埋场 尖山新区(黄湾镇) 200   提高标准 100036 庆元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鸟笼湾 120 2025 建设挡土墙 20037 奉化张家岙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 尚田庙后董村 500   建设日处理300吨渗沥液工程 122038 慈溪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工程 慈东工业区 1300   渗沥液处理 120039 鄞州垃圾填埋场填埋气发电项目 中心城区     燃气发电 300040 慈溪西山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扩建工程   100   渗沥液处理工程扩建 400表4&&浙江省“十二五”餐厨垃圾处理规划项目表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设计处理规模(吨/日) 处理工艺 投资(万元)  合&&计
1 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400 待定 80002 萧山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新塘街道 40 高温处理、固液分离 8003 宁波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迁建工程 宁波市区 200 分选+生化 40004 余姚市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项目 余姚城区 300 分选+生化 80005 温州市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项目 鹿城区 300 分选+生化 80006 嘉兴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 嘉兴 300 待定 85007 海宁市厨余垃圾处理站项目 未定 100 待定 20008 湖州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 湖州市 100 综合处理 50009 安吉县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安吉县 80 待定 350010 绍兴市越城区餐厨垃圾处置工程 越城区 50 待定 200011 金华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200 中温厌氧发酵 1200012 义乌市餐厨垃圾处置建设项目 义乌市 120 待定 290013 舟山市新城双阳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新城 5 待定 30014 定海区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80 待定 100015 岱山县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岱山县高亭镇石马岙 20 待定 100016 嵊泗县泗礁本岛餐厨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 泗礁岛 30 待定 1000表5&&浙江省“十二五”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预备项目表序号 项目名称 规划处理设施 规划收运设施新增处理能力(吨/日) 建设起止年份 估算总投资(万元) 新增转运站数量 新增处理量(吨/日) 新增车辆 新增运输能力(吨/日) 估算总投资(万元)  总计
38 0 80701 杭州锦江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600 0002 杭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15 800003 淳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 300 0004 淳安县千岛湖双柏岭垃圾填埋场二期改扩建项目 200 005 宁海垃圾焚烧项目 600 0006 奉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00 0007 温州市龙湾区垃圾填埋场 400 000 3 200 4 90 7008 平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300 00 2 50 2 50 4009 湖州市南太湖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 400 20010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250 00 10 300 20 200 200011 海盐县生活垃圾焚烧厂 700 000 5 200 30 300 120012 永康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300 00 10 200 20 200 150013 浦江县古塘源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400 30014 嵊泗县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 200 0015 温岭市东部垃圾处理厂 300 000 6 300 10 400 200016 丽水市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400 00017 遂昌县上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 200 00 2 50 2 40 270主题词:经济管理&&发展&&规划&&通知&&&&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改委(局)、建设局、环保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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