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诺顿生死之恋三部曲曲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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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Inc. or its affiliates诺顿三部曲之一《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二
辛迪做的第二件事情,就是送给我之前提到的那本《自然的猫》,让我认识自己的动物。这本书很棒,我很快就学到许多关于猫如何做自我清洁、如何适应使用猫砂盒等等全世界养猫人不必看书就知道的事情。对我来说这非常有趣,好像发现了一个新的文化。我从来没有听过东西会发出呼噜声,我觉得那很可能是我所听过最美妙、让人最感到慰藉的声响。我最喜欢让诺顿在床上或是沙发上舒展四肢,然后把头重重地压在它的身体中间。它会开心地呼噜呼噜再呼噜。我很快就发现,我宁愿不看回放的《洛克福档案》(The
Rockfore Files),也要花一个小时听这种汽艇声。
  我也从没看过什么东西背上的毛会竖起来,更没看过会缩回去的爪子。它的爪子特别吸引我。虽然它很喜欢抓,但是它从来不会在我们玩闹的时候把爪子伸出来。它表示得很清楚: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被它这种出于直觉的温柔感动了。总之,我非常有兴趣知道有关它种种行为反应背后的原因和历史。
《自然的猫》的最后一章讨论到猫的心理学。文章里面叫人要观察并注意:如果你每天六点钟下班回家,当你在固定时间到家时,你的猫通常正在某个舒服的角落满意地打瞌睡。它抬起头迎接你时表现得既放松又冷静。然而:如果你通常是六点回家,有一天却十一点才到家,当你一进门,你会发现猫走来走去,一副很紧张的样子,不知道你是不是遗弃它了。这是基于五千万年来在丛林里演化出来的直觉!它确定你已经被掠食者吃掉了。它完全想不出来你是去跟同事喝一杯,然后又跟朋友去看球赛,它唯一想象得到的,就是你本来在处理自己的事,在某个澙湖旁边饮水,可是某个体重超过两吨又长有尖牙的动物忽然跑出来,把你咬成两截。
我开始担心这一点。倒不是每天都这么过分地担心。不过,如果辛迪和我出门用餐,一旦过了九点,我会变得有点急躁。
“怎么了?”她会说。
“没事。”我会这么回答。然后我紧张地看表。
“到底是什么事情?”她会想要知道:“你动来动去。你只有在什么事情不对劲的时候才会动来动去。”
“没事。真的。我只是有一点累。”
“你想走了吗?”
“不,不必,”我会这么说:“完全没有必要。我很好,我们待着吧。”
五分钟一过,我会在桌子下轻轻推她一把。“也许现在该走了。”我会小声跟她说。然后在辛迪的困惑与不悦之下,我们离开。
等我们回到我家,诺顿一定是站在门边,张望着,我敢确定,它紧张得要命。我会把它抱起来,爱抚一下,跟它保证它的老爸又活着度过险恶丛林中的一天,告诉它美味的晚餐正等着它,然后放松地喘口大气。危机再次免除了。
类似的情形持续了几个星期,辛迪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把《自然的猫》从我的书架上拿走,丢掉,禁止我再阅读或是研究更多有关猫的事情。她觉得这样太危险了。
病菌已经开始扩散,只是掠食者这件事让情况达到了高峰。我开始想,只要时间地点允许,我都应该带着诺顿。我会比较放松,我相信它也比较喜欢跟着老爸到处跑,而不是整天坐在我的公寓里。口袋里的短程旅行效果不错。我何不在重要的旅行也带着它呢?
辛迪不像我期望中的那样支持我。她说我疯了。
“你不能带着猫到处旅行。”她告诉我。我不懂为什么不行:“它喜欢我。它相当冷静。它去你家也没问题。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的就是它是一只猫。猫不能做这种事。”
“它可以。”“它还是小猫,怎样都好。等它大一点一定会很讨厌的。”“我不认为,”我说:“我觉得它会想试试看。”“那样行不通的。”她说,摇摇头。
“嗯,我要试试看。”我告诉她:“我喜欢它。我喜欢跟它在一起。我想不出任何理由它会不想跟我在一起。”
事实上,我已经想好一个地方,知道它一定会喜欢。
从曼哈顿到火岛,开车或坐火车大约要一个钟头的车程。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每年夏天我都在那里租一幢房子,就在一个叫费尔港的城镇。我租了一间漆成深蓝色、很可爱的家庭宾馆:有一个附家具的舒适房间,一个普尔曼式的狭长厨房,还有个可以睡觉的阁楼。房子外面有一个很舒服的露天平台,虽然海边距离我只有五十尺,我却很难离开那个露台。整个火岛大约二十六英里长,从海湾到海滨大约两个路口宽。岛上有很多不同的小小区,各自有各自的规矩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从某个特别拥挤的小区订下的“不可在公众场所饮食”,到某个特别小心的小区之“不可在海滩上生营火”,以及某个蓝领小区之“有钱人不可在此停放水上飞机否则小心头被轰掉”等等,不一而足。那里的生活方式从离婚的狂野曼哈顿异性恋、整晚跳迪斯科迫切寻找除夕夜约会对象,到拜托不要乱替我的房子取名字、我是来此地休闲不跟陌生人说话的无聊人士到如果你不是同志、也没在此地租屋——音乐停不下来——至少三次、拜托不要下船等等都有。我待的地方是那种无聊……拜托……的小区之一,我对它没什么成见。事实上,我觉得那里相当接近天堂。那里有一间餐厅,某年夏天我曾经去过一次,还有一间小杂货店,如同我之前提到过的,我去那里的次数太频繁了些;其他还有一间廉价商店,老板娘曾经当过歌舞女郎(当年她在踢腿时,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第一部电影《男儿本色》才刚上映)。那附近有许多善良的家庭以及许多乖巧的小孩,最棒的是,火岛上不能开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你唯一的选择只有骑脚踏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也不想骑车,那你只能坐在阳光下,听着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这里的木板地、水上出租车,还有大家都彼此认识的气氛,让人觉得这里是个被时间遗忘的净土。最重要的是,这里很安全。火岛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这里所能发生最严重的事情,就是小孩子跌倒擦破膝盖,或是大人在鸡尾酒会上喝得烂醉、隔天早上醒来发现床上睡了个胖女人叫做娜欧米……因此,我才觉得这里是最适合诺顿第一次远足的地方。
  辛迪知道我对这个主意十分认真之后,也明白我绝对不可能把猫独自留在家里一整个周末,所以她决定也让马洛试试。她不希望马洛长大以后觉得自己像个被忽略的继子。
我们第一次的“全家出游”,决定搭“汤米的出租车”:这家包车公司会来曼哈顿接你(还有许多急着——而且很吵——离开城市要度周末的雅痞),把你们送到往火岛的渡口。我们买了一个普通的宠物提篮,塑料制成的,上面有金属护栏。既然两只猫都那么小,我们决定买一个笼子就好了。
我们在53街与第一大道交叉口等车,东西放上去之后人接着上车,尽量在众多珠宝、设计师服装及暴露出来的身体部位之间坐的舒服点。猫提篮则放在我的膝盖上。
出发十五分钟后,我认为缩在一个动物监狱里面可能不太舒服,于是我把提篮打开一寸,把手伸进去安抚这两个小家伙。马洛没有回应。它把鼻子埋在角落里,尽它所能地表现出昏厥三个星期的样子;可是诺顿却赶紧靠向我的手指,开始用它的鼻子向我的手指推挤。我摸了它一分钟,那时辛迪正面带惊恐地看着一对标示出电话号码的耳环——左耳吊了三个号码,右耳吊了四个;我认为戴着那副耳环的女人可能把区域号码刺青在某个我不想知道的身体部位——我把诺顿从提篮里拿出来,很快把门关上。
它感激地看着我,喵了一声。辛迪听到声音转过头来。当她看到猫出现在我膝盖上,她翻白眼。
“我知道,我知道,”我这么说,假装支持她对于携带宠物旅行所持的铁面政策,“但它在里面看起来很不快乐。”
“它没有不快乐,”她告诉我,“它是一只猫。不快乐的是你,因为你没有抱着它。”
我瞄了诺顿一眼,它在我的膝上卷成一个球,头靠在我的手背上。我对辛迪点点头,承认她的评估是正确的。
“你至少把手动一动,”她跟我说,“你坐成那样一定很不舒服。”
“我没关系。”我告诉她。
“你那样会舒服吗?”
“嗯……不会。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它看起来很舒服。”
“我想,”辛迪说,“我可能犯了一个大错。”
接下来的旅程一如预期进行。马洛缩在提篮里,努力模仿失明的海伦?凯勒;诺顿后来一点一点地向我的手臂移动,最后停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奔驰在长岛高速公路时,它就在那里欣赏沿路的乡村风光。
它在我肩膀上的姿势之所以讨人喜欢,就是它似乎没想过干脆把我推开,或是直接占据它想要的空间——我的肩膀就是它想待的地方,因此也就是它的归属。我不得不同意。而且看起来也很公平。它还小;它被拖着到处跑,并非出于它自己的意愿;它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或是为什么要去。如果它想坐在一个景观较好的地方,我凭什么抱怨?我感到非常荣幸——我认为这就是猫会做的聪明事之一——因为它选择我作为它的舒服家具。
事实上,我不但没有抱怨,还很迷惑地观察诺顿的第一次搭车旅行。它几乎整个小时都瞪着窗外,躬身向前,伸长了脖子,鼻子贴着窗玻璃。外面有什么东西吸引它的注意,虽然我说不上来是什么。它偶尔会转过来看看我,眼里充满了问号。它盯着我看,直到我自觉无知到极点,我会小声地说:“什么?你想知道什么?什么?告诉我——”显然我没办法解决它的问题,于是它又转回去面对窗户,继续它的监视。
  然而,它不像在看闪烁的营火那样,随着简单的声响或动作而目光涣散、呆滞;对于诺顿而言,这绝不是茫然地打发时间。它不只是瞪着看;它的眼神充满警觉,眼珠经常在转动,它的头来回地转,仿佛正在观赏一场充满精彩底线抽球的网球赛。
它是如此兴致勃勃,让我感到非常好奇。我表现得像个儿子就要赢得六年级拼字比赛冠军的骄傲父亲,一直拿手肘轻推辛迪,什么也没说,只是朝着诺顿眨眨眼,仿佛在说:“你看看它好吗?是不是很聪明啊?”
厢型车里有几个人终于不再热衷于分享自己的私事,静默的时间长得足以让他们注意到我的肩膀上站了一只猫,一只耳朵折起来的猫,它似乎对长岛的风景十分感兴趣。
有两个人伸出手来摸它。诺顿处理别人对它的注意——后来我明白——是以典型的自由放任主义来面对群众对它的崇拜。它并没有退缩或是匆匆跑回提篮里,也没有用自己的鼻子亲切地摩擦陌生的手掌,或是表现出任何鼓励他们的样子。它只是坐在那儿,恬淡寡欲地接受轻声细语、爱抚和赞美。它一度转头看着我,因为我们眼睛在同样的高度,它脸上的表情仿佛在说:“没关系,这就是身为我的代价。”
我对它会意地点点头,抚弄结束后,它向我靠近依偎,转头不看陌生人,把它的脸埋在我的脖子里,闭上眼睛睡觉去了。
在厢型车上的马洛若不能以快乐形容,那么肯定可以用“静止”这个字;它也不喜欢从湾岸(Bay
Shore)到火岛费尔港那二十分钟的渡轮行。它在提篮里一动也不动,当辛迪伸手进去安抚它时,它避开它的碰触。我想,若非它本质上是只贴心的猫,搞不好还会对着它发出嘶嘶声。幸好情况还没悲惨到那种地步。
当然,诺顿把情况弄得更糟,因为它面对开阔大海(至少是开阔海湾)的态度,仿佛它跟大力水手卜派有一点亲戚关系。
它就跟在厢型车上一样,把鼻子顶到(还穿过)提篮上面的金属护栏,它表达得很清楚:它想要出来。因此,我又把手伸进去,把它挖出来,让它坐在我的大腿上。
经过几分钟的实验,我们找到两者都最满意的姿势:我的左腿弯成九十度翘在右膝上,诺顿的身体在我右边大腿上,头靠在我的左脚上(对它而言,这还是它偏好的旅游姿势,虽然它年纪愈大,体型愈大,现在它的身体和头占去我右边大腿到左边膝盖的空间。对我而言,我则是年纪愈大,关节愈不灵活,这个姿势也当然不可能舒服。可是我已经训练得很好了,没有改变的必要;我宁愿牺牲一下关节,也不要同游的伴侣抱怨)。
渡轮出发大约十分钟后,它也认定了水跟高速公路差不多有趣。我紧紧抓住它的身体中间,但它又回到我的肩膀坐着,把前脚放在渡轮的扶手上。
辛迪看到这么危险的姿势有一点紧张,我得承认我也是。相信我,我已经预见自己跳下水拯救一只溺水的猫。但我的确在好好抓住它。而且,我就是很强烈地感觉到,这只猫不会鲁莽地做出类似从我的肩膀跳进冰冷海水中的疯狂举动。我不知道怎么会对它如此有信心,我只能说,它证明了我是对的。从一开始,我就预期它会如何如何表现,而它几乎都照做不误;我曾经把诺顿留在车门开着的车子里、把它留在机场的等候室,自己去确认机票、用餐时把它留在餐厅的座位上,自己去洗手间;我不记得它曾经跑开或是跳或是躲起来。我们在那艘船上招来非常奇异的目光:一个男孩与他以航海为业的小猫。二十分钟后,我们重新踏上陆地。这一路我们坐了出租车、厢型车,最后是渡轮;我们勇敢度过交通尖峰期、海盐的泼洒,还有疯狂爱晒太阳的人。诺顿真正的首次旅游的第一段行程,总算圆满结束了。
  ①桑德拉?伯恩哈特(Sandra
Bernhard),喜剧演员,少数表演单口相声的女性之一。
②事实上,猫滚倒在地是因为感到威胁而采取的防御姿势,如此一来便可以利用所有的爪子。
③喂猫喝牛奶:一般来说,成猫体内缺乏乳醣酵素(Lactase)来消化乳醣,所以成猫喝牛奶反而会消化不良,拉肚子。
4.悠悠夏日长
诺顿立刻爱上户外生活。想到诺顿很可能会变成一个乡绅,就叫人捏一把冷汗。
我们把两只猫带到海边的小屋后,把提篮的门打开。马洛!可怜的家伙;希望不会有人把这一段念给它听,否则它会有严重的自卑感——就是不愿意出来。如果不是前几个月还看过它在外面活动,我会大胆地说,搞不好它现在还在那个提篮里。然而,诺顿却在几分钟之内就把新家检查完毕。
它仔细地嗅了嗅这个迷你的家——绕了沙发一圈,走到普尔曼厨房,爬上梯子到睡觉的阁楼。探索了楼上之后,它从阁楼边探出头俯视我们——我完全知道它心里在想什么。当我们的眼神相会,我只坚定地摇了一次头——我深信这就是为何它后来会选择从梯子下到客厅的地板,一次跳一小步,而不是从十二尺高一跃而下。我知道(它也知道)它大可这么做,但我知道(而且我确信它也知道)我可能会因此心脏病发作。
下楼之后,它去厕所检查了一下,跳上浴缸的边缘,然后滑进浴缸里。浴缸是乙烯基树脂做的,非常光滑,像它这么小的小猫不太容易跳出来,因此它开始很不耐烦地喵喵叫,我只好去把它抱出来。后来这变成家常便饭,直到它长到成猫的大小,可以自行脱离为止。我每天至少会听到一次悲伤的喵声回荡在浴室中,然后就得去救它;我得承认,我通常会等它自己试个三四次以后才伸出援手,部分原因是因为它打断我的工作或娱乐,或是把我从睡眠中吵醒,还有部分原因是看它挣扎实在很有趣。它看到我,在里面蹦蹦跳跳地试图跳上浴缸边缘,因为跳不到又滑下去,一直滑到排水孔的地方。经过几次失败的尝试后,它会尖声地喵,只喵一次,让我知道游戏已经结束,它需要我的帮忙——立刻就要。它拒绝为了让我开心而继续羞辱自己。
诺顿特别喜欢这个海边小屋的墙壁,因为整面墙都覆上了一层粗麻布,这当然非常好看,但也非常适合攀爬。
当辛迪跟我正竭尽全力地哄马洛出提篮的时候,我们听到一个很短暂的撕裂声——事实上,大概是五或六个短暂的撕裂声——转头一看,诺顿已经接近天花板了,正用它的爪子抓住墙上的布料。
而我,当然,觉得这是我所见过最伟大的事情之一。我已经准备将诺顿与哥伦布、汤姆?索亚、约翰?格伦①,以及第一个以邮购方式购买肉品的人同列在伟大探险家的名单中。还好,辛迪想到我的银行户头,很快指出要把屋里每一面墙都换新壁纸可能要花上不少钱,因此我们很快把诺顿拉下来,试图阻止这种刺激的行为。尽管如此,未来这也成了家常便饭。
接下来,我们特地带领这只富有探险精神的猫熟悉房子内部。猫砂盆已经在厕所准备好了,我们带诺顿到那边去,这样一来它就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制造任何意外(结果,在火岛的三年来,它一次也没有用过猫砂盆。室外就是一个供它尽情使用的超大猫砂盆;我想,能够像祖先那样解放一定让它很满足)。我们也帮它及马洛准备了食物和水——当然是用各自的碗——但我们觉得马洛可能还要好几个星期才肯吃饭。诺顿很快地吃了几小口,表示它知道食物在哪里,但它在想别的事情。它想出去。
  虽然它直接往纱门走去,但它还那么小——还不到三个月——为了它的健康着想,辛迪认为我们不该真的让它到外面去,它还太年轻,不该被暴露在外面不知名的细菌、虱子……还有其他充斥在大自然里,而我根本不敢想象的奇怪东西之下;但是它看起来却那么急着想去探勘未知的天地……
我想到一个解决办法。那天是晴朗的天气,因此我们很快就换上火岛的正式装扮——短裤、赤脚,我打赤膊,辛迪穿个背心——泡了杯冰茶,着手将诺顿变成室外猫。我们在它身上系上蓝色的项圈——配上它的灰毛显得特别好看——从罗克特歌舞女郎那里拿来一条很长很长的绳子,可能有三十尺长。我们把绳子当作临时拉绳,带诺顿到门廊去,把它绑在门把上。
待在行动监狱里的马洛还是动也不动,于是我与辛迪拿了我们的冰茶——顺带一提,这些是不含酒精的饮料;这点值得解释,因为我们学到一个教训:在长岛的任何一个酒吧或餐厅,不知为什么,如果你点了一杯冰茶,他们会送来足够让大象昏倒的酒精饮品——懒散地躺在棉布海滩椅上,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
我们并没有等太久。
诺顿只花了几分钟就掌握了方向感。这跟被移到陌生的客厅不一样。这像是被带到一个陌生的星球走了一遭。
首先,它蹲伏在地。它紧张地四处张望,仿佛预期会有什么东西对它进行突袭;然后它放松了一点;它向前走出一步,仍然对可能冒出来的危机保持警戒;它的鼻子抽动了一下,吸进几百种新鲜的气味;折起的耳朵向两边转动,听到各种声音,例如蟋蟀蜜蜂的虫鸣与鸟叫,它从来都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存在;然后,一件伟大的事情发生了。
诺顿忽然雀跃地弹向空中,连舞蹈家巴瑞辛尼可夫都会忌妒它的舞姿;它用有肉垫的脚降落在地上后,马上又弹回空中,这次它猛击在面前延伸的那条绳子。它喵了一声,但不是普通的喵声,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可疑,就像是“咦……耶!”
我的猫大概花了三十秒在走廊上兴奋地横冲直撞,而我则花了大概三十分钟把绳子解开——绳子在椅子下缠成一团,绕过一个方形的室外桌、另一张椅子、在辛迪的脚踝缠了两圈、绕过第三张椅子、又绕了桌子一圈,最后突然停在平台的中间,因为绳子用完了。
诺顿动都不能动。等我终于把缠在各种东西上的绳子解开,它马上又要冲出去;它就这么走了;三十秒后,我重新努力地把它从绳索构成的束缚衣中解开。辛迪笑到肚子痛,诺顿没办法停下来,我则不断打开纠缠在一起的绳结——我们三个都开心得不得了。
几个星期之内,我们就把规矩彻底定下来。
逢周四傍晚,我与辛迪各自打包一件行李,把小猫放进各自的提篮——我们为了舒适而挥霍:猫儿们的舒适——搭五点半的汤米出租车、傍晚七点的渡轮到费尔港。马洛伏在提篮里,等安全到了屋内才冒出来。搭厢型车的路上,诺顿会坐在我的肩膀上眺望窗外,在渡轮上它则坐在我的膝盖上,向上靠着扶手。到达陆地之后,它开始局促不安,认真考虑是否要跳出它的提篮。我知道用不了多久,它就可以自己在岛上潜行了。
我买了一个新的旅行包,对它来说很完美,对我而言很方便。那其实是给狗用的,但它在里面很舒服,它好像也比较喜欢这个新的。那是一个软的布背包,底下有支撑用的硬底;包包的前面有网眼,让动物可以看到外面并通风。诺顿不必用网眼来透气或看外面,因为我从来不会把包包的拉链拉起来。我就把它放进去,当它坐在里面时,袋子就挂在我的左肩上,而它把头转来转去,吸收来自任何角度的风景、声音与气味。不久之后,我甚至不必把它抱起来放进去:出门旅行前,我只要把袋子放在地板上,它就会自己进去坐好。
  经过整整一个月,把周末时间都花在帮阳台上的所有物品解套之后,我们决定该是放猫自由的时候了。我们与房东一家人共享一个露台,他们开始抱怨脚踏车全都被绳子牢牢缠住,就像从法老王图坦卡门的陵墓里挖出来的脚踏车木乃伊。
在选定的那个周末,辛迪与马洛有事必须待在城里。辛迪有个好朋友到纽约来,它们决定来个正式的GNO(女生夜游)②:就是那一整套疯狂的行程——不喝健恰可乐、吃色拉的时候放油、在公开场合大声讨论膀胱炎。
周五晚上,在汤米出租车上,我偶然发现一个令人吃惊、在未来几年内还相当管用的启示。无论在厢型车或是在渡轮上,有件事情一直令我纳闷,就是那些急着要度周末的狂欢客,竟然从来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肩膀上有一只可爱得不可思议的猫,正在做这么聪明伶俐的事情;我倒是不会期待有什么旗帜或是原创歌曲,例如《一只叫做诺顿的猫》——
耳朵下垂的那只猫是谁啊?
一点也不害怕的那只猫是谁啊?
跳得老高的那只猫是谁啊?
它可不是猫——它是诺顿!
——或其他什么之类的欢迎,但我的确期待偶尔听到:“这只猫真可爱!”或是:“它都这么乖吗?”或是:“它的耳朵怎么了?”什么都没有。基本上没有半个人问过我。
好吧,这个周五,我像往常一样坐在车上,专心盯着《纽约邮报》的体育版,猫坐在我的肩膀上,观察长岛铁路的地标。我身后一个穿着印有“人生如海滩”③的长袖运动衫的女人,说:“这是哪一种猫?”
“苏格兰折耳猫,”我解释说:“它的耳朵折成一半,看到了吗?”
“它真是了不起。”
我微微一笑,继续看我的体育版。
“打扰一下,”坐在我身旁的女人说。她也穿了一件上面印有“人生如海滩”的T恤。“你刚才说这是什么猫?”
“苏格兰折耳猫,”我再说一次:“看到吗,它的耳朵折成这样。”
“它好漂亮。”
“谢谢你。”
“它一向都这么乖吗?”
“一向都是。”我很骄傲地说。
回到体育版。
“那是苏格兰折耳猫吗?”坐在我前面的女人问我,面带微笑地转过身来。她没有穿上面印有“人生如海滩”的T恤,不过坐在她旁边的那个男人穿着。
“嗯。”我点点头。
“因为它的耳朵折成这样?”
“它好可爱。”
“我知道。”
“它一向都这么乖吗?”
身为一个能敏锐观察人类行为且以此为傲的人,很自然的,我完全不知道为何诺顿的耳朵忽然成了车上的主要话题。这一趟跟以往有何不同,我也完全没概念。
直到坐上渡轮我才恍然大悟。
我们坐在上层甲板。诺顿很专心地盯着向海浪俯冲的海鸥。我在吃一盒从“波基的店”外带的炸蛤蜊,那是渡口附近一家很棒的廉价酒吧。
这一趟我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不同之处。
当我身边坐着一位妩媚动人的女性,而且显然与我有情侣关系的时候,不会有人费心来称赞我的猫。可是这次辛迪不在。因此,诺顿忽然成了引起话题的最佳借口。
我有点吃惊。我从来不曾把自己想成是一整个厢型车的女人垂涎的目标,也绝对不曾把诺顿当成钓鱼的诱饵。难道世界这么低落,人们只会为了某些目的,才愿意开口跟别人说话?比如说找个人生伴侣?真是不可思议。真是……
就在此时,仿佛得到暗示一般,一只手从我面前袭来,从保丽龙盒里抓起一只蛤蜊——我的蛤蜊。
  我抬头看到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岁,手指间夹着蛤蜊。她穿着——别忘了,这可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一件《闪舞》(Flashdance)样式的T恤。那个夏天,我将会不停看见这种打扮(因为火岛很靠近曼哈顿,这个懒洋洋的地方最令人惊讶之处,在于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响全岛。我个人最爱的流行是一种叫做“卡迪玛”的游戏。这个游戏也可称为“史上所发明过最愚蠢的游戏”。玩这个游戏,每个人只需要一个木制球拍——通常两到三个人一起玩——还有一个黑色的硬塑料球。游戏的目的是在海滩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样,最好是在特别拥挤的地方,这样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乐、享受美好时光的人给烦死。玩游戏时,由其中一个人把球传给另一个人,但不能让球掉在沙滩上。这个游戏不用网子,不算出界,不计分,除了上述规则之外,没有其他规定。游戏进行时,多的是球弹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厌的噪音,听起来很好玩,不是吗?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玛是可以在海边玩上好几个钟头的娱乐活动)。
总之,回到偷蛤蜊的贼。她的T恤故意在领口处撕开,露出晒黑的肩膀(该晒的部位很庞大),上面有个小刺青。我感到一种没来由的恐惧,害怕若是太靠近那个刺青,会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体写着:“人生如海滩”。因此我撇开眼睛,至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颗蛤蜊上。
“我知道会养这么可爱的猫的人,”她开始说:“一定不介意与人分享食物。我快饿死了。”
她秀给我看我这辈子见过最友善的笑容,还有她所有的牙齿。倘若她的牙龈没有从她的额头延伸到她的膝盖,那个笑容可能会更有说服力。
“请把我的蛤蜊还我好吗?”我很有礼貌地问她。
她的牙齿再度闪亮,不过这回她把那个炸蛤蜊塞进两排牙齿之间。
“这是什么猫?”
我没有回答。我正忙着看她咀嚼。
“它的耳朵怎么这样?它是在害怕吗?”
我摇摇头。她咽下。我看着她喉头出现一个小小的隆起,从上往下然后消失无踪。
“你给它吃镇静剂吗?不然它怎么能坐成那样?”
然后她动了一下:她那戴了珠宝、晒黑的手指又伸向我的盘子。这次我出手抓住她的手。我们的手指瞬间交缠,她吓了一跳。但是她又秀出那灿烂的笑容,只是在听到我说“再拿一个蛤蜊你就死定了”时,笑容变得稍微黯淡了一些。
我相当肯定她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因为她试着挣脱,再度对我的晚餐进攻。
“我不想失礼,”我尽可能地冷静:“但是我的肚子非常饿。我买这些蛤蜊,是为了可以吃掉所有的蛤蜊,除了我喂给猫吃的那些以外。我不介意它伸手来拿一个,因为我认识它。但我不认识你。所以,如果你再敢伸手,恐怕我只好查出你的住址,半夜溜进你家,折断你的大拇指。”
除了说“你皮在痒吗,混蛋?”之外,我几乎什么都做了。这招似乎奏效。
她慢慢转过头去——显然,她调情的对象恰巧是这艘渡轮上的泰德?邦迪④——并消失在人群中。
我低头看着覆盖在我肩膀上的猫。它回望我,喵了一声。
“我知道你的意思,老兄,”我告诉它:“我想我们还没准备好面对单身生活。”
隔天早晨就是行动日⑤。诺顿即将出发前往海边。
它也知道。不要问我它是怎么知道的,但它就是知道。我预期它会知道。当某件大事即将发生在我们身上,它似乎总是知道:例如我即将出远门,它即将出远门,或是发生了某件特别悲伤的事情,或是某件特别欢乐的事情即将发生;要不是我很了解它,我会发誓它在公寓里藏了一本行事历;因为,随着它愈来愈习惯周末前往海边,它竟然也改变了早晨的例行公事。周一到周四,早上是例行的起床亲热,然后我慢吞吞地起床,诺顿冲到厨房、跳上料理台,焦急地等待我喂它。周五,它也冲过同样的路线——下床、越过卧房的门、转个九十度的弯、穿过客厅、经过前门、到厨房——不过它会在前门猛然煞住,热切地等待;到了周五,它连早餐都不在意了,只想赶快上路。
  在它第一次独立出门探险的那天早晨,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这家伙已经下床了,在火岛小屋的前门等着,不断回头看到底为什么我这么慢。
我揉揉惺忪的睡眼,穿上一条短裤,从阁楼走下来,在门口碰到它。我有一点犹豫。有那么忧郁的一瞬间,我想象诺顿站在一条没有尽头的公路旁,伸出大拇指,准备到远方追求名与利;我定定神,想到它根本没有大拇指,便把纱门推开了。诺顿毫不犹豫地飞奔而去。我还来不及眨眼,它已经离开了,全速冲过庭院再冲回来,如闪电般消失在木板下面。
我知道我有两个选择。我可以像个大白痴一样尾随它到外面,试着跟踪它走过的每一条路,看它在做什么;或者当个理性、明智的人:放松心情,泡一壶浓浓的法式烘焙咖啡,加一点点肉桂,然后拿起报纸,看看今日的有趣新闻事件,再出发做健康晨泳,精神百倍。选择似乎非常明显。
我决定跟着诺顿。
它这辈子从没这么快活过。它嬉闹着,追逐鸟儿与松鼠——不是追捕,只是追逐——肚子贴地匍匐前进,咀嚼花朵,大体而言,享受着它丛林野兽的新角色。
过了半个钟头左右,我确认它安然无恙,完全有能力独自面对户外的生活,因此便回到屋里干些与人类有关的活儿,例如试着写一本书,好赚到足够的钱来支付诺顿的度假小屋房租。
我从来没有真的担心过。我知道它会待在附近,至少,不会远到找不到回家的路。我定期走到前门或是后窗前,叫它的名字,检查一下。我会听到一声清脆的喵声作为响应,让我知道一切都很好,然后我再回头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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