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对不合格进行标识的目的是品应用什么标志,必须标明什么等信息?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 绿色食品;发展现状;措施;存在问题;建议;安徽宿州;桥区
中图分类号 F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21-0275-01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1]。1990年,农业部正式向全社会推出“绿色食品”,中国绿色食品事业全面启动。发展绿色食品是中国改革开放和新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广大人民健康消费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现代农业的战略选择[2]。
1 宿州市桥区绿色食品发展现状
桥区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有耕地面积14.37万hm2,人口187.9万人,同时是全国农业生产大区,全国粮食生产超级大县,设施蔬菜生产大区,该区农产品生产品种多、质量优,具有发展绿色食品产业的客观优势。2009年农业部批准绿色食品原料小麦基地1.33万hm2,地点曹村4 666.67 hm2、夹沟5 333.33 hm2、符离3 333.33
hm2。由于诸多原因,2014年3月到期没有续展。2013年以前桥区共认证绿色食品6个,基地面积1.33万hm2。2013年至今全区获批绿色食品企业共3家6个品种,新申报绿色食品4家企业6个品种,发展形势持续稳步增长。
2 主要措施
2.1 政策支持
安徽省政府制定的《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考核验收管理办法》及桥区政府出台的《宿州市桥区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两区”建设的奖励扶持办法(修订)》中明确了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的政策支持和具体奖补措施。文件强调“加强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强化农资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积极扶持特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发展”。对新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4万元的奖励。
2.2 紧抓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抓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绿色食品基地标准化水平。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在生产中积极推广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强化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绿色食品质量追溯制度[3]。
桥区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环境优美、无大污染工矿企业,产地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的要求,水质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施肥严格遵照《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执行,争取中央及省扶持,进行农田标准建设及生态林网建设。
2.3 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
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组织乡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并组织公司产品完成绿色食品认证。
2.4 严格管理
加大绿色食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增强企业的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落实绿色食品技术培训;要求企业签订“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承诺书”,开展经常性市场打假工作,纠正不规范使用绿色标志的行为[4]。
3 存在的问题
一是缺乏对绿色食品具体标准的认知。二是绿色食品质量保证体系不够完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绿色食品生产程序及质量标准体系执行力度不够,内部检查员制度不够完善[5]。三是重申报材料,轻现场检查;重初次产品认证,轻现绿色食品年检和续展。四是绿色食品用标不规范,有超范围使用现象。按规定,“绿色食品”标志的有效期为3年,但有的商品“绿色食品”标志已经“超期服役”。
4 建议
4.1 加大绿色食品推广力度,提高认知
结合“农业技术提升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的实施,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及绿色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同时采取聘请专家授课、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各种有效的宣传推广形式,大力宣传绿色食品相关知识,努力加深全社会对绿色食品基本制度的认知。
4.2 健全绿色食品认证及质量保证体系
一是完善绿色食品各项制度尤其是检查员制度,打算申报绿色食品的企业应建立并完善内部检查员制度;二是在绿色食品认证后加强对企业生产过程的全程检查监督,并加大对产品质量的长期监管检查力度[6];三是严厉打击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不规范现象,同时对检验出的不合格产品加大相应处罚的力度。
4.3 创新机制,优化龙头企业申报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工作要细化和完善现场检查程序和评估报告。明确现场检查时间,规定必须在作物生长期和产品加工期实施。重点加强龙头企业、系列产品、特色产品的认证服务工作,抽调检查员集中到申报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结果集中汇总,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给申报企业。解决企业在认证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4 科学规划,加强基地建设
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严格按照绿色食
品、无公害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建设粮油产品、瓜果、蔬菜等绿色食品生产基地,严格控制农药、激素等农用化学物质的施用,在种植、加工过程中,执行规定的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生产资料[7]。
4.5 抓好农产品加工,确保品质
大力引进绿色食品加工工艺,制定绿色食品标准,规范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贮藏和运输,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8-9]。加快培育和建设绿色食品市场,培育品牌,加速绿色食品标志的申报。
4.6 明确目标,实施重点产品、重点企业认证
充分结合当地的资源优势,明确绿色食品的认证重点为桥区优势农产品及重点龙头企业:一是粮油产品;二是瓜菜类产品。
5 参考文献
[1] 励建荣.绿色食品概论[M].北京:中国农业与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11-12.
[2] 韩沛新.绿色食品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农业与科学技术出版社,2013:67-68.
[3] 熊建,刘旭辉.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机遇与策略[J].粮油食品科技,2009(5):64-67.
[4] 韩沛新.我国绿色食品发展现状与发展重点分析[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2(4):5-9.
[5] 陈倩.我国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及发展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2):23-26.
[6] 怀锅.江苏绿色食品发展模式与发展动力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07(3):926-927.
[7] 杜长玉,高明旭,刘全贵.发展绿色食品的必然性和重要性[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7(2):1-3.
[8] 苗雨君,王锦平.绿色食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农业科技,2007(8):134-135.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2篇
年,全市申报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5.2万亩,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1个,申报认证绿色食品6个,建设有机食品转换基地1万亩,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2万亩(详见市年农产品质量建设任务分解表)。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福泽千秋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需要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建设与组织申报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是一项要求高、难度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努力。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副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县(区)农业标准化生产、安全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协调及检测、业务经费的筹集与安排工作;市、县(区)农业、水产部门负责本行业技术规程审定、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投入品管理、安全农产品认证申报材料审核与上报工作;质监部门负责农业地方标准管理、组织专家评审及备案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农产品商标注册及市场准入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农产品质量建设工作。
(三)强化服务。目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建设已取得一定成效,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产品数量在全省都位居前列,但名品名牌还不多,产品市场占有率还不高。各地、各部门要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展销会、博览会、洽谈会,采取多种形式协助企业加大对已获得认证的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扩大我市农产品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3篇
认证是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简单点说,就是符合一定要求获得某种身份的评定活动。认证的目的是保证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特定的要求。认证的主体是认证机构,也就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从事批准范围内的合格评定活动的单位(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认证机构与供需双方都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利害关系,属于第三方性质。合格的认证表示方式是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当前,我国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主要有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4种类型,简称“三品一标”。其中,无公害农产品突出安全因素控制;绿色食品既突出安全因素控制,又强调产品品质营养;有机食品注重对影响生态环境因素的控制;农产品地理标志强调产品独特品质。
冒用农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行为包括:改变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范围;质量安全认证到期或被撤销后继续使用质量安全标志等。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或者未经认证的农产品,不得擅自使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
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有刮开式纸质标识、锁扣标识、捆扎带标识、揭露式纸质标识、揭露式塑质标识5种类型。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标志图案直观、简洁、易于识别,涵义通俗易懂。
3.怎样进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实行全国统一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申请者按照规定组织材料,向当地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逐级审查上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发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政府公益行为,认证不收费,证书有效期为3年。
4.无公害农产品申请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凡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和责任追溯能力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均可作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的主体,包括企业、个人、专业合作社、协会等服务农民和拓展农产品市场的服务组织。从2009年5月1日起,事业单位不得作为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主体。
5.哪些产品可以申报无公害农产品?
凡在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公告的《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均可以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目前产品目录中有815种产品,其中:种植业产品546种,畜牧业产品65种,渔业产品204种。不在此目录内的产品不再受理。这些产品目录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网页中查询。
6.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要经过哪些环节?
(1)申报主体按认证目录要求,向所在地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申请书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 下载)
(2)县级工作机构受理申报主体申请,负责完成申请人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将材料逐级上报到省级机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3)省级工作机构完成材料的初审工作,并组织或者委托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即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监测与检测结果合格的,通过初审,报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同时将全套材料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专业分中心复审。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通过,符合颁证条件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核发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
7.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应符合哪些要求?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应当符合:(1)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2)区域范围明确,树立标示牌,标明范围;(3)有一定的生产规模;(4)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5)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6)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7)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允许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
8.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要求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及主要措施建立生产过程记录档案。生产过程记录档案应真实、客观地记录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所有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农事操作,包括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块)、种植时间、种子处理或苗木消毒、肥料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情况、植物生长调节剂物质的使用、收获等内容,记录完成后,记录人应当签名。“公司+农户+”型或“协会+农户”型的申请人应与种植户签订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协议和产品购销协议,指导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档案。
9.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
注册形式有四种:包括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绿色食品中英文、标志图形与文字组合。
绿色食品标志的涵义:为了区别于普通食品,树立品牌的公共形象,绿色食品使用统一的标志。绿色食品标志图形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象征自然生态;颜色为绿色,象征着生命,农业、环保;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阳光照耀下的蓬勃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强劲的生命活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
10.怎样进行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认证实行全国统一认证,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负责;申请者按照规定组织材料,向当地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逐级审查上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认证终审,认证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颁发绿色食品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11.绿色食品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如农产品或食品生产、加工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均可以作为申请人。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政府和行政机构等不可作为绿色食品的申请人。同时,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技术条件;
(2)生产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3)加工企业必须生产经营一年以上方可受理申请。
12.哪些产品可以申请认证绿色食品?
食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等均可申报。但要符合现行的绿色食品产品执行标准。以初级农产品为基础,加工农产品为主体。 “食”字和“健”字号食品以及药食同源的产品均可申请认证。如农产品和食品中的粮油、蔬菜瓜果、畜禽蛋奶、水产品、茶叶、食用菌等产品及加工品均可以申请认证。《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的九大类中的大多数产品均可申请认证。
暂不受理油炸方便面、叶菜类酱菜(盐渍品)、火腿肠、作用机理不甚清楚的产品(如减肥茶)的申请;绿色食品拒绝转基因技术。由转基因原料生产(饲养)加工的任何产品均不受理。
13.申请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提出申请,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认证材料(申请书等有关资料从中心网站.cn下载,申报材料报送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
省绿办完成材料审查,材料合格的,予以受理,委派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环境调查(环境监测)、产品抽样(产品检测)和预审,完成预审后,将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预审不合格的,退回申请并书面告知理由。
14.绿色食品生产有哪些要求?
绿色食品生产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15.绿色食品农药的使用原则?
(1)允许使用中等毒性以下植物源农药、动物源农药和微生物源农药;
(2)在矿物源农药中允许使用硫制剂、铜制剂;
(3)有限度地使用部分有机合成农药。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三致毒性(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
(4)严禁使用基因工程品种(产品)及制剂;
(5)每种合成农药在一种作物的生长期内只允许使用一次;
(6)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防治贮藏期病虫害。
16.什么是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有机食品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名称,国外最普遍的叫法是Organic
Food,在其他语种中也有称生态食品、自然食品等。联合国粮农和世界卫生组织(FAO/WHO)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将这类称谓各异但内涵实质基本相同的食品统称为“Organic Food”,中文译为“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的标志及其含义:“中国有机产品标志”的主要图案由三部分组成,即的圆形、中间的种子图形及其周围的环形线条。标志的圆形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字样为中英文结合方式,即表示中国有机产品与世界同行,也有利于国内外消费者识别。标志中间类似于种子的图形代表生命萌发之际的勃勃生机,象征了有机产品是从种子开始的全过程认证,同时昭示出有机产品就如同刚刚萌发的种子,正在中国大地上茁壮成长。种子图形周围圆润自如的线条象征环形道路,与种子图形合并构成汉字“中”,体现出有机产品植根中国,有机之路越走越宽广。同时,处于平面的环形又是英文字母“C”的变体,种子形状也是“O”的变形,意为“China
Organic”。绿色代表环保、健康,表示有机产品给人类的生态环境带来完美与协调。橘红色代表旺盛的生命力,表示有机产品对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是中国农业部推动有机农业运动发展和从事有机食品认证、管理的专门机构,设计了自己的标志,在国家工商局依法注册。其产品标志及含义如下: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可以感觉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
17.有机食品认证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登陆.cn下载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下载《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到吉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长春市和平大街498号)提交申请。
二、文件审核
认证机构对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合同评审。通过后,制定并上传检查计划。
三、实地检查
认监委同意后,委派有资质的检查员在生产季节实施现场检查。
四、编写检查报告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并提交给认证中心。
五、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报告提交颁证委员会。
六、颁证决定
颁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证书号由认监委统一编发。
七、颁证决定签发
颁证委员会做出颁证决定后,中心主任授权颁证委员会秘书处(认证二部)根据颁证委员会做出的结论在颁证报告上使用签名章,签发颁证决定。
18.有机农产品生产有哪些要求?
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是:(1)生产基地在最近3
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19.什么是农产品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标志及其含义: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基本图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英文字样、农产品地理标志中英文字样、麦穗和日月组成的地球构成。公共标识基本组成色彩为绿色和橙色。标识的核心元素表示天体、星球、太阳、月亮相互辉映,麦穗代表生命与农产品,同时从整体上看是一个地球在宇宙中的运动状态,体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地球、人类共存的内涵。标识的颜色由绿色和橙色组成,绿色象征绿色农业、绿色农产品,橙色寓意丰收和成熟。
20.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部门?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21.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22.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质证明;
(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报告;
(四)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五)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
(六)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申请书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http://)
二、初审和现场核查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之日起,应当在4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完成登记申请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工作,并提出初审意见。
符合规定条件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与评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公示
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代表农业部在《农民日报》、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等公共媒体上对登记的产品名称、登记申请人、登记的地域范围和相应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等内容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专家评审没有通过的,由农业部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登记颁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报农业部做出决定。准予登记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并公告,同时公布登记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23.什么是GAP?
GAP是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的英文缩写,直译为“良好农业规范”,是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2001年首次对外公开EUREPGAP标准。2005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了GB/T20014.1-2005《良好农业规范》国家标准,并于2006年5月1日正式实施。2008年1月1日起《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CNCA-N-004:2006)施行。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我市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概况(文章来自 ) 1、京山县共认定产地13个,认证产品2个,待批产地1个,产品8个。2007年认定产地7个,认证产品1个(京山县龙王猪场生猪)。 3、沙洋县共认定产地5个,产品3个,待批产地2个,产品8个。2007年认证产品2个(沙洋县远武禽蛋业加工厂皮蛋、咸蛋)。
4、东宝区共认定产地2个,待批产品2个。
5、掇刀区共认定产地1个。
6、屈家岭管理区共认定产地2个,产品1个。
二、主要做法(文章来自 www.)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无公害农产品作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必须坚持政府推动为主导,逐步推进从阶段性认证向强制性要求转变,全面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和安全消费。因此,各级领导重视是抓好工作的关键。我们一是争取政府领导的支持,使市、县、乡三级的领导将其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加大工作力度。二是畜牧部门加强领导。市、县(市、区)两级畜牧部门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市局年初分解下达了目标任务,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考核办法。年底考核评分并予以通报。三是加强对生产者的宣传,使其认识到无公害生产是大势所趋、是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有效保障。
2、政策支持,推动发展。在工作中我市坚持“三结合”的工作思路,一是坚持将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与养殖小区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建设,把通过产地认定作为养殖小区、示范项目建成验收的一项硬措施,通过市级验收的小区,市、县政府均给予奖励。2007年各地申报市级养殖小区14个,初审有5个因为没有开展无公害认定认证而被淘汰。二是坚持将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与龙头企业发展相结合,形成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无害化,促进畜牧业企业做大做强,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其基地和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等级以上认定认证。三是坚持将无公害畜禽产品认定认证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工作布置、组织落实、检查督办、考核验收均同步进行。各县、市、区也制定了鼓励政策,沙洋县政府在《沙洋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奖励办法》中规定:对获得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的奖励。
4、健全农民组织,提高覆盖面。我们以提高畜牧业组织化程度为抓手,突破无公害认证主体缺乏的瓶颈。有一定条件的企业和协会申报完后,分散的农户组织难成为最大的困难,我们通过小区成立协会,分散农户依托当地饲料、种畜禽、运销、加工等企业加快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生产规模,开展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发展无公害生产,提高无公害认定认证覆盖面。
5、优质服务,确保质量。实施无公害产品一体化认证是一项新的工作,基层工作人员和申报单位对申报工作不熟悉,我们一方面加强对县、市、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一方面主动帮助申报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加班加点修改材料,对报送申报材料的人员热情接待,为申报单位提供全免费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文 章来自www.)
1、申报认证效率不高。由于整理资料比较复杂,申报单位往往缺乏人员开展申报工作,有意愿但行动不快,同时由于与产品认证部门沟通不畅,产品申报后长期不能得到认证通过又不知道问题在哪里,也影响了申报进度。
2、政策配套性不够。一些已开展市场准入制的大中城市,并不认可无公害产品标志,以自己检验结果为准,发现一批产品有问题都是以县为单位一律禁运,而不是有所区别对待,影响了申报积极性。
3、认证产品监管困难。认证是基础,监管是重点,但现在应该说认证产品的质量主要还在于养殖单位的自觉行为,部门监管主要是随机抽检,不能保证每批产品质量一致,在监管中缺乏方法与力度,难以让消费者真正认可,也就是说无公害产品信誉度还不高。
四、今后的打算
1、搞好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及生产者对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识。
2、加强培训,提高养殖者的科学管理水平,实施健康养殖,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满足市场对安全畜产品的需求。
3、强化监管,抓好环境的控制,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登记管理等无公害产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维护认证产品质量信誉。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绿色农业;绿色发展;基地;现状
绿色农业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标,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工业装备、管理理念,汲取人类农业历史文明成果,遵循循环经济的基本原理,把标准化贯穿到农业整个产业链条中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在具体应用上一般将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合称为绿色农业。经过多年发展,以“三品”为主的绿色农业,已成为各地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我国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培育中凸显引领带动作用。
1绿色农业发展情况
截止目前,全国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主的绿色农业面积约为5.1亿亩(主要为产品面积、基地面积)。新疆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主的绿色农业面积约为1883万亩,与全国绿色农业发展规模相比,占3.7%。其中北疆绿色农业面积11883620万亩,占全区的86%,南疆263万亩,占全区的14%。目前,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品发展数量上,全国“三品”总数已达10.3万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7.9万个,绿色食品2.1万个,农业系统认证的有机产品0.3万个。新疆“三品”总数1356个,占全国的1.3%,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010个(种植业产品781个,畜产品67个,水产品212个),绿色食品277个,农业系统认证的有机产品69个。到2014年底,南疆四地州发展现状为:无公害农产品124个,绿色食品43个,有机食品16个,分别占全区的12.3%、15.5%、23.2%。从全区整体情况来看,“十二五”期间绿色农业发展比例已经达到30.3%,基本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年—2020年)》及其评价指标,但与全国发展相比,差距较大。尤其是绿色有机农产品发展差距大。
2绿色农业发展成效
近年来,以“三品”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农业发展已由点向面逐步展开。2006年-2008年,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大力支持下,喀什地区伽师县、塔城地区、伊犁河谷八县一市等地先后被列为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区,面积达到680万亩。2007年和田县率先创建了全区第一个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核桃)生产基地,基地规模30万亩。2008年-2010年,伊犁州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对县市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高位推进,到2014年底,州直八县一市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已有21个,面积334.5万亩,占全区原料基地的45%。目前,已批准创建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4个,覆盖30个县市251个乡镇(场)51万个农户,有83家龙头企业与基地对接,基地面积840万亩。绿色农业稳步推进,极大地促进了各地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一些县市依托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了产业结构,培育了主导产业。围绕特色林果产业带发展,各地认证的以红枣、库尔勒香梨、葡萄、哈密瓜、杏为主的绿色、有机特色林果产品,外销量达到30%~40%,效益平均提高23%以上,产业密集度高的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30%以上来自特色种植。奇台县作为粮食大县,紧紧以40万亩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增强龙头企业带动力和建立健全产业化经营机制,粮农增收显著。去年仅小麦订单补助就直接增收80万元。中储粮新疆分公司以主导经营产品为主,采取“两头”延伸的经营策略,大力开展绿色食品小麦认证,通过“分公司+直属库+基地”三级联动、层层落实的形式,逐步建立了绿色小麦比较完备的生产、收购、仓储等标准化管理制度,对基地内生产的绿色小麦提高0.02元/kg收购,直接带动18万农户,增收1160万元。巴州和硕县苏哈特乡永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创出了品牌,社内成员的土豆比社外高0.5元/kg。伊犁察布查尔县大力开展有机水稻种植,农民增收明显。2008年普通水稻种植收入850元/666.7m2,有机水稻种植1200元/666.7m2,到2013年,有机水稻收入提高到2200元/666.7m2。
3围绕绿色农业开展的工作
自2010年自治区党委提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现代化建设规划纲要(2011年-2020年)》及其评价指标体系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着重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3.1建立健全了服务体系
截至目前,14个地州市以挂靠、内设的形式基本建立了地州级工作机构,专兼职人员62名。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注册的检查员53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检查员408人,绿色食品检查员128人,有机食品检查员3人。取得国家两个中心认可批准的“三品”部级委托检测机构4家。
3.2加快产品认证与基地建设
截至目前,全区有效期内的“三品一标”企业、合作社368家,产品数1222个,实物总量1030万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50个,面积516万亩。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9个,面积823.6万亩,实物总量620万吨。产品数量增加与基地规模扩大,进一步提高了绿色农业发展比例。
3.3完善政策保障
2013年农业厅出台了《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指导意见》。对每个示范县市补助50万元,要求完成8~10个产品、1~2个基地认证工作。2014年7月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水产局联合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区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和《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与此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许多政策、采取了多形式推进举措。
4下一步工作重点与建议
新疆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极适宜发展绿色农业。按照《纲要》发展要求和评价指标,全区绿色农业发展将紧紧围绕“三品”认证与基地建设,在规模、数量上有突破,才能实现规划目标。
4.1认真抓好政策落实
2010年,“中央9号”文件专门提出“要努力把新疆建设成为国家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基地”。201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讲话指出,“要打好新疆绿色牌,加大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等等。中央、自治区领导的指示精神,是我们奋力推进工作的根本保证。要按照自治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目前,重点是做好《关于加快我区绿色食品发展的意见》和《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的组织实施,需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纲要》评价指标如期完成。
4.2多措并举加快产品认证与基地建设
“十三五”全区“三品”发展目标2600个以上,绿色食品原料基地面积2000万亩,发展任务十分艰巨。要多措并举、上下一致,才能推进新常态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首先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不断扩大产品数量;其次改进工作方式,将“三品”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下移至地州级工作机构开展,增强基层检查员工作的主动性,提高申报效率;三是将“三品”认证与基地建设列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推进。
4.3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建议在自治区现代农业发展补助项目、庭院经济补助项目等涉农项目资金中,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内容经费要用于“三品一标”认证补助;鼓励各地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进行奖励或补助,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
作者:赵芙蓉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参考文献:
[1]郑娜,王艳.加快新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J].区域经济,2012(3):23-25.
[2]杨玲.新疆“三品一标”工作现状与展望[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3(2):29-30.
[3]郭新正.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农业品牌化———对新疆农业标准化与“三品一标”发展的几点认识[J].新疆农业科技,2012(4):56-58.
[4]马爱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成效及发展重点[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1(5):10-13.
[5]严立冬.绿色农业发展与财政支持[J].农业经济问题,2003(10):36-39.
[6]刘伟明.中国绿色农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J].世界农业,2004(8):20-22.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6篇
前言: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指出要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支持标准化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农业标准化置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关键。带着相关问题我们深入河池市农业局、河池市质监局、河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江、天峨、大化等县农业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企业(合作社)进行调研,通过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经验介绍,对有关企业(合作社)广泛了解情况,多方面听取意见,探讨对策和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 农业标准化建设基本情况
河池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起步较晚,近年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各方的努力推动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1 农业标准建立从无到有
农业标准的制订与推广工作稳步推进。至2013年底,我市已制订农业地方标准8项,主要有桑蚕生产标准6项,水果生产标准1项,长角辣椒生产标准1项。农业标准的推广实施出现了较好势头。
1.2 农产品认证成效显著
目前,全市11个县(市、区)都建设有1个以上“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总面积达199.55万亩,产品51个。其中通过自治区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生产基地27个,面积达96.06万亩;广西博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个品牌食糖,南丹县瑶家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南丹巴平米等3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绿色食品原料基地40.12万亩,绿色食品年总产量22.3万吨;广西巴马常春藤生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火麻、麻籽油、火麻蛋白粉、火麻仁,广西巴马印象生活体验产业有限公司油茶籽、油茶籽油,天峨县布柳泉食品有限公司山茶油分公司的山茶籽、山茶油等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食品认证,有机食品原料生产基地4.88万亩;巴马火麻、龙滩珍珠李、天峨大果山楂、天峨核桃、东兰板栗、罗城山野毛葡萄酒、都安野生葡萄酒等6个产品获得种植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登记,监管基地面积达32.14万亩;东兰板栗获得集体商标,基地面积达26.35万亩。
2 农业标准化监管服务网络基本构建
2.1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得到进一步强化。2012年我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全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做了具体要求和规定。目前,全市139个乡(镇)独立设置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实行“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确定财政全额拨款乡镇事业单位编制数562个。
2.2 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逐步健全,检测支撑更有保障。市本级和所有县(市、区)及乡(镇)都成立了经过编制部门批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分别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并全部落实工作人员。乡(镇)都已经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个乡(镇)安排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全市1497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都聘任有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3 监管工作有待提高
一是在农业生产投入品质量控制方面:由于农户分散、农药进货渠道多,监管工作难度大,部分禁用农药仍在使用,农残问题没有完全解决。二是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方面:目前我市检验检测机构大部分只能做定性分析,能做定量分析的不多,上市产品检测覆盖率不高,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漏洞。三是在农产品市场监管方面:市场准入制度未实施,农产品质量鱼龙混珠,优质品卖不出好价钱,挫伤了生产和经营者的积极性。
4 配套措施不够有力
一是资金投入总量不足。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基本没有,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二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不理想。近年虽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由于受小农经济的影响,部分农民思想保守,仍不愿把承包地流转出去,不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5 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思考及对策建议
5.1
认真总结借鉴“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建设、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粮食高产创建等经验和做法,把创建成果延伸应用到全市农业主导产业。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农产品生产企业等农业生产实体,按照五化(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品牌化)、六统一(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志、统一销售)和四个100%(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产品l00%商品化处理,100%产品认证)的模式和要求组织开展标准化生产。努力创建一批高标准高水平示范基地,以园区化、标准化、规模化带动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5.2 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企业扶持带动,强化组织化建设。着力引进、扶持、培育农业标准化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品牌优势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其成为执行落实农业标准化的主要载体。
5.3 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的认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工作在推动农业标准化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现有的农产品“三品一标”的产品质量标准化和认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为认证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强化服务,引导“三品一标”认证。深入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宣传发动,为有意向认证的主体参照认证所要求的条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积极为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创造条件。其次,积极为申报主体完成申报材料的编写和修改等提供服务,充分调动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的积极性,做到应认尽认,提高优势大宗产品的认证率。三是着重抓好长寿特色产品的认证。依托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农业资源、特色明显的农业产品以及世界知名的长寿品牌,抓好长寿系列产品的认证,将长寿特色产品的认证融入红水河流域长寿养生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区的建设,主动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同时借助红水河流域长寿养生休闲旅游和生态农业区的建设推动产品的认证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形成互相推动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6 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业标准化服务体系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7篇
以质量为核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推进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一批特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为载体,以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等为重点,推动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2013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以上,并积极争创省级、部级名牌农产品。
三、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鼓励支持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鼓励其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创建自己的品牌。引导和扶持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统一注册或使用“黄河口”等地理标志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解决品牌“乱、杂、弱”的现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强化特优农产品质量认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以及GAP等出口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HACCP、ISO9001等相关认证,对获得“三品一标”及进口国质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奖励。
(四)着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国际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黄河口”特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业对外贸易与交流合作,提高农业外向度,在保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的同时,扩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规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5月,分析我市特优农产品生产现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开展生产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对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资金安排
全年安排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资金100万元,其中:
(一)“三品一标”认证及进口国质量认证奖励40万元;
(二)特优农产品市场开拓经费60万元。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3黄河三角洲国际生态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提高特优产品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充分挖掘特优农产品资源,加大对特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帮扶力度,以争创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为目标,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注册商标、申报名牌产品、国际认证等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保护。鼓励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包装标识上市,打好产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牌,提高消费者认可度,拓宽产品增值空间。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使用情况检查,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产品的合法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主体创名牌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导。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组织协调,实行一季度一调度,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年终,由市农业局组织有关部门对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资金拨付的依据。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8篇
一、指导思想
编制《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特色立县、工业强县、旅游活县、劳务富县、科技兴县”战略,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为载体,用品牌拉动我县经济发展,并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全县整体质量水平,把我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二、扶持培育品牌目标
年——2014年扶持、培育地方品牌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品牌产品——品牌产业——品牌经济“的发展思路,打造品牌强县,力争实现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优势品牌的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名牌产品的带动力明显提升。五年内创甘肃名牌产品1个,名牌产品6个,争创中国名牌产品,重点产品抽检合格率提高到95%以上。围绕特色产业确定2—3个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品牌强县战略。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政府推进,营造品牌创建环境。一要成立品牌培育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质量、经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将品牌创建作为政府重点工作,列入各部门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三是设立品牌奖励基金,对获得品牌、甘肃名牌、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予以奖励,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名牌产品;四是树立“无品牌变有品牌,市名牌变省名牌”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品牌创建理念,营造全社会重视品牌培育、扶持品牌的浓厚氛围,在全县上下形成创立品牌、发展品牌、宣传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品牌生产企业在项目立项、用地指标、财政贴息、信贷发放、科研立项、技术进步、质量赶超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2、强化企业基础工作,为争创品牌提供条件。一要引导和鼓励企业贯彻实施IS09000、IS014000等质量管理、环境保护体系标准并积极推行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二要大力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同时加大农业标准化推行力度,围绕特色产业积极制定和修订特色产品栽培标准、管理标准、加工标准和销售标准,以农业标准化促进特色产业化经营。三要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提高节能降耗能力。要进一步形成保证和提升产品品质的管理机制,为争创品牌奠定基础。
3、加强指导,提高品牌创建质量。一是加强企业注册、创牌辅导。帮助企业健全品牌管理制度、准备申报材料等。二是帮助企业完善创品牌派前的基础工作,如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标签标识等,是企业获得申报名牌的前置条件。三是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认证。四是加强企业培训,有计划的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通过采取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讲课,举办名牌战略实施研讨会、创牌企业对接会等措施,提高企业的创牌能力。
4、加强品牌宣传,扩大品牌知名度。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品牌、不断扩大我县品牌产品知名度,积极组织多种形式宣传品牌,不断扩大我县品牌的知名度,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大型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积极培育具有广泛影响的名牌会展,特色产品会展,利用各种机会在全国大城市开展地方特色系列推介活动,进一步提高宕昌企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充分展示宕昌地方品牌的整体形象和实力。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品牌产品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5、建立创新机制,加大企业创新力度,大力倡导创新、鼓励创新,营造创新的良好环境,建立有利于创新的机制,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以技术创新带动创品牌。尤其要对享有的技术、工艺、设备进行创新,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通过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来提高一批老产品的技术含量,以更符合现代社会生活的使用功能,更符合消费者使用要求占据更多的市场,被消费者认可,从而产生一批品牌。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9篇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管理、正确定位
通过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国奔小康,保山怎么办,单位、个人怎么干"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学习,全站上下进一步解放了思想,转变了作风,共谋单位发展,更新观念,重新认识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农业环保监测工作从意义上来说,必须站在发展可持续农业的高度,更新就农业谈农田、就环保谈污染,就农田污染谈污染源等陈旧的观念,从发展农业生态经济的高度来谈农业环保工作,以环保抓监测,从监测中攻农业生态技术,以生态技术来带动生态经济的发展,就是把观念转变到农业环保监测工作的最终目标上来。按照我省农业环保工作"三个服务"宗旨和目标,一是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服务,二是为大众提供"放心食品"服务,三是为农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农民增收服务。提出我站工作"以监测为中心,靠法制抓环保,攻科研促生态发展"的方针。
加强管理,根据市农业局管理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单位制度,年初制定了“农环站规章制度”,从工作、学习、财务等各方面制定了职工一年的行为规范,突出了以制度来管理单位的宗旨。结合今年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相应制定了《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岗位职责》、《农环站人事制度改革考核分配办法》,于2004年5月初全面完成了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单位与个人经人事部门合同鉴证,签定了聘用合同书,同时单位还制定了"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确定了每个职工的具体岗位和职责,使每个职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单位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
根据市农业局工作考核目标,认真组织落实实施,年初单位制定?quot;保山市农环站2004年工作项目任务书",明确了项目主持人、承担人、协作人,全站职工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了监测室检测和建设工作。我站监测室,在去年市农业局支持下,已经初步具备了蔬菜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农产品部分污染物的检测及水质检测能力。通过对全市部分商场、生产基地在重大节日(春节、五一、十一)期间对蔬菜、水果采样检测,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2%,水果农药残毒检测合格率96.5%。另外为了提高化验人员技术水平,为今后化验室工作打下基础,我站决定分批选送技术人员到省上进行培训,今年有二人经过培训学习获得了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检验测试中心(昆明)检验员上岗证,下一步将继续派人参加培训。近年来由于市局对我站化验室、检测平台建设比较重视和支持,连续两年都安排经费进行检测平台建设,所以我站化验室已初具一定的检测能力,加之近几年工作也开展得比较好,今年被上级确定为"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昆明)保山工作站",纳入全省监测体系管理,属全省首批。同时安排了一定的经费进行化验室建设,完成了有机、无机样品前处理室等8个化验室基础设备建设,并购置了环境监测车辆,为单位监测工作提供便利。
2、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的发展。①通过广泛宣传,积极主动帮助农业企业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申报认证。今年全市又有3家企业(施甸生物公司的茶叶、施甸木老元的鱼腥草、保山永坤饲料公司的猪肉)获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到目前全市通过认证的企业已达12家,基地面积14.3万亩;通过对腾冲13家企业和隆阳区1家企业21万亩的生产基地(涉及20个乡镇)的实地考查和环境监测评价,帮助14家企业撰写了生产技术规程,加工规程、环境监测报告等共40余份报告。帮助14家企业申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其中有2家认证绿色食品),14家企业生产基地的191个土样全部由我站现场取样,室内制样,目前已经完成了环境评价,样品检测。另外在已取得云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12家企业中,又选择4家企业(施甸万兴茶厂、放甸生物工程公司、施甸坤宏食品公司、保山开心食品公司)申报部级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帮助企业完成了所有上报材料,已报国家认证中心。②进一步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技术研究,去年我站编写了《保山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为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技术保证,在全省属首家,得到各级的肯定,省环保站已经确定以我站所编《规程》为基础,加以补充完善,报相关部门作省级地方标准出版。随着技术的发展,对《规程》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为加快我市无公害农产品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3、其它业务工作:①与省农科院合作开展"云南省农田(地)环境评价、动态监测及综合治理技术研究"项目,今年通过大、小春两季实施,试验阶段的工作基本结束,两季试验完成较好,得到了省环保站和省农科院的好评,认为道街登高点是全省三个实施点完成得最好的一个点,通过试验,初步掌握了我市农田(地)污染综合治理相关技术,为今后我市开展农田(地)综合治理打下基础。②参与环保局完成了“保山市畜禽养殖污染现状调查”工作,通过调查,查清了我市养殖业的分布情况和粪尿等畜禽废物的利用率,排放状况,为下一步制定合理、可行的管理措施,因地制宜,有的放失地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示范区、生态县、生态乡和生态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③成立了"保山市野生植物保护领导小组","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两个领导小组的办公室都是设在我站,工作已经开始起步,完成了保山市野生玉米和野生稻调查,撰写了《保山市疣粒野生稻分布点》已上报省上,争取列入野生植物保护目录,完成了《保山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执法自查报告》,基本摸清了我市转基因生物基本情况。野生玉米通过对昌宁更嘎乡西贵村白泥塘实地调查,并采样移栽到示范园温室里已经成活,相关植物学性状有待进一步研究。④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环境质量监控检测,完成了74个点的年初计划。⑤抓好农业生态建设技术研究,做好"神内"基金的运行管理。通过对保山现有生态模式进行研究,初步摸清我市生态建设的现有基本模式,为我市生态农业发展奠定基础。搞好生态环境调查,通过调查完成了《保山市紫茎泽兰的生态影响》调查报告。"神内"基金通过运行周转,大部分资金在市直及隆阳区农业系统内作为农业生态建设周转使用,资金运行稳妥安全。⑥搞好培训工作,参与了市局组织的示范村培训,培训40余人次,另外,我站还在腾冲举办了"蔬菜农药残毒检测"培训,为期3天,为腾冲培训了一批检验人员,得到了各级的好评。⑦1000口沼气池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启动,我站已经派人到省上参加"沼气建设新标准"培训,协助搞好该项目建设。
三、存在问题
1、体系建设滞后。体系建设包括技术体系建设和检测体系建设。全市目前只有市级和昌宁县有独立的农业环保站,其它四县(区)还没有独立机构。技术体系建设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检测体系建设经去年和今年投资建设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监测能力,但离国家标准的二、三级站建设标准相差甚远,还需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建设。
2、农业环保执法宣传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经过各种法律、法规培训,现在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很多,但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都很低。近几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田污染事件越来越多,我站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也在逐年增加,许多事件都只能通过我们现场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协商解决,根本无法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执法力度不够。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其次是宣传力度不够,人们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农田污染的危害认识不够,法律意识淡薄,造成执法比较困难。只有加强执法领导,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广泛宣传,才能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力度。
3、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环保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但资金投入仍然不足,近两年来随着业务工作不断扩大,特别是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企业越来越多,在农产品认证中,基地监测,产品检测等都需科技人员亲临指导,还有申报材料审核等都需经费开支,单位监测车辆虽已解决,但无车辆指标,无预算经费。另外,虽然成立了"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而且工作已经开展,但没有具体工作经费,特别是技术培训费用。
四、2005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1、加强监测室工作,开展好监测室检测工作,多方筹资,不断添置检测仪器,完善监测室建设,以监测为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2、宣传农业环保法律、法规,防治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环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3、继续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申报认证、生产技术研究、技术培训等工作,计划成立"保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4、做好农业生态经济发展研究,探索适合我市发展的各种生态农业模式,管理好"神内"基金运行。
5、继续设立基本农田质量监控点,扩大监控范围,建立点位档案。
6、搞好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保护管理工作。
7、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搞好监测和培训。
绿色食品认证申报材料范文第10篇
一、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力度
1.检测中心认真执行快速检测任务,现已完成120个样的例行检测,以检测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农药为主,合格率100%。同时配合省、市级开展送检工作,完成我县黄果柑(15个样)、蔬菜10个,和“三品一标”产品15个抽检工作,以检测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为主。检查区域以具有代表性连片生产的黄果柑基地和蔬菜基地为主,即全县标准化生产基地和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送检产品全部合格,确保我县黄果柑安全上市。
2.今年正式对各乡下达了农产品检测任务,配合省、市、县抽检,形成省市县乡为一体的农产品检测体系,确保检测不留死角。产品以各乡镇基地内的黄果柑、枇杷、蔬菜为主。检测内容以有机磷和氨基甲酸脂两类农药为主。现已完成600个样品样检测任务,合格率98%。
二、加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力度
(一)对全县农资经销商开展了拉网式的检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为主。重点检查农业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重点打击种子制假售假、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的行为,农药中非法添加隐性成分和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的行为,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与标识严重不符的行为。在春耕备耕之际,已出动人次50余人次,检查企业80家,重点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行为。对县内55户两杂种子经营进行了种子备案,共备品种41个。开展了农业部通报2014年第四期抽检兽药不合格兽药专项检查,出动执法车辆4辆(次),执法人员32(次),检查2家兽药GSP经营企业,22家兽药加盟店;全县未发现农业部要求查处假兽药。
(二)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和重点乡镇开展了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检查肉品市场7个,肉品摊点16个,巡查生猪养殖大户53户。未发现有收购、屠宰、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所有上市肉品都是经过畜牧部门检疫,出具肉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加盖验讫印章。参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春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摩尔赛尔超市发现未经检疫牛肉15公斤上市经营,移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春节期间有人举报肉品市场发现未经检疫猪肉上市,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经营肉品来至美罗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经过检疫,但属于超范围经营,责令停止经营。
县畜禽定点屠宰场一季度检疫生猪6820头,未检疫出有病死猪和不合格肉品。
三、加大基地巡查督导力度
今年农业执法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股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到农业生产基地进行多次检查督导,督促种养殖企业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养殖档案,做好农资购销货台账。重点检查了黄果柑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是否完善,督促获得“三品一标”的企业按相应技术规程进行生产。督促屠宰企业健全落实生猪入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
四、加快“三品一标”品牌建设
积极开展“三品一标”品牌建设,2015年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4个,无公害认证7个,涉及产品有黄果柑、核桃、枇杷、蔬菜、肉、蛋类等主要农产品,2013年9个企业、合作社获得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称号,面积3031亩。今年启动全国绿色原料基地创建工作,申报面积19万亩,产品为我县主打产品黄果柑、枇杷、核桃。目前,已配合省绿办完成申报材料编写和环境检查前期工作。品牌建设有力推动我县农产品的质量不断提高,提升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
五、强化宣传培训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1月份我局安排25个专业技术人员到西昌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技术人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在标准化生产技术上,尤其是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时,更加注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提出更高的要求,对种养殖档案和用药记录,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等安全工作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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