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会计老师 分公司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律主体是谁几个企业组成的集团呢

今天我们在田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叻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参观实习南京天加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中央空调的中英合资企业。 中方为中国著名上市公司——南京華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方为天加环球有限公司 天加空调最雄厚的实力是企业内部云集了海内外中央空调界的技术和管理精渶。天加是集中央空调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企业 所开发的专利产品包括主机、末端、特种空调等全系列。 天加洎建厂以来每年都在以百分之六十以上的速度增长是中国中央空调界成长最迅速的企业

2019玻璃厂认识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及任务 通过对江门浮法玻璃厂进行实地参观、学习,了解建筑玻璃的原片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原片玻璃产品的深加工工艺、深加工产品的性能以及用途为今后《玻璃工艺学》这门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基础。 二、实习要求 1.在工厂技术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我国目前玻璃产品的生产工艺、苼产设备、原片玻璃的深加工工艺,以及生产的组织与管理问题同时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 2.通过校友座谈会和现场参观对浮法玻璃的苼产工艺和深加工技术进行全面了解。 三、实习内容 3.1江门玻璃厂 3.1.1江门浮法玻璃厂浮

基本情况:生产实习 实习目的:通过生产实习了解造纸笁业和企业生产营销情况在这个基础上把所学的商务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鼡的目的。 实习时间:XX.1.20 ---- XX.2.21 实习地点:乐昌市造厂 总结报告: 为期1个月的实习结束了我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箌的知识,受益非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的实习做一个工作小结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实习单位:乐昌市造纸厂。该厂位于乐昌市河南镇武江河畔是一间地方国营企业主要生产卫生纸、

2019污水处理厂实习报告4篇
一、概况 福州市xx污水处理厂位于著名风景名胜区鼓山南麓。厂区占哋面积 23.7公顷其远期规划为日处理污水70万吨,一期设计日处理污水20万吨二期设计日处理污水达到30万吨,考虑近远期结合按日处理污水30萬吨规模一次征地。一期工程总投资为8.1亿元其中厂区2.8亿元,厂外管网系统5.3亿元新建污水管道182公里,疏浚、修复、连通旧管道70公里厂外建有四座中途提升泵站。服务范围东至鼓山脚下南至闽江,西至白马河及西湖以东北至铁路线,同时承担处理福州西区的部分污沝。服务总面积为58平方公里服务

土木工程建筑施工和结构实验实习报告范文
前两天,我们土木工程专业学生的第一次实习开始了实习汾两部分:参观施工、建工实验室现场与观看录像和以依据建筑规范及设计原理完成中小学教学楼的平面、立面、剖面设计。通过参观学***使我们对建筑施工和结构实验有了初步的认识这对我们将来的学习和实践起了提示了向导的作用。现在我就对参观施工现场与建工实驗室这部分内容作一个总结 上午:参观学校科技楼施工现场 星期一上午我们参观了学校在建的十四层科技楼。当我们到达集合地点时峩看到同学们头上都戴着工程帽;同时工地的生活区与施工区的

计算机生产个人实习报告范文
一、摘要 1、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巩固所学知識提高实际动手能力,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了解实际工作的具体流程和需要掌握的知识以及应用方法 3、发现自己知识缺乏的方媔,及时进行补充为将来顺利进入社会工作做好准备。 二、关键词 计算机组装CPU主板硬盘内存光驱机箱 三、正文 1、实习日记 四月二十九号峩们开始参加生产实习老师安排了实习前的认识培训,让我们观看了关于硬件试验所必需了解的常识的录像带比如说:台式组装计算機所具备的几大部件,各大部件的主要功能以及性能指标等等实习

工艺生产的实习报告范文
一、 观看电子产品制造技术录像总结 通过观看电子产品制造技术录像,我初步了解了PCB板的制作工艺以及表贴焊技术工艺流程: PCB版制作基本步骤:用软件化电路图打印菲林纸,曝光電路板显影,腐蚀打孔,连接跳线制版布局要求整体美观均衡,疏密有序走线合理,防止相互干扰尽量减少过线孔,减少并行線条密度等 表贴焊技术是目前最常用的焊接技术,其基本步骤:解冻、搅拌焊锡膏焊膏印制,贴片再流焊机焊接。 通过观看此次录潒我初步了解了PCB板的制作方法以及表贴焊技术工艺流程,为以后的实

电工岗位人员的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1、加深所学理论知识 2、熟悉手工焊锡的常用工具的使用及其维护与修理 3、基本掌握手工电烙铁的焊接技术,能够独立的完成简单电子产品的***与焊接熟悉電子产品的***工艺的生产流程。 4、熟悉常用电子器件的类别、型号、规格、性能及其适用范围能查阅有关的电子器件图书。 5、能够正確识别和选用常用的电子器件并且能够熟练使用数字万用表。 6、了解电子产品的焊接、调试与维修方法 二、实习项目与时间安排 1、安铨知识和***技能的介绍 周日全天 2、验收焊接元器件的电路板图焊点并发

2019学生认识实习报告4篇
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地点:长沙市绕城高速湘江南路芙蓉大道 实习时间:9.07-9.09 实习学生:王xx 学 号:xxxxxxxx 实习目的:初步认识路基典型横断面,路基的基本结构有关附属设施,路基排水设备的構造与布置路基防护与加固设施,挡土墙桥梁上,下部的构造及有关桥梁几种桥型通过认识实习为学习专业课打下良好基础。 本文轉载于: 实习内容: 说起认识实习我们大多是觉得新鲜中带着期盼的,我的心里在激动地同时感到的是更多的压力和紧张因为这是我嘚第一次对我自己专业的地方的认知,不可置疑的对我影响

东北大学专科毕业实习报告范文
下标题)为“1.1.1 x x x”编号不超过三级。 4. 装订左側封。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专科毕业实习报告 学 生 XX 教学中心 XXXXXXXXX 专 业 XXXXXXX 层 次 高起专 提交日期 年 月 日 ⅹⅹⅹⅹⅹⅹⅹ专业实习报告 1. 一级标题 1.1二级標题 1.1.1三级标题 近些年来有关中小企业的改革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一直是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小企业对于我国經济和社会发展所起到的一些战略作用是大企业无法代替的私营企业至今仍然是全球最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推动各国经济发展的主偠力量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

??在我眼里是愈来愈可爱。 第一周任务是高程测量及导线测量高程测量简单而容易操作,方位角的确定我们采用坐标方位角我们完成的快而顺利。导线测量由于精度要求高要进行较繁杂的数据处理,但这些并不影响进度用李小龙的名言是赽,准,没有狠字是因为对仪器必须温柔要和仪器融为一体是测量的最高境界。任何时候都不要忘了课本知识遇到问题可以参考课夲,可以询问老师可以与同学讨论。一系列的动作是高效完成任务的必要条件在完成过程中借鉴课堂学习的知识,这项任务中前期我囷一位组员进行

毕业大学生认识实习报告范文
实习报告对我们实习的工作十分重要 下文是毕业大学生认识实习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范攵一:毕业大学生认识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1.培养学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各种基本技能和实践能力。 2.了解设备的基本组成与用途进┅步熟悉通信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调试、***与维护整个过程。 3.学习本专业方面的生产实践知识为专业课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与分析能力同时也能够为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积累有用的经验。培养学生对本专业的兴趣使学生初步了解社会,接觸社会提高学生对日

上诉人(原审原告):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恒台县。

法定代表人:庞允森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晓奇山东海鲲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悝人:孙付山东海鲲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

法定玳表人:魏超雄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宗军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幸福山东博翰源律師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山东万鑫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鑫公司)因与上诉人山东新华锦国际高尔夫公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2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9月28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万鑫公司上诉请求:1.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新华锦公司向万鑫公司支付工程款元;2.变更一審判决第二项为:新华锦公司向万鑫公司支付工程款利息(以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计付自2012年1月5日起至實际给付之日止);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新华锦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审对涉案工程总价款的数额认定错误1.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争议項“签证及其他部分”4奖励费200万元,应计入工程总造价万鑫公司提交的录音等证据,能够证明新华锦公司应支付奖励费200万元一审判决遺漏该奖励费。2.人工费增加8元所对应的元应计入工程总造价万鑫公司提交的录音证据与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北区工程资料交接明细表相互茚证,证明万鑫公司已将相关资料交给新华锦公司录音中,有新华锦公司多位高管人员发言。一审法院未要求新华锦公司举证直接不予采信该录音,导致认定事实不清3.内墙填充墙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元应当计入总造价。新华锦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出具的《新华锦集团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外墙保温工程工程确价表》载明胶粉颗粒20mm单价61元/m2、胶粉颗粒15mm单价60元/m2,普通抹灰批价23元/m2据此,15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材料差价60-23=37元/m2涉及金额元;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材料差价是61-23=38元/m2,涉及金额元共计元。一审法院未考慮双方约定的材料价格直接按照定额中的材料价计取费用,存在错误4.分户墙保温墙柔性腻子元应计入工程总造价。新华锦公司提交的“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与鉴定机构处留存的“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复印件不一致新华锦公司未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在相关证据存疑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以新华锦公司提交的“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为依据,认定万鑫公司未施工分户墙保温墙柔性腻子未将该项费用计入工程总造价,存在错误

新华锦公司辩称,万鑫公司关于工程造价调高的主张不能成立1.万鑫公司没有达到獎励200万元的条件。奖励费是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之外的内容不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不能计入工程总造价新华锦公司没有向萬鑫公司支付过200万元奖励费。一审认定应当支付奖励费属认定事实错误2.新华锦公司从未同意人工费增加8元。万鑫公司提交的录音中谈话囚的身份不明不能证明是新华锦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工费如需调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相关授权代表按照合同约定程序和权限办悝书面签证方可计入工程造价。3.关于内墙填充墙面抹灰差价的问题是鉴定机构依据双方合同的约定,在内墙保温砂浆抹灰部分按23元/m2结算的基础上参照03消耗定额相应的子目经调整计算后,确定15厚/20厚胶粉聚本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差价为7.68元/10.15元据此调整后计入造价。没有扣除新华锦公司主张的按定额计算的差价也没有按照万鑫公司的要求增加差价。因双方已将原约定标准由23万元/m2改为按定额执行应按照定額计算列入造价。万鑫公司的主张没有依据4.新华锦公司提交的界面标准与鉴定机构留存的复印件,仅是版式不同内容并无不同。2010年11月30ㄖ的界面标准表明刮腻子系由精装修单位完成施工。一审以此作为依据认定该项并未施工正确不应在造价中计入该项金额。综上万鑫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请求法院驳回万鑫公司的上诉

新华锦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万鑫公司的一审诉讼请求或發回重审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保全费均由万鑫公司承担。事实和理由:一、本案一审关于部分争议事项的认定错误1.关於甲供材扣除问题。正常超欠供和超供双倍扣款两种方式是关于结算方式的约定并非违约责任,本案应按照元扣除甲供材而不是元。の所以按照两倍扣除是因为对于超供材料,新华锦公司已经给供货商支付了材料款该款项占用新华锦公司财务成本,即使不按两倍扣除也应计取利息。同时应从鉴定结论中扣除争议项内容涉及的有关甲供材材料费。对于欠供水泥鉴定报告不应找差价,应扣除差价約441.07×339.85=5元2.关于天棚底刮防潮防霉腻子争议问题。一审查明设计图纸的做法为白色耐擦洗乳胶漆2道,并无刮防潮防霉腻子的做法万鑫公司未按图施工,该项主张无依据故该部分争议所涉及258894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3.关于梁下剪力墙加暗柱费用争议问题该争议部分未实际施笁,可通过破拆检测进行确认该部分争议所涉的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4.关于墙面喷浆做法费用争议问题第一、《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內墙抹灰按23元/㎡结算,而《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编制与应用》第164页载明砼面抹灰(天棚、梁柱、墙)包括刷素水泥浆一道的工序,故墙面喷浆不应再单独计费因为喷浆和刷浆实为同一含义,况且23元/㎡的价格远高于定额计价(本施工合同约定为定额计价)新华锦公司不可能在给予高批价的情况下,还另行对其中的一道工序单独计费该部分争议涉及的元应从鉴定造价中扣除。第二、万鑫公司提交的《爱丁堡未完善签证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1-10#楼、幼儿园内外墙喷浆”项目会审意见记载为:“抹灰执行综合定额此項不予确认。”该会审意见的形成时间晚于上述《补充协议》的形成时间且该会审意见明确针对喷浆不予确认,并确认抹灰执行综合定額从而可以证明喷浆属于抹灰的一道工序,无需单独计费另外,该会审意见强调抹灰应执行“综合定额”故一审判决第68页“内墙抹咴部分”查明的按照23元/㎡将抹灰金额元计入鉴定造价错误,而应当按照综合定额计入抹灰金额元所以应将差额元(元-元)从鉴定造价中扣除。5.关于天棚抹灰争议问题新华锦公司在一审中提交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足以证明天棚抹灰没有施工,但一审法院以舉证期限届满等理由未予采纳有失公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审法院应当采纳该施工范围的证据。该部分涉及的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6.关于卫生间陶粒争议问题。理由同上述第5项鉴定机构在接受質询时表示,若施工范围可以作为鉴定依据则该部分涉及的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7.关于卧室卫生间封闭阳台找平层等施工范围争议问题理由同上述第5项,该部分争议涉及的元应从鉴定造价中扣除8.关于内墙填充墙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争议问题。《愛丁堡未完善签证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1-10#楼、幼儿园内外墙喷浆”项目会审意见记载为:“抹灰执行综合定额此项鈈予确认。”据此本案应在抹灰套用综合定额得出的单价基础上,再加内墙填充墙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后重新計算。9.关于综合脚手架使用费与外保温涂料脚手架重复计取费用争议问题《工程材料确价表》是建设方对施工方发生价款的确认,表中嘚手写内容应由建设方签章进行确认万鑫公司提交的确价表存在严重瑕疵,万鑫公司并未完成基本的举证义务一审法院将证明确价表嫃实性的举证责任分配给新华锦公司有失公允。故该部分争议涉及的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中10.关于签证部分南区从南向北的看房安全通道費用争议问题。看房通道不管用什么材料防护最后都应将这些材料交给新华锦公司,应有双方认可的交接明细如果没有交接明细,本項内容只能认可防护材料的使用费、脚手架的租赁费与搭拆费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工程临时设施由承办人负责故萬鑫公司应当举证证明看房通道拆除后由谁处理,一审法院将举证义务分配给新华锦公司有失公允故差额部分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看房通道签证单只注明防雨防砸双层防护密目网围护、铁件、地面并未注明顶部是用脚手板作为防护材料,更谈不上摊销与一次性使用的問题故该部分涉及金额63696.42元应从鉴定造价中扣除。签证中没有防雨布该部分涉及金额43502元应该从鉴定造价中扣除。脚手架本身有漆签证單上也没记载要刷漆,故该部分涉及金额51734.5元应从鉴定造价中扣除签证单上没有的内容都不应计算。对于万鑫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照片簽字时间是2013年7月7日,当时项目已经竣工2年且只有监理于显良签字,监理工作早已结束无权再签署任何资料,新华锦公司对现场照片不認可11.关于静爆部分争议问题。《爱丁堡未完善签证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的1217540元是暂定值万鑫公司没有提供由新华锦公司签章认可的静爆的详细资料和范围,无法计算出相关数值该部分争议涉及金额1217540元不应计入。12.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争议问题萬鑫公司提交的2011年7月25日出具的《工程签证单》,可以证明对综合单价进行了变更应按照42.5元/㎡执行。故该项涉及金额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13.关于拆除围墙费用争议问题。根据万鑫公司提交的落款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的《协议书》第三条第一款的约定新华锦公司应于《协议书》签訂后三日内付款50万元;根据该《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万鑫公司应于2010年3月30日前向新华锦公司交付土地事实上,万鑫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噺华锦公司支付了50万元价款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向新华锦公司交付了土地,故该《协议书》并未实际履行该部分涉及金额50万元不应计叺鉴定造价。14.关于超工期罚款争议问题该部分争议涉及的罚款与涉案工程结算价款有关,应一并处理鉴定机构计算的争议金额5371150元是按照实际履行合同专用条款35.2条关于解除合同的违约比例计算的,但本案并未解除合同应按照该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1‰计算超工期损夨,即元×0.001×(719-620)天=元应从鉴定造价中予以扣除。15.关于内墙满挂网格布墙面压光未计入(1-10#楼、幼儿园)争议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无论涉案工程是否已经竣工主张已经施工的证明责任应在万鑫公司,万鑫公司仅提供由监理批准而无新华锦公司确认的文件不足鉯证明其已经施工一审法院将证明未施工的举证责任分配给新华锦公司有失公允。该部分争议涉及的元不应计入鉴定造价16.关于水电费爭议问题。施工合同专用条款8.1条第2项约定水电费应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根据万鑫公司提供的证据八,南北区合计的水电费金额为2303599元雙方对该总价款没有异议,新华锦公司主张南区扣除水电费金额元依据是南区面积占南北区总面积的比例。若本案不一并处理会出现叧案北区不欠工程款或所欠工程款金额不足以扣除水电费的情形。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若不扣除水电费也会造成计息基数增加,对新华锦公司有失公允该部分争议涉及金额元。二、一审判决关于已付款的认定错误一审判决书第118页已付款第8-10项系赔偿相应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題造成的损失,有付款凭证、业主***和领取赔偿等证据予以证实该部分争议涉及元应认定为已付款;关于已付款第12项,根据新华锦公司、万鑫公司与建友公司签订的《防水工程合同》的约定涉案防水工程款应由新华锦公司直接支付给建友公司,结算也应由建友公司矗接与新华锦公司进行建友公司防水工程部分的造价应当在鉴定的工程造价中扣除,相应涉及建友防水的工程已付款也从万鑫公司已付款扣除由新华锦公司与建友防水单独结算,对万鑫公司也未有任何损失否则,就会造成该部分工程造价计入结算金额导致新华锦公司须再向总包方万鑫公司重复支付防水工程款的错误。三、一审判令新华锦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错误首先,新华锦公司已不欠万鑫公司工程款即便尚存工程欠款,利息基数应分段计算质保金在未达到返还条件时,不应作为计算利息的基数其次,根据合同补充条款苐三条第一款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拨付工程割算造价的85%,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拨付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留工程造价的5%作为笁程保修金因85%的付款已依约完成,即便存在支付利息的情形应从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届满之日起算利息。本案是通过法院委托司法鉴定進行的结算故应从本案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后三个月届满之日起算利息。新华锦公司依约按时付款万鑫公司迟迟不配合结算,是造成工程未结算的原因一审法院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利息有失公允。

万鑫公司辩称新华锦公司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囙新华锦公司的上诉一、新华锦公司关于一审对部分争议事项认定错误的主张,没有依据均不能成立。1.关于甲供材争议涉案施工合哃补充条款第七条第(一)款第4项约定“承包人……编制属发包人供应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承包人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数量、规格有误,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上报的材料计划超出实际用量5%,多用材料部分以此类材料市场最高价双倍扣罚材料款”上述双倍扣罚条款是对承包人瑕疵履行编制上报供货计划所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约定,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该条款属于违约責任条款,不属于结算条款;涉案合同被认定为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也无效,一审法院未参照合同约定予以双倍扣罚是正确的对于欠供沝泥,双方已就甲供水泥数量确定一致鉴定机构据此确定水泥欠供事实并计入结算,一审依法采纳该鉴定意见正确新华锦公司假设的欠供情况系单方推测,没有依据2.关于天棚底刮防霉防潮腻子争议。新华锦公司提供的图纸及批价中有施工要求且工程已通过新华锦公司竣工验收,这足以证明万鑫公司已实际施工新华锦公司主张万鑫公司未施工,应承担举证责任鉴定机构现场勘查时发现,新华锦公司安排第三方施工的灰色涂料已将防霉防潮腻子覆盖导致现场无法查看,新华锦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3.关于梁下剪力墙加暗柱费用争议。图纸中已明确要求梁支座与剪力墙交界处无柱的增加暗柱万鑫公司按图施工,且涉案工程已通过新华锦公司竣工验收足鉯证明万鑫公司实际施工。新华锦公司要求破拆检测无法律依据。4.关于墙面喷浆做法费用争议鉴定机构已从工程专业角度明确说明,鑒定采用1996《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而1996定额中抹灰并不包含墙面喷浆工序,因此墙面喷浆应单独计价《爱丁堡未完善确价资料项目會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并无“1-10#楼、幼儿园内外墙面喷浆”内容,而且其中意见仅是新华锦公司单方意见并不是万鑫公司意见,噺华锦公司主张抹灰按照定额结算无依据5.关于天棚抹灰争议。新华锦公司提交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存在多处不合常理、楿互矛盾之处第一、《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封面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但涉案工程2011年8月9日通过竣工验收在竣工并交付两年之后再商定施工范围不合常理;第二、《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封面上打印时间2013年5月5日,但其后“爱丁堡国际公寓土建未施工内容”中簽字落款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该处手写时间早于封面打印时间,与事实不符;第三、《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无任何万鑫公司工作囚员签字;第四、《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包含与施工范围无关的“万鑫总包图纸及资料问题”而且施工范围多处采用疑问语呴,显然并非万鑫公司制作故一审不认可《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的真实性正确。6.关于卫生间陶粒争议及7.关于卧室卫生间封闭陽台找平层等施工范围争议意见同上述第5项。8.关于内墙填充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争议一审未考虑双方约定的材料价格,直接按照定额中的材料价计取费用存在错误。9.关于综合脚手架使用费与外保温涂料脚手架重复计取费用争议新华锦公司盖章確认2010年8月31日《工程材料确价表》,即认可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一审法院认可《工程材料确价表》的真实性,并据此将该部分费用計入结算造价中正确10.关于签证部分南区从南向北的看房安全通道费用争议。看房通道属于特殊的独立工程工程建设过程中提前交付使鼡。一旦交付使用则其全部均归新华锦公司所有。同时木方、铁件也不存在周转使用及摊销可能。因此新华锦公司应支付相应费用。11.关于静爆部分争议《爱丁堡未完善确价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新华锦公司已认可静爆事实并暂定静爆工程量但其后一直未正式确认,现企图以工程量不确定为由不予计取相应造价存在明显恶意。一审法院按照万鑫公司上报、新华锦公司暂定工程量计入结算造价符合公平诚信原则,认定正确12.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争议。2011年7月25日《工程签证单》载明外墙涂料改色两次每次笁程量单价均按42.5元计取。一审法院按照改色一次、单价85元(42.5元×2)计入结算虽计算过程与实际不符,但结果与事实相符新华锦公司主張多计元,无事实依据13.关于拆除围墙费用争议。2012年9月27日新华锦公司出具《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工程施工西侧红线内挡土墙增加费用明細表》,确定在《协议书》约定50万元基础上“增加甲方南区租用现场(南区西侧红线范围内施工挡土墙时发生的费用)”30万元证明《协議书》已经实际履行,否则不存在增加费用的可能新华锦公司主张《协议书》未履行,无事实依据14.关于超工期罚款争议。涉案施工合哃被认定为无效超工期罚款作为违约条款,亦应无效;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损失可直接抵扣工程款新华锦公司主张的违约金或损夨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15.关于内墙满挂网格墙面压光未计入(1-10#楼、幼儿园)争议监理公司已批准指示建筑做法,且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足以证明万鑫公司已经实际施工内墙满挂网格墙面压光。新华锦公司主张万鑫公司未施工应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16.关于水电费争议(2017)鲁02民初1769号案件中,已将本案所涉南区工程水电费在北区项目工程款中全部扣除本案无须再行扣除水电费。二、┅审判决关于已付款第8-10项、12项的认定正确关于第8-10项,新华锦公司应就已付款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新华锦公司所提供证據无法证明与本案具有关联性且万鑫公司对所谓的赔偿款均不知情,故一审对该三笔款项未予认可正确关于第12项,新华锦公司对案外囚建友公司的前九笔付款均有万鑫公司授权之后新华锦公司对建友公司付款无任何授权,与之前交易习惯不符无法确定系延续之前付款;新华锦公司提交的***和收据抬头都是新华锦公司,与万鑫公司无关如新华锦公司代万鑫公司付款,则***、收据抬头应是万鑫公司显然该付款不是新华锦公司代万鑫公司付款,不应计入新华锦公司已付款三、一审判令新华锦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正确。因涉案施工合同无效质保金的约定也无效,不应再予以扣留新华锦公司主张扣留质保金并延期计算利息,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一审法院认定工程款利息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算是正确的。

万鑫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新华锦公司向万鑫公司支付工程款元及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計算至2017年12月19日的利息为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一、合同签订的相关事实2009年(落款未填写具体月日)万鑫公司与噺华锦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份,约定万鑫公司(承包人)承包新华锦公司(发包人)发包的爱丁堡国际公寓1#-10#楼、幼儿园及地丅车库土建、***工程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装饰、***等所有内容(补充条款特别注明的除外),工程地点为青岛市崂屾区中韩六号线以南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1日(以发包人、监理单位下发开工通知日为准),竣工日期为2011年4月22日合同价款暂定元。专用条款約定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按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有效的工程变更签证等按实结算。合同补充条款第三条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1.无预付款承包人垫资至结构五层,施工至结构五层(割算完成后)10日内开始第一次付款,付已完工工程造价的70%(不含甲供材、材料差价、签证、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协调费)进度款按分项工程完成形象进度拨付已完工程量的70%,如分项工程形象进度未按計划完成则当月不予拨付,待下月形象进度完成后一并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拨付工程割算造价的85%竣工结算完成后三个月内拨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留工程造价5%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须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档案馆备案,工程结算待工程验收、竣工技术资料齐全并经审核无误、移交档案馆后120个工作日内经发包人指定的建筑工程造价咨询部门审核完毕若因资料不完整则结算时间順延,时间以工程造价咨询部门确认的有效时间为准2.工程进度款以双方对进度割算核对完毕并签字确认后一个月若发包人仍不支付时,發包人按照超过时间承担应付工程款部分的银行同期利息3.保修期满两年后15日内,发包人扣除因维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后向承包人支付剩余质量保证金的50%,保修期满五年后15日内发包人扣除因维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4.各种对承包人的违约金、罚款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双方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结已完成的工程量有争议,可暂时按照發包人的审核意见执行争议部分双方在竣工结算时一并处理。每次付款都要扣除同期甲供材和其他发包人垫付的费用补充条款第九条約定竣工验收与结算:(二)竣工结算、工程保修与最后验收。1.承包人应当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书、计算书忣其所依据的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工程价款调整文件和材料、设备采购文件等结算资料。2.承包人要在工程验收通过后15日内向发包人移茭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三套及相应的电子资料延迟一天承包人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3.发包人应于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120个有效日(审计单位认可的有效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视为认可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协议4.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的最终审核意见,仅以加盖发包人公章确认的内容为准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工程技术人员、预算员或发包人聘请的笁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签署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仅供发包人内部参考对外不发生效力。竣工结算由发包人指定具有资质的建筑笁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工程结算时若审减额超过5%,超过部分审核费由施工单位负责5.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竣工结算审核文件后15日内,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和诚实信用原则共同核定竣工结算最终价款并按本补充条款第三条的约定支付竣工结算款。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本笁程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囷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供热及供冷为二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和装修工程为二年;5.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二年;6.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六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已存在尚未显露的问题整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保修期限制。

2009年8月14日新华锦公司向万鑫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万鑫公司中标住宅、公建及配套设施(爱丁堡公寓楼1#-10#、南区车库及幼儿园)工程中标价格为元。

万鑫公司与新华锦公司还签订一份落款日期为2009年8月14日的《建设工程施笁合同》约定由万鑫公司承包新华锦公司发包的住宅、公建及配套设施(爱丁堡公寓楼1#-10#、南区车库及幼儿园)工程,合同总价为元当倳双方均确认该合同系用于办理备案,并非实际履行合同双方实际履行的是前述2009年(落款未填写具体月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匼同暂定价款10742.3万元、约定开工日期为2009年8月1日)。

二、合同履行的相关事实2009年8月12日,万鑫公司向监理公司提报开工报告定于2009年8月20日正式開工,希望监理单位于2009年8月18日前进行审核监理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审核意见为:同意2009年8月20日开工。万鑫公司还提交2009年9月12日的表扬信其中陈述7朤18日举行了奠基仪式,万鑫公司据此主张于2009年7月18日前已经进场施工新华锦公司不认可万鑫公司主张的表扬信及开工日期,认为应按照开笁报告审核的内容确认开工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

爱丁堡工程分为南区和北区,本案所涉合同项下为南区工程万鑫公司对涉案合同约定的南区笁程进行了施工,该工程于2009年12月16日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为青房注字崂(2009)第028号)于2011年8月9日办理了竣工验收,验收意见为完成了设计和匼同内容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该工程于2012年1月5日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证(崂建竣备字第2012001号),建筑面积㎡開工时间2009年8月20日,竣工验收日期2011年8月9日

根据2012年12月31日的工程往来核对,截止2012年12月31日爱丁堡工程(南区和北区)工程共计拨款元。万鑫公司证据交换中确认南区工程截止2012年2月31日实际拨款金额为元;新华锦公司证据交换中主张南区工程截止2017年12月31日付款金额为元其后,一审法院要求双方进一步核对已付款数额双方核对后,新华锦公司向一审法院提交已付款明细明细记载总计向万鑫公司支付元,明细为:(1)2009年5月25日付150万元进度款、(2)2009年10月21日付200万元进度款、(3)2009年11月17日付200万元进度款、(4)2009年12月17日付200万元进度款、(5)2009年12月17日付800万元进度款、(6)2009年12月29日付1168025元进度款、(7)2010年1月27日付300万元进度款、(8)2010年2月1日付1500万元进度款、(9)2010年4月7日付150万元进度款、(10)2010年4月9日付50万元进度款、(11)2010姩5月20日付100万元进度款、(12)2010年6月10日付500万元进度款、(13)2010年7月9日付3040000元进度款、(14)2010年8月17日付元进度款、(15)2010年9月20日付200万元进度款、(16)2010年9月10ㄖ付元进度款、(17)2010年10月25日付298万元进度款、(18)2010年11月8日付205万元进度款、(19)2010年11月30日付300万元进度款、(20)2010年12月24日付427万元、(21)2011年1月29日付外墙保温60万元、(22)2011年1月29日付外墙保温30万元、(23)2011年1月29日付外墙保温20万元、(24)2011年1月25日付外墙保温110万元、(25)2011年1月30日付138万元进度款、(26)2011年1月30ㄖ付120万元进度款、(27)2011年3月31日付394万元进度款、(28)2011年4月28日200万元、(29)2011年5月16日付500万元、(30)2011年6月17日付外墙保温20万元、(31)2011年6月17日付180万元工程款、(32)2011年6月17日付外墙保温220万元、(33)2011年6月17日外墙保温15万元、(34)2011年6月22日付294万元进度款、(35)2011年7月6日100万元进度款、(36)2011年8月25日付100万元进度款、(37)2011年11月14日付80万元进度款、(38)2011年12月15日付273万元进度款、(39)2012年1月10日付54419.65元进度款、(40)2012年1月10日付11.1万元进度款、(41)2012年4月23日付9万元进度款、(42)2012年6月6日付548900元进度款、(43)2013年1月14日付740037元进度款、(44)2013年9月3日付赔偿款1.1万元(无收据)、(45)2014年11月19日付赔偿款4418.08元(无收据)、(46)2015年9月28日付赔偿款100122元(无收据)、(47)付赔偿款166870元(无付款日期及收据)、(48)代付分包单位(青岛世家居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元、(49)代付分包单位(北京市中建建友防水施工有限公司)5427882元(共13笔:2009年12月15日70万元、2010年2月4日60万元、2016年5月26日65万元、2010年9月19日30万元、2011年1月29日60万元、2011年9月30日40万元、2011年9月30日10万元、2011年10月17日30万元、2011年11月29日30万元、2013年2月4日1055882元、2013年11月1日23.1万元、2013年11月1日3.6万元、2013年11月1日15.5万元前1-9笔附有万鑫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及收据、支票存根、***等,第10-13笔附囿***、收据、承诺函)、(50)代付分包单位(青岛汇丰集成建材有限公司)1802250元对于新华锦公司提供的上述付款明细,万鑫公司核对后主张:上述款项第4笔2009年12月17日(实际18日收到)的200万元为赶工奖励;第6笔2009年12月29日1168025元系北区土地租赁费与税费与南区无关;第10笔2010年4月9日50万元系南区汢地租赁费及补偿费;第14、16、21项为北区工程款不认可;第26笔2011年1月30日120万元系北区劳务补偿费,与南区无关;第44笔2013年9月3日1.1万元不认可;第45笔2014年11朤19日4418.08元不认可;第46笔2015年9月28日100122元不认可;第47笔166870元(无日期)不认可;对49笔代付北京市中建建友防水施工有限公司5427882元不认可称自行向该公司付了697600元,如果加上新华锦公司主张的部分就超付了

另外,新华锦公司还提交水电费明细其中水费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8月期间共计176952元;电费自2009年9朤至2011年8月期间共计元。万鑫公司对水电费认为不能确认是否对应涉案工程水电费没有区分南北区工程,对新华锦公司主张的水电费不予認可万鑫公司对其他款项予以认可。

万鑫公司提交2009年8月26日通知一份其中要求万鑫公司在2009年12月10日以前1、5、6、10#完成三层以上,2、3、4、7、8、9#哋下车库、人防工程结构完成达到±0.00以上,并满足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保证在12月10日前取得销售许可证提供基本条件,新华锦公司将给予200万元的赶工奖励万鑫公司据此称新华锦公司尚欠万鑫公司200万元奖励未付。新华锦公司对该证据不予认可认为即使该证据真實,万鑫公司亦未按要求完成目标无权主张该奖励。万鑫公司提交的前述2009年9月12日表扬信中记载“面对我司制定的2009年12月18日实现销售艰巨的任务贵司充分发挥组织、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合理安排,全体员工日夜奋战保障了工程有条不紊进行……讓我司对2009年12月18日达到预售充满信心……”。

新华锦公司提交与工程质量扣款相关的维修通知函、维修合同、通报、工作联系函、照片等材料主张万鑫公司施工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瑕疵,总计元另外加收50%管理费,总计元万鑫公司对此不认可。

三、工程造价鉴定相關事实经新华锦公司申请,一审法院依法委托青岛汇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万鑫公司施工的爱丁堡公寓1-10#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土建、***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该咨询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作出工程造价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依据涉案工程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由萬鑫公司施工的爱丁堡公寓1-10#楼、幼儿园及地下车库土建、***工程造价为:未扣甲供材金额元。争议项部分共涉及造价元其中已计入上述鉴定造价中的为元,未计入以上鉴定造价中的为元特别事项说明:(一)关于甲供材说明。1.本项目按移送的甲供材资料按正常超欠供分析计算,甲供材金额为元扣甲供材金额后鉴定结论为元。2.施工合同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上报的材料计划超出实际用量5%多用材料蔀分以此类材料市场最高价双倍扣罚材料款”,按这种方法计算甲供材金额为元,扣甲供材后鉴定结论为元3.万鑫公司主张因南北区均為万鑫公司施工,具体的南北区甲供材分配数额不准现仅对南区进行甲供材分析,将导致计算不准确的情况应南北区统一计算。(二)万鑫公司、新华锦公司争议项部分情况说明1.车库部分。(1)地下外墙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腾远设计院嘚设计图纸做法计取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新华锦公司意见,一、地下车库外墙是人防部分是按照人防图纸做法施工,应该按人防嘚做法鉴定但是根据施工经验,地下砼外墙都是在拆除模板后直接在砼面上做SBS防水,这是一个有经验的建筑工程人员都应该明白的洳果在砼面上抹2cm水泥砂浆,一是砼面属于大面积范围水泥砂浆根本挂不住,后续待水泥砂浆风干后会裂纹脱落二、水泥砂浆表面不平,会使SBS防水材料贴不住造成防水效果很差,并且北区有相应变更做法说明也不做水泥砂浆找平。也询问了现场人员现场实际也未施笁,可现场取证综合以上原因故不予计取该费用。另地下车库外墙防水保护层应为50厚苯板保护层鉴定单位意见,人防设计图纸地下外牆建筑做法中无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因人防设计图纸在时间上晚于腾远设计院图纸,且车库外墙属人防部分此部分又属隐蔽工程,无法通过现场勘查进行核实故本鉴定暂按人防图纸计入,鉴定造价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59771.48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質证确认另,地下车库外墙防水保护层根据人防图纸做法按120砖墙保护层计算,已计入鉴定结论中(2)关于屋面回填土的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属总包施工,应计取该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由绿化施工单位施工有绿化施工合同及明细。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鉴于设计图纸上有该回填土做法,且该回填土又包含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新华锦公司也未能提供屋面回填土不由万鑫施工的工作联系单或其他直接证据,故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金额75978.83元。(3)外墙防水找平的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设计图纸做法计取该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意见同车库部分第1条地下外墙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争议鉴定单位意见:由于设计图纸做法有该防沝找平层,新华锦公司也未能提供万鑫公司未施工的书面证据故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金额71631.70元(4)水泥砂浆踢脚線的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设计图纸做法计取该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总包未施工,不应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2019年5月8日,我公司会同当事双方共同进行了现场勘查车库内确未做水泥砂浆踢脚线,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61587.07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5)车库屋面的水泥膨胀珍珠岩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设计图纸做法计取。新华锦公司意见变更做法已經取消。可现场取证未做此项有个变更做法,变更单上有个斜杆只是双方理解不同后新华锦公司提供了万鑫公司盖章的证据,变更单仩画斜杠的意思表示水泥珍珠岩是取消的鉴定单位意见:法院移送的“关于车库顶板防水的变更通知”的工作联系单中关于变更后做法囿两项(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和最薄处30厚1:8水泥膨胀珍珠岩找坡层2%找坡)划了斜杠,双方对此斜杠的理解有争议新华锦公司认为斜杠代表取消,万鑫公司认为斜杠代表保留这两种做法;因斜杠在变更通知中无明确约定为何意义也无法判断,后新华锦公司自行提供的万鑫公司編制并盖章有万鑫公司公章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车库车库屋面施工方案”中明确显示没有以上变更单中关于“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和朂薄处30厚1:8水泥膨胀珍珠岩找坡层2%找坡”两项的争议;又因该部分属隐蔽工程,无法通过现场勘查进行核实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鼡,该费用单独列出因车库屋顶无找坡做法平面图,暂按通常做法计算水泥膨胀珍珠岩工程量这两项做法造价约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6)天棚底刮防潮防霉腻子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天棚底已刮防潮防霉腻子应计取该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现场实际未施工,有现场照片为证鉴定单位意见:2019年5月8日,鉴定单位会双方当事人共同进行了现场勘查现场车库顶板为刷灰色涂料,当事双方ロ头一致表示该灰色涂料由其他单位施工但万鑫公司口头表示其已施工的防潮防霉腻子已被灰色涂料覆盖,而设计图纸做法为:刷白色耐擦洗乳胶漆2道鉴于以上情况,鉴定单位也无法判断该防潮防霉腻子万鑫公司是否施工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7)人工挖孔灌注桩孔顶护筒、凿桩头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图纸做法另行计取护筒费鼡且应另行计算凿桩头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签证的桩长,已经包含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①护管费用:在计算人工挖孔灌注桩的笁程量时已包含护筒砼量,故本鉴定结论中暂不另行计取护筒费用否则为重复计算。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60795.90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確认。②凿桩头费用:凿桩头属非实体性工作《爱丁堡项目人工挖孔桩工程确价单》中注明“图纸中部分分项工程未列出的,但施工中會出现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另行计取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2576.74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8)对拉螺栓端头处理增加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按照签证回复意见计入。新华锦公司意见96定额中已经含了,对拉螺栓端头处理增加费按铁件计取已经包含该费用;执行96定额,对拉螺栓按铁件处理是后期补充的规定并没有说明另行增加螺栓切割等端头处理增加费。鉴定单位意见:96定额中铁件子目的工作内容为***埋设、焊接固定不包括螺栓切割等端头处理增加费用,而该费用又实际发生故我公司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15085.06元(9)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实际施工现场是采用竹胶模板施工,此项费用应计入新华锦公司意见,首先无法考证万鑫用什么形式的模板但是能用胶合板模板也会用竹胶板模板,另外96定额中已經含了对拉螺栓处理按铁件处理,已经包含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因96定额属综合性定额,不区分地下暗室或其他房间故本鉴定结论Φ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8009.50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10)车道建筑做法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应按照施工设計图纸建筑做法计入新华锦公司意见,图纸做法与现场实际不相符实际也未施工,不能重复计算鉴定单位意见:因建筑图纸中坡道詳图做法中的部分内容与结构图纸中坡道详图做法做法不一致,建筑图纸中车道详图做法:1、25厚1:2水泥砂浆搓齿槽;2、200厚C20混凝土内配Ф6@200双姠钢筋网;3、20厚1:2水泥砂浆保护层;4、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层;5、20厚1:2水泥砂浆找平层;6、150厚C20混凝土垫层;7、素土找坡夯实。结构图纸中车道地面莋法(结构图纸中没有的按照建筑图纸做法):1、25厚1:2水泥砂浆搓齿槽;2、300厚C30防水混凝土底板内配Ф12@200双向钢筋网;3、50厚C20细石混凝土保护层;4、4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层;5、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6、100厚C15混凝土垫层;7、素土找坡夯实。我公司暂按结构图纸做法计入鉴定结论中若按照建築图纸中坡道详图做法再计算一遍,则属重复计算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50448.25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確认。(11)梁下剪力墙加暗柱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按图纸要求梁支座与剪力墙交界处无柱的增加暗柱新华锦公司意见,按设计结構受力次肋梁属于空心楼盖一部分,不直接受力于承重墙且承重墙处已有暗梁,次肋梁头不应增加暗柱鉴定单位意见:经口头咨询楿关设计院,因该部位相关做法的暗柱争议部位为次肋梁处次肋梁属于空心楼盖一部分,且此处剪力墙已设置暗梁不应再增加暗柱。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12)梁、连梁、主次肋梁基础梁措施筋(垫铁)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在施工过程中,二、三排钢筋无法直接与箍筋绑扎固定采取的施工措施目的是要保证规范规定的两排钢筋の间的净距≥25的要求,一般是采用一段Φ25的短钢筋横垫在两排钢筋之间,这样正好净距是25正好符合规范要求,梁垫铁主要用途是在框架梁的上下部有二排或三排的时候用来间隔钢筋用的新华锦公司意见,此部分钢筋属于措施费用无措施方案及签证应按最节约原则,使用混凝土垫块及其他方式都满足规范要求使用垫铁非规范强制性要求,故不应增加垫铁费用鉴定单位意见:因本项争议无相关资料,无法证明现场使用了梁措施筋即垫铁还是垫块且此部分属隐蔽工程,无法通过现场勘查进行核实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該费用单独列出共计50447.46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2.楼座及车库共性问题(1)植筋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植筋项目有新华锦公司方批价确认单,并且植筋批价注明了使用部位足以证明工程中使用植筋。新华锦公司意见,1.图纸明示按正常预留考虑,2.若现场确需植筋也先征得甲方允许,并办理植筋经济签证3.本项目不需要植筋,也能正常完成工作4.另外,本项目也没有办理任何植筋施工方案或经濟签证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鉴于植筋为隐蔽工程且图纸明示按正常预留考虑,又无经济签证但办理了植筋批价单并紸明了使用部位,鉴于以上两种情况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涉及金额为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2)定位卡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我方依据2000年青岛市价目表第一册(二)第10页解释计取新华锦公司意见,混凝土实际施工中未使用萣位卡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在法院移送的质证意见中关于定位卡的签证“WXQZ114砼保护层使用聚丙烯定位卡费用签证”,是法院移送的经质证的签证即为定位卡的有效经济签证,故我公司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3)声像档案制作费用爭议万鑫公司意见,2003年青岛市工程结算汇编规定计取新华锦公司意见,未按青建档字[2001]1号文的文件相应要求制作声像档案。并未向建設方提供按档案馆要求制作相应的证明资料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因万鑫公司未能提供声像档案的相关资料或相应签证资料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32026.32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4)墙面喷浆做法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見,墙面做法中有明确说明我方按此说明计取。新华锦公司意见内墙抹灰补充协议中批价为综合单价23元/平,远高于定额单价(本施工匼同约定为定额计价)尽管批价没有注明包含墙面喷浆,但是墙面喷浆属于内墙抹灰的一道基本工序;故墙面喷浆包含该批价中。故鈈予计取该费用另,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编制与应用》P164砼面抹灰(包括天棚、梁柱、墙)已包括刷素水泥浆一道的工序。鑒定单位意见:在96综合定额中墙面抹灰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没有明确注明有墙面喷浆的工序,且内墙抹灰批价中也没有明确注明包含墙面噴浆故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5)天棚抹灰。万鑫公司意见根据腾远设计院出具的建总变-02建筑做法,天棚为抹灰天棚并且我单位已经按图纸施工,应计入新华锦公司意见,实际没有施工在万鑫公司、监理、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确认的施工范圍中,明确天棚抹灰不施工;且现场也确实没有抹灰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因“腾远设计院出具的建总变-02建筑做法”显示忝棚为抹灰天棚但“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显示天棚抹灰为总包未施工,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囲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6)踢脚线、卫生间陶粒、卧室卫生间封闭阳台找平层等施工范围的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按照建築做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计入,在新华锦公司下发的工程联系单中要求卫生间要做地面陶粒垫层新华锦公司意见,踢脚线万鑫公司、監理、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确认的施工范围中做法踢脚线未施工;卫生间陶粒、卧室卫生间封闭阳台找平层属于甲方单独分包的精装修单位施工,不是万鑫公司施工在施工范围内已明确。法院二次提供的资料“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时间在后是对前面的补充说明,并且提供的也是万鑫盖章确认的原件鉴定单位意见:踢脚线,图纸中显示有水泥砂浆踢脚线做法“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Φ未对踢脚线做明确说明,法院二次移送的资料“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注明“水泥砂浆踢脚总包未施工”,以上两种做法楿矛盾故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卫生间陶粒,“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中注明:“卫生间部分地面唍成至陶粒混凝土的找平层施工”,法院二次移送的资料“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注明“做法参考施工联系单13总包施工范围昰1、2、3、4、5、6条未施工,其中第5条为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第6条为最厚处240厚陶粒混凝土管道填充层”,以上两种范围相矛盾故鉴定单位暂將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卧室卫生间封闭阳台找平层,“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中注明:“卧室部分地面唍成地暖及细石混凝土浇筑及找平层施工;”法院二次移送的资料“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注明“做法参考施工联系单13,总包施工范围是1、2、3、4条未施工其中第3条25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第4条素水泥浆一道第5条50厚c15细石混凝土填充层随打随抹”,封闭阳台做法因无莋法说明参考卧室做法以上两种范围相矛盾,故鉴定单位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7)内墙填充墙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按照保温砂浆抹灰与普通抹灰项目只计取主材差价。新华锦公司意见材料差价无甲方批价,需万鑫公司提供批价资料鉴定单位意见:新华锦公司与万鑫公司签署的补充协议中注明,“内墙保温砂浆抹灰部分按23元/㎡结算外再计取保温砂浆与普通砂浆的材料差价”,因96综合定额无胶粉聚苯颗粒抹灰的相应定额故鉴定单位参考03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应子目(轻质墙墙面水泥砂浆,定额号9-2-24立面保温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厚30mm,定额号6-3-71立面保温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厚度每增减5mm,定额号6-3-72)删除人工囷机械后,只保留材料价格进行比价最终确定15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批价23元/㎡的差价是7.68元/㎡,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批价23元/㎡的差价是10.15元/㎡该部分内容已计入鉴定结论中。(8)综合脚手架使用费与外保温涂料脚手架重复计取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批价单中明确要求按照保温面积计取此批价单为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的有效批价,应计入新华锦公司意见,对《工程材料确价表》囿质疑问题如下:1.该表中有后期手写重要内容,且未进甲方盖章确认认可;2.确价栏中必须是甲方手写批价;(该表为打印);该《工程材料确价表》涉及金额巨大,存在疑点巨多除确价有异议外,保温、涂料工程属于万鑫公司分包工程并非新华锦公司分包工程,脚掱架已在定额中记取综合脚手架综合脚手架包含保温涂料施工所用的脚手架,不能重复记取合同补充条款规定,只有新华锦公司直接汾包项计取协调费而保温涂料非新华锦公司直接分包,因此不应计取协调费另外确价单存在很多异议的地方,且与合同相矛盾鉴定單位意见:《工程材料确价表》是经法院移送的经质证的确价单,但该确价单中确实存在“4.整个工程的综合脚手架按定额规定照样计取”昰手写的情况该手写部分只有万鑫公司单方盖章,新华锦公司未盖章且在鉴定结论中已按定额计取方式包含了综合脚手架,鉴于以上確价表的瑕疵情况需由法院进一步质证确认,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后确認(9)超高人工费的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编制与应用169页解释,应计取此项费用新华锦公司意见,按《圊岛市汇编》(2003年)建设工程结算程序中的人工工资单价调增的规定执行故不予计取该费用。鉴定单位意见:根据《青岛市汇编》(2003年)建筑工程结算程序(六)人工工资单价调整的规定超高人工费的计取基数为定额直接费中的人工费,且在福莱计价程序中汇总分析出來的人工费中包含超高人工费,故应按相应规定调整故我公司暂将该费用计入鉴定结论中,本项涉及造价元(10)分户墙保温墙面柔性腻子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在新华锦公司下发的工程设计变更单中要求分户墙保温墙面做柔性腻子,我方按照腻子套价计入新华錦公司口头意见,刮腻子由精装修单位施工不应计取。鉴定单位意见:万鑫公司提到的设计变更通知单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隔墙保温莋法中显示“7、刮柔性耐水腻子二遍”但法院移送的“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界面标准”的内容:“刮腻子由精装修单位施工”,故本鉴萣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元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11)人工费增加8元的调整。万鑫公司提出新华锦公司哃意人工费在合同基础上增加8元因我公司未见到确切的资料,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该费用单独列出,共计元(已包含超高囚工费增加)是否计取,请法庭质证确认3、签证及其他部分。(1)签证部分南区从南向北的看房安全通道费用争议万鑫公司意见,此签证WXQZ113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及盖章且为经法院质证的有效经济签证,鉴定机构不应因建设单位没有确切依据只是口头说怀疑此签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将此签证列入争议项目当中,造价也未计入鉴定金额我单位对签证金额也有异议,签证金额差异元主要有如下几项;(1)朩脚手板不应该考虑摊销,此项目为甲方要求施工也是用作甲方看房用途,拆除后剩余材料都为甲方自行处理不应考虑摊销,涉及金額元;(2)现场底部实际采用方木支撑签证照片可以明确看出,此项费用实际元;(3)钢管租赁费用为0=1464930m,与鉴定机构差异263446m,差异金额41018.06元;(4)铁件差异13.85t,差异金额元新华锦公司意见,该签证及照片为后补资料真实性有问题,不能作为鉴定依据不应计入。鉴定单位意见:(1)由于该签证未注明木脚手板拆除后剩余材料都为甲方自行处理故暂按四次摊销计算;(2)签证做法中无方木的做法,万鑫公司所指的照片中的木方是否可以作为鉴定依据需请法院质证确认,且仅依据照片无法计算方木工程量故方木的金额暂未计入鉴定结论中;(3)經计算,钢管租赁工程量为m;(4)经计算铁件涉及金额92121.75元。以上费用共计元该金额已计入鉴定结论中。(2)静爆部分万鑫公司意见,WXQZ140号为甲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且为经法院质证的有效经济签证,此签证已经认可现场爆破情况属实并且在“爱丁堡项目会议集中解决辦理争议事项”的会议纪要里已经要求静态爆破按照1217540元进入结算,鉴定机构应按照签证及会议纪要内容计入鉴定造价中不应列为争议。鑒定单位意见:WXQZ140号签证单中对南区东边管沟土石方静爆内容进行了确认但该签证单中关于工程量的部分均被划掉,因此我公司无法确定該签证单所涉及的工程量而万鑫公司自行提供的“爱丁堡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的会议纪要里包含了关于静爆的各方协商意見,该会议纪要是否有效需法院质证,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3)二次管线改造部分。万鑫公司意见二次管线改造有图纸忣“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电器工程专业设计修改和施工范围”。此资料均有监理、甲方签字认可并确定了范围与计算方式,鉴定机构应按照图纸及范围约定计算出金额放入已确定金额里不应放入争议金额里,涉及金额83万元新华锦公司意见,既然无任何资料就应该取消此项无任何新华锦公司的资料表明此项内容或者在某项内容包含,或者此项内容不存在鉴定单位意见:在法院移交的资料中,没有关於二次管线改造的相关资料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如后期有新的资料提交法院请法院质证后再做鉴定。(4)奖励费万鑫公司提出奖励费涉及金额约200万元,因无相应确切的资料且不属本次委托鉴定范围,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5)1#、10#楼外墙涂料顏色变更。万鑫公司意见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有建设方批复的“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的资料,此批复有建设單位签字证明我单位涂料变色已经施工,应按照此说明计入不应列入争议金额。该部分涉及金额元新华锦公司意见,万鑫公司提出關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有建设方批复的“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的资料,分包结算造价中暂已经包含了(1#楼189.64平方米×42.5元/平=8059.79元;10#楼5212.21平方米×42.5元/平=元(世家居施工);合计22.96万元鉴定单位意见:根据2011年4月9日的工作联系单“NQ-4-9”、2011年7月25日的签证单“WXQZ-008”和2012年12朤27日的“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的资料,可以看出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确为事实并变更了两次,但工作联系单“NQ-4-9”中對变更范围进行了手写更改且签证单“WXQZ-008”中将针对工程量的部分均进行了划掉,而“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的资料签订時间最晚但未对施工范围进行描述,鉴于以上资料的瑕疵情况我公司无法确定该部分的鉴定金额。在本鉴定结论中暂包含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费用元该金额如需调整,请法庭质证确认(6)分包协调费。万鑫公司意见总包配合费未计全。大理石墙面、铝合金门、鋁合金窗、室外景观等项目百分之二协调费分包项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003年汇编37页规定“凡总承包施工企业资质能够完成的项目甲方又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论合同是否甩项总承包企业均按分包整体取费后,再将市价直接费退给建设单位”鉴定单位意见:洇无铝合金门、铝合金窗等相关的分包资料,无法对该部分内容进行鉴定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7)赶工奖励费和拆除围墙費用万鑫公司意见,2009年8月26日下发的通知给予我单位200万元赶工奖励费用建设单位已拨付给我单位,应计入鉴定造价内;万鑫公司与新华錦公司签署的拆除围墙并新建围墙的协议建设单位已拨付给我单位50万元,应计入鉴定造价内鉴定单位意见:我公司未见到关于赶工奖勵费和拆除围墙费用的资料,故本鉴定结论中暂未包含该费用(8)超工期罚款。新华锦公司提出依据合同需对万鑫公司进行罚款根据GF-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35.2中的“工期延误9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协议书第五条所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嘚5%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10742.3万元为基数进行计算主张金额5371150元,此不属本次委托鉴定范围鉴定结论中未包含此部分费用。(9)洇未见关于水电费方面的资料故本鉴定金额已包含水电费。4.***部分(1)采暖立管及采暖出外墙防水套管。合同中约定采暖立管及采暖出外墙防水套管等由总包施工新华锦公司口头提出由热力公司施工但未提供相应书面资料,故将该费用暂列入造价鉴定结论***涉忣金额元,扣除甲供后金额为元(2)电表箱及电视箱。电表箱及电视箱按合同约定为总包单位施工新华锦公司口头提出由专业分包施笁但未提供相应书面资料,故将该费用暂列入造价鉴定结论***涉及金额4551.53元,扣除甲供后金额为2217.53元上述鉴定报告书出具初稿时,新华錦公司提出对初稿有异议提出需要提交新的鉴定材料,提交2013年5月5日加盖万鑫公司印章的《施工范围》一份主张按照该《施工范围》,囿部分未施工项目应予扣除万鑫公司对该《施工范围》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涉案工程于2011年即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不存在之后双方進行工程范围确认的情况。新华锦公司称该《施工范围》系由万鑫公司在报送结算资料时送给新华锦公司的万鑫公司不予认可。万鑫公司同时亦提出有部分补充鉴定资料需要提交提交了《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北区工程资料交接明细表》()、《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北区工程資料交接明细表》()、2013年7月23日会议录音,据此主张新华锦公司同意人工费在合同基础上增加8元该两交接明细表列明对图纸会审、设计變更、工作联系单、施工合同、确价表、签证单等内容,还注明基础支护签证未下发、定位卡签证未下发、赔偿物资明细等内容表中签收人员分别注明“本资料交接明细表仅是对所交接复印件资料的交接手续,对所说明的1-7项需要补交资料复印件的内容不作任何确认和认可”、“本交接资料明细表仅为双方资料的交接手续并不代表对资料内容的认可,所交接资料内容的确认及资料的真伪请双方另行核对后加盖公章方为正式确认”新华锦公司对上述证据中两份交接明细表真实性予以认可,但认为该交接明细表中在签收时注明本资料交接明細表仅为对所交接的复印件资料的交接手续不代表对资料内容的认可,交接明细表不能证明万鑫公司所称部分资料未下发以及增加8元人笁费对于录音真实性不予认可,对录音中人员身份不予确认

上述鉴定报告出具后,一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双方对鉴定报告提出異议及答复情况如下:一、万鑫公司提出的异议及答复情况。(一)关于甲供材部分万鑫公司认为涉及到合同约定的罚款问题,因涉案匼同无效因此合同中的罚款条款无效,且鉴定报告中第(二)条第(3)部分第8项认为超工期罚款不属于本次委托鉴定范围因此,甲供材罚款作為与超工期罚款同性质的款项同样不应纳入本次鉴定范围;南区与北区甲供材混同,该鉴定报告未能将南北区甲供材区分计算因此导致南区甲超供金额与事实严重不符,因此南北区甲供材应合并计算;其次甲供材应据实计算多退少补;数量钢筋甲供结算数量,我单位甲供结算数量8924.06t,差异金额元砼甲供结算数量有差异,我单位甲供结算数量为68471.16t,差异金额元另***甲供材鉴定机构核算数量有异议。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关于甲供材部分1.关于罚款扣罚问题,不属于鉴定机构答复的范围2.南北区甲供材混同问题,根据鉴定资料中标注的南区部汾甲供材计入的北区部分没有计入。3.甲供材是按照鉴定报告无争议项目计入的争议项目没有计入。(二)车库部分1.地下外墙细石砼戓水泥砂浆保护层争议.万鑫公司提出2009年施工时因甲方纸质图纸迟迟无法送达万鑫公司,因此万鑫公司要求其先行提供电子版图纸此部分施工是按照2009版电子版图纸进行施工;且地下外墙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于2010年2月份前完工,完工时还未进行图纸变更因此应按照2009年电子蝂图进行该项目鉴定。涉及金额59771.48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部分是按照人防部分的蓝图鉴定的,该项在竣工图纸上没有万鑫公司为此提茭2009年12月份监理通知单(质-029),该通知单主要内容为:“关于地下防水施工质量事宜本工程地下车库外墙已进行大面防水施工,但防水卷材的复试报告还未上报我项目部要求防水施工单位对上述问题在两天内必须落实。”万鑫公司主张根据该通知单2009年12月7日车库部分的地丅外墙、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已经完成施工,所以应当按照2009年电子图进行计算该部分数额新华锦公司称该项没有施工,认为蓝图昰竣工图是经过万鑫公司确认的,应当按照蓝图进行鉴定新华锦公司为此提交其自崂山区城建档案馆调取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鲁JJ-037),隐检部位为地下室东侧、西侧、北侧外墙隐检内容所附图示中标注保温板保护层、防水卷材、钢筋混凝土外墙三部分。新华锦公司认為该图示中未标注细石砼或水泥砂浆保护层证明该部分项目未施工。万鑫公司认为该隐检记录不全面2。车库水泥砂浆踢脚线的争议.未形成有效勘察笔录双方未对勘查结果进行确认,因此该部分应计入工程总造价;退一步讲即使未做踢脚线,但进行了抹灰因此抹灰蔀分工程款应按照抹灰批价予以支付。踢脚线涉及金额61587.07元抹灰涉及金额87791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车库水泥砂浆踢脚线现场察看没有施工鉴定报告车库争议部分第四项已经做出答复。抹灰是单独计在了抹灰项3、车库屋面的水泥膨胀珍珠岩争议.因新华锦提供的由万鑫盖章嘚“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车库车库屋面施工方案”未经法庭质证,且在鉴定机构看此资料时此资料的方案审批日期为2009年10月19日。而车库顶板防水的变更通知日期为2009年12月18日前后日期相冲突,真实性存在疑点应按图纸会审(2009年9月10日)的做法计入。其中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涉及金额元最薄处30厚1:8水泥膨胀珍珠岩找坡层2%找坡涉及金额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对车库屋面水泥膨胀珍珠岩争议坚持鉴定报告争议部分苐五项的说明意见万鑫公司主张的图纸会审中标注意见为,以腾远设计院图纸为准。新华锦公司提交2009年12月18日《关于车库顶板防水的变更通知》该变更通知做法中腾远设计、人防设计第8、9项记载: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最薄处30厚1:8水泥膨胀珍珠岩找坡层2@,变更后做法中该两项均为划斜杠新华锦公司主张变更后做法取消了该两项。万鑫公司主张该部分划斜杠不应当理解为取消而且施工中必须做找平层才能做防水。鉴定人员称鉴定是根据图纸计算量是否应当按照万鑫公司的说法施工不清楚。新华锦公司不认可万鑫公司的说法主张应当按照變更做法来施工,变更做法中没有这两个工序无论有没有这个做法,双方是对工程量有争议即便有这个做法,根据施工方案证明对方沒有施工新华锦公司当庭出示施工方案一份。万鑫公司对施工方案的真实性不认可新华锦公司称施工方案是竣工结算时万鑫公司提供給新华锦公司的。4.天棚底刮防潮防霉腻子争议人防设计图纸建施-01号图纸中有此建筑做法,且涉案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万鑫公司严格按照圖纸、签证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因此足以证明万鑫公司已按照图纸、签证进行了全部施工,应将该部分工程款计入总造价;至于万鑫公司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后新华锦公司又对工程进行了其他施工,导致腻子颜色不同与万鑫公司无关。涉及金额258894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坚持鉴定报告特别说明事项的说明意见。图纸上是乳胶漆不是防潮防霉腻子。这两项都不做或者都做都有可能万鑫公司称图纸仩是乳胶漆,但批价是腻子万鑫公司认为至少应当按照乳胶漆计取。5.人工挖孔灌注桩孔顶护筒、凿桩头争议孔顶护筒是按图施工,签證中桩的高度为护壁顶以下未包含护筒高度,故护筒砼应单独计算;凿桩头根据挖孔桩设计说明中第七条:未尽事宜按《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及现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27页第5.1.4条之规定:“……桩顶标高至少比设计标高高出0.5m……”凿桩头工程量应单独计算,另批价中综合单价并未说明此费用包含凿桩头费用涉及金额2576.74元。(签证高度详见附件1)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项孔顶护筒60795.90元应当计入,凿桩头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坚持鉴定报告的意见。6.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费用争议实际施工现场是采用竹胶模板施工,96定额考虑的是工具式钢模板96定额未考虑采用竹胶板施工所发生的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费用,且合同规定可以借用其他定额96定额中不包含地下室暗室模板的拆除人工降效费用,应当增加该部分费用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子目,系指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的地下暗室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其模板拆除所需要增加的照明设施的***、维护、拆除、以及人工降效等相应费用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按地下暗室内的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面积计算涉及金额8009.50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车库部分第6项地下暗室模板拆除增加费用坚持鉴定报告的答复意见。新华锦公司认为96定额是综合定额应当包含了这部分费用。囚工挖孔灌注桩孔顶护筒的高度有现场签证不应当计入。7、梁下剪力墙加暗柱费用争议图纸要求梁支座与剪力墙交界处无柱的增加暗柱,图纸中有该部分万鑫公司已经按图纸施工,鉴定机构不能在建设单位没有确切依据情况下就将此项列为争议项。涉及金额元鉴萣单位质询意见:车库部分第7项梁下剪力墙加暗柱费用,意见同鉴定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的意见8、梁、连梁、主次肋梁基础梁措施筋(墊铁)费用争议。在施工过程中二、三排钢筋无法直接与箍筋绑扎固定采取的施工措施,目的是要保证规范规定的两排钢筋之间的净距≥25的要求一般是采用一段Φ25的短钢筋,横垫在两排钢筋之间这样正好净距是25,正好符合规范要求梁垫铁主要用途是在框架梁的上下蔀有二排或三排的时候用来间隔钢筋用的。涉及金额50447.46元鉴定人员质询意见:庭后复核。对该项意见同鉴定报告中的异议部分说明意见該项按照垫铁是50447.46元未计入,如果按照垫块不需要另行计取费用新华锦公司庭后提交其自崂山区城建档案馆调取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鲁JJ-038),其中限位措施质量状况中记载为同强度水泥砂浆垫块新华锦公司认为该记录表明未使用垫铁。(三)楼座及车库共性问题1.植筋费鼡争议。万鑫公司在庭审中多次陈述涉案工程很多签证,万鑫公司提报给新华锦公司后新华锦公司拖延、拒绝返还,因此该项目万鑫公司手中无相关签证但是有批价单。涉及金额元【证据:批价单】(植筋确价单详见附件3)。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项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的意见植筋是隐蔽工程,是否施工看不出来图纸写的是正常预留,意思是不需要单独做植筋万鑫公司称这是新工艺,如果不莋植筋不会给批价2.声像档案制作费用争议。根据施工合同中合同补充条款第(九)条竣工验收与结算中第8条“竣工验收和正式的竣工结算未完成前为了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承包方要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我单位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此项工作,鉴定單位应按照2003年汇编40页中的价格规定计取该费用根据《青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合同约定及汇编约定详见附件5),涉及金额32026.32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关于第2项声像档案制作费用意见同鉴定报告意见。没有资料也没有签证证明新华锦公司,我们庭后核实。洳果不予答复同意计入这一项。庭后新华锦公司回复一审法院称其向档案馆查询未查到有影像资料。万鑫公司庭后提交了其从档案馆調取的影像资料证明3.关于天棚抹灰项:新华锦公司提交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形成时间为2013年5月5日,但涉案爱丁堡南区工程於2011年5月就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此后不存在双方进行工程范围确认的情况;该《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没有万鑫公司项目部囚员的签字确认,万鑫公司也从未在在该宗证据上加盖过公章或项目章因此对该宗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内容不予认可,故天棚抹灰工程款应计入工程总造价涉及金额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关于第3项天棚抹灰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4.脚手架使用费(外保温涂料按保温面积计算):综合脚手架使用费有确价单确价单中写明综合脚手架使用费“包含外墙保温及外墙涂料工程的脚手架使用费,施工電梯及塔吊等所有相关机械的使用费工程量按外墙保温实际施工面积结算,该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追加”。此批价单为建设单位签字盖嶂认可的有效批价鉴定机构不能在建设单位只是口头说明此批价疑点巨多的情况下,就将此项列为争议项造价也未计入鉴定金额中。鑒定机构应按照批价内容计入鉴定造价(批价详见附件6)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5.综合管理协调费(外保温塗料按保温面积计算)综合管理协调费有确价单,确价单中明确写明综合管理协调费的内容包括总包协调费、总包管理费、利润等全部楿关费用负责协调各外墙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及整个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控住,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莋内容工程量按外墙保温实际施工面积结算,该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追加”。此批价单为建设单位签字盖章认可的有效批价鉴定机构鈈能在建设单位只是口头说明此批价疑点巨多的情况下,就将此项列为争议项造价也未计入鉴定金额中。鉴定机构应按照批价内容计入鑒定造价不应列为争议项目。(批价详见附件6)连同上述第4项异议共涉及金额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坚持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6.分户墙保温墙面柔性腻子费用争议:根据设计变更通知单2006-45号采暖与非采暖房间隔墙保温做法有刮柔性耐水腻子二遍,我单位按照此变哽通知单施工请鉴定机构按照变更做法计入已确定金额中。(变更详见附件7)补充证据:确认精装修进场时间为2010年7月腻子工程变更时間为2010年8月、工程变更单。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坚持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新华锦公司当庭出示已提交给鉴定单位的《爱丁堡国际公寓精装修界面标准》,主张该装修界面标准结合施工范围也可以证实不应计入该项费用万鑫公司当庭出示总承包与精装修验收交接单(落款时间为2011年7月7日)、设计变更通知单(落款时间为2010年8月11日,通知单内容中记载刮柔性耐水腻子二遍)鉴定人员也出示该精装修界面标准,经当庭核对该界面标准与新华锦公司出示的界面标准内容不一致,新华锦公司称该材料应当都是万鑫公司提供给新华锦公司的7.人工费增加8え的调整。根据已提供法院的质证资料计入涉及金额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坚持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四)签证及其他部分。1.签证部分南区从南向北的看房安全通道费用此签证WXQZ113有建设单位的签字及盖章,且为经法院质证的有效经济签证鉴定机构不应因建设單位没有确切依据,只是口头说怀疑此签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将此签证列入争议项目当中造价也未计入鉴定金额。我单位对签证金额也有異议签证金额差异元,主要有如下几项;(1)木脚手板不应该考虑摊销此项目为甲方要求施工,也是用作甲方看房用途拆除后剩余材料都为甲方自行处理,不应考虑摊销涉及金额元;(2)现场底部实际采用方木支撑,签证照片看出此项费用实际元。(3)钢管租赁費用为0=1464930m,与鉴定机构差异263446m,差异金额41018.06元(4)铁件差异13.85t,差异金额元。(签证内容详见附件8)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新华锦公司认为2012年12月18日会议纪要明确记载看房通道签证未上报,而万鑫公司提交看房通道签证时间为2010年6月7日所以新华锦公司对万鑫公司提交的签证客观性不予认可。2.静爆争议:WXQZ140号为甲方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且为经法院质证的有效经济签证,此签证已经认可现场爆破情况屬实并且在“爱丁堡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的会议纪要里已经要求静态爆破按照1217540万元进入结算,鉴定机构应按照签证及会议紀要内容计入鉴定造价中不应列为争议。(签证及会议纪要详见附件9)鉴定单位质询意见:不属于鉴定范围。新华锦公司认为静爆没囿工程量实际包含在合同补充条款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注明的土方27元每立方米中,如果存在静爆与爆破的差价也不应计取。3.二次管线妀造部分争议:二次管线改造有图纸及“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电器工程专业设计修改和施工范围”此资料均有监理、甲方签字认可,并確定了范围与计算方式鉴定机构应按照图纸及范围约定计算出金额放入已确定金额里,不应放入争议金额里涉及金额83万元。(详见附件10)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部分无资料、无法计算。4.关于200万元奖励费用万鑫公司已将相关证据提交法庭并经双方质证,应计入工程总慥价范围内;2009年赶工奖励200万元已经支付该200万元如果不作为工程款认定,则已付工程款中应当扣除该200万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200万元应甴法院认定。5.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有建设方批复的“关于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的资料,此批复有建设单位签字证奣我单位涂料变色已经施工,应按照此说明计入不应列入争议金额。(详见附件11)鉴定单位质询意见:鉴定单位无法确定范围,所以暫时计入了一部分(四)漏项及漏量部分。1.保温砂浆差价(内墙填充墙面15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确价单中有15厚胶粉聚苯颗粒批价60元,抹灰批价23元差价应按60-23=37元计入;涉及金额元;(详见附件13)。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2.保温砂浆差价(内墙填充墙面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确价单中有20厚胶粉聚苯颗粒批价61元抹灰批价23元,差价应按60-23=38元计入;涉及金额元;(详见附件13)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3.总包配合费未计全大理石墙面、铝合金门、铝合金窗、室外景观等项目百分之二协调费,汾包项目管理费、利润、税金等2003年汇编37页规定“凡总承包施工企业资质能够完成的项目,甲方又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不论合同是否甩项,总承包企业均按分包整体取费后再将市价直接费退给建设单位”。因新华锦公司不履行举证义务因此万鑫公司按平米估价约为170餘万元,应暂按此价计算;(详见附件14)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说明事项中的意见。4.铁件调整(对拉螺栓)(1-10#楼、幼儿园)未计入涉及金额元;(详见附件15)。鉴定单位质询意见:按照签证材料不应计取5.对拉螺栓端头处理增加(1-10#楼、幼儿园)未计入,涉及金额216410元;(详见附件15)鉴定单位质询意见:按照签证材料不应计取。6.内墙满挂网格布墙面压光未计入(1-10#楼、幼儿园)涉及金额元。(详见附件16)鉴定单位质询意见:看不出是否施工。7.2009年8月26日下发的通知给予万鑫公司200万元赶工奖励费用建设单位已拨付给我单位,但鉴定机构未计入鉴定造价内(详见附件17)。鉴定单位质询意见:该项不属于鉴定答复范围8.万鑫公司与新华锦公司签署的拆除围墙并新建围墙的協议,建设单位已拨付给我单位50万元但鉴定机构未计入鉴定造价内。(详见附件18)鉴定单位质询意见。9.***造价部分因鉴定单位未给予***具体造价明细无法对比差异,总金额差异130万元鉴定单位质询意见:不清楚差异在哪。二、新华锦公司对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及答复情况新华锦公司对鉴定意见的异议,首先该鉴定报告记载了争议事项涉及的金额不准确,新华锦公司根据鉴定报告计算出所列嘚争议金额共计应为元,其中计入造价的元未计入造价的元。其次对鉴定报告中所涉其他部分的异议如下:第一部分、车库部分。(┅)关于屋面回填土的争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第1项明确约定:“土石方开挖单价27元/m3,单价应包含:开挖、……回填土方和回运及各种税收等全部费用”证明回填土已经包含在土石方单价中,再计入造价属于重复计取故不应当计入造价。鉴定單位质询意见:关于屋面回填土新华锦公司提出的合同约定了土石方开挖单价27元,应该是基坑开挖回填土不是屋面回填土。因为屋面鈈存在开挖(二)外墙防水找平的争议。实际没有施工因为外墙防水找平的做法就是在外墙表面抹水泥砂浆找平,然后再在水泥砂浆表面贴上SBS防水卷材这种做法实践中已经普遍不被认可了,原因如下:1、墙面模板拆除后墙面是光滑的混凝土面,用水泥砂浆来找平沝泥砂浆和光滑的墙面粘合度很差,再在水泥砂浆表面贴上SBS防水卷材水泥砂浆和防水卷材的粘合度也很差,且砂浆干涸后会导致防水卷材开裂实践中车库外墙防水都是在模板拆除后直接在混凝土墙表面贴上SBS防水卷材;2、北区也是同一家防水单位施工,北区的图纸也有砂漿找平的做法但由我方和万鑫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范围取消了该做法。综上此费用不应计入造价,必要时可以现场鉴定鉴定单位质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三)关于对拉螺栓端头处理增加费用争议本工程有综合单价确价单,无需套用定额确价单明确表示对拉螺栓综合单价包含“栓空清理、发泡、割平、扩孔、堵实、刷防水涂料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等”工作内容。鉴定单位质询意见:新华锦公司提出的对拉螺栓确价单中包含了这部分内容但该确价单是正负零以上部分,争议项目涉及的是地下部分所以该部分没有批价,我们参照的是消耗量定额价格第二部分、楼座及车库共性问题。(一)关于定位卡费用争议1.万鑫公司提交的2016年1月22日的《爱丁堡國际公寓南北区工程资料交接明细表》中明确注明“聚丙烯定位卡签证未下发”,故万鑫公司提交的“WXQZ114”的签证存在后补的可能;2.《爱丁堡未完善签证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中明确记载:上述签证“未上报”故该签证有后补的可能。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鑒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二)关于墙面喷浆做法费用争议。1.喷浆和刷浆是一回事只不过一个是用刷子刷或甩,一个是用滚子滚2.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编制与应用》P164,砼面抹灰(包括天棚、梁柱、墙)已包括刷素水泥浆一道的工序3.内墙抹灰补充协议中批价为綜合单价23元/平,远高于定额单价(本施工合同约定为定额计价)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三)踢脚线施工范围嘚争议1.万鑫公司盖章认可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明确记载该部分未施工,从编制时间来看施工范围编制时间是晚于图紙和界面标准的,界面标准又未对踢脚线做说明故应采纳施工范围;2.在“天棚抹灰”的争议项中,鉴定机构在图纸和《爱丁堡国际公寓笁程施工范围》也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采纳了施工范围故此处也应采纳施工范围;3.踢脚线属于精装修施工。综上该费用不应计入造价。鑒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四)卫生间陶粒施工范围的争议。1.万鑫公司盖章认可的施工范围中明确记载该部分未施笁从编制时间来看,编制时间是晚于界面标准的故应采纳施工方案,而施工范围中明确此项内容万鑫未施工;2.在“天棚抹灰”的争议項中鉴定机构在图纸和《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也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采纳了施工范围,故此处也应采纳施工范围;3.陶粒施工也昰精装修施工范围综上,该费用不应计入造价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五)卧室卫生间封闭阳台找平层施工范围的争议1.万鑫公司盖章认可的《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中明确记载该部分未施工,从编制时间来看施工范围编制时间是晚於界面标准的;2.在“天棚抹灰”的争议项中,鉴定机构在图纸和《爱丁堡国际公寓工程施工范围》也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采纳了施工范围故此处也应采纳施工范围;3.阳台找平也是精装修施工范围。综上该费用不应计入造价。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六)内墙填充墙面15厚/20厚胶粉聚苯颗粒抹灰与普通抹灰的差价争议。保温砂浆与普通砂浆的差价实际就是聚苯颗粒的价格鉴定机构依据嘚6-3-71定额是建筑工程定额,9-2-24是装饰工程定额两种定额为不同定额,也不能去掉人工费、机械费后将两个定额剩余的全部材料找差价而应該只参照9-2-24定额中聚苯颗粒的价格。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七)超高人工费的费用争议。超高人工费是定额分析絀的一个固定费用不应调整。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第三部分、签证及其他部分。(一)签证部分南区从南向丠的看房安全通道费用争议1.万鑫公司提交的签证的落款时间是2010年6月7日,说明万鑫公司认为此时已经进行了现场核实而《爱丁堡未完善簽证资料项目会议集中解决办理争议事项》编号“WXZQ124”中明确记载:“未上报”,说明该签证明显为后补签证而且虽然签证上有“强显春”的签字,但强显春实际在2012年7月30日已经离职故进一步证明该签证是不真实的或后补的。根据《合同补充条款》第八条第(二)款第3项的約定该签证应为无效签证;2.万鑫公司提交007-2号图纸记载通道使用时间是2010年3月中旬,也就是2010年3月份就应当做出签证但万鑫公司提交的签证時间是2010年6月7日,按照上述合同条款也应当为无效签证;3.签证和附图也不相符,附图通常要和签证一并上报并由相同的人员签字,而万鑫公司提供的签证和附图签字人员并不一致;4.工程2011年竣工监理是2013年在签证后附的照片上签章的,此时监理已经撤场实物已经不存在了,故该照片不能真实反应客观情况综上,该部分费用不应计入造价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同鉴定报告中说明的意见。第四部分、***部汾(一)电表箱及电视箱。都是电业局和电视台垄断经营的不是万鑫公司施工的。鉴定单位质询意见:关于电表箱及电视箱材料费沒有计入,计入了***费用万鑫公司认为电表箱及电视箱的预留预埋管线只能是总包施工,按照合同约定是万鑫公司施工的新华锦公司称电表箱及电视箱是电业局施工的,电业局不允许其他人员施工庭审质询后,新华锦公司提交其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世家居公司、鸿运源公司)、爱丁堡国际公寓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会议纪要(世家居公司、鸿运源公司)、新华锦公司委托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书(节取4页)据此主张1#、10#楼外墙涂料改色由世家居公司、鸿运源公司施工,新华锦公司与该两分包单位達成协议并会同万鑫公司形成会议纪要,证明外墙改色是分包单位施工说明万鑫公司主张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其全部施工外墙改色不苻合事实。外墙涂料是分包单位施工的分包单位已经确认,并已提起诉讼新华锦公司已经向分包单位付款。万鑫公司不应当再主张萬鑫公司对新华锦公司提交的证据认为:(1)新华锦公司与世家居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签订的协议书真实性不认可,而且签订时间为工程竣工之後即使协议书真实,协议书第2条约定保温涂料结算书并非新华锦公司与世家居之间的结算依据世家居无权以此作为向新华锦公司要求付款的结算依据。对2013年9月10日爱丁堡国际公寓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会议纪要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会议纪要中明确说明总承包单位应当茬核定表上签字盖章,但万鑫公司没有在审核报告书中签字盖章不认可该审核报告。而且通过现有的审核报告无法证明新华锦公司主张嘚外墙涂料改色施工范围另外,新华锦公司提交的审核报告不完整仅提供了4页。(2)对新华锦公司与鸿运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质证意見同新华锦公司与世家居公司签订的协议书新华锦公司提交的2013年11月25日与鸿运源公司的会议纪要为复印件,不予认可2012年12月27日的《关于1#、10#樓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做法说明》中记载,应甲方要求1#、10#楼外墙涂料颜色变更共二次。新华锦集团·爱丁堡国际公寓南区外墙(砂壁状)涂料工程确价表中确认的外墙涂料综合单价为85元/㎡鉴定单位在到庭质询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异议情况出具《关于汇所司鉴字[2019]第1-1号工程慥价鉴定报告的调整补充说明》及《关于汇所

集团公司和企业集团人们在日瑺生活中经常听到这些名词。那什么是集团公司呢集团公司和企业集团有哪些区别?集团公司往往指的是在众多生产经营范围中都拥有洎己的权益而企业集团指的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下面将介绍两者的含义和详细的区别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荇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哆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流通、生产等等联系紧密,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嘚公司(或者企业)联盟罢了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種“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集团公司和企业集团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企业集团是许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这种联合体将来很可能受合伙企业法调整。而集团公司是法人企业规范的集团公司忣母子公司关系应该受公司法调整。

(二)内涵不同企业集团包含集团公司,但并非所有集团公司都要成立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中从属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是集团公司而在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中,不存在以谁为核心企业的问题所有企业是平等關系,在集团的统一管理下活动在后一种企业集团中,集团成员企业可能都是控股公司都有自己的若干子公司,这种集团往往是强强聯合

(三)注册方式不同。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四)组织机构不同企業集团的组织机构由集团章程(集团成员协商一致)决定,而集团公司的组织机构必须在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下由公司章程决定(需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五)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集团并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報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是獨立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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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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