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P客强行进入qq空间不戴套ML的?如果有大概机率是多少?如果做这行女性有没能力拒绝男方的不戴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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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号··京公网安备号·甲测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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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网文明上网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1937tzb  13:06:13  作者:1937tzb 回复日期: 22:48:55  回复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是的,你看到危及人身安全时这几个字了吧?正是因为在这种人身安全受...........    -----------------------------    有效避免强奸的方式还有吗?你提的三个 第一个指望强奸犯一时脑筋急转弯变成了抢劫犯 第二个指望碰运气女人拿把刀就能干过男人 第三个还是碰运气 指望强奸犯还不到精虫上脑或者他自己没带避孕套 我实在找不到一个有力的方式来让女人在遭受强奸时反抗并且能全身而退的     带套就不能反抗了?反抗无效时就不能带套了?要么死要么干脆全盘放弃艾滋怀孕随便来?身为你家的女人真是很不幸 贞洁比命比健康都重要 你一定很自豪吧~   =======================  如果你想的根本不是抗拒强奸,而是顺从强奸,那我完全没话说。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思路根本就是在顺从强奸上,丝毫没有考虑如何去抗拒强奸。  并且,提这个观点的人从来就没有回应过,自己或自己家的女性亲属是否随身携带为强奸犯准备的套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善哉。
  @打竹板板朝上  19:10:06      总算有人反驳我了。    我第一段不过是复述了一下你说的情况。你只是没认真看而已。    好吧,那就看看抢劫和强奸这两种案件吧。    抢劫的目的是金钱和值钱物品,受害者不交出钱包,与歹徒搏斗,也许也会保护到自己的财产。但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他选择交出钱包,以保证自身安全。    强奸的目的是性交,受害者可以反抗,与歹徒搏斗,也许会保全自己。但在人身安全同样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她同样和被抢劫的人一样,有权利以一定的妥协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但她比面临抢劫更艰难的是,她更难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强奸直接威胁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把伤害尽量减少,不去承受强奸可能带来的怀孕或者性病,她没有这种保护自己的权利么?        被抢劫的人有权利为了保护生命送出钱包,那么被强奸的人在已经被强奸的情况下,在她已经被迫或者不得不妥协的情况下,戴套是防止强奸的后果带来更坏的怀孕或性病,不可以么?        你没有理由指责一个受害者。该指责的是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    就你这个弱智还反驳?    抢劫的目的是劫财,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以可以破财消灾。    强奸的目的是劫色,本身就是侵犯人身安全,你递套就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不是照样被劫色?    性质都完全不一样,居然还有脸一直拿出来类比,纯粹是一NC。    更何况,你就算递套,强奸犯还未必会戴。而且强奸犯确定你递套就不会反抗了,反而会变本加厉。    纯粹是NC才会想出来的办法。
  不能回复了么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19:47  回复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13:43  回复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     目前这个司法环境不会成为“李刚”们,逃避制裁的后门吗?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作者:个人观点2011 回复日期: 19:52:43  回复
      楼主应该是一位女士吧!有可能我的观点会冒犯你,但我还是要说,如果一个女人遇到强奸犯,向强奸犯递上了TAOTAO,我觉得无法忍受。如果真的遇到,首先要反抗,好多强奸未遂的案例说明反抗有一定的作用,一旦反抗不了,也不能递上TAOTAO,这让人接受不了。但我也要重申,如果真的要拿性命搏,那也没意思,也希望她的男朋友,老公能原谅她,必竟她也反抗过。否则就无语了………………    无法忍受是你个人 的意愿,但你并没有说出反驳的道理。至于你怎么想,那不关我的事。
  @打竹板板朝上  20:12:29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    递套会降低人身伤害?你在梦游?你去问问强奸犯有几个会喜欢戴套?  纯弱智。    谴责强奸犯?你TM都递套了,谁知道你到底是强奸还是通奸啊?    不被谴责?简直放P。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30:14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19:47  回复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13:43  回复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       目前这个司法环境不会成为“李刚”们,逃避制裁的后门吗?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建议女生都学学武功,学会防身。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19:57:40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23:25:44          再说一遍,戴套并不改变事件的本质,所以凭这个并不能判断是强奸或者不是强奸。明白了么?                  你说的那种情况,即使不带套,那女的如果怀着坏心也会告强奸。跟戴套不戴套有关系么?            放p两个字还给你。    -----------------------------        还你个P啊?只会玩偷换概念的弱智。        你那个哪是罪犯自己戴套?你TM分明是主动给罪犯送套。        主动送套,还能断定对方是强奸?你TM以为法院是你家开的?弱智。      弱智和p、tm的还给你。你家特产自己留着用吧,我觉得霉味有点大啊,还是不要了,你自己留着继续受熏陶吧。  我哪里偷换概念?偷换哪个概念了?请教。  抢劫时还主动送钱包呢,就不是抢劫了?  断定对方是强奸,是因为他违背受害者意愿。受害者递套并非是自愿,而是在选择人身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在被强奸时尽量降低人身侵害,防范怀孕和性病。      
  @1937tzb  13:06:13      如果你想的根本不是抗拒强奸,而是顺从强奸,那我完全没话说。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思路根本就是在顺从强奸上,丝毫没有考虑如何去抗拒强奸。    并且,提这个观点的人从来就没有回应过,自己或自己家的女性亲属是否随身携带为强奸犯准备的套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善哉。  -----------------------------    支持强奸递套论的婊子,无非是想体验一下被人强奸时的快感,还想要立下贞洁牌坊,恶心自己的配偶或者男友而已。  
    @打竹板板朝上  20:20:59  弱智和p、tm的还给你。你家特产自己留着用吧,我觉得霉味有点大啊,还是不要了,你自己留着继续受熏陶吧。  我哪里偷换概念?偷换哪个概念了?请教。......  -----------------------------    我的反驳都写得请清楚楚,但凡理解力正常的人,都已经明白了。    你TM弱智,NC,那是你的事。    老子对弱智和NC,没有反复解释的义务。
  不好意思,我是不接受女性被强奸而不是强奸时带有TT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19:59:55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19:50:36    作者:一号国宝 回复日期: 19:27:18  回复    递套那就是通奸,那就是助纣为虐!!!但如果你反抗了,就算最终失去了,但却赢得了尊严……    通奸是双方彼此同意发生性行为。    递套证明双方彼此同意性行为么?药店的店员给你递套就说明同意和你发生性行为了?自动贩卖避孕套的机器给你递套,就证明要和你发生性行为了?    所以,你总承认,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递套都证明是双方同意发生性行为吧?...........    -----------------------------        你TM真是NC啊?        药店的店员给你套是你付了钱买套,会和你发生关系?        这也能拿出来和给强奸犯递套类比?        整个一NC么。       tm和nv还给你啊。我觉得还是你自己留着用比较合适。  我那是类比么?我是在说明递套并不说明是通奸。你用递套来说明通奸,显然是不成立的。  你如果坚持你的观点,请说明为什么递套就是通奸。拿出论据和论证。    没有道理,乱喊乱叫就让别人赞同么?喊叫就是真理?你认为的就是真理?明显不是。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0:32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30:14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19:19:47  回复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9:13:43  回复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         目前这个司法环境不会成为“李刚”们,逃避制裁的后门吗?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国外的理论就一定适合我国?
  我就纳闷楼主你是SB还是什么?女人遇到强奸犯难道只有接受命运吗?家人给女孩买那么多吃的喝的,难道买一个报警器会很难吗?男朋友晚上送女朋友会死人吗?真不理解了,遇到歹徒,首先报警,现在市面上又不是没有卖报警器的,真不理解,非得递套才行?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怎么就 没有教授来宣扬宣扬。真的递了套,贵为“李刚”强奸罪犯就会一样被严惩,谁来 保证?是中国司法吗?还是你们这些支持递套的?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怎么就 没有教授来宣扬宣扬。真的递了套,贵为“李刚”强奸罪犯就会一样被严惩,谁来 保证?是中国司法吗?还是你们这些支持递套的?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楼主宵夜去 了??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0:06:20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19:10:06          总算有人反驳我了。      我第一段不过是复述了一下你说的情况。你只是没认真看而已。      好吧,那就看看抢劫和强奸这两种案件吧。      抢劫的目的是金钱和值钱物品,受害者不交出钱包,与歹徒搏斗,也许也会保护到自己的财产。但在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情况下,他选择交出钱包,以保证自身安全。      强奸的目的是性交,受害者可以反抗,与歹徒搏斗,也许会保全自己。但在人身安全同样面临危险的情况下,她同样和被抢劫的人一样,有权利以一定的妥协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但她比面临抢劫更艰难的是,她更难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强奸直接威胁到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她选择把伤害尽量减少,不去承受强奸可能带来的怀孕或者性病,她没有这种保护自己的权利么?            被抢劫的人有权利为了保护生命送出钱包,那么被强奸的人在已经被强奸的情况下,在她已经被迫或者不得不妥协的情况下,戴套是防止强奸的后果带来更坏的怀孕或性病,不可以么?            你没有理由指责一个受害者。该指责的是强奸犯,而不是受害者。    -----------------------------        就你这个弱智还反驳?        抢劫的目的是劫财,为了保护自己人身安全,所以可以破财消灾。        强奸的目的是劫色,本身就是侵犯人身安全,你递套就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了?        不是照样被劫色?        性质都完全不一样,居然还有脸一直拿出来类比,纯粹是一NC。        更何况,你就算递套,强奸犯还未必会戴。而且强奸犯确定你递套就不会反抗了,反而会变本加厉。        纯粹是NC才会想出来的办法。       弱智和nc还是还给你。  递套可以预防怀孕和性病,可以在选择妥协的情况下,降低人身侵害的危害。  你说戴套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但其实这种假设没多大意思。反过来,不戴套,罪犯也会兽性大发,而且可能会因为留下证据毁尸灭迹,所以,不戴套也可以说罪犯的行为会变本加厉。所以,戴套并不比不戴套更能保证罪犯的行为不变本加厉。  但戴套可以在受害人选择妥协的情况下,比不戴套更能预防怀孕和性病等。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0:17:53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20:12:29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        递套会降低人身伤害?你在梦游?你去问问强奸犯有几个会喜欢戴套?    纯弱智。        谴责强奸犯?你TM都递套了,谁知道你到底是强奸还是通奸啊?        不被谴责?简直放P。     弱智还给你。  递套不是为了强奸犯的喜欢。  前面已经说过了,递套不证明通奸。而你并没有合理的反驳。  放p还给你。
  出现这么多乱像,根本原因就是,腐化了的学术层,为了自己,一己之私,哗众取宠,选择性拿来精神,其实他们也真的很可怜,只能夹着尾巴做狗叫。
  潇湘板栗,我已经回答了。就在这页。自己往上去翻。    第一遍回答被吞了,第二遍回答就简略了。要明天有空再写吧。      今天到这。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33:18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怎么就 没有教授来宣扬宣扬。真的递了套,贵为“李刚”强奸罪犯就会一样被严惩,谁来 保证?是中国司法吗?还是你们这些支持递套的?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  
楼主不 厚道,选择性回答。
  我的理由是这做法很搞笑,可操作性不强,谁会随身带着套套,等着被强奸呢?
  楼主,戴套没感觉啊,下次不要让你家人带套了
  ◆人一生遭受3次犯罪侵害  
◆39%的孩子遭遇盗窃  
◆80%的女性遭遇性骚扰  
◆60%的强奸是熟人作案  
◆气温每上升2摄氏度强奸案就上升1%  
◆先劫财后劫色  
◆到过你家的某个人,可能会3个月后回来——作案  
◆不和陌生人说话  
上面这些话,不是危言耸听,而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给公众的提醒和告诫。在王教授最近出版的一本名为《给小偷一个不偷你的理由》的新书中,他用一个又一个鲜活的实例,让女性学会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犯罪行为。他说:想听天由命,一个人这一生就要准备接受至少3次犯罪侵害,或者多至30次。  
中国女性防身意识差  
“在中国生产的第三代女子防身器,西方发达国家的女性几乎人手一个,而国内却鲜有人知道。”日前,在王大伟位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办公室里,性情平和但性格爽朗的他不无遗憾对记者说。不可否认,这恰恰是中国人安全意识比较淡漠的直观反映。  
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王大伟,在女性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普及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力图改变其羸弱之势。近年来,部分女性采用催泪瓦斯或携带小刀等武器来防身,“但其杀伤性有时反而化利为害,因为歹徒并不难从身单力薄的女性手中夺取它们,为己所用。”王大伟说。  
目前,在专家和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北京正在推广一种叫做“尖叫报警器”的女子防身用具。这种报警器晚上可以当作手电筒照明,遇到坏人时则能发挥巨大的震慑作用:轻轻一摁按钮,持续20分钟的尖叫要么会吓退坏人,要么会引起邻居或路人的注意。
  @打竹板板朝上  19:10:06      弱智和nc还是还给你。    递套可以预防怀孕和性病,可以在选择妥协的情况下,降低人身侵害的危害。    你说戴套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但其实这种假设没多大意思。反过来,不戴套,罪犯也会兽性大发,而且可能会因为留下证据毁尸灭迹,所以,不戴套也可以说罪犯的行为会变本加厉。所以,戴套并不比不戴套更能保证罪犯的行为不变本加厉。    但戴套可以在受害人选择妥协的情况下,比不戴套更能预防怀孕和性病等。  -----------------------------    NC,你去问问强奸犯,有几个强奸女人的时候愿意戴套?    你个弱智以为你递套了,强奸犯就会顺你的意思戴上去???    真的是NC到一定程度了。        另外,你个弱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过“戴套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    我说的是“递套这个行为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你TM都递套不反抗了,强奸犯还不为所欲为????    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明白的道理,你个弱智连这个都理解不了,还出来跳个毛啊?    反抗会被先奸后杀?你TM以为你遇到这种禽兽,你递套就不会被先奸后杀了?    纯粹是NC么。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  哦翻得太快,  
不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那是不是有助纣为孽的嫌疑呢?抽刀还是递套,这本身更像解救人质,我不反对向劫犯妥协来解救,更不反对“一枪爆头”   你觉得强奸递套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那有女人遇到这事,“抽刀”理智的抗争,无效后,感觉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决定不递套,不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权利吗?为什么要一个标准答案呢?试想全国女人随身带套,那不 笑掉大牙。严重怀疑支持者是“卖套套的”呵呵,玩笑一个。
  @打竹板板朝上  20:12:29      弱智还给你。    递套不是为了强奸犯的喜欢。    前面已经说过了,递套不证明通奸。而你并没有合理的反驳。    放p还给你。  -----------------------------    主动递套,稍微懂法的人都知道难以断定是强奸。    你个煞笔,非要站着拉屎死撑,说是强奸,你该去医院查查几级NC。    只会当复读机的SB。
  可操作性不强,强奸犯估计没兴趣带套子
  谁说主动递套,就是默许强奸的,我记得法律没这项规定,一群脑残,装作正义拿起道德的利剑乱挥,恶心透了,我倒要问你们这帮脑残了,如果一个艾滋病壮汉要来鸡奸你们,你们是不是不要求带套,不惜牺牲生命保住名节啊,一帮脑残
  @萧荷xiaohe  21:42:34  谁说主动递套,就是默许强奸的,我记得法律没这项规定,一群脑残,装作正义拿起道德的利剑乱挥,恶心透了,我倒要问你们这帮脑残了,如果一个艾滋病壮汉要来鸡奸你们,你们是不是不要求带套,不惜牺牲生命保住名节啊,一帮脑残  -----------------------------  此外,你们就是说女人的命不如男人的面子重要嘛,CAO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33:18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怎么就 没有教授来宣扬宣扬。真的递了套,贵为“李刚”强奸罪犯就会一样被严惩,谁来 保证?是中国司法吗?还是你们这些支持递套的?          ===============================================================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   萧荷xiaohe
请回答。    
  @潇湘板栗  21:46:24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33:18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  -----------------------------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萧荷xiaohe  21:42:34  谁说主动递套,就是默许强奸的,我记得法律没这项规定,一群脑残,装作正义拿起道德的利剑乱挥,恶心透了,我倒要问你们这帮脑残了,如果一个艾滋病壮汉要来鸡奸你们,你们是不是不要求带套,不惜牺牲生命保住名节啊,一帮脑残  -----------------------------  主动递套,没有反抗表现,算个P强奸?  NC。  鸡奸?老子一拳就将这个杂种打晕了,一脚就将这个杂种脚骨踢断。  你TM以为你递套,强奸犯就会戴?去医院查查几级NC。    
  @萧荷xiaohe  21:49:35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  主动递套的烂货有贞操?  真TM搞笑。
  @萧荷xiaohe  21:44:33  此外,你们就是说女人的命不如男人的面子重要嘛,CAO  -----------------------------  在婊子看来,各种花样的性快感比什麽都重要,被强奸获得性快感的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即使是配偶,也不可侵犯她被强奸获得性快感的权利,必须坦然接受此绿帽,对此婊子不离不弃。    
  @1937tzb  22:48:55  刑法有明确司法解释:在面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抢劫等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被害人采取比较激烈的自卫方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所以,你面对强奸,不选择带自卫武器而选择带性交用具,只能说明你愿意被强奸。  -----------------------------  事实上女性在强奸往往处于弱势,反抗成功还好,反抗不成功可能就有生命危险。。。
  @whuwbx  22:12:00  事实上女性在强奸往往处于弱势,反抗成功还好,反抗不成功可能就有生命危险。。。  -----------------------------  不反抗,递套就没生命危险了?  为了灭口先奸后杀的人渣会对递套的女人网开一面?  你在做梦?
  @whuwbx  22:12:00  事实上女性在强奸往往处于弱势,反抗成功还好,反抗不成功可能就有生命危险。。。  -----------------------------  @CCZHMOD  22:15:49  不反抗,递套就没生命危险了?  为了灭口先奸后杀的人渣会对递套的女人网开一面?  你在做梦?  -----------------------------  几年前有个关系很要好的同学就跟我讲过递套论,当时被我鄙夷了一顿,  现如今此话题竟然火了,但我仍然是坚定不移的鄙夷递套论,还是上刀子来的实际。
  作者:萧荷xiaohe 回复日期: 21:49:35  回复
      @潇湘板栗  21:46:24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33:18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    -----------------------------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  --------------------------------------------------------------   
对于我国各种利益团体选择性进口文化和产品,你的理解能力菜了一点。  
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我的选择是生命。可是尊严重要还是“可以减少伤害”重要?你 来 回答。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2:24:30  回复
      很显然贵为“李刚”强奸罪犯强奸递套的弱女子会被严惩,你不能保证?司法不能,我也不能,所以我不支持。
  作者:萧荷xiaohe 回复日期: 21:49:35  回复   @潇湘板栗  21:46:24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33:18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0:29:04  回复  其实要是我在美国我会支持递套,看理论到了咱这里,怎么就变味了 呢?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哎,怎么看该教授说递套的理论的作风,和中国的银行业一样,收费就屁颠屁颠的国际接轨,服务就装白痴,中石油一样涨价就是国际接轨,国际油价跌了就装逼。美国...........  -----------------------------  @潇湘板栗  22:36:33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  --------------------------------------------------------------  对于我国各种利益团体选择性进口文化和产品,你的理解能力菜了一点。  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我的选择是生命。可是尊严重要还是“可以减少伤害”重要?你 来 回答。  -----------------------------  这和利益集团有什么关系,那教授代表了什么利益集团,是D还是垄断国企?递套和进口文化又有什么关系,晕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1:55:16  回复
      @萧荷xiaohe  21:49:35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    主动递套的烂货有贞操?    真TM搞笑。   =======================================  
你不能否认递套的有贞操,这是每一个人的权利(包括男人被,鸡奸)是他们不能否认“不递套”就是变相迫害女同胞,一样。
  @打竹板板朝上
16:26:00   强奸大部分是女人才会遇到的事。所以呢,男人们动动嘴皮子,是不是事不关己,胡说不已呢。  看到坛子里一些男人群情激奋的,实在让我很惊讶,看上去好像特别不能接受女人强奸时戴套。那么你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  很简单,如果犯罪分子被抓,如何定性?    
  @潇湘板栗  22:36:33    举的例子是驴头不对马嘴,我就问你是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 --------    --------------------------------------------------------------    对于我国各种利益团体选择性进口文化和产品,你的理解能力菜了一点。    生命重要还是贞操重要?我的选择是生命。可是尊严重要还是“可以减少伤害”重要?你 来 回答。    -----------------------------  什么“可以减少伤害”?你的意思是不涉及生命的伤害?你怎么知道在受害人遇到强奸时是不会危及生命安全的,你让受害人在遇强奸犯时如何判断那家伙是否会危及她的生命
    不止男人把,身为女人,看到这种观点,也就觉得真他妈操蛋。
  @绿玉衣  16:45:58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  -----------------------------  楼主要能想到这些她就不会惊讶了,,切,LZNC
  我也觉得那教授提出递套,可操作性太差,一方面那种情况下哪还腾的出手去拿套,一方面强奸犯也不会理啊,他也没空戴啊,可是那教授的出发点是好的
  -----------------------------    这和利益集团有什么关系,那教授代表了什么利益集团,是D还是垄断国企?递套和进口文化又有什么关系,晕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2:44:55  回复
  ===========================================================  
那教授代表了腐朽的学术界,他没有因为这事出名,获利?躲在保护女同胞的幌子下教导学生女同胞随时带套,递套。如果他同时也宣扬“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教导中国人婚姻忠诚,家庭稳定,”那我相信他只为“学术”,如果没有,那我宁愿相信他是强化中国人的顺从意识,讨好主子。
  -----------------------------    什么“可以减少伤害”?你的意思是不涉及生命的伤害?你怎么知道在受害人遇到强奸时是不会危及生命安全的,你让受害人在遇强奸犯时如何判断那家伙是否会危及她的生命   =======================================  
???????????????是递套呢?还是 不递套呢?是递套还是不递套呢?是递套还是不递套呢?是递套还是不递套呢?  
  @潇湘板栗  22:57:53  -----------------------------  那教授代表了腐朽的学术界,他没有因为这事出名,获利?躲在保护女同胞的幌子下教导学生女同胞随时带套,递套。如果他同时也宣扬“美国家庭观念重夫妻忠诚度高,教导中国人婚姻忠诚,家庭稳定,”那我相信他只为“学术”,如果没有,那我宁愿相信他是强化中国人的顺从意识,讨好主子。  -----------------------------  如果他是靠这事炒作,出名,那真是让人BS,可是说他教女性遇强奸递套就是强化顺从意识这帽子扣大了吧,就算是他居心险恶强化顺从意识,想奴化我等平民,那他为何只强化女性的顺从意识啊,干嘛不把男的一起奴化了?这不合逻辑啊
  这教授说的是缺乏操作性,可是也不无道理,如果是女的已经反抗到无法避免伤害了,那她只好使出递套这一最后一招,用来保命
  宁愿相信!!!!  
看到没有?是宁愿相信。他有没有这样不重要,结果重要。你能保证递套的弱女子遇到强奸犯的老爸是李刚,可以一样伸冤?你相信每个女人都接受这样的观点,都在包包里放套,没有强化女性的顺从意识?在主流媒体不对称的引导下,不会波及男人?
  想睡觉了,改天来。
  作者:萧荷xiaohe 回复日期: 23:08:15  回复
      这教授说的是缺乏操作性,  =====================================  
既然缺乏操作性,那鼓吹什么?沽名钓誉?  =====不 说 了 真的困了。
  @打竹板板朝上  22:46:23  作者:日月星陈2011 回复日期: 17:16:36  回复  TM的脑残楼主。  你说的话免了,奉还给你自己,不客气。  -----------------------------  我不想和你吵架,只想心平气和的说一下,如果我是QJ犯有两种可能:  1、假设我是惯犯,那我不管你递不递套,我都要QJ,而且主动权在我不在彼,我玩QJ就是玩的一种快感和心跳,干嘛要戴你递来的那个套?  2、如果我是初犯可能没太大胆色,如果你一骂或是大声叫唤,可能我会跑掉,但如果你主动递套,我就更壮胆了,原来QJ这么容易!  如楼主所言,遇劫财时也应如此!但有一点和劫色不同,财被劫了犯罪份子只会觉得是侥幸,但如果色在主动递套的情况下被劫,犯罪份子就会觉得不是犯罪是通奸,而且在司法上也难断定是QJ,换句话说是白给日了!  所以说与其递了套仍然被干(被干的没尊严),不如一死相拼死得更有尊严(绝对不会有犯罪份子在那种情况下戴你递上来的套,到头来仍然是裸JIAN),这个和劫财是没得比的!阁下不要以为书读得多,就你这点辩才是站不住脚的,给QJ犯戴套?你认为做得到吗?你不认为滑稽吗?根本就是与虎谋皮!
  @潇湘板栗  23:17:35  宁愿相信!!!!  看到没有?是宁愿相信。他有没有这样不重要,结果重要。你能保证递套的弱女子遇到强奸犯的老爸是李刚,可以一样伸冤?你相信每个女人都接受这样的观点,都在包包里放套,没有强化女性的顺从意识?在主流媒体不对称的引导下,不会波及男人?  -----------------------------  女性没那么傻吧,傻到顺从强奸犯,心甘情愿被强奸不至于吧,你多虑了吧
  另外什么时候递,都不反抗下直接递,完事儿他意思意思五十元钱你咋办?反抗到裤子被扒了再递,这时强奸犯会配合你戴套子?这个时机很难把控,我觉得。万一是个相当暴力的,上来就打昏,整个过程你都不知道是啥情况。另外我觉得强奸通奸嫖等都很难介定,
  曾经问过几位女同学一个问题。说假如你们被强奸了怎么办,是反抗还是被动享受,因为在反抗的同时只会让那些男同志更加兴奋和粗暴。这样伤害更大,所以遭遇强奸在没有办法避免的情况下,递个套也无伤大雅。
  我说的都是我自己个认为。法律啊,犯罪心理学什么的都不了解,可能脱离实际,所以有错也不准骂我,无视就好
  李枚谨是奴才吗?奴才欺吓媚上,为了心理平衡,希望眼里出现更多的二级,三级。。。奴才  奴才于丹教人怎么当一个温顺愚昧的好奴才,  武汉叫兽在大屠杀的旧地南京教育女人接受强暴,递上避孕套,“女人同胞们,都当一次奴才吧,”她早已是奴才,也许她还不知道。    文明的进步从来没有在过去找到过答案,答案在探索比较择优中。
  请问抢劫时,把钱包和个人值钱的财产交出来,难道就不算抢劫了么。请回答这个问题。 ――――――
  好吧楼主既然你这么执着,我就回答你这个问题,女人遭遇强暴,主动递套和被害人遭遇抢劫交钱是有本质区别的:遭遇抢劫,受害人交出财物是被迫的,对于罪犯而言,他得到的是他的诉求本身,而主动递套是基于犯罪行为的一种辅助行为,并且是受害人提供的,可以视为对犯罪行为的一种认同。楼主所举的例子并不能说明什么,如果一定要将二者关联起来,那主动递套相当于,人家来抢你钱,你主动给他找个钱兜子,让他把抢来的钱装好。真要那么做,谁都有理由认为:人家不是抢你,是你自愿把钱送给人的。   毕竟抢钱和抢贞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再说,面对精虫上脑的暴徒,那个情景下,既焦急又迫切,更加紧张,你就是主动递过套,他会老老实实戴上?真是可笑!
  22岁的女青年王静(化名),因为老公常年出差不在家,寂寞无聊,半夜独自一人出来吃烧烤。此时,周某(17岁)、周某昌(17岁,某技校在校学生)、韩某(15岁,在校学生)等6名少年也在吃烧烤。看到王静穿着时尚、长相漂亮,便凑过来搭讪。王静看见是几个孩子,有的还穿着校服,便放松了警惕,当时王静正无聊,便与他们闲聊起来。       
周某嘘寒问暖、体贴入微,让王静对周某的印象很好,当周某等人得知王静常年只有一人在家住时,好心的表示,无聊就可以找他们玩,王静内心甚是感激,还请他们喝了几瓶啤酒。    
吃完后,周某的等人要送去王静回家,王静觉得太晚了不想答应,可是架不住对方软磨硬泡,只好答应。王静和6人玩了一会儿扑克,这是周某等人又买来啤酒和王静一起喝。 在将王静灌的半醉后,6人将王静强奸,还威胁王静不许报警,否则对其不利。事后,王静哭了一宿,但是感觉此事太过丢人,又惧怕几人的淫威,而且担心如果此事一旦败露,家庭可能破碎,便没有报警。      
之后的2个月里,周某等人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又先后12次在王静家里、宾馆等处强行和王静发生了性关系。      
直到有一天,王静的妈妈发现王静怀孕了,而这段时间王静的老公一直在国外,所以王静的妈妈就逼问王静,刚开始王静只是哭,在经过王静妈妈耐心开导和强烈追问下,王静才哭诉了自己长期以来被几个社会不良少年胁迫强奸、还被迫给他们钱花等事情经过。      
王静的妈妈立刻带领女儿到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将6人抓获。      
一审判处了周某等人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可是,周某等人的父母重新请了律师,提起上诉,而周某等人在二审中当庭翻供,对法院认定的强奸罪等矢口否认。    
周某的律师,以两条理由推翻此案。    
第1条,一次周某等人在饭店吃饭,其间周某打电话将王静叫来一起吃饭,席间,周某说自己父母已托好了关系准备去当兵,王静还拿出100块钱随份子给周某,饭后周某等人又将王静拉到宾馆发生了性关系。证明王静和周某等人是很要好的朋友,而且王静喜欢周某,因此之后王静与周某发生的性关系纯属自愿,不存在强奸行为。    
第2条:在王静所述的第6次被周某等人强奸中,王静称自己被6人合力把光衣服,而后周某等人也全部都脱光了,把她按床上强奸了。辩护律师就此对王静发问:“当时床上有什么?” 王静:“床单。”辩护律师:“还有什么?”王静:“枕头。”辩护律师:“刚才怎么不说?”王静:“枕头在我屁股下面。”辩护律师:“谁放的?”王静:“周某,他觉得把我腰部垫高点他搞起来方便。”辩护律师:“枕头上有什么?”王静:“纸。”辩护律师:“谁放的?”王静:“我。”辩护律师:“为什么放纸?”王静:“怕把枕头弄脏了。”辩护律师转头对法官说:“询问结束。”然后又说:“既然王静能因为怕把枕头弄脏而自己在屁股下面垫纸,就证明她有能力反抗,身体并没有被完全限制住。因此推断她与周某等人发生性关系纯属自愿。”    
最终,法官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判周某等人无罪,韩某等人也可以回学校上课了。尽管如此,周某因为与他人配偶发生性关系导致对方怀孕,属于生活作风有问题被部队除名,失去了入伍的机会,韩某等人的学校也传尽了韩某强奸妇女的流言,倒是周某昌、韩某等人无心学习,从此辍学,流入社会。    
但王静仅仅是在感觉到被强奸已无可避免时,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用纸垫在屁股下面,以防止弄脏枕头和床单导致对方逃脱法律制裁,也实在令人感到惋惜。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0:21:02  回复
      @1937tzb  13:06:13          如果你想的根本不是抗拒强奸,而是顺从强奸,那我完全没话说。现在的问题是,你的思路根本就是在顺从强奸上,丝毫没有考虑如何去抗拒强奸。      并且,提这个观点的人从来就没有回应过,自己或自己家的女性亲属是否随身携带为强奸犯准备的套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善哉。    -----------------------------        支持强奸递套论的婊子,无非是想体验一下被人强奸时的快感,还想要立下贞洁牌坊,恶心自己的配偶或者男友而已。      递套就是婊子?前面已经说了,贩卖避孕套的机器递给你套,机器就是婊子了?  你的结论不成立。你的谩骂没有道理。  被强奸的人是受害者,该谴责的是强奸犯。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0:23:17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20:20:59    弱智和p、tm的还给你。你家特产自己留着用吧,我觉得霉味有点大啊,还是不要了,你自己留着继续受熏陶吧。    我哪里偷换概念?偷换哪个概念了?请教。......    -----------------------------        我的反驳都写得请清楚楚,但凡理解力正常的人,都已经明白了。        你TM弱智,NC,那是你的事。        老子对弱智和NC,没有反复解释的义务。       麻烦你复制一下?你清清楚楚的解释在哪里好么?  你的tm弱智、nc我还是不要了,还给你,留给你当晚饭吃,好么?  你的解释在哪里?对不起,你污言秽语太多了,我眼神不好,没看见你苗条的解释。要不你长胖点再来?
    作者:鬼谷京介 回复日期: 20:26:05  回复
      不好意思,我是不接受女性被强奸而不是强奸时带有TT      你是接受女性不仅被强奸,而且可能还会怀孕和得性病?  受害者选择不接受一而再的人身侵害和危害,有错么?
  支持递套的请回答!!!!!!!     国外的理论就一定适合我国?      牛顿理论要不你改一个中国版的?民族复兴就靠你了。
  作者:老雪山 回复日期: 20:43:34  回复
      我的理由是这做法很搞笑,可操作性不强,谁会随身带着套套,等着被强奸呢?      搞笑么?  戴套可以预防性病和怀孕,受害者有权在妥协之后,降低人身侵害的危害。  你从哪里看出搞笑来?  如果带套等于搞笑,洪水来的时候去救援不也是搞笑么?反正灾害已经形成了,还抢救干嘛呀?这是你的逻辑?    随身带着套套不是等着被强奸,和戴着防狼器一样是为了保护自己。随身带钱就是为了等着被抢劫么?显然不是。
  作者:懒洋洋再战江湖 回复日期: 20:28:31  回复
      我就纳闷楼主你是SB还是什么?女人遇到强奸犯难道只有接受命运吗?家人给女孩买那么多吃的喝的,难道买一个报警器会很难吗?男朋友晚上送女朋友会死人吗?真不理解了,遇到歹徒,首先报警,现在市面上又不是没有卖报警器的,真不理解,非得递套才行?    sb还给你啊,这俩字可能是你家产,不敢要。  这里说的是世界上存在强奸这种事实,存在即使在预防措施之下,仍然存在强奸这种事实。  你说的报警器不能有效预防每一次强奸,是吧,它不是奥特曼也不是超人,是吧。  对不起,我也不理解为什么这世界已经有了报警器这种宝贝,竟然还存在强奸这种事。
  作者:glmctyg 回复日期: 20:47:14  回复
      楼主,戴套没感觉啊,下次不要让你家人带套了    把我字换成你,不好意思,又让你乱伦了。    受害者戴套不是为了你的感觉啊,强奸犯同志。你太自作多情了。慢走,强奸犯同志。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1:12:03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19:10:06          弱智和nc还是还给你。      递套可以预防怀孕和性病,可以在选择妥协的情况下,降低人身侵害的危害。      你说戴套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但其实这种假设没多大意思。反过来,不戴套,罪犯也会兽性大发,而且可能会因为留下证据毁尸灭迹,所以,不戴套也可以说罪犯的行为会变本加厉。所以,戴套并不比不戴套更能保证罪犯的行为不变本加厉。      但戴套可以在受害人选择妥协的情况下,比不戴套更能预防怀孕和性病等。    -----------------------------        NC,你去问问强奸犯,有几个强奸女人的时候愿意戴套?        你个弱智以为你递套了,强奸犯就会顺你的意思戴上去???        真的是NC到一定程度了。                另外,你个弱智,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说过“戴套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        我说的是“递套这个行为会让强奸犯变本加厉”,你TM都递套不反抗了,强奸犯还不为所欲为????        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明白的道理,你个弱智连这个都理解不了,还出来跳个毛啊?        反抗会被先奸后杀?你TM以为你遇到这种禽兽,你递套就不会被先奸后杀了?        纯粹是NC么。       好吧,既然你这么执着于“戴套”和“戴套这个行为”的区分,为了尊重你的严谨性和科学精神,那你把我提到的戴套自动替换成戴套的行为。ok么?  那你看看还有问题么,或者有没有错别字,你都帮我挑一挑,可能也有语法错误呢。  你的问题我上面已经回答过了。你把戴套换成戴套的行为再看一遍就是了。    nc你是批量生产的么,还给你吧。我觉得你的世界更适合它的生存,祝nc大丰收,开花结果遍地都是哦。    
  麻烦楼猪先搞清楚什么叫强奸?  要是还不明白,就对着镜子问问自己:你和老婆干的时候,是戴套爽呢,还是不带套爽?    这两个问题搞懂了,你就会抢答了......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1:12:17  回复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    哦翻得太快,     不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那是不是有助纣为孽的嫌疑呢?抽刀还是递套,这本身更像解救人质,我不反对向劫犯妥协来解救,更不反对“一枪爆头”     你觉得强奸递套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那有女人遇到这事,“抽刀”理智的抗争,无效后,感觉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决定不递套,不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权利吗?为什么要一个标准答案呢?试想全国女人随身带套,那不 笑掉大牙。严重怀疑支持者是“卖套套的”呵呵,玩笑一个。      看来你不否认递套是妥协后减少人身安全的一种选择。  但你认为这种减少人身安全危害是失去尊严换来的。  我觉得你说的不成立。  如果怀了强奸犯的孩子不是失去尊严?  如果得了性病不是失去尊严?  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还不是受害者。集中营的犹太人被迫经受屈辱,但大家谴责的是法西斯。
  作者:CCZHMOD 回复日期: 21:16:39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20:12:29          弱智还给你。      递套不是为了强奸犯的喜欢。      前面已经说过了,递套不证明通奸。而你并没有合理的反驳。      放p还给你。    -----------------------------        主动递套,稍微懂法的人都知道难以断定是强奸。        你个煞笔,非要站着拉屎死撑,说是强奸,你该去医院查查几级NC。        只会当复读机的SB。
       煞笔、拉屎死撑、nc、sb我都不要啊,你留着自己用吧,看看能不能种几亩地,可能解决民生大计、降低蔬菜价格什么的都指望你呢。你比较多产嘛。  你说的问题,我前面都有回答,鉴于你到现在一直的表现,污言秽语多于讲理,我觉得不值得跟你多说什么了。现在把你留级考察,等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再说吧。不过其实你这种风格也不错,攻击性够强,可以被收留到游戏里,对抗战斗兽之类的,还是大有用武之地的。  至于复读机的问题,因为就是那个道理,说再多别的没必要。你这么讨厌复读,重复,我想你肯定很讨厌吃饭、睡觉吧?
  作者:hrxll 回复日期: 22:45:38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16:26:00     强奸大部分是女人才会遇到的事。所以呢,男人们动动嘴皮子,是不是事不关己,胡说不已呢。    看到坛子里一些男人群情激奋的,实在让我很惊讶,看上去好像特别不能接受女人强奸时戴套。那么你们的理由是什么呢?    -----------------------------    很简单,如果犯罪分子被抓,如何定性?      受害者一定的妥协并不能改变受侵害的事实。  强奸是强奸犯违背受害者意愿的行为。  递套说明受害者的意愿是同意的行为么?显然不是。递套的目的是减少人身侵害的危害。就像抢劫犯交出钱包是种妥协,但不代表受害者同意被抢钱。  戴套并不改变强奸的这个事实的本质。  
  作者:林苏晚 回复日期: 22:48:34  回复
          不止男人把,身为女人,看到这种观点,也就觉得真他妈操蛋。      用他妈操蛋这种词,说明你其实很男人嘛。  哪里操蛋了呢?说明白一点,好学习学习。    
  /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343292.shtml      请先看此贴再做评论。
  作者:开左灯向右行 回复日期: 22:53:06  回复
      @绿玉衣  16:45:58    本人本着理性的态度来回你这个帖,首先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操作有一定的难度,如上楼的朋友所说的;再者如果我是QJ犯面对你家女性递过来的TT,那么我一定认为你家女性很渴望被我QJ,所以我不会有任何负罪感,而且得了这么一个不可思议的便宜可能促使我还要来第二次。俗话说:“不QJ,就QJ犯惦记!”,如果遇上有人不反抗还顺从的递上TT的话,那我一定会很惦记的。临时性QJ将变成永久性霸占,楼主你想想,这有多可......    -----------------------------    楼主要能想到这些她就不会惊讶了,,切,LZNC
       nc还给你哦。我干脆在你这里说明一下得了。所有在这个帖子里有攻击辱骂性词汇的,我都统统不要的,真的,我都统统还回去,而且为了制止不良风气,我现在声明啊,有攻击辱骂性的词汇,同一个人每多说一次,都以2的n次方还回去。这样是为了保证开口者的收益,我保证让你收益大于产出。
      今天到这。
  这个帖子我就回了4贴,手机回的,没针对哪个。手机上也没把大家的回复看完,  但是我这会儿上网一来就看到有人回复我的时候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前边的“你”是对我说的,后边“你”摆这个强奸犯五字字前面,联系起来看,你在 回复的时候强扣帽子给我,而且用“这个”来做强调。我的四条回复再加上这条我都没攻击谁,你的回复让我觉得这个网络真操蛋
  @打竹板板朝上  19:13:43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  -----------------------------  这个帖子我就回了4贴,手机回的,没针对哪个。手机上也没把大家的回复看完,    但是我这会儿上网一来就看到你回复我的时候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前边的“你”是对我说的,后边“你”摆这个强奸犯五字字前面,联系起来看,你在 回复的时候强扣帽子给我,而且用“这个”来做强调。我的四条回复再加上这条我都没攻击谁,你的回复让我觉得这个网络真操蛋
  从从容容地说服歹徒用套,从从容容地慢慢操,从从容地呻吟,那不叫强奸了吧?那应该2叫啥?那法律上如何界定?
  纯粹是傻比的智商,叫强奸犯戴套,可能吗?
  应该让被强奸的女性得到保护和关爱,这是我们大家的责任。同时,也要加大对强奸犯的打击力度。没有这个作为基础,说什么都是白费
  我支持楼主的观点。比如说某人拿着手包在路上走。这时有人骑着电动车抢夺。歹徒和被抢者僵持不下的时候,歹徒又威胁被抢者。这时被抢者感到生命受到了威胁,就说:包里的钱你们都拿走吧,里面的证件对于你们也没有用。然后歹徒就把钱全部拿走了。这到底是算赠与呢?还是算抢劫呢?
  还有,大家都知道别针换别墅的故事吧。假设你拿着一把菜刀,在僻静的马路上,找到一个行人,看他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然后对他说:兄弟,我想用我手里的菜刀和你换一样东西。估计一百个人里面,会有好几十个人和你换的。当然你的态度可以是微笑的,也没有什么暴力胁迫对方,而对方也很可能会把身上值钱的东西换给你。但是事后估计公安局会对你做出什么行动?
  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不要给自己带绿帽子,女人希望自己首先能保住性命。这,就是区别。女人该递套递套,但是为了防止犯罪滋生,完事了尽量保护自己并报案。如果男人因为女朋友被QJ要和她分手就分吧,一是强留不会幸福,二是那样的男人没必要留。真苦逼到要离婚,也一定把孩子带走,男人有可能变别人的,孩子永远都是自己的。没啥好讨论的,都各自散了吧。。。
  楼上有人举出的那几个少年轮奸少妇的案例,只能说明了法官的弱智。中国法官的水平大家也都是心知肚明的,而且中国打官司的公正程度,我就不多说了。看看下面的故事:    请把我埋得浅一些    二战时期,在一座纳粹德国的集中营里,关押着很多犹太人。他们遭受着纳粹无情的折磨和杀害,人数在不断减少。   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小女孩和她的母亲一起被关在集中营里。一天,她的母亲和另一些妇女被纳粹士兵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回到她的身边。但当小女孩问大人她的妈妈哪里去了?大人们流着泪对小女孩说,你的妈妈去寻找你的爸爸了,不久就会回来的。小女孩相信了,她不再哭泣和询问,而是唱起妈妈教给她的许多儿歌。她还不时爬上囚室的小窗,向外张望着,希望看到妈妈回来。   小女孩没有等到妈妈回来,就在一天清晨被纳粹士兵用刺刀驱赶着,将她和数万名犹太人逼上了刑场。刑场上早就挖好了很大的深坑,他们将一起被活活埋葬在这里。   人们一个接一个地被纳粹士兵残酷地推下深坑,当一个纳粹士兵伸手要将小女孩推进深坑中去的时侯,她睁大漂亮的眼睛对纳粹士兵说:“叔叔,请你把我埋得浅一点好吗?要不,等我妈妈来找我的时侯,就找不到了。”纳粹士兵伸出的手僵在了那里,刑场上顿时响起一片抽泣声,接着是一阵愤怒的呼喊……   人们最后谁也没能逃出纳粹的魔掌。但小女孩纯真无邪的话语却撞痛了人们的心,让人们在死亡之前找回了人性的尊严和力量。   暴力真的能摧毁一切?不,在天真无邪的爱和人性面前,暴力让暴力者看到了自己的丑恶和渺小。刽子手们在这颗爱的童心面前颤抖着,因为他们也看到了自己的结局。   ------------------------------------------------  在此先不考证这个故事的真假,姑且先认为是真的。这个令人愤怒,感伤的故事,在某些人和少年轮奸少妇的法官看来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小女孩是自愿被活埋的。因为有证据啊,小女孩要求被埋的浅一些。在她看来,这就是在做一个游戏,这个小女孩是很快乐的。那些犹太人也是自愿被活埋的,因为他们当时是自己走到深坑边的。虽然有士兵拿刺刀逼他们,但是他们的手脚都是能动的,他们完全可以跑,可是他们没有跑,说明他们喜欢被活埋,认为这是一种享受。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5:33:46  回复
      作者:潇湘板栗 回复日期: 21:12:17  回复           刚才回了,被吞了,只好再写一遍。        我没有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但也不能否认受害者保护自己降低人身侵害也是一种实际。我说的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降低人身侵害。强奸戴套不应该被谴责。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      ========================================================      哦翻得太快,       不否认司法不力这一实际,那是不是有助纣为孽的嫌疑呢?抽刀还是递套,这本身更像解救人质,我不反对向劫犯妥协来解救,更不反对“一枪爆头”       你觉得强奸递套是受害者有权利选择,那有女人遇到这事,“抽刀”理智的抗争,无效后,感觉前面从了你是生命重于尊严。后面的递套,是尊严与可能多的伤害来比,决定不递套,不也是她自己的选择权利吗?为什么要一个标准答案呢?试想全国女人随身带套,那不 笑掉大牙。严重怀疑支持者是“卖套套的”呵呵,玩笑一个。            看来你不否认递套是妥协后减少人身安全的一种选择。    但你认为这种减少人身安全危害是失去尊严换来的。    我觉得你说的不成立。    如果怀了强奸犯的孩子不是失去尊严?    如果得了性病不是失去尊严?    被谴责的应该是强奸犯,还不是受害者。集中营的犹太人被迫经受屈辱,但大家谴责的是法西斯。  =====================================================  
我不会谴责个人遇到这种事情时递套,相反我会抱着同情之心。我反对叫授将这种理论来“说教”。面对邪恶势力占上风时是抽刀还是递套,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只要你没有损害他人和民族的利益。教受将他的理论灌输给学生,影响这个社会,在中国司法未独力的情况下,我只会认为他是“李刚”的狗,批着教授皮的狼,打着保护女同胞的幌子侵犯女同胞的下体。  
你那2个问题是本来就是基于强奸犯会听从弱势受害者的假设下,递套的可操性本来就有问题,回答无意。  
还有你持有什么观点是你的自由,你的影响力,怎能和教馊比,你和我一样都是一个”屁“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7:16:33  回复
      @打竹板板朝上  19:13:43    作者:贰少奶奶 回复日期: 13:15:14  回复    虽然这个举动很脑残,但是她面对几个男的基本上逃不掉被侵犯的命运。也正是这个举动后来被认定为未违背妇女意愿啥的,强奸不成立。同理,你套套也可以说成你同意了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    -----------------------------    这个帖子我就回了4贴,手机回的,没针对哪个。手机上也没把大家的回复看完,      但是我这会儿上网一来就看到你回复我的时候      “这只是你的一厢情愿。                戴套改变强奸这件事的本质么?不改变。理由前面已经说八百遍了。                                戴套就是同意了?戴套是说,我不希望你这个强奸犯给我留下怀孕或者得性病的可能性。在人身安全不得不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把危险尽量降低。受害者有权利这么做。”            前边的“你”是对我说的,后边“你”摆这个强奸犯五字字前面,联系起来看,你在 回复的时候强扣帽子给我,而且用“这个”来做强调。我的四条回复再加上这条我都没攻击谁,你的回复让我觉得这个网络真操蛋         我那句话绝不是针对你说的,绝没有骂你的意思,是我写的时候没注意到有歧义。这里给你道歉了,你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
  性价比不高!  那我问你做公交车或者骑车甚至走路的时候的时候带个头盔不是更安全么?  你实际上是怎么做的?  遇到强奸,还有时间递套的概率很小的!  直接就暴力了,你说话和翻包的机会都没有了吧  如果是有机会的文明歹徒  要是不喜欢带套的呢?  或者说你有这个时间给他几百元钱或者翻出一张乙肝大三阳或者艾滋病阳性的医院诊断书绝对比套套更有效!
  =====================================================     我不会谴责个人遇到这种事情时递套,相反我会抱着同情之心。我反对叫授将这种理论来“说教”。面对邪恶势力占上风时是抽刀还是递套,每一个人都有自由,只要你没有损害他人和民族的利益。教受将他的理论灌输给学生,影响这个社会,在中国司法未独力的情况下,我只会认为他是“李刚”的狗,批着教授皮的狼,打着保护女同胞的幌子侵犯女同胞的下体。     你那2个问题是本来就是基于强奸犯会听从弱势受害者的假设下,递套的可操性本来就有问题,回答无意。     还有你持有什么观点是你的自由,你的影响力,怎能和教馊比,你和我一样都是一个”屁“   作者:打竹板板朝上 回复日期: 17:03:56  回复
      你为什么那么恨教授呢?这里面有没有提到教授?没有,一直讨论这个观点。一直在讨论这个道理。你到底是反对这个道理呢,还是因为这个道理是教授说的就反对呢。教授说吃饭有益健康,难道你为了表示反对,就不吃饭了么。    到现在为止,我没发现教授的说法更不合理,她的观点是有接受价值的,那你又是出于哪种立场反对她呢?反对她把有价值的东西说出来,反对她把所学的东西告诉大家?  
  作者:意难忘掌心沙 回复日期: 17:14:49  回复
      性价比不高!    那我问你做公交车或者骑车甚至走路的时候的时候带个头盔不是更安全么?    你实际上是怎么做的?    遇到强奸,还有时间递套的概率很小的!    直接就暴力了,你说话和翻包的机会都没有了吧    如果是有机会的文明歹徒    要是不喜欢带套的呢?    或者说你有这个时间给他几百元钱或者翻出一张乙肝大三阳或者艾滋病阳性的医院诊断书绝对比套套更有效!      当然要看情况吧。没你说的那么夸张。夜里走路,如果觉得不安全,这么做也不算多此一举。  时间……我们大家都是穿衣服上街吧,都还有一定抗拒能力吧……当然,如果歹徒更凶恶,那就更糟糕了。但如果有时间争取保护自己,还是要争取吧。  你最后的建议也是个办法……至于是否更有效,那就不得而知了。
  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和威严,严重践踏弱势群体的人权和尊严,真实揭露中国人性的丑恶、中国法制的缺少、中国公职人员的道德沦丧。如此丑    陋行径和证据确凿,国家法律竟然漠视!如此简单的案件,居然只有通过隐形的网络舆论来监督,才能迫于无奈地重新审理,请问公理和法律    在哪里!?如果没有网络,是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伸张正义就因打压、胁迫而永远不能公正、公开进行!?国家有法律规定存在,为什么讨薪这么简单、细小的事情就要动用总理这么大的手段去实现!?天下大事何其多,谁有能力去全部处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就不会有规范;没有法律,世界就会乱;法律不执行,等于一个蛋(0)!?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保护民生,就必须大力完善法律体系,不折不扣地保障法律的规范执行,无论是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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