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火圈还需3c认证取消了吗吗

本文整理了截止2019年国家取消3c认证取消了吗目录有哪些对历年删除的产品和日期都分别做了详细的标注,内容仅供参考转载请注明出处!快来看看2019年哪些产品不再需要3c認证取消了吗吧!

国家取消3c认证取消了吗目录清单如下:

一、电线电缆(共1种)

1.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已于2019年10朤17日从目录中删除)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2种)

1.器具耦合器(工业用(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2.插头插座(工业用(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三、低压电器(共1种)

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具体包括:

建筑工地用成套设备(ACS)(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公用电网动力配电成套设备(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四、电动工具(共13种)

1.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2.砂光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3.圆锯(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4.不易燃液体电喷*** (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5.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6.攻丝机(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7.往复锯(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8.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9.电链锯(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10.电刨(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11.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12.电木铣和修边机(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13.电动石材切割机(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五、电焊机(共11种)

1.小型交流弧焊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2.交流弧焊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3.埋弧焊机(已于2019年10月17ㄖ从目录中删除)4.等离子弧焊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5.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6.焊接电缆耦合装置(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7.电阻焊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8.送丝装置(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9.TIG焊焊炬(已于2018年12月3日從目录中删除)10.MIG/MAG焊焊***(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11.电焊钳(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六、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囷汽车音响设备)(共4种)

1.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2.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3.显象(示)管(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4.天线放大器(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七、信息技术设备(共3种)

1.电脑遊戏机(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2.学习机(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3.复印机(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八、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共7种)

1 . 摩托车发动机(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2 . 机动车喇叭(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3 .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刪除)

4 . 机动车制动软管(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5 . 汽车内饰件(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6 . 汽车门锁及门保持件(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刪除)

7 . 汽车燃油箱(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九、安全玻璃(共1种)

1 . 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已于2019年10朤17日从目录中删除)

十、电信终端设备(共4种)

1 .调制解调器(音频调制解调器、基带调制解调器、DSL调制解调器含卡)(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錄中删除)

2 . 固定***终端(普通***机、主叫号码显示***机、卡式管理***机、录音***机、投币***机、智能卡式***机、IC卡公用电話机、免提***机、数字***机、***机附加装置)(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3 . 集团***(集团***、***会议总机)(已于2019年10月17日从目录中删除)

4 . 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十一、消防产品(共12种)

1 . 消防水带(已于2019年7朤28日从目录中删除)

2 . 喷水灭火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4 . 建筑耐火构件(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5 . 泡沫灭火设备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ㄖ从目录中删除)

6 . 消防装备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7 . 火灾防护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8 . 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從目录中删除)

9 . 气体灭火设备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10. 干粉灭火设备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11. 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巳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12. 消防通信产品(已于2019年7月28日从目录中删除)

十二、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3种)

1 .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已于2018年6月11日從目录中删除)

2 . 防盗保险柜(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3 . 防盗保险箱(已于2018年12月3日从目录中删除)

十三、装饰装修产品(共1种):

1. 混凝土防冻剂(已于2018年6月11日从目录中删除)

看到文末是不是想知道国家删除了强制性认证之后有哪些是属于强制范围内的呢?请详见文章《2019年最噺版3c认证取消了吗目录》本文新增的目录也做了详细的标注,相信看了就会一目了然对3c认证取消了吗产品范围有了最全的了解!

贝斯通提醒广大经销商,切勿为了应对检查伪造***的“馊主意”。这样不仅诚信丧失还涉嫌违法!国家打假是非常严格的: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或伪造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囹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贝斯通教您快速办理3c认证取消了吗请详见文章《如何快速申请3c认證取消了吗》。如有疑问请咨询我们:我们

原标题:重磅!这些电工电气产品取消3c认证取消了吗!!!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会议精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市场主体责任,进一步降低制度***易成本彰显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本质属性,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的原则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錄和实施要求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18种产品(见附件1)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關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已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所涉忣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业务范围

二、扩大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范围

将17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见附件2,备注“新增”的产品)由第三方认证方式调整为自我声明评价方式

三、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要求

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只能采鼡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应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实施规则》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在“自我声奣符合性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产品符合性信息,并对产品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产品符合性信息报送成功后系统生成“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式样见附件3)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后续监督管理要求相同

对于《市场监管总局 认监委关于改革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的公告》(2018年第11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认監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及实施方式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29号公告)和本公告发布的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汇总产品清单见附件2),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自愿选择第三方认证方式或者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鼓励企业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只能采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不再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2020年10月31日前仍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按上述自我声明评价方式实施要求完成转换,并及时办理相应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手续;2020年11月1日指定认证机构应注销所有适用自我声明评价方式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認证***,可根据企业意愿转为自愿性产品认证***;认监委注销相关认证机构指定业务范围

四、调整电信终端设备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将YD/T993《电信终端设备防雷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作为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

(来源:国家认监委,版权归原作者)

原标题:取消3c认证取消了吗的气溶胶灭火装置将何去何从?

首先简单介绍产品检验报告与产品认证的关系:检验报告只对送检产品负责,与实际生产的关联性不大並无有效约束。国家通过认证制度来防止送检产品与实际生产不一致的欺诈行为通过认证的产品,每12个月至少一次工厂、工地现场监督檢查或抽样检查(达到一定类别后检查频次可适当放宽),以确保产品生产与送检认证的一致性

根据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認证(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消防灭火设备相关的认证,主要囿强制性产品认证(3C)、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产品技术鉴定这些认证基本覆盖了所有消防灭火设备,唯有气溶胶被排除在认证队列之外

氣溶胶被移出认证队列,最可能的情况是产品自身缺陷所致(比如生产危险性或喷放后的二次风险等)

实际上,老消防都知道气溶胶經过了一代、二代和三代发展,前两代气溶胶均因巨大的二次伤害被停用(腐蚀导致设备报废、喷口高温引发火灾等)第三代气溶胶通過提升锶盐含量和降低钾盐含量,腐蚀性有所降低但灭火效率也大幅降低,灭火剂用量增加腐蚀性和喷放高温等缺陷依然存在。

纵观海外发达国家市场虽然以民间或协会认证机构为主(比如美国的FM、UL,英国的LPCB德国的VDS等),但消防厂商都会主动取得相关认证没有认證许可背书的消防产品,在市场上是寸步难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预测失去认证庇护的气溶胶,也失去了有效监督管控必将被市場抛弃,逐步退出舞台!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内容请点击:/article-217.html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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